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儿童身体体验的特点及认知价值_认知过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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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首先是作为身体性存在的主体,身体体验是人的初始体验但却贯穿于人的终生,只要有“活的身体”,就存在“身体主体”,就会产生身体体验。在《知觉现象学》一书中,法国哲学家梅洛—庞蒂对身体做出了定义式的论述:“身体始终和我们在一起,因为我们就是身体。应该用同样的方式唤起向我们呈现的世界的体验,因为我们通过我们的身体在世界上存在,因为我们用我们的身体感知世界。”①身体体验就是在对身体的能力和面貌进行认知与评价中探寻身体与自我、身体与其他身体以及身体与世界的关系及其意义的过程,儿童的身体体验是形成自我的重要基础,对儿童身体体验研究进行回顾与展望,探寻儿童身体体验的特征,从而澄明儿童身体体验的认知价值,以期对儿童教育提供策略建议就显得很有意义。

      一、身体体验研究的回顾:活的身体

      人首先是以一种身体的形式而表征其存在的,然而长久以来,以古希腊哲学家巴门尼德为代表的理性研究者们更相信经由理性获得的认识才是至高无上的真理,身体只是精神寄居的载体,心智甚至可以独立于身体工作,就如“我思故我在”的笛卡尔所言:“是灵魂在看,而不是眼睛在看。”②灵魂极易被感官所欺骗,真正的真理是不能依赖普通感官的。直到19世纪,一批非理性主义代表的哲学家们奋起抗争,为身体争取应有的地位向意识发起了反攻,其主要代表有狄尔泰、胡塞尔、尼采、梅洛—庞蒂以及伊格尔顿、福柯等人,其中以梅洛—庞蒂研究身体的思想影响最为突出。胡塞尔和笛卡尔都是在讨论涉及他人的问题时才关注到身体,梅洛—庞蒂则是从身体知觉的角度来探讨身体行为,福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转向对身体体验的存在现象进行研究,“致力于揭示身体经验如何受到遮蔽的,并力图指出去蔽之途径。”③

      哲学家们不仅从哲学思辨的角度,还结合心理学和生物学的思想来阐述身体的结构以捍卫自己的思想立场。身体的结构通常被描述为两种样式:第一种是物质结构,是自然的存在物,表现出物的属性,既包括外显的身躯、样貌,也包括内在的脏器及其运行系统,物质结构的身体本身不具有意识,只是客观的知觉对象。第二种是精神结构,是知觉的存在物,既包括本能冲动、生命需求的内在动力,又包括知、情、意等心理过程的要素及由此产生的情绪、情感等心理活动和行为特征,还是精神存在的表现。在身心二元论的研究传统中,只有生物科学才会研究身体的物质结构,而其他大部分领域都把研究重点放在寓于身体中的知觉、意识或精神。身体成为被遗忘的真实存在,身体被限定在物理的范围之列,而与意识或知觉割裂;或者身体被贬低为与意识无关的“肉体”,不具有意识与能量,完全受控于意识,是意识指挥的工具。

      但在后现代哲学尤其是现象学的研究中,身体哲学的兴起让身体的问题成了哲学研究的重要主题。胡塞尔晚年提出了“主体间性”来强调主体性的价值,梅洛—庞蒂则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身体间性”,将“纯粹意识”剔除于现象学研究,而认为“我与他之间的关系首先是一种原始的知觉关系,我在身体知觉中见证了他人的存在,他人也在身体知觉中见证了我的存在。”④意识退隐后台,必须寓于身体之中才能“出场”,身体不只是肉体,而是“活的身体”,是知觉的身体主体,正是在“意识的肉身化”和“身体的灵性化”中摒弃了身心二元论,而建立起身心交融的身体。

