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传教士利胜与郑氏集团的关系——以利胜的外交使命为中心的考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传教士论文,外交论文,使命论文,关系论文,郑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1590(2010)02-0009-07
在明郑与天主教的关系中,多明我会传教士利胜[1](Victorio Riccio,1621-1685)是一位相当特殊且重要的人物。他长期在明郑统治核心的厦门等地活动,与郑氏家族保持密切的联系,甚至曾作为郑成功的使节出使马尼拉。这一段传奇的经历,使之成为相关历史研究的重要对象。长期以来,受限于史料,尤其是中文史料的欠缺,使得有关利胜的史实一直扑朔迷离,甚至以讹传讹。这一状况随着利胜所撰自传《多明我会在中华帝国之业绩》一书等材料发现和利用,逐渐得到转变。利胜在书中留下了大量有关明郑及天主教在华活动的史料,不少学者依据利胜的记载,研究明郑与菲律宾、天主教的关系,或者作为相关历史事件的重要史实参照,深化对原有历史的研究。[2]然而,在这之中,利胜本人的活动,尤其与郑氏家族的关系仍未受到足够的重视。其实,作为一位在明郑时期有重要经历的历史人物,利胜本人的活动同样有着不可忽视的研究价值,对他的研究将有利于丰富我们对相关历史的认识。
本文主要依据鲍晓鸥(José K.Borao)教授所编《西班牙人在台湾》(Spaniards In Taiwan)[3]一书中摘选的利胜自传以及相关材料,并参照有关中文文献,对利胜在明郑与菲律宾的谈判中的活动作一较为详细的考察,分析利胜与明郑的关系,以及郑氏集团对传教士的不同态度,从中多少可以窥视明郑与天主教的关系及其演变的大致情况。
一、利胜在厦门的活动及其与郑氏集团的关系
利胜1621年1月18日出生于意大利佛罗伦萨著名的利氏家族(Riccieren family),与声明显赫的利玛窦同族。④他于1631年加入多明我会,并进入罗马的圣多默学院学习,在以优异的成绩完成学业后,成为一名哲学教授。利胜有胆有谋,语言天赋出众,他先后学会意大利语、拉丁语、西班牙语、塔加路族语(Tagalog,菲律宾的一种语言)和汉语。⑤这些素质,使他最终成为一名虔诚且杰出的传教士。当时多明我会会士黎玉范从中国回到罗马,准备招募更多的同道前往亚洲传教。利胜受到感召,决定跟随黎玉范赴遥远的东亚传教。1648年,利胜随黎玉范等人抵达菲律宾马尼拉。在那里,他先被安排到闽南华商的聚居区(parian)传教,也因此学会了闽南话和不少汉字。
1655年7月,利胜终于获得到中国传教的机会。当月,他与赖蒙笃、郭多明、丁迪我以及第一位华人天主教司铎罗文藻等五位多明我会传教士一道从马尼拉来到厦门,开始了他在中国的传奇经历。利胜被安排独自留在厦门,负责管理从马尼拉归来的中国天主教徒,同时在当地传教,还承担马尼拉与福建多明我会传教区之间的人员、书信以及补给往来方面的中转任务。
在厦门,利胜等人的传教活动得到郑成功(Cuesing)的许可。虽然一般民众敌视天主教,但郑成功对待天主教的态度是比较宽容的,他对神父们似乎有特殊的好感。人们认为他对天主教徒的到来表示格外高兴,这可能与他父亲郑芝龙信仰天主教有关。郑成功早年成长环境,包括日本平户和晋江安海都有浓厚的天主教氛围。⑥据利胜记载,有次信仰天主教的士兵因作弥撒而鸣枪,惊动了郑成功,但当了解缘由后,郑成功只表示:“拜天主,好!”⑦不予追究。
