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关税、低碳经济与中美再平衡_碳排放论文

碳关税、低碳经济与中美再平衡_碳排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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削减温室气体排放数量,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家园,已经成为全球面临的共同挑战。自1992年签署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7年签署《京都议定书》,并于2005年正式生效,以及巴厘岛确定的正确路线图,到2009年年底将在哥本哈根举行的全球气候变化谈判,将就《京都议定书》于2012年到期后碳减排义务达成新协议,人类就全球气候变暖问题从认识到着手解决留下了曲折的足迹。然而,温室气体减排牵动着各国不同的具体利益诉求的神经,复杂地纠缠在一起,构成一幅生动的利益博弈画卷。其中尤以美国为首的部分西方发达国家提出把解决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与贸易经济问题挂钩的碳关税、低碳经济概念掀起了轩然大波,它们与全球经济平衡,尤其是中美贸易再平衡联系起来,构成美国奥巴马政府新的全球战略组成部分。

一、碳关税的政治经济利益角逐

近来美、欧国家在国际经济金融危机调整全球经济格局背景下相继提出碳关税新概念,为即将展开的新一轮经济博弈做好铺垫。以环保名义提出的碳关税只具有政治经济意义,在限制碳排放上最多只有微弱的边际效果,在解决全球气候变暖上不起实质作用。例如,美国进口的高碳商品,其主要供应国是加拿大和欧盟国家,而这些国家的碳排放不论是在总量上还是在人均上都比美国低得多。这些国家的出口产品可能会被免除碳关税,碳关税对其温室气体排放不起作用,美国高碳商品进口依然不会减少,以碳关税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流于形式。实际上,美国征收碳关税针对的是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发展中国家由于起步较晚,其在产业结构和技术进步中相对发达国家而言一直处于劣势,碳关税将使发展中国家既要承担减排的责任,同时也要承担经济收缩的风险。这对发展中国家来说是极其不公平的。而且碳关税很有可能导致发达国家不在乎这点碳税损失而继续大量排放温室气体,恶化全球环境,耽误全球对气候变暖的控制机会。美、欧等发达国家利用碳关税的市场化手段,企图借助其经济、贸易、科技霸权,表面上声称为了解决全球性环境问题,借环境保护的名义,实质上为了减轻应负的责任和受到减排指标约束的损失代价,降低减排成本代价,推卸对全球气候变暖责任,推行贸易保护主义,保护国内市场,打压新兴市场国家的出口,减轻财政与经常账户赤字,压制中国等出口大国竞争力,削弱俄罗斯中亚国家,伊朗等中东国家,巴西、委内瑞拉等拉美国家的能源势力。可见,碳关税已经没有削减碳排放的意义,本质上是一个国际政治经济问题,背后隐藏复杂的战略利益分配关系。

美、欧等发达国家在过去一百多年乃至几百年里以比较粗放的能源利用技术走过了工业化,留下了对人类生存环境难以恢复的污染破坏,对气候变化应负主要责任。现在主要发达国家经济都已经进入信息经济时代,却站在道德讲台上对受害的广大发展中国家宣传保护生态环境的道德,树立环境领袖形象。美、欧等发达国家历史上都是碳等污染物排放量较大的、人均排放量较高的国家。大约70%~80%现存大气中二氧化碳是由发达国家排放的。中国温室气体历史排放量很低,据测算,1904-2004年中国化石燃料燃烧二氧化碳累计排放量约占世界同期的8%,人均累计排放量居世界第92位。2004年中国能源消费排放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约为50.7亿吨。2005年美国二氧化碳排放5891.6百万立方吨,占世界总量的21.4%;中国二氧化碳排放5577.3百万立方吨,占世界总量的20.26%;美国人均二氧化碳排放19.87立方吨,中国人均4.275立方吨,低于世界平均4.46立方吨的水平。2006年美国人均二氧化碳排放19.78立方吨,中国人均4.58立方吨。2007年中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已经超过美国,成为全球第一大排放国。但美国至今没有签署《京都议定书》,没有实质进行二氧化碳限量排放,美国发达的养牛业、汽车业、航空业和重化工业都是碳排放高的污染行业。美国奥巴马政府提出到2020年在现有基础上减排17%的措施,如果换算成国际通用的1990年基准,美国到2020年仅减排不到1%。这完全不符合温室气体排放大国应履行的减排义务。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没有大幅度减排义务,但仍然做出巨大努力大幅度削减碳排放总量。到2010年,中国将实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05年降低20%左右,相应减缓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使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包括大水电)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提高到10%左右,煤层气抽采量达到100亿立方米,力争使工业生产过程的氧化亚氮排放稳定在2005年的水平,力争森林覆盖率达到20%,实现年碳汇数量比2005年增加约0.5亿吨二氧化碳。

