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我国货币市场建设的思考_银行论文

关于推进我国货币市场建设的思考_银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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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金融市场是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货币市场作为金融市场最基础的市场,具有三大功能:融资功能、价格形成功能、政策传导功能。中央银行对存款准备金率和再贴现率的调整及公开市场业务等政策的操作,无不依赖货币市场这一载体的有效传导,才能达到预定的政策效果和目标。货币市场是中央银行吞吐基础货币,调控社会资金流动的重要场所。因此,利用好货币市场,提高货币政策运作效率,是中央银行成功进行宏观调控的关键。作为政策传导载体的货币市场,其重要的基础性作用是不言而喻的。

一、我国货币市场的发展

改革初期,专业银行间的同业拆借市场的发展首先受到中央银行的关注。80年代中期,商业票据承兑与贴现市场、企业短期融资债券市场、外汇调剂市场等均有发展。1992年,国债回购市场发展起来(1995年被暂时取消)。1996年1月,国家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同业拆借市场。1997年下半年,中央银行对融资中心进行清理,融资中心淡出货币市场,同业拆借市场成为银行调整其资金头寸,管理其流动性的基本场所。全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和同业拆借市场的建立,初步形成了目前中国货币市场的框架。

虽然货币市场制度建设不断规范和完善,但仍然发展水平低,规模小。表现在:(1)同业拆借市场发展很快,1996年拆借市场日成交额23.1亿元,但相对我国货币资金运动的实际规模而言仍是比较少的。(2)国债发行1981-1994年累计2615亿元,1995、1996年分别为1500亿元和1952亿元,对财政赤字起到了很好的弥补作用,但相对于央行公开市场操作的需要来说,国债市场的深度和广度仍有欠缺。(3)票据市场和大额可转让存单市场基本上处于萌芽阶段,市场作用十分微弱。

1998年,中央银行在改革准备金制度、调整利率水平和结构的同时,又采取了一系列促进货币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1)恢复了国债回购操作,以增加商业银行调节资金头寸的渠道,特别是方便了那些不能获得中央银行再贷款的中小商业银行。(2)增加货币市场交易主体。4月,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商业银行授权分行进入全国同业拆借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允许商业银行的授权分行参与市场交易;5月,8家外资银行获准进入全国同业拆借、债券现券买卖和回购业务;11月,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保险公司加入全国同业拆借市场,从事债券买卖业务。(3)在促进商业银行持有债券方面作了改进工作。国家开发银行和进出口银行金融债券的市场化发行,增加了商业银行特别是中小商业银行的债券持有量,为货币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4)下发了《关于加强商业票据管理,促进商业汇票发展的通知》,确立了商业票据市场的发展框架。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货币市场的发展。

同年,中国人民银行取消了对国有商业银行的贷款规模管理,这意味着中央银行将更多地运用间接货币政策工具,通过货币市场来吞吐基础货币,调节货币供应量。

二、我国货币市场存在的问题

去年以来,为促进经济的持续增长,中央银行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以适当增加货币供应量并抑制通货紧缩,但货币政策效果与预期相距甚远。导致这种状况的一个重要因素,是货币市场发展相对滞后,使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传导机制受到影响。目前,我国的货币市场成交量不大,市场的融资功能不强;利率缺乏弹性;交易主体行为不规范;各子市场发展协调不够并处于分割封闭状态,使得货币市场实现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的能力不够。我国货币市场发育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发展速度与规模相对滞后,缺少与其它市场及内部子市场的协调。与资本市场近几年的发展速度相比,货币市场的发展已相对滞后了。中央银行在规范折借市场的同时,没有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促进其它子市场的发展,尤其是商业票据市场、短期债券市场的发展较为缓慢,使融资中心退出同业拆借市场后,货币市场仅成了银行间的同业拆借市场。一方面,由于市场参与主体主要是银行,参与主体的单一性和同质性,使得市场资金的松紧具有趋同性,往往形成单边市场,交易不可能活跃;而其它市场发育的滞后,使得货币市场各子市场间的资金无法相互流动,银行充裕的资金得不到满足。其结果是1998年上半年,同业拆借累计成交较上年减少约90%;银行债券市场的现券和回购交易远远低于交易所同期政府债券成交量;以银行承兑汇票为主的票据市场发生额、贴现额、再贴现额较上年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货币市场使银行资金供给与社会经济体系资金需求的连通渠道不畅的状况,既影响资金的利用效率,也影响了中央银行货币市场政策运作效率的发挥。货币市场发展的不均衡和相对滞后,导致市场容量狭小,市场分割严重,市场结构不完整,阻碍了货币市场基本功能的充分发挥。

