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社保事业改革发展的回顾与前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成都市论文,改革发展论文,社保论文,事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成都市社会保险十年改革发展的回顾
1986年至1996年的十年中,成都市社会保险工作紧紧围绕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个中心,正确处理和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按照国务院和劳动部的安排部署,省、市政府的具体要求,不断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以养老、失业保险制度为龙头,医疗、工伤、生育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改革齐头并进,社会保险体系已初具规模,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网络基本形成。
(一)养老保险
成都市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部署,结合实际对建立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使改革不断深化,十年中通过养老保险调剂约10亿元养老金用于保证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对促进企业改革、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步实现了退休费用市级统筹。从1987年1月起,成都市19个区(市)、县国有企业一步实现了退休费用市级统筹,在蓉的中央部属企业,市、区、县属国有企业均纳入了统筹范围,同时对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外商投资企业的中方职工、城镇临时工先后实行了社会养老保险。到1995年底,全市参加养老保险的各类城镇企业达到5785户,职工107万,其中在职职工79.5万人,离退休人员27.4万人。养老保险基本上覆盖了以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为主体的城镇各类企业劳动者。
——建立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根据国务院1986年《关于改革劳动制度的四个暂行规定》和1991年《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成都市劳动合同制工人从1987年起,其他企业在职职工从1992年7月起全部实行了个人按工资收入的2%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制度,社会保险费用由企业一方负担转为企业、个人共同负担为主,职工个人的自我保障意识和参与意识正逐步形成。同时,从1992年开始鼓励企业结合实际开展补充养老保险,至今已有近200户企业为5.6万职工办理了补充养老保险。
——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1993年,成都市根据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按照劳动部和省劳动厅的指导原则,改革了多年来职工退休按照劳动行政部门管理的职工标准工资的一定比例计算养老金的办法,建立起了新的养老金计发的社会尺度。由于新办法通用于各类企业的全部职工,打破了过去因企业所有制和职工身份的不同而在退休待遇上的差异,解决了养老保险制度中的一个深层次问题,拓宽了劳动者的择业空间,促进了劳动就业和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也为社会保险走向全方位一体化奠定了基础。这一办法实施两年多来,运转正常。全市企业办理退休手续的1.85万人中,有95%以上选择了这一办法计算养老金。
——建立起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机制。从1994年起,每年按照上一年本地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率的60%调整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按这一办法,1994、1995、1996三年使用养老基金的结余近3亿多元,为20余万离退休人员增加养老金,月人均共增加105元。这项改革,使企业离退休人员能分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反响,得到了企业和广大职工的支持和欢迎,也带动了全市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深入发展。
——全面实现养老保险计算机化管理。从1991年起对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实行计算机管理后,到1993年已发展为所有参保企业的100多万职工建立了数据库和比较完整、准确的职工个人计算机档案资料,实行社会保险号码与身份证号码双重管理。与此同时,还广泛开展了养老保险计算机操作培训,使全市养老保险基金等重要资料库的建立达到同步,摆脱了繁琐的手工劳动,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各项基础数据的准确及时报送,保证了改革的顺利进行。
——建立并实施“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办法,开通了养老保险电话、电脑自动查询系统,发放“社会保险卡”百万余张。按照国务院国发(95)6号文关于深化养老保险改革的精神,在劳动部和省劳动厅的指导下,从1995年初开始研究制定养老金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实施方案,对45万人的年龄、工资、投保年限、退休待遇等各项调查资料和基础数据进行了多方案测算,为实施方案的可行性论证和优选提供了依据,并结合实际制定出《成都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实施办法》,经多方论证反复修改,市政府以市长令向全市发布,从1996年1月起实施。为方便职工查询和办理社会保险,增强社会保险的透明度和职工的信任感,更好地面向社会,面向公众,市社保局去年上半年起向社会开通养老保险自动查询电话,建立了“社会保险卡”条码查询系统。
(二)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在发展和改革的进程中,不断地得到完善,在保障失业职工基本生活,支持企业改革,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失业保险覆盖面逐步扩大。1986年,成都市开始在国有企业和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中建立失业保险制度,而后又建立起城镇集体企业失业保险制度。到1995年,失业保险制度已覆盖了全市除乡镇企业、个体工商户外的各类经济单位,参保单位由1986年的1086户发展到1995年的4861户,涉及职工90万人。
