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民族体育体制的重构_武术论文

论我国民族体育体制的重构_武术论文

试论中国民族体育体系的重构,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试论论文,重构论文,体系论文,民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论

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以汉族为主体的各兄弟民族共同创造了古老绚烂的中华文化,也包括创造了中国的民族传统体育。

中国民族体育是一个内容博大而结构复杂的文化体系,它源远流长,多姿多彩,蕴藏着丰富的文化信息和人文精神。在古代,由于复杂的历史原因,特别是多民族的冲突与交融,这一体系总是在不断地变化中重构、融合与扬弃,形成若干个不同的发展时期,而每个时期又都有其鲜明的特点。就具体项目而言,有些保持着相对稳定的形式,可以说是流传千载而一脉相承,虽然也有变化,但基本结构持续不变;有一些则时起时落,兴衰无定,内容和形式有很大变化,以至出现了某种变异;有些则在兴盛一时后便悄然消失了,以致今天我们只能从文献记载和考古资料中探索它的形态,所知自然很有限。

儒学的创建者孔子,是文武兼修的倡导者,其人擅长驾车和射箭,并且以这两种技能作为学生必修的六门课程中的内容①。他所推行的礼乐文明中,包含有丰富的身体文化内容,有许多与体育竞赛有关的礼仪,其形式一如一场运动会。然而自汉魏以后,身体运动越来越不被儒学家们所重视,运动技巧被视为末技,是君子所不屑一顾的“小术”。后来,这种情况愈演愈烈,宋、元以后的大多数儒学家和儒学出身的官员们,总是反对一切形式的民间竞赛活动,理学家们更是主张“一动不如一静”,视青少年的体育运动为不务正业的行为,是不良习好。社会性的歧视,加上官员们的干扰和禁止,就连曾经被宋朝皇家高度重视的龙舟竞渡也屡遭禁止,更不要说争跤、手搏、打棒、踢球一类激烈的个人对抗性运动了。崇尚文治偏离了原来的定位,逐渐演化成了重文轻武的文化偏颇。缺少官方和士绅支持,民间体育在大多数情况下处于自生自灭的状态,往往只能依托节庆活动以求展现,生存空间很小。

相比较而言,少数民族的情况要好一些。他们的许多运动方式是在游牧渔猎活动中发展起来的,世代相传,稳定发展。个人行为也不大受封建礼教的束缚,骑马、射箭、摔跤、较力是生活、生产与战争所必需的技能,也是最重要的娱乐活动。所以,少数民族对中国民族体育的发展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特别是每当某个少数民族入主中原时期,激烈的文化碰撞最终转化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华夷混一”。此时,民族体育总是会显得丰富多彩起来,这成为中国体育史上一个显著特点。但汉族毕竟在人口上占有绝对优势。在汉族社会里,重文轻武乃至歧武的社会价值观影响到体育文化的总结与升华,影响到技术与理论的体系化发展。所以,中国古代的体育运动虽然五花八门,但除了射箭和武术,其他都缺少总结性著作,在浩如烟海的中国文献典籍之中,属于体育的寥寥无几,这是令人困惑的现象。作为历史学者,特别是汉文文献学学者,我对此有深刻的印象,时常为之喟然兴叹。

值得庆幸的是,在经历了数千年之久的起落消长,特别是经过近代以来西方体育的猛烈冲击和政府对民族体育的漠状,中国仍然保存下来一些古老的运动项目,有些至今青春犹存,在大众体育活动中占有重要位置。此外,还有许多健体娱乐项目,包括在传统基础上不断滋生出来的新兴项目,也在民间流传着,有的从一隅之地走向全国,成为大众喜爱的项目。特别在体育设施相对落后的地方,这类活动使许多人在轻松喜庆的活动中得到身心锻炼,享受到健康的幸福和竞技的欢乐,同时还会得到一种涵养在传统文化中的愉悦,这是中国人所崇尚的。

中国民族体育显示了中国人在体育科学上的智慧和创造力,蕴涵着中国人特有的体育人文精神和价值观。例如,竞赛活动中的“揖让”精神②、攻防技巧中刚柔相济的理念以及身心双益的健康观和对平衡和谐的追求等等。对于正在高速发展的当代中国而言,这些传统价值观有它继续存在并发挥作用的现实价值,这是中国民族体育至今仍能保持旺盛生命力的重要原因。

近一百多年来,中国经历了艰难的现代化历程,中国民族体育也走过了一条曲折的道路。

晚清以来,在西洋体育强势传入的背景下,中国人的前辈们为构建自己的体育体系而做了许多探索和试验,道路弯曲,挫折不少,但毕竟取得了一定成绩,积累了某些经验。然则,由于外患频仍,国事多艰,政治和其他因素的干扰等原因,许多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以至在社会实践中,不断出现草率处置和指导偏颇的现象,还出现了相当严重的浅薄化倾向,“竞技武术”的产生及其借助官方扶持所经历的盛极而衰的道路就是一个显著的例证。可以这样说,在接受西方体育文化、应对西方体育的挑战和积极学习西方竞技体育模式并试图与国际体育接轨的道路上,中国人是相当主动的,为此付出了巨大的热情和努力,学到不少自己原本所没有的东西。但必须得承认,我们在如何摆好土、洋体育之间的关系上始终缺乏深刻思考,社会上相当普遍地出现了重洋轻土、重外轻内的趋向,在得鱼忘筌的心态下丢掉了一些东西,造成某些难以挽回的损失。在民族体育的总体评估、继承与创新发展上,没有进行深入的探讨,学科建设流于浅表,更没有形成多学科交叉整合的学术队伍和完善的理论系统。政府指导下的实践活动中,缺乏长远规划,指导思想缺乏连贯性。因此,几十年过去了,或冷冷清清,或热热闹闹,本质上其实并无太多区别,无非是一大堆不古不今、不土不洋的庞杂而无序的东西,始终只能给主流体育当配角,并没有形成一个独立的民族体育领域和体系。