当时厦门已经成为郑成功抗清的重要基地。在利胜的笔下,厦门是一个无以伦比的天然良港,⑧世界上最美丽的城市之一,聚集了百万人口(over a million souls),精致的宫殿,来来往往数不清的远洋商船带来各种令人难以置信的货物。⑨来自全国各地的大量明朝遗民拥挤在一个小岛上,很快就引发了一场小疫病(天花),许多小孩染病夭折。利胜视此为展示上帝拯救生灵的良机。他积极介入疾病医治,不放过任何一个传播教义的机会。⑩利胜利用其娴熟的医疗知识和技艺,救治了不少当地人,以此获得明郑政权与民众的信任。不少人受洗入教,利胜也因此扩大了影响。他购置了一些住宅,将其改造为教堂,有一处还特意选在郑成功官邸的对面。(11)这说明他很注意与明郑上层的联系,设法与之建立友谊。以往有学者猜测利胜出使马尼拉以前,很可能没有跟郑成功接触过,(12)但很难想象郑成功会派一名未曾谋面的传教士去完成这一重要使命。实际上,也有不少学者认为郑成功与利胜的关系并不浅。连横在《台湾通史》中曾提到,郑成功不仅认识利胜,还延为幕客,“军国大事时谘问焉”。(13)无独有偶,钱海岳的《南明史》也记载利胜“传教居思明,郑成功礼之”。(14)除了郑成功,利胜与郑氏领导集团其他人物的关系也不错,身为户官手握财政大权的郑成功堂兄郑泰(Chuye)就被利胜视为非常亲密(very close)的朋友。(15)
但利胜与郑经(Quinsie)等人的关系则一般,他们之间时有冲突。郑成功率军北伐之际,留守厦门的郑经常指使部下骚扰教堂。(16)1657年的一天,郑经带随从到教堂参观念珠祈祷节的装饰时,故意捣乱,抢走教堂的摆设。他们发现留着辫发的华人传教士罗文藻(Fr.Gregorio López),以为他是清军的奸细,要把他抓走。罗文藻面临被处死的危险。利胜及时出面制止,告诉郑经等人罗文藻并非奸细,并声称当地的教徒和非教徒都可以作证。而且,既然郑氏父子清楚利胜是绝对忠诚的,而罗文藻又住在利胜的家里,这就足以保证罗的清白。最后,依靠利胜的声望,罗文藻的性命被保住了。(17)当郑成功出征归来,回到厦门,知道这一事件后,严厉处置了行凶的部下。这些人被拷打、流放甚至处决。(18)另有一次,一艘英国货船被风从澳门吹到厦门,船员被怀疑是海盗,船只和货物被扣押,船员也有性命之虞。利胜暗中帮助了他们,使他们从陆路逃回澳门。利胜因此受到仇视,有官员企图以此发布反对天主教的命令。利胜则坚持说这一命令必须获得郑成功本人的批准才能生效,这道命令最终没有被颁行。(19)可见,郑成功的支持,是利胜得以顺利传教的政治保证。
明郑的官兵也有不少与利胜熟识。1656年,在郑氏军队袭击闽东的行动中,当地两位多明我会传教士遭遇明郑官兵,由于这些官兵认识利胜,不仅没有伤害传教士,还主动提出接济传教士,要送他们到厦门,返回马尼拉。(20)
明郑政权一直在与满清的抗争中寻求生机,利胜等人的命运不可避免地卷入其中。1660年,清军大举进攻厦门,利胜与其他神父和教徒,躲在一艘小舢板里。由于害怕清军获胜后将会被处死,利胜等人祈祷郑军获胜。(21)可以看出,利胜情感上多少还是偏向郑军的,毕竟他在明郑控制下的地区,活动还是相对顺利的。
二、利胜与明郑和菲律宾的谈判
1661-1662年,为了突破清军的围困,郑成功集结大量战船,全力攻取台湾。接着,他又把眼光转向菲律宾。明郑与菲律宾虽有贸易往来,但不时有摩擦,而且华人在马尼拉也常遭致排外屠杀。如郑成功所言,西班牙人与荷兰人一样,“压迫我商船,以开争乱之基”。(22)1655年间尤为严重,郑成功曾对荷兰人抱怨道:“数年以前,马尼拉杀我臣民,夺我货船,如今当我商船到彼,仍然如此对待,贸易时为所欲为,或强夺货物不付款,或不按价格随意付款……对于过去这一切,我均不念旧恶,望其改邪归正,不再横行霸道,恢复长期以来公平交易,然而此皆未能生效,其仍继续为非作歹,……其用心之丑恶,犹如猪犬觅食一般。”(23)可见,明郑与马尼拉的矛盾由来已久。虽然双方之后曾签订协议,恢复贸易关系,但问题仍然存在。(24)郑成功意图凭借收取台湾的威势,着手解决长久以来与马尼拉的贸易问题,谕令菲律宾的西班牙总督臣服纳贡。为了达成这一目的,郑成功特地命人把尚在厦门的利胜带到台湾,指定他作为明郑的代表出使马尼拉,递交最后通牒。
