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理论:视点、形态、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文学理论论文,视点论文,形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外文学理论史表明,任何一种理论科学都是对文学活动实践经验的理性认识和逻辑概括。而历史同样表明,迄今为止任何一种关于文学的理论概括,都还没有也不可能得到从事文学理论研究的所有专家认同。这个事实引起了我长久的关注。过去我想,这或许是因为在一些重要问题上,存在着一定的文化或意识形态的沟壑,影响了理论界对某种观点的一致赞同。后来我又发现,即使在相同文化和意识形态背景下,理论家们对文学基本问题的认识,也不尽相同。迄今为止仍然没有一种理论形态,得到持有共同文化和意识形态立场的所有理论家的一致首肯。
这种事实反复出现,说明文学活动实践本身与人类其他认识对象一样,在存在上具有无限的广泛性与丰富性,而人类对文学认识的可能性、优越性和局限性都在于,人们对文学的理论概括必须受制于人类理性思维机能在历史文化中形成的思维普遍法则,习以为常的理论概括的工作往往是把文学的经验事实纳入一些理性框架,或者说在进行理论概括时,理论家是用一种先在的理性框架去对文学活动的经验事实“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去寻求和建立一种框架内的明确认识。在文学理论的研究和建构中,理性框架的重要性远远大于文化、意识形态对文学理论的影响。
因为理性认识的先在框架是人类认识从具体感性经验上升到理论认识的加工器具,是人类认识具体事物的认识结构。当然这种认识结构是人自身在实践、历史和文化中形成的,而不是先于人类自身的,也不是超越人类本身的。从人类整体而言,是如此。但是从个人具体的存在而言,它则是外在和先在的。个人总是通过接受文化传统,形成一种较为稳定的认识结构,去理解现实、认识文学。
这就是说,任何一种成型的文学理论都有它在理论上的框架,都有它在理论上的预定性、约定性、假定性。古今中外文学理论丰硕的成果,就体现在它不是一种单一框架的产物,而是从多种框架、视点去观察、分析、概括文学经验事实的成果。
我们对今天我国文学理论研究的现状不甚满意,现状存在着让我们不满意的许多理由,我们的确可以对粗制滥造的浮躁学风不满,对某些结论的简单化不满,对某些理论的不完善不满,但是我觉得不应当对与自己持有不同理论框架的理论形态不满。比如有人不断批判艺术反映论,把艺术反映论作为应当淘汰和遗弃的理论加以抨击,这是没有必要和毫无意义的。模仿-反映,作为文学理论的一种普适性先在理论框架,过去、现在和将来都会存在,都会在理论家的理论概括中发生作用。当然,也不能将这一理论框架当作为人类认识和理解文学的唯一的认识结构。目前,我国文学理论研究的进一步发展,应当是多样化的,百家争鸣的。许多理论家可以按照自己确立的理论框架,总结新鲜经验,推进某种形态的文学理论的新发展。而我则主张应当有更多的人去研究古今中外文学理论的先在框架结构,分析人们究竟使用了一些什么框架、视点去观察、看待文学,在这些框架结构的视野里,文学实践活动究竟存在着哪些值得研究的问题,从这些理论框架结构出发,已经形成和还可能形成哪些理论形态,这些理论形态有什么人类学的依据,有什么人类认识功能和文化积累的根源,这些理论形态又有哪些历史和文化的具体表现,这些具体表现又和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历史、意识形态有什么内在的关系,等等。
在20世纪较早作这种分析性文学理论研究的是美国学者艾布拉姆斯。他在《镜与灯》中,归纳了西方文论从古至今的四个理论视点,这就是艺术家(作家)、作品、世界、欣赏者,而且他认为,古今一切文学理论都来自于站立在这四个视点上对于文学现象的观察和分析,而形成模仿说、实用说、表现说和客体说(注:参见《镜与灯》中译本第1-34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四种形态。他的这一观点受到西方理论家广泛的认同。20世纪80年代末期,英国学者塞尔登选编了一本西方文学理论读本《文学批评理论——从柏拉图到现在》,这部选本摒弃了传统的编年史的编撰方式,采用一种按问题模式选编有关文论材料的体制。这些问题来自罗曼·雅可布森关于人类语言交流的六要素及其六要素流程图式。20世纪哲学文化语言学转向的潮流使文学理论家从语言理论当中,去寻找文学理论的思维框架。塞尔登舍弃了雅可布森六要素中的“通道”要素,认为在文学实践活动中,受到文学理论家广泛关注的主要是五要素:作者(言语发送者)、历史(语境)、作品(信息)、结构(符码)和读者(言语接受者)。这五个要素实际上也就是五种审视文学现象的视点,由此也引申出文学理论的五种形态模式:再现理论、主体性理论、形式、体系和结构理论、历史与社会理论、道德、阶级和性别理论。值得关注的是塞尔登对每一种形态的理论,都进行了基本性问题的分析,他认为这些理论形态之所以成型,是因为它们各自有自身依据和所要探索、回答的问题。比如再现理论所要涉及和回答的基本问题是“文学指向或者说对应于某些文本外的现实吗?文学所追求的是什么类型的‘真实’”(注:《文学批评理论—从柏拉图到现在》中译本,第6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从《镜与灯》(1953)到《文学批评理论》(1988),从艾布拉姆斯到塞尔登,我们可以看到西方文学理论研究的一种分析学派的形成和发展。
