论邓小平关于加强党内监督思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关于加强论文,党内监督论文,思想论文,邓小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监督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一项渗透于人们日常生活之中并贯穿于整个社会运行过程中的活动,是一个综合的动态过程。从管理学和领导学角度看,监督是管理本身的一个重要职能,是一个政党和国家对社会实行科学领导的重要方式。监督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包含多方面的内容。但就其实质来说,是对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因为在任何国家的体制下,“一切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到界限的地方才休止”。(引自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154页)当然,社会主义国家也不例外,也需要经常对各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考察、调整和规范。
无产阶级政党一建立,党内监督就产生了。1847年建立的共产主义者同盟,在其章程中就规定了党的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党组织对个人要通过执行纪律进行监督;同盟成员通过民主选举对上级领导成员进行监督。1869年建立的德国社会民主工党创立了国际共运史上第一个党内监督机关——监察委员会,其目的在于“尽可能防止执行委员会独断专行。”并在党章中制定了一套监察制度,规定了监察委员会的产生、职责和权力。
权力一旦失去监督和制约,则很有可能危害党和人民的事业。众所周知,十五年前,一个曾经是世界上最老最大的共产党——苏联共产党因为丧失了党内监督不战而亡。前苏共中央总务部长博尔金望天长叹:“缺少了党内监督,戈尔巴乔夫在党的第二十八次代表大会上独自确定苏共中央政治局成员以及后来确定政府的组成的经过,是想表明改革的设计师拥有多大的权力和我们的国家显得多么软弱无力。关于这一点,在总结这个也许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党的活动时绝对不能忘记。”(引自[俄]·博尔金:《戈尔巴乔夫沉浮录》,中央编绎出版社,1996年版,第399页)为此,胡锦涛同志曾力透纸背地指出:在我国置身全球竞争、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要突出克服党员领导干部中的极端个人主义、自由分散主义和集权专制主义,必须切实加强党内监督。
邓小平同志对加强党内监督问题一贯重视,并在长期的领导实践中,形成了丰富而全面的加强党内监督思想。深入研究邓小平关于加强党内监督思想,对于我们有力地推进党的建设这一伟大工程,保证党领导全国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党内监督是“党领导得好”的题中应有之义
2004年2月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明确指出: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有利于维护党的团结统一,有利于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有利于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有利于坚持党的先进性,始终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早在47年前,邓小平同志就曾语重心长地指出:“在中国来说,谁有资格犯大错误?就是中国共产党。犯了错误影响也最大。因此,我们党应该特别警惕。宪法上规定了党的领导,党要领导得好,就要不断地克服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就要受监督,就要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引自《邓小平文选》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70页)在邓小平同志看来,“党要领导得好”,就必须加强党内监督。
(一)加强党内监督有利于保持党的纯洁性
如何加强执政党的建设,尤其是党员干部的勤政廉政问题,建国之初邓小平就给予高度重视。他从执政党的地位及领导方式等角度,明确提出了“党要受监督,党员要受监督”(引自《邓小平文选》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70页)邓小平认为执政党的地位,使我们党面临着新的考验,党要担负起领导全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任,除了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外,更重要的是改善领导,实行严格的监督。他反复解释和强调,共产党是执政党,威信很高,有大量的党员居于领导地位,组织和领导社会主义建设对我们党来说是一门新的课程。在此情况下,“如果我们不受监督,不注意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就一定要脱离群众,犯大错误。”(引自《邓小平文选》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70页)何以如此,邓小平在党的八大上作《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时中肯地指出了两个重要原因:一是执政党的地位,很容易使我们的同志沾染了官僚主义的习气。革命胜利后,对于党的组织和党员来说,脱离实际和群众的危险,不是比过去减少了而是增加了;二是执政党的地位,还很容易在共产党员身上滋长着一种骄傲自满的情绪。这实际上是一种狭隘的宗派主义倾向,也是一种最脱离群众的危险倾向。建国前夕,毛泽东就曾提醒全党同志要警惕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袭击。进城后,绝大多数党员干部经受住了考验,但是也有少数党员干部失去了警惕,甚至被糖衣炮弹击中走向了犯罪的道路。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就以他特有的敏锐眼光向全党打招呼,指出:“不过一两年时间,就有相当多的干部被腐蚀了。……这股风来得很猛。如果我们党不严重注意,不坚决刹住这股风,那末,我们的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这不是危言耸听。”(引自《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402—403页)近几年党内发生的腐败和违纪现象证明邓小平的告诫是很及时、很深刻的。为了保持执政党的纯洁性以及与群众的密切联系,必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为了加强监督与真正接受监督,就必须使党的下级组织和党员可以及时地便利地无所顾忌地批评上级机关工作中的错误和缺点;必须“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作出适当的规定,以便对于党的组织和党员实行严格的监督。”(引自《邓小平文选》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15页)