      这是一种整体的身体,身体的各个部分之间能够和谐地进行分工和协作,从而形成“身体图式”。“身体图式”具有重要的作用,儿童在形成自己的身体图式的同时,也产生了对他人的知觉。在梅洛—庞蒂所举的双手的例子中,可以更清楚地理解身体间性的关系。当左手主动去握右手的时候,左手触摸到右手,左手是主体,右手是客体,但这其实不是事实,事实上,右手也触摸到了左手,从这个角度说,右手也是触摸的主体,左手则似乎是客体,但就左手握着右手时,对于触摸来说,左手和右手都是主体,这是因为它们同属于我身体的两个部分,所以身体才能同时感觉到双重主体;同样的,我的手与他人的手相握时,也可以按“触摸与被触摸”的模式把他人的手与自己的手理解为身体间的器官交流来实现相互的理解。

      新现象学家们认为“身体是一种动态感觉结构”,“人的感知本质上是身体的交流”。⑤身体与物体的不同,就在于身体具备知觉的能力,就如桌子并不能够“触摸”紧贴着它的那面墙壁,但是身体却可以感觉到靠近它的一切客体,不管是客体的颜色、形状、大小、长短,还是客体的软硬度、声音或味道。⑥因此,身体不是一种惰性的物质存在,而是活的,具有生命和富于生机的,是富于体验与感知的。

      二、儿童身体体验的特殊性

      身体是活的身体,是具有知觉的整体。儿童的身体更是其知觉发生、语言获得和意识形成的源头。儿童自出生时开始,首先是通过身体来知觉、认识这个不同于母腹的世界,这个世界复杂而混沌,儿童在最初的生命阶段并不能明白,更无法将自我与世界相分离,是完全混合在一起的,儿童与世界共融为一体,直到身体不断成长,身体活动范围不断拓展,经历各种生存活动之后,儿童的身体逐步体验到自身与他身的差异,自我逐渐澄明,并在不断厘清的关系判断中形成独立的自我意识。因此,梅洛—庞蒂认为儿童的知觉与行为是一体化的,“知觉是儿童体验的结构,是儿童表达世界的一种方式”,儿童最初是“把自己放在身体图式中并开始感知他人,知觉自己的身体先于知觉他人的身体。”⑦儿童的身体体验相较成人而言,更具有特殊性,就在于成人的身体是经过了驯化的身体,是受成人意识调控并隐藏于成人意识之下的身体,借用福柯在《规训与惩罚》中的观点所说,权力话语规训着身体,成人的身体被社会训化成为顺从而有用的工具。儿童的身体是天然的、没有雕饰的,其身体行为大多是自发的,较少受到社会规则的制约,尚未被驯化,这与饱受社会权力话语熏陶的成人身体是不同的,因此儿童的身体体验也表现出特殊性,即,冲动性、受限性和放纵性。

      (一)冲动性

      身体体验是身体知觉与身体行为一体化的结果。儿童的身体体验以身体接触、觉察为先,以身体的需要、反应为主要形式,在身体行为活动中呈现身体的知觉状态和感受,因此,当儿童由于身体接触或身体需要发出身体行为时,会同时激发身体知觉,身体知觉又会即时给出新的身体行为指令,进而产生新的身体行为,由于儿童的身体知觉与身体行为是一体化的,所以儿童常常会在发出身体动作之后才会思考为什么会产生这种身体行为,呈现出动作先于思维的特殊性。同时,又由于缺乏社会经验和必要的意识判断,儿童容易受身体本能需要而发出冲动的身体行为,从而使得儿童的身体体验呈现出冲动性的特点。

