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议邓小平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若干理论基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基点论文,道德建设论文,理论论文,邓小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文章编号:1000-2987(1999)03-0006-12
邓小平同志把马克思主义伦理道德原则与我国现阶段的道德实践相结合,总结、汲取了党和广大群众道德生活的新鲜经验及集体智慧,创造性地提出了一整套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指导思想、任务目标、方针原则和方法途径,极大的丰富了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宝库。笔者认为,邓小平社会主义的道德建设理论至少涵盖以下十二个方面的基本理论层面。
第一,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道德建设体系结构理论。对于我们这样一个经济、文化相对落后,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国家,道德建设应有一个什么样的总体思路和基本框架?邓小平同志进行了长期的探索,形成了既有理论指导,又有丰富实践内容的科学的体系结构。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对此作了科学、简明的概括,这就是由“一个核心”、“一个原则”、“五个基本要求”、“三大社会道德领域”、“十五个道德规范”和“一个总的目的”组成的科学体系结构。一个核心,就是为人民服务;一个原则,就是集体主义;五个基本要求,就是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三大社会道德领域,就是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而每个道德领域都确定了五个具体的道德规范,从而构成了十五个道德规范体系。例如社会公德由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和遵纪守法五个具体规范组成。最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总的目的,就是要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人际关系。
这个科学体系结构既反映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政治制度的基本要求,又体现了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性质和方向,是邓小平伦理道德思想的结晶。体系结构理论的创立,为我们如何进行社会主义道德建设奠定了理论基石和实践指导原则。尤其是在这个科学结构体系中,第一次把“为人民服务”作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并将它作为整个道德规范体系的指导原则,对规范体系中每一个部分都起着导向和制约作用,像一条红线贯穿于始终。把“为人民服务”作为一个伦理原则,并把它作为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这是马克思主义“老祖宗”没有说过的新话,是邓小平对社会主义道德本质的深刻揭示,是对马克思主义道德理论在新时期的一个重大发展。
第二,社会主义义利统一理论。义利关系是道德理论的根本问题,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无可回避的根本问题,在很大意义上,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体系结构也是在这一根本问题上的展开。譬如,集体主义道德原则实质上就是回答道义与功利,共同利益和个人利益及其相互关系问题,亦即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关系问题。能够正确认识和处理三者关系的就是坚持了义利统一,也就是坚持了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道德原则。邓小平善于总结和汲取传统计划时期在处理社会主义义利关系方面的经验教训,着力于以义导利、义利统一的工作。他的许多论述都展示了这一理论特质,例如,他在一次重要讲话中说:“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要服从整体利益,暂时利益要服从长远利益,……我们提倡和实行这些原则,决不是可以说不注意个人利益,不注意局部利益,不注意暂时的利益”,随后,他又指出:“我们提倡按劳分配,承认物质利益,是要为全体人民的物质利益而奋斗。每个人都应该有他一定的物质利益,但这决不是提倡各人抛开国家、集体和别人,专为自己的物质利益奋斗,决不是提倡各人都向‘钱’看”。这些讲话以及其他许多论述,充分表明邓小平在教育每个公民要坚持国家利益至上时,总是以充分尊重公民的合法利益为出发点,甚至主张国家要让利于民;同时,他在鼓励、支持劳动者关注个人的物质利益和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时,总是以提倡个人利益服从社会整体利益为前提,引导劳动者个人懂得“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只有在共同体中才能有个人的自由”。邓小平对社会主义义利关系的辩证思考和探索,纠正了传统计划时期忽视个人正当利益和改革开放新时期一度滋生的重个人本位轻整体利益的两种倾向。邓小平义利统一思想被全党和全国人民确认和接受,并在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中形成了“把国家利益放在首位而又充分尊重公民个人合法利益”这一新型的社会主义义利观。
