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信仰自由教学必须联系实际指导行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宗教信仰论文,联系实际论文,自由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初三、高三教材和初二《公民》都有这个教学内容。正确全面理解和对待“宗教信仰自由”,对于反对迷信,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投入社会主义建设等有相当重要的现实意义。尤其是对青少年的思想行为和正确世界观的树立起着直接的指导作用。因此,在教学中联系实际,针对初中学生在这方面的思想认识问题,划清一些是非界限是很重要的。
在初中学生中对于宗教信仰自由问题上的模糊认识主要有这两方面:
一是宗教和迷信的界限不清。
从课前调查的情况分析,绝大部分学生把宗教活动当作封建迷信活动,以为都应反对;也有少数学生把迷信活动和宗教活动混淆一谈。针对这一情况,教学中必须让学生明确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必须明确什么是宗教?什么是迷信?它们的区别在哪里?应告诉学生,宗教和封建迷信都是相信超自然的神灵存在。因此,从世界观上说,宗教信仰和封建迷信都是唯心主义的、非科学的。但是宗教信仰和封建迷信又是有严格区别的。宗教作为一种世界观,是人们的一种信仰,信仰单一的至高无上的神灵,并形成一套完整的宗教经典、教义和理论;宗教有正式的组织,有神职人员,有教徒的活动场所,入教退教有一定的手续和仪式;宗教有一定的宗教制度。祈祷形式,有一定节日活动;宗教的活动,是为了宣扬神的威力,使信教者信仰神,按神的旨意办事。封建迷信活动,就是指巫婆、神汉、阴阳先生等迷信职业者通过装神弄鬼、占卦算命等诈骗手法,进行掠取钱财、坑人害命的一种罪恶活动。封建迷信并没有明确的理论化的观点,只是信仰各种所谓的鬼神,其活动方式荒诞无稽、粗俗低级,甚至野蛮残忍。封建迷信活动常常妖言惑众,妨碍生产,扰乱治安,甚至谋财害命。它与社会主义是根本对立的,必须坚决反对。
第二,必须明确哪些是正当的宗教活动,受国家法律的保护。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如烧香、拜佛、诵经、礼拜、讲经、受洗、受戒、过宗教节日等都属于正常的宗教活动。都应受国家法律保护。还应指出,上述活动的时间、场所也是有一定的规定的,并不是随心所欲的。而封建迷信活动却相反,总是搞地下活动,是非法的,因而不但不受法律保护,而且必须依法取缔。
只有划清了上述界限,学生才能真正理解反对封建迷信活动,并不是否定宗教信仰自由。
二是青少年到底可不可以加入宗教组织,参加宗教活动?
目前,某些地区,宗教活动加之封建迷信活动在盛行,并在蔓延。它对青少年的思想行为有很大的影响。有些青少年跟着大人信佛信上帝,有的甚至挂着团徽和红领巾在烧香拜佛或星期日在教堂做祷告。这种现象对未曾参加过宗教活动的学生,也有着一定的思想影响。这个问题到底怎么认识?在教学中必须给学生以明确的答案,不能避而不谈,也不能迷迷糊糊或模棱两可。否则,后遗症和副作用是难以预料的。
首先深入学习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进一步明确信与不信宗教完全是因公民的个人意志决定的,不受外界的任何干涉或强制,完全是自由的。这个“自由”是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的独立主见,是真正出自内心意愿的选择。这一点成年人和未成年人是有区别的。未成年人往往独立主见少,受影响盲从的多。受了父母长辈或周围人的影响、劝说,甚至是在强制下去入教的,很难说是真正出自内心意愿的选择。所以“自由”主要是针对广大的成年人讲的,成年人故意影响、劝说甚至强制未成年人入教是错误的,是违背宪法精神的。
再从提高是非观念入手来提高学生的认识和觉悟。加入宗教,虽然不违法,但是我们做人,尤其是青少年,对自己的要求不仅仅是一个违不违法,而应当要求自己,树立科学世界观,合乎社会潮流,做社会的主人。这里有一个觉悟问题和相信科学问题,不能马虎含糊,要明辩是非。
然后用正确的理想和追求来启发学生。明确告诉学生,当代的青少年,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接受的是社会主义的教育、唯物主义的教育,你是做一个认清历史发展的方向,接受唯物主义,培养自己成为“四有”的合格人才,还是接受唯心主义,成为宗教信仰中的一员?这是目标和道路问题。有的人挂着红领巾和团徽,却去接受唯心主义、信仰宗教,这是与一个少先队员和共青团员要求格格不入的。要劝告个别加入了宗教组织的同学,如果再不退出宗教组织,那就要劝其退出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少先队员、共青团员与宗教二者只能居其一。少先队员和共青团员首先要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
经过这样的启发引导,教师的观点学生早就心领神会。课后再去找入教的学生谈心,还没等你开口,他早就说:“老师,回去我一定说服外婆,我再也不去教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