总之,在“举国体制”之下,中国的竞技体育成绩卓著,举世刮目相看。相比之下,民族体育的状况无法让人满意,处境让人忧虑。在世界上,中国民族体育至今不能呈现给大家一个完整的确定的形象,显现不出我们这个古老文明的在体育文化上的特质,中国民族体育没有得到应有的世界地位和声誉,很少能吸引研究者的注意。我们在这一点上落后于日本,甚至也落后于韩国。中国最有代表性的民族体育项目如摔跤、射箭、龙舟、武术等,迄今都未能成为奥运项目,有的在国内连全运会项目也不是,自己都不当回事,无怪乎人家视之藐然。在神圣的奥运殿堂里,至今没有中国项目,这虽然不是我们所必须追求的目标,但不能不是一个缺憾,因为有同为东方国家的日本和韩国的样子摆在那里,左顾盼右,唯我独无,究竟不是滋味,尽管我们一向很大度,没有人谈论这些事,大众媒体置之漠然就是说明。但相当一部分人是比较看重这件事的,在他们的感情世界里,这比足球踢不出亚洲更令人沮丧,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坦诚而言,时至今日,中国民族体育体系建设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总体上还处在一种支离破碎、散落无序的状态中,本质上意味着它还没有真正完成自身的现代化转型。因此,加强理论上的探研和思考并在实践上进行大幅度调整,坚持以改革为动力重新建构中国民族体育的理论和技术体系,这是当前中国体育工作中一个不容继续忽视的工作,是丰富世界体育文化的需要,也是推进中华民族文化复兴的一个组成部分。

二、中国民族体育的传统结构

所谓“中国民族体育”,就是指有别于西方体育和其他国家体育的中国人自己的本土体育。上世纪前半叶(1911~1949),相对于大规模进入中国的西洋体育,有人将中国的本土体育称之为“土体育”③。

我们说中国本土体育是一个“内容博大而结构复杂的文化体系”,主要因为它是在多元文化交流融合的历史长河中发展而来的。在所有的交流活动中,最重要的是民族文化的交流,此外还有区域文化和中外文化的交流。交流的形式多种多样,包括有时候是以战争的形式。几千年来,多元文化交流融合的成果如同百川归海一样,最终汇集到了主要由汉民族建构的中华文化的大海之中,沉积成为中华文化的主体。所以汉民族的文化,特别是体育文化,表面上似乎是单一民族的产物,其实是有着鲜明的多民族汇合融通的痕迹,这在诸如马球、射箭、中国式摔跤这些古典项目上看得一清二楚,历史脉络清晰可寻。

民族交流比较好理解,说到中外交流,似乎比较陌生,研究者们很少有人谈到。其实早在西方体育传入中国以前,中国的体育文化中就有外来因素,就蕴藏着中外交流的成果,这是无可争辩的事实。尽管中国曾长期实行闭关锁国的政策,但这并不意味着多形式多途径的中外文化交流曾被彻底阻断。即以是被许多人视为“国粹”的武术为例,在它的发展过程中,曾受到过来自南亚次大陆的、西亚和中亚的影响,具体说,受到过佛教文化和伊斯兰教文化的影响。明代是武术开始大规模民间化、流派化并自主地走向体育化道路的时代。这时,无论是军旅武艺还是民间武艺,都曾吸收了来自日本的刀法,还有来自埃及的刀法等等。④西方体育传入中国后,拉动了中外体育文化交流,表面上看,似乎是一边倒式的“交流”,只有进而没有出,实际情况并非如此。一方面,数量上与日俱增的华侨华人把中国民族体育带出国门,在世界各地的华人社区安家落户,使当地的原住民有机会看到中国人是怎样“玩”体育的。久之,武术、舞龙、舞狮、龙舟、踩高跷等等成了华人文化的标志,当地居民不但乐于观赏,渐渐地也有人参与其中,亲身感受一下中华文化的内涵和情趣。另一方面,西洋体育也有个本土化的问题,由此便衍生出了许多洋体育的“次生形态”,或是土洋结合的项目。举例说,我国甘肃省是一个相对偏僻的省份,但有图片资料显示,至少在清代末年的1906年左右,那个省西部的凉州(今武威市)就有了足球队⑤。但这并不代表足球已经普及,实际上一直到上世纪四五十年代,那里的小学里还盛行着一种叫“毛蛋”的实心小足球,球是用羊毛毛线缠绕而成的,比正式的足球小得多,学生们和班级之间经常玩毛蛋比赛,场地比较小,规则基本上是足球的,裁判用语甚至是英语的。在中国,特别是内地省区,毛蛋一类的民间体育项目还有不少,我们很难给它定性,而它其实是西洋体育项目的因地制宜、因陋就简的形态。

