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认识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劳动价值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条件下论文,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论文,价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要充分肯定劳动在价值创造和增殖中的决定性作用
通过对各种意见的研究分析,我们认为,对于价值形成的过程、价值创造的源泉以及各个要素所起的实际作用,应该作全面、辩证和历史的分析。首先,要充分肯定劳动在价值创造和价值增殖中的决定性作用。第二,要看到价值形成也是多种要素综合运动的结果。各种要素都在其中起着不同程度的作用。第三,要看到价值的形成、创造和价值的实现都是一个过程,哪些劳动或要素创造价值要放到这个过程中去考察。
首先,必须肯定,劳动在价值创造和价值增殖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是价值创造的最终源泉。
劳动,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是人的最基本的社会实践活动。劳动创造了人本身。马克思说:“劳动作为使用价值的创造者,作为有用劳动,是不以一切社会形式转移的人类生存条件,是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即人类生活得以实现的永恒的自然必然性。”任何一个民族,如果停止劳动,不用说一年,就是几个星期,也要灭亡。
肯定劳动在价值创造和价值增殖中的决定性作用,必须注意,对劳动范畴的理解不能过于狭窄。过去,我们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脑力劳动、复杂劳动、非生产性劳动、第三产业劳动的作用。如果用这样的劳动来解释价值创造的过程及其源泉,难以说明今天的很多新的现象,也难以完整地说明创造价值的源泉。所以,现在,无论是坚持劳动创造价值的人,还是主张要素创造价值的人,一般都认为,随着时代条件的变化;必须扩大劳动的外延,承认一些重要的、特别是新的劳动形式也是劳动、也创造价值。根据我们的调查和分析,目前能够获得认同的观点主要有:不仅体力劳动创造价值,很多脑力劳动也创造价值;不仅物质生产领域的劳动创造价值,精神生产领域的很多劳动也创造价值;不仅一、二产业的劳动创造价值,第三产业的很多劳动也创造价值;不仅一般的操作性劳动创造价值,科技工作、管理活动也是劳动,因而也创造价值,而且作为一种高级、熟练、复杂、智能性、整合性更强的劳动,其创造的社会价值,远远高于一般的操作性劳动;劳动的创新性是一个需要注意的问题,创新程度高的劳动,虽然也有一定的风险,但它所创造的社会价值,要比常规劳动为高;……所有这些,都应该看作是关于劳动和劳动价值问题讨论取得的成果和进展。
进一步的研究,是要解开劳动创造价值之谜,搞清楚劳动到底是怎样创造价值的。
劳动是劳动力的使用和消费。劳动力是人们在劳动过程中所运用的体力和脑力的总和。劳动与劳动力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差别的概念。劳动力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也有价值和使用价值之分。劳动力的使用价值的一个重要特点,是能够创造出比劳动力的价值更大的价值,即实现价值的增殖。马克思说:“劳动力的价值和劳动力在劳动过程中的价值增值,是两个不同的量。资本家购买劳动力时,正是看中了这个价值差额。”我们说劳动创造价值、劳动增殖价值,最大的奥秘实际上就在这里。正是劳动力使用中这个根本的特点,决定了它不仅是价值的源泉、而且是大于它自身的价值的源泉。
与这个特点相联系,马克思把劳动分为活劳动和死劳动。死劳动又称过去劳动或物化劳动,按马克思的说法:物化劳动与活劳动,“前者是存在于空间的劳动,后者是存在于时间中的劳动;前者是过去的劳动,后者是现在的劳动;前者体现在使用价值中,后者作为人的活动进行着,因而还只处于它物化的过程中;前者是价值,后者创造价值”。归结起来,就是我们一直说的:活劳动创造价值,死劳动或物化劳动、过去劳动则是转移价值。由于有这样的划分,所以长期以来,当我们说劳动创造价值时,实际上都是指活劳动创造价值,而不是说死劳动或物化劳动、过去劳动也创造价值。
