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营企业的政治关联、企业价值与社会效率,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效率论文,政治论文,价值论文,中国民营企业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加剧和政治经济的融合,企业已经步入政治竞争时代。Faccio① 从全球视角研究了政治关联问题,发现企业的政治关联在很多国家都广泛存在,特别是在产权保护度较弱的国家和地区更为突出。② 在许多产业,政治上的成功与经济上的成功同等重要,因此企业往往将政治战略作为其整体战略的一部分,政治关联已成为企业取得成功的基础。③ 许多企业在制定市场竞争战略去战胜对手的同时,无不重视政治战略的制定与实施,他们通过影响政府政策的决策过程,从而获得各种政府资源,提高企业经营绩效水平。企业越具有长远发展意识,越会重视政治战略的制定与实施,这已成为企业战略管理的重要内容。
政治关联对企业绩效具有决定性的影响效应,已经成为公众争论和学术研究的焦点。一些学者研究了企业从政治关联中获得的经济利益,发现许多政治领导人利用他们的权力为具有政治关系的企业提供方便,从而使这些企业受益。④ 然而,政治关联也可以为整个社会和单个企业带来明显的成本。通过控制企业的决策行为,政府官员能够把企业当做取得所谓较高政府目标的工具(如就业最大化、地区发展、产业政策等),并且政府官员也可能通过对企业的控制来谋取私人目标(如增加政治升迁机会、攫取财富等)。因此,政治关联可能造成政府官员的寻租行为和腐败行为,从而损害企业价值。⑤ 政治关联增加了政府干预企业的可能和程度,导致政府对企业资源进行侵害和掠夺,尤其是在制度环境较弱的情况下更为突出。⑥ 因此,政治关联对企业带来的成本和收益是十分复杂的,企业将通过权衡成本和收益来制定相应的政治策略,以获得稀缺的资源和实现价值最大化。
随着中国民营经济的发展,民营企业家不但在经济领域内扮演着重要角色,而且也在社会政治领域发挥着越来越大的影响作用。⑦ 在中国转型背景和关系主导型社会结构下,民营企业的政治关联广泛存在。⑧ 政治关联构成了民营企业外在环境的重要部分,对民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以及企业之间的竞争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搞好与政府的关系是某些企业成功的重要前提,甚至连跨国公司都清楚地知道在中国做生意时“关系为王”。⑨ 民营企业通过不同渠道拥有政府资源,与不同层级的政府部门建立紧密的联系,从而与政府官员的沟通更为有效,并带来政治利益和经济效益。⑩ 因此,政治关联作为一种竞争工具能拓展民营企业的外部生存空间,为民营企业创造有利的竞争环境。然而,政治关联也增加了民营企业的成本,从而损害企业绩效。Fan et al.研究发现,政治关联造成了政府对企业的侵害,导致了企业绩效下降。(11) 很多案例也表明,一些地方政府对民营企业存在侵害行为。可见,政治关联是一个中性的概念,并不必然与腐败联系在一起,它对民营企业的生存既能够发挥正面的促进作用,也能够产生负面的影响效应。
政治关联已经成为民营企业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甚至决定着民营企业经营的成败,因此,如何处理与政府的关系也就构成了民营企业战略决策和经营行为的重要方面。目前,民营企业所面临的最大不确定性不是来自于市场,而是来自于政府,政府不仅在体制方面给企业带来巨大影响,而且通过政府行为直接影响着企业的运营。在民营企业蓬勃发展的背景下,民营企业的政治参与有着复杂的动机,随着企业经营活动中政治意识的加强,政治关联策略的运用越来越受到企业界的关注。
本文的目的并不是提倡民营企业通过建立与政府及其官员的密切关系而谋取利益,而是主要研究政治关联对民营企业价值的正面影响效应和负面影响效应,民营资本和政治权力的融合特征,以及权贵资本对社会效率的影响。该研究不仅有利于促进学术界对民营企业政治关联的深入探讨,而且有助于民营企业更深刻地了解中国的政治环境和市场环境,并制定更有效的政治策略,以促进企业竞争能力和企业价值的提升。同时,本文的研究也有助于监管部门限制和约束政府及其官员对民营企业的侵权行为,从而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建立公平的民营企业生存环境,以提高中国民营企业的整体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支撑中国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
本文的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是文献回顾。第三部分指出政治关联是影响中国民营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因素。第四部分分析了政治关联对民营企业带来的利益侵害效应。第五部分研究了政治关联对民营企业带来的价值提升效应。第六部分探讨了威权政治下民营资本和政治权力融合的趋势。第七部分是结论。
二、文献回顾
国外关于企业政治关联的研究一直是企业管理等领域的重要课题,并大量采用理论与实证相结合的方法,从而形成了丰富的研究成果。近年来,国外学者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1)企业政治关联存在的普遍性。在许多国家,如美国、印度尼西亚、巴基斯坦、泰国、马来西亚、巴西等,都存在拥有政治联系的企业,特别是在那些贪污腐败严重、法律制度不完善和投资者保护较弱的国家。(12) (2)政治关联对企业价值和业绩表现的影响效应。许多研究探讨了政治关联对企业战略选择和长期绩效的影响,发现政治关联在很多情况下对企业价值和绩效都具有敏感的关系,但是没有得出一致的结论,有时具有正相关关系,而有时具有负相关关系。(13) (3)政治关联为企业带来的利益及其方式。一些学者发现,政府背景是一种有价值的资源,特别是在政府管制比较严重的发展中国家,政治联系能够为企业带来许多利益和机会,拥有政府背景的董事或者管理层能够让公司更容易地获得债务融资、享受更低的税率等好处。(14) 还有一些学者认为,政治关联导致企业通过政治影响力谋取不当利益。(15) (4)政治关联给企业带来的成本及其方式。政治关联能够造成对企业的政治干预,导致寻租行为和利益掠夺效应。(16) 在较弱产权保护的国家中,政府掠夺降低了资本配置效率。掌握国有企业控制权的政府往往利用其手中的控制权去追求各种政治目标,而不是增进企业价值,从而导致企业的低效率。
