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广西农村饮水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论文_刘莉

浅析广西农村饮水安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论文_刘莉

北海市海河堤管理所 536000

摘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农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对于改善农村居民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具有重要意义。饮水安全是群众的基本需要,是事关亿万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事业。因此,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是有效解决农村水资源供需矛盾,改善农村饮水安全条件。文章分析了农村饮水安全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了相关对策,以供参考。

关键词: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对策

引言

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是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统筹城乡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把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作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确保其发挥长期的作用,是各级政府及水行政主管部门一项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建设,直接关系到民众的生命安全和生活质量。因此,通过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与论述,有助于寻找问题的根源,从根本上解决限制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水平提升的问题。

1、现状

广西农村供水水源以地表水为主,地下水和其他水源为辅。广西属于雨水较丰沛的地区之一,水资源相对丰富。但由于存在降水时空分配不均的自然特点和水资源利用率低等因素,工程型缺水和水质型缺水并存,枯水年份全区范围大面积干旱经常出现,桂中、桂东、桂南沿海城市、桂西北大石山区旱灾多于涝灾,加上特殊的喀斯特地貌分布面积广,含水能力差,特别是桂西北多数农村地区季节性缺水现象明显,大石山区尤为突出。

2、农村饮水安全存在的问题分析

2.1饮水水源保护意识差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是供水工程管理的薄弱环节,是影响饮水安全的关键环节。水的溶解性强,由于缺乏水源保护的意识,对水源未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存在生活垃圾和人畜粪便在内的生活“三废”处理不善,粪便无害化处理效果欠佳,以及农药瓶随意堆放等现象,一遇降雨,直接进入人饮水源,造成水源污染。同时,工业“三废”、水中养殖业和不当捕捞方式,水源隔离保护距离不足等,是有机物污染水源的主要原因。此外,饮用水水源保护长效运行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依然存在,导致农村水源污染事件时有发生。

2.2饮水水质不安全

广西农村饮用水安全调查评估结果表明,广西饮用水水质不合格的主要类型有细菌超标、沿海的苦咸水、PH值偏低以及氟、砷、铁、锰等含量超标。其中水质问题80%以上为细菌超标;饮用水存在重金属污染除地质构造本身引起的铁、锰金属超标外,工业污染尤其是有色金属污染是造成铅、镉、砷等重金属超标的重要原因;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工农业的迅猛发展,大量未经处理的工业、生活污水排入水体中,加上农药、化肥的无序使用以及农村养殖业的发展,加重了水体的污染,导致水体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越来越多,已经成为影响饮用水水质的重要因素。

2.3投入资金不足

由于农村水污染加剧以及农村供水安全工程类型多、分布广、部分早期建设的饮水工程老化失修等特点使得供水安全工程建设的成本和难度不断增加。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与管理资金多是由中央、省、市、地方财政拨款和群众自主筹资来完成。政府财政专项拨款容易到位,但是由于农村人民的收入水平不高,乡村等基层地方政府又没有了农业税、“三提五统”等财政政策的支持,致使基层政府和群众筹资困难性比较大,从而造成了工程投资不足。

2.4饮水安全管理意识薄弱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相关管理人员并未认识到工程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这是其建设管理人员管理意识薄弱造成的。具体来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人员将精力大多集中于前期工程建设,使得后期的管理维护工作质量没有得到重视,从而导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难以达到预期建设目标。此外,安全饮水管理人员大多将管理工作当成一种形式,并未真正落实于工程建设使用的可持续发展方向。这种情况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后期的供水效果始终达不到设计要求。

2.5运行管理机制不完善

相关研究表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使用具有工作量大且工作面广的特点,但由于供水网点建设使用制度并不完善,这就使得设施运行缺乏一定的科学合理性。而且,工程管理人员专业技术水平与责任意识不高不强,不仅严重影响了工程作用效果的发挥,还使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使用对象方面来看,群众仍采用以往的用水观念,这就造成了饮水安全工程收费收缴不上来的现象存在。此问题,就会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使用的资金链条得不到补充,从而无法进行相关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因而,饮水工程设施应用经常出现跑冒滴漏等浪费水资源问题。

3、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对策

3.1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

确保水源安全,是农村饮水安全的基本保障。保障好水源质量,地方政府责无旁贷。建议成立专门的水源保护安全小组,负责水源的安全工作,强化水源保护力度。同时,应根据地方饮水实际,制定切合实际的水源保护策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去执行和落实。具体应做好如下工作:一是各相关单位按照规范和标准技术要求,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界碑、界桩、警示牌、围网等环境保护设施,加强农村小型供水工程水源保护,指导群众制定水源保护村规民约,限制人为活动对水源的破坏和污染。二是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水源涵养,引导经营者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种植速生桉。加快推进规模以上集中供水应急水源建设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工程建设,实行水源林保护,将依法划定为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的林地,优先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级以上公益林管理。三是调查水源周边污染源,细查排污情况,做好相关登记工作。排污严重的渠道,责令整改或迁移,确保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无排污口、网箱养殖等。其他排污渠道,进行许可化排污,有效控制各排污,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标准。四是集中处理生活垃圾,禁止随意丢弃。近年来随着“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如火如荼的开展,我区农村大部分地区实行村户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模式保护农村环境。研究证实:随意丢弃的生活垃圾,是影响水体质量的主要来源,务必加以控制。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五是,注意地下水的监控监测,禁止随意开采使用地下水,2016年以来我区实行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机制。对有影响地质条件的工作,同样应令行禁止,避免影响水层结构,而降低水体质量。六是在农业生产实践中,严格控制化学农药和化肥的用量,指导民众尽量选择低毒、无污染的农药。