(二)加强党内监督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
邓小平同志认为,建立一套完善的党内监督机制,对于维护共产党的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性质,保证共产党依法行使政治权力,是极为重要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风雨历程特别是苏共垮台的历史教训,足以明鉴。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处的时代,由于无产阶级政党还没有成为执政的党,因而对共产党在执政的条件下如何加强监督的问题,没有做出全面系统的阐述。苏联共产党是第一个夺取国家政权的党,列宁对苏联党和国家的监督问题也极为重视,曾经做过许多精辟的论述。但他对这一问题还未来得及解决好便过早地去世了。到了斯大林时期,列宁倡导和制定的许多好的制度被逐步废除。斯大林搞个人迷信,独断专行,严重地破坏了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党内监督的地位和作用也不断下降,致使斯大林的个人权力成了无法监督的权力,犯了许多带有全局性的错误。在赫鲁晓夫、勃列日涅夫、戈尔巴乔夫主事时期,忽视党内监督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最终导致苏共垮台。“以史为鉴,可知兴替。”苏共亡党亡国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不能不说与党内民主遭到破坏,党内监督失去效力有关。
从我党主要领导人犯严重错误的教训看,建立行之有效的党内监督制度,对高度集中的权力进行制约,是十分必要的。建国后,党建立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后改为中央监察委员会。但在当时由于我们经验不足,由于我们对权力的监督重视不够,我们并没有认真完善党内监督工作,没有认真吸取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这方面的历史教训。这样,党的领导人失去了监督,当然不能防范和纠正自身的错误。1957年以后,个人崇拜逐步发展,党和国家的政治生活,特别是党中央的政治生活越来越不正常,以至发生了“文化大革命”的这样的历史性灾难。党在执政后为什么会犯这样大错误呢?除了主观认识脱离客观实际这一认识方面的原因外,主要是党内没有建立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广大党员无法对党的领导人进行监督,无法对党的重大决策进行监督。在这种监督无力的情况下,党的领导人自以为代表了全党的意志,不自觉地犯了全局性的错误。正如邓小平指出的:“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即使像毛泽东同志那样伟大的人,也受到一些不好制度的严重影响,以致对党对国家对他个人都造成了很大不幸。”(引自《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33页)邓小平在这里讲到的制度,当然包括党内监督制度。只有建立起一套预防和修正错误的党内监督机制,党才能更好地依法行政,完成历史赋予的伟大使命。
(三)加强党内监督有利于淳正党风
邓小平同志一直以为,对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是党内产生腐败现象和各种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的根本原因;“必须加强党的和国家的监察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官僚主义现象。”(引自《邓小平文选》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24页)我们党内产生的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当然和一些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不高有关,但根本原因是长期以来没有正视权力的腐蚀作用。因而对权力制约问题没有予以足够的重视,没有形成强有力的权力监督机制。由于一些党员干部的权力得不到有效的制约,滥用权力成为一种经常的可能,所以党内才出现了以权谋私和官僚主义等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以权谋私和官僚主义都是对权力的滥用。以权谋私是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个人谋取私利;官僚主义则是失去领导者手中的责任,没有正常发挥手中权力的作用。二者在实质上都是不能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或者说这种滥用权力的行为之所以能够成为事实,说明我们对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还没有形成正确的、强有力的监督和制约。因为以权谋私并不是一件难以办到的事情,而且遭到惩罚的可能性极小,所以以权谋私才能够成为一股风。如果我们党建立和健全了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很多以权谋私的动机就难以转化为实际行动,许多官僚主义的思想也难以形成事实。