1662年4月,利胜被带往台湾,此时心惊胆战的他还不清楚来台的原因。不久,郑成功把给马尼拉的文书交给他,并告诉他,如果菲律宾没有满足郑氏的要求,他就不用回来了。利胜没有选择,只能接受使命。这个出人意外的安排,在当时人看来也有点不可思议。或许这是出于利胜本人来自马尼拉的缘故。(25)利胜自己分析被选为使者的原因有二:首先,郑成功信任传教士的诚实;其次,郑成功认为传教士拥有足够的诚实、美德和技能,他曾把一些重要的事务托付给教徒。(26)而对马尼拉的西班牙人来说,派遣一名来自马尼拉的传教士,其震慑作用,可能比派一名中国人来得大。(27)就笔者看来,选择利胜出使马尼拉或是郑成功一番深思熟虑的安排,除了加强威慑的作用,他深知利胜执著于中国的传教事业,为了能够继续在华传教,利胜可能会尽其所能达成目的,因此,他特别强调,如果达不成任务,利胜就不必回到中国了,并把这一命令写在文书中。(28)而事实也证明,以利胜为使者是一个比较恰当的选择。
5月10日,利胜抵达马尼拉湾。在马尼拉的圣多明修道院(the convent of St Dominic)按接待远地归来的同会会士的方式欢迎了利胜。随后,利胜在同会会士陪同下秘密会晤了马尼拉的西班牙总督,他们认为为了避免引起恐慌和骚乱,有必要掩盖利胜此行的真正目的,因此决定对外宣称说利胜是为贸易问题而来。接着,利胜身着中国官服,接受总督的热情会见。当地人对利胜的来访感到奇怪,怀疑有其他重大的事件。这时,随同利胜访菲的中国使者透露了真相。消息很快传开,西班牙人大为恼怒,扬言屠杀华人,然后当做贡品送给郑成功。
利胜到来之前,马尼拉一直关注郑成功的动向,担心菲律宾将成为下一个被攻击的目标。他们分析郑成功之所以能够顺利地攻取台湾,与当地华人势力的鼎力支持密不可分。他们担心郑成功会故伎重演,再次利用菲律宾当地的华人充当内应,发动骚乱。(29)利胜的到来,证实了郑成功对菲律宾的野心,当地的华人更成为眼中钉。
马尼拉当地针对华人的攻击每日都在增加,不堪忍受迫害的华人不愿束手就擒,于5月25日发动了起义。他们杀死了当时在华人聚居区(parian)的黑人和两名西班牙人,接着攻击马尼拉城,但没能成功。失败的起义者,一部分躲到山林里,一部分退守华人聚居区。
利胜此时正与华商首领会谈。他听说华人正改变态度,于是召集这些首领们面谈,希望他们保持克制,帮助维持华人聚集区的和平。听到城外枪声大作,惊慌失措的华商们请求利胜保护,证明他们与这一事件无关。利胜把他们安置在修道院里,然后出面向西班牙总督说情。此时总督正需要派一名懂得华语的神父与华人谈判。于是,身着中国官服的利胜带着一名随从到华人聚居区谈判。为了获得华人的信任,利胜表明自己是郑成功派来的代表,与在马尼拉的神父不同,他将来还会回到中国,那里还有其他神父,以及他的住宅和教堂。他劝说华人不可相信传言,既然郑成功没有派军队进攻马尼拉,西班牙人也不会伤害华人。他还告知华人,他们的首领都安全地住在他的住所,只要他们放下武器,他也可以保证他们会得到宽恕。华人要求看见他们的首领安全地离开马尼拉城,确信利胜所言为实,才愿意放下武器。(30)于是,利胜按约定留下随从作为人质,只身回到城里。他努力说服总督赦免华人,警告如果屠杀华人将会激怒郑成功,引来更大的危险。总督最后接受了利胜的建言,决定流放反抗者。5月25日下午,流放华人的命令正式发布,但大部分华人已经逃往山林。利胜也获知留在华人聚居区的人质已被杀害,为了避免更大的屠杀,他隐瞒了这一消息。(31)利胜还帮助华人乘船返回中国,并说服当局返还了他们被没收的财物,华人因此十分感激利胜和他的助手。(32)