中国企业的政治关联问题也非常普遍,日益受到学者们的关注。很多学者发现,政治关联对企业绩效和价值具有负面影响效应。Fan et al.发现,CEO的政治背景对IPO后的经营业绩具有负面影响。(17) Fan et al.还发现腐败官员被捕导致有关联上市公司的负债率明显下降。(18) 夏立军和方轶强发现,政府控制尤其是县级和市级政府控制对公司价值具有负面影响。(19) 但也有很多学者发现,政治关联对企业绩效和价值具有正面影响效应。政治关联能够替代法律而发挥保护机制的作用,并有利于企业获取资源。Chen et al.发现,在政府掠夺比较强的地区,民营上市公司建立政治关联的可能性较大。(20) Bai et al.发现,民营企业的政治参与活动有利于其获得更多的银行贷款。(21) Li et al.发现,民营企业家的共产党员身份对绩效具有正相关影响。(22) 胡旭阳认为,民营企业家的政治身份降低了融资的壁垒,提高了民营企业的资本获得能力。(23) 吴文锋等发现,高管的地方政府背景对公司价值的正面影响要显著大于中央政府背景。(24) 巫景飞等研究表明,企业高层管理者政治网络对于企业业务和地域多元化均有积极的促进作用。(25) 另外,还有一些学者研究了企业政治关联中的策略问题。卫武认为,企业为了实现其营造有利外部环境的目标,以获得政治竞争优势,可能会积极建立自己的政治资源,制定和实施合适的政治策略,获得各种政治和经济利益。(26) 张建君和张志学分析了在中国目前转型经济的情况下政府环境和民营企业政治战略的重要性,讨论了先发制人战略和被动反应战略。(27) 潘越等探讨了社会资本与公司政治关系在影响公司投资决策方面的相互替代作用。(28) 罗党论和唐清泉研究发现,当地方产权保护越差、政府干预越大以及金融发展水平越落后的时候,民营上市公司更有动机建立政治关系。(29) 国内学者从不同的视角研究了企业的政治关联现象,分析了不同政治策略的特点,并重点探讨了对企业价值和财富的影响效应。
当前,学者们主要将政治关联与公司治理、法律制度和投资者保护等前沿问题紧密结合起来进行研究,并以不同国家的企业为样本进行实证检验,探讨政治关联给企业带来的利益或成本,成为学术界在该领域的主流研究方向。国内学者主要以中国资本市场和制度环境为背景,研究政治关联对企业战略、绩效和价值带来的影响效应,从而提供了许多富有启发性和现实意义的视角。可见,企业政治关联是一个具有挑战性的新研究领域,受到众多国内外学者的关注。然而相关研究并没有结束,有必要进一步探讨政治关联对民营企业价值的影响效应,从而更深刻全面地理解民营企业的政治关联问题。
三、政治关联:影响中国民营企业生存的重要因素
由于法律对私有产权的保护不力、过去长期的政治和意识形态歧视等原因,中国民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受到了政治因素和与当地政府关系的影响。因此,民营企业采取一定的政治战略处理与政府的关系对其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相对于市场行为,政治战略是指企业通过接近和发展与政府(官员)的特殊关系而取得资源、得到保护或免除麻烦的做法和行为。在一些行业,民营企业从政治战略中获得的好处并不亚于他们从市场中获得的利润,因此在企业整体战略中把政治战略放在一个合适的位置甚至是突出的位置也就变得非常重要。
虽然民营企业群体,尤其是某些行业内的企业家群体,通过试图影响公共政策以达到自身目的的情况在近些年开始出现,但在中国转型背景下,通过民营企业群体力量来影响公共政策的效果是非常有限的。并且民营企业之间的关系是松散的,要形成一致的意见和行动需要花费巨大的交易成本,甚至在许多情况下是不可能实现的。民营企业往往通过建立与政府官员的特殊个人关系来取得政府控制的资源和机会。同西方国家不同的是,中国民营企业政治战略的主体是单个企业,政治战略的手段是大量灰色或非法手段,政治战略的目标是谋取对企业本身的直接好处,而不是通过公共政策来谋取好处。这就是通常所谓的“关系”在中国商业活动中的重要性。
政治战略之所以在中国民营企业的战略构成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主要是由人际关系的特殊性导向,以及政治和司法体制的特点决定的。(30) 中国人际关系的根本特点是“差序格局”,即人们会根据关系的亲疏远近而确定不同的对待方式,(31) 而不是像西方社会那样以普遍性的原则对待所有人。从国家的本质来说,西方国家是指“一种抽象的、普遍性的或绝对的理念”,而中国则是建立在儒家学说和泛家族主义传统的基础上。这种特点同样反映在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政治关联上。西方的司法体系是植根于宗教教义的自然法则信念,而在中国法律制度的执行存在过多的人为因素,甚至政府凌驾于法律之上,造成执法效率低下。政府对资源的分配也具有同样的特点,与政府关系紧密的民营企业可以得到更多的资源和商业机会。政府行为的任意性和随意性普遍存在,仍在相当程度上根据关系的远近亲疏来分配资源。甚至,政府产品和服务还存在买卖关系和权钱交易,腐败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然存在。因此,在中国这种文化和制度背景下,民营企业发展与政府及其官员的特殊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同时,中国转型经济的特点使民营企业把政治战略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经济转型为民营企业经营带来了诸多不确定性,虽然这些不确定性随着市场化改革的推进而逐渐降低,但行政管理带来的不确定性依然存在。