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富差距社会风险的承受力、预警及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承受力论文,对策论文,贫富差距论文,风险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原则,“允许一部分人先富”是社会主义的“大政策”。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只能导致共同落后、共同贫穷;而要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就必须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换言之,就是要允许贫富差距在中国的存在。
众所周知,我们允许一部分人通过辛勤劳动而先富起来,目的是以此产生极大的示范力量,带动其他人向他们学习,使全国人民都能较快地富裕起来。然而,近年来我国在贯彻“一部分人先富”的政策时,出现了量和质两方面的技术性问题。从量上看,贫富差距拉开的幅度过大过猛;从质上看,伴随着贫富差距迅猛拉开而出现的,是先富阶层的“越轨行为”和“显富行为”。这种现象的出现,不仅没有对大家起到好的示范作用,相反却起到了刺激低收入层不满情绪的消极作用。因此,认真地研究贫富差距的社会风险承受力、社会风险预警及社会风险对策等问题,便显得十分重要了。
一、贫富差距的社会风险承受力
改革与社会心理环境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的紧密关系,良好的社会心理环境是体制改革的必要前提和重要保证。在没有相应提高群众对改革中社会风险的心理承受力的情况下,仅仅凭借改革的热情,不能确保改革的顺利安全进行。所谓社会风险的心理承受力,指个体心理结构及由其决定的内外部行为在一定的外界社会风险压力下相对稳定的可能性。它不仅影响着公众对改革的一般评价和满意程度,也影响着公众对具体改革措施的接受程度和支持程度。研究表明,相对剥夺感、分配不公感、期望失落感与社会风险的心理承受力的强弱呈负相关;因此,本文将上述三个变量作为社会风险的心理承受力的解释变量。
1.相对剥夺感指人们将他人或他群体成员的获益状况作为一个客观存在的目标,将这一目标与自身状况比较,对其差异的否定性感受。近年来我国贫富差距的大幅度迅猛拉开,已导致社会各阶层居民相对剥夺感的增强。
据世界银行测算,在改革开放以前的1978年,我国城镇居民个人收入的基尼系数是0.15,这个指标在当时的世界上几乎是最低的。而中国人民大学在90年代所作的一次全国范围内的严格的PPS抽样入户调查则显示,我国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的基尼系数为0.434, 已经超过了西方国家通常的基尼系数。
社会学家的研究进一步表明,目前超过半数以上的居民对自己的经济地位给出了“过低”的评价;而这种相对剥夺感又强烈地影响着人们对改革的评价,相对剥夺感越强,人们对改革的评价越低。应该说,任何社会改革都不会使所有人获益。中国的改革在有利于绝大多数人最高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前提下,也会使一部分人丧失一些利益。社会改革的客观效果,对于社会成员个体来说,一般是有得有失,由于利益得失的不平衡,一部分人产生相对剥夺感是必然的。但这种态度目前已在社会各个群体中普遍形成,尤其是作为社会主导力量的工人、专业人员、机关干部等主要职业群体相对剥夺感都很强,那么,在中国这样一个素有“不患寡而患不均”文化传统的国家,就不得不呼吁政府及各方面注意了。
2.分配不公感指人们将自己所尽的义务、所作的贡献作为一个客观存在的目标,将这一目标与自己所得到的权利、所获得的报酬进行比较,对其差异的否定性感受。应当看到,我国先富阶层的“越轨行为”,尤其是其中以权谋私的干部腐败行为,已导致社会各阶层居民分配不公感的增强。据1994年年底对北京等5个城市2000多人的调查,有62 %的人对收入分配状况表示不满,只有17.7%的人表示满意,其余的人表示不清楚。不满的程度如此之高,值得引起重视。
