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利润和财务实力的矛盾及其协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矛盾论文,利润论文,实力论文,财务论文,会计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会计核算的目标就是向有关各方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从充分反映企业价值以及显示较好经营业绩角度,企业都倾向于能有利于改善账面情况、改进会计利润的会计模式及会计方法,但往往忽视其对财务实力的侵蚀。作为所有者的代理人,企业管理者有责任保全企业实物资本,增强企业的长期财务实力。对于一定企业的一定时期来说,这是一项互斥的决策。对于两者的权衡,会使企业管理者处于两难境地,如何作出协调进行选择,是企业经营决策过程中不得不慎重考虑的问题。
一、会计利润和财务实力的矛盾
企业管理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经济效益的提高应该表现为利润的增加和财务实力的增强。在多数情况下,两者应该是一致的,但是在一些情况下,会计利润与财务实力又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由于多种原因存在着矛盾。
1.会计上的利润概念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而财务上的现金流转要以收付实现制为前提。按我国税法规定企业的应税利润也遵循权责发生制,对以非现金销售为主的企业来说,会计利润的增加需要相应地多交税,增加企业的现金流出,有可能减低企业的财务运营能力。
2.在收入既定的情况下,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低值易耗品、递延资产等的会计处理方法的不同选择,坏账准备提取比率的高低,都会导致会计利润与财务实力向反方向变化。以固定资产折旧为例,从折旧方法上看,企业可以选择直线法或快速法,从长远看尽管两类方法所计提的折旧总额相同,但由于快速法在固定资产使用的初期所提折旧较多而后期较少,因而表现为较低的前期盈利和较高的后期盈利,在经营情况稳定的情况下,可能在会计信息上表现为波动的盈利能力。同时,快速折旧法将前期应纳所得税延缓至以后各期,从时间价值角度考虑,其纳税总额的实际价值低于直线法下纳税总额的实际价值。对于企业理财来说,延缓交纳的税款相当于一笔无息贷款,而且有利于及早收回投资、加快设备更新和减少固定资产无形损耗的影响。在固定资产净值一定及折旧方法一定的前提下,较长的折旧年限导致较低的年折旧额,形成较高的年度利润和较高的应纳所得税,会减低企业的财务实力;而较短的折旧年限则正好相反。无形资产、开办费等的不同会计处理,其对企业会计利润和财务实力的影响与固定资产折旧类似。
3.存货计价方法的不同选择也会对企业会计利润和财务实力带来不同影响。在物价上涨的环境中,先进先出法提供最大的净收益和最高的存货估价,因而会计报表上表现为较高的会计利润和较好的账面偿债能力;后进先出法则相反。从财务实力方面看,后进先出法确定的当期销售成本较为接近当期存货的重置成本,较好地保证了企业再生产能力的增强;同时,由于后进先出法确定的净收益较低,从而限制了对利润的分配,有利于企业资本的保全和充实。因此,后进先出法在财务上比先进先出法更具优势。
4.在通货膨胀环境中,历史成本会计模式和各种通货膨胀会计模式得到的会计利润和财务实力结果正好相反。物价上涨给企业资产带来的直接影响是资产的实际价值普遍高于账面价值。历史成本会计模式下,由于资产价值被低估,会计核算所反映的成本偏低,使得企业利润虚增,表现为较好的经营成果。但与此同时却降低了企业的财务实力。由于资产价值低估导致少计成本,使企业资产价值补偿不足,对企业的再生产带来不利影响;按虚增的账面利润进行收益分配,实际上是在一定程度上对投入资本的侵蚀。
5.不少企业通过股权置换、资产重组、提前确认收入或拖后确认费用等手段来粉饰会计报表,可能致使会计利润的提高,但是如果不能产生更多的现金流量,可能因为增加会计利润要多纳税和多分配利润而降低财务实力。
我们把虚增企业会计利润,减低企业财务实力的会计处理方法称为第Ⅰ类方法,而把导致较低会计利润,但有利于企业资本保持和财务实力增强的方法称为第Ⅱ类方法。
二、会计利润和财务实力矛盾的协调
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主要是与企业有经济利害关系的团体和个人,包括股东、管理者和债权人等。他们都从不同的角度关心企业的财务实力,同时其利益也受会计信息披露效应的影响。作为企业管理者,应以企业价值最大为目的,考虑到各方的利益,针对不同环境在会计利润和财务实力之间作出不同选择。具体来说,包括以下一些因素:
1.企业经营所面临的宏观环境因素
企业的会计模式和方法的选择不可避免地要受到宏观环境因素的影响。主要有:
