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战略性贸易理论分析现阶段我国零售业发展的政府策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战略性论文,现阶段论文,零售业论文,策略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战略性政策贸易理论概述
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认为,在完全竞争的市场条件下,自由竞争和自由贸易可以最优配置资源,提高整体福利,而保护主义的国家干预是经济扭曲行为。但是,1985年,美国经济学家斯宾瑟(B.Spencer)、布兰德(J.Brander)等提出的新国际贸易理论则证实,在存在规模经济和市场不完全的前提下,自由贸易的最优性未必存在,政府干预具有其合理性,一国可以通过各种经济政策的干预,在对本国至关重要的领域创造出比较优势,相应的贸易政策的运用可以有助于提高社会的总体福利水平。
众所周知,随着国际贸易实践的发展,支持传统国际贸易理论的假设前提——市场的自由竞争和非规模经济性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尤其是在新技术革命的推动下,以IT为代表的新产业,甚至传统的制造业、流通业等,都是在规模收益的环境中从事生产的;而规模经济的存在则会在微观层次形成企业产品价格、利润行为的差异,从而使得市场的完全性被破坏。于是,削弱了传统的国际贸易理论对当今国际贸易实践的解释力。战略性贸易理论基于规模经济的广泛存在和市场的不完全性,提出政府干预的理论主张,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显示出了它的重要性,得到了各国政府的重视。
战略性政策贸易理论以较为符合现实的理论分析,提出了政府政策干预国际贸易的主张,作为一国对外贸易政策措施的理论依据具有很强的实践指导意义,而对于在国际贸易交往过程中,对于象中国这样一个在生产技术、管理经验等方面都处于落后状态,奋力追赶的发展中国家具有更加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沿着战略性政策贸易理论的思想脉络,研究和剖析我国零售业的发展历程,寻找适合我国零售业健康发展之路,是值得我们进行深入探讨的。
我国零售业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自实行改革开放,尤其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零售业经历了一场深刻的变革,不仅成为经济发展的热点行业,而且对流通业乃至整体经济运行方式都产生了积极影响,这种变化和影响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1)国内零售市场容量扩大,吸纳的就业人数增多。据统计,我国社会商品零售总额2003年达到45842亿元,是改革开放之初的1978年的近30倍;2000年,批发零售业就业人数已经大于第二产业就业人数的比重。我国零售市场业已成为亚太地区乃至全球最具增长潜力的市场之一。(2)在国内,新的经营理念、营销方式、管理手段和技术在零售业率先采用,POS系统、电子订货系统的业务流程、管理方式发生了变化,引发了国内以流通社会化、现代化与国际市场接轨为主要内容的流通革命。(3)零售业作为流通最终通道对上游产业的拉动作用和主导化趋势日益明显。国内市场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稳步提升,经济增长由原来的投资驱动、生产导向逐渐转向消费驱动和市场导向,流通产业对国民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增强。(4)零售市场化程度大大提高。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和结构调整,原来国有和集体商业企业占主导地位的产权组织方式得到彻底改变,零售市场主体多元化格局形成。尤其是在国家对部分行业确立了“国退民进”的投资大战略后,自营和私营企业加快了进入零售市场的步伐,其市场销售额所占比重高居首位;同时外资零售商利用我国加入WTO后的有利形势和政府优惠政策,掀起对国内零售业的新一轮投资高潮。零售业已成为国内市场化程度最高的行业。(5)零售业态的结构调整成效显著。目前,在西方国家100多年间产生和流行的业态形式,在我国对外开放后,短期内相继进入国内市场。超市、便利店、专卖店、仓储式商店、会员制的大卖场等国际上流行的各种经营方式,开始在我国涌现,业态结构呈多样化发展。