美国在气候恶化和国际舆论压力下开始减排,要求对进口品征收碳关税以贸易和市场霸权迫使广大发展中国家做出更多牺牲,让美国可以有更大的多排污染物的空间。这个举动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全球控制气候变化事业,不仅美国对以前污染全球不作任何补偿,而且还要求与发展中国家减排看齐,让发展中国家承担更多的环境气候变化责任与成本代价。碳关税模糊了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对气候变化共同但有区别的义务,实际上以无差别的减排标准“共同”负担气候变化的减排成本费用。设置新的碳关税不仅违反了WTO的基本规则,与WTO减让关税,促进贸易自由化、便利化趋势背道而驰,也违背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明确规定在任何义务加在发展中国家之前,发达国家必须采取实质行动,以及《京都议定书》确定的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变化领域“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发达国家应承担更大的责任,按照更大的责任来衡量。对各国产品不同碳排放水平的差别关税违背了WTO关于统一、非歧视征税的一般最惠国待遇原则。WTO报告没有对美国提出的碳关税是否满足边境调节税、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GATT第20条例外要求给出明确的地位界定。由于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责任不同、起点不同,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不加区别的同一减排标准是一种技术性歧视,征收碳关税将使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之间的矛盾和对立更加趋于复杂化,不利于全球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碳关税是与WTO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的规则和联合国在气候变化问题上达成“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的原则相违背的,不仅损害了发展中国家利益,而且也不利于全球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中国政府从保护人类生存的共同家园大局和改善本国生态环境角度高度重视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在解决全球气候变暖问题上持负责任的态度,已经先后制定一系列相关法规政策。中国已经于1997年11月1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2008年4月1日起施行,并制定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强调节能减排;于2005年2月28日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于2006年1月1日起施行;于2008年8月29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并于2009年1月1日实施;于2007年发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2008年10月发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白皮书,制定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科技专项行动》,提出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行动与机制体制建设;已经着手国内征收碳税的调研工作,即将开始制定政策并实施;已经提出一系列激进的温室气体减排计划,放慢了温室气体排放增长的速度。中国对待温室气体是从自身利益角度出发的,并不受外部威胁被动而为。现在中国是要把美国拉入全球限制温室气体排放机制内,约束美国碳排放。美国却反手要绑架中国与其一同“跳崖”,完全无视中国与其责任的差异,这是违法的。发达国家应该对过去和现在较大的污染排放承担更大责任,对国内高碳产业征收碳税,以碳税收入设立基金用于资助可再生和清洁能源生产,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等援助,帮助发展中国家改善节能环保技术,这才是正道。美国对华出口开征碳关税的不利影响可能很小,对于中国限制温室气体排放决策几乎没有影响。中国希望在遏制全球气候变暖上与各国一道加强合作,积极参与全球气候变化谈判,愿同世界各国加强沟通、协调、合作,以积极的建设性态度为推动哥本哈根会议取得积极成果、共同应对气候变化挑战、促进全球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碳关税在经济上不具有合理性。我们假定全球气候变暖是由于人类碳排放增加的结果,在这个前提下讨论通过征收碳关税达到限制减排目的。碳排放“限量及交易”(cap-and-trade)机制就是要内部化碳排放的负面外部性。虽然生产和消费无论发生在什么地方都应该平等地对待,但是各国发展历史、经济水平和技术水平不同,各国减少碳排放义务各有差异。美国经济学家克鲁格曼把碳排放引起全球气候变暖看作一个非经济目标,他把碳关税看作一种增值税,实际是流转税。他认为WTO打算将碳排放限量及交易中减少各国扭曲的边境税与增值税一样对待,即碳排放许可价格最终是加在消费者身上的税,并且消费者应该对进口品所发生的碳排放与国内生产品所发生的碳排放支付同样的税负,由于管理原因增值税都从生产者征税。他进一步指出,如果美国内减排而没有对外国未减排的产品征收碳关税,会使国内处于不利的不公平地位,使消费者没有动机去避免购买外国没有承担碳减排义务的进口产品,从世界来看这种结果没有效率,与增值税一样,碳关税起夷平竞技场(leveling the playing field)的效果,不是保护主义。由于各国采取控制全球气候变化的政策差异会导致能源成本差别,会涉及竞争优势。假如仅仅美国采取气候管制,并且没有采取投资先进的低碳和无碳技术行动,那么,未来20年里给碳排放定价的气候政策可能对美国能源密集制造业竞争力具有实质影响,其影响程度取决于不同产业、产业能源密度、所依赖能源来源组合、产业采用新技术和替换旧技术的活力与速度、生产中能源利用方式、外国进口对产业的易受伤害性以及把成本增加转移给国际客户的能力(Bassi;Yudken;Ruth,2009)。因此,在高成本国家会有对来自没有或较小碳限排政策和低能源成本国家的进口商品加征边境调节税的政治压力。调节税会基于与每种进口商品生产相关的碳排放,并且调节税要使发生的成本增加与出口国比照进口国所采纳的气候政策相匹配。等同于对碳排放限量及交易的碳税,对尚未内部化二氧化碳排放外部性的任何国家课征碳关税是最优的。但是没有碳关税,却对碳排放进行限量及交易或征收碳税会使市场扭曲。碳排放限量及交易使得全球能源价格回落。低价能源对没有限排国家非常有利,可能会增加消费。只有各国协调达成最优关税,才会增加全球福利,减少碳排放。因此,边境调节的碳关税具有经济学理论似乎得到支持。但是,理论上消费者应该承担的增值税——碳关税不能因为管理方便原因加在生产者身上,由生产者向消费者转嫁不尽合理,更不公平。而且任何经济理论必须建立在现实前提之上。以上理论都是建立在世界各国对全球气候变暖负有同等责任的同一起跑线上,忽略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对全球气候变化的责任与义务差别的现实前提条件。

