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国企业难以国内跨地区经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企业论文,跨地区论文,国内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国内市场规模对于提升企业竞争力至关重要,这是因为位于较大本土市场的企业比位于较小本土市场的企业有多方面优势,包括更好的要素和需求条件,以及更为完善的相关和支持产业等(Porter,1998)。因此,如果中国企业能充分利用中国大市场的优势,就能在很大程度上比本土市场狭小的国家的企业拥有更强的竞争优势。跨地区经营有助于企业利用各地区的市场机会和异质性资源,是企业基于中国大市场实现可持续成长的重要战略选择。然而,目前中国企业在国内跨地区经营方面表现较差。例如,2013年珠江啤酒92.22%的营业收入来自总部所在地(华南地区),青岛啤酒48.93%的营业收入来自总部所在地(山东),在华东和东南地区的营业收入占的比重均低于10%。这一现象在服务企业更为明显。例如,2013年著名医药零售企业第一医药的营业收入100%来自总部所在地(上海)、兴业证券88.09%和东北证券83.81%的营业收入来自总部所在地(福建和吉林)①。 上述现象引发出一个重要的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什么中国企业会局限于本地,而不去外地开展跨地区经营?无疑,企业国内跨地区经营要考虑成本和收益(宋渊洋、李元旭,2013)。如果国内跨地区经营的成本远大于跨地区经营的收益,那么企业自然没有很强的动力开展国内跨地区经营。值得指出的是,企业的经营成本既包括生产成本,又包括交易成本等与生产没有直接关系的成本(North,1990)。由于中国部分地区的制度环境较差以及地方保护盛行等原因(樊纲等,2011;方军雄,2009;李雪灵等,2012;李元旭、宋渊洋,2011;刘凤委等,2007),企业在国内跨地区经营方面面临极高的交易成本,导致国内跨地区经营的总成本甚至高于跨国经营的成本(Boisot and Meyer,2008)。因此,很多中国企业宁可选择进入国际市场也不在国内开展跨地区经营,导致企业国际化轰轰烈烈,而国内跨地区经营却驻足不前。 然而,目前大部分国内外研究聚焦于探讨中国企业国际化(Li et al.,2013;Wu,2013;宋渊洋、李元旭,2010;宋渊洋等,2011;许晖、郭净,2013),对企业国内跨地区经营研究较少,导致我们对于中国企业国内跨地区经营的前因所知甚少,很难为企业国内跨地区经营决策提供理论支撑。有鉴于此,本研究致力于揭示中国企业国内跨地区经营面临的制度性障碍,以丰富我们对于企业国内跨地区经营的前因的理解,进一步促进企业国内跨地区经营和提升中国企业竞争力。由于制造企业可以通过分销商开展国内跨地区经营,目标市场制度环境等因素对跨地区经营战略的影响相对较小。与制造企业不同,服务企业往往需要通过设立分支机构进行跨地区经营,受地区制度因素的影响更大。因此,我们选择服务企业作为研究对象。首先,本研究基于制度理论分析制度环境、制度距离和市场分割程度对企业国内跨地区经营战略的影响,以及跨地区经营经验和目标市场规模的调节作用,并提出相应的研究假设。其次,基于来自中国证券企业2001-2009年国内跨地区经营的数据,通过实证研究检验研究假设,得出研究结论。 本文可能的贡献有如下几点:(1)中国企业在国内跨地区经营方面表现较差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重要管理现象,但是目前相关研究较少。本研究探讨了制度环境、制度距离和市场分割对企业跨地区经营战略的影响,揭示出中国企业国内跨地区经营面临的制度性障碍,有助于深化我们对这一现象成因的认识。(2)企业跨地区经营包括跨国经营和国内跨地区经营两个方面,然而现有研究对跨国经营研究较多(Li et al.,2013;Wu,2013;宋渊洋等,2011;许晖、郭净,2013),对国内跨地区经营研究较少,更没有研究从制度的视角揭示中国企业国内跨地区经营面临的问题与挑战。本研究不仅能与现有关于企业跨国经营的研究形成互补,提供一幅关于企业跨地区经营更为全面的理论图景,而且能为进一步推进企业国内跨地区经营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证依据。(3)本研究进一步比较了制度环境、制度距离、市场分割以及地理距离对企业国内跨地区经营战略的影响强度,发现制度距离的负向影响最强,地理距离的负向影响次之,市场分割的负面影响最弱,制度环境的绝对影响强度处于地理距离和市场分割之间。上述结论不仅对企业评估各地区经营环境,更科学地做出跨地区经营决策有实践启示,而且对地方政府吸引外地企业到本地经营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4)本研究还探讨了跨地区经营经验和目标市场规模的调节作用,不仅揭示出制度因素对企业跨地区经营战略影响的边界条件(boundary conditions),而且对企业根据跨地区经营经验和目标市场规模等因素采取有针对性的跨地区经营策略有实践启示。 二、文献综述与研究假设 与产品多元化一样,跨地区经营(地区多元化)是企业重要的成长战略。首先,跨地区经营使企业能在更大的地理范围获取、配置稀缺资源,面向更广阔的消费市场,有助于实现规模和范围经济(Caves,1996),降低运营成本。其次,跨地区经营使企业能充分利用各地区市场需求的异质性降低收益的波动性,从而降低经营风险(Kim et al.,1993;Tallman and Li,1996)。第三,跨地区经营有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提高企业对供应商、分销商和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的议价能力(Kogut,1985)。最后,跨地区经营还能帮助企业从其他地区市场学习,提高企业的知识存量(Hitt et al.,1997;Luo and Tung,2007),有助于企业构建长期竞争优势。由于跨地区经营具有上述积极作用,企业往往将跨地区经营作为最重要的成长战略之一。 在跨地区经营过程中,企业可以选择进入国内其他地区市场或国外市场。由于国外市场在消费者偏好、制度和文化等方面与国内市场有较大差异,企业往往先在国内进行跨地区经营,通过国内跨地区经营积累资源和能力,然后再进入国外市场。然而,国际商务研究者在研究中国企业跨地区经营的过程中发现一个十分令人困惑的现象:大部分中国企业还没有在国内扩张就直接进入了国际市场(Boisot and Meyer,2008)。在这个过程中,中国涌现出大量国际化程度很高的企业,然而全国性的企业却很少。因此,一个令人困惑的问题是:为什么中国企业会舍近求远,不在国内就近开展跨地区经营,而选择进入国外市场?然而,国内外研究者对企业在一个国家之内进行跨地区经营研究较少,导致我们很难为上述问题提供一个较为充分的解答,更难为中国企业的国内跨地区经营实践提供理论指导。 由于中国企业不在国内开展跨地区经营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国内跨地区经营伴随着极高的制度相关成本(Boisot and Meyer,2008),本文致力于探讨影响企业国内跨地区经营成本的制度因素,并从理论和实证上分析这些因素对企业国内跨地区经营战略的影响,以期能初步揭示中国企业国内跨地区经营面临的制度性障碍。具体而言,本文致力于探讨目标市场的制度环境、目标市场和企业所在地之间的制度距离以及目标市场的市场分割程度对企业国内跨地区经营战略的影响,以及企业跨地区经营经验和目标市场规模的调节作用。 (一)制度环境对企业跨地区经营战略的影响 制度是一个社会的博弈规则,是一些人为设计的、型塑人们互动关系的约束(North,1990)。制度通过影响生产和交易成本进而决定了进行某项经济活动的可行性和利润水平(North,1991)。制度环境是企业经营环境的重要构成要素之一,对企业战略选择和绩效有重要影响。