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论#183;论文》文学贡献新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新论论文,贡献论文,论文论文,文学论文,典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作为中国较早的一篇文学理论作品,《典论·论文》(以下简称《论文》)理应受到人们的充分认识和科学评价。然而,由于许多原因,对这篇文论的文学理论贡献的研究至今还没有一个令人满意的结果。因此重新认识《论文》的文学理论贡献,辨析后人在某些问题上理解的偏失,就显得十分必要。
一
古代文评家如陆厥、刘勰、张溥、刘熙载等,虽于《论文》有析说之言,但常常只是点其一处而不论全篇,也没有较系统指出它的价值和贡献所在;近现代以来,注意《论文》的人及文章渐多,可作较全面批评的,当推鲁迅先生。他在《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与酒之关系》的演说中,有三处讲到了《论文》。
指出曹丕的时代是文学的自觉时代,这大概是对《论文》文学理论地位的充分肯定。但我们在认同鲁迅先生的“文学自觉”这一概念时,有三点应该明确。首先,鲁迅先生运用“文学自觉”这个概念的基础,是曹丕“诗赋不必寓教训”的观点,也就是《论文》中所说的“诗赋欲丽”。而他从《论文》里提取的理论精义,除了“诗赋欲丽”外,另外只提到了“文以气为主”。对《论文》所讲文章是经国大业、不朽盛事,先生似乎并不十分看重,更没有赋予它“文学自觉”的意义。其次,他对曹丕曹植二人文学观点作比较,是为了显示他们理论认识上的貌异而实合,仍不在说明曹丕的文学价值理解就比曹植高明、进步。如果说还有其他含义,那倒是其中微透出的一点暗示:好文章与经国没有必然的直接的联系。再次,鲁迅从“诗赋不必寓教训”而得出“文学的自觉时代”的论断,其审视点是他那个时代的文学发展状况及文学认识水平,即他所说的“近代的文学眼光”,这又提示我们,研究古代文论,一方面要尊重历史事实,同时也要面对现实,站在当代的理论高度,去反观历史的现象,使历史富有当代性的意义,用马克思的话说就是:“人体解剖对于猴体解剖是一把钥匙。低等动物身上表露的高等动物的征兆,反而只有在高等动物本身已被认识之后才能理解。”①
可惜,对鲁迅先生所展示的这三种基本态度和认识,后来的研究者多未能给予充分的理解。人们习惯于形式上沿用鲁迅所提出的“文学的自觉”的概念,却又不对“文以气为主”、“诗赋欲丽”进行深入全面的讨论,而将撑持“文学自觉”的基点转移到“经国大业”“不朽盛事”上,盛赞曹丕在提高文学地位、肯定文学价值方面的巨大功绩,并以此作为曹丕及《论文》的主要文学贡献所在②。因此,要认识《论文》的文学贡献,就有必要首先分析“文章乃经国之大业,不朽之盛事”是否具有文学自觉的意义。
二
要回答“经国大业”“不朽盛事”是否具有文学自觉的意义,当然不能仅仅依靠鲁迅先生有没有这样的认识,而应当站立在当代性的视点上,去作居高临下的俯瞰和联通古今的反观。
认为“经国大业”“不朽盛事”之论体现了文学创作自觉精神者,一般都坚持说曹丕首次置文学以极高的地位,张扬了文学的伟大作用。考察历史,说曹丕集中或鲜明地肯定了文学的地位与作用,似仍可成立,但要归揭示首功于他,就有点待历史不公。