在克鲁格曼看来,碳关税是为了公平竞争而夷平竞技场,不是为了保护。没有缴纳类似碳关税的进口产品会有“不公平”的优势。实际上一个人夷平竞技场的手段就是这个人的保护主义手段。克鲁格曼的限量与交易经济理论以及碳关税理论不可避免引起世界陷入螺旋式贸易战之中,解决全球气候变暖问题被掩盖了。为了对高碳生产的污染环境外部性进行矫正,减少扭曲,各国政府可能按照减排份额对国内碳排放征税。但是这种征税手段矫正扭曲会带来新的扭曲。其他替代手段或许有效而且副作用小,例如,碳排放权许可、交易和拍卖等。国内政策变动涉及国际经济活动时,需要通过谈判达成一致意见。以国内法强制进行国际延伸的霸权行径会遭到国际社会抵制,实施难度大。如果采取单边行动在产品进出口关境对这种高碳生产产品征收“边界调节税”,这种关税收入应当补偿受污染性生产外部性影响或伤害的全球大气环境,其中尤其是环境受污染最重的生产地区国家。发展中国家生产高碳产品多,消费少,发达国家高碳产品生产少,消费却多,其跨国公司从高碳产品中赚取的利润多,其生产和消费的污染排放比发展中国家多得多。消费者应该承担的税负却要由生态环境受污染最重的生产国承担,经济上不道德、不合理。发达国家得了便宜还卖乖,对发展中国家开征新关税没有经济、法律和道德支撑。

掀起各国开征碳关税的风波是世界经济增长的噩梦。开征碳税和碳关税将使出口产品价格升高,出口量和产量降低,生产规模缩小。碳关税将使所有商品价格上涨,消费者要为此多付出更多的价款。生产和消费因此受影响的程度取决于生产与消费需求的供求弹性。征收进口碳关税同样存在税负转移问题,受损的仍然是消费者。普遍征收碳税,肯定会抬高高碳产业产品生产经营成本,企业会把碳税转嫁给消费者,实际碳税成为对消费征税。美国消费者享受着来自高耗能和高排放国家廉价商品的很大便利,应该意识到美国对全球环境的责任。发达国家消费者对自己消费能源密集型产品应该提供影响环境和气候的补偿。发达国家要为碳关税承担更多税负。发展中国家生产的大量能源密集型商品出口满足发达国家无节制的消费需求,发达国家消费者应该为其消费这些商品所引起的负面环境及气候外部性支付相应的成本。发展中国家出口商品低廉的价格实际上是不包含这部分成本的,征收碳关税正是让消费者补偿这部分成本的一种形式。因此,发达国家消费者所纳的碳关税至少应该部分返还发展中国家,以补偿当地在生产这些产品过程中所造成的环境成本。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美国征收进口碳关税实际是对本国消费者征收的一道税,并且应该返还发展中国家,这对美国利益并无好处,也对世界经济稳定增长非常不利。

由于对大多数商品碳关税会很小,会非常温和地削减碳排放的碳渗漏,并对保护进口竞争产业意义不大;边境调节税所产生的好处会太小,远不敌其行政管理复杂性或对国际贸易的不利影响,得不偿失(Wilcoxen and McKibbin,2008)。而且碳关税征收标准、征管制度、温室气体排放配额、关税率高低等问题,除非各国展开谈判,达成一致协议。显然这些问题历史上各国从未建立过,没有经验,各国难以预测未来变化趋势。因此,谈判达成协议的难度很高,比如清洁能源技术标准、计征标准等都是谈判的难题。每个企业每种商品所含碳内容、排放量、减排技术、适用税率等千差万别,谈判达成一致和实际操作几乎不可实现。否则,各国各行其是,世界贸易将难以存续。各国都会在进口关税上至少维持对等的税收利益与保护作用的水平,甚至会相互间产生日益攀升的关税战,使各国关税结构变得非常复杂,扰乱国际贸易秩序,引发国际贸易战,世界贸易将陷入劫难。即使征收碳关税本意并非要设立贸易壁垒,但实际效果恰恰成为关税和非关税形式的双重壁垒。可见,实施碳关税在经济上不具有意义。