华人遭到屠杀的消息很快传到了台湾和厦门。郑成功知道后大为震怒,立即命令军队准备进攻马尼拉。但1662年6月,郑成功不幸暴病身亡,讨伐马尼拉一事遂不了了之。厦门获知马尼拉事件后,不明真相的人们以为利胜是罪魁祸首,整个城市都在声讨他,利胜留在厦门的助手阮神父被逮捕,他的教堂和住所也被洗劫一空。
马尼拉决定拒绝郑成功的要求,却无人敢冒险出使台湾。利胜自告奋勇承担这一使命,他希望借助与明郑统治者的关系设法寻找实现和平的途径。(33)如上文所说,郑成功警告利胜若完不成使命,不得回台湾。但为了能够继续在华的传教事业,利胜决定冒险一试。于是,菲律宾总督任命利胜为使节,出使台湾。
利胜登上驶离马尼拉的最后一艘中国舢板船,前往台湾。但因为风浪太大,在无法停靠台湾的安平港后,这艘船决定直接回到厦门。于是,在海上经历整整60天的生死考验后,利胜终于9月2日抵达厦门。(34)他原以为会因拯救马尼拉的华人受到礼遇,结果却被扣留在船上。此时,华人在菲律宾新塞哥维亚(Nueva Segovia)、伊罗戈(Ilocos)等地遭到屠杀的消息已传回厦门,作为报复,明郑决定处死利胜。此时,通过一名华人神父的帮助,利胜将马尼拉事件的原委告知了郑泰(35)等人,说明他并未参与对华人的屠杀,反而尽心为之调停。与此同时,从马尼拉返回的华人讲述了利胜在那里的事迹,利胜终被宽恕。
人们围住被释放的利胜,向他控诉华人在菲律宾受到的迫害和屠杀,表示要为死者报仇。利胜深知华人的愤怒,只能安抚他们,不敢辩驳,他必须集中精力为明郑与马尼拉的和平奔走呼吁。他知道,这不仅关系到菲律宾的利益,还将牵涉到天主教能否顺利地继续在华活动。
此时,郑经由于忙于与据守台湾的郑袭的夺权之争,把金、厦的事务交由郑泰等人负责。(36)因此,在利胜看来,此时掌控明郑政权的主要是郑泰集团。(37)利胜与明郑高层人物,特别是郑泰,进行多次讨论和协商。但是,郑泰等人对于菲律宾当局对华人的大肆屠杀难以接受,并且,他们认为依据郑成功的遗言,必须讨伐马尼拉。在利胜看来,这也牵涉到当时明郑内部的权力之争——他们希望完成郑成功未竟的事业来赢取统治地位。(38)为此,郑泰等人决定派出一支舰队讨伐菲律宾。
这种情况下,利胜极力为菲律宾当局辩护,他只字不谈马尼拉与华商的历史恩怨,仅强调这场浩劫源自郑成功违背先前的协议,要求马尼拉称臣纳贡,侵犯了西班牙人的尊严,并且此次菲律宾当局也曾试图控制事态进一步恶化,让华人乘船离开马尼拉。而敢于这样直接指责郑成功,也说明利胜与他们的关系非比寻常。(39)他正告郑泰,郑经既然已被恶意教唆,意图伐菲,他更应慎重地处理与菲律宾的关系,尤其现在明郑正面临荷兰、清政府、英国、暹罗、柬埔寨等各方的威胁,若再与西班牙宣战,势必将进一步陷入四面楚歌的境地。并且,马尼拉是明郑白银的唯一来源地,这是明郑军队极其重要的财源。因此,破坏与西班牙的关系,对双方都有百害而无一利,最明智的做法是双方保持和平。(40)
