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水利电力工程作为社会基础设施,施工质量直接影响工程的创优达标,本文从施工质量评定达到合格和达到优良两个级别逐一进行分析。
关键词:水利电力;工程;创优
正文
水利电力工程作为社会基础设施,施工质量直接影响工程的创优达标。水利电力工程施工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优良” 两级。合格标准是工程验收标准,优良等级是为工程项目质量创优而设置。水利电力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首先要进行项目划分。项目按级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序)工程等三级。
一、项目划分的原则
1.单位工程项目划分原则
(1) 枢纽工程,一般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当工程规模大时,可将一个建筑物中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一部分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2)堤防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可将规模较大的交叉联结建筑物及管理设施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3)引水(渠道)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工程结构划分单位工程。可将大中型(渠道)建筑物以每座独立的建筑物划分为1个单位工程。
(4)除险加固工程,按招标标段或加固内容,并结合工程量划分单位工程。
2. 分部工程项目划分原则
(1)枢纽工程,土建部分按设计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安装工程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按组合功能划分。
(2)堤防工程,按长度或功能划分。
(3)引水(渠道)工程中的河(渠)道按施工部署或长度划分。大、中型建筑物按工程结构主要组成部分划分。
(4)除险加固工程5 按加固内容或部位划分。
(5)同一单位工程中,各个分部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每个单位工程中的分部工程数目,不宜少于5个。
3. 单元工程项目划分原则
(1)按《水利建设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以下简称《单元工程评定标准》)规定进行划分。
(2)河(渠)道开挖、填筑及衬砲单元工程划分界限宜设在变形缝或结构缝处,长度一般不大于100m。同一分部工程中各单元工程的工程量(或投资)不宜相差太大。
(3)《单元工程评定标准》中未涉及的单元工程可依据工程结构、施工部署或质量考核要求,按层、块、段进行划分。
二、施工质量合格标准
1. 单元(工序)工程施工质量合格标准
(1)单元(工序)工程施工质量评定标准按照《单元工程评定标准》或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执行。
(2)单元(工序)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时,应及时处理。处理后的质量等级按下列规定重新确定:
①全部返工重做的,可重新评定质量等级。
②经加固补强并经设计和监理单位鉴定能达到设计要求时,其质量评为合格。
③处理后的工程部分质量指标仍达不到设计要求时,经设计复核,项目法人及监理单位确认能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的,可不再进行处理;或经加固补强后,改变了外形尺寸或造成工程永久性缺陷的,经项目法人、监理及设计单位确认能基本满足设计要求的,其质量可定为合格,但应按规定进行质量缺陷备案。
2 .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合格标准
(1)所含单元工程的质量全部合格。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质量事故及质量缺陷已按要求处理,并经检验合格。
(2)原材料、中间产品及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全部合格,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3 .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合格标准
(1)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2)质量事故已按要求进行处理。
(3)丁程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70%以上。
(4)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基本齐全。
(5)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
4 . 工程项目施工质量合格标准
(1)单位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2)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各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均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
三、施工质量优良标准
1 . 单元工程施工质量优良标准按照《单元工程评定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优良标准执行。全部返工重做的单元工程,经检验达到优良标准时,就可以评为优良等级。
2. 分部工程施工质量优良标准
(1)所含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70%以上达到优良等级,主要单元工程以及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优良率达90%以上,且未发生过质量事故。
(2)中间产品质量全部合格,混凝土(砂浆)试件质量达到优良等级(当试件组数小于30时,试件质量合格)。原材料质量、金属结构及启闭机制造质量合格,机电产品质量合格。
3 . 单位工程施工质量优良标准
(1)所含分部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70%以上达到优良等级,主要分部工程质量全部优良,且施工中未发生过较大质量事故。
(2)质量事故已按要求进行处理。
(3)外观质量得分率达到85%以上。
(4)单位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齐全。
(5)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
4. 工程项目施工质量优良标准
(1)单位工程质量全部合格,其中70%以上单位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等级,且主要单位工程质量全部优良。
(2)工程施工期及试运行期,各单位工程观测资料分析结果均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以及合同约定的标准要求。
四、施工质量评定工作的组织要求
1. 单元(工序)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复核,由监理工程师核定质量等级并签证认可。
2.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经施工单位自评合格、监理单位抽检后,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监理、设计、施工、工程运行管理(施工阶段已经有时)等单位组成联合小组,共同检查核定其质量等级并填写签证表,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备。
3 . 分部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复核,项目法人认定。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由项目法人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大型枢纽工程主要建筑物的分部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由项目法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4 . 工程外观质量评定。单位工程完工后,项目法人组织监理、设计、施工及工程运行管理等单位组成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组,进行工程外观质量检验评定并将评定结论报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定。参加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的人员应具有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评定组人数应不少于5人,大型工程宜不少于7人。
5 . 单位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由监理单位复核,项目法人认定。单位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由项目法人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6 . 工程项目质量,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合格后,由监理单位进行统计并评定工程项目质量等级,经项目法人认定后,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
论文作者:袁珂
论文发表刊物:《防护工程》2018年第3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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