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盛宴:古罗马竞技庆典与帝国秩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古罗马论文,帝国论文,盛宴论文,庆典论文,秩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竞技庆典(ludi)是古罗马文化中一种独一无二的仪式,它集竞技、宗教庆祝、胜利游行、血腥表演(主要包括大规模处决、人兽搏斗和角斗士对决)为一体,是几百年间(尤其是公元前1世纪以后)最为流行的全民娱乐方式。这样一个在别的方面高度文明的民族为何会对死亡的视觉盛宴如此痴迷,为何会表现出比“野蛮民族”更加野蛮的冷酷、残忍与道德的堕落?多年来研究者从宗教、政治、文化人类学、大众心理等角度提出了各种阐释模型①,然而,费尽心思后他们的典型态度仍旧是惊愕无比②,就像卡尔科皮诺(Carcopino)在《古罗马的日常生活》中感叹的那样,罗马人竟然会把杀人的表演作为“全城欢庆的节日”,实在是“匪夷所思”。③
解析竞技庆典的最大困难,可能在于理解事件发生时期的普遍观念。事实上,引起普遍参与的社会行动是历史变迁的核心。这样的社会行动总是被当时特定的动机/价值取向/流行趣味等推动的。但在历史研究中,重要却常被人忽略的是,在事件发生的时候,对于记录者而言,观念是不重要的,是不言而喻的,是人人遵守的。因此,他们可能真实地记录下了事实,却没有记录下观念。但等到观念发生重大改变后,人们就很难理解那些当初的事实了。找不到观念,就不可能重建历史情景。在这个意义上,柯林武德“一切历史都是思想史”④的论断成立。
其实,与鲍曼(Bauman)反思纳粹大屠杀所洞察的道理类似⑤,竞技庆典并非与古罗马文明主体相悖的某种特殊社会现象,而是古罗马人核心精神体系的自然产物,它体现出强烈的种族优越心理、社会等级意识和尚武倾向,是震慑敌人、安抚平民、塑造罗马身份、维护统治秩序的主要手段。然而,竞技庆典的兴盛所导致的暴力蔓延、道德堕落和资源枯竭反过来却成为共和政体瓦解和帝国崩溃的关键原因。
一、竞技庆典的起源与演变
古罗马竞技庆典主要由三项血腥表演构成,即人兽搏斗、角斗士对决和大规模集体处决。以竞技庆典为主的节日在罗马历史上兴起较晚,在罗马共和国早期,只有宗教性的节日。在宗教仪式中,将牲畜献祭给神是必不可少的内容,但人兽搏斗表演是后起的现象,它与罗马的扩张有密切关系,公开猎杀在异国捕获的大型猛兽是炫耀罗马武功的重要方式。有史可稽的第一次表演发生在公元前186年,很快它就成了官方规定的节日庆典的固定项目。⑥关于角斗士对决的起源,目前史学界尚无定论。按照塞尔维(Servius)的说法,它源于两种习俗,一是在葬礼上将活人献祭给死者,一是在胜利后强迫俘虏自相残杀。⑦第一次正式的角斗士表演发生在公元前264年⑧。由于角斗士所展示的勇气和技艺正是士兵所应具备的品质,这样的表演在以军事征服为传统的罗马很快流行起来,角斗士的训练方式甚至也融入了正规的军事训练之中。有学者认为,罗马在征服海外的过程中到处兴建圆形剧场,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以角斗士表演促进军事训练。⑨集体处决一直是罗马震慑敌人的重要方式,但在早期并没有表演和娱乐性质。早在公元前337年,罗马人就曾在市中心广场上对359名塔尔干战俘施行集体斩首⑩。随着军事征伐的升级,集体处决的规模日益扩大,手段更加残忍、更趋多样化,例如火刑、钉十字架或者让野兽撕咬手无寸铁的犯人。在帝国时代,处决往往成为以神话为题材的表演节目的一部分,更加具有“娱乐性”和“观赏性”。罗马统治者借此向敌国和一切存有异心的人展示其粉碎一切反抗的国家意志。