美国实行碳关税保护国内市场,贸易伙伴会采取报复性手段,其他国家会跟风采取同样的策略,这对美国来说未必就有利。2008年发达国家货物出口占到全球出口总额的56%,进口占到全球进口总额的61%,它们在全球贸易占较大比重。一些发达国家推出碳关税未见得就有利。例如,2008年美国海外直接投资存量规模达31620亿美元,其中2007年美国对外直接投资净额3783亿美元,2008年略有下降也达到3118亿美元。2008年美国全球直接投资收入达到3505亿美元。美国在全球大规模从事涉碳产业,其经营涉碳产品贸易额占全球贸易额的很大比重。美国本身每年进口总额看似大大超过出口总额,有大规模贸易赤字。实际上美国跨国公司在世界各地从事贸易没有统计到美国名下。如果把其海外企业贸易统计到美国名下,而不是统计到东道国名下,那么美国每年贸易盈余的规模将令人难以置信。目前,美国在华投资累计就有600多亿美元,在华企业累计经营资产规模更大,在华从事涉碳制造业产品大规模运销包括中国、美国市场在内的全球市场。我国碳排放中有很大一部分是由在华跨国公司贸易、投资、国际产业转移引起的。由于国际产业结构的调整,发达国家把这些高污染的产业向发展中国家转移,产品最终出口到发达国家,污染却留在了发展中国家。道德上讲,中国等发展中国家才是环境污染的受害者,发达国家是发展中国家出口产品消费者,征得的碳税和碳关税应该补偿最重的受害者。每年中国对美国市场的很大一部分出口是由美国跨国公司完成的,或者由美国公司在华代工的。一旦美国对进口产品开征碳关税,很大一部分是对美国自己企业征税。假如美国对华出口产品征收碳关税,那么,中国同样对美国输华农产品、波音飞机、汽车等征收更高的碳关税,这些都是生产或消费中碳排放较高的产品。因此,中国将很快发展起来汽车、飞机等制造业。美国想留住的一些制造业和服务业,可能由于生产成本高,也会没有竞争力而流失。即使在美国关境设置碳关税也无济于事,美国制造业甚至服务业等也会由于劳工成本高、环境成本高而缺乏竞争力,向低成本的发展中国家转移。美国碳关税不能够起到有效阻止美国产业失去优势而进行国际产业转移的作用。美国产业空洞化趋势不可阻挡,更多业务将移出美国。假如美国利用碳关税达到阻止制造业国际转移目标,那么,美国将会变成一个高污染地区,同时,其他国家会对美国高碳产品出口征收碳关税。由于国际分工和全球资源优化配置,此时美国留住高碳产业,其他产业会转移到其他国家,更多美国人将失去工作。征收碳关税既解决不了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也不会使美国经济再实体化,这种既扭曲经济又违反经济规律的做法将使美国经济面临更加困难局面。而且世界各国都开征碳关税,美国整体来说征得的进口碳关税额未必超过美国企业在全球被征走的税额。另外,美国碳关税还可能被国内利益集团滥用来实现私人利益。足见,美国一些政治家和学者掀起碳关税风波可能很不明智。

美国宣称,如果其他国家没有设置碳排放成本,那么美国的制造业将处于不公平竞争状态,因此美国将不得不采用关税的方式来抵消这一成本,并用碳关税这个冠冕堂皇的环保理由来实施贸易保护措施。美国应该也必须对全球气候变暖付出代价,必须减少碳排放。就公平来说,美国对气候变暖所负责任更大,中美征收碳关税将使美出口受征碳关税的影响要大于进口的影响。在开征碳关税上,美国未见得就占得了便宜。美国在试图以碳关税控制别国,指责别国污染排放之前,想想自己能降低碳排放的方法。现在全球气候变暖谈判只有美国拖后腿,美国历届政府都试图把削减碳排放义务往后拖延,求得经济不受损伤;本届政府又试图以对外国产品征税为借口,想方设法制造障碍,为自己减少碳排放制造国际政治环境。

