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经济特区的发展道路,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经济特区论文,广东论文,发展道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我国经济特区的诞生,从法律意义上说,是从1980年8月26日全国人大五届十五次会议通过《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开始的。但实际上,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广东即酝酿创办特区事宜。1979年7月,中央50号文件批准设立经济特区时,起步最早的深圳特区即开始运作。所以,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20年,实际上也是经济特区诞生成长的20年。二十年来,广东深圳、珠海、汕头三个经济特区充分发挥国家给予的政策优势、各自的区位优势、人才和资源优势,艰苦创业,奋力开拓,使昔日的边陲小镇、滨海渔村和经济落后的旧城市,发展成为今天现代化的经济比较发达的新型城市。当我们回首特区走过的道路时,深深感到广东经济特区发展的道路就是一条思想不断解放之路,不断改革探索、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迈进之路,不断扩大利用海外资源、拓展海外市场之路。
一、不断解放思想之路
社会主义国家创办经济特区是一件前所未有的新鲜事。它是在冲破传统观念的桎梏和朝着旧的计划经济体制——这块坚固的冰川撞击中前进的。由于传统社会主义观念,传统计划经济的观念,甚至还有的封建思想观念的影响,许多人对经济特区这一新生事物的认识往往抱着怀疑的态度,或者危言耸听,或者干脆直接阻止。不同观念,不同思想认识的斗争一直没有停止过。但每一次斗争都是新生事物取得胜利而收场,并且随之带来一次思想认识的解放。近20年当中,围绕着经济特区的问题至少发生过三次大的争论。
第一次争论发生在特区创办之初到1984年初。争论的题目是“特区该不该办”,核心问题是特区究竟姓“资”还是姓社。
1979年,当深圳特区的蛇口工业区刚刚起步建设时,就有人怀疑,搞特区,允许资本家来办工厂,赚取利润,是否违反了马列主义的路线?非常典型的事例是,随后一批批内地干部到深圳参观之后议论纷纷,说“深圳除了海关大楼上的五星红旗还在飘扬之外,遍地都是资本主义,千百万人抛头颅、洒热血打下来的江山已经被‘断送’了”。他们对蛇口工业区提出的令人耳目一新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价值观念等也是怀疑不已。
1982年,经济特区起步才2年,东南沿海一些地方出现了走私“洋货”之风,特区的少数单位也利用特殊政策,倒卖“洋货”,产生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当时,一些人更认为“特区资本主义化了”,“大批干部烂掉了”。有些人还担心特区会成为新的“租界”,办特区“丧权辱国”。他们回顾解放前上海租界的情况,把同外商合作成片开发土地,视同当年上海租界一样搞“圈地运动”。内地有家权威报纸连续发表有关旧中国“租界”的述评文章,表面上似乎提醒人们不要忘记历史,不要使特区沦为“租界”,实质上是不赞成我国办经济特区思潮的折射。在谈到深圳特区的“特”字时,连国家某部门的一位重要官员也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图又少了一块”。这些有关对特区的争论,无论是对特区的建设者还是对我国的改革开放都产生了沉重的压力和负面的影响。
关于经济特区的第一次大的争论,直到1984年春节期间邓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之后才算结束。1984年春节期间,邓小平、杨尚昆、王震等中央领导人到了深圳、珠海、厦门特区视察,看到“深圳的建设速度相当快,蛇口比深圳更快”,看到经济特区的兴旺发达景象,非常高兴。邓小平亲笔为3个经济特区写了题词:“深圳的发展和经验证明,我们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珠海经济特区好”、“把经济特区办得更快些,更好些”。充分肯定了兴办特区的必要性和特区的建设成就。邓小平同志回到北京之后,进一步明确指出:“我们建立特区,实行开放政策,有个指导思想要明确,就是不是收,而是放。”又指出:“特区是窗口,是技术的窗口,管理的窗口,知识的窗口,也是对外政策的窗口,”“搞特区,不仅经济方面,培养人才方面得到好处,还有一个对外影响的问题。搞好特区,先不说对台湾的影响,至少对香港问题有利,对安定香港人心有利。”进一步阐述了办特区现实的经济意义和长远的政治意义,从而鼓舞特区建设者们义无反顾地沿着已经开辟的道路继续探索,使经济特区的发展步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第二次争论发生在1985年,争论的核心问题是:“特区是成功的,还是失败的?”