针对加入WTO外资进入对国内零售业的影响,在充分肯定外资进入促进国内零售业发展的同时,国内专家和业内人士站在各个角度形成了自己的看法,并提出了不同的政策建议。具有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以下两种:
(1)国内零售业对外开放卓有成效,但到目前,开放的步伐过快,开放过度,远超过了加入WTO时我们所做的开放承诺。同强大的跨国零售企业相比,综合考察,国内零售企业的幼稚产业特征明显;进入国内的跨国大型零售商对竞争力不足的国内零售业构成了严重的威胁。对比可知,外资零售商具有各个方面的比较竞争优势:
巨大的规模化经营优势。目前,进入国内市场的外资零售企业都是世界排名前50位的大型零售集团,如美国的沃尔玛、法国的家乐福、荷兰的万客隆、德国的麦德龙等。这些外资企业资金雄厚、实力强大、技术先进、连锁化程度高,规模经营优势明显,我国零售企业与之对比力量悬殊。在WTO过度期结束后,跨国零售集团携规模化经营之势,可采用持股、并购等方式兼并内资零售企业,不断扩张,会使内资零售商市场份额不断缩小,直接影响内资零售企业的市场地位。
合理的业态选择和业态组合的优势。在西方国家历时一百多年的零售业发展史上,经历了五次零售业的革命(即百货商店、连锁商店、超级市场、购物中心、无店铺销售),商品流通领域由单一业态转变为多种业态组合,各种业态布局有序、分工明确、互为补充、协调发展。进入我国的外资零售企业在业态选择上、特别是在多业态组合的运用方面经验丰富。而对于国内企业,如何根据经营环境进行准确的业态定位,避免千篇一律,盲目跟风,是摆在国内零售业面前的重大课题。
企业多角化发展战略的优势。在西方国家,多角化经营是大型零售企业在区域结构、行业结构、商品结构等环节进行全方位开发,借以实现利润最大化目标的市场营销战略。为适应风险管理的要求,他们已不再从事单一行业、单一品种的经营,而主要进行跨区域、跨行业、多品种的多角化经营。进入国内市场的各个跨国零售企业大都实施这种经营策略,具备经营跨行业化和兼业化方式的功能。而国内大多数零售企业局限于区域内、单店、单行业的经营模式,竞争中的劣势显而易见。
跨国性经营范围的优势。在经营范围上,外资零售企业对内资零售企业的冲击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在流通区域上,进入我国零售市场的外资企业大都是发达国家的跨国零售集团,他们同时涉足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其二,在业务范围上,他们既可以经营在中国市场的商品零售,也可以组织国内产品进口业务与自营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其三,在经营品种上,他们既经营制造商品牌,又大力推出零售商自有品牌商品,经营品种往往数以万计。而内资零售企业同其相比,经营范围上的劣势不言而喻。
明显的低成本价格优势。外资零售企业强调规模效应,节省流通成本、费用、时间,交易成本缩减,形成了价格优势。他们擅长采取“低地位、低毛利、低价格”的市场渗透策略,夺取更大的市场份额。内资零售企业虽然也经常采用价格战,但其本质却是以牺牲宝贵的利润为代价的“价格倾销”行为,并非长久之计。因此,外资零售商的这种低价格策略将对内资零售企业形成直接的冲击。
经营手段信息化的优势。外资零售企业皆具有完善的信息技术网络和营销组织网络。他们实行电脑化经营管理,以商业电子数据处理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决策支持系统为核心,以网络为辅助实现商业自动化,分析零售市场走向、消费需求趋势,不断调整商业活动方式。同国内零售企业仍然走劳动密集型、手工处理的管理模式形成鲜明的对比。
因此,该观点认为,跨国零售巨头携上述优势,一旦在国内站稳脚跟,达到30%—40%的市场份额,就有可能主导和制订零售市场竞争的潜规则,左右国内零售市场。更为严重的是,如果他们联合起来,进行价格竞争,然后通过“零售倾销”策略来占领市场份额,用不了很久,内地零售企业将遭遇“灭顶之灾”,甚至还会出现外资零售企业上抬零售价、下压进货价的危险局面,不仅使内地零售企业难以为继,甚至国内供货商和消费者的利益都可能被掠夺。
因此,基于上述分析,其政策建议是,政府应出台相关政策,放慢外资进入脚步,对内资零售业实行相应的保护。