      冲动的结果有两种,一种是积极有效的应激保护,一种是消极过度的反应攻击。前一种表现在当身体触摸到不舒服的东西或处于不安全的环境中时,会立即发生躲避、逃离、甩开等行为,如,听到石头扔过来的声音,立即把头偏向另一边;赤脚踩到硬物会立即抬离;手被刺痛会立即叫起来并寻找刺痛的源头,如此等等,都是属于身体保护性的冲动反应。而作为消极应激反应的则是行为冲动,在日常规范中作为预防的比较多。例如,当几个儿童一起玩耍时,儿童甲的身体无意中碰到了儿童乙,儿童乙立即踢对方一脚,以示防御,就是过度反应。正如梅洛—庞蒂所言,“我的身体是一个系统,是在身体所处的环境中携带着某种关系表达了身体姿势的一个图式。”⑧儿童是在联系身体的知觉行为与社会生活行为的过程中建立起与世界的关系的。这种过度冲动反应容易破坏产生身体体验的“身体场”,从而不利于身体体验的发生。身体体验是“身体意向、身体活动和身体图式”有效融合的身体场整体发生协调作用时才产生的,“身体场是身体各要素和各体系在相互作用的过程中因传递和交换各自的物质、能量、信息、意义而产生和形成并所凭借的一种中间载体、时空处所和聚合体。”⑨而冲动则会在身体的即刻反应中破坏身体场,表现出单一的反应,而消解协调性、统合性和身体的整体反应能力,这也就是为什么儿童之间更容易发生身体接触性的矛盾冲突的原因。

      (二)受限性

      儿童的身体体验受儿童身体发育水平和社会活动经验不足的影响表现出两种局限性。

      一是成长水平局限。儿童的身体处于自然成长的过程中,身体各个部分的发育从不成熟逐步迈向成熟,身体行为由低级分化逐步向协调统合的高级水平发展,相对成人世界的要求和儿童不断生发的身体需求而言,身体知觉与身体行为的水平是有局限性的。例如,成人希望儿童站着不动,儿童却做不到站着全身都不动或者坚持不了几分钟就会没有“站相”;又如,刚走得稳当的年幼儿童,也想像大人一样跳跃时,往往抬动身体却跳不起来,这都是因为受身体发育水平的限制,常使儿童感受到身体的局限从而产生受限性体验。

      二是社会经验局限。在自然状态下,身体行为首先是由身体需要而发出的,是自由的,身体知觉是在身体触碰和感受中自主产生的,因此在自然状态下的身体体验是自由自主的。但在社会生活中,身体的自然属性要受到社会规则的制约,身体活动需要遵循社会要求,顺从社会化管理的身体更能适应社会生活的需要,因此在社会生活中常常需要对身体进行“训化”,使其成为有用的。在自然状态下,儿童身体活动是自由而舒服的,身体知觉是自主的,可以自行确定身体行为的范围和幅度;然而,在社会生活情境中,儿童主要是生活在成人主导的世界里,成人世界的规则与制度不仅营造出儿童生长的环境,也是儿童需要遵循的制约。又由于儿童的身体行为常常表现出冲动性,在社会生活中往往需要采用限制身体活动的方式,约束身体行为。这种制约主要由自我和他人来完成,带有强制性,因此身体体验到的是受限制、受压抑、不自由和不自主。儿童在社会生活中对自身身体的调控是需要对他人的身体行为进行观察的,但这种观察和学习不是简单的模仿,而是在身体知觉与身体行为整合为身体体验中完成的。正如梅洛—庞蒂所言,“儿童不需要通过复制(可观察到的他人姿势)来定位自己的面部肌肉……如果我们的身体要将看到的行动转变成自己的行动,那么我们所需要的不仅仅是个体知觉还需要我们所说的‘姿势’或‘肉身’图式。”⑩

      儿童若归顺于这两种局限性所带来的身体体验,能够约束自己不做危害身体的行为,就能积极地盼望身体快快成长并能变得更有力量,正如古语所讲“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11)身体会从受限中获得一种期望性理解,形成积极的身体意向。而若反对这种约束,儿童则会使身体表现出不安分、叛逆,这种叛逆主要是对身体动作和活动方式的违反,使身体行为超出身体的承受能力,放纵身体行为,甚至危害身体安全。