1985年初,国家为了克服“经济过热”,加强了宏观调控,采取了一系列的紧缩措施,如加强外汇管理,紧缩银行信贷,压缩基本建设投资等。经济特区在大发展中潜在的某些问题逐步明朗化。香港一家刊物发表了一位香港学者题为《深圳的问题在哪里?》一文,尖锐地指出了深圳特区前5年发展存在的问题,认为:“深圳的经济结构,不如官方报刊宣传的那样,是以工业为主的,而是以贸易为主”,内地资金“就投资于深圳的比重而言,比起外资还大”。“深圳的经济不是出口经济,出口的比例在全市经济中所占的比例微之又微”。换言之,即认为深圳特区违背了国家关于经济特区的“产业结构以工业为主,资金以利用外资为主,产品以出口为主”的方针。其结论是:与其说办经济特区是成功经验,不如说是失败的教训。随后,该刊物还开辟了《深圳问题大论战》的专栏,发表了香港和内地一些学者很有见识的文章,从而把这一场“论战”引向深入,引起了中外读者的关注。在这场争论中,既有善意的批评建议,也有恶意的造谣攻击。如境外某报连续发表了10篇“深圳特区的庐山真面目”的评论文章,说深圳特区只不过是耗费国家几十亿元搞起来的“假大空”的“石屎森林”,没有什么价值。深圳是靠房地产、商业起家的,只有失败的教训,不值得其他开放地区学习,等等。一言以蔽之,“深圳特区失败了”。这股风曾一度影响外商对特区投资的信心。这种“失败论”是在国家加强宏观控制的时刻出现的。显然,它不仅仅是针对深圳,同时也是针对我国的改革和开放政策的。
的确,在经济特区开始的前5年,还没有能实现“三个为主”的战略目标。要达到这个目标,必须有一个过程。而搞房地产、建宾馆和发展商业,则是特区在草创和奠基阶级,为了积累资金和创造投资环境所必须经历的阶段,不能因此就认为特区“失败了”。特区在走过了奠基阶段之后,以工业为主的外向型经济得到了进一步的确立和发展,“三个为主”的方针得到了很好地贯彻落实。经济特区以成功的事实对“失败论”作出了明确的回答。
第三次争论发生在1994年至1995年,争论的中心问题是经济特区还要不要继续特下去。本来,1992年春天邓小平二次南巡时,再一次肯定了经济特区的成就,肯定了经济特区的功能作用。党中央、国务院反复强调“继续办好经济特区”。人们以为关于经济特区的争论可以销声匿迹了。然而,关于特区的第三次争论还是卷土重来。
1994年初,有一位中国科学院国情分析小组成员在一份报告中建议:“为了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即使是经济特区,也不能享有和保留经济特权”。以后他多次在报告和境外报纸发表文章重申这些观念。他认为“特区的特字实质上是一种特权和垄断权,具有破坏公平竞争的消极作用”等,“对于一个地区的优惠,就等于对其余地区的岐视”。他主张取消各种减免税和优惠政策,取消不利于缩小地区差距、优惠于其他地区的经济特区。实际上,从八十年代后期开始,国家对经济特区的优惠政策(包括财政税收、外汇留成等许多方面)已进行了大调整,特区的一些同志早有“特区不特”之说。对此该成员全然不顾。他的理论及其鼓动确实调动了经济欠发达地区一部份同志的情绪。
围绕着经济特区还要不要特的问题,《经济日报》《深圳特区报》《中国市场经济报》《中国改革报》《半月谈》杂志等多家报刊发表了一系列的文章,绝大多数文章认为,“在‘试验场’和‘窗口’作用上,特区远没有能发挥其作用”,特区肩负着特殊的历史任务,在建立现代市场经济的长期过程中,经济特区有着他存在的必要性。这场讨论持续了近两年的时间。
1995年12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先后视察深圳、汕头特区。他重申,经济特区要努力增创各个方面的新优势,更好地发挥对外开放的“窗口”作用,经济体制改革的“试验场”作用,对内地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对保持香港繁荣、稳定的促进作用。他还具体指示,经济特区要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总书记的指示,坚定了特区干部群众进一步办好经济特区的决心,也使这第三次大的争论划上句号。
经济特区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特区的改革发展每前进一步,都会遇到不同思想观念的碰撞。上面说的只是三次大的争论。其实近二十年,经济特区的每一项改革,都是在冲破旧观念、旧体制的束缚中前进的,可以说都是一次思想的解放。经济特区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要把经济特区的事业推向前进,要争创特区发展的新优势,就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思想的解放是无止境的,人们的认识也是向前发展的。没有思想的解放,就没有特区今天的成就,也就没有我国改革开放发展的成就。
二、不断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迈进之路
近20年来,经济特区充分发挥了经济体制改革先行试验区的作用,发扬敢闯精神,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冲破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率先迈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改革促开放,以改革促发展,为特区的发展创造了一个良好的体制环境,也为全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丰富的经验。特区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迈进经历了一个从不很自觉到自觉,再到主动朝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框架的认识和发展过程。