行政管理的不确定性是指政府和执法部门工作的不透明性和不规范性带来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是目前影响民营企业最重要的非市场因素,给民营企业经营带来不可预见的风险。政府对企业的监管在规则上呈现出模糊和不够细致的特点,在很多领域还存在规则空白,这种状况使得执行者在执行的时候自由裁决权相对较高,为政府官员和民营企业都提供了操作的空间。因此,对于民营企业来说,采取一定的政治战略处理与政府的关系对企业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Xin and Pearce的研究发现,与国有企业相比,民营企业把关系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同时也在建立关系上投入更多的资源,以期获得从法律和正式制度中得不到的支持和保护。(32)
尽管民营企业对政府存在着依赖关系,但并不是只能消极地接受环境,他们可以适应、运作、协调,以至改变政企关系。民营企业一般不会被动地等待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出台并接受其约束,而是会通过各种手段在政府政策与法规形成的过程中施加影响,从而为本企业创造一个有利的外部环境。民营企业政治策略和行为运用得是否成功直接关系到其经营业绩和竞争力。政治策略已成为中国民营企业取得成功的重要基础。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民营企业家都具有与政府搞好关系的能力,这取决于企业的实力、行业特征、背景、资源优势,甚至企业家的年龄、经历和性格等因素。有些企业家能够非常积极地与政府建立良好关系,从而得到资源、良好的待遇和有效的保护;而有些企业家则只能消极地应付,希望政府少给他们找麻烦。相应地,我们可以把企业家的政治策略分为积极型策略和消极型策略两大类。有的民营企业采取积极型策略,主动地与政府官员建立关系,以期得到商业机会、优惠待遇和有效保护,而有的民营企业则只能在麻烦出现时消极被动地反应。造成这种差异的因素包括地方文化氛围、企业规模和企业家的性格特点。这些因素决定了不同民营企业之间在政治战略方面具有模仿的困难性,并影响到民营企业的成本、收益和合法性,导致企业之间不同的竞争优势。在具体实践中,多数企业家会根据实际情况,把积极型策略和消极型策略结合起来择机使用,进而营造一个有利的外部环境,并增强民营企业的竞争力。
行政权力对于微观经济活动的广泛干预,会造成凭借权力取得“租金”即“非直接生产性利润”的众多机会。这种“权力货币化”或“权力资本化”的制度安排,造成了广泛的寻租环境,埋下腐败蔓延的祸根。在转型时期,企业家如何处理政商关系,既是一个价值观的问题,又是一个技巧性的问题。“离不开、靠不住”——也许是一种很生动的心态描述。在中国,一个与政界绝缘的人确实很难获得资源和超速成长,因此,讨论政商关系,“企业家应该离政治有多远”一直不是一个问题,真正的问题是“企业家应该离政治有多近”。在过去30年中,中国企业家群体中有一些人与政界走得相当近,互动良好,却没有爆发丑闻,他们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如吴仁宝、柳传志、王石、马云、刘永好和鲁冠球等。这些民营企业家都是处理政商关系的高手,他们的秘诀似乎在于:与政府走得很近,但不与特定的官员走得很近,绝不形成金钱上的对价输送关系。
总体来看,政治关联不仅能够增加民营企业的成本,而且能够为民营企业带来价值,并且价值增值效应往往大于成本增加效应。在一般情况下,民营企业也是理性的,总是在权衡建立政治关系的成本和收益之后再制定政治策略,从而确保能够获得巨额的净收益。
四、政治关联为民营企业带来的成本
很多文献研究表明,政治关联能够损害企业价值。Cheung et al.研究发现,政治关联对小股东是有害的,这个结论与Shleifer and Vishny的“掠夺之手”是一致的。(33) 在中国,民营企业的政治关联造成了政府的掠夺行为,导致了对企业价值的损害,既不利于资源配置效率的提升,又不利于民营企业的顺利发展。在中国不成熟的转型背景下,政治关联总是与官僚主义、寻租行为和腐败紧密联系在一起,政治关联能够为民营企业乃至整个社会带来巨大的成本,不利于民营企业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与宏观层面的寻租行为相一致,政治关联导致了民营企业的非效率,造成投资行为扭曲和运营效率的下降。
(一)政治关联导致对民营企业的掠夺行为
在转型国家,政府官员通常有权力掠夺民营企业,并用他们手中的权力向民营企业索取财富。政府可能通过频繁地施加不必要的管制手段来干预甚至掠夺民营企业,很多政府官员有权力向企业罚款,甚至随意终止其生产活动。(34) 在这些国家,政府及其官员被描述成“掠夺之手”。(35) 因此,政治关联可以造成政府及其官员对民营企业的掠夺行为。
就中国而言,经济转型是在一个缺乏有效的法治来限制政府行为的环境中进行的,(36) 民营企业常常受到政府及其官员的随意侵害,如政府部门或政府官员对民营企业的“乱摊派、乱收费”,或者向民营企业索取贿赂等寻租行为。(37) 寻租能力是指权力精英凭借国家公共权力谋取私人利益,或者阻碍他人从所控制资产中获得最大收益的能力。寻租能力越强,攫取租金的机会就越多。嵌入在政治权威结构之中的市场制度,既是市场能力获得回报的制度基础,同时也是国家公共权力得以衍生成寻租能力的一个制度前提。在中国目前的政企关系中,存在着许多众所周知的“潜规则”,既包括为了转嫁政府负担而为民营企业带来的成本,也包括政府官员为了获得个人利益而进行权钱交易。在中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政企关系“潜规则”不但没有减少,反而呈现出不断强化的势头。民营企业和政府双方会充分运用自己所拥有的“资源”,以达到其收益最大化或损失最小化的目的。