利胜的分析迫使郑泰等人重新考虑了原有的决定,经过几番商讨后,决定再任命利胜作为全权使节返回菲律宾,以结束明郑与菲律宾的冲突,并缔结永久的和平条约。此时郑经已解决了与郑袭的权位之争,便于1663年4月4日正式派遣利胜率领一支规模十分壮观的外交使团离开厦门,他们还携带了华商首领和郑经赠送的大量礼物。同月19日,他们抵达了马尼拉。在马尼拉,他们受到史无前例的盛大隆重的欢迎,西班牙人为避免一场严酷战争而欢呼。4月29日,身着明朝官服的利胜正式接受马尼拉当局的接待。5月6日,马尼拉当局决定接受和平条件(the Capitulation for peace),归还华人所有的武器和财产,并接受其他一系列要求,包括改变对华人商船的苛刻态度,释放华人聚居区的华人等。(41)这样,利胜顺利地代表明郑与菲律宾当局签订了和平协议。最后,1663年7月1日,利胜同样带着大量的礼物返回中国,准备重新开始他在中国的传教事业。
三、利胜重返厦门后的活动
1663年7月27日,圆满完成任务的利胜满怀希望地回到厦门,却发现明郑政局已发生重大的变化,郑氏家族陷入一场严重的内讧。郑经在台湾平定郑袭时,发现郑泰与黄昭谋反的通信,于是设计逮捕了郑泰,迫其自尽。由于郑泰名望极高,不少亲属和亲信跟随郑泰的兄弟郑鸣骏叛逃清朝。郑泰之死,使利胜进一步失去在明郑政权高层的人脉关系,交涉更加困难。在利胜的笔下,也对郑泰的结局深表惋惜,他认为郑经是受到野心勃勃的部下唆使才导致家族的内乱。(42)
接着,郑经面临清政府、荷兰和叛军的联合攻击。经过一场连续24小时的血战,郑经战败,被迫退往铜山,后到台湾。而在这之前,利胜已经预见到因内乱实力大损的郑经难逃失败的厄运,他请求郑经允许他和同伴前往台湾。但是郑经拒绝了他的请求,而是让他暂时到金门避难,甚至命令不许任何人带利胜到台湾。利胜意识到这无异于判他死刑,便让教徒把教堂和住宅里最重要的东西运到台湾。但运货的小舢板途中遭遇海盗,东西全部丢失了。
郑经败往台湾后,利胜滞留于大陆,实际上是被明郑抛弃了;而对郑经来说,这可能也是种损失,毕竟此时的利胜已成为联结明郑与菲律宾的重要人物。不过,利胜仍然依靠个人的能力与社会关系,再度转危为安。他幸运地得到郑鸣骏等人的帮忙,返回了厦门。值得一提的是,已降清的郑鸣骏把利胜看成自己的人,当他得知利胜在乱军中被荷兰人搭救后,马上派人把他接到自己舰船上,之后还派人跟随利胜向荷兰人致谢。(43)由此可见,利胜与郑泰兄弟的关系确实非同一般。不久,他又辗转去了泉州和福州,继续传教事业。当杨光先掀起全国性的反教运动之后,他不得不在福州乡下隐居以逃避追捕。为了逃脱困境,利胜求助于荷兰人。而从他与荷兰人接触的通信中,我们可以更加直接地了解利胜随机应变的能力。在与荷兰人的交涉过程中,利胜机智地隐瞒了在明郑的传教经历,只提及他曾当过菲律宾和明郑的谈判使者。(44)当探知荷兰人对与菲律宾的贸易感兴趣后,他又自称在马尼拉有广泛的人脉和很高的声望,向荷兰人许诺将尽力帮助他们建立与马尼拉的贸易关系。(45)最后,他成功说服荷兰人带他离开大陆前往鸡笼。在那里,他还充当了一次荷兰人和明郑的谈判使节。之后,利胜终于1666年3月19日回到马尼拉,至此结束他在中国的传教经历。
作为天主教的传教士,利胜在厦门等地的活动,是天主教整个东亚传教事业的一部分。在当时,传教士经常身兼数职,外交使节也是其时常扮演的角色之一。因此,利胜能够胜任外交使命本身并不足为奇,但他作为明郑使节出使菲律宾,则与其在明郑的活动及与郑氏的关系密不可分,从中可以窥视明郑与天主教间的关系。现有不少史料已经表明郑芝龙父子与天主教之间的关系密切。在西方殖民势力全面渗入东亚同时,天主教传教士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传教活动得到西班牙王室的资助,传教士甚至被视为王室官员。(46)而在海上拥有强大势力的郑氏父子,更不会简单地排斥这一势力。郑成功实际上也在利用他们来处理与西方殖民集团的关系。