特区在改革和发展中率先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先是在引进外资的过程中,直接产生了引入市场机制的客观要求,随着外资的大量到来,资金流动和产品销售受国际市场价值规律的调节,特区必须根据市场供求的变化,灵活地配置资源,因而必须允许这些企业的经济活动以市场调节为主。劳动用工制度也必须适应新的情况而进行改革。经济基础的发展和进一步对外开放,对经济体制现状产生了一系列的改革要求,于是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出台。特区进行了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基建管理体制的改革、住房制度的改革,外贸体制的改革等。通过改革,转变企业经营机制,规范企业行为;完善市场机制,建立经济运行新秩序;转变政府职能,改革经济调控方式;理顺关系,形成合理的利益分配格局。从而逐步建立起了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三个层次的市场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主要作用。
随着特区的发展,对市场体系的完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九十年代以来,特区逐步更明确了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迈进的目标。在八十年代改革成就的基础上,各项改革取得了新的突破。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变政府职能方面,各特区抓了全面落实企业自主权,力图使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如深圳抓建立新的企业分类定级体系、实行企业员工制和全员劳动合同制、对新设企业实行依法核准登记制度等)。进行政府机构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在发展和完善市场体系等方面,逐步建立产权交易市场、技术市场、扩展人才劳务市场、整顿规范房地产、扩大生活资料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深圳还发展完善股票证券市场)。此外,伴随着第三产业的发展,仓储、运输、通讯、旅游、文化娱乐等服务市场也得到了大的发展。在法制建设和社会服务保障方面,全国人大先后授予三个特区人大立法权,各特区根据自己的实际,加快了立法步伐。并且健全了以养老、劳动、医疗保障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以及监督体系,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企业制度提供了有利条件。
经过近20年的改革探索和试验,广东三个特区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继续走在前头。特别是深圳特区已初步形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十大体系。即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平等竞争、共同发展的所有制体系;以资本为纽带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营运体系;以市场为基础的价格体系;以商品市场为基础、要素市场为支柱的市场体系;社会共济与个人保障相结合的社会保障体系;以中介组织为主体的社会服务、监督体系;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国民经济核算和企业财务会计体系;以按劳分配为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体系;以间接手段为主的面向全社会的经济管理调控体系;适应特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法规体系。这十大体系的建立,标志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在深圳已经初步形成。广东经济特区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方面尽管先走一步,然而,即便是已经形成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框架的深圳特区,离完备的市场体系还有相当大的距离。因此,特区增创新优势,就要不断深化各项改革,朝着构筑发达、完备的市场体系继续向前迈进。
三、不断利用海外资源、拓展海外市场之路
设置经济特区的目的,国家一开始就明确提出,“为发展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区鼓励外国公民、华侨、港澳同胞及其公司、企业投资设厂或者与我方合资设厂、兴办企业和其他事业”。1982年1月,中央进一步明确对外经济关系的战略地位,认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利用两种资源——国内资源和国外资源,要打开两个市场——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要学会两套本领——组织国内建设的本领和发展对外经济关系的本领”。
由于特区创办初期,特区的投资环境还比较差,创造投资环境所投入的资金相对比重要大,外向型经济的发展需要一个过程。因此,在特区创办初期,特区利用外资的数额并不算大,且百分之八十的外资来自香港。1980年到1990年,深圳市利用外资额从3264万美元,发展到3.89亿美元,11年累计实际利用外资32.37亿美元(其中外商直接投资22.58亿美元)平均每年利用外资仅2.94亿美元(其中外商直接投资2亿美元)。同期,珠海市利用外资从1575万美元,发展到1.08亿美元,11年累计9.73亿美元(其中外商直接投资5.3亿美元),平均每年仅0.88亿美元(其中外商直接投资0.48亿美元)。汕头特区1983年才有外资投入153万美元,1990年为8368万美元,8年累计实际利用外资2.39亿美元(其中外商直接投资1.85亿美元),平均每年不足0.3亿美元(其中外商直接投资0.23亿美元)。
