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空间的性别构建——以20世纪20年代天津《女星》为中心的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天津论文,女星论文,性别论文,年代论文,世纪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0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04(2011)05-0101-09
作为近代中国的新型媒体,报刊在建构公共舆论空间、引领社会变革方面扮演的重要角色已受到研究者的广泛关注。近年来,报刊史与妇女史研究相结合的著作陆续出现,而性别视角的引入又进一步丰富和深化了相关研究。在这方面,梅嘉乐有关《申报》的解读和侯杰对《大公报》所作的分析就提供了较好的示范①。然而受研究对象本身的特点所限,前人较多地关注男性编者、作者和读者的声音,而对女性关于女权主义和性别关系的论述分析不足,更缺乏对两性书写进行文本的交互分析。本文结合妇女史与性别研究的相关理论和方法,在对天津女星社创办的《女星》进行文本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围绕男女社交公开、恋爱自由、婚姻自主等五四时期的性别议题探讨女性如何表达改造社会、建构男女平等的性别关系的理想以及怎样与男性展开对话、协商与合作以拓展女性的言说空间和从事公共舆论空间的性别构建等问题。
一、女性言说空间的拓展
1923年4月,一个名为“女星社”的团体在天津成立,宣称“实地拯救被压迫妇女;宣传妇女应有的革命精神;力求使一般觉悟女子加入无产阶级的革命运动”[1]。它的创立者和成员以李峙山②、邓颖超③ 等直隶第一女子师范学校的同学、校友为主,还包括曾与之在觉悟社、天津新学生联合会共事或合作的男性。天津女星社主动肩负起争取女权和动员女性的历史使命,以“有产阶级、旧礼教与男系制度”[2]为批判对象,其名称也表明女星社旨在将自身的公共形象建构为帮助女性脱离黑暗的拯救者。
《女星》是天津女星社集中讨论妇女问题、表达女权主张的话语平台,以“宣传女子自救自决的思想”[3]为宗旨。主办者李峙山、邓颖超和谌小岑④ 等人希望通过这份刊物将女性的生活状况公诸社会,并借此联络从事女权运动的同志获得援助以增强群体力量[2]。《女星》从1923年4月25日创刊,到1924年9月29日终刊,共出57期。其演变的历程大致可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旬刊,共36期,作为天津《新民意报》的副刊出版;第二阶段以周刊形式附于女性主办的《妇女日报》出版。1924年9月底,《妇女日报》因发表反对直系军阀的言论遭到压制。政治压力、经费枯竭以及刘清扬、邓颖超等人离开天津,最终导致《妇女日报》无力维持,《女星》也被迫停刊[4]。
在具体的分工方面,邓颖超和李峙山任编辑;李峙山负责答复读者来信;谌小岑则负责发稿、校对、发行等出版事宜[5](P486)。《女星》的作者群以女星社的成员和社友为主。编辑还特地注明了部分文章作者的性别,以此消除女性对于社交公开的顾虑。道理如下:
我们作女子运动者,希望能有机会同许多家庭里的女子及学校的女子接近,携手,将伊们渐渐引导出来,同时又希望能多代表同情于妇女运动的男子。但他们,尤其是女子,对于男女社交上常怀恐惧,或因没有习惯的原故,往往足以阻碍他们自动的来同我们携手;对于同性的当然不成问题。所以我们特将性别注明出来应合这种便利。[6]
由此可见,《女星》预设的读者不止是家庭妇女、女学生、女教师、女权运动者等具有不同社会身份的女性,还包括同情女权运动的男性。与此同时,《女星》对自身作为报刊媒体的定位也凸显出来,即从传播新的性别观念入手来改变两性的行为方式,进而在公共空间建构新的性别关系。
《女星》能在男性主导的《新民意报》中开辟一处立足空间,的确是两性在提倡女权问题上相互协商、合作的结果。《新民意报》创刊于1920年9月15日,总编辑马千里、经理刘铁庵、编辑时子周均为天津力主社会改革的男性知识精英⑤。他们一贯把妇女问题视为社会问题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从舆论和经济两方面给予天津女性报刊较大的支持。在《新民意报》的《发刊词》中,马千里将编辑方针定为:(1)介绍世界新潮;(2)改进社会习惯;(3)主张国民有民主国的参政权及自由权;(4)提倡男女教育之普及;(5)奖励爱国之执政者[7]。在《女星》出版之前,由马千里主编的《新民意报》副刊《星火》已广泛关注和讨论女子剪发、女子教育、恋爱婚姻等问题。《新民意报》接纳《女星》为其成员,既出于丰富报纸内容、扩大读者群的考虑,也进一步建构了主办者赞成男女合作的公共形象。
对李峙山、邓颖超等人而言,她们与这些男性在长期交往中建立起的友谊和信任,为双方进一步开展合作奠定了基础。马千里、刘铁庵等人在天津教育界、报界、商界、宗教界具有重要地位,建构的社会网络覆盖天津多个社会阶层。在男性主导的社会中,他们可以支配的公共资源也较为丰富。因此,借助他们的力量,不但《女星》的生存和发展获得基本保障,而且女性能够汲取和利用的公共资源也随之增加。