以流传至今的中国本土体育项目而言,尽管名目繁多,结构复杂,但大致可以分成两大部分:一部分是一批历史久远而为中国许多民族所共同创造共同拥有的项目;另一部分是某些地区和某些民族所有的项目。前者是全国性的和全民族性的,后者则是局部的,或是小型的。

数千年来,在多民族的交流、冲突和融合的过程中,中国形成了一些全国范围内流行的大项目。这些项目从萌生到最终定型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吸收和融汇了许多民族的智慧,从而具有多民族共生文化的特点。在古代中国,许多民族之间,特别是汉族与少数民族政权之间,往往借助于这些共同的体育活动来寻求交往和彼此的认同感,实际上凝聚着民族大家庭的向心力。这方面的例证非常丰富,特别是射箭⑥。

参与创造和发展这些项目的民族,有的早已在历史的长河中消失了,大多数则融入了浩瀚的汉族群体之中;有的至今仍然生活在中国的多民族大家庭里,保持着相对独立的民族品格和文化特质。随着历史的演变,中国多民族共同创造的体育项目中,有些在历史上某一个时期悄然消失了,这当然是非常可惜的事情。而完整的保存到现代的,数量并不很多,但它们根底深厚,文化蕴涵丰富,而且有着突出的体育特性。我们不难看到,这类项目——以摔跤、射箭和龙舟为例,无论在运动员选材、训练和竞赛规则的制定与掌握上,再到娱情大众和社会教化的功能上,都显示出早在西洋体育大规模传入中国以前,中国本土的这些项目已经独立地发展成为与西方体育十分接近的项目,可以直接走出国门,被世界所接受。

在现存的中国民族体育项目中,有哪些属于多民族共同创造的项目呢?主要有四个大项目,还有若干个比较小的项目。所谓四个大项目,是指武术、射箭、摔跤、龙舟。

需要指出,中国历史上曾经有过丰富的球类运动——包括蹴鞠、马毬、捶丸等等,也曾经流传了数千年之久。以蹴鞠而言,宋元时代曾有过相当广泛的社会基础,发展得相当成熟,今天我们仍然可以从相关文献中窥知它的操作细节。可惜明初曾遭到严禁,后来虽稍有恢复,但已变成庭院里的休闲活动,直至完全消失。如果蹴鞠——中国式的足球运动还存在,那就应该是“五大项”。另外,小小的毽子,在中国的大地上,无分南北,到处都能见到踢毽子的男女老幼,近些年来更是有增无减。毽子有古老的历史,又有很好的群众基础,既可以独玩,又可以群乐,还有一定的竞技性。只可惜没有良好的社团组织,至今基本上还处在民间自存状态。

再就是一些传播区域比较小、受众面也相对要小的项目。但必须指出,此类项目中的大多数,仍然是中国多民族所共有的,也都具有悠久的历史渊源,比如马术、拔河、举重、弹弓、杠子、冰嬉、秋千、跳绳等都属于此类。1982年,国家正式举办了全国性的少数民族运动会,又陆续涌现出一些过去不大为人们所了解的项目,其中有些是传统项目的延续和改造,如射弩、秋千、毽球等;有些则是从某些少数民族中新挖掘出来的,如抢花炮、珍珠球、木球等。经过20多年来六届民运会的优选和发展,有些项目已日趋成熟,今后可能会发展成为新的全国性项目。此外,在全民健身活动的推动下,各地不断有新的健身方法产生出来,如已经迅速发展起来的木兰拳、太极揉球等,已经走向全国,甚至走出国门。

这里有必要对所谓“四大项目”做些陈述。

先谈射箭。中国是世界上最早拥有弓箭的国家之一,至少距今28000多年以前,中国先民就已经掌握了弓箭,完成了远古人类最伟大的一次飞跃⑦。进入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后,射箭更是中国人社会生活中一项普遍受到重视的活动,其意义远远超出了兵器范围。古代中国的弓箭具有多方面的功能,除了军事和狩猎效用外,很早就被古人赋予了学校教育课目和社会教化的功能。射箭是最早具备了体育属性的活动,从西周的各种性质与层次的射礼、投壶到汉魏以后的博射、赌射以及宋辽金元明时代的射柳等竞赛活动,还有远射、平射、筒射、准射等不同的竞赛内容,其实都具有明显的体育运动性质。三国时,魏文帝曹丕擅长射箭,自称“少好弓马,于今不衰,逐禽辄十里,驰射常百步,日多体健,心每不厌。”⑧这里的“日多体健,心每不厌”八个字,从身心两个方面讲出了射箭的体育价值,再清楚不过地说明中国古人早就有了十分清晰的体育意识,而这种意识主要得之于射箭,又通过射箭活动使之不断深化,不断地扩展到其他运动中去。因此可以认为,射箭是中国民族传统体育的领军项目,几千年来它一直走在前面,并不断延展自己的文化领域,逐步形成为一门独立的“射学”。