在实行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强大的权力也进入了市场,成为获得超额利润的资本。由此,“寻租现象”愈演愈烈。权力可直接作为股份,凭借权力可获得紧缺的资金、批文、能源、原材料。以权谋私行为也从70年代的给子女安排好工作演变为90年代的扶植子女办公司,从多占住房演变为侵吞大笔国有资产,从“官倒”演变为“炒批文”、“炒贷款”、“炒房地产”、“炒产权”。由此而致富的“寻租收入者”成为高收入群体中占相当比重的一部分。这些现象使人们感受到市场机会和占有资源机会的不平等,因而要求权力退出市场,实现没有特权的平等公平。
可以看出,腐败问题既是人们最不满的社会问题,又是人们最希望政府下大力气解决的社会问题。群众对腐败现象的反应最为强烈。腐败问题从改革以来一直没有得到彻底解决。80年代中的许多调查显示物价上涨、机会不均等和腐败现象是群众最希望政府解决的三大社会问题。进入90年代,前两个问题因大家承受能力的提高,而成为人们较不满但又不是第一位需要解决的问题。然而,人们对腐败问题的不满则始终居高不下。另据上海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和上海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联合进行的上海市民社会心态调查显示,上海市民迫切希望制止以权谋私的致富行为,同时也有相当一部分人希望改善企业中的干群关系,防止经理厂长与职工收入差距过大。
3.期望失落感指人们将原来的期望值作为一个客观存在的目标,将这一目标与现实状况比较,对其差异的否定性感受。当前,我国虽然早已消除了贫穷的根源,但还没有完全消除贫穷本身;我国人均占有的物质资料的份额即使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相比,也是低水平的。然而,近年来我国先富阶层的“显富行为”,经过大众传媒(包括官办舆论工具)的颇带几分欣赏的宣传,已经诱使社会各阶层居民对改革效果及自己的未来产生了过高的预期,如对于经济收入的过高期望,对于消费水平的过高追求等等;而这些预期又往往超出改革现实所能提供的限度。在现实社会条件下,期望越高,实现程度就越低,因而对现状不满意感越强。
社会学家的调查结果告诉我们,期望程度与对现状的满意程度呈负相关;而目前对自己的经济地位给出“满意”评价的居民不超过半数。公众对改革的支持和赞成程度,主要取决于两个变量:一是他们的价值观念,二是改革现状与他们预期目标之间的协调一致程度。当人们评价改革时,首先要运用各自的价值观念去判断改革是好是坏,是应该还是不应该。经过十几年的改革实践,绝大多数人的观念都已逐渐转变,在一定程度上理解了改革的意义,因而在这一层次上对改革持否定态度的人已经很少。这样,在目前阶段,公众对于改革的态度,就主要取决于第二个变量,即现实利益与预期目标之间的协调一致程度。高期望人群从改革中获得的实际利益比他们的预期要少得多,因而对改革现状的满意度低。如不能抑制或削弱他们的这一感觉,那么这部分人将是推进下一步改革措施的强大阻碍力量。
二、贫富差距的社会风险预警
社会风险预警系统是指对于社会问题所造成的或将要造成的社会负效应进行预测、预报及监测。社会风险预警系统的主要内容在于:明确社会风险的警情;分析社会风险的警源;确定社会风险的警度。因为社会问题的生成与演化是有其自身规律和特定征兆的,同时,随着经济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人们的主体能力在不断提高,人们对于社会问题的认识与调适能力已大为增强,所以,社会风险预警系统是可以成立的。社会风险预警系统对于社会问题所带来的社会风险具有预见的功能、监测的功能、防范的功能和缓解的功能。
近20多年来,西方经济学家、社会学家和政治学家已经设计出一系列社会风险指标体系。而迄今为止,我国国内还很少有人提出与使用社会风险预警系统。对于贫富差距所带来的社会风险,如果不能及时发现并设计对策,那么就只能听任社会风险升级,最终发生“少数人闹事”等危机。反之,如果能够及时地发现并设计对策,那么就可能有效地控制社会风险,使社会系统顺利地运行。为了观察贫富差距的社会风险状况,以期在风险出现之前就预先发出警报,提请政府注意,笔者提议设置“贫富差距的社会风险早期警报系统”(PRDSREWS),以估量中国社会中人们经受贫富差距所带来的社会性损失与痛苦的程度,并引起适当与及时的政府干预与社会行动,从而减少中国工业化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扰动与阻力。社会风险的形成与发生,一般通过若干变量特征而表现出来。当我们把这些变量界定为统计指标,那么这些统计指标就成为测定社会风险的指示器。根据我国国情及当前改革的实际状况,本文设计的“贫富差距的社会风险早期警报系统”(PRDSREWS)包括四个指数体系。