当政府及其官员具有合法侵害民营企业的权力时,将会充分利用自己的合法权力来达到自己收益最大化的目的,其最优策略是:边际使用合法侵害权的成本等于边际使用合法侵害权的收益。这里的成本主要包括被发现受到处罚的成本和良心上的不安引起的精神不愉快等。对于被侵害的民营企业而言,其最优决策法则是:边际贿赂损失等于边际对方使用合法侵害权所造成的损失。其最终的均衡结果是:政府及其官员使用合法侵害权所得到的边际收益等于民营企业的边际贿赂损失。在这种类型的博弈中,政府及其官员的权力越大,其收益也就越大,对民营企业造成侵害的可能性也就越大。在政府和民营企业的关系中,很明显政府处于博弈的优势,民营企业处于博弈的劣势。实际上,在中国独特的政治与社会背景下,中国的资本都充满了浓厚的政府意识和权力意识,民间商业资本往往被行政权力过多地干预,从陕北油田案、德隆破产案、郎顾之争等震惊全国的经济案例中,都可以看到政府在经济运作中的强大权力。
一方面,政府掠夺民营企业资源是为了实现更多的政策性目标。在转型经济中,企业的一个主要问题是其承担了政府的多重目标,如经济发展战略、就业、税收、社会稳定等,并由此造成了企业的政策性负担。在中国,政府有动机和能力要求其辖区的民营企业缓解当地的失业率问题,发展地方经济,改善地方形象。在这一动机背后隐藏着政府官员晋升的目标,他们旨在追求更高的个人仕途目标。并且,为缓解日趋加重的支出压力,地方政府具有很强的动力发挥“攫取之手”的角色,这种行为激励将会随着财政分权程度的提高而不断深化。(38) 财政分权制度允许地方政府拥有一定的受制度保障的地方财政收益,允许他们在一定程度上支配这些收入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这在客观上使地方政府成为具有相对独立的经济主体,并对地方政府产生了强烈的财政竞争激励。(39) Shleifer and Vishny研究表明,政治家除了利用政府所有权追求社会目标外,还会追求自身的政治目标。(40) 自上世纪80年代初以来,中国地方官员的选拔和提升的标准由过去的纯政治指标变成经济绩效指标,尤其是当地GDP增长率。(41) 周黎安指出,不同地区的地方官员不仅在经济上为GDP和利税进行竞争,而且同时也在“官场”上为晋升而竞争。(42) 这就使得地方官员在考虑竞争利益时不仅需要计算经济收益,还要计算晋升博弈中的政治收益,作为政府官员,政治收益的计算也许更为重要。由此可见,各级政府既有动机又有能力将社会性目标内部化到其管辖的民营企业中,而民营企业承担政府的社会性职能必然会使企业活动偏离价值最大化目标,并进而损害企业价值。
另一方面,民营企业的财富最终转移到政府官员手中,滋生了大量的寻租行为。政府官员的一个重要寻租行为就是“权钱交易”。民营企业为了获得政府资源,不得不向主管官员或关键人物行贿,而政府官员则乘机利用手中的权力向民营企业或明或暗地索取各种利益。民营企业行贿出于各种目的,或为获取公共服务、减免税收或规避规章制度,或为获取政府合同、政府补贴和其他资助,或是为了干预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过程、安抚少数掠夺成性的政府官员等。为实现市场进入,民营企业家常常需要去建立政治关系,面对不规范的管制制度,他们以为收买官员就等于收买法律。在企业家的潜意识里,特别是对于比较有钱的企业家来说,他们认为可以用金钱摆平一切。通过强加于民营企业掠夺性规则和在商业争执中强加他们的意志,不仅政府官员可以获得大量财富,而且地方政府组织机构也可以获得集体收益,出现腐败的部门化。腐败的部门化是指某一地区的职能部门和行业系统的腐败,如交通部门的腐败、司法系统的腐败、教育单位的腐败、军队领域的腐败、医疗事业的腐败等。透明国际发表的2009年全球“贪污指数”表明,在全球180个国家和地区中,新西兰以9.4分的廉洁度排第1位,丹麦以9.3分排第2位,新加坡以9.2分与瑞典并列第3位,中国以3.6分排79位。由于寻租行为的预算外特性,寻租行为的发生并不是透明的,从而导致严重的腐败现象。根据大量的新闻报道,很大一部分则以奖金、奢侈办公楼、高档家具、娱乐消费、旅游等形式被政府官员挥霍。此外,政治关联对资源配置效率和社会公平的扭曲更是难以估量。
在中国现有的行政架构下,由于各级政府权力和职能不同,它们对待民营企业的动机和行为可能存在差异。由于行政分权,中央政府的角色更像是一个委托人,而地方政府的角色更类似于一个代理人。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激励和行为方面存在大量差异性。例如,地方政府可能比中央政府拥有较少的资源来实施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功能,从而导致他们寻求其他的收入来源进行补充。因此,在从民营企业中取得利益中,地方政府比中央政府具有更强的动机。并且,由于在各级地方政府中,上下级政府之间同样存在着类似的委托代理关系,相对下级政府来说,上级政府更可能约束自身的行为,注意自身的形象。因此,在侵害民营企业利益的行为上,低层级政府可能更为严重。
在中国,政府对民营企业的管理在一定范围内发挥了“掠夺之手”的角色,以合法或灰色的手段从民营企业中攫取了大量的利益。政府寻租行为对民营企业具有潜在的不利影响,降低了民营企业的价值。(43) 通过非法手段或转嫁社会负担等方式,政府及其官员能够增加从民营企业攫取财富的数量。在政府“掠夺之手”的侵害下,民营企业的价值和绩效将受到损害,这既不利于民营经济的发展,也扭曲了整个社会的资源配置效率。
(二)政府侵害行为产生的根源:转型背景下法律保护的低效率
政府侵害民营企业的一个重要根源就是产权法律保护效率不高。在中国,行政权力基本掌握在各地区政府部门,尤其是政府综合部门和各地区“一把手”官员手中。这种综合权力部门的腐败主要源自地方政府官员掌控的过度集中的最终决策权和政治资源,并且缺乏纪律和司法监督,使他们有足够的空间和动机进行“权钱交易”。(44) 在这种情况下,民营企业无法得到有效的产权保护,往往成为政府及其官员侵害的对象。