由于制度环境对企业经营的重要性,制度的研究视角在企业战略研究中成为继产业基础视角(Industry-based View)和资源基础视角(Resource-based View)之后的第三大研究视角(Peng et al.,2009)。制度环境包括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和制度的执行特征(North,1990;North,1991),对企业国内跨地区经营成本有重要影响。 首先,目标市场制度环境越好,企业熟悉目标市场制度规则的成本越低,违反制度规则的可能性越低。制度规则包括正式和非正式规则(North,1990;North,1991)。与非正式规则相比,正式规则往往更加清晰和透明,更易于被企业熟悉和掌握。一个地区的制度环境越好,正式规则占的比重往往越高(North,1990),制度环境更加透明,企业熟悉制度规则的成本越低,越不会违反制度规则,需要承担的相关交易成本越低。例如,东部地区的法律发展水平高于西部地区(樊纲等,2011)。从制度的构成来看,正式法律制度在东部地区占的比重比西部地区更大,潜规则等非正式法律制度占的比重更小。由于正式制度占的比重更大,东部地区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和执法过程更加透明,企业熟悉法律制度环境的成本更低,更不会违反当地法律制度规则,承担的相关成本也更低。相反,由于西部地区的地方性法律和法规不太透明,潜规则占的比重更大,企业更难以熟悉当地法律制度环境,更可能由于违反正式和非正式的法律制度规则而承担相应的成本。 其次,目标市场的制度环境越好,制度的执行程度越高,企业的产权和契约权力越能得到妥善保护,交易成本越低。制度不仅包括正式和非正式制度,而且还包括制度的执行程度(North,1990)。制度的执行程度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即使两个地区的正式和非正式制度是一样的,但如果制度的执行程度有差异,两个地区的制度环境也会截然不同。一般而言,目标市场的制度环境越好,制度的执行程度越高,企业的产权和契约权力越能得到有效保护,跨地区经营伴随的交易成本越低。相关实证研究也从侧面印证了上述观点。例如,史宇鹏等(2013)发现地区的产权保护越好,企业的存续时间越长。张天舒等(2010)发现在产权保护较差的地区,企业更可能由于受到政府干预而变更自己的主营业务,导致企业无法积累长期竞争优势。 最后,目标市场的制度环境越好,地方政府对经济和企业的干预程度越低,企业的交易成本越低。在中国,政府掌握了大量核心资源(包括土地和审批权等),对企业经营有深远影响。为避免政府侵害企业产权,或为了获取政府掌握的核心资源,企业有动力花费高额成本(例如,公关和行贿)与政府建立联系。这些成本也是跨地区经营交易成本的重要构成部分。目标市场的制度环境越好,政府对经济和企业的干预程度越低,企业越不需要投入巨额资源与政府建立关系,交易成本越低。例如,冯天丽和井润田(2009)发现地方政府干预越强、产权保护越差,私营企业家建立政治联系的意愿越强。李雪灵等(2012)发现国家的法律和金融环境越不完善,企业的寻租活动越活跃。Spencer和Gomez(2011)发现东道国越腐败,跨国公司越可能贿赂当地政府。 综上所述,目标市场的制度环境越好,企业开展跨地区经营的交易成本越低,越可能在目标市场实施跨地区经营战略。对证券企业而言,目标市场的制度环境越好,企业在当地设立的分支机构数量越多。 假设1:目标市场的制度环境越好,企业越会在目标市场实施跨地区经营战略(设立的分支机构数量越多)。 (二)制度距离对企业跨地区经营战略的影响 企业国内跨地区经营成本不仅受到目标市场制度环境的影响,而且也受到目标市场和企业所在地之间的制度距离的影响(Bae and Salomon,2010;Kostova,1999;Xu and Shenkar,2002;Xu et al.,2004)。制度距离是两个地区在制度环境上的差异(Kostova and Zaheer,1999)。虽然我国各地区执行的是同一套政治、经济和法律制度,但现有研究却表明中国各地区的制度环境有较大差异(Li et al.,2013;Wang and Qian,2011;World Bank,2006;樊纲等,2011;方颖、赵扬,2011)。这种差异主要由三方面原因导致。首先,虽然各地区共享了共同的法律法规和政治制度,但由于存在大量的补充规定、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定,各地区在正式制度方面存在一定差异②。其次,由于中国幅员辽阔和民族众多,各地区在文化、习俗等非正式制度上有较大差异③。最后,由于各地区制度实施的能力和激励不同,制度执行程度在各地区有较大差异。一个地区的制度执行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制度实施能力和制度实施的激励结构的影响。一方面,相对于西部地区,东部地区的制度实施能力往往更强,在制度实施方面更加得力。另一方面,由于制度实施涉及地区利益,不同地区在制度实施方面面临的激励有较大差异。例如,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当本地企业存在较为普遍的盗版行为,创新型企业占的比重很小时,该地区的制度实施者为保护本地税收和就业往往缺乏保护知识产权的激励,导致在执行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方面做得较差。现有研究也表明中国不同地区的产权保护程度的确有较大差异(蔡地等,2012;方颖、赵扬,2011;史宇鹏等,2013)。 目标市场和企业所在地之间的制度距离对企业国内跨地区经营有两方面的影响。首先,制度距离越大,企业熟悉目标市场制度规则的难度和成本越高。在正式制度环境方面,企业要做相应的研究工作或向第三方(如咨询公司)求助,以充分了解目标市场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的行业自律规范等,这一切无疑需要投入大量成本。与正式制度相比,非正式制度和制度执行程度的隐性程度更高(Kostova and Zaheer,1999),导致企业难以通过咨询顾问等形式较为便利地获得相应知识,往往需要在目标市场经营较长时间才能充分熟悉非正式制度规则,这无疑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成本。因此,制度距离越大,企业熟悉目标市场制度环境的难度越高。由于难以充分熟悉目标市场的制度环境,分支机构可能违反当地的制度规则,导致企业面临较高的跨地区经营成本和风险。例如,企业可能由于违反当地政府显性或隐性的规则而受到制裁,或由于违反当地商业非正式规则,导致与当地商业伙伴的关系恶化,甚至丧失宝贵的商业机会。此外,企业还可能由于违反当地的社会习俗而被民众抵制。其次,制度距离越大,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的难度越高。一方面,制度距离越大,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制度环境与总部所在地的制度环境差异越大,总部越难以用原有的方法管理和控制分支机构,越需要根据分支机构面临的制度约束制定针对性的管理方法。由于信息不对称和经验缺乏,总部决策和执行的复杂性上升,决策成本随之上升。另外,制度距离的加大会提高总部决策与分支机构经营现状不符合和决策失误的可能性,导致分支机构对总部决策的认同度不高,甚至拒绝执行,内部管理和协调难度上升。另一方面,制度距离越大,企业内部知识转移难度越大。企业跨地区经营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企业在一个地区获得的经营知识能否顺利地转移到新成立的分支机构。企业内部知识转移成功的可能性与制度距离负相关。这是因为分支机构为获得在当地经营的合法性,往往倾向于使用与当地制度环境相符合,具有合法性的组织形式、结构和实践(Meyer et al.,2009;Powell and DiMaggio,1991;Salomon and Zheying,2012)。