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自组织的供应链战略协同机制探讨,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供应链论文,机制论文,战略论文,组织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供应链管理理论的发展,集成化供应链管理思想把供应链看作“能快速重构的动态组织结构”,这种动态联盟组织方式的关键是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是供应链战略管理的重点,也是供应链管理的核心[1]。供应链之间多角竞争不断升级,已演变成为包括质量、成本、服务、柔性和时间的全方位激烈竞争[2]。这都关系到供应链整体战略,对供应链战略协同提出了要求,战略协同是对供应链管理中事关供应链全局的重大问题的协作与协调,是实施有效的供应链管理最重要的一环。供应链战略协同对供应链的组织行为发挥着主导作用,协同作用同供应链自组织行为的关系不可忽视,认识供应链战略的协同机制对于供应链研究和实践具有重要意义。供应链中各成员企业竞争战略如果不能同供应链整体竞争战略的协同与匹配,将不可避免地出现各行其是、各自为战,从而产生供应链内耗,导致战略指向模糊,供应链执行力减弱,甚至丧失。供应链整体的协同效应来自于供应链的战略协同,没有战略的协同,其他协同均不存在。本文从供应链作为市场竞争主体的视角,基于供应链的自组织特征与行为探讨供应链战略协同的形成机制。
1 协同作用对供应链自组织的影响
1.1 供应链系统的自组织属性
供应链是一个整体目标一致的协作系统,也是一个多目标冲突的复杂系统,具有自组织特征。自组织是指在不依赖外部指令的情况下,系统内部自主形成有序结构的行为与过程。自组织系统是通过这种行为与过程而实现创生与演化,自主地从无序走向有序的一种组织。在系统实现空间的、时间的或功能的结构过程中,如果不依赖于外界特定的干扰,仅是依靠系统内部的相互作用来达到目的,那么系统是自组织的[3]。这种外界特定干扰是指外界施加作用与影响与系统所形成的结构与功能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而不是指环境对系统的影响。
供应链是围绕顾客需求和产品需求特征为主线自组织起来的供需协作系统,供应链系统的形成、功能的发挥以及顾客价值的创造过程,是企业之间通过战略协同、关系协调和行为协作的结果,是在面对不确定性市场环境、不依赖于也不存在供应链组织之外的指令的情况下,企业之间自主相互作用的结果,体现了供应链系统具有自组织特性。供应链自组织意味着没有凌驾于供应链之上的组织指令的支配,只有通过供应链系统内部的相互协调,每个节点企业根据支配其行为的经营战略主导而协作。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等节点组织为快速响应市场环境变化,进行着复杂的动态供需协作。由于供应链的各节点企业具有地理位置上的分散性、职权上的自主性和充分的自治性,自主与联合、合作与竞争并存,构成供应链系统内部的相互作用,形成供应链独特的自组织行为方式,从而决定着供应链组织的动态有序性。
1.2 协同作用对自组织行为的影响
自组织行为是一种复杂现象,这种现象的产生大多与系统的非线性相互作用密切相关,研究处理这样的问题,哈肯创建了协同学理论[4],提出了自组织理论,从系统内部各要素相互作用的方式上研究了自组织机制。协同学理论认为在复杂大系统内,各子系统的协同行为产生出的超越各要素自身的单独作用,从而形成整个系统的统一作用和联合作用。这一理论突出地强调了协同作用是任何复杂大系统本身所固有的自组织能力,是形成系统有序结构的内部作用力,系统各个独立组成部分有机结合,通过协同运动产生的共同效应,使得系统整体的价值大于独立的部分之和。
协同论的自组织机制揭示了系统的协同作用与系统自组织行为的关系。系统内的各要素及其子系统的协同作用是自组织行为产生的内在动因,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系统中子系统及其要素之间的协同作用是自组织行为的基础。在一个系统中其子系统要素的运动存在两种状态或趋势:其一是自发的无规则运动,其二是由于要素之间的相互作用而导致的协同运动。在一定的条件下,系统要素的无规则运动占主导地位时,系统呈无序状态(无组织状态)。在另一条件下,当系统要素之间的协同运动束缚住其无规则独立运动而占主导地位时,系统则呈有序状态(组织态)。由此可见,系统内的有序结构归根到底是由要素之间的协同运动决定的。系统由无序向有序的转变过程实际上是协同运动的主导地位取代无规则独立运动的主导地位的过程。