固然与执法力量和执法水平有关,但更重要的原因可能是,法律约束难以限制政府权力,政府行为往往超越法律或忽视法律。因此,政府和法律的因素交织在一起,构成了中国民营企业所处治理环境的主要特征。政府及其官员往往利用其对民营企业的影响力去追求各种政治目标或个人目标,而不是增进民营企业的价值,从而导致企业的低效率,阻碍了地方经济的发展。在中国,由于政府在整个政治体系中居于强势地位,而监管力量和法律约束难以限制政府权力,从而使得政府对民营企业具有更强的侵害能力。当公共权力的监督乏力,缺乏公开性和透明度,无须对权力的行使承担必要的责任时,公共权力运行就很有可能越轨,走向腐败。(45) 在各地区,不同的政府部门对市场管制和审批的权力与掌握的公共财政支出的大小均有不同,导致部门的腐败程度也不同。一些掌握开发、建设、投资审批权和税费征收权等行政权力的部门通常会比其他政府部门更受行贿者的青睐。例如,“交通厅厅长”的腐败案件在中国就被广泛关注,河南三任原交通厅厅长相继落马,他们的受贿来源是各地大规模基础设施建设时期承包商的工程贿赂。掌握大量经济资源和行政垄断的部门还包括财政、税收、国土等部门。而相比之下,科教文卫部门的腐败发生率相对较低。可能的原因是这些部门的财政预算资金占GDP的规模较少,且监督较严,与投资、经济建设的紧密程度在短期内不大,寻租空间相对较小。政府及其官员对民营企业侵害的原因虽然很多,但有一个共同的原因,就是法律对公共权力缺乏有效地监督。权力失控是腐败产生的体制根源,当具体的公共权力偏离了法律规范的轨道,被用来服务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时,权力通常就处于同授权人整体的意志和利益相冲突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寻租行为、掠夺行为和腐败行为将会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民营企业受到侵害也就不可避免。
而且,在中国特有的政治和社会结构中,社会关系网络往往嵌入到政治治理的等级制结构中,并显性化为获取资源的优势。由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和政治社会结构赋予了人们不同的政治和社会资本,而在经济转型的过程中,原有的政治和社会结构并未被完全打破,同时,如果制度的变迁和政策的调整是内生地由原先这些拥有权势的人来主导的话,那么转型前的这些社会资本便会嵌入到新生的市场机制中,权势的拥有者便能够将权势转化为收益。传统的权势拥有者在渐进转型的过程中将继续主导着资源的配置,使得私人权利和公共权力相结合,并进一步加剧腐败和不平等,继而影响到社会的信任水平。私人关系和政治权力之间纽带的加强,很可能导致在中国虽然有法治,但却是“人治”主导的“法治”,导致法律对民营企业保护程度的下降。
五、政治关联为民营企业带来的利益
(一)政治关联对民营企业价值的提升作用
在一般情况下,民营企业政治行为的目的是试图使用政府权力来提高企业绩效。经济利益是民营企业家参与政治的首要和根本动因,当前民营企业家的政治参与大多是为了获得政府的认可,其真正目的主要在于维护和扩大自身的经济利益。企业涉足政治被认为可以获得更好的税收优惠、贷款政策和市场准入等利益,能够显著提升企业价值。(46) 通过建立政治关系,可以解决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土地、贷款、特许经营权等瓶颈问题,或者获得政府采购、税收优惠、财政补贴、产业基金扶持、临时性大额资金周转等直接经济利益。这些资源和利益正是转轨时期民营企业迅速发展壮大的强大动力。因此,政治关联必然有助于民营企业规避政府的管制、保护自身利益,并从政府手中获得更多的经济资源和市场机会。
由于计划经济遗留的影响和市场经济制度建设的缓慢,民营企业家在开展经营活动中必然面对众多的障碍和阻力。例如,民营企业常常被拒绝于银行贷款之外,而这些银行贷款往往是为国有企业提供的,或者会受到政府严格的管制等。(47) 中国的法律制度体系比较弱,不足以保护私有产权,也不能强有力地保障合同的执行。民营企业的发展面临着诸多的制度性困难,而这些困难为民营企业增加了巨大的成本,并最终损害民营企业价值。
政治关联有助于减少民营企业的成本,增加盈利机会,从而提高企业价值。政府及其官员拥有影响民营企业发展机会的权力,并影响民营企业的竞争环境。因此,在转型经济中,除了传统的企业家能力之外,政治关联显然有助于提高民营企业与政府的交往能力,为民营企业带来很多潜在的经济收益。许多研究发现,政治关联能够帮助企业获得有利的法律环境,并能够方便地获得银行贷款等核心资源,(48) 从而提高企业的绩效表现、增加市场份额和企业价值。具有政府背景的高管熟悉政府的运作规则,了解政府的政策动向,与政府官员的沟通更为有效,这为民营企业在政府采购、开发权、用地审批、税收优惠等方面提供了便利。胡旭阳和史晋川发现,民营企业家的政治身份有助于民营企业进入政府管制的行业,从而获得垄断利润。(49) 同时,紧密的政治关联能够帮助民营企业克服市场失灵和政府失灵,避免遭受意识形态的歧视。在中国高速成长的市场经济中,民营企业通过建立政商关系来获得产权保护,并取得超常规的业绩表现。因此,培育和建立政治关系对中国的民营企业是至关重要的。
政治关联带来的利益在很多情况下都是软性的和隐蔽的,这些收益很难直接观察到。民营企业不仅可以从增加商业机会方面获得收益,而且可以从降低不确定性方面获得收益。因此,民营企业可以从政治关联中获得多方面的好处,改善企业生存环境,从而提升企业价值。
(二)政治关联为民营企业提供的利益