回顾我们多年端正党风的工作,我们需要进行深刻的反思。为什么端正党风的工作搞了多年,各级党委和纪委为此采取了许多措施,做了大量艰苦的工作,但总是查处了旧的不正之风,又出现了新的不正之风,一些党员干部以权谋私和官僚主义等腐败现象,长期得不到有效的消除。党风建设的实践告诉我们,过去我们在党风建设中对权力进行监督制约方面仍然抓得不够坚决、不够有力。长期以来,我们一直把党内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产生的原因,过多地归于一部分党员思想觉悟不高,或者是受了剥削阶级思想的影响,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因而,在党风建设的措施上,思想教育强调的多,权力监督强调的少。加强思想教育是非常重要的,思想教育的功能也是巨大的。但它不是万能的,每个党员的党性觉悟也不是通过教育都可以解决的。特别是在今天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条件下,在执纪失之于宽的客观环境中,党纪教育有时显得软弱无力,往往收不到应有的效果。由此可见,加强对党员干部权力的监督制约,是党风建设的根本手段。只有把党风建设的重点转移到加强对权力制约这个轨道上来,党风建设才能真正取得满意的成效。
(四)加强党内监督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邓小平同志指出:党内监督实际是一个民主问题,让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能够经常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对党和党员实施监督,参与国家和社会管理,从而激发人民群众主人翁的责任感。他强调:“群众有气就要出,我们的办法就是使群众有出气的地方,有说话的地方,有申诉的地方。”(引自《邓小平文选》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73页)事实上,加强党内监督,与扩大党内外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扩大党内外民主如果离开了监督,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如果没有监督制度做载体,几乎等于空谈。要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首先必须发展党内民主,而只有加强了党内监督,党内民主才有实现的可能。而所谓党内民主,就是一个党的全体党员在有关本党的一切重大问题上有最终决策的权利。它意味着任何党员都有参与党内事务的权利,党员在行使这种参与权时不应受到任何阻栏;它意味着任何党员在参与党内事务过程中都是平等的。
党内民主的发展,是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切实可行的途径。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是我们的根本目标。社会主义民主建设的根本任务是保证人民当家做主,保证人民参加管理国家和经济、文化事务的权利,以及监督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权利。在执政党的条件下,党内民主和社会主义民主是紧密联系的。党内民主充分,社会主义民主就发展;党内民主受到破坏,社会主义民主就遭到践踏。因此,要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必须首先发展党内民主,以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在这个意义上说,加强党内监督不仅是建设党内民主的保证,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保证。
二、加强党内监督,前提是强化党内监督意识
邓小平同志认为,强化党内监督意识,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首要前提。他指出,强化党内监督意识必须立足于教育,着眼于提高监督的自觉性。一是加强党性教育,使党员、干部认识到,党的性质决定了建立在自觉、主动基础上的党内监督,是我们党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发展,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可靠保证,能否实行强有力的党内监督,关系到党和国家兴衰存亡,从而提高自觉性、主动性,解决“不愿监督”的问题;二是加强党内监督的理论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了解党内监督的一般原理,自觉运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去认识党内监督的本质,把握党内监督的规律,指导党内监督的实践,解决“不懂监督”的问题;三是加强党规、党法特别是党内监督法规制度的教育,使党员、干部了解党内监督的方针、任务、内容与方式方法,懂得监督什么、如何监督及如何保护自己,从而解决“不敢监督”和“不会监督”的问题;四是进行党史和国际共运史的教育,使党员、干部搞清党内监督与党的事业成败的关系,从历史的经验教训中增强加强党内监督的紧迫感。
三、加强党内监督,重点是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邓小平同志认为,加强党内监督,要从领导干部抓起。1986年1月17日,邓小平同志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讲话指出:“越是高级干部子弟,越是高级干部,越是名人,他们的违法事件越要抓紧查处。”(引自《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52页)邓小平同志如此重视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这首先是由领导干部的地位作用决定的。权力监督就是对有权者进行监督。虽然我们党和国家的权力主体从根本上说是全体党员和广大人民群众,但全体党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并不直接持有日常的政治权力,而是把这种权力委托给党和国家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因为他们持有日常政治事务的决策权和执行权,所以权力监督客观上要求必须把领导干部作为重点。其次,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干部的权力行为对整个社会的腐败现象具有决定性影响。领导干部滥用权力必然助长一般干部和普通人员胡作非为;高级干部以权谋私必然带坏一大批中下级干部。正所谓“风成于上,倍形于下”。腐败成风必然与高中级干部卷入有关。再次,这也是改革开放以来腐败现象的具体特点决定的。建国初一直到改革开放前,领导干部贪污腐化也时有发生,但总的看,数量并不很大,处理也比较有力。改革开放后情况不同了。一方面,领导干部卷入腐败已是大量的;另一方面,在对领导干部腐败问题的查处上仍显得手软。“明明白白的案子,这里调查,那里调查,这里批那里批,批了调查,调查了批,好几年处理不了。”(引自《邓小平文选》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53—154页)因此,必须把监督重点放在领导干部身上。