邓小平还认为,社会主义义利统一不仅要建立在先进的经济、政治制度的基础上,更要有发达的社会生产力和雄厚的物质资料作为义利统一的基础。他说:“按照马克思说的,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第一阶段,这是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必须实行按劳分配,必须把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结合起来,才能调动积极性,才能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生产力高度发达,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将更多的承认个人利益,满足个人需要。”由此可见,邓小平把大力发展生产力作为统一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的基本条件,作为确立社会主义义利观的物质基础。这一深邃思想不但具有对马克思主义义利观创造性发展的理论意义,而且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国家来说,更具有现实的实践意义。对于我们清醒地把握初级阶段的义利统一,纠正过去长期忽视发展生产力而空谈义利的偏向,以及正确认识、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三者关系等方面都有重大的指导作用。
第三、先进性道德要求与广泛性道德要求相结合理论。邓小平在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之初有一个影响深远的讲话:“我们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就已经坚持用共产主义的思想体系指导整个工作;用共产主义道德约束共产党员和先进分子的言行;提倡和表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个人服从组织’、‘大公无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现在已经进入社会主义时期,有人居然对这些庄严的革命口号进行‘批判’”。邓小平要求有党性的共产党员要抵制这种荒唐思想的泛滥。这个讲话表明了他的基本态度是:(1 )坚定不移地确认并把“大公无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共产主义思想道德贯通于社会主义时期,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必须坚持共产主义思想道德体系的指导;(2)“现在已经进入社会主义时期”, 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既为共产主义的先进道德的生长提供了现实条件,又是基本制度的内在要求。(3 )在社会主义时期实行共产主义的先进道德是对共产党员、先进分子的要求,并作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导向。
但是,邓小平在强调共产主义道德的指导地位和先进分子要身体力行的同时,又坚持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结构的实际出发,他说:“不讲多劳多得,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这是说,邓小平确认社会主义道德具有层次性,主张鼓励先进,照顾多数,把先进性的道德要求和广泛性的道德要求结合起来,反对过去道德建设中用一把尺子量的脱离实际的做法。因此,邓小平不仅把“五爱”从共产主义道德中划分出来作为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要求,作为对全体公民普遍性的道德规范,而且把“为人民服务”这一道德核心作为先进性和广泛性相结合的连结点。这就贴近了社会不同道德觉悟层次的实际,使先进性和广泛性有机结合。这就有利于克服道德建设上“左”、“右”倾向,使道德建设和道德教育的内容、要求更具针对性、有效性;有利于激励人们立足“基本要求”而又向更高层次努力攀登;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一个以共产主义道德为指导,以先进分子为导向,以社会主义道德为主体,多层次多梯级的和谐、健康的道德风尚。
第四,社会主义功利主义理论。邓小平坚持和发展了物质利益是道德基础这一马克思主义伦理观。他多次强调,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无产阶级从事革命和建设都是为了争取本阶级和劳动者的利益,而利益中最基本的是物质利益;革命是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发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精神文明说到底,是从物质文明来的……。邓小平不仅从唯物主义世界观的高度上肯定了物质利益在革命和建设中的地位,而且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果断地采取物质鼓励政策,主张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给人民群众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实际利益,并从道德上肯定了物质奖励和追求实际利益的必要性和正当性。