在迄今关于劳动创造价值还是要素创造价值的讨论中,对于活劳动创造价值这一点,并没有人提出挑战。持各种不同意见的人们,都首先肯定了这个前提。所以,无论讨论的情况如何,我们都可以、也应该确认,劳动在价值创造和价值增殖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是价值的最终源泉。在这个根本之点上,劳动价值论是不能否定的。
至于物化劳动能不能创造价值,这是一个需要另外讨论的问题。如上所述,专家们对此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我们觉得,这些讨论都还没有深入到劳动力的特殊使用价值上。其实,这应该是解开劳动创造价值之谜的一把钥匙。按照马克思的划分,活劳动和物化劳动都是劳动,既如此,说劳动创造价值,本来很自然地应该包括这两种劳动。但为什么又说只有活劳动创造价值,而物化劳动只是转移价值而不能创造价值呢?根本原因,就在于劳动力的投入与产出不一致,它的使用能够创造出比它的价值更大的价值来。既然根子在这里,那就不妨进一步讨论:物化劳动、特别是现代的物化劳动,有没有增殖的功能?能不能创造出比它自身价值更大的价值来?用现代的话来说,它的投入与产出是不是一样的?
过去,我们一直否认物化劳动、死劳动、过去劳动有增殖的可能,似乎它的投入产出是完全一样的,价值的增殖都是活劳动的功能,是活劳动使用的结果。但如果真是这样,我们为什么还要使用。机器、设备等劳动工具呢?为什么还要不断地提高科学技术水平呢?为什么还要不断地推动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进程呢?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生产力是由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和劳动者三方面要素组成的。劳动资料不仅是衡量人类劳动力发展的指标,而且是表明社会经济发展阶段的标志。“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如果劳动资料仅仅起转移价值的作用,其投入与产出总是一样的,它还能够起到马克思所说的这种作用吗?几万年、几千年、几百年来,人的身体,包括肢体、脑子和器官在内,本身并没有根本的变化(不同的是脑子中吸收、储存的信息增加了),而生产工具、劳动资料却不断地发生巨大的变化,为什么没有根本变化的人体能够造成价值量的无限扩张;而发生巨大变化的劳动资料却不是这种价值量无限扩张的一个重要源泉呢?从现代社会的实际情况来看,先进的机器设备被大量采用。包括中国,引进一套先进的生产线,工人还是原来的工人,但生产的效率却几乎成倍成十倍地提高,我们如何解释人和物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呢?如果先进的设备、甚至完全自动化的设备仍然只不过是转移价值,为什么同样一批人前后创造的价值有如此大的悬殊呢?
从这样的一些分析来看,我们似乎可以认为:物化劳动在一定的条件下也可以像劳动力那样,在它的使用价值和价值之间有一个差额,即它的使用所形成的价值能够远远大于它本身的价值,也就是说,物化劳动借助于劳动力的使用,能够实现价值的增殖。如果这个观点能够成立,物化劳动就不仅能够转移价值,而且能够借助于劳动力而创造价值和增殖价值了。
当然,这只是一种推理性的分析,不是结论,需要继续研究。无论是否成立,都要首先肯定活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劳动价值论的核心内容。
要看到各种要素在价值创造中起着不同的作用
劳动是价值的源泉,但光有源泉还不能真正实现价值的创造。用全面、辩证和历史的观点看问题,就要看到价值创造、价值形成也是多种要素综合运动的结果,各种要素都在其中起着不同程度的作用。