在中国射箭史上,很早就有了胡射、汉射之别;弩出现以后,又增加了南北方在弩射器具与技术上的差异,这反映了多民族的和区域文化的差别。但历史上胡、汉射艺非但不是疆界分明,各行其是,而是一直都在频繁地相互影响,取长补短,最终融为一体。可以说,从战国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⑨到唐以后历朝兵射与武举考试的马步射规格的演变,交流活动从来都没有停止过,由此才最终形成以清朝武举考试的马、步射为最终模式的“中国式射箭”。所以,中国式射箭不但自古以来就是中国民族传统体育的主要项目,而且也最具有多民族共生文化的特征,它的文化内涵和竞赛理念,特别是“射不主皮”和“射以观德”的传统,⑩具有典型的东方体育的人文精神。

可惜的是,中国自1959年接受国际射箭规则后,中国式射箭的竞赛活动便停止了。经过了几十年,古老的“射学”基本上成了绝学,“射礼”已经消失,就连弓箭和各种附属器具的制作也后继无人。现在要全面恢复这一古老的系列化了的体育项目,找回它的传统的礼仪程式,已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了(11)。

再谈谈中国式摔跤。摔跤与徒手搏斗是人类共同的最原始的体育冲动,是人类最早用来显示和张扬生命力的重要方式。所以,各个国家和民族几乎都有古老的摔跤运动,形式各式各样。中国的摔跤经历了漫长而复杂的发展历程,从先秦的角力、秦汉的角觚到魏晋和唐宋的相扑,曾经相对定型下来,今天日本的相扑大致还保存着那时的形式。然而,经过了宋、辽、夏、金、元的又一次民族大融合后,便出现了明显具有新的特色的“争交”。最后,经过大清王朝的重视和提倡,终于形成以清朝皇家专业摔跤队——善扑营——的技术体系为规范的中国式摔跤。(12)由于古代关于摔跤的记载一是太过粗略和模糊,二是载籍的撰写者总是喜欢在名称上玩弄古雅,经常是多种名称混杂使用,这使得后人常有雾里看花之感。实际上只要深入细致地求索于文献记载,再借助于保存下来的图像资料和不断发现的考古资料的帮助,对中国摔跤的发展脉络基本上是看得一清二楚。传存至今的中国式摔跤,是世界上各种摔跤中最源远流长而且发展得最成熟的一种,它是中国许多民族长时间融会贯通的产物,所以十分典型地体现了中华文化的特色,体现了东方体育文化的风格。

中国古代的相扑曾东传日本,至今还保存在日本,成为日本的“国技”。清朝的摔跤同样对周邻国家产生了深远影响,已成为奥运项目的日本柔道实际上是中国式摔跤的变种,这是人所共知的事情。

第三,谈谈龙舟。龙舟古称竞渡,还有一些其他名称,它起源于何时迄今说法不一,我们不在这里进行讨论。龙舟是中国古代流传最久、传播最广的一项水上运动项目。今天,龙舟已经传播到世界许多地方,包括德国,参加者不但有华侨华人,还有其他国家的人。如果以竞赛活动的影响面和被认同的程度而言,恐怕龙舟是中国民族体育项目中最幸运最成功的一项。龙舟比赛所充分表达的团队精神,以及洋溢出来的亲和力与喜庆感,是中国人的人文精神在体育上的最佳反映。正因为如此,它不需要依靠任何神秘主义的渲染和外力的推动而自然而然地走向世界,成为中国民族体育的一个象征。如果中国不是以所谓的“竞技武术”而是以龙舟作为争取进奥的项目,成功的可能性会更大,而且也更具有东方风格。

最后说到武术。作为中国民族体育中普及面最广的武术,将它摆到最后来谈,是因为武术的现状确有让人失望之处,可谓一言难尽。

武术在中国拥有大量爱好者,一直以来得到政府的投入与关注也最多,一直是全运会项目和几届亚运会项目。中国人和海外华侨华人都眼巴巴地企盼着武术能登上奥运殿堂,一扫奥运会没有中国项目而引来的无尽愧憾。然而在并不明确的报道中不难看出,武术并没有被奥委会正式接纳,在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上将再度作为“表演项目”出现。这是历史的原地踏步,因为早在1936年的第11届柏林奥运会上,中国人已经表演过一回。

正如以往笔者在一系文章中所阐述过的那样,武术的确是中国民族体育的瑰宝,是千百年来我国各兄弟民族共同创造的体育珍品(13)。只要对近代中国武术的发展历程稍加留意,便不难发现,中国的武术管理机构所推行的“竞技武术”实际上是极少数人在否定武术的传统竞技形式的“左”的思想支配下、在50年代编造出来的,当时借用古代的名字命名为“长拳”,其实与古代的长拳并无关系,是一两种流行拳术 (主要是华拳)的规定化。而所谓“竞技”,实质上是以对套路表演的评比取代传统的对抗性比赛。形式是在摹仿体操,而实际操作的科学性和严格性又都远远比不上体操,其间弊端丛生,人为因素很多,早被人们所诟议。中国武术自古就讲究有练有打,练打结合,并形成了“先自舞,后比试”的竞技原则,而比试项目有徒手和器械的。一般来说,先是演练套路,然后其中的一部分优秀者上升到进行对抗性比试。套路表演也分好坏,但那是评比,不是比赛,比赛就必有胜败输赢。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以套路演练来作为“比赛”的事,因为这太虚了,不可能有真正的名次。“竞技武术”长时间一花独秀,又有各种各样换汤不换药的变异,中国武术被无端地分裂成了“竞技武术”和“传统武术”两大块,后来又开展了“散打”——注意,不是散手,算是竞技武术的延伸,然而又与表演性的“竞技武术”完全不搭界,各行其是,各搞一套,这又造成了中国武术的第二次分裂。如今,武术的局面相当混乱,市场萎缩,神秘主义泛滥,一时半会难以理出头绪。我们只能寄希望于时间,寄希望于管理体制的深入改革。