邓小平主张的是马克思主义的革命功利主义。他承认个人追求正当利益的动力性作用,但反对利己主义、个人主义、享乐主义的狭隘的功利主义,而着眼于全体人民的利益和幸福。换言之,为全体人民谋求最大利益是邓小平功利主义的根本点。他的社会主义功利主义的突出贡献是为我们明确了人民利益的时代内容。人们都知道,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广大劳动大众的最大利益是翻身解放做主人,但在社会主义制度诞生后,人民的最大利益是什么?对这个似乎简单的问题,我们在传统计划经济时期实际上并不是很明白的。邓小平为我们搞清楚了这个问题,这就是全体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不断改善。这一思想自始至终贯穿于邓小平的社会主义功利主义之中。他提出了“要为全体人民的物质利益而奋斗”的庄严口号;他说:“我们的路走对了,人民赞成,就变不了”。为什么人民赞成?从根本上说,就是邓小平开创的改革开放路线使全体人民得到了最大利益;他提出检验政治领导的成果“归根到底要表现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改善上”;他提出的“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既是判断是非对错的“三个有利于”标准之一,又是前两个标准的归宿。由此可见,为全体人民谋取最大利益是邓小平革命功利主义的核心和基础,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应有指向。
第五,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的理论。这是邓小平为批判“穷光荣”、“越穷越革命”等谬论而提出的深刻、精辟的基本理论观点。它是贯穿于邓小平伦理思想中的一条主线。在邓小平看来,“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在社会主义时期,贫穷不应当是光荣和善的化身,如果社会主义国家长期贫穷或者日益贫困化,它不仅没有优越性,而且也会遭到人民的唾弃。所以,邓小平果断否定“平均主义”、“大锅饭”这一阻滞经济发展的小农和小资产阶级的道德观,明确指出:“致富不是罪过”,理直气壮地从道德上充分肯定了劳动致富的合理性和进步性。
为了尽快摆脱贫穷落后,建设国强民富的社会主义国家,邓小平除了为我们制定“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三步走的发展战略,以及发展商品生产、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等战略性决策外,还提出了效益优先、兼顾公平,鼓励和支持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先富帮后富,然后实现共同富裕等科学决策。邓小平的这些主张,为怎样摆脱落后、实现全体人民的逐步富裕指明了方向,揭示了不发达社会主义国家摆脱贫穷落后、实现人民致富的一般规律,符合事物内在矛盾运动法则,符合社会主义制度的性质、发展方向和人民的愿望。社会主义道德原则应当为劳动者治穷治愚奔小康提供动力和舆论支持。
第六,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理论。人道主义不是资产阶级的“专利”,对此,邓小平深刻地指出:“人道主义有各式各样,我们应当进行马克思主义的分析,宣传和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批评资产阶级的人道主义”。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是社会主义国家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一个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它的基本含义是国家、社会对人民的权利、利益、人格的尊重和关心,以及绝大多数人对共同利益的关心和人们相互之间的尊重。邓小平伦理道德思想中蕴含着丰富的社会主义人道主义观点,例如他认为社会主义国家要尊重每个普通人的价值与尊严,关心每个人的生存、生活、成长与发展,反对一切以强凌弱、以大欺小、以壮欺弱,尤其反对以权势压人的不人道行为;他指出了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民在政治、人格上的平等,反对一切形式的特权,并要求我们同一切危害人民利益的不人道行为作斗争等等。
在社会实际生活中,邓小平一方面坚定不移地实行多劳多得、效益优先、“先富”等一系列政策原则,另一方面,又充分关注社会公平,防止贫富悬殊。他教导我们要注意引导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帮助没有富裕的人共同富裕;对老小边穷地区实行扶助政策,帮助这些地区尽快脱贫致富;关心和帮助那些丧失劳动能力的老弱病残者,尽力使他们也能过上幸福的生活;在全社会制定和推进劳动、就业、人寿等劳动保险和公益福利政策,以及妇幼、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等等。邓小平本人还倡导创建和带头捐助“希望工程”。凡此种种,都是邓小平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伦理思想的生动体现。
第七,社会主义的国格理论。国格思想既是邓小平和平外交思想的支柱,也是他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理论中反复强调的一个最基本的理论观点。国格作为“爱祖国”道德规范的一个通俗而深刻的表述,基于人格又高于人格,反映一个公民对自己的国家、民族的负责态度和道德价值取向。有无国格意识是检验公民爱国主义道德素质高低的重要尺度。国格问题是邓小平联系对外开放实际讲得最多的问题之一。他在改革开放之初的1979年3 月就严肃批评“有些人在同外国人交往中甚至不顾自己的国格和人格,这种情况必须引起我们的认真注意”。1980年,邓小平又在多次讲话中再次批评一些人“丧失社会主义中国的民族自豪感和民族自信心”时,把能不能发扬爱国主义道德情操,有没有民族自尊心上升到能不能建设社会主义的高度来对待,他说:“不要忘记还有一个国格……,没有民族自尊心,不珍惜自己民族的独立,国家是立不起来的”。