需要指出的是,《女星》以《新民意报》为依托,在保持自身的风格、内容相对独立的基础上,促进了两性在舆论空间上的对话。在此之前,李峙山曾以作者和读者身份参与《星火》的讨论。在阅读、投稿的过程中,她一方面为创办报刊积累经验,另一方面也对媒体如何发挥引领社会的作用提出设想,为确立女性在舆论空间的主体身份奠定了基础。
李峙山尤其关注在建构舆论空间的过程中编者、作者、读者各自具有的权力和责任。她首先指出编者不仅应当指出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而且有责任为读者出谋划策,以便更好地解决问题;对于读者遇到的具体困难,编者务必给予切实的指导和帮助。其次,她提醒作者应就具体问题发表理性的意见,尽量避免互相谩骂。最后,她特别强调读者是报纸的好友,拥有监督编者和作者的权力[8]。李峙山的主张恰恰说明她对报刊媒体的特质有深刻的认识,因此才会提出编者、作者与读者在互动的同时,也应保持自身的相对独立,以此达到权力的制约与平衡。
在社会网络的建构上,这些女性报人除了与《新民意报》主办者保持密切联系外,也与华北通讯社的男性报人来往频繁。由周拂尘主持的报纸《华北新闻》不仅呼吁打倒帝国主义、反对军阀内战、保护爱国运动以及集会、结社、出版自由,而且提倡推翻传统礼教、实行男女平等[9]。在这些公共议题上,女性通过与男性的对话、协商逐渐扩大了自身的言说空间,使女性从男性话语中的“他者”转变为言说主体。
二、女性论述
如何将女性从传统礼教、父权制度和资本主义的压迫下解救出来?这是《女星》主要关注的性别议题。其中,抨击传统的婚姻和家庭制度是该报女性编者、作者尤为注重的内容。她们之所以在此问题上投入较多的精力,是因为她们从倾听、观察和帮助女性的实践中发现,女性遇到的困境往往与婚姻、家庭密切相关。她们不仅希望表达自己对于遭遇不幸的女性之同情,更有一种唤醒其他女性,使悲剧不再重演的急迫心情。其实践经验与论述的结合,又进一步增强了女性在女权运动中自我赋权的力度。
作为女星社的创立者之一,邓颖超在天津从事女权运动的时间较长,在广泛接触和了解天津不同社会群体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她对于社会转型时期天津女性生活状态的切身体验恰恰构成其撰文的素材和立论的基础。她的语言表述充满激情、富有感染力,实与她曾担任天津女界爱国同志会演讲队长以及多次在公共场合发表演讲的经历有着密切关系。作为演讲者,邓颖超可以通过表情和肢体语言配合口头表达来吸引在场的听众。但作为文本的书写者,她面对的则是想象中的读者。因此,她格外重视以分析实例等方式来增强论述的说服力。
身为直隶第一女子师范学校的毕业生,又以教师为职业,邓颖超对女学生的关注显然较多。令她颇为感触的是,在其同班同学中,毕业后“受家庭压迫,陷于买卖式婚姻的”已有十几人了。对于她们在婚后的生活状态,邓颖超深感忧虑:
她们的太太的臭味,少奶奶的体态,被家庭气病了的憔悴模样,对待自己婚姻所发的不满意和伤心语……都深深地镌入我的脑里不能忘记。[10]
经过她的描述,接受了新式教育却未能摆脱传统的女性形象跃然纸上,成为其控诉传统家庭和婚姻制度的极佳例证。为了增强批判的力度,邓颖超较多地运用对比的修辞方法来呈现女性在婚前婚后的巨大反差,并特地以同班年龄最小的石君为例来引起读者的共鸣:
回想起三年前,伊是一个幼稚任性的小孩,每天穿着美而讲究的衣履,除了玩乐外,一切的忧愁,都不能引起伊的注意和痛苦。可是今天的伊呢,沉默拘谨。活泼自然浪漫的伊哟!今日竟飞向何乡去了?[10]
石君毕业后在霸县小学教书,但家里以母亲生病为由骗她回家结婚。婚后,养育子女、侍奉婆婆的重任都落在她的肩上。石君的境遇让邓颖超颇感辛酸,也因此成为她质疑女子师范教育的依据:
我不禁要大声的号喊,现在的女师范教育,将要破产了!造就出来的学生,不但不能应付伊们的环境,反被环境支配征服了。把学校所给与伊们的一点点的教育,都完全丧失了,造就五年的人材,竟被一年半的旧家庭染化了。这在教育上,是何等伤心可羞的事呵!教育当局者们,我愿你们彻底醒悟,改弦更张吧![10]
在《女星》刊登的文章中,“受(被)压迫”是出现频率较高的词汇。实际上,在被《女星》作者们定义为受压迫的女性之中,除了无产阶级,那些生活在“名门”、“世阀”之家、终日足不出户的女性竟然也是“被压迫最重的妇女”。女星社教育部委员张颖芳指出,“名门”、“世阀”之家对传统礼教笃信尤深,给女性阅读的《女诫》、《礼记》等书具有剥夺女子人格的性质。虽然个别女性博古通今,但都缺乏自谋生活的能力。生活在这种家庭中的女性“服从性太深,为求得一个淑女贤妇的虚名,差不多能把毕生的幸福牺牲了;所以终究脱不了魔劫,仍然处于地狱之内”[11]。需要指出的是,张颖芳的论述反映的是她自己的主观认知,掩盖了这些女性自身的主体经验,而使之成为被文本和话语压抑的群体。作者的目的则是提醒女权运动者切勿忽视这一群体的存在,而应把她们列入唤醒和动员的对象,并将其转化为反抗传统礼教和家庭制度的力量。