融资便利性是政治关联为中国民营企业带来的重要好处之一。在新兴市场上,也有相对应的证据表明政企联系可以为企业带来一定的融资便利。Khwaja and Mian研究了巴基斯坦的企业信贷情况,发现那些与政府有联系的企业可以从国有银行获得两次以上的贷款,并且比其他企业有50%的利率优惠。(50) Faccio研究结果表明,有政治关联的企业比没有政治关联的企业借的钱更多,它们在遇到经济困难时也更可能得到本国政府的援助。(51) 由于中国的产品和信用市场不发达,支持市场发展的制度欠缺,政府常常对经济资源的配置实施很强的控制,导致民营企业不能完全依赖于市场来获得经济资源。大量文献表明,商业银行对民营企业存在明显的信贷歧视。(52) 因此,民营企业往往无法获得银行贷款,而这些银行资金往往是为国有企业保留的。虽然这种形势从1997年开始改变,但政府作为国有银行的最终所有者,仍然主导着银行信贷资源的配置,导致银行信贷资源更多地配置给国有企业,而民营企业难以得到银行信贷的支持。建立政治关系对于民营企业获得银行贷款来说是很重要的。这是因为:第一,在缺乏正式的法律和司法体系对民营企业的产权提供有效保护时,企业与企业之间或企业与其债权人之间的经济纠纷常常是由政府官员而不是通过法院来解决。(53) 有政治关系的企业在发生经济纠纷时可以得到政府官员的保护,降低了企业的经营风险,进而更易于获得银行贷款。第二,当民营企业的产权面临政府或官员的随意侵害的威胁时,政治关系作为一种替代性的产权保护机制,可以避免或减少企业产权受到政府和官员的随意侵害,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从而降低这些民营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难度。第三,金融发展较落后导致民营企业难以在市场化的基础上获得贷款,转而依靠政治关系替代正式的渠道来获得贷款。拥有政治关系的民营企业可以通过政府官员对国有银行的影响来为民营企业提供贷款支持,并克服或减少民营企业受到的信贷歧视问题。余明桂和潘红波发现,具有政治联系的企业可获得更多银行贷款和更长贷款期限,而且在金融发展落后、法治水平较低和政府侵害产权越严重的地区,表现得越明显。(54) 在金融发展落后的地区,银行信贷规模较小,信贷资源的市场化配置程度低,易受政府及其官员的控制,政治关系对于民营企业获得银行信用的作用比金融发展较好的地区更为重要。因此,在同等条件下,有政治关系的民营企业相对于没有政治关系的民营企业来说,更易于获得银行贷款。
政治关联的好处并不仅仅限于银行贷款,进一步的好处是可以获得重要的进入许可。政府对部分行业实施了不同程度的管制,造成了一定程度的进入壁垒和市场扭曲,降低了市场竞争度,使在位企业可以获得相对较高的垄断利润。在中国,通过政府关系进入管制行业来获取垄断利润的现象比较普遍,任何进入管制行业的民营企业都或多或少地拥有政治资源,缺乏政治关联的民营企业一般无法进入管制行业。而且,民营企业通过积极发展政治关系可以积累大量的“人脉资源”,拥有丰富的社会资本,这种社会资本在我国市场规则和“关系”规则都起作用的商业环境中给民营企业增加了商业机会。与政府良好的关系可以帮助民营企业获得价格便宜位置优越的土地、政府采购合同和各种各样政策优惠等,从而获得优于竞争对手的租金。即使在市场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也有相当一部分民营企业从与政府的良好关系中获得了巨大好处,从而领先于竞争对手。
在中国不完善的市场经济条件下,民营企业面临一定程度的歧视,而政治关联对民营企业可以发挥“政治保护伞”的作用。政府部门的不透明性和不规范性带来的不确定性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些不确定性会给民营企业带来不可预见的风险。目前,外部信用环境、经营者人身安全保障、公平国民待遇、政府职能转变仍是民营企业迫切期待改进的重要制度性问题。在20世纪90年代早期,刚刚成长起来的民营企业有不少借助“戴红帽子(wearing a red hat)”的方式来寻求政治庇护,以及获取当地政府在土地、资本等稀缺资源供应上的支持。(55) 与政府的良好关系有助于减少政府和执法部门的检查频率和刁难,缓解政府官员的寻租行为。而当民营企业的产权面临政府或官员随意侵害的威胁时,民营企业可以利用政治关系作为一种替代性的产权保护机制,避免或减少企业产权受到政府和官员的随意侵害。(56) Allen et al.认为,中国之所以能够在法律对投资者的保护不完善的情况下取得高速的经济发展,原因在于中国有替代的机制对投资者进行保护。(57) 而政治身份可能就是在中国存在的替代法律保护的机制之一,并有利于民营企业获取资源和持续发展。
在某些情况下,民营企业的政治关联有可能出现“政府被控”的严重后果。所谓“政府被控”是指既得利益集团通过给政府官员提供好处而操纵政府活动。政府被少数利益集团控制需要两个基本条件:一是企业或者私人利益代理者能够通过贿赂政府官员对决策过程产生影响;二是这种影响力集中在少部分企业手中。如果政府被少数集团控制,政策扭曲就与寻租行为相一致。受制于少数既得利益集团的政府,一般不会采取积极的措施推动改善治理质量的改革。因为治理质量的提高和改善,将会减少政策的扭曲,并限制既得利益集团私利的攫取。因此,从其表现特点来看,在政府被既得利益集团控制的情况下,改革推进比较缓慢或者难以进行,政府治理质量保持较低的水平。在很多领域和地区,民营企业可以通过自己的实力来影响和控制政府决策,出台有利于自己的政策措施,从而创造更有利的经营环境,形成民营资本“绑架”地方政府的现象,并获得各种隐性和显性收益。
总之,民营企业通过各种形式建立的政治网络不仅能帮助企业提前掌握政策动态,创造商业信息优势,而且也能透过政治网络中的人际信任来为企业带来发展所需的各种重要资源与利益。民营企业的政治网络越广泛、网络成员的政治地位与社会影响越强,以及企业高管在这个网络的中心性越强,则民营企业掌控的社会资本就越丰富,突破各种壁垒进入新行业、新地区的可能性就会越大。
六、威权政治下民营资本与政治权力的融合
从权贵资本(crony capitalism)来讨论民营企业与政治关系,虽不够全面,却不失为一个很好的切入点。“与各级政府搞好关系”、“打通关节”、“打点各路神仙”,土生土长的民营企业深谙“国情”,这些关键词成为一部分民营企业所自诩的“核心竞争力”。权贵资本是一种经济形态,其本身并不存在好坏问题,我们只是作为一种现象进行研究,来分析民营企业与政治权力融合的方式。
(一)权贵资本的关系链:权力与资本的融合
在关系主导和威权政治的模式下,民营企业的政治关联容易促使权贵资本的产生。(58) “权贵资本”又叫裙带资本或关系资本,是指因血亲、姻亲和密友关系而获得政治、经济上的利益,以及政治领导人对效忠者、追随者给予特别的庇护、提拔和奖赏。(59) 权贵资本的核心内容是“因权而资”,即通过权力攫取资本,而不仅限于“裙带关系”。在经济发展的某个阶段,商界和政府合作产生的权贵资本固然可以把整个国家的力量引到最有利于经济发展的途径上,但随着日积月累,它会造成监管不力和贪污腐败的道德风险。权贵资本依靠与政府的密切关系牟取暴利,从而妨碍了经济的长期健康发展。