这些彼此独立的形式最终发展成综合性的、在罗马政治文化中占据中心地位的竞技庆典是在公元前1世纪。此时罗马的军国主义已经失控,手握重兵的军事统帅纷纷觊觎最高权力,共和政体岌岌可危。长期以来,罗马都有为赢得重大军事胜利的将领举行凯旋游行的传统。为了更有效地炫耀战功、威慑对手、笼络下层,庞培和恺撒等人将凯旋游行与舞台节目、马车比赛、角斗士对决、人兽搏斗、集体处决、模拟战斗等项目结合起来,创造出了一种极其“壮观”的全民娱乐方式,其核心内容即是前面所述的三项最血腥的表演:上午是人兽搏斗,中午是集体处决,下午是角斗士对决。内战胜利后,恺撒举行了令人炫目的庆典活动,仅在人兽搏斗中就动用了400头狮子。除了常规项目外,还包括田径比赛、斗牛和大规模的模拟海陆战役。(11)
到了帝国时代,竞技庆典则完全纳入了统治机制之中。屋大维通过立法手段几乎垄断了举办庆典的权力,他在庆典的“频度、多样化和规模方面都超过了前人”(12)。此后,历代罗马皇帝都把庆典作为与前代统治者攀比的主要内容,因此庆典的规模急剧膨胀。公元80年,在皇帝提图斯庆祝弗拉维圆形剧场落成的庆典中,9000头野兽被杀。(13)公元107年,为了庆祝达西亚之战的胜利,皇帝图拉真举行了23天的庆典,1.1万头野兽被杀,1万名角斗士参与了决斗。(14)
由于举行庆典的日期也是法定假日,罗马帝国的假日也日益增加,到最后竟超过了全年的一半。在屋大维时代,全年假日有159天,其中65天为竞技庆典日。在奥勒留(Aurelius)时代,全年假日达到了230天,竞技庆典日达到了135天。(15)因此,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观赏血腥的竞技庆典成了罗马人主要的生活方式。
二、血腥表演的性质与罗马人的态度
为罗马辩护的学者试图把竞技庆典中的血腥表演归结于在古代民族中非常普遍的以活人献祭的宗教行为。然而,史料显示,罗马社会中使用人牲的现象比较罕见,通常只用牛羊献祭,只有在国家安全受到明显威胁时,出于迷信的原因,象征性地处死少数异族人。更有说服力的证据是,罗马人往往将活人献祭视为野蛮民族的愚昧行为,作为自身“文明性”的反衬。比如恺撒就以鄙夷的口吻描述了高卢人以火刑将活人献祭的宗教行为,为自己在高卢的大屠杀开脱。(16)公元2世纪至5世纪罗马人与基督徒的论战也从反面证明了罗马人憎恶人牲的立场。在论战中,双方都互相指责对方以活人献祭,以此确立自己在道德和文化方面的优越地位,将对方钉上野蛮人的耻辱柱。因此,我们很难将竞技庆典中的屠杀理解成宗教行为。
如果说罗马人的部分屠杀行为具有某种宗教色彩,那也是与军国主义捆绑在一起的。(17)作为一个政教合一的国家,公开处决战俘的确有向庇佑罗马的诸神感恩的意味,但这不是主要方面。正如普拉斯(Plass)所断言:“竞技庆典从本质上说是为生者举行的仪式,而不是为死者举行的献祭。”(18)对于以军事立国的罗马民族来说,这些屠杀行为首先是国家强力的展示。但屠杀行为竟会演变成娱乐节目,则与罗马人纵容和欣赏的态度有密切关系。罗马的所有阶层都对血腥表演极为痴迷(19),上至皇帝、元老院议员,下至身无分文的城市贫民,都热衷于观看人兽搏斗、集体处决和角斗士对决等节目。塞内加(Seneca)甚至讽刺说,观赏活人变成尸体的过程是罗马人的一大乐事,还说“上午他们把人扔给狮子和熊,中午他们把人扔给观众”(20)。