《论文》中“经国之大业”的准确含义,目前尚未有人明确解释,但若就字面理解,则可能有两种:文学是治理国家的一项重要活动,是经国治国的基本组成部分;文学是同治理国家同样重要的事业,它在人们的生活中不可或缺。比较两种理解,似以前一个更为符合原意。而不论那一说,在当时的环境下,实际上都是强调着文学的经世教化作用和观风知俗作用,即它的道德宣教功能和认识现实功能。显然,这一种认识在曹丕之前就已经大量地存在了。如孔子说学《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③,《毛诗序》将其发挥为:“正得失,动天地,感鬼神,莫近于诗。先王以是经夫妇,成孝敬,厚人伦,美教化,移风俗”,扬雄、班固、王充等人相继析释弘衍,将讽谕时政和道德训谕,规定为文学创作的基本宗旨及衡量创作成就的至上标准。他们尽管未曾用“经国”二字,但其所指却与之基本相近,曹丕所作仅在于概括、精炼和明确化。同样,对文学可使人不朽的认识,曹丕之前也有人提出过。《左传》记载的“三不朽”且不论,《汉书·扬雄传》说:“雄实好古而乐道,其意欲文章成名于后世”,王充宣称,天文人文“载人之行,传人之名”④,看到的也都是文学传人留名的不朽功能。因此,这一认识的发明首创也不当归于曹丕。
换个角度考虑,我们说即便是曹丕首次给文学以最高的地位,那么只此一点远远不足以标志文学的自觉,反倒会导致其真义的汨没和本体地位的沦丧。
从文学发生学及价值论来看,一切文学艺术最初的产生动机,都是表达人的某种心灵意动。屈原说:“惜诵以致繁兮,发愤以抒情”⑤,司马迁归究文章之缘起为作者“皆意有所郁结,不得通其道也,故述往事,思来者”⑥,以及鲁迅先生称古代乐歌始于人们协调劳动节奏⑦,都说明促使文学及艺术发生的最根本力量,乃是人们某种心理愿望的存在和这种愿望的喷涌欲出。从而,无论是作为表达愿望的文学创作,还是作为体味愿望并交流愿望的文学欣赏,人们希望从中得到的主要不是对生活及外物的真实映证,获取可以直接观感享用的实在效果,而是让不安的心灵在狭窄的现实空间里经历煎熬、展示追求,最后又在没有际限的艺术天地中纵意驰奔。这是文学艺术的基本功能,也是它的最大优势。它虽然常常在游离于具体存在的层面上滚动滑翔,奉献给人的又总是缥缈无形的瞬间感受,正由于此,它所能关顾到的范围极其广泛,人们在郁结难解、痛苦至极时,最先想到的便除它无二。钟嵘《诗品序》说:“嘉会寄诗以亲,离群托诗以怨。至于楚臣去境,汉妾辞宫。或骨横朔野,魂逐飞蓬。或负戈外戍,杀气雄边。塞客衣单,孀闺泪尽。或士有解佩出朝,一去忘反,女有杨蛾入宠,再盼倾国。凡斯种种,感荡心灵,非陈诗何以展其义?非长歌何以骋其情?”同样的理解在清人佚名所著《静居绪言》中,也有表述:“穷险绝奇,诗以入之;幽景玄象,诗以出之;块磊郁塞,诗以破之;死生契阔,诗以通之;真居仙馆,诗以游之;豪情逸思,诗以发之;闲心古貌,诗以状之;愁悰恨绪,诗以诉之;病缘梦境,诗以达之”⑧。文学(诗)真是无所不包,无所不及,但又没有那一时、那一处不是以展露主体的心态为最首要的任务。
当然,张扬文学的表情达意特性和审美愉悦功能,并不意味着抹煞和否定其认识作用与教化作用。因为文学既然传达人对生活的体验与认识,就有可能反映这种生活的现实形态,为人们感受了解生存环境及客观外物,提供必要的媒体材料、运作途道;衍化于作品中的生活本身以及主体的生活态度,必然会为治国理政者提供一定的咨询服务,而主人公的生活趋求或所期望的理想境地,也会在相当的程度上引起读者的情感震动,进而产生积极奋进的心灵共鸣。因此,我们完全有理由坚持文学的认识及宣导作用即观风教化功能。文学的认识教化作用仅是其整体功能的一部分,并且是作为伴随效应而存在,人们不该象对待科学那样,基于物质实利的考虑,责成文学去训诫、规范社会风气,或宣讲、图解道德思想。只有当文学不再为经国治世而献谗进媚,也不再是被动肤浅地描画客观对象,而力求展现人们面对生活的内心波澜,并进而窥探、标示社会情绪的起伏状态时,文学的生命力才开始复归,它才有希望进入自觉。片面强调“经国大业”“不朽盛事”的文学意义,并将其奉为文学自觉的标志,于历史事实、于文学发展,都不能一概而论。
三
将“文学自觉”的桂冠从“经国大业”“不朽盛事”上摘下来,又该放置何处呢?鲁迅先生的睿识卓见实际已为我们回答了这一问题,《论文》中真正应该称道的不是别的,正是“诗赋欲丽”和“文以气为主”。