基于裙带关系的权贵资本一方面可以给企业带来可观的利润,另一方面却可能危害到整个国家的发展。权贵资本看似热闹和繁荣,但多半是经济泡沫和虚假繁荣。虽然经济增长率和GDP看起来很高,但这一定程度上是以生存环境恶化等为代价换来的。即使经济有净增长,但其中相当一部分被“权力黑洞”所吞噬,成为腐败分子的囊中之物。Faccio发现,在腐败程度较高的国家大都伴随着较为普遍的政企联姻关系,当企业的高层或股东涉足政界的时候,则往往会使该企业得到增值。(60) 同样,在印度尼西亚,Fisman也发现,企业的政治关系对该国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该国经济自1997下半年以来下滑正是由企业的政治裙带关系所导致的后果。(61) 在东亚国家和地区中,一个企业在政治上的关系是其盈利的最主要因素之一,企业可以通过其政治关系谋取不正当利益来扭曲投资决策和赚取利润,并对经济发展产生负面影响。
在中国转型社会中,权贵资本也开始形成,并有不断增强之势。(62) “权”指政治权力,其代表为掌握中国政治资源与政治权力的阶层,“贵”指贵族、富贵,其代表为掌握中国经济资源和社会财富的阶层,主要是指在改革开放以后借助国家经济政策迅速积累起原始资本的民营企业主和大商人。中国权贵资本形成的前提是几千年来的威权主义体制,而威权主义体制赖以存在的基础则是政治经济方面的人身依附、社会封闭、高度人治与“官本位”。在中国,普通民众服从于大大小小的“恩从关系”,对政治家族、官员的效忠程度远远超过对国家和政府机构的效忠,政治立场私人化,政治活动非制度化,领导人家长化。特别是部分政府官员,把东亚国家所谓“政府主导型的市场经济”当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常态,因此常常会自觉或不自觉地强化这种体制中政府干预的倾向。权贵资本主义的真实本质即权力资本化,利用国家权力对社会公共资源、经济资源进行掠夺,并快速地将财富转移到少部分人手中,从而激励人们去谋求权力、去做官,产生一个缺乏公正、社会矛盾丛生并不断激化的社会。自1978年以来,中国在市场化、全球化、多元化、民营化等方面发生了重大变化,其经济体制既非苏联式计划经济,也非西方式的市场经济,而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促进了政治权力与经济资本的成功结盟,加快了中国经济的发展,但也激发了权力腐败(受贿)和资本腐败(行贿)的制度性蔓延。
随着政府管理经济与社会事务的范围不断扩大,市场中的政策因素和权力因素逐渐加重,引发了众多的寻租动机。由于政府垄断了庞大的资源,对整个国家的生产、投资、税收、货币、信贷、贸易等都有控制权,民营企业为获取资源的优先分配或各种类型的经济优惠,便千方百计贿赂政府官员,由此引致权钱交易。从政成为一种有利可图的职业,这又鼓励官员们和行政部门扩大对市场的干预以获得更多、更持久的利益。从经济学的角度看,当这种利益越大时,理性人对“为官”的投入就会越大。而当其一旦掌握一定的缺乏监督的公共权力时,做出有利于自身的分配决策是显而易见的。政府主导经济增长而引致的政企勾结,使民营企业不注重经营管理,不注重经济效益,而更多地注重与政府官员的关系,热衷于市场和资本份额的最大化而盲目扩张。从权力的本质、异化和回归来看,“权贵资本”是对公共权力的一种重新异化现象。中国的“权贵资本”还仅仅处于地方性和局部性的层面,但这已经为公共权力的异化拉开了序幕。
特别是在转型时期利益结构大调整的过程中,某些拥有支配资源权力的人往往利用手中的权力来谋取私利。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的民营化浪潮很大程度上是地方政府基于财政需要的结果,然而如果缺乏有效的控制机制,政府的权力在分权改革中很容易找到“买主”,从而成为制造权贵资本的沃土。从近些年大量案件来看,官员的腐化堕落背后都有数量不等的民营企业从中推波助澜,官员与民营企业家的相互利用、相互勾结问题已经表现得十分突出。例如,黄光裕事件、厦门远华案、广东湛江走私案、辽宁沈阳慕马案等腐败案件的实质就是“权贵”和“资本”融合而形成的权贵资本。在彻底粉碎这些腐败案件之前,当地的“权贵”千方百计地保护“不法资本”的利益,而“不法资本”则是用金钱贿赂当地的“权贵”,形成了“权贵”+“资本”的“利益共同体”。(63) 虚假注资、关联交易、权钱交易等在商业界开疆拓土中广泛存在。而当民营企业通过腐蚀政府官员而获得政府所赋予的合法特权时,这些民营企业就会异化为“权贵资本”。在权贵资本主导下,腐败的地方政府勾结腐败的企业家,往往形成一个牢固的利益关系链。
(二)权贵资本、寻租行为与社会效率
权贵资本可以造成资本控制者与权力拥有者大量侵占社会资源和财富。由于转型期间行政权力对经济生活继续保持强大的干预力量,能够接近权力的人便有许多“设租”的机会。权贵资本腐败主要是靠利益集团的掠夺,而不是靠创造来获取社会财富,通过权力与资本的交易而无偿地占有国家的财富、社会的财富和集体的财富。
权贵资本依靠特权来达到资本的整合和聚集,并没有给社会创造出更多的财富。权贵资本聚敛财富和利益的特点表现为以下方面:(1)公权化,即依靠国家权力实施腐败。随着经济的日益市场化、自由化与政府的日益超大化的长期运动,不但不能强化政府对社会的管理,必然形成政府的低效化和寻租的扩大化,形成庞大的特权利益集团。民营企业往往是利益集团获取利益的合法载体。(2)金权化,即权钱交易和官商勾结。中国的民营企业家大部分是由国家产经部门官员和国企高层管理人员转变而来的,他们熟悉各个环节的情况,并掌握着大量复杂的人际关系资源。在缺乏司法制衡、舆论和群众监督的情况下,容易形成严重的官商勾结和钱权交易机制。(3)黑社会性。近年来,黑恶势力越来越猖獗,除建筑、运输、采矿等高利润行业及黄赌毒、高利贷等“灰色行业”外,又进一步扩大到别的行业。它们的“保护伞”包括国家工作人员、政法干部及党委、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等。已曝光的许多案例表明,中国黑社会组织的快速扩张与政府官员、尤其是公安部门的扶持有直接关系。任何一个地区,只要一个黑社会组织长期存在,其背后就一定存在“保护伞”;黑社会组织存在的时间越长,它的“保护网络”就编织得越严密,公、检、法系统则是黑社会组织渗透的重点。(4)利益一体化。权贵资本腐败导致“生死利益同盟”。权贵资本腐败使当今腐败案串案、窝案的比例大大增加,其中有很多串案、窝案是围绕着一个地方或一个部门的“第一把手”展开的,而被卷入到串案、窝案的都是一些被“大的第一把手”领导的要害部门的“小的第一把手”。权贵资本腐败在一些地区已经形成了气候,成为一股能左右地方动向的势力,形成了“黑色利益链”。可见,政府对经济的过度干预成为腐败现象滋生的温床,腐败行为只是一种现象,它的本质是权力资本。
