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骨文语序的两个注记_甲骨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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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H141[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5442(2000)03—0038—03

一、说“三十牛三”

邢公畹先生《诗经“中”字倒置问题》(《语言论集》,商务印书馆1983年。)一文谈到甲骨文数词的倒置问题时,举郭沫若《殷契粹编》第27片“丁酉卜,王其酉苗尞击犬十,豚十……尞羊十,豚十”等卜辞,认为这是限制词的倒置。又说:“更有趣的是郭书有仅倒其畸零之数者,如:‘庚辰卜出贞,卅牛三,酒。’郭氏说之云:‘殆是三十牛又三,或三十又三牛之略;如戊辰彝之十月一也。’但是照侗台语族的语序看,则是经常把数词‘一’放在它的被限制词之后的,如‘有一个人有一个儿子’这句话,在龙州土话里就被说成

直译则为‘有人一有个子男一’了。古代这一类参差的语法现象,我以为将来作汉藏系比较语言学的研究的时候是可以得到解决的。”

“犬十、豚十、羊十”的语法结构现在有主谓和偏正(定语后置)两种看法。我们认为此犹如现代汉语的“白菜两棵,萝卜三个”之类,属报帐式的名数主谓结构,和“十犬、十豚、十羊”式的偏正结构本不同类,并不是限制词的倒置。至于“三十牛三”,也不是“仅倒其畸零之数者”,而是甲骨文数量结构(注:甲骨文中严格意义的量词很少,本文所说的“数量结构”,包含一部分数名结构。)的正常语序之一。笔者在《甲金语法札记三则·十月一》中曾经论及(《古汉语研究》1995年第2期),现再申论如下。

甲骨文个位不为零的两位数加量词构成的数量结构可以有以下几种格式(注:本文所引辞例,引《甲骨文合集》者径出片号,引《小屯南地甲骨》、《英国所藏甲骨集》者简称“屯”、“英”。):

1.十五牛(20521)、十五羊(29537)

2.十犬又五犬(32775)、十卣又五卣(屯110)

3.十又六人(137反)、十又五牢(34396)

4.十人又二(137正)、十月又一(36846)

5.十人五(27029)、十月一(37966)

其中第4类,我们见到的不同量词的用例还有:十牢又五(321)、十羌又五(325)、十伐又五(897)、十又五(901)、 十羊又四(11065)、十年又五(24610)、十卣又五(29691)、 二十牢又七(32501)、十牛又五(33582)、二十示又三( 34123 )、 十祀又九(37861)、十日又五(41390)、十小牢又五(屯793)。 “十人五”、“十月一”式很可能是由“十人又五”“十月又一”式省掉“又”字而形成的。这种省略,在两种格式同见于一片的辞例中留有明显的痕迹。如:

癸酉卜,在上

卣》铭文,已列于拙文《甲金语法札记三则》中,现将我们所见到的由其他量词组成的用例悉数列举如下:

十人五。(27029)

……人五。(27030)

小臣墙从伐,擒危美人二十人四,……(残一字)人五百七十。(36481正)

邛方出,侵我示田七十人五。(6057正)

庚辰卜,出贞,三十牛三酒。(22600,即《殷契粹编》第27片)

丁丑卜,侑祖辛十牢九。(7026)

以上各例,数量结构诸字皆竖行直下,确定无疑。而另有26994 、30489、英2351作

当以读作“十人五”为是(注:《殷墟甲骨刻辞摹释总集》即释作“十人五”。)。还有一辞:

乙卯卜,壳贞,来乙亥酒下乙十伐又五,卯十。二旬又一日乙亥不酒,雨,五月。

,惟乙亥酒下乙十伐又五,卯十四……。(903正)

“卯十四”下残。此可能和7026“九”同类,但比较同辞上文,也可能是“卯十,四旬又某日”之残,此暂存疑。又22600“三十牛三酒”, 《殷墟甲骨刻辞摹释总集》释作“三十牛乞”,实此片“牛”下一字三横同长,而非“乞”字上下横长、中间一横稍短之形,应当释“三”,释“乞”或许是“三十牛三”式少见所致。

郭沫若先生说“三十牛三”是“三十牛又三”之略,“如戊辰彝之十月一也”,甚是;说是“三十又三牛”之略则不确。郭先生曾在《殷周青铜器铭文研究·戊辰彝考释》(1931年)中说:“‘十月一’,甚奇特,卜辞及其它彝铭中均无是语法。‘月’字下一横撇复带丝纹,疑是锈蚀。”《殷契粹编》(1937年)说“三十牛三”“如戊辰彝之十月一”,说明郭先生已转而肯定“十月一”的结构形式了。笔者在写《甲金语法札记三则》时未曾注意,特此说明。郭先生以后,陈梦家先生《殷墟卜辞综述》(236页)、 周法高先生《中国古代语法·称代编》(273页)、 管燮初先生《上古汉语序数词组结合方式的历史演变》(载《古文字研究》第十二辑)、 沈培先生《殷墟甲骨卜辞语序研究》(196页)都肯定了“十月一”这种格式,遗憾的是多语焉不详, 而例证又多限于“十月一”、“十月二”,且尚未得到学界公认。有鉴于此,笔者将《甲骨文合集》等书检阅一通,补述如上,想来也不是没有意义的。

二、说“中日”

邢先生文举《诗经》“中林”、“中河”、“中沚”、“中陵”等例,以毛传“中林,林中”、“中河,河中”、“中沚,沚中也”、“中阿,阿中也”及侗台语例,证明《诗经》中此类“中”字的用法,“从现代口语看来,都是一种倒置的现象”。邢先生说:“我们似乎也不能直认为并非倒置,说头里那个‘中’字是用来限制底下的实词的,是‘中间的’(middle)的意思。”

