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的官员问责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官员论文,问责制论文,欧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西方,由于各国的历史、文化和政治体制的差异,官员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候鸟官员”。这类官员和“政党共进退”,政党在选举中获胜,他们就做官,选举失败,他们便离开官场。比如,如果美国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克里在大选中获胜,现总统布什和他的部长们则必须让位于克里的班子。就克里来说,他聘请何人入阁完全取决于他自己的政治考虑,当然入选最后还要经国会批准,但基本上不会有大的出入。除了这些“候鸟官员”外,政府中还有一大批“常驻官员”,这些人大都是专业技术人士,他们的存在确保了政府运行的持续性和有效性,他们没有义务对任何政党“从一而终”。
无论是“候鸟”还是“常驻”,作为政府行为的实施者,所有官员的个人行为和业绩都要受到监督,他们必须公开自己的政治活动,为自己的言行举止、工作方法和效果负责,接受来自上级和选民的多种方式的评判,甚至是罢免和起诉。这就是通常所说的“问责制”。
政府官员需要承担的责任
一般来说,政府官员要为自己的行为和尽职的程度承担两种责任,即行政责任和司法责任。如果他是位“候鸟官员”,他还有一层政治责任要承担,而一般的“常驻官员”则没有这个义务。“水门事件”是美国历史上最不光彩的政治丑闻之一,最终导致尼克松下台。他的一些助理和官员,总共有25人也因涉嫌其中而丢官免职,受到司法部门的起诉。
什么行为让官员受惩戒
各国政府在政府官员的行为规范、业绩考核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各不相同,一般来说,如果官员有疏忽或失职,或者是以权谋私等行为,往往成为惩戒的目标。今年4月份,英国内政大臣布伦基特的副手、管理移民事务的内政国务大臣贝弗利·休斯因为工作失职被迫含泪辞职。4月16日,德国央行行长韦尔特克因免费住酒店一事曝光而丢了官。2002年,时任德国国防部长的沙尔平乘国防部飞机,转道马约卡岛去会情人。消息一经报道,顿时舆论哗然。后来《明星》周刊又报道了沙尔平利用职务之便开公关咨询公司,捞取7万欧元的黑金丑闻。本来满面风光的国防部长只好辞职。因为重大事故而辞职下台的官员也不少见。2001年3月,葡萄牙一座年久失修的桥梁在连日的暴雨中突然倒塌,导致70人死亡。公众指责政府失职,葡萄牙公共事务部长只好辞职。
更有一些官员成为近年来经济不景气的替罪羊。2003年10月,美国加州的公民以压倒性的票数将他们的州长戴维斯扫地出门,使他成为1921年以来第一位被罢免的州长。戴维斯从1983年担任加州议员,在加州的人气不可谓不旺。1999年,他力挫群雄,成为加州16年来首任民主党州长,被看做民主党内最具潜力的政治新星。可美国整体经济的不景气,使美国最富有的一个州——加州政府也陷入了上个世纪20年代经济大萧条以来最严重的财政危机,部分教师甚至拿不到工资,引起了公众的强烈不满。最终激发了“倒戴运动”,戴维斯被罢免。
知情权是向官员问责的前提
问责制的前提是公众的知情权。美国在宪法中规定,国会必须就其每次会议的内容、辩论、表决、国会的开支等方面的情况向公众定期发布。美国总统也必须到国会发表国情咨文,报告自己的工作情况。政府官员如果犯法,司法过程要公开。美国的各州也制定了和宪法精神相符的各种条款,如要求政府官员公布收入来源和竞选捐款名单等,以确保公民的知情权。此外,言论自由,尤其是新闻自由也是确保选民知情权的重要手段。上个世纪60年代早期,《纽约时报》登过一个政治广告,指责一名政府官员行为不当,遭到这个官员的起诉。法庭认定,报纸的指责不实,让《纽约时报》赔偿官员的名誉损失费。《纽约时报》不服并上诉,最高法院推翻了原来的裁定。理由是,让民众自由地对政府官员进行批评“意义非常重要”,只要不是蓄意攻击,即使是冤枉了官员,也不必作任何赔偿。
美国宪法还规定,选民们如果对政府官员的行为不满意,可以采取行动让他们下台。他们可以对官员进行问讯、弹劾和罢免。“倒戴”过程就是先由选民联名签字,达到一定的法定数字后生效,重新举行大选。除一般选民可以启动“问责”外,上级政府、司法机构等也可以采取行动。在“水门事件”中,司法部门要求尼克松交出他和助手谈话的录音带,尼克松以有权保护总统的秘密为借口,拒绝交出。最高法院最后裁定,总统的权力不应该影响司法程序的完整,他必须交出录音带,尼克松于是准备辞职。
问责作为一种监督官员、让官员对选民负责的制度,也有其局限性。问责只能“亡羊补牢”,无法“防患于未然”,要想真正建立一支高效廉洁的官员队伍,还需要其他相应制度的配合。
摘自《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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