发达国家已经完成工业化阶段,并向发展中国家大量转移高耗能、低效率、高排放的重化工业和低端制造业。发达国家具有碳减排的领先技术。发达国家通过向发展中国家进行产业转移,转嫁环境污染较高产业应承担的减排成本,同时通过不断提高减排标准迫使发展中国家向其购买先进减排技术,使发展中国家承担了难以持续发展的减排成本和费用,从而达到既转嫁环境治理责任和成本,又获取巨大的经济利益。发展中国家在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过程中,由于技术水平低下和成本因素,能耗增加,节能减排压力很大。对发展中国家来说,发达国家掀起碳关税无异于提高进口技术标准的壁垒水平。征收碳关税将直接影响发展中国家出口,削弱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贸易中的传统优势和成本优势,降低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发达国家通过课征碳关税谋求最大经济贸易利益,将会迫使发展中国家引进发达国家开发的新能源、新环保技术、设备和产品,构造新的南北技术鸿沟,拉开技术差距,形成新一轮发达国家产品出口、技术出口和投资的新优势;以关税构造贸易保护壁垒,减少进口和贸易赤字,降低国内竞争程度,促进新能源产业发展及对传统产业的绿色改造;增加关税的财政收入,减少财政赤字。推行碳税、碳关税和低碳经济将使新能源逐渐替代传统化石能源,化石能源出口国家面临市场和价格双重萎缩压力,全球化石能源消耗量将逐渐收缩,出口国的出口价格和出口收汇都将大幅下降。美、欧期望以新能源、新环保技术领先地位制定并不断更新征税的技术门槛,起到贸易壁垒、推销低碳技术设备、复兴实体经济的作用。美、欧以领先技术提出较高的碳排放标准,在全球新一轮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在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上抢占新兴产业及技术的制高点,试图成为新兴产业主导者、技术标准与规则缔造者、定价权控制者,提高美欧竞争力,以绿色经济带动美、欧经济再次强盛,继续引领世界经济发展方向,维护经济霸权,削弱中国、印度、巴西等新兴市场国家出口竞争力,遏制其崛起。虽然美、欧碳关税、低碳经济战略思想很精彩,但是实施战略困难重重,达至目标的道路还非常遥远。

二、低碳经济技术开发带来的全球经济格局调整

虽然与低碳经济发展战略相配套的碳关税战略,在理论上缺乏支持基础,在实践上难以实现,但是低碳经济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低碳经济战略顺应了潮流。与低碳经济有关的新能源、新环保技术已经成为欧、美摆脱经济困境的主要途径,也成为未来欧、美经济争霸和欧元、美元争雄的重要手段。西方发达国家为了摆脱金融危机造成的经济困境把发展新能源、新环保技术作为重要的突破口。欧盟早在20世纪后期就已经投入大量资金开发与利用新能源、新环保技术,在一些相关技术领域已经处于世界领先地位,在全球大力推进减少碳排放的谈判,以减少欧洲沿海低地国家领土被海洋淹没的损失。近20年来美国历届政府为了保留高碳产业一直不愿意接受国际削减温室气体排放协议。美国奥巴马新政府在金融危机困扰下试图把新能源作为振兴美国经济的增长点,促进美国经济转型,实现从消费型经济向“再实体化”经济转变,减少每年数以万亿美元的能源和消费品进口,把美国内需转变为拉动低碳经济的动力,才开始参与全球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协议的谈判,并以碳关税等威胁性条件要绑架中国等发展中国家与其同等减排,目的仍然还是想把高碳产业继续保留在美国。

与低碳经济有关的新能源、新环保技术已经成为欧、美摆脱经济困境的主要途径,也成为未来欧、美经济争霸和欧元、美元争雄的重要手段。

国际碳减排与低碳经济紧密联系,将对全球经济格局新变化产生深远影响。碳减排规则制定实际上就是一种以技术规则形式出现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制定。一旦全球达成碳减排协议,必将改变全球贸易和经济格局。在现有能源标准下,美国国内制造业日益衰弱。在当前世界各国劳动力成本和高碳能源消费成本严重差异的格局中,美国为了挽救制造业将在自由贸易大旗下推行低碳技术标准为壁垒工具的贸易保护主义。碳关税手段将成为新形式的贸易保护武器,打击劳动力成本低、高碳行业中碳减排成本高的发展中国家崛起。美国通过碳关税限制中国等新兴经济体对美出口,同时又使美国实体经济重获新生,这将极大地扭转目前世界经济失衡的格局,重新调整世界经济利益格局。世界各国在低碳经济有关的新能源技术、新环保技术发展进程中所处地位,以及经济发展在向低碳经济方式转变的程度将决定在新世界经济格局中所处的地位。