1.受损害指数系统。包括通货膨胀率、收入增长率与失业率等三个指数。通货膨胀率与收入增长率反映民众实际生活受影响的程度;失业率反映民众的职业安全程度。通货膨胀率与失业率以正百分点评分;收入增长率以负百分点评分。受损害指数反映民众在社会生活中的受损害程度,也是评价政府领导人实绩的重要指数。在西方,通货膨胀率与失业率均上升或出现2位百分数,那么在职总统就难以连任。目前, 我国居民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居高不下,由于许多生活资料没有替代品,从而呈刚性增长态势;我国低收入阶层比重大,其收入主要用于吃饭,恩格尔系数(饮食费用在全部生活费用中的比重)高,对通货膨胀的承受力低。因此,通货膨胀仍是当前潜在的社会风险因素,它不仅随时可能引起抢购风潮,而且会滋生社会不安定的因素。另外,我国国有企业职工吃惯了“大锅饭”,一旦失去工作,不满情绪与行为就容易发生。近年来,亏损企业下岗职工的集体上访等突发事件增长较快,已成为许多大中城市引发突发事件的首位因素。
2.官员形象指数系统。包括受惩干部的人数、职位、 渎职方式等3个指数。中国人历来崇尚廉政。贪官都受人唾骂,被民众推翻的也大有人在。邓小平同志早在1976年底就说:“最近一个时期,人民群众当中主要议论之一,就是反对干部特殊化。”“我们确实要冷静地想一想,有些现象是不象话呀!有的人为了追求舒适生活,房子越住越宽敞、越漂亮、越高级。有的人为了自己方便,可以做出各种违反规章制度的事情。”在改革之初,不少“官批”、“官倒”通过钻双轨制的空子而腰缠万贯。当前,权钱交易是最主要的腐败现象。据统计,1988—1992年底,全国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贪污贿赂案件主要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其中省、部级干部5名,厅、局级干部173 名, 县处级以上干部4629名。贪污贿赂金额1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有1782件;5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有122件;100万元以上的有81件。 权钱交易现象滋长的原因主要有两个:一是相当多的人需要掌握权力的人提供获利的机会;二是权力使用时缺乏必要与有力的监督。这种腐败现象带来的消极后果,首先是某些干部的非法积累,一些干部通过贪污受贿等非法途径,走进了高收入、高消费的行列,这些人的暴富对社会的震荡,比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等快速致富更大。这种腐败现象带来的另一个消极后果,是在民众中形成了一种具有一定普遍性的失望与不满情绪。因此,如果对于腐败者能够全面进行统计与分析,那么,不仅可以测定干部队伍的腐败程度,也可以为今后预报与确定风险升级或爆发时腐败现象指数值,留下宝贵的历史资料。
3.收入差距指数系统。包括富裕者致富方式、富裕者消费方式、绝对收入差距、相对收入比例、贫困线下人口比重等5个指数。 我国改革20年来,已有一部分人先富了起来,他们有的是劳动致富,有的是非法暴富,有的则是雇工致富。在中国东南沿海,早已流传着“一万两万刚起步,十万八万不算富,百万以上才算富”的说法。据有关专家估计,目前全国年收入在5万元以上的高收入户已有500多万户,约占全国总户数的2%。另据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的《1995 年社会蓝皮书》的记载,至1994年底注册登记的私营企业主有40万户,平均每户资金达30多万元,资产在百万元以上的约有1万户。此外,据有关方面统计, 中国有百万富翁百万家。至于亿万富翁,没有确切的统计,但据海南省一地的统计,超亿元的私营企业主就达60多户。先富阶层的金钱,有的用于扩大再生产,有的用于扩大消费,也有的用于奢侈与堕落。与上述富裕阶层相对照的,是贫困阶层的生活状况。据国家统计局统计,1995年初中国尚有7000万农村贫困人口,其人均年收入不到300元, 尚未解决温饱问题。另外,约有1200万城镇人口相对贫困,其人均收入只占全国平均水平的50.8%。