制度距离越大,新设立的分支机构面临的制度环境与总部差异越大,越应该采用与当地制度环境相符合的、与总部有较大差异的商业实践,企业已有的经营知识越难以应用到新的分支机构,经营难度越高(Kostova,1999)。 综上所述,制度距离越大,企业越难以熟悉目标市场的制度环境,导致总部对分支机构的管理、协调难度上升,跨地区经营失败的可能性上升。因此,目标市场与企业所在地之间的制度距离越大,企业为了避免承担高额的跨地区经营风险,在目标市场的跨地区经营战略越保守,设立的分支机构越少。基于上述分析,提出如下研究假设: 假设2:目标市场和企业所在地之间的制度距离越大,企业越不会在目标市场实施跨地区经营战略(设立的分支机构数量越少)。 (三)地区市场分割对企业跨地区经营战略的影响 企业国内跨地区经营面临的另一个重要障碍是地方政府的市场分割或地方保护行为。市场分割是中国经济转轨的产物,主要体现为地方政府为保护当地利益而割裂与其他地区经济联系的行为(赵奇伟、熊性美,2009)。市场分割的形式包括地方政府对外地产品销量的控制、价格限制、工商质检等方面的歧视、投融资的干预以及通过其他非正式方式阻碍外地企业进入本地市场(李善同等,2004)。市场分割的形成与中国经济改革紧密相关。从1978年开始,中国开始了新一轮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下放财政权和税收权以及实施财政包干体制等(银温泉、才婉茹,2001)。行政性分权改革之后,原来财权、财力高度集中的财税体制被打破,地方政府成为了真正的利益主体,开始有充足的动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银温泉、才婉茹,2001)。然而,地方政府自身利益的形成也使其有动机利用手中的权力谋求地方利益,例如维持地区经济的持续发展、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和增加就业等,这直接导致市场分割的形成(赵奇伟,2009)。黄赜琳和王敬云(2006)对中国的贸易壁垒分地区分行业进行了实证分析,发现1997年中国地区间市场分割程度与欧洲统一大市场内部独立国家之间的分割程度相当,中国各地区之间的市场分割之严重可见一斑。 虽然后续研究发现中国各地区市场正在日趋整合(陈敏等,2007;范爱军等,2007;陆铭、陈钊,2009),但目前各地区的市场分割仍然存在,并且市场分割的手段日新月异④。目标市场的市场分割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企业国内跨地区经营的交易成本,是企业国内跨地区经营面临的重要制度障碍。首先,市场分割导致企业国内跨地区经营的成本上升。地方政府的市场分割行为多种多样,包括对外地商品在本地销售量、工商质检等方面的歧视、设置技术壁垒、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或者规定歧视性价格等,这些都会直接推高企业跨地区经营的成本。其次,市场分割会导致企业与政府打交道的交易成本大幅上升。无论是哪种形式的市场分割行为,在本质上都是地方政府通过行政手段为企业进入当地设置障碍。为越过地方政府设置的障碍,企业会运用建立政治联系、贿赂等方式,这些方式均会导致企业的跨地区经营成本上升。现有的实证研究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例如,方军雄(2009)发现市场分割与企业异地并购显著负相关(市场分割提高了异地并购的成本),地方政府控制的企业更少进行异地并购,中央控股的企业更容易突破地方政府市场分割行为的限制、更容易进行异地并购。 综上所述,目标市场的市场分割程度越高,企业的跨地区经营成本越高,越不会在目标市场开展跨地区经营,设置的分支机构数量越少。 假设3:目标市场的市场分割程度越高,企业越不会在目标市场实施跨地区经营战略(设立的分支机构数量越少)。 (四)跨地区经营经验的调节作用 制度环境、制度距离和市场分割对企业跨地区经营战略的影响与企业跨地区经营经验紧密相关。企业跨地区经营经验越丰富,积累的跨地区经营知识和技能越丰富,越能充分利用外部环境存在的机会和规避可能的威胁(Clarke et al.,2013;Delios and Henisz,2003;宋渊洋、李元旭,2013)。现有研究表明,企业可以通过在不同地区开展地区经营积累跨地区经营经验,从而更好地处理各地区的制度异质性(institutional idiosyncrasies)(Feinberg and Gupta,2009)。具体而言,跨地区经营经验丰富的企业能基于以往的经营经历积累起相应的知识和技能(Ericsson and Charness,1994;Ericsson and Lehmann,1996;McDonald et al.,2008),这种知识和技能是企业特有竞争优势(firm-specific advantages)的重要构成部分(Clarke et al.,2013;Henisz,2003),能提高企业对特定领域因果关系的理解,更有效地区分决策相关和决策无关信息(Ericsson and Charness,1994;Ericsson and Lehmann,1996;Van Lehn,1996),做出高质量的跨地区经营决策。 跨地区经营经验对企业在跨地区经营过程中更有效地应对外部制度因素的影响有两方面的作用。一方面,跨地区经营经验有助于企业更有效地识别和利用目标市场制度环境中存在的机遇(Henisz,2003),顺利地在目标市场实现扩张。这是因为企业通过以往的跨地区经营实践能积累大量识别和适应目标市场制度环境特征,以及在不同制度环境下与利益相关者打交道的知识和技能,这种知识和技能有助于企业识别制度环境中存在的机遇,并快速有效地利用这些机遇在目标市场实施跨地区经营活动。因此,当目标市场的制度环境改善时,跨地区经营经验丰富的企业更能充分地识别和把握制度环境改善带来的市场开拓机遇,在跨地区经营方面取得更大的进展。综上所述,企业跨地区经营经验越丰富,目标市场制度环境对企业跨地区经营战略的正向影响越强。 假设4a:企业国内跨地区经营经验越丰富,目标市场制度环境对企业跨地区经营战略的正向影响越强。 另一方面,跨地区经营经验有助于企业识别和规避制度环境中的威胁,进而弱化制度环境中的威胁对企业跨地区经营的负面影响。在中国,制度环境中的威胁主要体现在目标市场和企业所在地之间的制度距离大和目标市场的市场分割程度高两个方面。企业跨地区经营经验越丰富,越能有效地识别和规避制度距离和市场分割对跨地区经营的负面影响。首先,跨地区经营经验越丰富,企业越能控制和减弱制度距离和市场分割带来的外部交易成本。外部交易成本主要包括熟悉各地区制度规则的成本,以及由于不熟悉制度规则而导致的企业决策失误等成本。跨地区经营经验丰富的企业在熟悉各地区制度规则方面的经验更丰富,甚至能基于以往的跨地区经营经验发展出一套熟悉各地区制度规则的标准化做法。因此,企业跨地区经营经验越丰富,制度距离和市场分割带来的边际成本越低。其次,跨地区经营经验还能减弱制度距离带来的内部管理成本的急剧上升。内部管理成本主要包括控制、协调分支机构以及知识转移等方面的成本。跨地区经营经验丰富的企业往往在分支机构的管理和知识转移等方面有更多经验,能基于以往的经验发展出相关知识和技能,以及建立控制、协调分支机构的标准化流程和做法,从而能更好地应对制度距离对企业内部管理带来的影响,内部管理成本对制度距离上升更不敏感。 综上所述,企业跨地区经营经验越丰富,越能更好地减弱制度距离和市场分割对企业跨地区经营的负向影响,制度距离和市场分割对企业跨地区经营战略的负向影响越弱。 假设4b:企业国内跨地区经营经验越丰富,目标市场和企业所在地之间的制度距离对企业跨地区经营战略的负向影响越弱。 假设4c:企业国内跨地区经营经验越丰富,目标市场的市场分割程度对企业跨地区经营战略的负向影响越弱。 (五)目标市场规模的调节作用 现有研究表明目标市场规模是企业跨地区经营战略选择的重要影响因素(Buckley et al.,2007;Morschett et al.,2010;Rothaermel et al.,2006)。