      (三)放纵性

      正是在自我的调控和社会规约下,儿童才能有效地运用自己的身体并发出恰当的身体行为。但由于受到本能冲动的影响,又由于因社会经验不足而带来的认知局限,使儿童的身体知觉常常由儿童自身的本能需要出发,不按社会规则发出身体行为,甚至是故意违反社会要求而做出超越身体能量的活动,即表现出放纵性。例如幼儿的排泄反应就是本能冲动的需要,不考虑外在对身体的约束,而任由身体需要随时随地地发生,完成排泄就体验到舒服,否则就体验到受限制的痛苦。在社会生活中,儿童的身体活动越来越受到引导和制约,而变得更符合社会大众的要求,身体的本能冲动越来越受到调控而退出身体的显性行为表现,但身体冲动并没有因此而消逝,只是仍然存在于身体中而不显现,一旦冲动占据上风,或者,对受限反抗成功,都可使身体处于一种放纵的状态。越是将身体的享受与未来的成功对立起来,让身体处于极端的受限状态,在解除受限后,越易走向放纵,因为在极端受限中暗含的追求就是有朝一日能放纵身体,使受限的身体充分活动起来。

      游戏活动是儿童放纵身体的主要表现。儿童喜欢在游戏中施展身体的本领,在身体运动中体验到自己的存在,在活动中观察世界和认识他人。儿童热爱在游戏活动中愉快地奔跑、跳跃,做出各种各样的身体动作,仿佛有使不完的精力、有耗不尽的兴趣。儿童在这样自由的活动中,任由身体舒展开来,让身体处于自由的活动状态中,可以体验到放松感,有助于释放身体内多余的精力,因此,适度的放纵更有助于获得新的身体能量。但是,过度放纵身体的行为,使身体让位于其他目的,被自我随意支配,或任由他人随意处置,则易使完整的身体受到伤害。儿童极易受环境的影响而做出过度放纵身体的行为,例如在电子媒介面前,儿童宁愿放弃户外自由奔跑的身体运动,而选择长时间静坐、看或听的身体行为,沉迷于游戏化的氛围中而使得身体的部分官能因过度使用而丧失本来的功能。无论是近视、听力受损还是身体肥胖等官能性变化,还是不爱运动、懒惰等身体知觉倦怠感,都是儿童在社会生活中放纵身体的结果。

      三、儿童身体体验的特征

      (一)自生——原发性

      儿童的身体体验以身体现象学为理论基础,又在儿童的身体行为中表现出鲜明的心理特点和特殊性。它与儿童的本能冲动紧密联系,具有人类群体共同拥有的特殊性,是整个人类的生命初期都需要且必要的体验。某种程度上讲,身体结构具有天生的规定性,身体的生长具有内在的规律性,具有类的特性,因此身体体验也具有不同于通常意义上体验的个体性的共性,这种共性在所有的人类身体上都有类似的反应,并受成熟水平的制约,不可逆转,因此具有原发性的特点。人们已经习惯于将体验归结为心理的、思维的和情感的活动,而将体验与物化代表的身体相分离,或者只是将身体作为心理的、思维的和情感的物质基础和活动条件,而不是体验活动本身。然而在儿童的体验系统中,身体体验占据了半壁江山,这与儿童的先天素质和后天经验水平是紧密相关的。在意识水平不高、思维能力尚不健全的儿童时期,其感知和理解世界的主要途径就是身体活动,因此可以说,儿童是身体先于思维,是用身体来思维的。