这种分析性的文学理论,并不致力于追求对某一问题的真理性认识,而是着重探讨人类自从有了文学理论以后,究竟从哪些地方去看待文学、认识文学、理解文学、思考文学,从这些视点出发,又已经和可能形成多少理论形态,它们涉及了多少不可回避的理论问题。也就是说,并不致力于回答什么是文学的问题,而是着重研究人们在回答什么是文学时,有多少种可能的回答。当代西方文论形成这种分析性文学理论的学派学风,显然是受到20世纪风云一时的分析哲学的影响。维特根斯坦说:“哲学的目的是使思想在逻辑上明晰”,“哲学的结果不是某些数量的‘哲学命题’,而是使命题明晰”(注:《逻辑哲学论》中译本第44页,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分析哲学关于理论形态合理性的理性研究,取得了显著成效。它促进了人们对包括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在内的一切科学研究、实践决策、语言运用和自身精神活动的反思,使其具有更大的理性的合理性。这是一种理性的讨论和理性的批判。它使理论家在思考问题、概括经验时具有更多的理性自觉性,减少盲目性和随意性。而且,在专注于探索什么是文学的问题的解答中耗尽心思而无所作为的文学理论界,换一种思考的角度,改换一种提问的方式,应当说对文学理论研究自身的发展是有益的。
那么,这种在西方业已形成的分析性文学理论学派学风,是否可以在中国借鉴和展开呢?我认为是可以的。在美国多年从事中国文学研究的刘若愚在其《中国的文学理论》(1975)一书中,也按照艾布拉姆斯的四种理论视点,来概括中国古代文学理论的形态模式。刘若愚把中国古代文论分为形而上的理论、决定的理论、表现的理论、技巧的理论、审美的理论和实用的理论(注:参见《中国的文学理论》中译本第22页,四川人民出版社,第27页,1987年版。)。比如在中国古代文学理论中,“道”的观念是几乎为每一位理论家所持有的,从“道”这一个视点上去观察文学,回答“作者怎样理解‘道’?他在其作品中又如何显现它?”(注:参见《中国的文学理论》中译本第22页,四川人民出版社,第27页,1987年版。)这两个问题的文学理论,就是属于形而上的理论。刘若愚的这一著作在西方汉学界被推崇为研究中国古代文论的原创性典范著作,在世界上已经产生了不小影响。近年来,国内文学理论界不少人专注于对中国古代文论范畴的研究,文论范畴就是文论的思维形态模式的具体体现,这种研究事实上已经进入了对文学理论思维形态模式的反思层次。这说明我们在中国进行文学理论的分析性研究是可行的。
我本人在研究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时,也时常感觉到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有它自身的思维视点和思维模式,最近就在作系统地总结20世纪中外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的几种本体论视点的工作。我认为,20世纪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是马克思之后的马克思主义文艺学,这些理论形态之所以被称为是马克思主义文艺学,是因为它们在本体论上与马克思主义整体理论体系有必然和直接的关联。如果说马克思的著作构成马克思主义的原创体系,那么20世纪的马克思主义文艺学则是其承传体系、阐释体系、创新体系。纵观马克思著作或马克思主义的原创体系,其中有几个文艺学、美学的理论原点,这几个原点就是20世纪各种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本体论支撑点。这几个理论原点是:1.《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等著作中关于人类的审美特性的人类学观点,2.《〈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等论著中关于文学艺术属于社会上层建筑、意识形态的观点,3.《资本论》、《1858年手稿》等著作中关于艺术生产的观点。这几个理论原点也正是20世纪各国各种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家,观察文艺问题的视点。几乎所有自称或被称为马克思主义文艺理论家的人,都对这几个理论原点有所承传、阐释和创新。而且从这三个原点出发,形成三种马克思主义文艺学本体论的主要构成因素:1.审美,2.上层建筑与意识形态,3.生产。其中上层建筑与意识形态的因素在不同时代和文化环境中,分化为与政治有直接关联的政治—意识形态和与政治没有直接关联的文化—意识形态,这就形成了20世纪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四种本体论形态:1.人类学审美本体论,2.政治-意识形态本体论,3.文化—意识形态本体论,4.艺术生产本体论。这在有的理论家那里,有明显的突出表现。而有的理论家则以一种本体论形态为基础,对其他几个本体论因素有所涉及或有所综合,从而构成20世纪马克思主义文艺学的形态丰富的发展局面。我的这种研究还刚刚开始,但是我觉得从理论视点、问题、形态几个方面进行较为抽象的概括,可以对文学理论进行分析性的理论研究。这种研究可以从理论理性的合理性角度,对中国21世纪的文学理论建设发生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