绝对收入差距影响人们的积极性,相对收入比例有时更能影响人们的情绪。人们会把自己的和别人的“投入”与“产出”比例相对照,如果发现自己同他人的“投入”与“产出”比例不符合,特别是低于他人时,则会产生不公平感,甚至会采取某些方式发泄不满和积怨。所谓贫困线,即是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人均费用,贫困线下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越大,社会不安定的潜在能量就越大。在贫困线下人口中,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进城“农民工”的生活贫困状况。据1993 年4月北京市劳动部门的调查,外来人口平均月收入在215元左右,约45 %的人收入在200元以下。也就是说, 相当多的进城“农民工”处于城市的最低收入层之中。同时,他们居住条件差,缺乏劳动与生活保障。相对多数的进城“农民工”又程度不同地感受到城市人的歧视,这样就造成了“新移民”与城市市民的隔阂心态与抵触情绪。因而,在城市突发事件中,部分进城“农民工”可能混迹其中,富于进攻性与破坏性,从而成为城市中高犯罪率人群,也即社会不稳定因素。据调查,近年来广州市外来人口的犯罪案件,占本地区犯案率的62%左右,而北京地区的犯罪案中,外来人口占40%左右。
4.行为失范指数系统。包括政策变动、激进言论、牢骚、谣传、怠工与骚动等6个指数。改革过程中政策变动是不可避免的, 但过于频繁,就会使人们处于一种“失范”状态,就会引起人们的不安。由于经济现代化调整发展的要求,有时对推出的改革方案还缺乏必要的科学论证、可行性研究及对社会效果的预测,造成决策失误,使经济过程出现宏观性失控,如信贷失控、物价飞涨、通货膨胀等,有时还会影响到相当一部分群众的实际利益,使他们对这一状况缺乏正确的理解而成为改革的逆反力量。政策变动指数包括废弃政策的比重和频率。激进言论指数包括各界政论激进度与普遍度。牢骚可分为三级:第一级是由于生理、安全需要不能满足而引发的怨气;第二级是人际关系方面的不满足;第三级是政治价值方面的不满足。由于种种原因,发展中国家在社会经济发展的同时,政治发展不能同步跟上,政治制度化程度较低,缺乏有效的政治参与渠道和政治沟通渠道,不能满足公众日益强烈的参政要求。这就使得公众的各种要求不能通过合法的渠道得到表达,而只能通过不合法的或非制度化的方式表达。这就可能给政治体系造成压力,带来社会的不稳定。谣传也可分为三级,第一级是社会新闻方面的“小道消息”;第二级是市场供求方面的“小道消息”;第三级是关于政府行为与领袖人物的“小道消息”。怠工可分为三级,第一级为生产效率降1/3左右,第二级为生产效率降半,第三级为生产效率降2/3左右。怠工频率反映社会波动的表面强度;怠工所损失的工作日数反映社会波动的内在烈度。从现代西方国家的情况来看,经济繁荣时期的怠工频率最大,经济衰落时期的怠工频率最小。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是经济繁荣时期的通货膨胀和工作压力使工人感到不满;二是经济繁荣时期劳动力短缺,利润增加,雇主易于接受工人怠工时提出的条件。因此,怠工的频率增加,时期较短。而在经济衰退时期,资方获利减少,劳动力剩余,怠工的目标难以达到,因而怠工频率缩小,时间较长。这一统计规律是否适用于中国?由于资料短缺,尚不能得出结论。骚动指数包括骚动事件涉及范围、持续时间、参与人数等3个评级。近年来, 突发性事件呈上升趋势。例如,1993年某省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数比1992年上升12%;1994年上半年已发生突发性事件数比1993年同期增加两倍多,超过1993年全年总数。从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来看,社会不稳定因素在经济繁荣时期滋生较快;在经济周期刚进入下降波时,这些不稳定因素外化与表现的倾向尤其显著,因而要特别引起注意。
受损害指数、官员形象指数、收入差距指数是贫富差距的社会风险的一级指数,在“贫富差距的社会风险早期警报系统”(PRDSREWS)中所占的比例各为20%。行为失范指数是贫富差距的社会风险的二级指数,在“贫富差距的社会风险早期警报系统”(PRDSREWS)中所占的比例为40%。各个指数体系内的分指数,在体系中的比例如下:受损害指数体系中,通货膨胀率占0.4,收入增长率占0.4,失业率占0.2。 官员形象指数体系中,受惩干部人数占0.4,受惩干部职务占0.3,渎职方式占0.3。收入差距指数体系中,绝对收入差距占0.2,相对收入比例占0.2,贫困线下人口比例占0.2, 富人致富方式占0.2,富人消费方式占0.2。行为失范指数体系中,政策变动指数占0.1,激进言论指数占0.1,牢骚指数占0.1,谣传指数占0.1,怠工指数占0.2,骚动指数占0.4。