(1)经济环境。主要是指通货膨胀率的高低。在通货膨胀率持续较高时,采用历史成本会计模式及相应的第Ⅰ类方法,导致企业利润虚增、资本被侵蚀,显然不利于信息使用者的正确决策和对经营业绩的正确评价,应采用第Ⅱ类方法。相反,在通货膨胀率不是很高时,历史成本会计模式及其他的第Ⅰ类方法对企业实际财务实力的影响不是实质性的,原本采用第Ⅰ类方法的企业一般不愿意花费额外的信息成本去进行调整或改变。
(2)法律环境。企业在编制对外会计报表及纳税申报时,所采用的会计模式和方法都程度不同地要受到有关的法律、法规或制度的影响。如果企业所选用的会计模式和方法与有关的法律法规不符合,则必须进行相应的调整。一般来说,影响会计方法选择的法规主要是财务法规、会计准则和税法。一般情况下,第Ⅰ类方法都是得到上述法规的支持的,而第Ⅱ类方法则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税法和有关的财务法规与会计制度都允许企业自主地选择相应的会计模式和方法。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根据通货膨胀率的高低,选用第Ⅰ类或第Ⅱ类的会计模式和方法,以保证会计信息的盈利名副其实,企业实际财务实力得以增强,同时不需要进行对外报表及纳税调整,信息成本较低。我国的税法和会计准则都规定对外报表和纳税都只能采用历史成本会计模式。因此,真正能适用于第一种情况的只是一些具体会计方法的选择,如一些指定的行业可以在纳税和对外报表中采用后进先出法、快速折旧法等。
在对税法和会计准则都规定可以自主选择的会计方法进行选择时,企业主要要考虑经济环境的变化和企业本身的情况及需要。
第二种情况,财务法规与会计准则允许选用第Ⅱ类方法,而与税法不符合。这时,选用第Ⅱ类方法,不能获得少纳所得税的好处,其主要意义在于限制税后利润的分配及其用于内部管理的需要,并且相应地要进行纳税调整,因此,信息成本较高。在我国具体会计准则颁布后,也会相应出现一些可能使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不一致的规定。
第三种情况,税法和会计准则都不允许。这时采用第Ⅱ类方法的意义只在于企业内部管理,并且对外会计报表和纳税申报都要采用按有关法规调整后的或单独确定的会计信息。这时的信息成本是最大的。
显然,这三种不同情况下,选用第Ⅱ类方法将带来不同的财务效果,而信息成本也有较大的差异。企业应结合考虑经济环境分析中通货膨胀率高低的影响,进行具体的成本与收益分析。
(3)市场竞争环境——其他企业的选择共性
无论在商品市场还是资本市场,投资者和消费者总是要将这一领域的有关企业进行比较,因此,企业会计模式和方法的选择必须考虑到其他企业的选择共性,考虑信息的可比性及可理解性。也就是说,在会计模式与方法的选择上,要适当地随大流。
2.企业内部因素的影响
影响到企业会计模式和方法选择的内部因素包括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影响及企业发展的特定需要。
(1)股东大会及董事会的影响
在会计模式和会计方法的选择中,特别是面临某种改变时,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支持是必不可少的。在通货膨胀环境中,第Ⅱ类方法将使股东受益,但是,如果得不到税法的支持,其对企业股东利益的影响也不是直接的。并且会计模式或方法的调整会发生相应的费用,对于非财务与会计专家的多数股东来说,他们能看到费用的发生却不能了解产生的收益。所以,在会计模式或方法的选择或改变时,能否获得广大投资者的支持和理解是管理者面临的现实问题。
(2)企业发展的需要
首先,企业所处的特定发展阶段对于会计模式或方法的选择会有特定的需求。在企业处于发展初期或者处于迅速发展、扩张的时期,迫切需要大量资金投入,这时企业较为关注企业形象及投资者的信心,期望以较低的资金成本迅速地筹集所需要的资金,并且,这一阶段企业往往尚未面临设备更新等问题,因而对第二类方法没有特别的需求,反而对第一类方法有更大的兴趣,如乐于采用先进先出的存货计价方法等;对处于稳定发展期、实力较为雄厚和经营收益前高后低等处境中的企业,较为看重第二类方法所带来的对于企业财务实力的实际好处。
其次,当企业价值被严重低估影响到企业的持续经营时,企业将倾向于能提高账面盈利的第一类方法。当企业的价值被市场低估时,不仅股价下跌、筹资成本增加,而且很容易被债权人怀疑其偿债能力而可能被要求清算,或者成为被购并的目标。因此,这种情况下的企业会注重其对外会计信息所揭示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
(3)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
对于一些大型跨国企业集团来说,其经营涉及物价变动趋势差异较大的国家和地区,历史成本模式和相应的第Ⅰ类方法所带来的信息失真的影响较为严重,因此,选择第Ⅱ类方法的倾向较强。而对一些规模较小、内部决策简单的企业来说,第Ⅰ类方法对企业内部控制和投资决策的影响较小,选择第Ⅱ类方法的要求就较弱。
由上所述,由于各利益主体对会计利润和财务实力的不同倾向,企业内外环境的变化对会计信息提出的不同要求,促使管理者作出相应的决策,选择不同的会计模式和方法。这实际上是企业均衡各方利益关系,对企业内外环境变化的适应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