      儿童生来就有探索世界的内在动力,或者用布鲁纳的话说叫“好奇的内驱力”,或者用巴甫洛夫的话说叫“不学而能的探究力”,蒙台梭利称之为“吸收性心智”(12)。在这种内在自生力量的驱动下,儿童运用仅可运用的有限身体运动来感知世界,他们用身体触摸物品,用眼睛追寻物品、区分熟悉或陌生的人脸,用耳朵判断是安全还是危险,在“视觉悬崖”实验中通过心率变化显示身体的体验,并用哭声大小表现自己身体的舒适程度,甚至运用身体来表达自己的情绪和需要,诸如此类。因此,可以说,儿童是在不断用身体来探索世界,确认自身可能性的过程中逐步学习控制自己身体的,也就是说,在儿童期,儿童主要是用身体来感知世界,用身体来思维,用身体的舒适程度来指挥身体的动作;儿童还用身体来交往,用身体表达自己的情感和需要,身体就是儿童存在的实体和形式。正如梅洛—庞蒂在阐述儿童心理发生的过程时所说的:“身体对于儿童来说就是我,我就是身体,通过身体去感知世界并与世界进行联系”(13)。身体是时间的体现,又是空间拓展的手段,还是情境中交际的载体。

      身体体验是由儿童身体发动并回归于身体知觉的体验类型,身体在本能冲动的支持下,在拓展空间位置与时间延展性中实现对自身与对其他身体的理解。身体体验的自生——原发性就是依此概括出来的,描述这样特点的目的主要是想表明两点:一是这种体验类型受到儿童天性的因素影响较大,受儿童身体主体的直接指挥,是内生的、原发性的,有本能冲动的素质;二是这种体验对于儿童来说非常重要,儿童自我的发展必须与儿童的身体能量相协调,身体直接影响到儿童的自我意识形象与发展的方向,没有身体带来的力量、活力和美感,儿童的自我也难以完善,这既是儿童认识自我的条件,也是儿童对他人或事与物的体验基础,但这种体验因包含有一些尚未查明的原因,现在的研究只是对一些现象的概括,因此只能归结到“人”这种特殊的认识对象自身所特有的品质上。由这两点理解可推导出一个结论,那就是这种类型的体验因受到可观察却不一定可控制的先天和后天因素的影响,使得儿童表现出主体对体验的部分自控性和部分的无力无为。

      (二)直接——亲历性

      儿童的身体体验是一种身体在场,身体活动直接引导身体方向,并且由身体的意向来引导行为的过程,表现出直接性。

      首先,儿童通过直接运用自己的感官系统体验到自己的存在。儿童在很小的时候就是通过身体活动来感知世界的,孩子们在触摸物品中获得对世界的认识,又在摸、爬、翻、滚、跃、攀、跳等身体活动中来体验身体的可能性,拓展了“从行动不自由到认识活动自由”的延展性,还通过对身体的感觉(疼痛、寒冷)来关注和区分自己的身体与其他物品。儿童正是在认识身体的各个部分、身体在空间中的变化关系以及身体运动的力量等方面获得身体经验,在身体活动中认识和发现“自我”的。这时的儿童还不能完全将身体与自我区分开来,自我寓于身体中。身体的感觉成为儿童区分自我和环境的中介,成为儿童内心与外部世界沟通的桥梁。在联结个体与环境的身体运动过程中,形成自我意识,并走向自我概念的建构,儿童的自我概念得到发展,身体感觉体验与心理感受体验逐步融合。自我效能感得到发展,儿童逐步能够在不同的生活情境中体验主观控制、感觉自己的能力。(14)例如,儿童利用视觉来反观身体的存在,探索自我的在场:幼小的儿童只能以躺着的方式仰望天花板,他会用眼光追寻上方移动的物品;当学会蹒跚行走后,他又喜欢低头寻找地面的细小物品;而当可以自由移动身体时,他就不再只满足于仰视、平视和俯视,他开始追寻透过自己胯下来观看这个世界,他就是这样在身体角度的变换中体验着自己与世界的关系,从中领会自我的含义。