“诗赋欲丽”是曹丕在“文本同而末异”的大前提下,所提出的诗赋二体的创作风格和语言风格。“诗赋”在文中与“奏议”“书论”“铭诔”相并列,共同构成文章的“四科八体”。很明显,其他三科六体与现在的文学概念还有很大区别,只有诗赋基本与之一致,因此“诗赋”实际上就代表了曹丕的文学概念,“诗赋欲丽”便可以转读为“文学欲丽”。
“丽”标示的是文章的整体风格,但从根本上说,它又要落实到辞语的色调上。要求辞语向“丽”发展靠近,具体讲,就是充分运用富于色彩和音响效果的词语,烘染出一种华丽动人的艺术氛围,即给事物的色、音、形、貌等方面加施富有动感的特征,使其更具形象可观性和美感想象性。这是因为色艳、响繁、形动的事物,比之色淡、声清、形静的事物,未必更富审美蕴含性,但它却往往更容易吸引人,更能让人恍入一个缤纷璀璨的境地。比如人们向来指斥艳画淫乐不堪入目、不堪入耳,就正好暴露了艳画淫乐的最容易入目、最容易入耳。也正由于“丽”有如此之魔力,中国古代崇尚“诗言志”及讽世劝谕准则的文学理论,对它都不敢有所懈怠。他们害怕人们被华丽的语言所创制的乐园所吸引,去作自由无拘的心意驰荡,反把劝诫、教化的问题抛得精光。他们尤其认为对人物形貌的着彩绘色,更会见色起淫,导致男女伦序失常,破坏社会道德风尚。这就是人们推崇《国风》好色而不淫、放逐郑卫之声的主要原因。如此态度在对待汉赋上表现得尤为突出。以司马相如、扬雄等的宫苑、游猎赋为代表的汉大赋,极力铺写宫苑之弘丽、宫女之秀丽与产物之富丽、场面之壮丽,让人读了之后也仿佛身入其境、神驰心往。司马相如作《大人赋》,本为讽劝武帝好神仙之意,但由于文中“极靡丽之辞,閎侈钜衍”,武帝读了之后“反飘飘有凌云之志”⑨。这种因“丽”而造成的效果,使当时及后来的许多人忧心如焚,竭力予以匡救。首先是扬雄这个有名的辞赋家幡然醒悟,说自己喜好的辞赋如同“童子雕虫篆刻”⑩,痛心发誓“壮夫不为”(11),继而又指责司马相如的赋“劝百而讽一”(12),仅可位列“入室”之品(13)。在他看来,赋本来是应当承讽诫责任的,而实际上的“极靡丽之辞,閎侈巨衍”却“既乃归之于正,然览者已过矣”(14),作品总体涂施艳彩,即使终篇强调约诫也已不可能了,因为读者早已乘驾着丽辞之轮,越过了义礼教化的限阀。同样的观点,在班固、皇甫谧、挚虞等人那里继续弹拨,而司马迁尽管也曾替司马相如作过辩解,说:“相如虽多虚辞滥说,然其要归,引之节俭,比与《诗》之风谏何异?”(15)但他辩解的结果显然还是以讽谏为赋作之正。既不满于丽辞对讽谕的湮没,又不甘退回到质木无文的地步,于是就想出了一个对“丽”进行约制的办法——“丽以则”(16),“则”就是《诗经》的色而不过分,丽而不放纵。——保留了丽,却坚决反对“丽以淫”(17)。而曹丕却张扬“诗赋欲丽”的观点,且又不对丽施加什么约束,这实际上就蕴含了“诗赋不必寓教训”的趋向,在不知不觉中给文学松了一根绳索。因此,在这一点上,我们应当看到曹丕为文学解禁的功劳,当然也该视此为他对文学特殊属性的探讨。
关于“文以气为主”,古今的评论家已有很多阐解评析,特别是此论所体现的文学创作的个体性以及作品风格与作家个性的联系,人们普遍地理解并予以充分的肯定,对其中的不完备之处,也一针见血地指出且作了必要的纠补,但有两点似乎还未被人重视或全面地理解。
第一,作家的个性品格是包括了人品、性格和情感等多种因素的复合概念,但现在的评论在阐解“文以气为主”时,一般注意到的都是作家性格的刚躁与平柔,品德的高尚与低俗以及才力的兼备与偏至等,却把一个更有意义的方面——情感冷落在一边,“气”所暗含的意义未能全部展示。