(2)基于零售业自身所具有的本土化和内向性特点,另一部分专家对国内零售市场的发展则持比较乐观的态度。他们认为,目前世界上还没有出现外资主导一国零售业发展的先例,中国同样也不会例外,外资进入国内市场会面临诸如经营本土化、迎合消费需求、适应东道国风俗习惯等问题。对国内零售市场进行分析,认为“外资零售企业对我国整个消费品市场的影响很小,据统计,目前外资零售企业还不到我国零售企业的千分之一,网点数仅占全国零售网点的十万分之三左右,其销售总额占社会消费品总额还不到5%,合理的比率应该在30%左右”。因此,外商企业目前尚不足以对我国零售企业构成实质威胁。而且对于国内零售业开放是否过度的问题,有专家认为,零售业开放不是过度的问题,而是开放不够;零售业目前的开放进度远远落后于整个中国经济的开放速度。对部分业内人士提出的政府应制订相关法规限制外资进入步伐为国内企业留出发展空间的建议,该观点则认为,政府的定位应该是市场的监督者,市场竞争秩序的维护者。政府应该防范的是可能出现垄断影响竞争的事件,而不是单纯依靠限制外资流通业发展的条文,不能指望约束外资的竞争力来提高国内零售企业的竞争力。
因此,从以上所述可以看出,对我国零售业对外开放,引进外资的现状存在着两种对立的观点,双方观点皆有其合理之处,其中以建议政府采取相应措施限制跨国零售企业进入步伐的观点居主流地位。对此,笔者认为,零售业作为国际贸易中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行业自身的特点,要站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全局视野和行业发展战略的高度来看待,才能更准确地把握我国零售业发展的进程,从而制定合理的政策,指导我国零售业的健康发展。
政策建议
西方发达国家零售业发展的实践证明,零售业是具有显著规模经济特性的行业。正是由于行业规模经济的特性,伴随经济发展,各国零售业历经不成熟到成熟的发展过程,最终皆会产生不同程度的行业集中和甚至垄断现象,进而造成市场竞争的不完全;同时,作为流通业重要组成部分的零售业,在社会经济中处于基础性地位,具有显著的社会性特征,同生产和消费高度关联,如果零售业得以健康发展,可以扩大就业,提高对一国经济的贡献率,促进社会经济的良性循环,具有显著的外部经济效益。因此,借鉴部分发达国家以战略性政策贸易理论为指导的经济建设实践,把战略性贸易理论同我国零售业的发展进行有机结合,指导我国零售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在WTO规则下,应当转变思想观念,确立零售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产业地位。
其次,政府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
配合经济增长方式的调整,加大零售业基础设施投资,为零售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硬件环境。
建立公平的工商管理和税收环境,使内、外资零售企业享受同等的国民待遇。
加快相关立法工作,制订零售业长远发展规划。如反垄断法、商业大店法,促进零售业态的协调发展。
扫清内资零售企业在收购、重组方面的体制、人事等障碍;拓宽内资零售企业融资渠道;促进行业内适度集中,实现内资零售企业的规模性经营。事实上,近期商务部经过分析、论证和评估,确定了我国拟重点培育的20家大型流通企业集团,决心通过5—8年的时间打造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超级零售航母”,正是这种思想合乎逻辑的实践运用。
纵观世界各国的发展,无论是经济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在对外资开放的进程中,都会对本民族企业采取在不同阶段、不同行业、不同程度的保护措施。在加入WTO的大背景下,我国同样不能例外,只有在政府主导下,采取相应措施,缩短内资零售企业同跨国零售商的差距,扶持和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实力的的大型跨国零售企业,才能够保障本国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和健康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