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社会作为人类的向往和追求是历史的必然——和谐思想的历史回眸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价值述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历史论文,和谐社会论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人类论文,和谐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命题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人在新世纪伊始的又一重大理论创新。这既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也是对传统和谐思想的吸收和借鉴。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构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和谐思想的历史回眸
在历史上,中国和西方都有丰富的和谐思想,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今天,对传统文化中的和谐思想作出梳理、审视,无疑具有重要启示和借鉴的价值。
中国古代儒家、道家等学派均有丰富的和谐思想。“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人文精神的精髓和首要价值,其内涵包括以调和人际关系为特征的和谐的人文规范;指“天人合一”式的人与自然的和谐互济;保持恬淡、平和心态的身心关系;倡导王道,主张和谐共处的民族间和国家间关系。
在人与人的关系上,倡导宽和处世,协调人际关系,创造“人和”的人际环境,以形成和谐人际关系为基础的和谐社会为人类的共同追求。《左传》中云“如乐之和,无所不谐”,用诗一般的语言描绘了一幅社会和谐的图景,追求着一种令人向往的理想社会,管仲提出“畜之以道,则民和”,孔子提出的理想人格是善于以宽厚处世,协和人我,从而创造和谐的人际环境。他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又说:“君子矜而不争,群而不党”其意是说,保持和谐而不结党营私,行为庄重而不与他人争执,善于团结别人而不搞小团体,才称得上君子。在这里,孔子区别了“和”与“同”两个概念,认为“和”是多样性的统一,“同”是一味地附和乃至结党营私。孔子还明确主张,君子应取前者而弃后者。可见,能够宽厚待人,与人和谐相处,是君子人格中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方面。儒家的“仁学”就是一种专门处理人际关系的学说。依据东汉文字学家许慎的《说文解字》,“仁”由“人”和“二”两个单字组成,其本意是指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孔子把“仁”作为自己哲学的核心范畴,并把“仁”的本质解释为“爱人”,即对他人的关爱与尊重,其目的是为了实现人际和谐。为此,孔子提出了两条基本原则,一条是“忠”,即“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另一条是“恕”,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从“忠恕之道”出发,儒家又进一步提出了按照当时社会结构所需处理的五种人际关系,包括父子关系、君臣关系、夫妇关系、长幼关系等,即所谓“五伦”。儒家正是企图以“忠恕”之道为途径来调整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从而实现人际和谐的。孟子也认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公孙丑下》)他还提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以孟子为代表的儒家还提出了仁、义、礼、恭、宽、信、敏、惠、智、勇、忠、恕、孝等一系列旨在实现“人和”,实现社会和谐的道德原则,提出了建设大同社会的远景理想。正如《礼记·礼运》所云:“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用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道家主张无为而治,最反对社会冲突,最希望实现社会的和谐。给人们描绘了一个人与人之间“无欲”、“无为”、“无争”,彼此和谐相处,宽大为怀,人人“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的理想社会。道家创始人老子提出:“天之道,损有余而补不足。人之道,损不足以奉有余。孰能以有余以奉天下,唯有道者。”(《老子》第77章)老子提出的“无欲”、“无为”、“无争”、“去甚,去奢,去泰”、“知止”、“知足”等主张,无非是要求人们效法天道,“有余以奉天下”,实现相对均衡。道家另一位代表人物庄子提出“明白于天地之德者,此之谓大本宗,与天和者也;所以均周天下,与人和者也。与人和者也,谓之人乐;设计了一个“同心”、“同德”平等自由的和谐社会。荀子提出“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墨子提出“离散不能相和合”,设计了“爱无差等”的和谐社会思想。太平天国运动的领袖洪秀全提出要建立“务使天下共享”、“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腹”的社会。在中国近代,康有为在《大同书》中提出要建立一个“人人相亲,人人平等,天下为公”的理想社会。孙中山把“天下为公”,“世界大同”作为最高理想,毕生致力于此。古人和近人所设计的大同社会理想,带有乌托邦的性质,但它作为一种崇高的目标和理想境界,始终导引着中华民族的志士仁人为实现以人际和谐为基本特征的社会发展目标,而为之奋斗,孜孜追求。