第二,系统内的各序参量之间的协同作用是系统自组织行为产生的直接根源。自组织系统只有在序参量的作用下,才能表现为有序演化。所谓序参量(Order Parameter)是指标志系统有序性程度的变量,适宜表征全局序变化的宏观变量,支配着子系统及系统要素之间的协同能力和协同方式,决定着系统的有序性或自组织性。在自组织系统演化过程中,系统内部的各种子系统或要素的序参量对系统的影响力量不均衡,它们通过对子系统的支配或役使作用,主宰着系统整体演化的过程。
当系统处于状态变化临界点时,往往有两种类型的多个序参量同时存在:一类是慢变量,随时间变化很慢,到达新的稳定态的驰豫时间很长,在接近临界点时不是迅速衰减,而是缓慢增长,代表不稳定模;另一类是快变量,随时间变化很快,以指数形式迅速衰减,驰豫时间很短,代表系统的稳定模。不稳定模的弛豫时间与稳定模的快弛豫变量相比,显得很长,因而后者可以忽略不计。两类变量中,其快变量是大量的,而慢变量却是少数的,序参量之间的竞争和协同最终将形成少数慢变量支配大量快变量的情形,旧有的结构变得不稳定,被变化的控制参量所打破,促使系统从一种结构突变为一种新结构。这种慢变量役使或支配快变量的情形,将成为人们通过少数变量把握有序演化过程的重要工具。
1.3 供应链自组织行为产生的机理
供应链作为一个多目标冲突的复杂系统,其自组织行为受到协同作用的影响。供应链系统从初始状态到某一当前状态,各节点企业从独立自由状态到成为供应链系统的子系统,相互之间按照一定的规则组合和相互联系而形成特定的协作关系的过程是从无序到有序的过程,供应商、制造商和销售商之间从无规则组合状态,转化形成有规则的相互协作。他们之间组合与联系的规则性和行为的规律性愈强、相互联系和影响关系越紧密,系统的有序程度越高。通过自我适应、自我协调和相互协作,从低级平衡走向高级平衡,这个平衡的转化过程是一个自适应的协同过程。
供应链一旦形成便成为介于企业与市场之间的中间性组织,作为参与市场竞争的主体,它区别于企业竞争主体的突出特点是驾驭整个供应链系统的管理主体缺失。尽管核心企业是供应链形成的主导者,但核心企业除了在构建自己的供应链、选择合作伙伴和建立合作伙伴关系等方面有所作为,对其所属的整个供应链系统的主导和协调面临很大的困难。那么,供应链系统要实现有序协作,只能通过供应链系统内部的协同运动而形成,依赖各节点企业之间的协同作用实现供应链的有序运作而达到供应链的组织态。
在供应链系统中,影响节点企业协同作用的序参量有多种。从经营管理及运作视角,有企业的经营战略、决策行为方式、管理运作模式、业务作业程序等方面,从产品或服务视角,有质量、价格、周期、服务及柔性等,这些序参量对企业之间的协作产生直接影响。在复杂供应链系统中,不必也难以同时把控所有序参量变化,抓住关键序参量的协同作用才是使供应链有效协作的核心。在这些序参量中,只有企业经营战略属于慢变量,战略一旦形成驰豫时间较长,代表供应链的不稳定模;其他各序参量均属于快变量,易于调整变化及适应性强,随时间变化很快,驰豫时间很短,代表供应链系统的稳定模。因而,决定供应链企业协作有序程度的序参量是来自各供应链企业的战略,而不是供应链中某个占据支配地位的企业,供应链战略协同对供应链系统自组织行为起着支配作用。然而,由于供应链战略主体的缺失,核心企业战略也不能替代供应链整体战略,最终成为支配供应链系统的序参量,是由供应链各节点企业战略以及各个层次的战略通过协同作用而形成一致。战略协同作用对供应链自组织行为的影响方式如图1所示。
供应链战略作为供应链系统的主要序参量,在整个供应链的自发的自组织过程中,决定着供应链的价值取向和目标定位并支配着供应链的组织和演化行为,以支配供应链系统的协调与协作,直至达到更高一级的协同运作。供应链企业在相互协作中,可能形成多种战略目标与战略类型,从而出现影响供应链行为的多个序参量。多个序参量的出现势必产生竞争行为,其期望是主导供应链接点企业按照合自己的目的运动,当竞争出现均衡状态时,竞争——合作格局形成,通过竞争——合作产生协同作用推动供应链系统演化。然后进一步通过序参量之间的竞争——合作,使得一个或少数几个序参量的模式战胜其他序参量的模式,取得主导地位。
2 供应链战略协同的特点
2.1 企业战略模式下协同运作的局限性