对于活劳动是不是价值创造的惟一源泉以及物化劳动是不是也创造价值的问题,人们的意见很不统一。但经过这场讨论,几乎没有人认为单凭劳动力的使用,不需其他任何条件就能单独创造价值。大家都承认,除了活劳动之外,物化劳动在价值创造中,即使不作为源泉,也是不可缺少的条件。也就是说,在充分肯定劳动是创造价值的最终源泉的同时,也应该肯定其他要素对于价值形成的作用。这应该说,是我们的认识比过去进步和明确的地方,也是这场讨论的一个重要成果。
那么,各种要素在价值创造的过程中到底起着什么样的作用呢?我们认为,如果全面阐述的话,可以用四句话加以概括:1.劳动创造价值(劳动提供价值的最终源泉);2.资本提供条件;3.管理整合要素;4.科技催化效益。
第一句话:劳动创造价值。
劳动是价值创造的决定性因素和最终源泉。道理如前所述,很清楚。但如果说得更准确一些,应该注意:1.目前我们所能确认的,是活劳动创造价值。至于死劳动、物化劳动、过去劳动是否创造价值,现在还不能确认,需要进一步研究。2.这里所说的劳动,既包括体力劳动,也包括脑力劳动;既包括简单劳动,也包括复杂劳动;既包括私人劳动,也包括如马克思所说的合作劳动、社会劳动、社会总劳动。3.劳动有生产劳动与非生产劳动之分,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的劳动是生产性的劳动,而非生产劳动并不创造价值和剩余价值。但按照过去的解释,只有从事物质产品生产的劳动才是生产劳动,这一界定现在看来有明显的缺陷,需要另外研究。4.即使承认物化劳动也创造价值,物化劳动也是由活劳动转化而来。所以,不管在劳动问题上有何争论,劳动都是价值的最终源泉。没有劳动,就没有一切。
第二句话:资本提供条件。
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货币持有者用货币购买两类商品,一类是生产资料,一类是劳动力,将它们组合于统一的生产过程中,进行消费,生产出包含价值和剩余价值的商品,再拿到市场上出售。由于货币生下了金蛋,带来了剩余价值,所以就转化为资本。资本不断地运动。在产业资本的循环和周转中,依次采取了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商品资本三个职能形态。在产业资本的基础上又形成了商业资本、借贷资本、银行资本等不同的资本形态。由此可见,资本在整个生产、流通过程中以不同的形式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光有劳动者而没有土地、厂房、机器、设备、燃料、原材料和辅助材料等等生产资料,没有科学技术、信息等其他要素,是不可能构成一个完整的生产过程的。马克思说:“虽然只有可变资本部分才能创造剩余价值,但它只有在另一些部分,即劳动的生产条件也被预付的情况下,才会创造出剩余价值。”所以,在价值形成的过程中,资本提供着重要的条件。
过去,我们把资本看作是资本主义独有的范畴。但现在已经认识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本同样是一个不可缺少的范畴。没有资本,社会主义的生产经营过程就不能实现,资本完全可以像计划、市场一样作为中性的范畴来使用。资本的生命在于运动。资本不仅要保值,而且要增殖,没有增殖的生产经营过程是没有意义的。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任务,是提高资本的运转速度和利用效率,不仅创造和实现更多的价值,而且创造和实现更多的“剩余价值”。所以,资本,不仅对于价值的创造,而且对于价值的增殖,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现代社会,如果没有资本的参与和作用,任何现实的价值创造过程都是不能实现的。
第三句话:管理整合要素。