邓小平为了维护国格,不仅在维护国家主权问题上寸步不让,顺利解决了香港回归祖国这一重大课题,而且当某些西方国家以种种借口制裁我国时,邓小平以堂堂大国领袖姿态,站在维护祖国尊严的严正立场上,凛然正气地回答说:“要中国来乞求,办不到。那怕拖100年, 中国人也不会乞求取消制裁。如果不尊重自己,中国就站不住,国格没有了,关系太大了”。他还勉励每位中国人,勿忘历史奇耻,振作国格,抓住机遇,发展自己,“下个世纪的中国是很有希望的”。邓小平的国格思想在他的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占有重要地位,是他根据对外开放的实际,把爱国主义道德时代化、通俗化的理论概括。
第八,培养社会主义“四有”新人理论。邓小平认为,我们“搞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主要是使我们的各族人民都成为有理想、讲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人民”。“要教育人民成为‘四有’人民,教育干部成为‘四有’干部。”他还明确地指出:“我们的目标是‘四有’”。这就清楚地告诉我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道德文明建设的根本目标就是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四有”新人理论的提出,既为我们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提供了客观依据,又为全体劳动者指明了道德修养、追求理想人格的努力方向。
邓小平的“四有”理论是一个相互依存、相互补充、有机联系的整体,有理想包含社会理想即为共产主义远大目标奋斗和人格理想即成为自由全面发展的人这两个方面,它是一个人的精神支柱,是道德修养的灵魂,是人生的航标和指路明灯。有道德,主要是指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个人与他人的各种利益关系,按照社会主义道德和共产主义道德的标准要求自己。有文化,主要是指一个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能力,学习和掌握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的情况,它要求劳动者具有较高文化素养并能用人类创造的知识财富丰富自己。有纪律,是指人们要自觉遵守社会主义国家的各种行为规则,遵守社会主义纪律,维护社会秩序。邓小平“四有”新人理论具有完整、科学的内涵,它是对马克思提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人”在社会主义阶段的具体化,又与将来完整意义上的共产主义新人的要求紧密相连,是邓小平对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的重大贡献。
第九,社会主义道德评价理论。毛泽东曾经提出动机与效果相统一的道德评价理论和方法。邓小平坚持和发展了毛泽东的道德评价理论,进一步提出判断我们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是否正确,检验是非善恶的尺度,“应该主要是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显然,邓小平把是否有利于人民大众,是否有利于生产力发展作为评价道德行为善恶的根本标准。
邓小平道德评价理论有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他善于把道德标准和生产力标准辩证地统一起来。他的一系列论述无不闪烁着这一卓越思想,“经济建设这一手我们搞得相当有成绩,形势喜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成功。但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成功又有什么意义?会在另一方面变质,反过来影响整个经济变质。”“不仅经济要上去,社会秩序、社会风气也要搞好,两个文明建设都要超过他们,这才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些论述,充分表明邓小平观察形势、估量成就,总是在社会主义道德标准与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标准两者的整合上进行判断和评价,为我们正确进行社会主义的道德评价提供了思想武器。
第十,社会主义道德综合创新理论。邓小平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理论是一个开放性的体系,是继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革命传统道德、借鉴人类文明成果与体现时代精神的统一。邓小平向来主张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反对伦理文化上的民族虚无主义,特别推崇自强不息、刚健有为的民族精神。他对我党在革命战争年代培育起来的革命传统道德情有独钟,极为珍惜,当有人企图否定它时,他总是毅然决然地予以痛斥。对建国以后,乃至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道德风尚,邓小平总是给以实事求是的评价。1980年12月,他在一次重要讲话中说:“我们一定要宣传、恢复和发扬延安精神,解放初期的精神,以及六十年代初期克服困难的精神。”这一讲话集中反映了邓小平对待历史道德精华的科学态度。
邓小平主张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吸纳和弘扬传统美德,决非向后看,而是为了更好地“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立足和致力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际和时代性要求的创新上。邓小平善于汲取市场经济激发出来的公平、公正、正义,竞争协作,敢闯敢冒,劳动致富等新的道德因素,并将它们作为推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新的生长点;他立足本国又大胆借鉴世界道德文明的积极成果,“西方的东西,应该借鉴学习”,西方“不少正直进步的学者、作家、艺术家在进行各种严肃的有价值的著作和创作,他们的作品我们当然要着重介绍。”在邓小平看来,世界发展到了“地球村”的时代,关起门来搞经济建设不行,道德建设关起门来搞也不行,应当积极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创造的一切道德文明成果,使社会主义道德能成为更多地容纳民族特质、时代特质和世界特质的先进的综合性的伦理文化体系。