——基金使用范围扩大。十年中,随着覆盖面的扩大和基金承受能力的提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从1986年的4类5种人扩大到7类9种人。基金中提取的生产自救、转业训练等专项经费,使用范围明确,为帮助和鼓励失业职工尽快实现再就业提供了保证。同时,按照市政府的部署,投入了部分基金,救济特困企业职工,扶持企业开展生产自救,有力地支持了企业改革,保障了职工生活,维护了社会稳定。
——建立起失业救济金正常增长机制。切实保障失业职工的基本生活,是失业保险制度的基本功能。从1991年起,成都市根据基金的承受能力和社会物价上涨的水平,适时调整了失业救济金标准。1995年,又将失业救济标准与年度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相衔接,调整失业救济金计发办法,即按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70%计发失业救济金,并随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而增长,建立了失业救济金正常增长的机制。同时,全市实行了适用于各类所有制职工的统一的救济标准。
——建立起统一的制度。经过十年的改革和探索,以1995年《成都市职工失业保险实施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出台为标志,成都市已建立起统一制度、统一缴费率、统一救济标准的失业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已覆盖除乡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外的各类经济单位。
——结合再就业工程充分发挥就业服务体系的整体功能。十年间,全市失业保险制度不仅保障了9300多名失业职工的基本生活,还帮助6100多名失业职工实现了再就业,近两年还向近4万人次的特困企业待岗职工发放了救济金,保证了职工基本生活。
(三)医疗保险
——开展企业劳保医疗改革试点。1989年至1992年,先后在成都市饮食服务公司和16个区(市)、县实行大病医疗费社会统筹试点,在此基础上,从1993年1月起在全市企业中全面推行。截止1996年6月止,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企业达3879户,职工和离退休人员68.5万余人。三年来共征收大病医疗保险基金1.3亿元,为5.9万余人报销医疗费1.2亿元,占征收基金总额的92%。每年有20%的中、小企业职工患大病、重病的医疗费得到社会调剂。实践证明,大病统筹将分散在企业的少量医疗费集中起来统一调剂使用,使单个企业独自承担的风险转由参加统筹单位共同分担。对于缓解企业之间医疗费负担不平衡的矛盾,从社会角度保障职工患大病、重病的基本医疗,对控制不合理的医疗费增长,为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新型医疗保障制度创造了条件。
——积极改进和完善大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是一项比较复杂的系统工程,牵涉到职工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大病医疗保障制度,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成都市采取积极措施,完善办法,1993年10月以前,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的方式。从1993年10月起,改为按不同医院住院医疗费标准与医疗单位结算医疗费的办法,由市社保险机构与医院直接结算医疗费的合同管理办法。从1994年9月起,将医疗费与医院直接结算的办法改为实行医疗费由社会保险机构按规定的原则向单位拨付的办法。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医疗保险费结余较多和超支两种情况,分别提出了处理意见:一是对按期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当年大病医疗保险费结余大于1万元以上部分,市社保局按50%作为单位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二是大病医疗保险单位当年累计报销医疗费超过缴纳总额部分按应报销医疗费的80%拨付。这一办法经市社会保障委员会讨论通过,从1995年已正式实施。同时,市社保局还为参统企业和职工提供就医指导,住院医疗费信息比较、协助转院和查询医疗费等服务。
(四)工伤生育保险
——率先实行工伤保险试点工作。从1991年开始至1995年底,陆续在青白江、金堂、双流、大邑、彭洲、蒲江、新都和金牛等八个区(市)、县进行了工伤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已达1237户,职工15.8万人。改革进展顺利,较好地均衡了企业工伤费用负担,调整了偏低的工伤待遇水平,保障了工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了安全生产。
——颁布实施《成都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在试点基础上,经济深入调查、反复研究,对《成都市企业职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进行了19次修改工作,于1995年12月21日市政府第51次常务会审定通过,以成府发〔1996〕45号文向全市发布,并于1996年4月1日起在全市推行。截止目前为止,已有2588户企业,近63万职工参加了工伤保险。
——积极开展女职工生育保险制度的改革工作。在进行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同时,我市还对女职工生育保险制度的改革作了调查研究,目前正在草拟全市统一的改革方案。
(五)退管服务
——建立健全退管服务网络,提高社会化管理程度。“八五”期间,在城区建立了四个片区退休人员管理协会,在七个大中型企业建立了社会保险派出机构,在全市19个区(市)、县的252户企业6238人和五户大型企业的2万多名离退休人员中试行了离退休金由社保机构直发和委托金融机构代发。
——组织退休人员开展各项有益的文娱活动。在郊区修建了退休人员疗养中心,于1993年在市区建起了退休人员活动中心。为退休人员的疗养、娱乐提供了场所。1995、1996年,市社保局还分期分批组织近千名离退休人员到银厂沟渡假村疗养,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围绕“五个老有”开展经常性活动。社保局每年春节、元旦、重阳节期间都配合市级有关部门举办了形式多样的慰问活动。
二、“九五”时期社会保险发展目标
“九五”期间成都市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目标是:到本世纪末,力争提前建立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整个社会经济发展相同步,适应城镇各类经济组织劳动者,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权利义务相对应,管理服务社会化,并体现成都特点的完整的社会保险体系。为达到这个目标,主要任务分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健全基本社会保险制度