虽然“仁慈”(humanitas)一直是罗马人崇尚的道德准则,罗马历史上却从来没有发生大规模抵制血腥表演的运动。如果说下层民众对这样的屠杀有什么不满,往往是抱怨皇帝过于吝啬,参与表演的野兽和人数目太少。以今天的眼光评判,更令人惊讶的是,扮演社会良心角色的知识分子同样没有在原则上否定这样的血腥表演。西塞罗(Cicero)虽然在一封信中批评了庞培的竞技庆典,但他只是轻描淡写地表示,这样的表演对于一个有教养的人(homini polito)来说毫无乐趣可言。至于同情,他也只是施与了被杀的大象,其他被杀的人和动物都不在他的关心之列。从信中还可以知道,他也经常观赏这样的表演,所以即使他偶尔闪现怜悯之心,也被罗马人所习惯的生活方式淹没了。(21)塞内加是竞技庆典最严厉的批评者。但他并不是从根本上反对表演性的屠杀,他甚至认为正午残酷的集体处决是“绝对正义的惩罚”(iustissimorum suppliciorum)(22),他只是担心如此密集、强烈的暴力表演对观众道德的腐蚀作用,所以他强调,竞技庆典中的死亡一定要体现出勇敢的品质和道德的儆戒效果。另外一些哲学家甚至称赞此类表演有助于培养罗马公民的勇气和斯多葛主义所追求的忍耐精神。
罗马人之所以沉浸在这样的死亡盛宴中,没有丝毫所谓“人道”的情怀,关键的原因是,在竞技庆典中被处死的人主要是战俘、罪犯和奴隶,他们被称为noxii,意思是“有害之人”,换言之是罗马帝国的害虫。对于罗马来说,这些人只是“剩余商品”、“休闲的资源”和“帝国主义的副产品”(23),完全不享有罗马公民的任何权利。因此,他们的死在罗马观众心中激不起任何同情。按照塞内加的说法,屠杀他们只是出于“游戏和娱乐”(per lusum ad iocum)的动机。攻占耶路撒冷之后,皇帝提图斯把大量犹太俘虏作为礼物,赠给行省的总督,供他们在圆形剧场屠杀之用,就是非常突出的例子。正因为这样的屠杀没有触动罗马人的道德底线,所以他们才毫不掩饰、甚至自豪地在雕刻和马赛克艺术中加以描绘。
三、竞技庆典的政治文化诠释
对于普通罗马人来说,竞技庆典是带有一定宗教色彩的娱乐活动,而对罗马军阀和皇帝而言,竞技庆典首先是一种威力巨大的政治手段。正因为如此,历任统治者都把举行竞技庆典作为最核心的政治活动来经营。对竞技庆典进行诠释,为分析罗马的政治制度、民族意识和大众心理提供了一把钥匙。
竞技庆典首先是罗马强权的展示。通过大规模的集体处决和庆典中资源的任意挥霍,罗马向所有的属地和敌国炫耀自己无与伦比的军事力量和经济力量,摧毁任何人、任何地区和国家反抗罗马的意志。罗马军队在第二次布匿战争中的坎奈之役中惨败,几乎亡国,这一事件导致整个国家危机意识空前高涨,也刺激了军国主义的发展。自那以后,罗马人对反叛者和异族的镇压日趋残忍。公元前146年在迦太基和科林斯的屠杀、公元70年对犹太人的大屠杀和强制迁移都是明证。将罗马的敌人以戏剧化的方式、以花样层出不穷的残忍手段集体处决,在罗马统治者看来,其震慑效果甚至超过战场上的大捷。把数量惊人的大型猛兽从世界各地运到罗马,在观众眼皮底下集中屠杀,让罗马人感觉到,自己的国家不仅对于其统治下的民族具有生杀予夺的权力,而且其力量足以对抗自然、甚至凌驾于自然之上。与此相似,维多利亚时期的英国殖民者也曾在殖民地大规模地捕杀狮、虎、象等巨兽,以心理暗示的方式向被统治的民族炫耀自己的帝国强权。(24)
竞技庆典也是罗马军阀和皇帝展示个人权力和笼络民心的重要手段。统治者往往会在击败政治对手之后举行大规模的庆典,以示自己已经牢牢控制住局面。恺撒和历代罗马皇帝都深谙此道。圆形剧场就是一个“政治剧场”,它“以戏剧化、仪式化的方式重新确认皇帝的权力,重新确立伦理和政治秩序”(25)。从恺撒开始,许多罗马独裁者都认识到,直接以利益换取平民尤其是贫民的效忠,是绕过元老院、强化个人权力的最佳途径。事实上,在帝国时期,皇帝直接扮演了罗马下层的“恩主”(patronus)角色,赏赐免费的盛宴、举办大规模的竞技庆典是恩主显示自己的慷慨、安抚底层民众的手段甚至是义务。对于无法以常规方式介入政治的底层来说,庆典所提供的公共空间能让他们体会到一种虚幻的权力感。一无所有的城市贫民可以在观众席上通过呼喊口号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志,影响公开审判、处决和表演的进程。(26)