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主张天人合一,肯定人与自然界的统一,强调人类应当认识自然,尊重自然,保护自然,而不能破坏自然,反对一味地向自然索取,反对片面地利用自然与征服自然。天人和谐观是儒家文化传统将和谐精神用于人与自然环境和谐共济方面所留下的宝贵遗产。其内容包括:天道、地道、人道以及三道之间的相互关系。天道、地道讲的都是自然界发展变化的一些客观特点。故把天地两道也通称为“天道”。关于“人道”,荀子认为:“明于天人之分,则可谓至人矣。”老子曾提出:“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老子》第25章)强调人要以尊重自然规律为最高准则,以崇尚自然效法天地作为人生行为的基本依归,庄子也强调人必须遵循自然规律,顺应自然,与自然和谐,达到“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境界(《庄子·齐物论》)儒家对天人合一观念进行了许多阐发,孔子不仅主张以“仁”待人,也主张以“仁”待物,即所谓“推己及人”,“成物成己”。《中庸》说:“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这都是在强调天、地、人的和谐发展。孟子提出:“尽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则知天矣。”(《孟子·尽心上》)他所追求的是通过“尽心知性知天”的途径,达到“上下与天地同流”的境界。他还提出“亲亲”、“仁民”、“爱物”等主张,也就是要扩展“爱”,由己及人,由人及物,把仁爱精神扩展到宇宙万物。宋代张载综合了天人和谐思想的精髓,在《正蒙》中明确提出了“天人合一”的哲学命题。从辩证和谐的观点出发,张载进一步提出“民胞物与”的主张,对人与自然界的关系作了生动描述:“乾称父,坤称母;予兹藐焉,乃浑然中处。故天地之塞,吾其体;天地之帅,吾其性。民吾同胞,物吾也。”意即把自然界作为是人类的父母,人类则是自然界的儿女。人与自然虽然各行其道,各属其种,却是同根源的,天与人,万物与人类本质是一致的。中国古代哲人根据天人合一的观念,要求以和善、友爱的态度对待自然万物,善待鸟、兽、草、木,珍惜自然,提出了丰富的保护自然资源的思想。孔子提出“钓而不纲,弋不射宿”(《论语·述而》),主张只用鱼竿钓鱼,不用大挂网拦河捕鱼,并反对射猎夜宿之鸟。显然,他是反对人类的滥捕滥猎,破坏生态平衡的。史书上记载的“网开三面”、“里革断罟”等典故均体现了古人可贵的善待自然万物的生态和谐伦理思想。
在身与心的关系上,主张人之身心和谐,保持平等、恬淡的心态,正确处理理欲的关系。儒家肯定人们对于物质利益的正确追求,肯定人的正当欲求,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论语·里仁》)“富而可求,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论语·述而》)但他人强调“欲而不贪”(《论语·尧日》),反对放纵欲念。他说:“君子有三戒,少之时,血气未定,戒之在色;及其壮也,血气方刚,戒之在斗;及其老也,血气已衰,戒之在得。”(《论语·季而》)即言人们在追求情欲上,在喜怒哀乐上,在追求物质利益上,要掌握中和的原则,要保持平衡谦和的心态。不能贪得无厌,不能把物质利益作为人生的全部追求,更不能见利忘义。这种把对生命价值的关怀与对道义价值的弘扬有机结合起来的人生观是值得肯定的。老子也主张人之形体与精神的合一,他说:“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老子》第10章)“挫其锐,解其纷,和其光,同其尘。”(《老子》第56章)就是说,具有和谐的人格,就能“清除个我的固蔽,化除一切的封闭隔阂,超越于世俗偏狭的人伦关系局限,以开豁的心胸与无所偏的心境去看待一切事物”(陈鼓应:《老子注释及评价》,中华书局1884年,第283页)。儒家也提出“安身立命”的主张,强调个人通过自身坚持不懈、持之以恒的道德修养,就可以达到“善”的境界,实现身心的和谐。儒家最为重视“修身”的作用,认为普天下的人,都应该以“修身”为实现对自我的内在超越。对于“君子”这一儒家心目中的理想人格,更是提出了修善的具体要求,如“三乐”、“四绝”、“五行”、“五美”、“九思”等。除了上述具体的修养规范之外,还提出了最高的思想行为规范——“中庸”。“中庸”作为一种思维方式即孔子所谓“叩其两端”,(《论语·子罕》)其意为对于一件事物,要了解其方方面面,尤其是最极端的两种情况,然后根据具体情形而确定应对的方法。符合“中庸”原则的行为,孔子称为“中行”。正是本着这种“中庸”精神,儒家要求人们正确处理修养中所遇到的各种矛盾,从而真正达到真心和谐的状态。
在民族与民族、国家与国家的关系上,主张和谐共处,协和万邦。《尚书·尧典》说:“百姓昭苏,协和万邦”。《周易·轮卦》说:“首出庶物,万国咸宁。”即主张万邦团结,和睦共处。孔子提出“四海之内皆兄弟”(《论语·颜渊》),又说:“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既来之则安之。”(《论语·季氏》)主张以文德感化外邦,反对轻率地诉诸武力。孟子提出“仁者无敌”(《孟子·梁惠王上》),主张“以德服人”(《孟子·公孙丑上》),提倡王道、反对霸道。王道与霸道相反,霸道是以武力做后盾,处理国内和国际关系;王道则是利用和平的手段,通过在国际间建立相互间的信任关系而扩大自己的影响。