通过转述其他女性的经验,《女星》的编者、作者凸显了自己的主体身份,而评论天津其他报纸刊载的有关女性的新闻则表明编者试图使《女星》在天津公共舆论空间中拥有立足之地。在近代天津的报刊媒体中,女性及性别议题受到普遍关注。英敛之、刘孟扬等天津男性知识精英首先从开民智的角度倡导开女智。其他报人也通过报导相关新闻、发表论说等方式使女性进入公众视野。
李峙山在广泛阅读天津各类报刊的过程中,对此类新闻颇为留意。作为《女星》的编者,她特别选取那些集中反映女性遭遇的新闻作为启发读者讨论的素材。例如,1923年7月27日,一则婆婆毕孟氏虐待儿媳刘氏并逼其为娼的新闻引起了李峙山的注意。她不仅详细转载了新闻内容,更以提问的方式刺激读者的思考。针对毕孟氏对刘氏发出的最后警告“汝如再不应允,汝之命终必杖毙于吾手之下”,李峙山反问道:“(一)谁给婆婆这大的威权?(二)这种威权应当存在吗?(三)有什么法子可以取消?”对于案件中两位男性当事人的行为,李峙山也产生一系列疑问:“(一)刘桐为什么这样不爱女儿,宁使伊酷受苛刑而不愿使伊提起离婚?(二)孟家将刘氏休回,为什么刘桐不留?最后我们再想孟继增为什么也丝毫不疼爱刘氏,为什么既是终身的伴侣一点感情也没有?”在案件所暴露的诸多问题中,她认为最要紧的还是:“女子怎样免除公婆的虐待?”[12]
从其提问中可以看出,李峙山借助“爱”、“离婚”、“终身的伴侣”等蕴含现代意义的词汇重新定义了婚姻、家庭之中的性别关系,以此抨击传统父权制度对女性的束缚和伤害。这一点也反映在她对天津地方依然保留的旌表节烈之风的批判上。20世纪20年代,社交公开、婚姻自由等新思想引起了性别关系的变动,令天津尊崇传统性别观念的地方士绅大为不满。他们坚持旌表贞节烈女,以此维护传统的性别秩序。值得注意的是,为了颂扬传统妇德,他们依靠的媒介不仅包括碑刻、墓志铭,而且将近代的报刊也纳入其中。由天津士绅林墨青⑥ 等人创办的《社会教育星期报》尽管以改良社会风俗为宗旨,但也刊登旌表贞节烈女的文章⑦,以此达到教育民众的目的。依靠报刊这种新型的传播媒介,传统的声音反而被放大、增强。
作为受到新文化熏陶的知识女性,李峙山则将犀利的笔锋指向旌表贞节烈女背后的传统礼教,而且以更激烈的言辞予以批判。正可谓越保守的地方,批判者也越激进。1924年6月23日,一则关于杨柳青镇刘学范妻王氏为夫殉节的新闻引起了李峙山的注意。在为王氏举行的丧礼上,崇善东社致送匾额,所书“节凛冰霜,以资表扬,而正风化”也充分显现出经过传统礼教浸淫的印记。李峙山的评论与之形成鲜明对比:
妻子殉夫本是件触乎个人爱情的事,我们是无法阻止的。但中国却对于这些率偏多方奖励,以致有许多本不愿殉夫的也为了这点无味的奖励而自杀,这不就是拿着一把杀人的刀子对女子说:“你如自杀,我给你立个牌坊,表扬你节烈。”[13]
李峙山用“触乎个人爱情”来界定妻子殉夫,再次申明了她对人格独立思想的认同,从而将被裹挟在传统士绅维持风化言论之中的女性的个人行为剥离出来。最后,她以“吃人的礼教又吃了一个”来概括这则新闻的实质。经过阅报、选材、评论,李峙山从文化的消费者转变为知识的创造者。与一般读者不同的是,作为报人,她更主动承担起设定报纸舆论导向、传播性别观念、尽力发挥媒体引领和改变社会作用的使命和职责。
在设定了需要唤醒、救助的对象后,《女星》向读者解答的便是如何改变她们受压迫的境地。为了体现《女星》宣传女性“自救自决精神”的宗旨,作者们提出了各种拯救被压迫女性的方案,其中不乏继承了人格独立思想的言论。冯悟我⑧ 强调指出,怀疑、观察、思辨、实验等研究精神是女性要成为一个独立的人所不能缺少的[14]。纵观冯悟我的论述,不难发现她虽然提出了“能创造才能自由发展”的观点,但立论的重心还是放在破除传统上。读者较容易了解“破”的涵义,对于如何建立作者期待的“美丽的乐园”却不得而知。这种充满理想色彩的论述在其他作者的文章中也可见到。王南羲⑨ 就勾画出一幅可以使女性获得真自由、真平等的革命图景:
要先求改革现代的经济组织,同时与被压迫的男子携手,以革命的方式,打破一切旧制度、旧礼教,及有掠夺性质的主义与不平等的组织。将社会立在一个使全人类——无论男女——都在平等在线的基础上。这样,女子不解放自解放,并且不仅女子解放,被压迫的男子亦同时解放![15]
在论述方式上,王南羲对以往女权运动的经验进行了重新诠释,以此增强她所描绘的理想的吸引力。她把女子参政团和女权同盟会归于资产阶级女权运动,意在强调只有消除阶级差别,才能实现根本的妇女解放。实际上,这种想象不但没有抹煞阶级差别,反而在女性这一性别群体内部划出了阶级的界限,以区分“我们”与“伊们”。
对于与女性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婚姻问题,女性编者、作者在鼓励打破包办婚姻严重束缚的同时,极力提倡以恋爱为基础的婚姻。五四时期,外国学者关于恋爱与婚姻问题的论述备受中国知识分子的关注。瑞典妇女运动者爱伦凯的作品被较常引介[16]。爱伦凯则主张以恋爱为婚姻的基础,强调“恋爱自由”是带着自由的恋爱,因此得任其自由意志选择恋爱的对象。同时,处于恋爱关系中的双方应承担使对方及所生子女获得幸福的责任[17]。其观点得到女星社成员的青睐。她们普遍认同恋爱的婚姻是神圣、纯洁而有价值的。王贞儒尤其注重探讨恋爱与人生的关系,认为假如没有恋爱,“一个人因为得不着安慰,将生活变成干枯乏味了,是人生一件极不幸的事情”[18]。