曹丕的“气”来自汉代的元气说。这一点已为人们所共认,而据元气说的观点,“气”不仅是构成人及万物生命、形体的本原,同时也是人的情性意趣的存在原因。春秋时期子贡就讲:“民有好恶喜怒哀乐,生于六气。”(18)《淮南子·精神训》也说:“夫精神者,所受于天也,而形体者,所禀于地也。……天有风雨寒暑,人亦有取与喜怒。”人的性情精神既然禀受于天,而天又是“气”的最直接生成物,从而情感便与“气”有了密切的联系。曹丕时代的荀悦更简明地陈述:“凡言神者,莫近于气。有气斯有形,有神斯有好恶喜怒之情矣。故人有情,由气之有形也”(19),他通过对气——形——神—一情的关系的说明,使“情”与“气”又发生了必然的联系。说明了曹丕之“气”中亦含有“情”。就曹丕的生活及创作看,他也是一个多情者。他曾植柳树一棵,十几年后睹物伤人,作赋抒怀,长发“感遗物而伤故,俛惆怅以伤情”之浩汉(20)。至于他的诗歌,后人也多以“情”点评。王夫之评《善哉行》“嗟尔昔人,何以忘忧”说:“如此胸中,乃许言情。”(21);沈德潜总括曹丕诗:“要其便娟婉约,能移人情”(22),或从诗人去说,或就读者而论,都看出了一个“情”字。因此可以说“文以气为主”,实际也隐含着“以情为重”的意义,从理论上讲,便是开了陆机“诗缘情”的先声。当然,诗言情的观点在先秦两汉也并非没有,就在“诗言志”的开山纲领中,还包含着“情动于中而形于言”。只不过那时的“情”仍被礼义规范严密地监视着,不得半点自由,从而沦变为被社会公德浸泡了的集体情感,没有多少个人的色彩。曹丕之功绩就在于他不仅在“文以气为主”中孕含了重情的趋向,更在于他把“气”说成是不可力强而致、父兄无法遗致子弟的个人所有,从而在对作家个性先天成分的片面强调的同时,又增强了情感的个性色彩,为情感开辟了更为广阔的活动天地。
第二,曹丕对“文以气为主”,作了“气之清浊有体,不可力强而致”和“虽在父兄,不能以遗子弟”的说明,在同篇及《与吴质书》中,他又结合着人格之“气”来评论作品之“气”,——风格,这表明:文学作品的成就及风格,完全取决于作家的品格状况。曹丕既尊重了创作的个性化特征,又揭示了其最终决定因素,这种认识在中国最后发展为“诗品出于人品”的重要命题,《论文》同样有伐木开道之功。因为传统的文学认识尽管也很重视人品和作品的关系,如孔子说:“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23)。扬雄提出了“弸中而彪外”(24)的主张,但他们所看重的主要是作家的道德修养,并视文学创作为道德修养的必然结果,文学作品所体现的仅仅是“君子”与“小人”的区分,这样的创作个性,显然是失去了作家自主性的道德规范。曹丕“文以气为主”之“气”当然也包含了作家的品德,但又不仅仅如此,他把由品德、气质、才力、情趣等因素构成的人品整体,看作决定文学作品风格及成就的重要方面,就避免了扬雄等人的机械与偏狭,启发人们对文学的创造特性展开探讨。他之后的刘勰及明清时期的方东树、叶燮等人,用才、学、识、性等来评论诗人及其创作,既是对曹丕观点的纠正、补充,可见曹丕对他们的巨大影响。
曹丕张扬起“诗赋欲丽”的大旗,倡导着自由任性的创作个性,辩证地看,固然有引导文学走向另一极端之可能,但历史地分析,的确是有强大的解构(解禁)力量的,不认识到这一点,就很难说是已经做到了对《论文》文学意义的全面认识。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108页
③目前通行的各种文学史、批评史、美学史著作及部分论文,基本都是这种情况,本文不一一列举书名和篇名。
③《论语·阳货》
④《论衡·佚文》
⑤《楚辞·惜诵》
⑥《报任安书》
⑦《鲁迅全集》第6卷《门外文谈》
⑧郭绍虞主编《清诗话续编》第1651页
⑨(14)《汉书·扬雄传》
⑩(11)(13)(23)《法言·吾子》
(12)《汉书·司马相如传赞》
(15)《史记·司马相如传》
(16)《左传·昭公元年》引
(17)《申鉴·杂说下》
(18)《柳赋》,《全三国文》卷四
(19)《古诗评选》卷一
(20)《古诗源》卷五
(21)《采菽堂古诗选》卷五
(22)《姜斋诗话》卷下
(24)《文史通义·诗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