而天主教正想方设法拓展在华的事业,同样也需借重明郑的势力。利胜显然是有意与明郑高层接触,而郑成功等人对天主教的宽容使他得以达到目的。如本文中所认为的,郑成功对利胜应该是比较了解的。利胜在郑氏集团内部也有比较广泛的关系,这是他后来自告奋勇代表马尼拉回访中国的一个条件。在郑氏集团内部,利胜与郑泰的关系最好,他对郑泰的评价很高,认为他的才能非常卓越。(47)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郑经对利胜的态度与其祖父、父亲以及郑泰等截然不同。他们之间的关系一直比较紧张。利胜对郑经的评价也不高,认为他是一个没有主见,常被属下教唆的泛泛之辈。有学者认为郑经在接掌延平郡王之位后,改变了世子时期反对天主教的态度,其最主要理由即他同意派遣利胜与菲律宾签订和议。(48)实际上,如本文所指出的,利胜代表马尼拉回到厦门后,与之谈判的主要是郑泰,而非郑经,最终决定放弃武力征菲,郑泰的态度可能起了决定作用。因此,待郑泰被黜后,郑经对利胜随之恢复以前态度。而且,郑经还很有可能因郑泰之事迁怒于利胜,将他遗弃在金门。在台湾,郑经仍一如既往地敌视天主教,禁止传教士在台湾传教,关闭了天主教前往台湾的通道。(49)而利胜与明郑的联系,也因此而断绝。1666年3月利胜回到马尼拉后,直至终老,未再踏入中国的领土。
注释:
①以往习惯把Riccio译成“李科罗”,或“利畸”。近年韩琦依据教会档案,认为Victorio Riccio的确切译名应是“利胜”。参见《熙朝崇正集》(外三种),韩琦,吴曼校注,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437页。
②与本文相关研究成果可参见:方豪著:《中国天主教史人物传》,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7年,第222-224页;赖永祥:《明郑与天主教之关系》,《南瀛文献》第2卷第3、4期,1955年,台北:成文出版社有限公司影印,1983年;赖永祥:《明郑征菲企图》,台湾《台湾风物》第4卷第1期,1954年;[美]J.E.威尔斯:《多明我会士李科罗与台湾郑氏政权》,耿昇译,见《中国史研究动态》,1982年第5期;张先清:《多明我会教士利胜与清初华南地方史》,见黄兴涛,黄爱平编:《西学与清代文化》,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李毓中:《明郑与西班牙帝国:郑氏家族与菲律宾关系初探》,《汉学研究》,第16卷第2期,1998年;鲍晓鸥著:《西班牙人的台湾体验(1626-1642):一项文艺复兴时代的志业及其巴洛克的结局》,Nakao Eki译,台北:南天书局有限公司,2008年;张先清:《17世纪欧洲天主教文献中的郑成功家族故事》,《学术月刊》,2008年第3期。
③鲍晓鸥(José E.Borao)编:Spaniards In Taiwan(Vol.Ⅱ 1642-1682),台北:南天书局有限公司,2002年。据笔者所知,鲍晓鸥编选的内容是利胜自传第一次公开发表。除了利胜的自传之外,该书还收集其它有关利胜的西班牙和荷兰文材料,并翻译成英文。利胜自传全文现还在翻译中,尚未公开出版。因此,这一材料是目前可见最全面的材料。此外鲍晓鸥从传教士活动的角度,对包括李科罗在内的西班牙传教士在东亚的活动的研究,对笔者也有启发。参见鲍晓鸥:《西班牙人的台湾体验(1626-1642):一项文艺复兴时代的志业及其巴洛克的结局》,第338-340页。