现得到如下公式与算式:
PRDSREWS=0.2(AV+BV+CV)+0.4V=0.2×(受损害指数+官员形象指数+收入差距指数)+0.4×(行为失范指数)
=0.2×(0.4×通货膨胀率-0.4×收入增长率+0.2×失业率)+0.2×(0.4×受惩干部人数+0.3×受惩干部职务+0.3×渎职方式及后果)+0.2×(0.2×绝对收入差距+0.2×相对收入比例+0.2×贫困线下人口比例+0.2×富裕者致富方式+0.2×富裕者消费方式)+0.4 ×(0.1×政策变动指数+0.1×激进言论指数+0.1×牢骚指数+0.1×谣传指数+0.2×怠工指数+0.4×骚动指数)
根据贫富差距的社会风险计量分值,贫富差距的社会风险分为五级:A1级 基本无风险;A2级 低风险;B级 一般风险;C级 高风险;D级 超高风险。当贫富差距风险分值达到B级,PRDSREWS系统即开始发出警报,主持PRDSREWS系统的机构即开始设计对策,社会必须为不满情绪提供多种发泄渠道,创造宽松的社会心理环境,及时疏导人们的怨气,即是社会学所倡导的“安全阀”功能。建议在全国各大城市设立主持PRDSREWS系统的机构,对贫富差距进行风险分析与评估,并进行分散、减轻、转移等社会风险管理与控制活动。
三、贫富差距的社会风险对策
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论述的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系列“带有全局性的重大关系”中,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被列在首位。正如江泽民同志已经指出并论述过的,改革、发展与稳定“三者存在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如在整体上把握得好,可以“做到互相协调,互相促进”。因此,要“做到在政治和社会稳定中推进改革和发展”。
然而,发展中国家现代化的经验证明,一个社会的贫富差距要适度,贫富过分悬殊——尤其是不合理的悬殊——必然导致政治和社会的不稳定。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一书中论述古希腊的政治变迁时写道:“在所有情况下,我们总是在不平等中找到叛乱的起因。”亨廷顿在《变革社会中的政治秩序》一书中指出:从长远观点看,经济发展固然能创造出比传统社会更为平等的分配方式,但在短时期内,经济的发展和增长很容易扩大贫富之间的差距。这种贫富差距又很容易引起政治和社会的不稳定。应当看到,短短的20年时间,中国已经由平均主义盛行的国家,变成了一个贫富差距足以引起社会不安的国家,这种变化无论如何不应该被忽视。经过20年的改革,“共同贫困”的局面早已在中国消失,但“共同富裕”的一天又还远远没有到来。中国的传统文化,在面对贫穷时可以游刃有余,在面对财富时却显得捉襟见肘。当前深深困扰政府和社会的是: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有导致贫富分化的自发趋势,而这种趋势又可以进而形成一种“马太效应”,即穷者越来越穷,富者越来越富。因此,如何面对贫富差距所可能带来的社会风险,也就成了政府和社会必须加以解决的紧迫问题。
笔者认为,贫富差距的不合理的迅速扩大根源于经济利益分配的失衡。就目前而言,经济利益分配的失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其一是行业和部门之间的利益分配不公平。原材料工业和基础产业,产品价格偏低,投资利润低,而加工工业产品价格偏高,投资利润高,导致了等量资本、等量劳动不能获得等量利润,以致使国民经济比例关系失调。近年来出现的一次又一次经济过热现象,使本来不平衡的经济发展愈加不平衡。同时,部门和行业之间的分配不公还表现在生产性部门和经营性部门之间等量劳动、资本投入与所获收入的差距过大方面。