对于帝国的扩张事业来说,竞技庆典、尤其是角斗士表演也是一种军国主义教育。角斗士向未曾亲身体会战场滋味的罗马公民演示如何冷静、勇敢地面对死亡。在角斗中,胆怯和退缩只有死路一条;唯有努力搏杀才有一线生机,因为部分获胜的角斗士可以获得特赦(missio)。这与罗马上层努力向士兵灌输的“不成功便成仁”(aut vincere aut emori)的信条是一致的。在第二次布匿战争中,元老院就曾以此为由,拒绝赎回被汉尼拔俘虏的8000名罗马士兵(27)。由于角斗士的技艺和精神具有示范作用,虽然他们在社会地位上被视为贱民(infames),但却受到罗马大众的普遍尊崇,甚至有相当数量的罗马贵族主动加入到他们的行列之中。
竞技庆典对于维持罗马社会的等级制度同样具有重要作用。等级制度在罗马社会根深蒂固,在政治和法律方面体现最为明显。只有财产超过100万赛特克(sesterces,古罗马货币单位)的公民才允许参与元老院的竞选。虽然所有具备公民身份的罗马平民都受法律保护,但在诉讼程序、法庭选择、上诉和有罪推定等方面都受到不公平对待,在量刑方面差别尤为显著。上等人(honestiores)除了叛国罪和弑亲罪外极少判处死刑,死刑的形式是以剑斩首;下等人(humiliores)的量刑非常随意,死刑的形式也非常残酷。(28)竞技庆典直观地向罗马公民呈现出国家的等级秩序。圆形剧场座位的分类与布局、观众的着装、出入场的规定、食物和礼物的档次都清晰地表明不同阶层的社会地位。(29)在血腥表演中惨死的战俘、奴隶与罪犯作为被剥夺了一切权利的贱民,却也以反衬的形式抬高了底层罗马公民的地位,可以避免后者因遭受经济政治双重压迫而产生过度的心理失衡。因此,古恩德森(Gunderson)形象地把圆形剧场称为“罗马社会结构的意识形态地图”(30)。
罗马统治者对于底层民众的颠覆力量有清醒的认识,所以也将竞技庆典中的血腥表演作为民众过剩暴力的宣泄渠道。当数以万计的观众坐在同一座剧场里,以政府认可的、合法而“文明”的方式为鲜血四溅、尸体狼藉的场面欢呼、鼓掌时,他们也在观赏、评论、感受和想象的过程中参与了屠杀,宣泄了对社会具有很大破坏性的过剩暴力。这种效果与现代社会的暴力节目和恐怖电影类似,只是更加残忍,更加真实,因而也更具震撼力。普拉斯敏锐地指出,血腥表演中过度的暴力恰恰是统治者预防底层反抗的绝妙策略。将潜在的无序纳入合法的秩序,人为地将观众从正常的生活状态引入一种可以操控的反常情境中,有助于释放他们的紧张和压抑情绪,使他们更容易返回正常状态,避免大规模无序状态的出现。(31)
竞技庆典最重要的政治功能在于,通过反复的仪式和表演,通过视觉符号和群体心理的潜移默化,向所有公民灌输罗马身份(romanitas)意识。圆形剧场在很大程度上象征了罗马人心目中的世界模型(32):剧场的中央代表着异族人、罪犯、奴隶和荒野所组成的非罗马的、无序的野蛮世界,是被征服、统治、掠夺和屠杀的对象,它与罗马公民的良知与道德准则没有任何关联,其唯一功能是为罗马提供财富、人力和娱乐。剧场环形的观众席代表着罗马公民的文明世界,它拥有完备的法律制度、宗教体系、道德规范和高度发达的物质水准,它支配着野蛮民族乃至人类和宇宙的命运。只要是罗马公民,无论贫穷低贱与否,对于另一个世界来说都是天然的上等人和统治者,“我是罗马公民”(Civis Romanus sum)是他们在帝国任何地方的护身符。这种集体的种族优越意识抵消了社会内部等级制度的消极作用,成为支撑罗马帝国的全民精神信仰。在这样的框架下,竞技庆典中的残酷暴力不仅不会唤醒观众的良知,反而会让他们觉得这是摧毁野蛮、保护文明的正义行为,是在为包括自己在内的罗马公民创造更加安全的环境。