在西方思想史上,和谐理念也是源远流长。古希腊哲学家毕达哥拉斯可能是西方最早提倡和谐的。他说“整个天是一个和谐”,“美德就是和谐”。赫拉克利特提出万物“既是和谐的,又不是和谐的”,“运动就是和谐”的命题。文艺复兴以后,笛卡尔、莱布尼茨、黑格尔等人都把和谐视为重要的哲学范畴。莱布尼茨提出了“预定和谐”的命题,并认为“宇宙是一个由数学和逻辑原则所统率和谐的整体”。黑格尔提出了包含差异与对立于自身之内的同一,即“具体的同一”概念,建立起一个完整的辩证法思想体系,是更加深刻的“和谐辩证法”,对“和谐”理念影响深远。美国社会学家塔尔科特·帕森斯在《社会行动的结构》一书中指出,“正是因为社会的规范因素,使得实际社会总体上处于相对和谐状态而不是战争状态。”“和”的思想在东西方文明中是共通的,在全人类的精神中是一致的。英国著名哲学家罗素在其《中国问题》一书中写道:“中国至高无上的伦理品质中的一些东西,现代世界极为需要。这些品质中我认为和气是第一位的”,这种品质“若能够被全世界采纳,地球上肯定会比现在有更多的欢乐祥和”。英国著名历史学家汤因比也指出:“人类已经掌握了可以毁灭自己的高度技术文明手段,同时又处于极端的政治意识形态的营垒”,要使人类避免危机,“最重要的精神就是中国文明的精髓——和谐”。
可见,历史的先哲们普遍公认和强调的和谐思想,体现了他们对和谐的高度推崇和孜孜的追求,也代表了历史上人类对和谐社会的共同的理想和宿愿。也预示了构建和谐社会是历史的必然。更可见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具有深厚的民族文化底蕴,是本民族文化基本精神的体现和运用。
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历史的必然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目的是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得其所而又实现社会各方面的和谐。在此基础上,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它使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体布局,由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这样的三位一体,扩展为包括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内的四位一体。这既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也体现了我们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归根到底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了一个非常关键的发展时期的要求。这对于协调各方面的利益,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极为重要的价值,寻求和谐之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历史的必然。
1.构建和谐社会,体现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新阶段新特点的必然要求
中国人比较熟悉“小康社会”,应当看到“和谐社会”与“小康社会”是一鸟两翼的关系,“小康社会”主要是指经济上的目标,而“和谐社会”主要是指除了经济以外的社会目标。经济与社会是互为前提的。人们习惯于讲“手中有粮,心中不慌”,这是可以肯定的,然而这只是问题的一面,试问世界上有多少人虽然“手中有粮”却心中仍然很慌啊!这个简单的事实向我们昭示了:如果经济与社会之间不协调,而是一条腿长,一条腿短是不行的。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用现代人的眼光看是很落后的,但为什么流传千古?而正是因历朝历代的人都向往那既稳定而又“怡然自乐”的和谐。社会是经济的环境,社会是经济的导向,社会是经济的支力,环境有佳劣,导向有正误,动力有大小,只有和谐社会才是好环境,才是正导向,才是真实的动力,持久的动力。“小康”包含着“和谐”,“小康社会”期待“和谐社会”的到来。
经过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在20世纪末,我们胜利实现了现代化建设“三步走”战略的第一步、第二步目标,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小康水平,当人类社会跨入21世纪的时候,我国又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2003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按现行汇率计算,已经突破了1000美元,开始向人均3000美元的新台阶跨越。进入这一阶段有两个结果:一种是政策把握得当,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顺利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进入“黄金发展时期”;另一种是经济社会发展脱节,各种社会差距扩大,社会矛盾加剧,导致经济社会发展徘徊不前,甚至出现社会动荡和倒退,进入“矛盾凸现期”。应对这一挑战的难度不仅不亚于前一阶段经济发展的难度,反而会更加艰巨。因此,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是着眼于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着眼于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从而争取实现前一种发展结果,避免后一种发展结果。