不管怎样,射箭、摔跤、龙舟、武术四个项目是中国民族体育的四大支柱,是历史悠久又最具生命力的项目。四大项目一个重要的特点是,其中多数早就发展成了系列化的项目,表演与竞赛相结合,形式丰富,理论和技术也都很成熟,有的还拥有丰富的文献典籍,成为我们从事研究的重要依据。有些项目在国内、在世界上都拥有很多爱好者,知名度很高,也日益受到国际体育学和其他学科学者们的关注。但有些项目遭到漠视,或是被边缘化了,有些则在推行中出了偏差,造成不良的后果。但从长远看,这些项目根基很深,相信终究会再度走向辉煌,为丰富世界各国人民的体育生活做出贡献。

三、应当重视“国术”的试验成果

由满族所建立的清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而中国民族传统体育的最后整合和定型主要完成于清朝。中国保存至今的大多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以及中国民族体育体系的传统架构主要是在清朝完成的。因此,在中国民族体育史上,清朝是一个总结性的王朝。我们举例来说。

上已谈到,中国式摔跤历史悠久,历史上有过多种形式,最后的统一完成于清代。清朝自康熙年间就设立了善扑营,制定了“布库”制度和一系列的重大赛事,经常在皇帝大臣们的亲自关注下,蒙满等少数民族跤法和传统的汉地跤法融为一体,最终定型为中国式摔跤。清朝有多种写法,如“撩脚”、“撂跤”、“掼跤”、“摔脚”、“摔角”等,而基本技术和竞赛形式是统一的。更重要的是,独特的摔跤文化包括服饰、礼仪、选材、技术、传授、器材和比赛规则等一系列内容。摔跤是清廷许多重大庆典中必不可少的节目,是清王朝联络民族感情的重要手段。善扑营的成员由多民族的优秀选手构成,摔跤运动技术则包含有多民族的技术成分,跤绊名称也体现了这一特点。清末,善扑营被解散,一百多位优秀的“布库”星散天下,对摔跤的普及起了很大作用,一向主要被宫廷所垄断的摔跤由此走向民间,民国年间传到南方,后来又传到域外(14)。

再如射箭。历史上形式复杂、流派众多的射艺,包括仪礼、装饰、佩服、馈赠、训练、考试、竞技、观赏等内容,流传千载,多有变化,到了清代便基本上趋于统一,并且明显具有了竞技运动的属性,成为宫廷体育文化的主项之一,同时也是社会上最流行的体育活动之一。这与满族作为北方少数民族的文化传统有关,与一系列射礼制度的确立和清前期诸帝对骑射的大力提倡有关,更重要的是与武科考试制度的严格实行有关。在武举制度的带动下,习射和举重(大刀、石礩子、石礅子)成为清代广大城乡十分普及的体育活动,一度“射圃”、“弓箭房”、“把势房”等习武场所遍布各地,许多职业射师传授技艺,其性质类同教练。总之,中国式射箭历史悠久,源头复杂,而最后定型也是在清代,或者说最终具有了明确的体育属性是在清代。

摔跤、射箭之外,武术、龙舟以及马术、冰嬉、戏水、石礅子等项目也都是如此,也都是在清朝完成了运动形式的定型,进而基本上完成了体育化的转型。清朝的民族传统体育仍以武术、射箭、摔跤、龙舟等项目为代表,都能保持我国传统的体育人文精神,融教化于竞技,努力追求养生健体、愉悦身心的蕴涵,追求和谐与揖让,不以尺寸之长短和分秒之快慢论高低。太极拳的产生使传统武术在技击和健身之外,多了一种有规律的竞技模式,而且有了明显的休闲体育特点,这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也正是东方体育理念的延伸。

西方体育从清朝后期开始传入中国,先是在沿海城市里,后来逐步扩展到内地。到1900年前后,在遍布全国的基督教教会学校里,大都开展了以户外运动、体操、球类运动为主的西方体育运动和竞赛形式。在其影响下,许多公立和私立的学校也逐步开展了这些西洋体育运动。在这一过程中, 1876年基督教青年会在上海立会,以后在体育的传播上的作用尤为显著,包括最早出现的体育场馆及其他运动设施以及最早的一些运动竞赛活动,如1902年在天津、上海两地举行的运动会,特别是1910年在上海举行的旧中国第一届全运会,都与基督教青年会有关。1902年,清政府所颁布的《钦定学堂章程》和翌年颁行的《奏定学堂章程》(即癸卯学制)中,对各级学校的体育课程都有一些明确规定,标志着体育已经正式进入我国的教育领域。辛亥革命前夕,西方体育的大多数项目已传入我国,西方的体育文化和竞技理念,特别是体育教育和军国民体育思想,都已经在我国有了相当广泛的传播(15)。