      第二,儿童运用身体的动作来实现人际交往。在电影和录像式的新生儿行为反应研究中,不难发现,清醒的新生儿对于成人的讲话会做出身体的动作反应,例如他们会扭动臀部、抬起手指,甚至会皱起眉头,显然这些动作与成人的讲话是呼应的,因为这些身体动作与正常言语的声音节奏相联系。面部表情是重要的身体知觉信号,儿童常常用笑容来表达身体的感受或人际关系,或者通过微笑表达身体需要得到满足,或者通过微笑来向看到的熟人打招呼。较小的儿童喜欢直接用自己身体舒服的方式去表达交友的思想,他会用手去摸一摸别的小朋友,或者直接去拥抱一下,表示想要与他一起玩;而年龄大一些的儿童,常常通过观察对方的面部表情和态度来判断是否可以成为玩伴;在语言还未成为有效的交流工具时,儿童更善于运用身体动作来表达自己的人际愿望;即便是语言较好地运用到日常交际中了,身体动作仍然是一种比较好的交流手段,一个温情的拥抱胜过千言万语。

      第三,儿童运用身体体验促进身体自我的发展,提升自我概念水平。威廉·詹姆斯把自我发展划分为身体的、社会的、精神的等几种类别,其中身体自我就是通过身体能力和面貌等相关活动而获得的(15)。儿童一方面通过对自己身体的认知,获得对自己的身体结构、体格和体验等方面的经验,区分自己身体与其他物品的不同;另一方面儿童还通过身体活动获得他人对自己的反馈,从而获得社会认同或评价。弗洛伊德从精神分析的角度来探讨身体与人格发展的关系时(16),提出身体的本能和精力可概括为“力比多”,“力比多”所在的身体部位就是机体获得快感的地方,儿童身体的不同部位获得快感的时间不一样,所体现的人格力量也不同,但都对会人格的形成造成影响。按儿童的生长时间及“力比多”呈现部位的变化,划分为“口唇期”、“肛门期”、“生殖器期”、“潜伏期”和“生殖期”,各个阶段的快乐满足状况会影响以后人格的形成,这也表明身体体验直接影响自我发展,儿童正是亲历身体活动,在身体意向中形成自我的。

      (三)自我中心——认知迁移性

      身体体验体现了儿童以自己的身体为中心,以身体成长的历程为时间轴,以身体活动范围为空间轴,来拓展自我中心的发展。皮亚杰认为,“儿童最初的世界是完全以他自己的身体和动作为中心的‘自我中心主义’,它完全是无意识的(因为还不能意识到自己)”(17)。儿童正是将自己处于宇宙的中心,以身体为轴心,向外观去,形成“上下、前后、高低、远近和左右”等空间概念,最终形成自己视角的,因此身体体验体现了儿童以自我为中心的发展特点。

      儿童是通过自己的身体来感知其他事物的特征的。年幼的儿童在绘画中,关注的不是事物的外在形象,而是该事物与自己的关系;关注的不是自己画得像不像,而是自己在绘画的过程中自己的手和腕是如何在运动的,感受到的是绘画过程中“绘”和“画”的身体快感,关注自己身体的动作而不是绘画的结果;所绘的作品与客观事物是否相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儿童对它能直接觉察到并能用身体活动表达出来。

      儿童在运用身体收获对世界的体验时,既以自身为中心来环视世界,但又不是与世界割裂的,而是不自觉地“以他自己的身体和行动为中心,去同化周围的世界”(18),在身体各部分的活动中,由己及彼地将对象身体化,来实现认知迁移,从而实现对世界的体己把握。例如儿童在认识身体各部分之间的结构关系中形成了空间概念,就能在对身体之外的他物进行认知时,借用身体体验经验进行迁移,把对自己的头、腰、脚等带有方位的身体认知经验迁移到对山的认识中,从而将山描述成:由山头、山腰和山脚等不同部分组成,实现身体体验的认知迁移。