这是因为,大的目标市场可以为企业跨地区经营带来如下好处。首先,企业跨地区经营的目的是获得更大的客户群(Ojala and Tyrvinen,2007),大的目标市场显然为企业提供了更大的潜在客户群体,为企业充分利用现有的资源和能力提供了更好的舞台,更可能带来高的长期利润和成长性(Morschett et al.,2010;Randy and Dibrell,2002)。其次,大的目标市场能容纳更多的产品和服务,有助于企业在产品和服务的生产、提供、广告和物流等方面获得规模经济效应。因此,目标市场规模扩大时,企业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平均成本有下降的趋势(Buckley et al.,2007)。最后,大的目标市场可以容纳数量更多和更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可以为大量企业共存提供肥沃的土壤,有助于降低企业进入目标市场的风险(Dollinger and Golden,1992;Rothaermel et al.,2006)。因此,大的目标市场更会成为企业跨地区经营的战略目标。 由于目标市场规模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企业进入目标市场的成本和收益,对制度因素与企业跨地区经营战略选择的关系有重要影响。首先,目标市场规模通过影响企业的收益对制度环境与跨地区经营战略之间的关系有调节作用。虽然,无论目标市场规模的大小如何,目标市场制度环境的改善对企业跨地区经营而言都是机遇。但是,目标市场规模越大,相同程度制度环境改善为企业带来的边际收益更高。因此,目标市场规模越大,由于预期到制度环境的边际改善会为跨地区经营带来更大的潜在收益,制度环境的改善会引发企业更为激进的跨地区经营战略(即在目标市场设立更多的分支机构)。综上所述,目标市场规模越大,制度环境对企业跨地区经营战略的正向影响越强。 假设5a:目标市场规模越大,目标市场制度环境对跨地区经营战略的正向影响越强。 其次,目标市场规模不仅对制度环境与跨地区经营战略之间的关系有调节作用,而且对制度距离和市场分割与跨地区经营战略的关系有调节作用。制度距离和市场分割都是企业在目标市场开展跨地区经营的制度威胁,能推高企业跨地区经营的成本。一般而言,目标市场规模越大,制度距离和市场分割上升为企业带来的潜在成本越高。然而,目标市场规模扩大不仅会提高成本,而且也会提高企业的收益。因此,企业在跨地区经营过程中会谨慎地权衡制度距离和市场分割上升对企业成本和收益的净影响。目标市场规模扩大对制度距离和市场分割上升带来的成本有两方面的影响。一是,目标市场规模越大,制度距离和市场分割上升带来的成本越能被分摊到更多的产品和服务中,单位产品和服务的成本上升更不明显。因此,相对于小的目标市场,企业在大的目标市场获得的收益更可能能够补偿制度距离和市场分割带来的成本(Agarwal,1994;Morschett et al.,2010)。二是,目标市场规模越大,越可能为企业带来长期利润和成长空间,越可能被管理层看作具有战略重要性的目标市场。在这种情况下,管理层从长期利益出发更能容忍制度距离和市场分割带来的成本(Rothaermel et al.,2006),跨地区经营战略受制度距离和市场分割的负向影响更小。 综上所述,目标市场规模越大,制度距离和市场分割对跨地区经营战略的负向影响越弱。 假设5b:目标市场规模越大,目标市场和企业所在地之间的制度距离对跨地区经营战略的负向影响越弱。 假设5c:目标市场规模越大,目标市场的市场分割对跨地区经营战略的负向影响越弱。 三、研究变量、数据 (一)行业选取 本研究选择服务企业,而不是制造企业作为研究样本。这是因为,制度环境、制度距离和市场分割对服务企业跨地区经营的影响更明显,研究意义更大。服务企业在进行跨地区经营时往往需要在各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例如,证券企业在进行跨地区经营时必须在要进入的地区设立营业部才能开展经营。由于设置了分支机构,制度环境、制度距离和市场分割对跨地区经营的影响更为明显,研究的意义更大。与服务企业不同,制造企业可以通过分销商在其他地区开展经营,没有必要在所有进入的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受制度环境、制度距离和市场分割的影响相对较小。基于上述考虑,选择服务企业作为研究样本。 在服务行业中,本研究选取证券企业作为研究样本。选取的原因如下:首先,证券业是典型的服务业,必须通过设立营业部进行跨地区经营,跨地区经营行为有较强的代表性。其次,证券企业有可靠的数据来源。研究企业国内跨地区经营需要获得企业在各地区的经营数据,但由于很难找到对企业在各地区经营状况都很熟悉的被调查者,数据获取困难重重。即使找到愿意配合的企业中高层,由于跨地区经营涉及的地区和年份众多,被调查者凭回忆填写的调查问卷的数据质量往往较差。因此,只能通过其他方式获取企业在各地区的经营数据。幸运的是证券企业为我们提供了研究企业跨地区经营行为的便利。因为,证券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每年要发布年报,在年报中详细披露企业在各地区的经营情况,并且年报是经过第三方审计的,数据质量有保障。因此,本研究决定采用证券企业作为研究样本,这也是目前研究条件下的最好选择之一。 (二)研究变量 1.被解释变量 跨地区经营战略(DS)反映了企业在某一地区开展跨地区经营的力度和重视程度。现有研究大多采用企业在目标市场设立的分支机构数量或投资力度来度量(Mishra and Gobeli,1998;Makino et al.,2004)。对服务企业而言,由于涉及的固定资产投资较少,在目标市场设立的分支机构数量比投资力度更能反映企业对目标市场的重视程度和跨地区经营的力度。由于本研究的对象是证券企业,本研究使用证券企业在各省份设立的营业部数量来度量企业在该地区的跨地区经营战略。企业在某一个地区设立的营业部数量越多,表示企业越重视在该地区实施跨地区经营战略,跨地区经营力度越大。 2.解释变量 制度环境(Institution)。制度环境是制度理论的核心构念,然而直接测量中国各地区的制度环境非常困难,这是因为数据收集涉及的省份数量多,收集的难度大。考虑到随着时间推移各地区的制度环境处于动态变化之中,要获取各地区不同年份制度环境的数据更是难上加难。有鉴于此,现有研究大多没有直接测量各地区的制度环境,而采用市场化指数作为制度环境的替代变量(Chen et al.,2006;Firth et al.,2009;Li et al.,2006;洪名勇,2004;夏立军、方轶强,2005;辛清泉、谭伟强,2009;张鸣等,2012)。樊纲等(2011)的市场化指数反映了各地区市场化改革的相对进程,由5个方面的分指数构成,分别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产品市场的发育程度、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以及市场中介组织发育和法律制度环境。现有研究使用市场化指数来测量制度环境的原因在于市场化程度高的地区制度环境往往更好。另外,市场化指数的分指数本身包含了多个制度环境的重要构成维度(例如,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鉴于使用市场化指数来度量制度环境的有效性已经得到众多研究的接受和验证(Li et al.,2013;方军雄,2007;雷光勇、刘慧龙,2007;周业安、赵坚毅,2004),本研究也采用樊纲等(2011)市场化指数的总指数度量证券企业各个分支机构所在省份的制度环境(Institution)。为检验研究结论的稳健性,我们还使用市场化指数中与本研究紧密相关的分指数“政府与市场的关系”(Institution1)度量各地区的制度环境,并得到类似的研究结果。 制度距离(ID)。制度距离是两个地区在制度环境上表现出来的差异。为更加细致地刻画地区之间的制度距离,我们使用市场化指数的分指数计算制度距离。