在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的削减温室气体排放上,各国都面临着既不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又能快速进入低碳能源体系的挑战。中、美、欧在低碳经济发展上既有许多共同利益,也有一些利益差异。中、美、欧等能源、资源消费大国走上低碳经济之路,将使世界上油气能源、资源等大宗商品的价格大幅下降,廉价的能源、资源又反过来会进一步促进各国经济的发展,更不用说碳交易及其相关技术形成的产业链所带来的收益了。开发广泛的低碳及无碳排放技术能够大量地削减经济低碳化的成本,通过加速研发项目和新技术在经济中成功扩散能够极大地削减低碳化成本(Richels;Blanford,2008)。中国政府投资支持的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地替代化石能源,将使生产成本和可再生能源价格下降。目前,中国廉价的煤仍然是主要能源形式,煤炭能源成本相对新能源成本具有优势,就成本来说中国面临更大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的挑战。中国经济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对能源需求增长不可避免。研究开发新能源、新环保技术以及引进先进技术对于中国削减温室气体排放具有更大的迫切性。可再生能源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化是降低成本的重要手段。广泛应用现有及新技术方案以及改变人类生产生活行为,能够实现以较少初级能源和低碳排放的经济增长,减少对石油、天然气的依赖,改善能源供应安全。有效的、可再生的供给、分配与终端利用技术具有乘数效果,并且限制需求增长对削减碳排放的速度和程度都是重要的(Barrett;Lowe;Oreszczyn;Steadman,2008)。在通过供给可以削减温室气体排放情况下,应该尽量避免控制需求增长。如果可再生能源的技术进步和开发速度落后于能源需求增长速度,中国就难以实现能源结构向低碳化改善(Dan Shi,2009)。可见,低碳技术研发与引进对于中国低碳经济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而且,低碳经济技术的开发、应用和更新速度将决定各国经济地位。欧、美新能源、新环保技术领先,经济低碳化发展处于领先地位。如果欧、美低碳技术标准提高过快,将对中国出口形成新的壁垒,同时迫使中国低碳技术跟从,并不断引进西方技术设备,这对中国经济发展利益非常不利。所以,在低碳技术开发与利用上,中国必须要利用国内市场大、各国低碳经济起跑时间大体相等的优势,大力扶持低碳经济技术发展,争取走在欧、美前列。可以说,低碳经济给中国经济带来了站上与欧、美经济同台竞技的机会与挑战。

随着经济金融危机之后欧、美经济复苏和消费市场变化,欧、美经济将逐步过渡到低碳经济时代,新能源、新环保技术可使欧、美日益衰退的制造业和服务业又重新复活,将使危机打击下陷入贬值绝境的美元、欧元注入新的价值。欧、美低碳经济技术水平将成为欧元、美元内在价值的指标。同样,世界各国货币内在价值都将在一定程度上以实体经济的低碳技术水平和低碳化程度作为价值量衡量标准。当前金融危机仍在持续时期,尤其是低碳经济还没有真正起步时期,世界各国货币价值仍以传统经济价值衡量,欧元、美元会在大规模赤字财政和印钞发行下的一段时间里大幅度贬值。随着欧、美低碳经济真正成为现实,低碳经济技术广泛推行,欧元、美元可能转而大幅度升值。

实际上世界大国之间有关低碳经济技术博弈事关各国之间巨大的经济利益格局和国际经济地位的变化。欧、美国家通过开发低碳经济技术和将实体经济转变为低碳经济,可以达到五项目标:第一,摆脱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等化石能源的严重依赖局面;第二,削弱俄罗斯、中东、中亚、非洲、拉美等石化能源输出国家发展能力;第三,打压中国、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国家高碳经济的发展;第四,利用其领先的新能源技术、新环保技术作为技术标准的贸易壁垒,以碳关税为技术性贸易保护手段,重振开始衰退的实体经济,保持经济强劲国际竞争力;第五,夺得引领世界经济的话语权。中国能否在这轮新能源、新环保技术所推动的低碳经济和循环经济竞赛中占据技术开发与产业应用先机,事关中国经济在这轮竞赛中的输赢,事关中国经济与主要发达国家经济规模之间的差距是拉大还是缩小,事关中国能否真正崛起为技术强国和经济强国。中国必须抓住这轮新能源、新环保技术和产业革命的战略机遇,为中国崛起奠定坚实的经济技术基础。

低碳经济开发与应用直接打击以油气资源出口为主的俄罗斯和其他产油国家利益。前些年世界能源价格大涨,给伊朗、委内瑞拉、俄罗斯等国家积累了大量财富,并为这些国家在诸多领域提供了挑战美国利益的资本。对此,奥巴马在他就职演说中指出,“我们利用能源的方式助长了我们的敌对势力,同时也威胁着我们的星球”。世界低碳经济技术开发和应用将抑制传统能源价格上涨,直接打击俄罗斯及中亚、委内瑞拉及拉美和伊朗等中东石化能源输出国的利益。可见,欧、美国家推崇的低碳经济不仅为了发挥自身技术优势和重新振兴工业,而且还起到对新兴国家传统制造业兴起的打压,对以油气资源出口为主的俄罗斯和其他国家利益造成极大地削弱,起到釜底抽薪作用。自从金融危机以来俄罗斯包括能源在内的原材料出口由于全球经济不景气造成原材料价格下跌使出口收入大幅收缩,俄罗斯经济遭受重创。俄罗斯已经意识到低碳经济可能带来潜在的世界经济利益格局调整。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批评一些出售资源暴富起来的企业家“除了卖资源外什么也不做”,还指出俄罗斯必须实施经济改革,需要改变经营模式和思想,如果仅靠出口能源,俄罗斯“没有出路”。