到上世纪二三十年代,在西洋体育已成燎原之势的大背景下,以一些武术家为核心的我国民族体育的先贤们,曾经奋起捍卫自己的体育系统,那时发生过一场有名的“土洋体育之争”。(16)当时的“土体育”一方确有某些保守封闭和盲目自大的民族主义倾向,但他们为民族体育争名分争地位的初衷以及大力倡导民族体育的积极态度是应该给予肯定的。面对西洋体育主流地位的确立,民族体育日趋衰落,逐渐被边缘化,甚至面临消亡的危险,一些有识之士便以西洋体育为借鉴,并参照日本在保护与发展民族体育方面的经验,积极致力于我国民族体育项目的选项、整理和系统化,中心思想是试图完成民族体育的竞技体制,使之与世界竞技体育相接轨。时代条件的限制和指导者们自身的历史局限性,特别是理论研究上的滞后,使探索创新的过程步履维艰,甚而出现了某些失误,理论上也曾陷于国粹主义的泥潭。但总体上说,这些探索是有意义的,有些至今仍有借鉴价值。在多种官方与民间和试验模式中,张之江先生的“国术”体系成就突出,影响深远。(17)今天,我们应当以尊重历史事实的正确心态对它重新评价,并汲取它的成果。

张之江与国术体系的建立,核心是要在“练打并存、术学兼备”的理念前提之下解决武术的竞技体制,并以武术为核心,聚合其他项目,试图组建起一套中国人自己的体育体系,这就是“国术”系统。他的努力可谓不遗余力,但受当时多方面条件的制约,并没有完全达到预定目标,有虎头蛇尾的特点。但我们必须承认他毕竟取得了一定成绩,“国术”二字曾经深入人心,在中国民族体育史上留下不可磨灭的一笔,其中最主要的成就是初步形成了以“国考”为核心的民族体育的竞技系统。

张之江创建了主管全国民族体育的中央国术馆,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政府系统的民族体育管理机构。他广纳人才,在一批民族体育学家的共同努力之下,参照某些西洋体育和日本传统体育项目的模式,把流行于民间的杂乱无序的武林拳械比赛方式整合成为“一评三比”的基本架构,即套路演练的评比和散手、短兵、长兵的对抗性比赛。运动员可以报单项,亦可兼项。当时,这种被称之为“国术考试”的武术竞技体制仍有不少缺陷,加上实践不足,在规则、防护设施、训练水平等方面都存在不少问题。但总体思路是正确的,它源自“先自舞,后比试”的古老传统,又吸取了“洋体育”的成功经验,如果有足够的资金扶持,并有充分的时间去进行研究和改进,这套体系是可能取得成功的。

张之江提出的“国术”类同于“国画”、“国医”、“国乐”,主要是强调本土性,但它毕竟是一个不同于“武术”或“新武术”的新概念。如上所述,不同于武术的根本点在于“国术”并不是一个单一的运动项目,而是一个以徒手与器械的格斗竞赛为核心的民族体育的多项目体系。它从技术类别到管理办法、从理论构建到竞赛规则都有了一套初具规模的制度。尽管它存在某些缺陷,实施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但我们应该承认,它是当时的社会条件下,一个力图体现中国文化特色的民族体育的体系性结构,是民国时期中国民族体育存在与发展的主要形式和依托。

众所周知,“国术考试”是国术馆的主要活动之一,也是“国术”最主要的存在形式。《国术考试条例》和《细则》规定,国、省、县三级考试分为文科和术科两类,力图体现孔子文武并重的思想。文科就不必说了。术科考试实际上就是国术竞赛,它分为预试和正试两个层次。预试有搏击、摔跤、劈剑、刺枪、拳械五个项目,三项通过者为合格,可以参加正试。正试又分为初试、复试、决试三轮。初试按体重分成五个级别,参加者用抽签配对的办法进行搏击、摔跤、劈剌、剌枪四个项目的考试,经淘汰升入复试,最后选拔三人进入决试。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当时全国各地的国术考试发展很不平衡,全国性的“国考”也只进行过两次,但“国术考试”对当时民族体育起过显著的倡导推动作用,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

民国十七年(1928)十月在南京举行的第一次“国考”,实际具有实验性质。选手先要参加初赛,初赛内容是刀、枪、剑、棍、拳的套路演练,演练及格后,再参加对抗项目。对抗项目有散手、短兵、长兵和摔跤等。第二次“国考”于民国二十二年(1933)十月在南京举行,基本上按照已经出台的《条例》和《细则》进行。除了这两次“国考”,不少省市也都举行过选拔赛和地方性的比赛,各地比赛项目不尽相同,但基本都是遵照中央国术馆的有关规定进行的。