1.深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在“九五”初期已开始运行的“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实施办法”(市政府47号令)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按国务院的要求,在“九五”期间逐步向全国统一制度过渡;逐步提高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到2000年个人交费比例要达到本人工资收入的5%,并适当降低企业的缴费比例。
2.完善失业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基金筹集实行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合理分担,增强职工的社会保障意识,增大基金保障能力,1998年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覆盖率达到95%以上,形成覆盖全部城镇职工的失业保险制度。
3.推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提高社会医疗保健水平,抑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医疗费用实行社保基金、单位与职工合理分担,建立职工个人帐户,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根据本市的实际情况,改革分段实施。在2000年以前,要在全市企业职工中,实行全部医疗费用纳入社会保险范围。
4.健全工伤保险制度。在“九五”期初已建立全市企业职工工伤社会保险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办法。在1997年内制定根据用人单位发生工伤的频率核定浮动费率办法和在规定范围内有计划地使用节余工伤保险基金改善职工生产设施,鼓励表彰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的实施办法,促进安全生产,保障职工健康和权益。
5.建立生育保险制度。1997年底前在全市建立职工生育社会保险制度,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就业。生育费用由社会统筹,均衡用人单位负担,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工资和有关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二)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要在本世纪末覆盖城镇企业全体劳动者,覆盖面达到95%以上,进一步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为劳动者提供更广阔的就业空间。
(三)积极推进补充保险
在“九五”期间主要开展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到“九五”期末争取有四分之一的劳动者参加。补充养老保险可以延迟职工消费,增强企业凝聚力,使职工退休后除基本养老保险外,还可以从补充保险得到收入,从而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补充医疗保险在部分有条件的单位逐步展开,并可在劳动模范、有突出贡献的人员中先行实施,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推进社会保险的社会化管理,以养老金社会发放和建立完善片区退管组织,企业、社保机构双重领导的退管工作站为入手点,逐步扩大范围,配合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的进行,力争在本世纪末有80%的离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实现社会发放,片区退管组织和企业,社保机构双重领导的退管工作机构能承担80%左右的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切实减轻企业的社会事务负担,并进一步探索对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的新路子。
(五)建立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和计算机网络
利用世界银行对成都市住房与社保贷款的机遇,到1998年底,初步建立起以市级为核心系统向各区(市)县子系统联网,在本世纪末建成比较完善的信息系统,做到业务处理规范化、数据传输网络化、管理手段科学化。对全市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全面开展计算机应用能力和社会保险系统软件使用的培训,实现办公自动化。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努力开创全市社会保险改革新局面
经过十年探索和努力,成都市已初步建立起以城镇企业职工养老、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为主要内容,覆盖城镇各类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体系,为实现“九五”时期社会保险的发展目标奠定了基础。“九五”时期尽管社会保险工作任务相当艰巨,压力很大,但进一步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全面加快社会保险改革,有利条件已经具备。一是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确定,为社会保险改革和事业发展确立了基本方向,三中全会文件对社会保险结构层次、目标模式、资金来源、保障水平、管理体制都作了明确规定,五中全会文件又进一步明确了以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为重点。二是高层重视,企业呼唤,公众企盼,社会各界呼声高涨,社会保险在整个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日益突出,有利于改革取得突破的环境已经形成。三是改革历经十年,初步形成了规模,自身积累了相当的实践经验,也有了更多可供借鉴的国际经验。四是已经形成了一支思想作风较硬,业务素质较高的社会保险专业人员队伍,是推进社会保险改革的组织保证。
我们坚信只要坚定不移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正确方针,社会保险改革必定能得到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各部门的通力合作,使社会保险工作更上一层楼,为促进成都经济发展,为劳动者提供一个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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