然而恋爱产生之后,婚姻之中的一切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吗?邓颖超发现,青年男女虽然有了恋爱的要求,但由于缺乏恋爱的培养与训练,以致许多人因金钱的诱惑、情势的逼迫、色相的喜好、感情的冲动而贸然结合,反而酿成婚姻的痛苦。在她看来,正确的恋爱是以“个性的接近,相互的了解,思想的融合,人生观的一致”为基础,依靠两性共同的“学”与“业”来维持。为了防止青年误入迷途,她不但劝告青年自身要用理智判断,勿被感情驱使,而且主张父母在给予子女婚姻自由权的同时,还应对他们进行恋爱的培养和指导。学校教育者责任重大,“作人的训练、恋爱的指导、性的教育”则是他们不可推卸的责任[19]。
由女性公开提倡性的教育,不仅是对传统性别观念的颠覆,更是对女子师范教育者知识传授权力的一种挑战。李峙山提出,如果父母与教师都不能扮演恋爱指导者的角色,那么青年自己应该广泛阅读各种新出版物,浏览报纸,参加社会运动,多找机会受团体的训练,以期了解社会情形,了解人生问题。借助爱伦凯关于恋爱与婚姻关系的论述,她奉劝青年首先应该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决定一生将要进行的事业,继而在与男女同伴开展事业的过程中产生自然的社交公开,在共同讨论、互助的过程中加深对彼此的了解,恋爱的萌芽也许就在意志、性情相合的两性之间产生了。这些女性编者、作者有关婚姻、家庭问题的论说表明,虽然她们颇为认同爱伦凯关于恋爱与婚姻的观点,但是并非刻意照搬某一种学说。她们对自身主体经验的表述融合了个人主义、社会主义等新文化运动兴起以来社会上出现的多种思潮,展示了时代话语的丰富性,其理想中的社会应建立在男女平等的基础上。
三、“表同情的男子”之言说
近代中国女权运动自兴起以来,男性的声音不仅从未中断,而且极为响亮。不过,由于发声者身份的不同以及个人主张的变化,以致有关女性和性别议题的讨论成为诸如保守、激进、焦虑甚至自恋等各种男性声音的杂糅⑩。其中亦不乏对女权运动表示理解、支持,对女性遭遇深感同情的男性声音。就《女星》而言,编辑对表同情的男性所释出的善意,更极大地鼓励了那些接受新文化的男性将其对于女性生活的观察、认识倾诉出来。《女星》开设的《实事杂感》栏目就为他们讲述身边女性的经历提供了一块园地。虽然这些转述女性经验的文字是代女性发声(11),但仍然可以呈现过渡时期不同身份女性的处境,以及男性叙事者的性别观念。镇江第六中学的陈绍希讲述了表妹杜月芬因不满包办婚姻抑郁而死的经历。对于杜月芬之死,陈绍希以“我为之痛者数日,并且洒了许多眼泪”来抒发内心的悲痛和惋惜。从表面上看,全篇没有出现任何议论的文字,但仔细分析其叙述方式就不难发现,作者希望向读者传达的思想已经从其字里行间流露出来。
陈绍希开篇即交待杜月芬的身份为苏州第二女子师范学校的学生,但其父母“顽固”、“专制”,并以“伊早已觉得不很自由”来凸显新女性与传统家庭之间潜在的矛盾与冲突。作者对杜月芬与父亲对话的表述更强调了新与旧之间的对立:
伊父亲坐上那凉亭里,轻轻地对伊说道:“‘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你今年十九岁了,中等学校也毕业了,我预备替你结个门当户对人家底儿子。”月芬听了这句话,连忙答道:“婚姻问题,是男女自身的,应当由男女自由选择。不比从前时代,用什么‘父母之命’哪,‘媒妁之言’了。我劝父亲,不要这样着急。况且我的年纪还小,又没有受完全教育。”[20]
然而父亲并不理会杜月芬的想法,执意为她与朱姓朋友的儿子结亲。在陈绍希的笔下,杜月芬虽然具有新思想,并且能够清晰表达自己的看法和意愿,但她“性格和顺”,在强大的父权之下,也难逃一个弱者的命运,承受着巨大的痛苦:
从此以后,伊的脑海中,都是充满了悲观思想;以为人生幸福,于婚姻为最大,今已失掉最大幸福,生存在世,还有什么乐趣?[20]
透过陈绍希带有几分文学想象的叙述,读者不难发现杜月芬的父亲作为传统婚姻制度的维护者、执行者,扮演了压抑女性的主体意识、扼杀女儿婚姻自由的角色。
与之对应,于宗德讲述的则是亲戚程凤珠——一位童养媳的经历。作为传统女性中的一分子,童养媳常常成为男性知识分子抨击“吃人的礼教”的有力证据。与陈绍希直接引用人物对话的书写方式不同,程凤珠的声音完全被于宗德以转述的方式再现:
伊初次回娘家的时候,把伊的痛苦,详详细细的告诉父亲——因为母亲早已死了——想伊父亲向杨家辩白一下,禁止下次再这样虐待。[21]
对于程凤珠说话的具体内容以及如何表达,读者不得而知。由于于宗德是从别人口中得知此事,信息在传播过程中的丢失或许是程凤珠的音量被降低的一个原因,但令人惊讶的是,对于程父所讲的话,作者竟然进行了原音再现:
在人家做媳妇,应当低头服小,顺从翁姑的指挥。不比在家里没有规矩哩!况且他是我的恩人,怎样能和他交涉呢?我想起来,总是你不好,不顺翁姑,那末,婆婆才会骂你打你。你如果是好的,你婆婆又不发疯,何必骂你打你呢?总之,你现在已是杨家的人,不要说他打你骂你,就是他们拿你弄死,我都不能出来说话的。[21]