由于投资环境的不断完善,利用外资水平不断提高,领域不断扩展。进入九十年代以来,外资来源的地域不断扩大,从港澳台向欧、美国家拓展,大财团到特区投资增多,投资大项目的增多。1991年至1997年,特区利用外资额每年都大幅度增长。7年累计,深圳市实际利用外资达114.85亿美元,平均每年达16.4亿美元;珠海市实际利用外资44.35亿美元,平均每年达6.3亿美元;汕头特区实际利用外资36.28亿美元,平均每年达5.18亿美元。都远远超过八十年代的水平。深圳是三个特区利用外资最多的特区,到1997年底,深圳市已有外商投资企业1.4万家,“来料加工”企业1.2万家,外资银行/代表处及其它非银行机构52家,到深圳投资的国家和地区有63个。累计实际引进外资147亿美元。在引进外资的同时,特区还引进了大量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外资对解决自身建设资金不足,加快特区经济的发展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当前,特区利用外资有四大特点。一是利用外资方式趋于多元化,对外借款、发行股票及来料加工方式利用外资比重上升。二是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成为利用外资新的增长点。三是外资投向仍以工业为主,但投向第三产业的外资呈扩大态势。四是资金技术密集型项目,高新技术产业项目占较大比重。
在利用海外资源(资金、技术、管理经验等)取得丰硕成果的同时,特区在开拓国际市场方面也取得了辉煌的成绩。特区创办初期,外贸出口额几乎是微不足道。汕头特区到1984年才有产品出口。以1984年为起点,深圳特区的外贸出口从6230万美元,逐步发展到1990年的29.95亿美元,7年增长达48倍;珠海特区从2449万美元,增长到4.88亿美元,为19.9倍;汕头从449万美元增长到4.195亿美元,为93倍。随着特区经济的不断发展、产品的不断增加,外贸和外汇体制不断改革,大大调动了外贸出口的积极性。特区的直接远洋贸易大幅度增长,对外经济贸易领域不断拓宽。特区的一些大企业还积极在海外兴办企业和办事机构,建立产品销售网络,使出口渠道由“借船出海”到“造船出海”。特区的外贸出口在八十年代已有较大基数的情况下,九十年代的出口贸易仍然大幅度增长。其中深圳的外贸出口额从1991年的34.46亿美元,发展到1997年的254.99亿美元,7年增长到7.4倍;珠海从6.99亿美元,发展到29.7亿美元,增长到4.2倍;汕头从6.49亿美元,发展到34.47亿美元,增长到5.3倍。深圳1993年外贸出口83.35亿美元,首次超过上海,为全国各城市之首,并且一直继续保持遥遥领先的地位。特区外贸的大发展,不仅推动了特区本身经济的大发展,并且为全国经济走向国际市场,为国家在国际贸易中增加份额作出了重要贡献。
特区在抓好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非常重视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在这方面既有教训,更有经验。特区的精神文明建设保证了物质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
经济特区的建立和发展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所确立的改革开放路线的一项伟大实践和重大成果。经济特区近20年来发展的历史证明:只有不断解放思想,才能冲破传统观念和旧的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通过改革探索,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只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才能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的各种资源,开辟更广阔的国际和国内市场,加快特区的发展,从而更好地辐射和带动内地,促进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
四、奋力开拓 再创辉煌
在过去的20年,广东经济特区在改革开放和发展方面,都取得了卓著的成绩,显示了改革开放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强大的推动力。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指示:经济特区“在体制创新、产业升级、扩大开放等方面继续走在前面,发挥对全国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完善需要一个比较长的时期,按照国际惯例办事也不是一蹴而就的,特区今后的路程更长,任务更加艰巨。“路漫漫其修远兮”,必须继续奋力开拓,才能不断前进,担当起国家和人民的重托。
1.进一步解放思想,发扬“敢闯”“敢冒”精神
经济特区的建立和发展靠的是人的思想的不断解放。万事开头难,带动更难。经济特区要增创新优势,更上一层楼,也要靠人的思想的不断解放。发展是硬道理,“三个有利”即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综合国力的提高,有利于人民生活的改善,是我们思想解放的出发点和归宿。凡属符合“三个有利于”原则,凡属有利于特区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利于特区历史使命的实现的改革,都应当大胆探索,这样才能真正“继续走在前面”。