2.市场交易行为仍很不规范。目前我国货币市场最成熟、最活跃的部分实质上只是同业拆借市场。由于金融机构的市场化程度不高,其拆借行为也存在诸多不规范之处,拆借业务的目标出现明显的偏离,很大程度上不是为平衡头寸,而是寻求信贷资金,弥补信贷缺口。甚至有些机构以拆借的名义从事其它如证券回购、股票投资等业务,影响了拆借市场的正常发展。其它货币市场如票据市场、短期债券市场、大额可转让存单市场等情况则更差,交易主体不完全及行为不规范的现象更为严重,主要表现在:(1)企业对流动性管理的漠视使其短期投融资的积极性不高;(2)国债发行方式仍带有一定的强制性;(3)票据市场契约意识不强,假票据多;(4)市场参与的限制因素过多;(5)国债回购中问题仍然很多;(6)大额存单事实上是记名式、不通兑的,根本无法转让流通,二级存单市场几乎不存在。

3.市场利率缺乏弹性,交易工具结构存在缺陷。一般来讲,利率反映期限结构和风险结构,期限短、信誉高的信用工具利率要比期限长、信誉差的信用工具低。而我国由于市场利率缺乏弹性,出现了相反的情况,国库券利率比企业债券利率和银行利率高。不仅如此,货币市场放开的几种利率并不能真实地反映资金的供求关系,且由于市场发育程度低,缺乏竞争性和替代性,使各子市场之间及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之间的利率缺乏内在联系。同时,货币市场交易工具期限偏长、结构单一,既不利于短期融通,头寸调剂,又不利于各个子市场之间的紧密连接。因此远不能满足央行公开市场操作之需要。

4.市场处于分割、封闭状态,没有形成全国统一市场。目前我国货币市场体制虽初步建立,但大部分子市场仍处于形成阶段,各子市场之间及子市场内部发展失衡且相互分割。同业拆借市场因为条块分割严重,造成上网交易比重小,交易规模呈萎缩之势,扭曲了同业拆借的横向资金融通功能。上海、武汉、深圳、北京等地虽有一定规模的国债交易市场,但互相之间并未形成统一的交易和结算中心。票据市场仍为区域性市场,短期企业债券市场基本得不到发展。其它如票据市场、大额存单市场等,也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资金交易的区域性分割现象。

5.货币市场的管理目前仍以行政手段为主,没有真正脱离计划性和行政性束缚。相关的管理、法律法规不健全,市场缺乏必要的约束和监督,影响了市场的规范化发展。

三、积极加快货币市场的基础建设,促进各子市场的协调发展

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快货币市场的基础性建设,促进各子市场的协调发展,积极发展货币市场尤其是商业票据市场和债券市场,已是当务之急。必须对货币市场的发展进行更深刻的认识,对货币市场发展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予以充分的重视。必须建立新的传导机制来贯彻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以提高货币政策运作效率,实现金融宏观调控目标。因此,必须制定相应的规则,加快市场的培育与发展,以充分发挥货币市场的基本功能和作用。