实际上,于宗德有意放大的就是程父固守传统礼教的声音。因此,他努力再现婆婆责骂程凤珠的声音也就不足为奇了:
你这贱货,骂了不晓得羞耻!还要老着面皮问我哩!我看你这种老面皮,不如早些死掉好。如果你死掉了,我家倒可以娶个贤慧的媳妇。有你这贱货在面前,倒缠煞勿清呢!你还是替我去死吧!你去死吧![21]
对于程凤珠的婆婆,读者虽然只闻其声,但透过于宗德对人物声音的描述,也可看到一个竭力维护传统父权制度并为之代言的女性形象。
统观陈绍希与于宗德的叙述,两位女主人公的身份虽然不同,但其人生悲剧都是由传统父权制度造成的。作者们一方面表达了对女性命运的同情,另一方面也凸显了父亲的权威。这正是五四时期男性知识分子为标榜个人自由而鼓吹妇女解放、抨击传统家庭制度的较典型的表达方式。
这类有关女性经历的报告也引起了女星社成员赵景深(12) 的注意。身为《新民意报》文学副刊《朝霞》的编辑,赵景深比较关注文本形式与思想表达之间的关系。他尤其重视通过文学作品来研究妇女问题。在他看来,与外国学者的著作、实际的调查和关于个人经历的报告相比,文学作品之中常常蕴含着许多易被忽略却反映女性心理和情感的内容。这是因为:“很有许多人不愿直接表达他们的满意或痛苦,每每借文艺来发挥;又很有许多人想借着文艺的力量来注入他们自己对于妇女问题的见解。”[22]赵景深的分析揭示了文学文本与主体经验表述之间的关系,由此扩大了《女星》对于妇女问题的研究视野。
在为《女星》撰稿的男性作者中,女星社的成员较多。与女性共事的经历使他们对妇女问题的认识多了一些源于生活实际的体会。同时,他们关怀的内容也因个人身份不同而各有侧重。在这些男性之中,谌小岑与邓颖超等人早在学生时代就已熟识,与之共同参加了五四时期天津的学生运动,也是觉悟社的主要成员。在此期间,他与李峙山相知相识,结为伴侣。对谌小岑而言,天津乃故土,也是他和李峙山“共同开始活动的试验场”[23]。参与创办女星社,既寄托了谌小岑的私人情怀,又承载了他通过提倡妇女运动实现社会改革的理想。在他撰写的《妇女运动的途径》一文中,这一理想得到了具体的呈现。
20年代,关于争取女权的方案约有三种:强调发展女子教育、提高女性智识;着重争取女性在法律上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权利和地位;动员女性直接投身无产阶级的社会革命运动。对于这三种方案,谌小岑虽然承认它们都是实现妇女解放不可缺少的环节,但考虑到现实的政治环境,都难以取得成功。换言之,在军阀政府统治时期,经济、教育、法律等领域的权力都掌握在极少数男性构成的“恶势力”手中。只要军阀政府存在,女子教育、女子参政以及女性的法律权利就无法得到保障(13)。
谌小岑之所以反复强调推翻军阀政府的必要性与紧迫性,是因为20年代初天津正处于军阀混战的漩涡之中。直系、皖系、奉系军阀为了控制北京政府的统治权展开激烈角逐,先后发动直皖战争、直奉战争。虽然天津属于直系军阀的势力范围,但是作为北京的门户以及联结南北交通的要冲,更成为其他派系军阀争夺的目标。除了军事上的直接对抗,权力斗争也渐渐渗透到天津的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各派势力利用报刊媒体争相控制言路就是典型的例证。在强权、特权不断膨胀的刺激下,天津怀有自由、民主理想的男性知识分子便首先从舆论上对军阀政府发起攻击。对希望在天津有一番作为的谌小岑而言,军阀政府也是自己实现社会改革理想需要扫除的主要障碍之一,而妇女运动则被他视为达到理想的一个有效途径。
谌小岑赞成妇女问题在无产阶级革命成功后才能完全解决的观点,但军阀政府的存在使他觉得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离成功还很远。在他看来,阶级觉悟是无产阶级革命者必备的条件,而大多数女性尚无此种觉悟。因此,他主张先以单独的妇女运动培养阶级觉悟:
我很希望有阶级觉悟的女青年,先作一个时期的单独妇女运动,然后再引导这些受过训练的妇女参加,既很自然。而将来在革命的前线上奋斗的妇女们也可较多一些,关于妇女方面的宣传、组织等,也容易一些。还有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现在女子尚有许多切身的问题急待解决,如这些问题不解决,女子实无加入各种运动的可能。[24]
确切地说,谌小岑提倡的妇女运动实际上是“运动妇女”(14),即通过训练、教育女性,动员她们加入革命。但他在参加女星社活动的过程中,也意识到与这种理想相比,帮助女性解决其切身问题特别是打破传统礼教对女性的束缚[25],显得更为迫切:
我们因眼见许多受教育女子,因婚姻问题之未得正当解决,以致陷入牢笼式的大家庭,终日处于翁姑、大小姑与丈夫威权折磨之下,终其身为一家庭奴隶者太多,对于妇女运动的发展,无形中生绝人障碍,故本刊对于婚姻问题特别多加议论。[26]
因此,谌小岑所认可的切合实际的妇女运动并没有超越五四时期强调女性人格独立的女权主义。