在市场经济不发达和国家有关政策与法规不健全的情况下,特别是由于价格双轨制的存在,经商可以不遵循商品等价交换的原则,只需增加流通环节便可获得高利润,致使经营和服务性行业的劳动收入大大超过生产部门,导致了经久不衰的全民经商热,造成了生产性投资减少,产业结构失衡的现象。其二是地区之间经济利益的失衡。由于地区之间的差距很大,地理位置、人口素质、经济条件、交通通讯条件等不同,机会实际并不均等,我国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也不一样,东部沿海地区经济发展速度快,西部地区经济发展慢,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发达地区经济的加速发展,更使国内的经济和社会结构的不平衡状态加剧,内地与沿海之间,先进地区与边远落后地区之间,巨大的经济反差若不经过政府强有力的调节,势必导致贫富差距的迅猛扩张。其三是城乡之间利益分配的失衡。我国是一个典型的二元经济结构的国家,长期以来实行的是工农业产品的不等价交换,这就使城乡利益结构发生倾斜。如果城乡利益结构长期得不到调整,那么由此而产生的工农和城乡矛盾不仅会扩大贫富差距,甚至可直接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其四是不同所有制成分之间的利益失衡。我国现阶段的所有制状况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各种所有制成分并存的所有制结构。由于种种原因,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之间在管理体制和承担的社会义务上有巨大差异,非公有制经济负担轻但收入太高,从而引发了人们对公有制经济的不应有的信心缺乏。其五是各个社会阶层之间经济利益分配的失衡。改革开放以来,工人的利益正在发生巨大的变化。在计划体制下,政府经过财政扣除了工人工资的养老、医疗、住房、保险和子女教育费用,用于国有资产的投资,同时向工人承诺了终身保障的义务。在改革中要把国家保障变为社会保障,需要足够的补偿。农民由公社社员到长期的土地承包者,获得了生产资料的使用权。但是近几年来,工农业价格的剪刀差重新扩大,农民负担沉重,增产不能增加收入;农业投资连年减少,水利失修,农业基础仍旧薄弱;人口剧增,目前农村劳动力供给5.36亿,闲置9028万,外出民工达到6000万人。几亿农民几十年来,为我国经济发展的积累作出了重大的贡献而所得很少;在改革中,他们的利益不容忽视。工薪收入者包括离退休阶层,在物价连续上涨的情况下,受到了严重的打击。上述三个社会阶层,构成改革中可能受到相对损失的阶层。与此相对照的,是先富阶层的迅速致富。
更加值得引起警惕的是,在改革中期如果出现少数利益集团吞占改革收益,而向全社会转嫁改革成本的问题,那么在改革初期已经出现的经济利益分配失衡的问题,将会恶性膨胀起来:在行业和部门之间、在中西部地区之间、在城乡之间、在不同所有制成分之间、在各个社会阶层之间,出现比改革初期严重得多的“两极分化”,贫富悬殊。因此,在改革中期,中国必须成功跨越诸如腐败、软政权化、分利集团化、地方恶势力以及黑色经济等已经形成或正在形成的“现代化的陷阱”。
维护社会稳定或治理社会不稳定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复杂工作,也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它不但需要政府及社会对出现的社会不稳定进行细致的因果分析,而且需要在分析的基础上采取恰当的治理方法。化解贫富差距社会风险的对策有如下五种:
1.利益调节法。即政府和社会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对社会成员或集团之间的利益矛盾进行调节,通过调节行为,使社会利益矛盾得以化解,社会因此也就可以保持稳定。例如,加大收入调节力度,在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同时,切实做到取缔非法收入,整顿不合理收入,调节过高收入,从而防止“两极分化”。要继续发挥国家政策的宏观调控作用,对各种优惠政策进行调整。有失公平的或已经完成特殊使命的政策应及时取消。对贫困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应当给予一些特殊灵活的政策。调整制定适应经济均衡发展要求以及有利于改善贫富差距的新的产业政策。对关系国家、社会整体利益的事业及有关行业、组织,国家应加强对他们的扶持。