传统的企业战略管理观念指导下的协同,主要是试图在同一企业或企业集团的各业务单元或各部门之间建立协调一致的联系。安索夫在他的《公司战略》(Corporate Strategy)中提出了协同性的概念是指相对于各独立组成部分进行简单汇总而形成的企业群整体的经营表现[5],建立在企业不同经营单元之间的相互适合的基础上,既包括规模经济效益也包括对诸如专长、企业形象等无形资产的共享,并强调企业的整体价值。所以,在很多协同研究中一直应用他的解释作为协同的定义,这一定义也对企业获取协同效应起到了指导作用[6]。一般而言,在基于企业战略模式下的供应链中,供应链整体战略缺失,协同往往是基于单个企业或企业集团层次的。企业自主构建与管理的供应链,各成员企业都是独立的利润中心,理性的成员企业都为追求使自己利润最大化而选择战略,企业战略具有明显的自主性、独立性和排他性,这些战略很可能同其他成员企业的战略以及供应链整体战略相冲突,表现为独立利润中心驱动下的各自为战,相互博弈。如供应商、制造企业以及销售商之间通常表现为一种利益博弈关系,供应商与制造商之间的交易注重讨价还价,其结果往往是讨价还价能力强的一方通过获得价格优势而从对方转移利润,拥有主动权的销售商往往采取低价战略将成本专嫁到制造商,试图通过成本转移在价格上占到优势,通过价格从对方转移利润。不仅如此,更为不协调的是试图通过相互转移不确定性、牛鞭效应、物流供应延迟等行为转移风险,这样势必给供应链系统带来风险,使供应链整体失去共同经营主线,从而导致供应链丧失竞争优势。
2.2 供应链管理模式下的战略协同
供应链管理理论的发展将战略协同的概念由单个企业扩展到了整个供应链,把竞争的视野从企业转移到供应链,体现了“市场上只有供应链而没有企业,真正的竞争不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而是供应链与供应链之间的竞争”的理念。把供应链作为竞争的主体取代企业市场竞争的各自为战,尤其是转变“供应”关系企业的相互博弈为“竞争-合作-协同”,将供应链的竞争推向战略层面的竞争,从供应链整体目标出发综合集成企业外部资源与内部核心战略资源,寻求供应链战略的匹配、互动与协同,获取供应链竞争优势。
供应链管理模式下的战略协同思想意味着:供应链战略合作伙伴将其视为供应链这个自组织中的一个成员,基于供应链的整体和长远利益来制定和配置自己的战略,使之最符合供应链发展的要求。企业的战略管理者不是孤立地考虑单个企业,而必须研究适用于整个供应链的发展战略,企业战略管理的职能除了要构造企业自身的战略外,还要精心地组建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供应链组织来创造可持续的竞争优势,形成企业共同构建与管理供应链的格局。在战略上具有互动性、兼容性、协作性,表现为风险共担、利润共享模式驱动的协同作战,共同削减不确定性、牛鞭效应、物流供应延迟等带来的风险,在整个供应链中以共同战略目标为主线而保持一个协同流。供应链中的各节点企业以及企业内部各个单元在供应链战略的指导下,建立特定的联系与组合,这种特定的联系与组合包含协调一致、相互匹配、优势互补、互动应变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和能力,这种联系和组合将会带来单个企业不可能产生的供应链战略协同效应,在供应链与供应链之间的竞争中,竞争优势来自于这种协同效应的差异。
从供应链价值系统的角度来说,通过战略协同引导供应链中的各节点企业紧密合作,企业从计划的预测和制定开始,形成原材料采购、供应商管理、物流管理、生产、分销及其服务过程中的战略匹配性,从而在满足客户需求、加快反应速度和降低运作成本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使得在整个价值链上的新产品研发、生产营运、市场营销、分销物流、客户服务等各个业务部门以及支持部门如财务部门、信息管理部门、人力资源部门等,通过自我适应、自我协调和相互协作,形成一个自适应的协同过程。
3 供应链战略协同的自组织机制
3.1 协商对话机制
供应链系统成员之间建立协商对话机制是实现供应链战略协同的自组织行为基础。企业之间在战略层面的相互作用与影响的结果是以非线性方式而产生,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和合约的不完备性同时存在,将直接导致供应链合作伙伴的各自为战,可预见外的冲突不可避免。要使这种相互影响的结果朝着有利于供应链整体目标出现,各节点企业的战略取向与推行需要在供应链整体战略框架下思考而行,协商对话机制是消减信息不对称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达成战略共识的有效途径。对供应链最终产品所面对的顾客需求、市场份额、供应链竞争,目标取向、所作的贡献,优势、相互之间的协调性受到信息沟通的影响同时取决于沟通的效率。