④⑤(44)VOC1257,ff.1156-1158,自鲍晓鸥编:Spaniards In Taiwan(Vol.Ⅱ1642-1682),第632页。
⑥参见陈碧笙:《郑芝龙的一生》,《郑成功研究论丛》,福州:福建教育出版社,1984年,第150-151页。
⑦[美]J.E.威尔斯:《多明我会士李科罗与台湾郑氏政权》,《中国史研究动态》,1982年第5期,第15页。
⑧⑩(15)(17)(18)(20)(21)(26)(29)(30)(31)(32)(33)(38)(40)(41)(42)(47)Fr.Victorio Riccio,Acts of the Order of Preachers in the Empire of China,见鲍晓鸥编:Spaniards In Taiwan(Vol.Ⅱ1642-1682),第589页,第592-593页,第623页,第593页,第593页,第591页,第597页,第599页,第584-585页,第602页,第606页,第606-607页,第609页,第614页,第615-616页,第617页,第618页,第623页。
⑨Fr.Victorio Riccio,Acts of the Order of Preachers in the Empire of China,见鲍晓鸥编:Spaniards In Taiwan(Vol.Ⅱ1642-1682),第592页。另:“百万人口”或是夸张之词。
(11)[美]J.E.威尔斯:《多明我会士李科罗与台湾郑氏政权》,第15页。另有一说法,认为利胜在郑成功寓所对面建立教堂,乃是出于郑成功的特许。参见赖永祥:《明郑与天主教之关系》,《南瀛文献》,第2卷第3、4期,1955年,第410页。
(12)[美]J.K.威尔斯:《多明我会士李科罗与台湾郑氏政权》,第16页。李毓中也接受了这一判断。参见《明郑与西班牙帝国:郑氏家族与菲律宾关系初探》,《汉学研究》,第16卷第2期,1998年,第39页。
(13)连横:《台湾通史》,卷十四,“外交志”,“吕宋经略”,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205页。
(14)钱海岳:《南明史》,第十册,列传五十,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3549页。除此之外,赖永祥也认为,郑成功优待利胜神父,“始终不变”。参见赖永祥:《明郑与天主教之关系》,第410页。
(16)赖永祥:《明郑与天主教之关系》,《南瀛文献》,第2卷第3、4期,1955年,第410-411页。
(19)[美]J.E.威尔斯:《多明我会士李科罗与台湾郑氏政权》,第16-17页。
(22)参见Conbes编:《国姓爷(郑成功)之招谕吕宋》,自村上直次郎译注,中村孝志校注:《巴达维亚城日记》第3册,程大学译,台中: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0年,第409页。
(23)胡月涵(Johannes Huber):《十七世纪五十年代郑成功与荷兰东印度公司之间来往的函件》,吴玫译,见厦门大学台湾研究所历史研究室编:《郑成功研究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310-311页。
(24)Fr.Victorio Riccio,Acts of the Order of Preachers in the Empire of China,鲍晓鸥编:Spaniards In Taiwan(Vol.Ⅱ1642-1682),第582-583页。另参见[美]J.E.威尔斯:《多明我会士李科罗与台湾郑氏政权》,第15页。