“国术”的结构是多元的,它包括了传统武艺遗存在民间的多个独立项目。有拳械套路演练,有徒手和长短器械格斗项目,又将自古以来与武术相辅相成的摔跤运动纳入其中,还包括了与传统武艺有密切关系的射箭、弹弓、毽子和力量测试等项目。这些项目都是各级国术馆训练与传播的内容,也是学校国术活动的内容。民国二十四年(1935)在上海举行的第六届全运会上,国术被正式列为比赛项目,从当时的实际情况出发,选取了拳术、器械、摔跤、射箭、弹丸、踢毽、测力六个比赛单项。受“国术”普及水平的限制,大多数运动员只选报其中一两个单项,但也出现兼报多项的情况,如青岛的杨为傅报了摔跤、测力、射箭、拳术四项,浙江王志华报了拳术、器械、摔跤、射箭四项,等等。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大家十分熟悉的武术家佟忠义、王子平、姜容樵、吴峻山等人,在六运会上担任的是摔跤裁判工作,因为那时的国术家多是武术与摔跤兼通的。第二年,即中国国术队赴德国为 11届柏林奥运会进行表演,所表演的内容除了武术套路的单练和对打以外,还有毽子、飞叉等项目。

早在七八年以前,笔者就提出“应当重新审视国术”的意见,(18)实际上就是希望武术管理部门抛弃偏见,拓展视野,以冷静平和的心态仔细检讨一下当代武术发展的功过利弊,而且也认真地从“国术”的兴衰起落中寻找一下是否有可供借鉴、可供承接的东西。然则没有得到任何回应,没有响应,也没有反驳,好像一切都没有发生。又过了几年,当时的主事者悄然离去,新的“掌门人”走马上任,我们曾等待着新气象的出现。不想依然照旧,我行我素,实际是把一切都压在“进奥”这一步棋上,再就是打出“传统武术”的旗帜来,以解经济上的无米之急,其他都不在考虑之列。当年曾经说过一段话,现在愿意再度引录在下面,以作为本节的结语:

传统文化是培植和涵养民族自尊心的重要依托。在门类繁盛的传统文化天地里,体育文化最能代表一个民族的人文精神,它有着不同寻常的生命力和延续性,不论遭际怎样的曲折艰险,都能够顽强地存在并发展下去。世界各国,概莫如此。因此,尊重历史,不断地汲取前人的成果,是继承发扬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途径。盲目地否定过去,一切遵循所谓“政治标准”来做出文化上优劣取舍的决定,这种简单粗暴的思想方法曾经使我们办了不少蠢事,使传统文化遭受巨大损失,国家和人民吃了不少亏。在武术的继承与发展问题上,教训尤其沉重,值得我们深深地反思。(19)

四、重建中国民族体育运动会

新中国成立后不久,1953年11月,在天津举行过一次“全国民族形式体育表演及竞赛大会”,有10个民族的396名运动参加了表演和比赛,项目竟有400多个(包括武术的个人表演项目)。同时期,全国许多省市都举行了同样的运动会,“民族体育”一时成为热点。这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创举,至今令人念念不忘。这次运动会既有继承性,又有创新性,充分体现了百废待兴的新中国把民族体育的继承与弘扬摆在重要的位置上。当时所提出的“经过研究、整理,使民族形式体育更具有科学的锻炼价值”等一系列理论思想,以及为“把民族形式体育引向更健康、人民的道路”而设定的三项基本措施,(20)都言之剀切,有一定的宏观指导意义。

遗憾的是,“民族形式体育”的运动会如同昙花一现,只此一回,就连“民族形式体育”的提法也渐行渐远直至销声匿迹。大家所企盼的对民族形式体育的“更科学”建设只体现在个别项目上,并没有大面积展开。接着,对民间武术进行了三年“整顿”,直到1957年,某些个人观点得到官方支持,便正式出台了以对套路演练的评分作为“比赛”的“竞技武术”。自此以后,彻底舍弃对抗性比赛并不断加以批判,没有了对抗性比赛对单练技术的制约和指导,武术套路便越来越向花哨性表演方向发展,美其名曰“高、难、新、美”。“竞技武术”实际上一步步失去武术固有的精神特质,脱离其文化本位,变成了花样不断翻新的“中国式体操”,或者说就是一种模拟格斗武打的舞蹈。前已讲到,中国式射箭自 1959年以后便从体坛上悄然离去,只在某些草原上还保留着一片栖身之地,遭受长期冷遇的结果,就连制作中国特有的复合弓的工匠都已断绪,现在北京还有一位弓匠后裔在默默地延续着这门手艺,但还不能说已经找回了失落了的祖业,因为这很难,不是短时间能完成的。据电视报道,中国射箭队的运动员居然连没有上弦的中国弓都不认识,岂不哀哉!最可惜的是中国式摔跤,说起来真正令人痛心!“文革”前中国式摔跤是群众基础相当好的项目,有一批杰出的教练员和运动员,有全国锦标赛和城市对抗赛,而且还是全运会项目。“文革”中突遭禁止,以后更是每况愈下,后来便不再是全运会项目了,只在民间有零零星星的活动而已。直到最近才再度在民间复苏,情况略有起色。

主要在海外华侨华人的呵护和推动之下,龙舟已被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所接受,国际性比赛此伏彼起,不少国家和地区有了这项运动,大有“风景这边独好”的味道。龙舟的蓬勃发展富有启示意义和参照价值,充分说明具有中国文化特征的体育项目在世界上是有发展空间的,关键在于主事者如何组织,如何完善推广。