一个完整的生产经营过程,是各种要素共同参与、共同起作用的过程。生产要素包括人力要素、物质要素和其他要素。人力要素即劳动者,是达到劳动年龄,具有一定生产经验、科学知识和劳动技术,能运用生产工具或其他技术手段,从事各种劳动的人。既包括普通的操作性的劳动者,也包括各个层次的科技人员、经营人员、管理人员和领导决策人员。物质要素包括作为生产工具的各种机械设备,作为环境条件的办公室、厂房、动力设施、通讯设施、供水设施等基础设施,作为劳动对象的原料和材料。其他要素则包括科学技术、信息和管理等等。如此众多的生产要素,如果各自为政,自行其是,是不可能成为现实的生产力的,也是不可能创造什么价值的。要把它们组织成为一个统一的整体,就必须进行管理。随着生产经营规模的日益扩大,分工协作的日益专业化、精密化,各种生产要素的组合越来越复杂,管理的作用也就越来越大。马克思说:“一切规模较大的直接社会劳动或共同劳动,都或多或少地需要指挥,以协调个人的活动,并执行生产总体的运动——不同于这一总体的独立器官的运动——所产生的各种一般职能。一个单独的提琴手是自己指挥自己,一个乐队就需要一个乐队指挥。一旦从属于资本的劳动成为协作劳动,这种管理、监督和调节的职能就成为资本的职能。”当今世界,科学技术的发展更加迅速、产品的更新换代越来越快,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一个生产经营过程,组织体系是否合理、工艺流程是否科学、市场信息是否准确、项目决策是否正确,等等,对企业的命运至关紧要。管理虽然也是一种要素,但它是特殊的要素。这种要素将各种要素很好地整合起来以后,其效果能达到倍乘的程度。当我们分析研究价值创造过程时,不能不充分注意和肯定管理的这种地位和作用。
第四句话:科技催化效益。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当然也是一种重要的生产要素。这种要素,对于价值的创造和增殖,无疑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对此,现在没有什么人有不同意见。至于科学技术以什么样的方式发挥作用,则有不同的认识和观点。一般来说,科学技术是通过渗透到人力要素、物质要素、产品形式、工艺流程、组织体系等等当中而发挥作用的。因而,它在价值形成的过程中,起着酵母的作用。由于科学技术的运用能够大大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创造更多更大的社会价值,所以我们说它是“催化效益”。当然,也有人认为科学技术能够独立地创造价值,这种看法比较勉强。我们认为,这里问题的关键是要将科学技术与科技劳动适当区分开来。科学技术是一种生产要素,但它本身不是劳动,而只是过去劳动的成果和新的劳动中的手段。所以,它不能单独地创造价值。至于科技劳动,情况就有所不同。科技劳动的内容,要么是研究科学技术,要么是将科学技术应用于生产过程。无论哪一种,都是耗费人类体力特别是智力的一种活动。这种活动,作为一种重要的、特殊的劳动,无疑直接参与着价值创造的过程,而且能够较其他劳动创造更大的社会价值。
要看到价值创造是一个过程
研究价值创造问题,在思想方法上需要注意用动态的方法、过程的方法,而不要用静止的方法、孤立的方法。简单地说,就是要把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都看作是一个过程,从过程的角度来看各种劳动、各种要素所起的作用。或者说,哪些劳动或要素创造价值,要放到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的统一过程中去考察。
在以往的政治经济学中,我们所看到的价值创造过程,基本上都是片段的过程、甚至是静止的过程。比如说,当分析生产一匹布、一双鞋等等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时,都只分析工业生产的过程,并不考虑农业生产所耗费的劳动时间,似乎工业生产的原料都是天生而来的。其实,任何价值的创造都是一个贯穿于从生产到消费各个环节的整体过程。在以交换为目的的情况下,从天然物质向原材料转化的一瞬间,就开始了价值创造的过程。矿物,不仅从建设矿山,甚至从勘探矿山起,就开始了价值创造的过程。粮食,在它进入市场前的漫长过程,例如,从农民播种、甚至在规划种植之际,也就开始了价值创造的过程。每一种商品都是这样,从它最初的起点,到作为使用价值进入消费者手里被人们所消费,构成一个大致完整的过程。每一种消费,可能是最终消费,但也可能是另一个商品生产和价值创造过程的开始。整个社会的价值创造,就是由这样无数的链条构成的一个庞大的过程。其中的每一个环节都在创造价值,每一个环节也都可能在不同程度上转移价值。所以,每一个环节都不是独立、完整和绝对排他地创造价值,而是创造着部分价值,即增加价值,或提供附加值。正因为如此,在现有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中,增加值是一个重要的概念。比如,国内生产总值,就是所有常住单位在报告期内产出的货物、服务价值与投入的非固定资产货物、服务价值相抵后的差额,即各部门增加值之和。