(25)参见张先清:《17世纪欧洲天主教文献中的郑成功家族故事》,《学术月刊》,2008年第3期,第134页。
(27)AAM,Anales Ecclesiásticos de Philipinas,ff.131-133v,鲍晓鸥编:Spaniards In Taiwan(Vol.Ⅱ 1642-1682),第585页。
(28)《郑成功致菲律宾总督之国书》,自赖永祥:《明郑征菲企图》,第20页。
(34)关于抵达厦门的时间,有不同的说法。利胜所搭载的舢板船于1662年8月31日抵达厦门港,但由于天气恶劣,一直到9月2日才正式靠岸。参见鲍晓鸥编:Spaniards In Taiwan(Vol.Ⅱ 1642-1682),第613页。
(35)鲍晓鸥认为“Chuye”是郑袭。(参见鲍晓鸥:《西班牙人的台湾体验(1626-1642):一项文艺复兴时代的志业及其巴洛克的结局》,第339页。)但实际上此时郑袭应在台湾自立为王,不会出现在厦门。从利胜的叙述中看,“Chuye”应指此时掌握金、厦财政、军政大权的郑泰。
(36)江日昇:《台湾外志》,南投: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5年,第591页。
(37)利胜在文中提到郑泰并不支持郑经继承郑成功之位,因为郑经当时的能力尚不足以胜任藩主之任。(Fr.Victorio Riccio,Acts of the Order of Preachers in the Empire of China,自鲍晓鸥编:Spaniards In Taiwan(Vol.Ⅱ1642-1682),第614页。)而中文材料也记载,郑经在平定台湾之后,发现有郑泰支持郑袭继位的通信。(江日昇:《台湾外志》第2册,南投: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5年,第600-601页。)
(39)当然,这也可能只是利胜一面之词,在谈判时,他未必敢用这样的语气辩论。
(43)Fr.Victorio Riccio,Acts of the Order of Preachers in the Empire of China,自鲍晓鸥编:Spaniards In Taiwan(Vol.Ⅱ1642-1682),第623页。利胜的自传中,称郑鸣骏为“Kayie”,据张先清考证,此人即为郑鸣骏。(参见张先清:《多明我会教士利胜与清初华南地方史》,见黄兴涛,黄爱平编:《西学与清代文化》,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404页。)
(45)VOC1257,ff.1184-1186,自鲍晓鸥编:Spaniards In Taiwan(Vol.Ⅱ 1642-1682),第639页。实际上,自1648年荷兰与西班牙签订明斯特和约后,这些都是被禁止的。参见鲍晓鸥:《西班牙人的台湾体验(1626-1642):一项文艺复兴时代的志业及其巴洛克的结局》,第339页。
(46)鲍晓鸥:《西班牙人的台湾体验(1626-1642):一项文艺复兴时代的志业及其巴洛克的结局》,第330页。
(48)(49)李毓中:《明郑与西班牙帝国:郑氏家族与菲律宾关系初探》,第43-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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