1.建立统一的债券市场,扩大交易主体,丰富交易品种。目前,我国的债券市场被分为三块,即上海证券交易市场,深圳证券交易市场和银行间的债券市场。一方面,由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存量太少,加之银行资金状况的趋同性,现券交易和回购交易都较为清淡,资金得不到有效的利用,中央银行公开市场操作也无法开展。另一方面,交易所市场因受诸多因素影响,利率波动较大。为此建议:

(1)在确保债券统一托管的前提下,将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合并,建立统一的债券市场。允许资本金在一定规模以上的证券公司和机构投资者进入市场从事交易,扩大参与者的覆盖面。

(2)不断丰富交易品种,扩大市场容量。首先,加大记帐式国债的发行规模。银行间债券市场已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全国交易网络,国债的发行可直接在网上进行,既可提高国债的发行效率,又可提高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操作效率。同时,适当提高短期国债的发行比重。通过短期国债的滚动发行,既可降低财政的利息负担,又可增加中央银行公开市场的操作筹码。其次,继续推进政策性金融债券的市场化发行,不断增加市场容量和新的交易品种。

2.积极发展商业票据市场,为扩大内需提供资金支持。为了促进经济增长,扩大国内需求,中央银行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来增加住房消费贷款和汽车贷款,但商业银行消费贷款总量增加有限。个人住房和汽车消费贷款虽然有较大的需求,但受抵押、评估、保险等一系列中间环节的影响,加之银行面对千千万万个人消费者,效率低、风险大,银行开发业务的积极性较低。个人资金需求与银行资金供给受阻,政策效果因此大打折扣。针对这一问题,可进一步拓展票据市场,尝试允许房地产商和汽车商发行商业票据。发行者以现有房产和汽车为抵押,以未来的分期付款收入为偿还保障,进行滚动式发行。商业票据的发展,应成为货币市场建设的重中之重。

3.进一步规范同业拆借市场。同业拆借市场是有储备要求的存款性金融机构之间头寸调剂市场,它区别于其它市场的特点是:(1)贷款期限短;(2)无担保信用贷款,交易方便迅捷。正是这一定位决定了其在货币市场中的核心地位,决定了其利率成为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工具。因此,拆借市场必须严格要求参与者的资格,规范交易主体行为。目前决不能为了活跃市场而放宽条件,否则将加大市场风险,影响拆借市场各项功能的发挥。

4.积极探索,沟通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作为短期、长期资金融通市场,是密切联系和相辅相成的。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内在联系,是基于他们的市场参与者和交易对象在很大程度上是相通的。(1)共同的市场参与者:包括金融机构、政府部门、企业、证券公司、经纪公司等。两个市场的参与者在很大程度上交叉重叠,金融机构在其中起关键作用。(2)相同的交易对象。金融市场是以资金作为交易对象的公开市场,资金作为商品是同质的,具有很强的流动性,其追求增值的本质决定了它永远向收益最高的地方流动。只要存在着收益差异,长短期资金的联动和交易不可避免。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这种天然的联系,决定我们必须积极探索开辟合理的连通渠道,沟通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必须增加货币市场上的资金需求和资本市场上的资金供给,促进两个市场的活跃与发展。因此建议:

(1)允许自有资金在一定规模以上的机构投资者(包括证券公司、投资基金等)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允许其利用自有债券从事现券买卖和回购交易;

(2)允许部分规模较大,资信较好的综合类券商进入银行货币市场,利用自有股票向市场内的商业银行开展质押贷款业务,由中央银行统一规定质押贷款对股票市值的比例,并规定最长期限,以适当控制银行贷款风险。

5.积极促进货币市场整体协调发展。包括同业拆借市场,债券回购市场,票据市场在内的货币市场是一个有机的整体,只有各子市场协调发展,才能促进资金高效地流动,并形成合理的市场利率机制。只有这样的市场,才能准确地传递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意图,实现其调控目标。因此,在货币市场建设中应统筹兼顾,以促进各个子市场的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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