三、中美贸易再平衡未来趋势

全球生产结构与消费结构的失衡在金融危机冲击下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和调整,在一定程度上重新调整了全球经济利益分配关系,但难以根本改变。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与美国作为世界最大的发达国家所体现的经济结构失衡与互补关系典型地代表着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经济关系,中美两国关系演绎也典型地代表着世界经济格局的新变化。尼尔·弗格森(Ferguson,2007、2008)提出了“中美国”概念,认为中美是解决当前金融危机的两个最重要国家,也是面对危机调整最快、调整格局最大的国家。

由于发展中国家产业不断升级,技术日益成熟和扩散,美国等西方制造业逐渐失去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有被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制造业日益取代其分工地位的趋势。金融危机再次沉重打击了美国金融等服务业和制造业。美国开始调整金融服务业和实体经济,试图重现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之间的均衡,使美国经济“再实体化”或“再产业化”。美国奥巴马政府想极力恢复美国往日制造业的盛景,不惜采取露骨的令人惊讶的贸易保护主义手段,调整与改革国内经济结构,鼓励增加储蓄。为了巩固美国制造业,美国政府提出低碳经济和碳关税概念,试图重新启动美国实体经济,但是有点远水解不了近渴之嫌。不过,美国一旦通过强大的技术创新能力实现经济低碳化,美国制造业以及一些服务业将重获新生,成为推动美国经济新一轮繁荣的增长支柱。然而,除非美国通过碳关税的保护手段成功启动低碳经济使美国制造业经济重新复苏,否则美国制造业逐渐衰退是一个客观规律,中国、印度、巴西等新兴国家取代美国制造业地位不可避免。

美国政府希望通过鼓励储蓄、削减财政赤字和减少进口来解决经常项目赤字问题,重新平衡世界经济结构;希望其他经济大国转以内需拉动经济增长,配合美国调整经济结构,恢复实体经济,不愿意承受贸易逆差和负债经营。对于美国的调整,欧洲认为,美国对待世界经济增长速度应采取务实态度。我们认为,全球经济失衡是一种结构性失衡,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经济结构长期演变的结果,是经济全球化过程中一个客观现象,是世界经济长期的、结构性和制度性的深层次矛盾演变在世界经济运行中的必然的、集中的反映,原因多而复杂。任何调整办法都必须遵循客观经济规律。解决和调整全球经济失衡需要一个过程,应坚持渐进、有序原则,避免世界经济大起大落。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下,美国试图重振制造业等实体经济,从进口消费型经济增长模式转变为出口生产型经济增长模式,完全违背了经济规律,除非美国人放弃高收入、高消费、高福利和巨额财政及军事开支。无论美国采取简单的汇率调整还是采取贸易保护手段,都将难以实现世界经济再平衡,结果只会损害中美经贸正常开展。美国政府的全球经济贸易再平衡和结构性调整的期望不仅难以实现,而且已经加剧了全球范围内贸易投资保护主义气氛,最终演变成为伤害中美经贸合作正常发展的政策工具。

由于美国为了挽救制造业衰退实行贸易保护主义政策,中国对美国出口占中国出口总量的比重可能会下降,被迫扩大对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出口,同时中国扩大消费和进口将使周边国家对中国市场的依赖程度不断增加,其结果是中国政治、经济、外交影响力大幅提高,中国在世界政治经济中的话语权将日益提高。美国等发达国家减少物质消费,增加了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对自己产品的消费比重,美国等发达国家已经没有那么大胃口能够消费掉发展中国家的产能,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开始增加国内消费和对外国产品的消费,获得发达国家放弃的部分消费权,从而使世界经济重新走向平衡。但这是一个缓慢演进的调整过程。从危机以来美国对外部消费需求和进口暂时下降,仍然会继续增加的趋势来看,美国对外消费和进口刚性不可能改变,美国国内制造业仍然在衰退,寄希望于清洁能源等绿色经济拉动美国制造业、创造就业和扩大出口取得实效似乎渺茫,美国政府采取摆脱经济严重依赖金融资本、收缩金融服务业的动作违反经济规律。我们认为,美国经济已经完全进入高端服务业和知识产业阶段,金融资本、知识资本是主导力量,美国经济未来发展方向是更加深入地进入知识业以及以知识支撑的高端服务业。发展金融业服务业以及知识产业,让金融资本和知识资本膨胀起来支撑经济循环,才是正确选择。不过,金融资本、知识资本家获得收入越高、利润越大,国内就业人口越少,失业率越高,金融资本以及知识资本的收益应该受到适当约束。但是,金融资本、知识资本家利润过少、收入过少,低于一定阈值,这些资本可能会流失,国内就业人口或许更少,失业率更高。在经历国际金融危机复苏之后,美国经济重现繁荣最终还是要依靠金融资本和知识资本,依靠繁荣货币市场、股市、债市、大宗商品期货市场、金融衍生品市场以及高端服务业。所以,美国政府解决经济危机以及长远经济支柱在于寻找服务业与知识业新增长点,而不是制造业。盛极而衰的历史经验终究将起作用,美国经济不可能永远强盛,那不符合经济规律,在美国经济成本升高到一定阈值之后,可能任何奥妙的产业也无法支撑如此高的成本继续完成经济循环,那时,必然被新兴经济体的较低成本和较高创新效率所替代。这是经济规律,任何国家不可避免。