改革开放以后的1982年9月,中国政府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举办了“中国少数民族传统运动会”,比赛项目主要是各少数民族的一些传统项目,参加者也主要是全国各省和自治区的少数民族运动员。自此以后,每四年举行一次,成为制度,并且成为与全运会、大学生运动会、农民运动会并列的最重要的国家级赛事。1982年以后,至今已举行了六届,后来,将1953年天津“全国民族形式体育表演及竞赛大会”追认为第一届,于是就成了七届。第八届将于2007年在广州举行,广州正在紧锣密鼓地准备着。

毫无疑问,少数民族运动会的举办,说明中国政府已经注意保护和发展民族体育的问题,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直接参与,政府投入了大量资金和人力,在运动会的规范化和实际成效方面已经成绩显著,产生了很大的文化效应。这个运动会的举办对团结各兄弟民族、建设和谐社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也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文化的重视,它在政治上的积极意义是毋庸置疑的。但应该指出,“少数民族体育”与“民族体育”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这很清楚,不需要做多的解释。中国有55个少数民族,占全国人口总数的近8.4%,“少数民族运动会”主要是为这些兄弟民族举办的,所以,除了工作人员外,运动员必须是少数民族。这样的运动会同1953年的“民族形式运动会”有着显而易见的不同,将它们串联起来,在理论上是讲不通的。

“民族体育”、“民族形式体育”或是“本土体育”是指以汉族为主体的中国56个民族共同的体育,前面已经讲过,有些项目是多民族共同创造并拥有的,有些则是某个或某些民族所特有的,或是某个区域所流传的。“民族体育”是个大概念,它可以容纳“少数民族体育”;后者则是个小概念,它不能容纳和代替“民族体育”。因此建议,在已经举办了多届并且已经取得了很多经验并具备了相当好的基础的前提之下,应当将现在的“少数民族运动会”恢复为“中国民族形式运动会”或“中国民族传统运动会”,完成一次具有深远意义的“正名”工程。项目设置还可以再仔细研究,但大原则是明确的,即必须是非奥运项目,也不是其他任别的国家和地区的项目,而必须是我们的本土体育,是具有浓郁中华民族特色的中国各个民族自己的体育文化的大比赛、大展示。

总之,我们需要一个完完全全地属于中国人自己的本土体育运动会,这对保护甚至是抢救中国民族体育、对建立具有中华文化特色的体育体系而言,是一步具有深远战略意义的棋;对丰富世界体育文化、打破西方体育一统天下的局面,都具有积极意义,也可以说是中国人应有的一份责任。时不我待,望能不失时机地加以实行,最终以改革开放中焕发出来的民族创新精神为动力,实现我们的先辈们曾为之矻矻追求的“中国民族体育体系”的目标,这是历史赋予我们这一代人的责任。

注释:

①孔子:《论语·子罕第九》:“达巷党人曰:大哉孔子,博学而无所成名。子闻之,谓门弟子曰:吾何执?执御乎?执射乎?吾执御矣。”又,汉郑玄等《礼记注疏》卷62《射义》:“孔子射于矍相之圃,盖观者如堵墙。”

②前揭《礼记注疏》卷62《射义》:“孔子曰君子无所争,必也射乎?揖让而升,下而饮,其争也君子。”

③(16)张之江,等:《土体育与洋体育》,台湾国际体育研究社《中外体育文献选集》,台北1969年。参见崔乐泉《中国近代体育史话》第49页:《西方近代体育影响下的传统体育》,中华书局,1998

④马明达:《历史上中、日、朝剑刀武艺交流考》、《米昔刀小考》,均载《说剑丛稿》,兰州大学出版社,2000

⑤⑥马明达:《宋代的玉津园宴射》,《西北民族研究》2006.2,第13页

⑦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编《新中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第一章第三节《旧石器时代晚期文化·朔县峙峪遗址》:“1963年发掘,……发现一件燧石箭头,用很薄的长石片制成,尖端同正,肩部两侧变窄似呈铤状。结合过去萨拉乌苏河、水洞沟遗址也曾风到石镞的实物材料,说明弓箭的最初使用,可以追溯到旧石器时代晚期。”北京,文物出版社1984年版,第20页。又据杨泓《中国古兵器论丛》八《弓与弩》一文载,峙峪遗址的放射性碳素测定,其年代为距今28945年。见该书第190页

⑧陈寿:《三国志·魏书》卷2《文帝纪第二》,中华书局点校本,1963年版,第89页

⑨杨宽:《战国史》第八章之三《赵武灵王“胡服骑射”》,上海人民出版社,1980,第335页

⑩“射不主皮”是孔子关于演练射礼的一个重要原则,意谓射礼不以射中目标(皮)为唯一目的,参见《论语·八佾》。“射以观德”是早期的儒家一个重要的教育思想,是说通过练习和比赛射箭来考察人的品德修养,参见《礼记·射义》等先秦文献

(11)马明达,马廉祯:《追寻失落了的射学》,《体育文化导刊》,2004.6

(12)(14)周士彬,等:《摔角技法与摔角史料》,学林出版社,2001

(13)马明达:《武学探真》(上下册),台北逸文出版公司,2003

(15)参见高等学校教材《体育史》(第二版),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

(17)关于张之江先生的生平,参见张润苏《张之江传略》,上海学林出版社,1994

(18)(19)马明达:《应该重新审视“国术”》,《体育文史》,1999.5

(20)社论:《把民族形式体育引向更健康的人民的道路》,《新体育》,195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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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民族体育体制的重构_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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