在现有研究中,计算制度距离主要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方法(ID)是欧式距离方法,即先计算制度环境各维度之差的平方和,然后开方得到制度距离(Pattnaik and Soonkyoo,2007)。计算公式如下: 式(1)中是指省份i和j之间的制度距离,其中是省份i在制度维度k上的得分,是省份j在制度维度k上的得分。由于市场化指数包括5个分指数,k的取值是1到5。 制度距离的第二种计算方法(ID1)是绝对值方法(Chao and Kumar,2010;Gaur et al.,2007;Xu et al.,2004)。计算公式如下(公式(2)字母的含义与公式(1)相同): 鉴于以上两种制度距离的计算方法都在现有研究中得到广泛应用,本研究同时采用如上两种方法计算制度距离。主要研究结论报告的是第一种计算方法的回归结果,稳健性测试报告的是第二种计算方法的回归结果。值得指出的是,无论是使用第一种还是第二种计算方法,研究结果都保持一致。 市场分割(Segment)。市场分割目前有多种测量方法,包括生产法、贸易法、价格法、经济周期法和调查问卷法(余东华、刘运,2009)。桂琦寒等(2006)比较了各种测量方法,认为Parsley和Wei(1996)以及Parsley和Wei(2001)发展出来的价格法是一种很有前景的测量方法。目前,国内相关研究大多用价格法来测量市场分割程度(陈敏等,2007;范爱军等,2007;陆铭、陈钊,2009;张杰等,2010)。本文也采用价格法来测量各省份的市场分割程度,计算方法与陆铭、陈钊(2009)和张杰等(2010)以及宋渊洋和单蒙蒙(2013)相同。具体计算时,现有研究多选取9类商品的零售价格指数来计算市场分割指数(陈敏等,2007;陆铭、陈钊,2009)⑤。为使测量更加细致和精确,本文选用了2001-2009年连续统计的14类商品的零售价格指数来计算各省份的市场分割程度⑥。 3.调节变量 跨地区经营经验(Experience)。经验与从事某项活动的次数有关,从事某项活动的次数越多,积累的相关经验越丰富(McDonald et al.,2008)。因此,现有研究多采用参与相关活动的次数度量企业在该方面积累的经验。例如,Heimeriks和Duysters用企业并购的次数度量企业的并购经验(Heimeriks and Duysters,2007),Ha和Rothaermel用企业参与R&D联盟的次数度量企业在R&D联盟方面的经验(Ha and Rothaermel,2005)。相应地,企业跨地区经营经验的丰富程度与企业进入的地区数量有关(Carlsson et al.,2005;Clarke et al.,2013)。由于不同地区在制度安排等方面有较大差异,企业进入的地区数量越多,积累的适应不同地区制度因素以及与不同地区制度主体打交道的经验越丰富。因此,与现有研究类似(宋渊洋、李元旭,2013),本研究采用企业进入的省份数量度量企业跨地区经营经验的丰富程度。 目标市场规模(Market size)。目标市场规模反映了目标市场对某一类产品或服务的需求量。在目标市场规模的度量方面,早期的研究多使用目标市场的GDP(Asiedu,2006)。然而,目标市场的GDP度量的是地区的总体经济规模(包括所有行业),由于不同地区在产业结构等方面差异较大,目标市场的GDP难以准确地反映特定行业的市场规模。基于以上考虑,后续研究多采用某一行业的生产总值度量目标市场规模(Li and Yue,2008)。由于本研究的样本是证券企业,参考Li和Yue(2008)的做法,我们采用各地区金融业生产总值的自然对数来度量目标市场规模。取自然对数是因为不同地区的金融业生产总值差异很大,取对数可以缓解变量可能存在的偏态性(Wooldridge,2005)。 4.控制变量 为控制其他因素对企业跨地区经营战略的影响,设置如下控制变量。首先,规模越大的企业越具有规模经济以及更强的与政府讨价还价的能力,甚至能影响企业在目标市场面临的制度约束的有效性,因此控制企业规模(Firm size)对跨地区经营战略的影响。其次,企业成立年数越多,越可能具有品牌效应,进入目标市场的难度越低,因此把企业成立年数(Firm age)作为控制变量。第三,目标市场规模越大,越可能对企业有战略重要性,企业投入的资源和能力越多,因此控制目标市场规模(Market size)的影响。第四,目标市场的人口数量越多,目标市场的规模越大,对企业的吸引力越大,因此控制目标市场人口数(Population)对企业跨地区经营战略的影响。第五,目标市场的平均受教育程度越高,金融投资意识往往越强,对金融服务的需求量越大。另外,目标市场人口的平均受教育程度越高,企业越容易在当地招聘到跨地区经营所需的员工,招聘成本越低。因此,把目标市场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数(Education)作为控制变量。第六,地理距离(Geo-distance)会影响运输和沟通成本(Berry et al.,2010),是企业跨地区经营成本的重要来源。Chen(2004)认为两个省份之间的地理距离可以用中心城市之间的大圆距离(great circle distance)来测量。由于省会一般是每个省份的经济、政治和文化中心,本研究使用省会之间的距离来度量各省份之间的地理距离。在计算地理距离时,首先获取各省会城市的经度和纬度,然后基于经纬度计算城市之间的大圆距离。计算方法如下:地球上有A、B两个城市,城市A的经度和纬度分别为,城市B的经度和纬度分别为(经度和纬度均为弧度),则城市A、B之间的大圆距离为: 在式(3)中,R为地球半径,为6370千米。通过上述方法,可以计算各个省会城市之间的地理距离。最后,为控制年份对企业跨地区经营可能带来的影响,把年份哑变量作为控制变量。本研究时间跨度是2001-2009年,共9年,设置8个年份哑变量。各变量的含义、代码、测量方法参见表1。 (三)研究数据 研究数据来自如下方面:首先,企业层面的数据(包括券商各年份在中国各省份的营业部信息和企业基本信息等数据)来自Wind资讯中国金融数据库。其次,制度环境的数据来自樊纲等(2011)。樊纲等(2011)提供了具有可比性的中国各省份1997-2009年的市场化进程指数。由于本研究采用上述指数测量制度环境和制度距离,因此样本区间限定在1997-2009年之间。考虑到证券企业2001年之前的数据缺失非常严重,为避免数据缺失对研究结论产生扰动,将2001-2009年作为研究时间跨度,最终样本包括7826个观测值。最后,各地区GDP和市场分割程度的原始数据来自相应年份的中国统计年鉴(www.stats.gov.cn)。 四、实证分析结果 (一)描述性统计 本研究涉及的主要研究变量的描述性统计参见表2。表2表明,证券企业在目标市场设立的营业部数量的平均值是3.39个,可见证券企业在国内跨地区经营方面还处于起步阶段。从变量之间的相关系数来看,制度环境、跨地区经营经验、目标市场规模、企业规模和目标市场人口数与跨地区经营战略显著正相关,制度距离、市场分割程度和地理距离与跨地区经营战略显著负相关。相关系数的方向与研究假设基本一致,初步说明研究假设有较强的合理性。为检验多重共线性对回归结果的影响,我们查看了各个回归模型的VIF值⑦,发现所有回归模型中解释变量的VIF均值(Mean VIF)都低于3,并且单一变量的VIF值都低于临界值(临界值是10)。因此,回归模型并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 (二)主要回归结果 假设1~3关注的是制度环境、制度距离和市场分割程度对证券企业跨地区经营战略的影响。在所有的回归分析中,因变量都是企业跨地区经营战略。由于本研究采用企业在特定省份设立的营业部数量度量跨地区经营战略,此时因变量是一个计数变量(count variable)。在回归中,我们根据因变量的特点采用Poisson回归进行假设检验。假设1~3的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模型(2)和(5)的回归结果表明,目标市场制度环境对企业跨地区经营战略有显著的正向影响(p<0.01),说明假设1得到了支持。