四、中国应对碳关税和绿色经济浪潮的策略

美、欧提出以“碳关税”的市场手段解决气候变化问题,并不是其真正意图,其背后的利益才是他们的真正动机。美、欧借解决气候变化的名义,提出碳关税概念,会引起世界各国利益格局新的调整,使气候变化问题复杂化,使气候变化谈判协商的难度更大。美国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策略可能是绑架中、印等发展中大国,要求这些发展中国家承担更多义务,如果这些国家反对致使谈判不能进行下去,就可以把责任推给这些国家,指责是这些国家阻碍了世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进程,从而可以逃避其企图拖延解决气候变化问题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及其损失与代价。其实,它就是想对别国提出更高的不合理要求,使谈判陷入僵局、死结,无果而终,破坏谈判,达到自己逃避责任的目的。美国一直拖延到现在不愿签署《京都议定书》,就是不愿为气候变化付出代价,不愿为此承担应负的责任。实行碳关税达到减排目标的现实操作性较低,改善全球气候变化的事业面临危险,发展中国家参与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的积极性和热情受到削弱,发达国家威胁对发展中国家出口产品征收碳关税,为其在国际上为气候谈判增加筹码,迫使中国、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大国让步,只会使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相关谈判更加难以达成一致。美国等发达国家没有对温室气体排放承担应负的责任,而且想尽办法减轻为应对气候变化应付出的成本代价,充分暴露其逃避责任、破坏碳减排事业的真面露,可能会使2009年年底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达成新的减排协议成为泡影。中国在2009年年底哥本哈根全球气候变化协定谈判上要把美国举措作为标杆,视美国和其他各方迈出的步幅相机抉择,既体现一贯立场原则和积极态度,又要保护我国合法权益,让破坏气候变化谈判国家尽失道德颜面。

关于欧、美所提出的碳关税议题,策略上中国应持无需与欧、美进行硬碰硬对抗的原则,我们既没必要反对,也不支持。碳关税在经济理论、法律、道德上均缺乏支持,在实践中也缺乏可操作性,可实现的难度很大。我们就让它自导自演,自生自灭。如果美国坚持把碳关税放到气候变化中来一起谈,估计叫发达国家先付过去碳排税给发展中国家恐难,大概对南北国家出口产品的进口关税区别对待应该可以达成一致。为达到发达国家对来自发展中国家进口品的有差别碳关税,中国要坚持《京都议定书》“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坚持WTO的“自由贸易”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联合石油供应大国、发展中外贸大国一致结成利益联盟,提高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谈判能力。中国要与印、俄、巴等国家沟通、协商,看清美国的目的,戳穿美国碳关税阴谋,协调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原则立场以及策略,共同抵消碳关税对各国的不利影响,使我国在国际谈判中处于更为有利的地位,成为国际气候变化领域减排规则的主要参与者、制定者。

中国要积极推动和参与国际碳减排协议谈判,积极发挥应对气候变化、发展新能源以及气候友好技术的引导作用,树立了负责任大国形象,有利于中国在解决全球变暖问题上占据道德制高点,掌握话语主动权,展现大国的责任与勇气,同时提出维护自身利益的政策主张和原则立场,力促各方达成一项全球减排新协议,实现全球合作共赢。中国通过谈判争取对经济发展的最大发展空间,尽可能减少我国碳减排压力,同时要主动做好准备迎接低碳经济时代来临的机遇和挑战,抓紧制定低碳经济发展战略、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推动国内碳税征缴政策出台,发挥宏观经济政策对低碳经济发展的支持,增加新能源研发和节能减排的直接投资,制定鼓励社会投资以及给予企业、民众直接补贴的循环经济政策,积极推动产业结构向低碳、低能耗、低污染的转型升级,提倡绿色GDP考核,促进我国经济增长方式尽快从粗放型转入绿色经济增长模式。此外,中国要广泛开展低碳技术国际合作,积极推动低碳技术引进和外销,鼓励低碳经济技术国际直接投资与合作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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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关税、低碳经济与中美再平衡_碳排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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