第十一,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与法制建设相济理论。社会主义道德的确立和发展不是自发的,必须依靠党和国家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依靠扎实有效的教育和灌输。为此,邓小平非常重视社会主义道德的理想教育和道德责任教育;充分肯定“五讲四美三热爱”等群众创造的道德教育、道德实践活动的好形式;提出和强调重在建设的德育方针。他对我党思想政治工作这一最大政治优势一度受到削弱表示了极大关注。他在1989年3月会见乌干达总统时说:“我们最大的失误是在教育方面, 思想政治工作薄弱了。”他要求党和国家各级组织要重视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社会主义道德的宣传教育,认为这是端正党风,优化社会道德风气的根本措施。
同时,邓小平正视改革开放、经济体制转轨时期萌生的腐败现象,以及吸毒、嫖娼、赌博、经济犯罪、假冒伪劣欺诈行为等社会丑恶现象,认为要解决此类悖德、缺德的恶行,仅靠教育不能解决问题,思想教育不是万能的,“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以更加明确的方式提出:“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的形成、巩固和发展,要靠教育,也要靠法制”,对邓小平道德教育与法制建设相辅相成的思想作了精当的揭示。
第十二,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理论。马克思有一个科学而著名的观点,这就是在阶级或有阶级存在的社会里,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思想包括道德在内总在该社会中居于统治地位。社会主义社会也不例外。因此,执政的共产党尤其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道德行为、人格品性对社会道德建设起着举足轻重的影响,对整个社会的道德价值取向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我们在上述已提及的共产主义先进道德的导向问题,说到底,就是广大党员、先进分子,尤其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身体力行、率先垂范问题,舍此,所谓先进性导向,社会主义道德健康运转和发展,将是一句空话。邓小平正是这样认识和对待这个问题的,他认为要在全社会形成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关键是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实践共产主义道德。
关于党的领导干部在道德建设中要率先垂范的问题,是邓小平一以贯之、反复强调的重要思想。早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前,他在各种重要会议上多次强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以身作则非常重要。群众对干部总是要听其言、观其行”,“要教育全党同志发扬大公无私、服从大局,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精神,坚持共产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道德”。他还号召党员领导干部努力学习毛泽东、周恩来同志的榜样。改革开放后不久,邓小平在及时批评和总结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经济犯罪、道德堕落的错误行为及其经验教训的同时,还把领导干部能否经得住改革开放考验,保持共产主义思想道德同党和社会主义前途联系起来,指出,如果我们的领导干部不能身体力行共产主义思想道德,“自己在精神上解除了武装,还怎么能教育青年,还怎么能领导国家和人民建设社会主义。”“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因此,邓小平提醒全党要注意选拔德才兼备的人进班子,要把德即“革命化”放在首位。邓小平对党员领导干部的要求是全方位的,不仅要求他们在执政从政过程中要有好的官德、政德,而且要求他们在处理与人民群众、与自己的配偶、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的关系上,要有好的公德形象和为人称道的家德、家风,从各个方面体现共产主义的道德风貌,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和道德人格垂范于社会,以期推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健康发展。
总而言之,邓小平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理论是由许多内在逻辑联系的理论基点构成的,是一个开拓创新而又科学完整的体系,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道德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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