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监察部转发通报要求 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原萧山市市长莫妙荣收受巨额贿赂被判无期徒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央纪委论文,监察部论文,无期徒刑论文,加强对论文,被判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新华社北京八月二日电 中央纪委、监察部日前就原浙江萧山市委副书记、市长莫妙荣特大受贿案转发浙江省纪委、监察厅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从莫妙荣一案中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尤其是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努力提高党内监督的质量和效果,进一步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莫妙荣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任萧山市委副书记、代市长,一九九三年四月任萧山市市长,同年六月兼任杭州钱江外商台商投资区江南管委会主任。现已查明,莫妙荣自一九九二年至一九九五年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十一次,受贿人民币一点五万元、港币七点五万元、美元七千元及价值人民币九点九万元的贵重物品,共计折合人民币二十四点一万余元;一九八九年至一九九五年期间,他利用职务之便,伙同其妻朱金宝大肆收受下属单位、人员和外商的大量钱财、礼金和贵重物品等,共计折合人民币一百余万元;莫妙荣还多次在自家住处和其他地方聚众赌博。他妻子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公开向有关单位索要财物,动用巨额公款放高利贷牟取暴利;他儿子也利用其父的权力开办房地产公司牟利。在组织上对其问题进行调查期间,他又纵容其妻等人进行串供,出具伪证,订立攻守同盟,转移赃款赃物,严重阻碍案件的调查。浙江省纪委、监察厅报请浙江省委、省政府同意,已决定开除莫妙荣的党籍,撤销其党内外职务,开除其公职。司法机关已依法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涉案的其他六十一人已经或正在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通报指出,莫妙荣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却目无党纪国法,利用手中职权,大肆收受贿赂,进行权钱交易,犯罪数额之大,情节之严重,涉案人员之多,确实令人触目惊心。特别是在党中央一再强调领导干部要廉洁自律的情况下莫妙荣不听招呼,我行我素,顶风作案,造成的影响尤为恶劣。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这一案件中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自觉抵制剥削阶级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侵蚀,正确对待和运用权力,决不能把其当作谋私的工具。领导干部必须严格管好自己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防他们利用领导者的权力和影响谋取私利。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从莫妙荣一案中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与监督。要严肃党纪政纪,任何人违反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按照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狠抓党内监督五项制度的落实,从维护和发展大局出发,充分履行监督职能,进一步把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