协商对话机制是以对话沟通为手段,通过沟通协商获取战略一致性与匹配性,通过冲突协商解决可预见外的冲突。这种协商对话不是一次临时性的谈判,也不是一次约定性的交易,而是一种自组织性的制度安排行为模式,构成企业供应链战略管理的重要内容并纳入供应链运作决策的议事日程。协商对话机制的建立重在形成自组织性的制度安排,重点是要形成与供应链战略协同要求的协商的原则与规则、协商的方法与途径。协商对话机制分为两个层面,包含沟通协商对话机制和冲突协商对话机制。沟通协商对话机制属于供应链战略层面的协商机制,主旨在于寻求和达成战略共识,冲突协商机制则是供应链运作层面的协商机制,主要是解决运作行为中出现的各种冲突问题,有效的冲突解决机制能够显著增强供应链战略协作关系。
3.2 协约承诺机制
寻求交易关系的稳定和交易成本的降低是供应链企业战略协同的内在动因。供应链合约对供应链绩效产生重要影响,如何优化合约以平衡合作伙伴的风险和利益,促进战略的协同以及企业间业务活动的集成与协调值得进一步探讨。供应链作为一种“中间性组织”形式,节点企业间的合作协同形成了一种在一定程度上替代市场机制的制度安排,具有相对于市场较为稳定的交易关系和较低的交易费用,企业之间具有纵向协作的关系也具有横向合作的特点。从资产专用性特征看,企业之间趋于以合作协同替代市场机制以稳定交易关系,降低交易费用。威廉姆森把高比例交易费用的决定因素归纳为:一是契约人的行为假设,即契约人面对外界不确定性、复杂性时有限理性的不足假设与机会主义行为倾向假设;二是交易过程的三个维度的特性:资产专用性、交易的不确定性及交易频率。这两个方面的因素导致交易活动的不确定性和复杂性,使交易费用增加,使某种制度安排和交易方式的选择成为必要。企业间的合作协同被认为是这样一种新的制度安排,它顺应了企业节约市场交易费用的需要,通过建立较为稳固的合作伙伴关系,从而稳定双方交易,减少签约费用并降低履约风险。
供应链的协约承诺机制应区别于市场交易的合约机制,合同关系实际上也只是在相对范围和相对时间阶段的协约,其效率也是相对的。在不同的供应链文化和环境氛围下,协约的信度同样是有限的,在缺乏信任的环境中,常常出现协约加誓言的方式来维持协作的现象。长期契约容易导致敲竹杠问题的产生,解决办法的可选途径是附加“价格保护”,人们能够而且常常采用契约安排来解决敲竹杠的问题,这种长期契约同“排他性交易契约”和“价格保护”共同发挥作用才能维护长期合作双方共同的利益。供应链的协约承诺机制是一种基于自组织行为的内部合作协同承诺。协约承诺机制的思想基础是基于合作伙伴和供应链整体目标一致取向为基础而建立,故能有效克服和弥补交易合约的效度和信度的不足问题,也能够通过法律方式约束合作中的损人利己与机会主义行为、约定运作方式、维护协作关系。克服了单纯通过法律方式约束合作关系导致的弊端,即对于可预见性强的协作,有效性高,应对供应链的不确定性优势会失灵;对于完全信息和信息对称,有效性增强,应对不完全信息或信息不对称,则有效性减弱。
3.3 互信自律机制
建立互信自律的伙伴协作环境是供应链战略协同的必要条件,建立供应链互信自律机制是一种有效实现的途径。供应链管理可以通过选择一种新的机制促进战略伙伴关系,供应链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建立在共同市场目标和诚信的基础上,战略上互信、各方利益明晰、相互度高依赖、协约可通过协商不断适应变化的要求、可预见外的冲突能以有效解决途径解决、公正分配战略协作的利润增值、共同控制和担当战略协作风险。这种机制在供应链内部连接了企业之间的边界缝隙,减少了供需双方讨价还价的环节或机会,提高了信息的透明度和共享性,有利于消除契约障碍和摩擦,同时为消减市场不确定性提供了途径。
互信自律机制以共享利益共担风险为基础,以自律为保障。商业环境的不确定性,决定完全预见未来的合同实际上的不可能,需要通过建立互信关系,以信任为基础来调节约定,以弥补协约的不足,适应变化的要求。此时,在正反馈机制的作用下,因为信任,就能有效协调,所以协作关系更加紧密,信任程度以加深高度相互依赖形成。
4 结束语
供应链是一个具有自组织特征的复杂系统,战略协同作用对供应链自组织行为产生着重要影响。要解决传统企业战略管理模式下供应链成员之间的多目标冲突和各自为战导致的一系列问题,形成整体目标一致的协作系统,必须从供应链战略上实现协同。协商对话机制、协约承诺机制、互信自律机制共同构成促进供应链战略协同的自组织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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