由此,我们可以看到,在价值创造的漫长链条上,每一个环节,都有活劳动和死劳动、过去劳动、物化劳动在同时发挥着作用。当前环节上的活劳动,需要借助于过去的死劳动和物化劳动的参与才能创造价值;当前环节上的活劳动,到下一个环节时,又可能变成了死劳动、过去劳动、物化劳动。活劳动与死劳动、过去劳动、物化劳动,就是这样辩证地联系在一起,不断变换着自己的身份、地位和作用。从这里也可以看到,各种要素在价值创造的过程中总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不能把它们人为地割裂开。
进一步深化,还有一个怎样对待马克思《资本论》的第一卷与第二、第三卷的关系问题。《资本论》第一卷考察的是资本的直接生产过程,用的是抽象法,舍去了许多具体的、发展变动的情况。在第三卷中,才具体考察了作为整体的资本运动过程及其所产生的各种具体形式。前后比较,专家们注意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一些重要的丰富和发展。(1)在第一卷中,马克思强调商品的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在第三卷中,则具体化为W=c+v+m,或,商品价值=成本价格+剩余价值。(2)在第一卷中,马克思强调剩余价值由可变资本转化而来;在第三卷中,则进一步指出,在生产过程中,是先有预付资本,然后再取得剩余价值。当剩余价值取得利润这个转化形式后,剩余价值便似乎是由全部预付资本产生的。这在一定程度上抹杀了不变资本与可变资本的区别,但提出利润这个概念又有利于降低成本,提高劳动生产率。(3)在第一卷中,马克思强调商品的价值量是由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在第三卷中,则进一步指出了商品在流通过程中有一个社会需要的问题,即商品的价值必须进入流通过程才能实现,社会不需要的商品没有价值。供大于求的商品,其在市场上代表的价值量比实际包含的社会劳动量小得多。在这里,社会需要,即社会规模的使用价值,对于社会总劳动时间分别用在各个特殊生产领域的份额,有着决定的意义。马克思说,这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另一种意义。马克思在第三卷中提出的这些重要思想告诉我们,在市场经济中,生产与流通是不能分离的,商品价值的创造与实现也是不可分割的。它们是一个统一的过程。研究价值创造问题,必须坚持过程论的思想。由于商品价值的实现与社会需要联系在一起,亦即以社会规模的使用价值为前提,所以,我们便不难看到,一方面,活劳动在价值的创造和实现中起着根本的作用;另一方面,表现为机器设备、技术工艺和原材料的过去劳动、物化劳动,在价值的创造和实现中也起着重要的作用。
第三产业创造不创造价值,是一个长期有争论的问题。但按照过程论的思想,把价值的生产和实现联结起来,这个问题就比较容易回答了。现在学术界,一种观点认为第三产业的劳动都创造价值,如现行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一样。一种观点认为不是所有的第三产业劳动都创造价值。两种观点的一致之处,是都大大扩大了能够创造价值的第三产业劳动的范围,不仅考虑到了价值的创造,而且考虑到了价值的实现;不仅考虑到了物质产品的生产,而且考虑到了精神产品的生产;不仅考虑到了有形的产品,而且考虑到了无形的服务。这就使得理论分析更加接近了现实。
综上所述,对于价值创造的过程以及各种要素所起的作用,我们的观点,一是强调综合性,既肯定劳动是价值创造的最终源泉,又肯定其他要素所起的不同程度的作用,即价值创造是多种要素综合起作用的结果;二是强调过程性,即把价值的创造看作是一个过程,价值的创造和实现也是一个统一的过程,《资本论》的第一卷和第二、第三卷则是对价值创造进行完整阐述的一个统一过程。概括起来,可以叫“劳动价值综合过程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