3.2确保饮水水质安全

“饮水安全”是指饮用水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供水率均达到有关标准要求,其中水质达标在饮水安全中尤其重要。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为了提高农村供水水质安全,具体应做好如下工作:一是做好总体规划,结合地理环境条件,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突出重点,分期实施”原则,对地质环境形成的苦咸水、高氟水等地区有序实施改水、引水和现有管网延伸等,是提高这些地区饮水水质合格率的有效途径。二是加强环节控制,供水工程在选址、设计、竣工验收时,应该由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参与,按有关规定对供水工程及环境做好卫生学评价和水质监测,对有卫生隐患或问题的工程,工程建设单位必须根据卫生学评价意见进行适当整改,杜绝供水工程水质不安全隐患的发生。饮水卫生安全不仅确保群众身体健康,而且对疾病预防控制至关重要,更有利于社会的稳定。三是进一步强化有关部门的“饮水安全”观念,切实提高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饮水“水质达标”问题的认识。广西壮族自治区组织部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水质达标率纳入2016年度广西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正职政绩考核重要内容,逐级落实政府主体责任,明确政府责任人、部门责任人和项目责任人,建立健全政府“一把手”负总责、政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合力推进的有效机制,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跟踪问效,切实强化责任制的刚性约束。四是强化宣传教育和公众参与。各级水利、环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农村饮用水安全、水源保护等相关知识及工作的宣传力度,逐步公布水源水和出厂水水质状况,搭建公众参与平台,强化社会监督,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切实提升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五是依托规模水厂、供水管理机构、卫生部门和环保等部门现有水质监测机构能力,科学布局和完善县级或区域水质监测中心建设。例如2016年柳州市柳江县水质监测中心已经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计量认证,可出具独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实验报告。科学制定水质检测、监测与评价制度,加强人员培训,落实检测、监测与评价经费,加大水质实验室设备投入,提高水质检测监测能力,加快实现县级或区域水质检测监测全覆盖,把水质保障落实到工程建设与管理的各环节和全过程,保障供水水质安全。

3.3加大工程建设投入

农村饮水工程建设,作为惠民工程,投资量大,但是国家补给的资金有限,难以满足庞大的工程开销。由此,解决资金困难的问题,建议以中央补贴投资为导向,社会投资为拓展重点,群众投工投劳等形成多元的融资机制。由此,第一,积极申请财政专项资金。中央财政拨款,应考虑实用性,地方有多大困难,给与多大支持。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对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地方建设资金负总责,对资金使用要有针对性,提前做好工程款预算,确保专项资金的有效运作。中央与地方合力,才能确保工程高效率的运行。第二,广泛筹资,本着谁受益,谁投资,谁管理的原则,调动民众参与水利工程管理的积极性。第三,利用市场机制鼓励民众多形式参与,多渠道吸纳民间资金,借助市场化运作,实现以水养水、有偿养水,解决饮水工程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第四,加强农村饮水安全信息化管理,进一步完善进度统计上报制度,落实上报数据逐级签字背书制度。强化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资金落实使用和监督检查,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开展专项评估、随机抽查、重点稽查等工作,建立健全通报通告、年度考核和奖惩制度,加强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资金安全,切实花在刀刃上。

3.4强化安全饮水管理意识

各级政府要把工程管护摆在与工程建设同等重要的位置,强化农村供水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每一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都能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一是各地政府应出台针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的规范标准,以规范提高维护人员对其管理的责任意识。这样一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人员树立了正确的管理工作态度,明确其工作的重要性,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良性运行。在强化监督和行业指导的基础上,对供水规模较大、供水人口多、供水人口集中的,可加快建立以县为单元的工程建设管理机构,充实管理人员,负责县域内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管理与监督,并加强服务与指导,强化其从业人员培训,提供工程运行管理水平。对供水规模小、供水人口少、供水人口分散的,可采用村民委员会、基层水利管理单位、股份制公司、用水户协会、投资者自营管理等机构进行管理。二是加大农村饮水安全的宣传力度。以“美丽广西”乡村建设为契机,充分利用电视公益广告、新闻报纸、互联网、宣传册、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普宣传。着力提高农民对饮水安全的认知水平,引导农民形成科学的饮用水安全理念,自觉管理和爱护饮水工程设施,增强农民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

3.5健全工程运行管理机制

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是一项长期、动态的任务。为达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应用目标,应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机制,确保广大群众喝上干净的水。一是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实行分类管理,在有效监管和保证用水户权益的前提下,按照工程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建立经营管理机制,积极推行企业化经营和专业化管理与用水协会相结合的管理体制。二是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用地用电税收等优惠政策,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兼顾用水户承受能力,建立合理的水价制度,积极推行“基本水价+计量水价”的两部制水价,实行计量收费。三是加快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资金,根据区域市级抓紧研究制定工程运行维护经费定额标准,通过水费提留、财政补贴等多种形式建立工程维修养护基金,保障工程良性运行。

结束语

综上所述,切实做好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作任重而道远。笔者结合多年来的工作实践,提出了以水源安全为重点,加强水源保护力度;重视饮水安全工作,提升饮用水水质达标率及加大工程建设投入力度;强化安全饮水管理意识,健全工程运行管理机制等一系列的工作建议,为切实做好本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献计献策,仅供参考和借鉴。

参考文献

[1]杨博.农村饮水安全的不足及改善措施探讨[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3(15)

[2]陈军,王扬,吴明龙.农村饮用水安全建设引入特许经营机制的探讨[J].江苏水利.2014(02)

[3]刘娜,王重塑.关于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问题的措施[J].中国农业信息.2014(07)

论文作者:刘莉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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