这是因为,目标市场的制度环境越好,企业跨地区经营的交易成本越低,越可能在目标市场实施激进的跨地区经营战略(设立更多的分支机构)。模型(3)和模型(6)的回归结果表明,制度距离对企业跨地区经营战略有显著的负向影响(p<0.01),说明假设2得到了支持。这是因为制度距离越大,企业理解和适应目标市场制度环境的难度越高,越难将已有的经验复制到目标市场,导致企业在目标市场的经营成本和难度提高,因此不会在目标市场实施较为激进的跨地区经营战略。模型(4)、(5)和(6)的回归结果表明,目标市场的市场分割程度对企业跨地区经营战略有显著的负向影响(p<0.01),说明假设3得到了实证支持。这是因为目标市场的市场分割程度越高,企业进入目标市场以及在目标市场开展后续经营活动的成本和难度越高。 表3中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表明,企业规模对跨地区经营战略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这是因为规模大的企业的资源和能力更充足。其次,目标市场人口数对企业跨地区经营战略有显著的正向影响。第三,目标市场规模总体上对企业跨地区经营战略有正向影响。目标市场人口数和目标市场规模的回归结果说明企业的确会在大的目标市场设立更多的营业部。第四,目标市场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数对企业跨地区经营战略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这是因为平均受教育年数越多,目标市场消费者对金融服务的市场需求往往越大,企业招聘人才的难度越低。第五,地理距离对跨地区经营战略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这是因为地理距离越远,企业跨地区经营的交通、沟通和控制等方面的成本越高。最后,企业年龄对跨地区经营战略有不显著的负向影响,这可能是由于企业年龄对跨地区经营有正负两方面的影响。虽然,年龄越大越可能具有品牌效应,但年龄大的企业的经营惰性更强,更倾向于采取既定的经营策略,规避跨地区经营可能带来的经营不确定性。 注:括号中的数值为标准误(Std.Err.)。***、**、*分别表示1%、5%10%的显著性水平(Two-tailed)。 假设H4a~H4c预测跨地区经营经验在制度环境、制度距离和市场分割对企业跨地区经营战略的影响中有调节作用。为检验H4a~H4c我们构造跨地区经营经验与制度环境、制度距离以及市场分割程度的交互项,然后进行回归分析。为避免引入交互项可能导致的多重共线性,我们采用中心化处理后的变量构造交互项。假设H4a~H4c的检验结果如表4所示。首先,表4模型(1)和(4)的回归结果表明跨地区经营经验与制度环境的交互项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p<0.01),说明假设H4a得到了实证支持,即企业跨地区经营经验越丰富,目标市场制度环境对企业跨地区经营战略的正向影响越强。这是因为,企业跨地区经营经验越丰富,越能有效地识别和利用由制度环境改善带来的机遇,制度环境对企业跨地区经营战略的正向影响越强。其次,表4模型(2)和(5)的回归结果表明,跨地区经营经验与制度距离的交互项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p<0.01),说明假设H4b得到了实证支持。最后,表4模型(3)、(4)和(5)的回归结果表明跨地区经营经验与市场分割程度的交互项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说明假设H4c得到了实证支持。假设H4b和H4c的检验结果充分说明,企业跨地区经营经验越丰富,越能更好地应对和规避制度距离和市场分割对企业跨地区经营的负向影响,制度距离和市场分割对企业跨地区经营战略的负向影响越弱。 假设H5a~H5c预测目标市场规模在制度环境、制度距离和市场分割对企业跨地区经营战略的影响中有调节作用。为检验H5a~H5c,我们使用中心化后的变量构造目标市场规模与制度环境、制度距离以及市场分割的交互项,然后放入回归模型。假设检验的结果参见表5。首先,表5模型(1)和(4)表明目标市场规模与制度环境的交互项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p<0.01),说明假设H5a得到了实证支持,即目标市场规模越大,制度环境对企业跨地区经营战略的正向影响越强。这是因为,目标市场规模越大,制度环境的边际改善会为企业跨地区经营带来更大的潜在收益,从而引发企业实施更为激进的跨地区经营战略(即在目标市场设立更多的分支机构)。其次,表5模型(2)和(5)表明目标市场规模和制度距离的交互项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p<0.01),说明假设H5b得到了支持,即目标市场规模越大,制度距离对企业跨地区经营战略的负向影响越弱。最后,表5模型(3)、(4)和(5)表明目标市场规模和市场分割的交互项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p<0.01),说明目标市场规模越大,市场分割对企业跨地区经营战略的负向影响越弱,即假设H5c得到了实证支持。H5b和H5c的实证检验结果充分说明目标市场规模越大,制度距离和市场分割上升带来的成本能被分摊到更多的产品和服务中,制度距离和市场分割对企业跨地区经营的阻碍作用越小。 (三)不同因素影响强度的比较 上述实证结果表明制度距离、市场分割和地理距离都对企业跨地区经营战略有显著的负向影响,是企业跨地区经营的重要障碍,而制度环境对企业跨地区经营战略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从企业经营实践来看,企业不仅关注哪些因素会影响企业跨地区经营,而且关注这些因素的相对影响强度。基于这种考虑,我们进一步比较制度环境、制度距离、市场分割和地理距离对企业跨地区经营战略的影响强度。由于不同变量的度量方法和单位不一致,直接基于表3的分析结果进行比较可能得出有偏的研究结论。例如,表3中回归系数绝对值最大的变量是市场分割,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市场分割的影响强度大于其他自变量。事实上,市场分割的回归系数的绝对值很大是因为市场分割的取值很小导致(表2表明市场分割的均值是0.0005)。为了使不同变量之间的回归结果有可比性,我们首先将4个变量(制度环境、制度距离、市场分割和地理距离)进行标准化处理。进行标准化处理后,4个变量的均值均为0,标准差均为1,此时回归结果具有可比性。标准化处理后的变量加上后缀(Std.),例如制度距离(ID)标准化后记为(ID(Std.))。 使用标准化的自变量进行回归的结果参见表6。表6表明标准化前后变量的回归系数的方向和显著性程度并没有发生变化,但回归系数大小发生了变化。第一,为比较对跨地区经营战略有负向影响的3个变量(制度距离、市场分割和地理距离)的相对影响强度,我们使用同时包含3个变量的模型6进行相关检验。从回归系数的大小来看,模型6中制度距离对跨地区经营战略的负向影响最强,其次是地理距离,最后是市场分割程度。然后,我们进一步通过Wald检验来判断3个变量的影响强度是否有统计差异。Wald检验表明,制度距离的影响强度显著大于地理距离(=57.80,p<0.01),地理距离的影响强度显著大于市场分割程度(=518.70,p<0.01)。因此,3个变量的影响强度从大到小的排序是制度距离、地理距离、市场分割程度。第二,由于制度环境的影响方向与以上3个变量不同,我们进一步比较制度环境与上述变量绝对影响强度的大小。表6模型(5)的回归系数以及Wald检验表明,制度环境的绝对影响强度大于市场分割(=9.45,p<0.01),但小于地理距离(=882.68,p<0.01)。综上所述,从绝对影响强度来看,4个影响因素从大到小的排序是:制度距离、地理距离、制度环境和市场分割。 (四)稳健性检验 为检验研究结论的稳健性,本研究进一步进行三方面的稳健性检验。首先,使用不同的方法度量制度环境和制度距离,并查看回归系数的方向和显著性是否保持不变;其次,使用因变量的不同度量方法,检验回归结论是否具有稳健性;最后,使用工具变量的方法检验遗漏变量可能导致的内生性对研究结论的影响。 1.制度环境和制度距离不同度量方法的稳健性检验 首先,本研究使用市场化指数的总指数度量各地区的制度环境,在稳健性测试中我们选取与本研究紧密相关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Institution1)分指数进行回归分析。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分指数反映了政府对企业经营的干预程度,与企业跨地区经营的难度和成本直接相关。使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进行回归分析的结果参见表7模型(1)~(3)。表7模型(1)表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Institution1)对企业跨地区经营战略有显著的正向影响(p<0.01),进一步支持假设1,说明制度环境与企业跨地区经营战略的回归结果有较强的稳健性。从调节作用的回归结果来看,模型(2)表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分指数与跨地区经营经验的交互项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p<0.01),进一步支持H4a。模型(3)表明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分指数与目标市场规模的交互项的回归系数也显著为正(p<0.01),进一步支持H5a。上述结论充分说明,无论使用市场化指数,还是使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分指数度量制度环境,回归结果均保持一致。 其次,我们使用制度距离的不同测量方法(ID1)进行回归,以检验回归结果的稳健性。从表7模型4的回归结果来看,ID1对企业跨地区经营战略有显著的负向影响(p<0.01),进一步支持假设H2,说明制度距离的直接效应的回归结果有较强的稳健性。表7模型(5)表明ID1与跨地区经营经验的交互项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p<0.01),进一步支持H4b。模型(6)的回归结果表明ID1与目标市场规模的交互项的回归系数虽然为正,但不显著。不过,交互项的t值为1.61(p=0.107),已经接近显著。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假设H5b的回归结果在一定程度上是稳健的。因此,无论使用制度距离的哪种度量方法,研究结论都有较强的一致性。综上所述,制度环境和制度距离的不同度量方法并不会影响研究结论的稳健性。 2.跨地区经营战略不同度量方法的稳健性检验 本研究使用企业在目标市场设立的分支机构数量来度量企业在该地区的跨地区经营战略。考虑到不同地区的市场规模有较大差异,我们不仅控制了目标市场规模,而且控制了目标市场的人口数。在这种情况下,回归模型中回归系数的含义是在目标市场规模相同的情况下,制度环境、制度距离和市场分割对企业跨地区经营战略的影响强度。虽然上述方法在理论上可以排除市场规模的影响,但进一步检验上述做法的可靠性仍是必要的。 为剔除各个地区经济规模对企业跨地区经营战略的影响,我们将跨地区经营战略除以地区的GDP并重新回归。此时,因变量有两个特征:(1)连续的;(2)取值范围在[0,+∞)之间。考虑到因变量是一个受限因变量(limited dependent variables),我们使用具有下限的Tobit模型进行回归分析。使用这一新的因变量的回归结果参见表8。从表8可以看出,制度环境对跨地区经营战略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制度距离和市场分割对跨地区经营战略有显著的负向影响,与表3的回归结果一致。另外,值得指出的是,表8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也与表3基本一致。上述实证分析结果充分说明因变量的不同度量方法的回归结果有较强的一致性,表明研究结论是稳健的。 3.内生性的讨论与检验 在分析制度环境对企业跨地区经营战略的影响时,虽然我们控制了企业和地区层面的诸多变量,但仍然可能存在遗漏变量问题,导致回归模型存在内生性。例如,不同地区的文化可能对企业跨地区经营战略有影响,但由于缺乏相关数据无法将文化纳入回归模型,导致我们对制度环境与跨地区经营战略之间的关系估计不准确。因此,我们有必要检验可能存在的遗漏变量问题对回归结果的影响。有鉴于此,我们进一步采用工具变量法处理内生性问题,通过两阶段回归来获得一致的估计量。 选取工具变量的原则是工具变量具有外生性以及工具变量与内生变量有相关性。与现有研究类似(王永进等,2010;徐现祥、李郇,2005),我们采用三大改造前(1952年)各省份私营工业的发展情况作为制度环境的工具变量⑧。正如现有研究指出(王永进等,2010;徐现祥、李郇,2005),三大改造前各省份私营工业发展情况是一个恰当的工具变量。首先,三大改造前的私营工业发展情况是历史数据,不会对企业跨地区经营战略产生直接影响,因此是外生的。其次,三大改造前的私营工业发展情况与各地区历史上的制度水平紧密相关,而历史上的制度又会对后续的制度建设产生重要影响(王永进等,2010)。因此,三大改造前的私营工业发展情况与制度环境有较强的相关性。从相关系数来看,三大改造前的私营工业发展情况与制度环境的相关系数为0.36,远高于三大改造前的私营工业发展情况与跨地区经营战略的相关系数(0.06)。综上所述,三大改造前的私营工业发展情况是一个恰当的工具变量。 工具变量的回归结果参见表9。在第一阶段的回归中,因变量是地区制度环境,自变量不仅包括模型中原来的自变量,而且还包括工具变量。回归结果表明三大改造前的私营工业发展情况(Private development(1952))对地区制度环境有显著的正向影响(p<0.01),这在很大程度上说明三大改造前私营工业发展情况的确对各地区后续的制度环境有很大影响。在第二阶段中,使用第一阶段回归的制度环境的预测值(Institution(prediction))与企业跨地区经营战略进行回归分析。第二阶段的回归结果显示制度环境的预测值对企业跨地区经营战略有显著的正向影响(p<0.01)。上述结果充分说明,在控制可能存在的内生性之后,制度环境对企业跨地区经营战略仍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这在很大程度上说明本研究的结论并不会在遗漏变量问题的影响下发生重大变化,具有较强的稳健性。 五、研究结论及建议 国内跨地区经营有助于中国企业在更大的地理范围获取、配置稀缺资源,是实现可持续成长的重要战略选择。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和居民收入的稳步提高,国内市场规模日益扩大,这为中国企业国内跨地区经营提供了肥沃的土壤。然而,令人困惑的是,企业在国内跨地区经营方面表现较差,大部分企业的经营范围仍局限于本地,并没有利用中国大市场的优势提高竞争力。本文致力揭示中国企业在国内跨地区经营方面面临的制度性障碍,以期为进一步推进企业国内跨地区经营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证依据。 第一,本文基于制度理论分析了目标市场制度环境对企业跨地区经营战略的影响。理论分析表明,目标市场制度环境越好,企业的产权越能得到有效保障,跨地区经营成本越低,企业越会在目标市场实施跨地区经营战略。进一步的实证分析也表明,制度环境对企业跨地区经营战略有正向影响,该结论对于企业跨地区经营区位选择和政府决策有重要启示。