四、竞技庆典与帝国的覆灭
在塑造帝国意识形态、巩固统治方面,竞技庆典发挥了很大作用,但它也是一把双刃剑,加速了共和政体的瓦解和帝国的灭亡。
虽然作为一种安抚手段和宣泄渠道,竞技庆典有效地预防了来自社会底层的大规模暴力,但从公元前1世纪开始,罗马上层的暴力却严重威胁着整个国家。在共和政体崩溃的前夕,军事独裁者之间的争夺导致了规模空前的内战。竞技庆典上观众如醉如痴的反应让庞培、恺撒、屋大维等人意识到,暴力和权力的结合可以赢得下层民众的狂热崇拜。苏拉臭名昭著的悬赏谋杀政敌(proscriptio)的做法使得共和体制下的法律成为一纸空文,拉开了罗马上层血腥争斗的序幕。恺撒和屋大维在夺权的过程中,都充分利用竞技庆典来笼络民心,树立自己的绝对权威。公元前44年,罗马元老院选举恺撒为终身独裁者,以合法的方式埋葬了他们引以为豪的共和体制。在帝国时代,除了屋大维当政时期(Pax Romana)以外,统治层都被血腥的夺权斗争所困扰,负责保卫皇帝的禁军(praetorium)成为皇室生命的最大威胁,圆形剧场里的暴力狂欢终于蔓延到了剧场之外。内讧中的罗马无暇顾及异族的崛起,当他们的命运被北方的野蛮民族任意操控时,他们仿佛从观众席上被驱赶到了剧场的中央,沦为他人观赏的对象。
当谋杀与放逐成为罗马统治层的主题时,恐慌与怀疑的气氛便一步步把罗马推向了警察国家的境地。叛国罪(maiestas)虽然在公元前246年(另一说为公元前103年)就已确立,但从恺撒和屋大维开始,它才严重地威胁到所有罗马公民的权利和生命。根据《尤利亚法》(Lex Iulia),侮辱代表罗马人民或政府的任何人的任何言行都按叛国罪论处。更危险的是,任何人都有权控告他人的叛国罪,甚至包括在正常情况下必须受过酷刑其证词才具法律效力的奴隶,而且如果被告最终获刑,所没收财产的1/4将用来奖赏告密者(delatores)。(33)在这样的制度诱惑下,冤案层出不穷。据塞内加说,在皇帝提伯里乌斯(Tiberius)统治期间,以叛国罪陷害他人的行为几乎成为一种时尚,“罹难的罗马公民人数超过任何一次内战”(34)。被指控犯有叛国罪的人为竞技庆典中的人兽搏斗和集体处决提供了充足的资源。
由于罗马公民长期浸淫在竞技庆典的暴力文化中,塞内加所担心的腐蚀作用的确无法避免。他们天然的同情心日渐泯灭,取而代之的是仇恨与残忍,这种心理可以轻易地从异族人转移到本族人、从贱民转移到与自己同阶层的人身上,导致自身性格的全面异化。正因为如此,巴尔顿(Barton)认为,罗马人在竞技庆典中“既是迫害者,也是牺牲品”(35)。此外,由于一年中大半都是假日,而在假日举行的庆典又往往是挥金如土的狂欢场面,奢靡之风自然也日益严重。罗马建国初期所提倡的勇敢、公平、诚实、正直等品格都被人淡忘了。李维在《罗马史》序言中哀叹说,罗马人已经堕落到这样的地步:他们“既不能忍受自己的邪恶,也不能忍受将自己从邪恶中拯救出来”(nec vitia nostra nec remedia pati possumus)(36)。强大的罗马帝国在新兴的基督教面前不堪一击,一个重要原因是早期基督徒坚定的信仰和纯洁的生活与罗马普遍的道德败坏形成了鲜明对照。