      四、儿童身体体验的认知价值

      对儿童身体体验的特殊性进行探讨,概括归纳出儿童身体体验的特征,其价值就在于可以为儿童教育提供方法选择和价值认知。一方面,儿童教育应顺应儿童身体体验活动的能量需要,拓展儿童身体知觉能力,利用好身体的记忆与学习功能为心智发展所用;另一方面儿童教育还应提供给儿童的身体以更适宜的时间与空间平台,延展身体运动,展现儿童身体的力量感与灵活性。身体体验的认知价值就是既要认识到身体对于教育的价值,重视在教育中维护身体的健康发展;又要认识到身体不只是肉身,身体发展与自我的发展紧密相关,要转变观念,积极发展身体教育。

      第一,维护身体健康发展,丰富儿童的身体体验。身体触摸有利于婴幼儿感知觉的发展。对幼小的身体进行按摩可以刺激淋巴系统发展,增强消化力,提高身体内在系统的活力,还可拓展身体主体由内向外的认知范围,建立起对他人身体的亲近认知。例如婴儿可以在母亲的抚摸中感受到身体舒服,形成安全感,并能放松身体,快速入睡;新生儿在水中会唤醒皮肤对水的记忆,以类似于在母腹羊水中的状态进行游泳。心理学中著名的母猴异质实验也证明身体接触的重要价值,由钢丝母亲和线绒母亲分别陪护的幼猴的发展情况完全不一样。

      有目的有计划的教育应顺应身体体验的需要,为儿童身体体验提供活动平台和机会,让儿童在身体活动中获得丰富的身体知、情、意的发展。在婴幼儿养护中可主要开展促进身体感知觉发展的活动,增强身体的舒服度,进而生发出愉快的情绪情感体验。例如成人可以触摸幼儿的身体,给予多种类型的皮肤刺激;播放不同的音乐形式,让儿童感受不同的声音,增强听觉辨识能力;为幼儿提供以红色为主、其他颜色相结合的图片观赏,促进其视觉的发展,等。在入园幼儿的身体活动中,则需要提供大量大动作训练和精细动作练习的机会,让幼儿在身体动作发展中体会身体的能量,从发现身体的可能性中感受活动的快乐。在小学至中学的正规学校教育阶段,则应为不同年龄段的儿童提供身体运动的时间与空间,松弛有度,既要防止运动不足,束缚身体活动,限制身体运动;又要预防过度疲劳,身体超负荷量运动。

      第二,转变对身体的偏见,重视身体教育的价值。在教育活动中,身体运动的幅度、力度等都需要针对儿童的身体条件进行设计,对不同儿童进行分层要求。在对身体活动的认识上需要转变观念,越是到正规学习的阶段,越应转变,虽然学习活动越来越抽离子身体之外,越来越需要思维活动,但要认识到,思维是寓于身体中的,就如洛克所言:“健康的心灵寓于健康的身体。”身体不仅是思维的支撑者,也是自我内在精神力量的重要生发源,身体活动是认识自我的基点和起点,儿童教育应该以身体活动为基础而不应远离甚至抛弃身体教育。当前以学习为目的的教育活动显然把目光只盯在书本文化中,一味地关起门来教育的做法违背人的生长对环境的要求,是非生态的儿童教育。儿童期应该强调将身体教育放到最重要的地位,“体、智、德、美(劳)”不应只是幼儿教育的内容顺序,更应该贯穿至整个儿童教育过程。