承担过《女星》发行工作的何雪也认为大多数女性尚未觉悟。因工作关系,何雪比较关注报纸的读者群和影响力,但是调查结果却令人十分失望。何雪发现:《女星》的读者大部分是学界中人,自身已具有较强的理解能力,并不需要编者、作者太费口舌,而大多数女性,包括很多识字女性,却仍然处于蒙昧状态。她们并不了解自身处境,能够以实际行动争取与男性平等地位的人更是寥寥无几。因此,仅仅凭借文字的力量还不能使她们觉悟,而需要在社会上活动性较强的女性向她们宣传、解释《女星》的主张。
这些活动性较强的女性又从何而来呢?何雪指出,环境是决定女性活动性的关键因素,从而否定了从生理层面判定女性活动性弱于男性的观点。他注意到影响女性主体意识和行为的因素很多,除了学校教育,家庭结构和生活阅历也不容忽视。在他看来,女星社中的几位女性就具有较强的活动性,劝导其他女性的工作也应该交给她们。只有由女界主导,才能实现真正的妇女运动。虽然有表同情于妇女运动的男性从旁协助,但要收到更明显的效果,尚有赖于女性自身的运动[27]。
从以上男性作者的言说中可以看出,他们依旧迷恋启蒙者的角色,并通过讨论妇女问题来表达个人的社会改革理想。不过,与周围女性相处和共事的经历也使他们拥有了一些独特体验,进而影响他们对女性角色和性别关系的认知。对实现理想的渴求,一方面促使这些男性不独全力支持女星社中的女性,另一方面,他们也成为女性提升力量的重要助力。两者的结合更加凸显了女星社作为“女界之星”所扮演的唤醒者、拯救者的社会形象。
四、建构男女两性的互动空间
《女星》重视个体经验的办报风格,不仅融入编者、作者的论述和叙事中,也体现在促进编者、作者与读者之间互动的往来书信上,以致赢得了“研究实事,不尚空谈”(15) 的赞誉。那些刊登出来的书信,表明读者并不是信息的被动接受者。借助报刊媒体,他们从无声变有声,使个人经验和阅读想象转化为具体文本,从而参与了性别观念的传播和舆论空间的建构。编者、作者、读者围绕恋爱婚姻问题展开的讨论就集中体现了这一点。
传统家庭制度伤害的不仅是女性,也包括男性。在男性读者的来信中,反映深受传统包办婚姻束缚之苦者很多,控诉传统家庭制度者也不乏其人。一位叫秉一的读者就从南京致函《女星》,请求编辑帮助自己解决婚姻问题。作者自称早年丧父,因难违母命接受了包办婚姻,中学未毕业就结婚了。妻子未受过教育,因此秉一认为自己应该事事体谅她。但是两人却常常发生争执,以致秉一感到这样的婚姻令自己很难过:
结婚不到一个月,我便感觉到伊的性情是绝对不能和我相处的。因为伊的父亲是我们当地的一个财主,家里很有几个钱。可是伊的一举一动,不免带有几分铜臭,什么“爱情”、“互助”,伊简直可以说是不懂的。[28]
虽然秉一曾打算起诉离婚,但是由于自己经济困难,无力打官司,所以只能放弃这个念头,而以外出求学的方式逃避婚姻。他也意识到逃婚不是长久之计,但其内心充满了矛盾和挣扎,一方面怕母亲担心,另一方面又觉得回去后难以面对地狱式的生活。接到秉一的来信后,李峙山认为他的问题有解决之法,但并没有立即答复,而是鼓励读者提供意见,以此营造一个开放的讨论空间。为秉一出谋划策的读者以男性居多,他们大多坚决主张秉一离婚,并奉劝秉一回家向母亲、妻子和岳父陈述这种婚姻的弊端。可是也有读者并不赞成秉一马上离婚,而是建议他摈弃自己的成见,本着互助的精神和研究的态度感化、教育他的妻子,直到使他满意。
这些读者都把秉一作为传统婚姻、家庭制度的受害者,而把秉一的妻子视为传统的一部分和需要改造的对象。他们主要是从维护男性利益的立场出发提出解决办法。与之相比,李峙山在综合女星社同人意见的基础上,强调读者应该考虑女性的现实处境:
因为处在现社会的女子,其可恨与不满人意,并不是伊们本身的罪恶,是社会环境与旧礼教所给伊们的。假说我们对待伊们,仅就自己的感情与利益着想,实在很容易陷伊们于极可怜的地位。在这种地位中,伊们只知道忍受,而不知道反抗或脱离,实在是一种惨剧。[29]
因此,他们建议秉一在决定离婚前,应该对妻子的个性详加考察,分析她的缺点是天生的还是环境造成的。假如她是受到环境的影响,秉一就应当带她到城镇接受教育,并介绍可以给她当模范的女性朋友来引导她。如果这些都被她拒绝,并且没有忏悔的诚意,再选择离婚。
对于这些提议,长沙读者峻岑不但不赞成,甚至认为女星社同人缺乏勇气。在他看来,秉一妻子的个性属于天性,根本没有考察的必要,离婚是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面对峻岑的批评,李峙山予以严词反驳:
我们对于秉一君的婚姻问题,并不是没有勇气,实因秉一君的妻是未受过教育的女子,不能自己谋生,很难再找恋爱者的原故。如秉一君的妻 是受完全教育的女子,我们将和你一样的主张。这一点希望你看清!在现在社会女子的地位非常可怜,不得不如此顾忌。[30]
同样因婚姻问题向《女星》编辑求助的张华民承认,自己痛苦的根源在于:“这种包办的婚姻,两人丝毫恋爱都没有,将来焉能得美满的结果呢?”他甚至感到一生的希望已绝,不如一死了之。读了张华民的来信,李峙山认为问题并不像他想象的那么严重,反而是容易解决的。张华民首先应该考虑自己的经济状况。若他尚在求学阶段,在经济上依赖其父母,就宜以和平手段向父母陈述非由恋爱而结婚的缺点,并援引实例说服他们。假如父母思想顽固,就写信给“未婚妻”家,以详细理由声明否认订婚。李峙山特别提醒张华民:
在你说话的措词中,不可有悔及你现在的“未婚妻”的话,因为伊无论如何没有知识或不配你,伊本身是不负责任的。你为这件事奋斗的目标当确定为“否认非恋爱的代办婚姻”,不要存“未婚妻要什么资格”的观念才好。[31]
由恋爱而结婚,是五四时期较为流行的社会思潮。青年男女往往以此为由拒绝包办婚姻,反抗传统家庭制度。受教育的男性为追求个人自由、标榜个人的现代身份,而对理想中配偶的资格做出种种限定,致使由包办婚姻成为其“未婚妻”的女性处于被选择的境地。在男性写给《女星》的求助信中,其“未婚妻”的声音则被男性表达不满、陈述个人痛苦的声音掩盖了。分析李峙山给这些男性读者的回信,不难发现,她实际上是在努力劝说读者,尤其是男性,修正个人的片面观点,对于这群“沉默”女性的处境予以“了解之同情”。与此同时,她也挑战了男性主导的女权主义论述。不过,有些男性虽然能够同情和理解未婚妻的处境,但对于如何帮助她们改变现状却束手无策。例如,读者周鑫向《女星》反映:
我的未婚妻,是一个没有受过教育的女子,是一个闺门不出的千金小姐,是一位很不开通的女子。可是,活计作得很好,晓得三从四德。我家中的人,常常以此话告诉我,他们很是喜欢这位——我的未来伴侣啊。[32]
然而周鑫对她没有一点满意之处,因此要求退婚。他的要求遭到双方父母的坚决反对,岳母甚至以逼女儿自杀相威胁。对于其未婚妻内心的痛苦和绝望,读者只能通过周鑫在信中描述的“已经哭了好几天了”、“自杀的器具已经预备好了”来体会。周鑫一方面渴望婚姻自由,另一方面又不愿意惨剧发生,只能做出让步,希望在未婚妻入学读书、能够自立后,再提出退婚。对此,岳母仍无法接受,而令他陷入痛苦之中,以致萌生自杀的念头。与周鑫的来信相对照,李峙山最关注的则是周鑫未婚妻受教育的问题。她指出周鑫可以用自杀或逃走来向家长示威,借此要求未婚妻入学读书。权宜之计则是他不妨在形式上先将未婚妻娶过来,获得带她出来读书的权力。等她接受教育后,再考虑退婚的问题。
实际上,除了受到传统包办婚姻的束缚,风靡社会的自由恋爱也常常使青年产生困惑。作为被多名男性追求的女性,由于缺乏明确的选择标准往往陷入左右为难的境地。女读者马淑贞就因同时被两名男性追求而不知所措:
A某和B某的学问相若无几。A某的品行乖张,B某则是端正;A某经济充足,B某则非常艰难。我想,若与A某结婚呢,恐他行为不端,反失去了人生的幸福;若是与B某结婚呢,恐为经济窘迫,反于生活上大受打击,故此,犹疑不决。
在答复中,李峙山建议马淑贞以爱情为首要的选择标准:
A某和B某那个爱你深刻些,你便和那个近。如果A某爱你的程度能为你牺牲一切,能以你的嗜好为嗜好,换言之就是你能左右他,那末,你和他接近的结果,就能将他的品行改正到你所希望的境地。[32]
可以看出,李峙山鼓励马淑贞充分运用婚姻自主权,从被选择转变为主动选择,以此扭转女性在婚姻之中的被动局面。她所提出的按照女性的要求改变男性的观点,实际上是其调整、重构性别关系的一种理想,彰显了自身的女权意识。
《女星》的公开发行,使编者、作者的言说所包含的与性别有关的信息不断传播,再经由读者的阅读消费及信息回馈,转化为建构性别观念的重要因素。同时,《女星》以关注女性实际处境的立场,在参与建构天津公共舆论空间的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五、结语
报刊是女性进入公共空间的重要途径,天津《女星》为女性表达自我以及参与公共议题的讨论提供了渠道,进而挑战了男性在公共领域的话语权。女性通过编辑、撰稿、投书,从被论说者转变为论说的主体,主动表达她们对于性别关系和现代国家的构想。将公共议题与私人经验相结合,这是《女星》所采取的一种独特的表达策略,有助于增强论述的说服力。主动与男性进行对话、协商及合作,则使得女性的话语空间有一定的拓展。
《女星》继承了五四时期的女权主义论述,主张人格独立、社交公开、恋爱自由、婚姻自主以及家庭革命。由于主办者具有女权运动者和报人的双重身份,《女星》不仅能够及时反映其从事女权运动的成果,而且广泛吸收和借鉴各方观点,最终与女权运动的进一步发展相结合。李峙山、邓颖超等女性编者能够对女性的实际处境予以特别关注,并且始终将争取女权和男女平等的诉求置于其论述的核心。通过回应各种社会舆论,她们进一步自我赋权,促使女权运动由男性主导逐渐向女性自主转变。
通过发表对于女权运动的各种见解,参与《女星》相关议题讨论的男性实则表达了自己的政治理想和改革社会的主张。与女性共同参加女权运动的经历,使得一部分男性能够对女性的处境予以“了解之同情”,并为之提供助力。性别关系的调整和重构,也实有赖于男女两性的共同参与及合作。
收稿日期:2010-12-16
注释:
① 参见Barbara Mittler,A Newspaper for China:Power,Identity,and Change in Shanghai's News Media,1872-1912,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Asia Center:Distributed by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4;侯杰:《(大公报)与近代中国社会》,南开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② 李峙山(1896-1939),直隶(今河北省)盐山县人,原名毅韬,1914年就读直隶第一女子师范学校,1918年毕业后担任该校附属小学教员,1919年参与组建天津女界爱国同志会并任副会长;她也是觉悟社成员,曾任达仁女校教师;1923年参与创办女星社,担任《女星》编辑,又任第三届教育委员会委员长、女星第一补习学校及女星星期义务补习学校校长。
③ 邓颖超(1904-1992),生于广西南宁,1916年升入直隶第一女子师范学校,1919年参与组建天津女界爱国同志会、觉悟社,1922年与李峙山、许广平、王贞儒、张广煦、冯梅先任教于达仁女校,1923年参与创办女星社;她还任第二届总务部书记、教育部委员及第三届总务委员会委员长、女权运动同盟会直隶支部负责人。
④ 谌小岑(1897-1992),湖南安化人,1916年考入天津高等工业学校,1917年入北洋大学特别班,担任《北洋大学日刊》经理兼记者;参加天津学生联合会,任会计,同时为觉悟社成员;1921年任华俄通信社翻译、上海分社中文部主任,1923年参与创办女星社。
⑤ 此外,天津总商会文牍长夏琴西和原天津同盟会成员张寺晨也参与了《新民意报》的创办。
⑥ 林墨卿(1862-1933),名兆翰,天津人,1904年任直隶学务处参议、津郡学务总董、劝学所总量,在天津创办10余所官立女子小学;1912年出任天津社会教育办事处总董,1915年创办《社会教育星期报》,1922年创立广智馆,晚年与严修等人组织崇化学会、城南诗社、国文观摩社,著有《函札珍存》。参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编:《天津近代人物录》,天津市地方史志编修委员会总编辑室,1987年版,第245页。
⑦ 例如《邑绅刘宝廉等呈内务总长请褒扬邓母于太夫人呈文并册稿》,天津《社会教育星期报》,1921年2月6日;严修:《先兄侧室金氏殉节事略》,天津《社会教育星期报》,1921年8月28日。
⑧ 即冯梅先,直隶第一女师毕业生、达仁女校教师,曾任女星社图书部主任及出版委员会委员长。
⑨ 王南羲,直隶第一女子师范学校毕业生,曾任女星社出版委员会、社会服务委员会委员。
⑩ 有关男性在女子教育问题上发表的保守言论分析,参见Paul J.Bailey,“Unharnessed Fillies”:Discourse on the“Modern”Female Student in Early Twentieth-Century China;罗久蓉、吕妙芬主编:《无声之声(Ⅲ):近代中国妇女与文化(1600-1950)》,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2003年,第327页。李木兰则注重发掘男性社会精英论述背后的个人焦虑,参见Louise Edwards,“Policing the Modern Women in Republican China”,Modern China,26:2(2000),P115-135。高彦颐以《采菲录》为文本,以一些男性对缠足的赏玩,揭示了他们的自爱与自恋,参见(美)高彦颐著、苗延威译:《缠足:“金莲崇拜”盛极而衰的演变》,台北:左岸文化,2007年。
(11) 高彦颐指出要让女性被封装的历史重见光明,也需要依赖重新解译转述及代替女性发言的著述。参见(美)高彦颐著、苗延威译:《缠足:“金莲崇拜”盛极而衰的演变》,台北:左岸文化,2007年,第64页。
(12) 赵景深,1922年毕业于天津棉业专门学校,之后在《新民意报》馆担任文学副刊编辑,结识邓颖超、李峙山等人后加入女星社,为《女星》撰稿。参见赵景深:《关于“五四”的一点回忆》,《新文学史料》1979年第3期,转引自中共天津市委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天津市妇女联合会编:《天津女星社:妇女运动史资料选编》,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5年版,第490页。
(13) 持相同主张的还有鱼常:《今日中国妇女运动之方针》,《女星》第四十九期,1924年7月28日。
(14) 在1925-1927年的国民革命中,“运动妇女”的策略受到国民党和共产党的共同重视。参见Christina K.Gilmartin,Engendering the Chinese Revolution:Radical Women,Communist Politics,and Mass Movements in the 1920s,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5.
(15) 这一评价来自上海基督教女青年会负责女工事务的干事程婉珍。赵景深:《欢迎程婉珍纪略》,《女星》第七期,19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