四、加强党内监督,核心是加强制度建设
“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引自《邓小平文选》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33页)从国家制度和党的制度上作出规定,以便对党的组织和党员实行严格的监督,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环节。无论是在遇到挫折、出现困难的时候,还是在发展顺利、取得成绩的时候,都必须一以贯之地加强监督。不能出了问题才想起监督,形势好了就把监督撂到一边。尤其对担负重要职责的领导同志来说,决不能以个人的认识水平甚至好恶随心所欲地对待监督。要避免这种状况,把监督落到实处,就必须用制度作保证,使监督工作制度化。要逐步使党内监督、权力机关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经济监督、新闻舆论监督、民主党派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对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实施监督的内容、形式,人民群众对领导干部进行检举、控告、弹劾、撤换、罢免的权力,党和国家专门监督机关知情、建议、监督、处置等权限,监督者和被监督者应有的权益等等,都应当作出明确规定,形成制度,使之程序化,以减少和防止监督中的随意性。监督者要遵循一定的程序,正确行使监督权力;被监督者必须按照规定接受监督,决不允许违反规定、拒绝监督,更不允许打击报复。只有这样,才能使监督在我们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成为扎扎实实富有成效的实践。《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了党内监督的十条制度,即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信访处理、巡视、谈话和诫勉、舆论监督、询问和咨询、罢免或撤换要求及处理等,这些制度的制定,从根本上保证了党内监督的有序进行。
五、加强党内监督,关键是疏通、拓宽监督渠道
一要疏通、拓宽党内民主监督渠道。党内民主监督渠道是否畅通,是党内监督机制运作是否灵敏的重要标志。邓小平同志曾指出:“无论党内的监督和党外的监督,其关键都在于发展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发扬我们党的传统作风。”(引自《邓小平文选》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15页)拓宽党内民主监督渠道,就是要使党员充分行使各项民主权利。一是充分发挥党内民主,让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以便于行使民主监督;二是健全并落实党内选举、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等制度,保障党员自由地参加投票活动,充分行使选举权,强化对党内权力授予过程的监督。通过党员对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结果与干部的任免、奖惩挂钩,有效地进行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三是疏通党委班子的监督渠道。党委班子自我监督约束机制,是党内监督机制中的重要环节。班子内部监督渠道畅通,取决于党内权力的分解,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和党务、政务的透明程度与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的情况。重要权力要进行分解,重大决策等要经集体讨论。要在班子成员中通过民主生活会等正常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实行相互监督。
二要拓宽党外民主监督渠道,实行党内外监督有机结合。实行党内外监督的结合是拓宽党内民主监督渠道的题中应有之义。邓小平同志指出: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第一是党的监督,第二是群众监督,第三是民主党派的监督。“有了这几方面的监督,我们就会谨慎一些,我们的消息就会灵通一些,我们的脑子就不会僵死起来,看问题就会少一些片面性。”(引自《邓小平文选》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71页)此外,邓小平同志还十分重视舆论监督,认为舆论监督对加强党内监督不可或缺。《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指出:在党的领导下,新闻媒体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通过内部反映或公开报道,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应当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听取意见,推动和改进工作。实践证明,许多大案要案的查处,诸多贪官污吏的落马,与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密不可分。
苏共亡党的惨痛教训和凄凉境地昭示着我们:丧失党内监督会造成决策失误,导致党和政府失信于民,直接危害党和国家的安全。因此,要保证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防止权力腐败,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经受住执政的考验,防止“人亡政息”历史悲剧的重演,我们的党就要自觉地以邓小平党内监督思想为行动指南,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只有这样,才能与时俱进地加强党的建设,从而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推向一个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