在迈向新世纪的形势下,改革开放“继续走在前面”的经济特区将面临许多新的课题。特区只有勇于解放思想,坚持实事求是,具有敢闯、敢冒、敢为天下先的精神,才能进行大胆探索,改革生产关系中一切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旧体制,建立促进生产力发展的新体制。
2.深化改革,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
深化改革是手段,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是目的。特区要在原有改革成功的基础上,对目前改革的重点难点问题取得突破。要通过推进产权制度的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通过深化企业领导体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机构;通过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增强国有企业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要通过改革,发挥各种所有制发展经济的积极性,鼓励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相互渗透和联合,采取有效的政策和措施,发展混合经济。要继续完善资金、人才、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要建立和完善覆盖全社会的社会保障体系。同时,要积极推进机构改革,以适应建立发达、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需要。改革越是深入,难度越大。但是不改革则没有出路。特区要在体制创新方面走在前面,就必须要有百折不回的毅力,大胆进行探索。
3.不断提高对外开放的水平
对外开放是特区发展的优势。过去的20年,特区处于对外开放的前沿,开放优势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今后的任务是在原有的基础上,提高对外开放的水平和质量。而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和质量的实质,是要更合理更有效地利用更多的海外资源(资金、技术、人材、管理经验等),开辟更加广阔的海外市场。为此,在进一步优化整体投资环境特别是改善投资软环境的基础上:
在突破传统的招商引资方式,如通过外国中介组织、电子信息网络等各种行之有效形式,使招商引资朝着技术档次更高、规模更大、经济效益更好的方向努力。要进一步开放外商投资领域。如有步骤地推进服务贸易的对外开放;扩大商业、外贸、旅行社开放的范围,允许外资在更广泛的范围进入第三产业等等。
在建立和完善外贸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保证外贸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要深化外贸经营体制的改革。采取更加灵活的经营方式、通过更加广泛的渠道、更加有效的手段,扩大外贸出口,使我国产品更多地进入国际市场。同时提高外贸企业的经营效益。要充分发挥各特区内的保税区的转口、仓储和加工功能,使之真正为特区的进出口岸形成物流中心发挥作用。
要进一步加强经济特区与港澳的经济合作,这是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和质量的一个重要内容和一条有效途径。在“一国两制”的前提下,通过优势互补,使内外资源有效配置,达到经济特区和特别行政区共同发展。
4.发挥对内地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
经济实力的增强是特区辐射和带动内地的基本条件。有多大的经济实力,就有多大的辐射和带动力。目前,除深圳的经济实力较强之外,珠海和汕头特区的经济实力还比较弱。因此,必须发挥优势,加快发展,增强各自的经济实力。
要以经济为纽带,进一步加强特区与内地的经济技术合作,特区要充分发挥毗邻或邻近国际市场的优势,积极利用日益发达的现代交通网络(铁路、高速公路、航空运输等)和信息网络等有利条件,充当双向“二传手”角色。把特区所具有的市场机制优势,资金、技术、信息优势,与国际市场联系广泛的优势等与内地的资源优势、人才优势,更加紧密地有机地交汇与结合起来,更合理地配置资源,发挥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这样既可以加快特区经济的发展,又可以更有力地辐射和带动内地经济的发展。
辐射和带动内地除传统的扶贫、捐助等形式之外,要开拓新的更加有效的形式。因为特区毕竟只是几小块地方,而欠发达地区(如中西部的欠发达地区)地域辽阔,人口众多,捐助只是杯水车薪。要通过新观念、新机制、高科技、现代化的管理和发达的第三产业,去启动欠发达地区的造血生机,加速中西部地区自身经济的发展,这是辅射、带动内地解决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的根本途径。
在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五大路线的指引下,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下,经济特区的道路将越来越宽广,经过不断努力,特区将再创光辉灿烂的明天。
标签:经济特区论文; 经济论文; 深圳特区论文;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论文; 经济建设论文; 深圳经济论文; 市场经济体制论文; 经济学论文; 时政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