甲骨文中有“中日”一词,意为中午,在后世汉语中作“日中”。如:

中日大启。(30197)

中日至昃不雨。(屯42)

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尚书·无逸)

叔孙归,曾夭御季孙以劳之,旦及日中不出。(左传·昭公元年)

两相比较,是否可以说甲骨文“中日”是“日中”之倒,即定语的倒置呢?答案却是否定的。

甲骨文一日之内从早到晚的时间名词有:湄、明、旦、朝、大采、大食、中日、昃、小食、郭兮、小采、莫、昏、夕等(注: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233页。)。“湄”指昧爽之时, 又作“湄日”(注: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大采”约为上午八时,又作“大采日”。古人一日两餐,“大食”为早餐之时,约为上午九时,又作“大食日”、“食日”。“昃”为中午偏后,约为下午二时,又作“昃日”。“小采”为黄昏之前,约为下午六时,又作“小采日”。如:

王其田,湄日不遘雨。(28513)

……大采日各云自北,雷,唯兹雨不延,唯毋……。(21021)

丙申卜,翌丁酉酒伐,启,丁明雾,大食日启,一月。(40341)

自旦至食日不雨,食日至中日不雨,中日至昃不雨。(屯42)

……其……于昃日。(11728反)

癸亥卜,贞,旬乙丑夕雨,丁卯夕雨,戊小采日雨,风,己明启。(21016)

显然,“湄日”、“大采日”、“大食日”、“食日”、“昃日”、“小采日”诸词,是由中心成分“日”和限制成分“湄”、“大采”等构成的定中式偏正复合词。其中“日”意为时间、时候,由甲骨文“日”的本义太阳(日有食11480)、引申义白昼(日不雨24668)、一天(自今五日雨12314)逐次引申而来。“大食日”就是吃早饭的时候, “昃日”就是太阳略偏的时候(注:赵诚《甲骨文简明词典》261 页“昃”字条说:“‘昃日’是说昃时出太阳。”按此说欠妥,甲骨文“日”无日出义。),等等。同理,“中日”意为一日中间的时候(注:沈培《殷墟甲骨卜辞语序研究》219页注36认为:“‘中日’可能为动宾式”,似亦欠妥。),“中”应为限制成分,“日”应为中心成分,而不是偏正式“日中”的倒置。如果“中日”是“日中”的倒置,那么“湄日”、“大采日”、“大食日”等词能否倒置作“日湄”、“日大采”、“日大食”呢?

说“中日”是偏正结构,能够得到甲骨文中同类的“中X ”式复合词语的支持。如“中室”(27884),与之相对的有“东室”(13556反)、“西室”(30372)、“南室”(806)。“中宗”(17445), 与之相对的有“右宗”(30320)、“北宗”(38231)、“西宗”(36482)。“中麓”(28124),与之相对的有“东麓”(28124)、“南麓”(28320)、“北麓”(29409)。这些词语中的“中”字,都只能是限制成分。

有趣的是,甲骨文中确有“日中”一词,其意义亦为中午。我们见到的词例有:

唯日中有大雨。(29789)

莫于日中廼往,不雨。(29788 )(注:此片“莫”字费解。“莫”即“暮”之初文,此片郭沫若认为假作“幕”,金祥恒认为“卜辞‘莫于日中廼往’者,‘于日中至莫廼往’之倒句也”,然两说皆未安。见《甲骨文字诂林》1339页。)

贞,日中……于……雨……。(13036)

日中……。(29813反)

“日中”的语法结构有主谓和偏正两种可能,我们倾向于定其为偏正结构。那么,此“日中”是否彼“中日”语法结构的倒置呢?我们认为这仅是两个语素交换了位置,而语法结构并无变化,“日中”即一日之中,仍是前偏后正的复合词。方位词作中心成分在甲骨文中习见,下列各例可作“日中”为偏正式的旁证:

辛卯卜,壬王其田,至于犬东,湄日无灾。(29388。犬,地名)

……在邑南……。(20962)

卜,今日壬其田在渊北,湄日无灾。吉。(屯722。渊,地名)

己亥卜,内贞,王有石在麓北东,作邑于之。(13505正)

甲骨文不少时间名词为后代所沿用,有的单音词还加上“日”字构成复音词。如:

自王已下,其二为公,其三为卿。日上其中,食日为二,旦日为三。(左传·昭公五年)

是故天子大采朝日,与三公九卿祖识地德。日中考政,与百官之政事,师尹维旅、牧、相宣序民事。少采夕月,与大史、司载纠虔天刑。日入监九卿,使洁奉禘郊之粢盛,而后即安。(国语·鲁语下)

“食日”后又改称“食时”。如:

崇,终也,从旦至食时为终朝。(《诗经·鄘风·蝃蝀》“崇朝其雨”毛传)

朝晨发兮鄢郢,食时至兮增泉。(王逸《九思·守志》)

以“时”易“日”,足见“日”意为时间、时候,甲骨文“中日”为正常语序的偏正式。

如果甲骨文“中日”以及“中麓”、“东麓”、“南麓”、“北麓”等为偏正式不误,那么甲骨文时代比《诗经》早得多,方位词在前不是倒置,到了《诗经》时代怎么“中”字在前就变成倒置了呢?方位词数量不少,为什么又仅是“中”字倒置呢?说不是倒置,毛传诂训又如何解释呢?这个问题无论肯定、否定都不能说已得出了定论,似还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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