对企业而言,在跨地区经营过程中,要注意评估目标市场的制度环境。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尽量选择进入制度环境较好的地区,以保护企业产权和契约权力,降低跨地区经营过程中的交易成本。对政府而言,要进一步推进各地区的制度建设和强化制度执行,通过不断地改善各地区的制度环境来降低企业跨地区经营的成本,为企业跨地区经营营造更好的外部环境。 第二,制度距离对企业跨地区经营战略有显著的负向影响。理论分析表明,制度距离加大会导致企业国内跨地区经营的交易成本和管理各地区分支机构的难度上升。因此,制度距离越大企业越不会在目标市场实施跨地区经营战略。后续的实证分析表明,制度距离对证券企业国内跨地区经营战略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说明地区间的制度距离的确是企业国内跨地区经营的重要障碍,对政府和企业有重要启示。对中央政府而言,可以通过提高落后地区的制度透明度和执行程度缩小落后地区与发达地区之间的制度距离,使中国各地区的制度环境趋于一致,从而降低企业跨地区经营的成本,提高中国企业跨地区经营的积极性。对地方政府而言,要深入地分析本地招商引资的目标企业所在地区的制度环境,设法使本地的制度规则与目标企业所在地的制度规则靠拢,通过缩小两者之间的制度距离降低外地企业到本地投资的交易成本。对企业而言,在跨地区经营时不仅要评估传统较为关注的制度环境和生产成本,更要详细地评估目标市场与企业总部所在地之间的制度距离,以更全面地反映在目标市场跨地区经营的成本,更加科学合理地制定跨地区经营决策。 第三,目标市场的市场分割程度对企业跨地区经营战略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市场分割程度不仅增加了企业进入目标市场的难度,而且大幅提升了企业在目标市场经营的交易成本。更为严重的是,企业会采用建立政治联系和贿赂等合法和不合法的手段设法越过市场分割形成的跨地区经营壁垒,不仅导致企业跨地区经营成本上升,而且可能加剧地方政府的腐败。因此,理论和实证分析表明市场分割程度对企业跨地区经营战略有显著的负向影响,是企业跨地区经营的重要障碍。因此,企业在跨地区经营过程中要注意评估目标市场的市场分割程度对跨地区经营可能的负向影响,尽量选择进入市场分割程度较低的地区。对中央政府而言,要从法律建设、官员考核等方面抑制市场分割的恶化,不断推进各地区市场的整合,为企业提供一个统一、完整的国内市场。 第四,本研究还比较了制度环境、制度距离、市场分割和地理距离对企业跨地区经营战略影响强度的差异。分析结果表明制度距离是最为重要的阻碍因素,其次为地理距离,市场分割对企业跨地区经营战略的负向影响最弱,制度环境的绝对影响界于地理距离和市场分割之间。上述结论充分说明,与传统较多关注的制度环境相比,制度距离和地理距离的影响强度更强,这不仅对企业,而且对政府决策也有重要启示。对企业而言,在评估以上因素时要特别侧重评估目标市场和企业所在地之间的制度距离,其次是地理距离,再次是制度环境,最后才是市场分割程度。在权重分配方面也要与不同影响因素的影响强度相匹配,以更科学合理地进行跨地区经营区位选择,以及采取恰当的跨地区经营战略。对中央政府而言,由于资源有限,要把大部分的资源用于缩小地区之间的制度距离,即通过提高落后地区的制度透明度和执行程度不断改善落后地区的制度环境,减少落后地区与发达地区在制度环境方面的差异。其次,才是改善传统较为关注的制度环境和降低地区的市场分割程度。 第五,本研究还发现上述因素对跨地区经营战略的影响强度与企业跨地区经营经验和目标市场规模有关。企业跨地区经营经验越丰富、目标市场的规模越大,制度环境对跨地区经营战略的正向影响越强,制度距离和市场分割程度对跨地区经营战略的负向影响越弱。上述结论揭示出制度因素对跨地区经营的影响具有异质性,对企业国内跨地区经营战略选择有重要启示。首先,企业在评估制度因素对跨地区经营的影响时要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恰当的权重。具体而言,对跨地区经营经验丰富的企业以及在进入规模较大的目标市场时,制度环境的正向影响会加强,而制度距离和市场分割的负向影响会减弱,因此评估制度因素的影响时,要增加制度环境的权重,同时减少制度距离和市场分割的权重。其次,企业要注意积累跨地区经营经验。当企业跨地区经营经验缺乏时,不应该贸然开展激进的国内跨地区经营,而应该通过在制度环境较好、制度距离和市场分割程度较小的地区设立少数分支机构等方法积累跨地区经营经验,稳步地推进企业国内跨地区经营。 由于各方面原因,本研究还存在如下不足,这些不足也是未来的重要研究方向。首先,本研究采用市场化指数度量各地区的制度环境。虽然目前市场化指数被国内外相关研究广为采用(Wang and Qian,2011;罗党论、唐清泉,2009;徐虹,2012;周建等,2009),但市场化指数的一个重要缺陷是侧重于测量正式制度环境,没有充分反映各地区的非正式制度环境。进一步的研究需要更全面地测量中国各地区的正式和非正式制度环境,并基于此计算地区之间的正式和非正式制度距离,以更全面地分析和检验制度环境和制度距离对企业国内跨地区经营战略的影响。其次,由于企业跨地区经营数据获取极其困难,本研究的样本是证券企业,没有覆盖所有服务企业。本研究的结论是否适用于所有服务企业仍存在疑问。进一步的研究可以基于其他服务行业的数据进一步检验本研究结论的稳健性,以深化我们对于服务企业跨地区经营战略的影响因素的认识。最后,虽然本研究初步揭示了企业跨地区经营面临的制度性障碍,但是我们对于企业跨地区经营的前因和后果仍然所知甚少。进一步的研究不仅可以探讨跨地区经营战略的其他影响因素,而且可以探讨跨地区经营战略对企业绩效等方面的影响,以深化我们对于企业国内跨地区经营的理解,为进一步推进企业国内跨地区经营和提高中国企业竞争力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证支撑。 ①以上数据来自相应年份的企业年报。 ②例如,在所得税方面,虽然目前各地区都施行同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8年1月1日起实施),但由于存在大量的补充规定,各地区企业面临的所得税法律环境有较大不同(李元旭和宋渊洋,2011)。 ③例如,与中西部地区相比,东部地区由于与国外接触的历史悠久,对国外产品和文化的接受程度往往更高。另外,由于中国民族众多,并且各民族都有自己的聚居区域,导致企业在各地区面临的文化、社会习俗环境截然不同。例如,广西生活的壮族、西藏生活的藏族以及新疆生活的维吾尔族,无论在生活习惯,还是在宗教信仰和社会习俗等方面均与汉族有较大差异。 ④针对各地区违反竞争法律对本地厂商提供保护等扰乱竞争秩序的现象日益增多,国家发改委于2011年颁布了《反价格垄断规定》和《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在《反价格垄断规定》中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不得对外地商品设定歧视性收费项目、实行歧视性收费标准或者规定歧视性价格”。 ⑤9类商品分别是:粮食、鲜菜、饮料烟酒、服装鞋帽、中西药品、书报杂志、文化体育用品、日用品以及燃料(见陆铭、陈钊,2009)。 ⑥14类商品分别是:粮食、油脂、水产品、鲜菜、饮料烟酒、服装鞋帽、纺织品、中西药品、化妆品、书报杂志、日用品、家用电器、燃料以及建筑装璜材料。 ⑦本文使用Poisson回归,无法在回归后计算VIF值。因此,我们采用替代性的做法计算VIF值:使用OLS估计回归模型,然后得到相应的VIF值。 ⑧参照徐现祥等(2005),使用1952年各省份私营工业总产值度量各省份的私营工业发展情况。数据来自《新中国五十年统计资料汇编》(中国统计出版社1999年版)。为什么中国企业很难在国内跨地区经营?_目标市场论文
为什么中国企业很难在国内跨地区经营?_目标市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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