罗马帝国后期严重的资源枯竭加速了它的覆灭。罗马是一个建立在扩张基础上的消耗型帝国,这注定了它的繁荣不可能久长。居于帝国中心的罗马城从来都不是一个生产性的城市,进口的物品是天文数字,出口却几乎为零,是海外行省和属地的财富支撑着它。相对于奴隶和异族而言,全体罗马公民构成了这个帝国的特权阶层,他们的文明生活是靠罗马军队对其他地区的残酷镇压和罗马政府的野蛮掠夺来滋养的。每一次大规模战争的胜利都为罗马带来了新一轮的贵金属、奢侈品和劳动力,让罗马得以继续自己的奢侈生活。罗马的欲望是无穷的,但它的征服能力终归是有限的。当极限到来,不再有新的财富从海外涌入时,它的经济便停滞了。不仅如此,生活在帝国财富无穷无尽的幻觉中,罗马人用骄奢淫逸的生活挥霍着原有的资源。铺张的竞技庆典对于罗马帝国而言,如同慢性自杀,不只是经济财富(尤其是贵金属矿藏)迅速萎缩,甚至大型野兽在南欧和北非的许多地方也都绝迹了。
古罗马在政治制度、法律、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等方面都创造了令人叹为观止的成就,但通过竞技庆典,我们却清楚地看到了古罗马文明的另一面,它让我们更深地理解了罗马的民族心理和兴衰轨迹,而同样的兴衰轨迹也出现在后来一些殖民帝国的历史中。塔西陀(Tacitus)借一位苏格兰酋长之口,概括了罗马文明对异族的含义:“罗马人劫掠着整个世界;当不再有供他们摧毁的土地时,他们就开始搜索海洋。如果敌人是富庶的,他们就垂涎财富;如果敌人是贫穷的,他们就渴慕光荣……他们用‘帝国’的名字来形容抢劫和屠杀;他们制造出一片废墟,然后把它称为‘和平’。”(37)
注释:
①参见Kyle,Donald,G.,Spectacles of Death in Ancient Rome,London:Routledge,1998,pp.7-10.
②参见Dill,Samuel,Roman Society from Nero to Marcus Aurelius (New York:Meridian,1956); Bondanella,Peter,The Eternal City:Roman Images in the Modern World (Chapel Hill:U North Carolina P,1987); Brantlinger,Patrick,Bread and Circuses,Theories of Mass Culture and Social Decay (Ithaca:Cornell U.1983).
③Carcopino,Jerome,Daily Life in Ancient Rome:The People and the City at the Height of the Empire,Ed.Henry T.Roswell,Trans.E.O.Lorimer,Harmondsworth:Penguin,1975,p.254.
④柯林武德:《历史的观念》,何兆武、张文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年,第244页。
⑤鲍曼从理性原则、社会组织和科学技术三个方面阐述了大屠杀的现代性。他睿智地指出,大屠杀不只是犹太人历史上的一个悲惨事件,也并非德意志民族的一次反常行为,而是现代性本身的固有可能,是设计者、执行者和受害者密切合作的社会集体行动(参见齐格蒙·鲍曼:《现代性与大屠杀》,杨渝东、史建华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2年)。
⑥参见Kyle,Donald.G.,Spectacles of Death in Ancient Rome,pp.42-43.
⑦参见Servius,Commentarii in Vergilii Serviani,Ed.H.Albertus Lion,Vol.2,Gottingen:Vandenhoeck and Ruprecht,1826,Ad Aen.3.67.
⑧参见Kyle,Donald,G.,Spectacles of Death in Ancient Rome,p.46.