2.利益再分法。即政府和社会通过利益再分配的途径化解社会利益矛盾的方法。当整个社会利益关系不协调,利益分配出现了较大差异,社会成员或集团之间利益矛盾扩大,公众高度关注社会格局变化时,政府和社会就应运用分配、收入、税收等政策和手段对社会利益进行再分配,以此调节社会利益关系,减缓或消除社会利益矛盾。例如,要建立一个明晰的、收入分配透明度高的、收入形式比较规范的收入显示系统,使各种收入货币化、规范化,从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使“隐性收入”、“灰色收入”显性化;要完善税制,强化税收经营,对先富起来的个人征收所得税,加强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收入差距的调节;要积极、适当地保障社会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对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实施保障,从而缩小贫富差距。
3.利益倾斜法。在利益关系无法均衡调节,政府和社会也无力进行全面调节时,可采取集中力量倾斜分配利益的方法来化解社会利益矛盾,从而使社会不稳定局势得以缓和。例如,增强对低收入者的救助能力,保障最低收入从而保持社会的稳定,便是此种方法的运用。当前尤其是要重视低收入者和城镇困难职工的救助和生活保障。对低收入者的救助或保障应当是全面的,当前应对职工实行最低工资制度,对城市居民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失业人员确保最低失业救济金的发放等。同时,要把理顺收入分配关系与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有机地结合起来,与实施“再就业工程”有机结合起来,逐步实现收入分配的良性循环,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我国目前最低收入保障制度的发展还很不均衡,即使已经出台最低收入保障线的城市,对低收入者的救助或保障还缺乏统筹协调。国家应抓紧制定社会救济法规,全面规范对低收入者的救助和保障。
4.利益让度法。它是处于优势地位的集团把一定的利益让度给另一集团,借此化解两大集团之间利益矛盾的方法。让度局部利益是为了保住整体利益,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社会利益冲突,保持社会稳定局势。例如,要动员和鼓励发达地区帮助落后地区发展经济,大力提倡援助、带动、帮助、赞助等高尚行为,在落后地区摆脱困境寻求发展的过程中,发达地区应承担起自己的责任;这不仅是道义上应尽的义务,也是发达地区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途径。如江苏省和陕西省互派干部,富的帮带,穷的学习,共同发展,目前这一经验已在全国逐步推开;江苏省采取省级机关、高校、国有大中型企业同贫困县、乡挂钩的办法,帮助贫困地区脱贫致富;许多地区从高校、科研机构、大中型企业选派优秀科技人员,到贫困地区担任科技副县(市)长、副乡(镇)长,带领那里以科技振兴经济。
5.利益配给法。这是利益调整上最后的也是无可奈何的方法。当社会中几大社会利益集团形成鼎足之势时,便必须按各自的实力分配社会利益。换句话说,如果社会利益的分配不是按各集团的实力进行的,如人们常说的“拿手术刀的不如拿剃头刀的”、“造原子弹的不如卖茶叶蛋的”等脑体倒挂现象的出现,便会对社会稳定产生不利影响。又如,一些行业凭借着国家赋予的市场垄断地位获得较高的收入,其职工的个人收入水平也比较高。这种高收入很大程度上是通过不平等竞争获得的,而不是通过这些行业自身的实力获得的。因此,他们与其他行业职工的收入差距带有很大的不合理性,广大群众难以接受。对这种状况,一方面要通过健全和规范市场,推行公平竞争来改变。另一方面,对那些仍必须保持垄断地位的行业,则必须加强监督和宏观调控,采取措施将其因垄断地位而形成的超额利润收归国家,对其职工的个人收入也要进行必要的限制。总之,只要社会利益的配给使利益矛盾得到一定程度的化解,社会也可保持相对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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