2.构建和谐社会,体现了改革发展关键期保持社会稳定的必然要求
根据国际发展经验,人均GDP从1000美元到3000美元,在社会发展中是一个特定的发展阶段,这个时期往往是产业结构加快转型,社会利益格局剧烈变化的时期,是既充满了新的机遇,又面临各种社会风险的时期。美国学者亨廷顿对这一时期有着精确的分析,他认为,经济发展导致人们欲望和期待急剧高涨,各种社会问题和压力同时涌现。
的确,在这一时期,我国社会生活变化更加广泛和深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必然要触动原有的利益格局,社会不同利益主体随之出现,利益多元化的格局逐步形成,从全体人民利益的一致,转向在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前提下不同社会利益的并存,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利益分配和就业方式等都进一步多样化,各自的利益必然带来权利意识,权利意识必然导致政治诉求,不同的社会利益群体之间的矛盾也大量出现。诸如就业问题、腐败问题、分配不公问题、社会治安问题等都是当前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因此,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必须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站在统揽全局的战略高度,从代表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的位置上加以引导和处理,以保证整个社会的协调与和谐。我们以收入差距、城乡差距、东西部差距、行业之间与群体之间的差距为例。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从1997年到2003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长,连续7年不超过5%,2002年最高增长4.8%,2000年只增长了2.1%,2003年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农民收入增幅开始上升,特别是2004年增长突破6%,是1997年以来增幅最高的一年。但收入增额和实际增长速度仍然低于城镇居民。因为同年城镇居民收入增长幅度为7.9%,城乡差距扩大的趋势并没有扭转。又如,从1980年到2003年,东部地区在全国经济总量的比重由50%增加到59%。人均GDP,西部与东部由1∶1.92扩大到1∶2.59,中部与东部由1∶1.53扩大到1∶2.03,区域差别还在拉大。再如,国家统计局在2001年统计,我国的基尼系数已从1988年0.341扩大到2000年的0.417,出于各方面因素考虑,2003年后再没有做全国性统计,但据有关专家学者测算,我国2003年基尼系数大致在0.53左右,超过了国际公认的0.3—0.4的警戒线。虽然我们现阶段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水平有限,但不能让社会上不同利益群体之间的收益差距太大,使一些利益群体超常规地获得利益,而另一些群众生活的改善却赶不上相应的社会发展进步水平。
3.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体现了当代经济体制下社会管理和服务的必然要求
随着社会经济和社会改革的不断深化,原有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管理体制很难适应新体制的需要,从而导致各类事故频发,造成人财物的巨大损失,反过来又影响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这些年来,有的地方血吸虫病等疫病死灰复燃,艾滋病、吸毒等现象呈现蔓延之势,特别是2003年发生的SARS疫情,2004年北京、上海等大城市发生的水灾等,已经给了我们许多深刻的教训,培育各种社会组织,完善社会服务网络,才能减少和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等各种需要,实现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我们在社会管理中再不能僵化、死板、刚性地“控制”,更不能一言堂地“命令”,而是要科学、有机、柔性地“整合”,要讲“协调”与“协商”,这是和谐社会的特征及要求。
4.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体现了以“和谐哲学”替代“斗争哲学”的必然要求
中国人已经告别“斗争哲学”多年,然而取“斗争哲学”而代之的应该是什么呢?这个问题,今天明确了,乃是“和谐哲学”。“和谐社会”是“和谐哲学”的体现。事物之间有矛盾,也必然有斗争。斗争,不是为了斗争而斗争。斗争是为了实现和谐社会或比较和谐的社会。尤其是在两大对立阶级基本消失以后,各阶层的价值取向大同小异,完全可以做到“和而不同”。各种利益集团企获互惠、互利、互补、互动,更应当以“和谐哲学”为指导。“和谐社会”是“和谐哲学”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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