⑨参见Welch,Katherine,"Roman Amphitheatres Revived",in Journal of Roman Archeology,4(1991),pp.272-281.
⑩参见Livy,Ab urbe Condita,Oxford:Oxford UP,1914,7.15.10.
(11)参见Suetonius,De Vita Divi Iuli,http://www.thelatinlibrary.com/suetonius/suet.caesar.html,39.
(12)Suetonius,De Vita Divi Augusti,http://www.thelatinlibrary.com/suetonius/suet.aug.html,43.
(13)参见Dio,Roman History:Books 61-70,Trans.Earnest Cary,Loeb Classical Library,Harvard:Harvard UP,1969,66.25.1-5.
(14)参见Dio,Roman History:Books 61-70,Trans.Earnest Cary,Loeb Classical Library,Harvard:Harvard UP,1969,68.15.1.
(15)参见Kyle,Donald.G.,Spectacles of Death in Ancient Rome,p.77.
(16)参见Caesar,The Gallic War,Loeb Classical Library,Harvard:Harvard UP,1917,VI.16.
(17)参见Kyle,Donald.G.,Spectacles of Death in Ancient Rome,p.77.
(18)Plass,Paul,The Game of Death in Ancient Rome:Arena Sport and Political Suicide,Madison:U of Wisconsin P,1995.p.29.
(19)参见Friedlander,Ludwig,Roman Life and Manners Under the Early Empire,Trans.J.H.Freese and L.A.Magnus,4 Vols.New York:Barnes and Noble,1965,pp.16-17.
(20)因为中午是集体处决的时间,塞内加以此形容观众的冷酷甚于野兽(参见Seneca,Epistulae Morales III.Books 93-124,Loeb Classical Library,Harvard:Harvard UP,1971,95.33)。
(21)参见Cicero,Epistulae ad familiares,Cambridge:Cambridge UP,2004.
(22)Seneca,Moral Essays I,Loeb Classical Library,Harvard:Harvard UP,1929,De Ira 22.4.
(23)Kyle,Donald.G.,Spectacles of Death in Ancient Rome,p.92.
(24)参见Ritvo,Harrier,The Animal Estate:The English and Other Creatures in the Victorian Age,Cambridge,Mass.:Harvard UP,1987,pp.243-288; Mackenzie,John M.,The Empire of Nature:Hunting,Conservation and British Imperialism,Manchester:Manchester UP,1988,pp.158-160.
(25)Hopkins,Keith,Death and Renewal.Sociological Studies in Roman History,Vol.2,Cambridge:Cambridge UP,1983,pp.14-20.
(26)参见Potter,David,"Performance,Power,and Justice in the High Empire," in Roman Theater and Society,Ed.by W.J.Slater,Ann Arbor:U of Michigan P,1996,pp.129-160.
(27)Cicero,De Officiis,Loeb Classical Library,Harvard:Harvard UP,1985,III.114.
(28)参见Kyle,Donald.G.,Spectacles of Death in Ancient Rome,pp.96-97.
(29)参见Slater,William J.(ed.),Roman Theater and Society,Ann Arbor:U of Michigan P,1996,pp.84-95.
(30)Gunderson,Erik,"The Ideology of the Arena," in Classical Antiquity,15(1996),pp.113-151.
(31)参见Plass,Paul.,The Game of Death in Ancient Rome:Arena Sport and Political Suicide,Madison:U of Wisconsin P,1995,pp.56-58.
(32)参见Wiedmann,Thomas,Emperors and Gladiators,London:Routledge,1992.
(33)参见Kyle,Donald.G.,Spectacles of Death in Ancient Rome,pp.97-98.
(34)Seneca,Moral Essays III.De Beneficiis,Loeb Classical Library,Harvard:Harvard UP,1935,3.26.1.
(35)Barton,Carlin A.,The Sorrows of the Ancient Romans:The Gladiators and the Monster,Princeton:Princeton UP,1993,p.59.
(36)Livy,Preface,Ab urbe condita,Oxford:Oxford UP,1914.
(37)Tacitus,De vita et moribus luliiAgricolae,Loeb Classical Library,Harvard:Harvard UP,1914,c.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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