      倡导身体教育,才是适合儿童的教育。陈鹤琴在其课程思想中阐述幼儿园课程目的时强调,“应有怎样的身体”是幼儿园教育的四大目的之一,健康的体格和具有运动的技能是幼儿应该拥有的身体及其能量,同时,良好的卫生习惯才可能让身体更健康,所有这些都是幼儿应该拥有的,是需要身体教育来培养达成的。但是身体教育却不只要体格教育,体能训练在教育中的地位因需要花费智育的时间而被放置于教育点缀的地位,不仅从课时上让位于智育,而且从内容上和目的上受制于智育,体育所达成的强壮的体格也只是为了便于培育智慧所用。应进一步重视身体教育,不仅合理地安排体育活动的时间、优化体育活动的内容,还应在课程中确立体育的应有地位。重视身体教育不只是在体育中发展身体的速度、力量和灵活性,还应促进身体各个部分的协调发展;应重视手工劳动教育;重视身体作为人际沟通的肢体语言和情意发展等,使得身体教育不只是培养出强壮的肉体,还培养出蕴含健康、力量和情感乃至智慧的有机整体。心灵才会有手巧,手巧才能心灵。拥有自由的身体,才能培养出自由的精神,才能形成独立的个性,才可能在教育活动中积极投入到体育、手工、劳动教育和艺术审美体验活动中,才能在拥有强健的身体和灵敏的行动能力时,延续儿童天性的好奇心和探索欲,才能保持艺术创想的灵感和冲动,因此,重视身体教育,也是中国培养出理想“新人”的重要途径。(19)

      总而言之,儿童具有与成人不同的身体体验,其天然的有限性造就了儿童身体体验的特殊性。从儿童身体的活动范围与能量来讲,不管是物质形态的身体对营养与休息放松的需要,还是精神层面的身体对身体审美和生命价值关怀的追求,儿童身体体验的有限性和特殊性都是可以通过选择合适教育样式和生活方式得以调整的。适宜的儿童教育样式和合适的生活方式既是对儿童身体进行物质生长的自然关怀,对身体力量感、美感和能量的人文关怀,还有对生命保存与生命延续的敬畏。在适当的时间里放松身体,在合适的空间中进行身体活动,在适量的营养中滋养身体,在追求生活品位中保全身体,既是对身体的自然需要的满足,又能保护身体、保存健康,还会关注身体活动,展示身体的能量与美感,呈现出生命的鲜活与生机。

      ①莫里斯·梅洛·庞蒂:《知觉现象学》,姜志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第265页。

      ②张尧均:《隐喻的身体:梅洛—庞蒂身体现象学研究》,杭州: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2006年,第4页。

      ③杨大春:《身体经验与自我关怀—米歇尔·福柯的生存哲学研究》,《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4期。

      ④杨大春:《意识哲学解体的身体间性之维——梅洛·庞蒂对胡塞尔他人意识问题的创造性解读与展开》,《哲学研究》2003年第11期。

      ⑤王卓斐:《新现象学的“身体”概念一立足于自然审美视域的考察》,《哲学动态》2014年第6期。

      ⑥杨大春:《肉身化主体与主观的身体——米歇尔亨利与身体现象学》,《江海学刊》2006年第2期。

      ⑦(13)朱姝:《基于梅洛—庞蒂具身现象学的儿童心理发生研究》,吉林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5年,第37-38页,第39页。

      ⑧Merleau-Ponty,Maurice.Child Psychology and Pedagogy:The Sorbonne Lectures 1949-1952.Translated by Talia Welsh,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ess,2001,247.

      ⑨唐涛:《身体思维论》,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8年,第23页。

      ⑩Maurice,Merleau-Ponty.The Visible and the Invisible.Translated by Alphonso Lingis,Northwestern University Press,1968,116-117.

      (11)《孟子·告子下》。

      (12)《蒙台梭利幼儿教育科学方法》,任代文主译校,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347-348页。

      (14)雷娜特·齐默尔:《幼儿精神运动手册——精神运动学发展促进作用的理论及实践》,蒋丽等译,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41页。

      (15)威廉·詹姆斯:《心理学原理》,唐键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63年。

      (16)赵云龙、赵建新:《论弗洛伊德的力比多理论》,《社会心理科学》2013年第1期。

      (17)皮亚杰、英海尔德:《儿童心理学》,吴福元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12页。

      (18)钱伟量:《皮亚杰“儿童自我中心主义”概念评析》,《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第2期。

      (19)刘良华:《人的素质与身体教育学》,《教育发展研究》2007年第9A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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