众多案例表明,权贵资本容易导致严重的腐败行为。2001年的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涉案的腐败分子有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省公安厅副厅长、国家安全局官员,还涉及军队、政府、警察、海关等方面人员200多人。2005年初,黑龙江原政协副主席韩桂枝贪污一案被揭露,引起黑龙江政坛大震荡。2004至2005年,安徽阜阳市颍上县原县委书记张华琪和他的后任徐波因贪污腐败先后落马,张华琪一案涉及120人,徐波一案涉及78人,先后共有200人纷纷倒台。此前,从阜阳政坛走出去的干部中已有2位省部级、8位市委常委、11位厅级领导干部因腐败落马。湖南郴州市的刘清江,曾花100万元向他的亲家市委书记李大伦买到组织部长官帽一顶,然后两人狼狈为奸,干脆让市委大院当成“乌纱帽批发公司”,各种官帽均按含权量大小论价出售,总共收受2000万元。最近一段时间内闹得沸沸扬扬的“黄光裕事件”,涉足于贿赂高官、违规贷款、偷漏税、操纵股价等,在扑朔迷离的风波中,这位纵横捭阖中国零售业22年之久,身价高达430亿元的富豪已经星光黯淡。(64) 而曾经被称为“上海首富”的周正毅,原来就是一个只有小学文化程度的民营企业主,却成为一名上海地产界和金融圈子内呼风唤雨式的人物,其背后隐藏着深刻的民营企业和政府官员相互勾结的行为。
权贵资本深刻影响着中国社会结构的变化和产业经济的发展,改变着财富分配效率和利益流向。中国在社会财富加速增长的同时,出现了财富向少数人集中的倾向,中国财富在以全球最快的速度流入富人钱包。2007年5月,波士顿咨询公司发布的《2006全球财富报告》指出,在中国,0.4%的家庭占有70%的国民财富;而在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一般是5%的家庭控制国家50%~60%的财富。2008年8月,美林集团与欧洲最大的咨询公司凯捷咨询在北京联合发布的《2008亚太财富报告》指出,截至2007年年底,中国共有41.5万位个人资产超过100万美元。从财富平均拥有量来看,中国百万富翁人均掌握资产达510万美元,高于340万美元的亚太地区平均值。据《福布斯》公布的中国富豪榜显示,最近连续几年,在中国排名前100位的富豪中,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富豪高达50%以上,由此可见房地产是中国产生富豪最多的行业。目前,中国已经成为全球财富最为高度集中的国家。中国财富向富人的集中度正在以年均12.3%的速度在增长,是全球平均增速的2倍。根据国务院研究室、中央党校研究室、中宣部研究室、中国社科院等部门2006年的一份联合调查报告的数据,中国内地私人拥有财产(不含在境外、外国的财产)超过5000万元以上的有27310人,超过1亿元以上的有3220人。中国的亿万富豪91%是高干子女,其中2932名高干子女,共拥有资产20450余亿元。而考证其资产来源,主要是依靠家庭背景的权力资本。在金融、外贸、国土开发、大型工程、证券五大领域中担任主要职务的,有百分之八十五至九十是高干子女,实际上已形成了权贵资产阶层。从判断收入分配平等程度的指标基尼系数来看,从2003年至2006年,这一指标就一直在0.458-0.47之间徘徊,2007年攀升至0.48,2008年为0.65。在全球基尼系数指标中,中国排名第81位。中国基尼系数超过0.50,意味着中国80%的人口之收入在全民收入中的比重会下降到50%。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报告2006》罗列了127个国家近年来收入分配不平等状况,其中基尼系数低于中国,亦即收入分配比中国平等的国家有94个,高于中国的国家只有29个,其中27个是拉丁美洲和非洲国家,在亚洲只有马来西亚和菲律宾两个国家高于中国。这种状况说明,中国的收入分配平等状况低于大多数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官方新华社发表文章指出,中国社会利益结构正发生分化、重组,出现特权利益集团。不同利益集团透过钱权交易等非法活动,控制某些地方官员,以谋取集团的利益,催生集体腐败和组织性腐败。
权贵资本在中国的兴起导致了整个社会资本配置效率的扭曲,造成了一大批富豪阶层,使中国各社会阶层发生了深刻的分化,不利于中国经济社会的健康、稳定和持续发展。在当前世界金融危机肆虐的背景下,财富分配不均和中产阶级塌陷的M型社会结构不利于消费能力的提升,特别是在住房、医疗、养老等问题成为普通民众重要负担的情况下,金融危机的到来和未来趋势的不明朗必将导致居民消费倾向的降低,使整个社会消费规模不断减少,最终制约了中国走出金融危机和产业结构转型的速度。
七、结论
政治行为和政治策略对企业的竞争优势和生存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而对民营企业发展的影响又有着更特别的意义。由于过去长期政治和意识形态上的歧视等原因,民营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政治因素及其与当地政府关系的影响,民营企业的政治关联广泛存在,并对民营企业价值产生非常深刻的影响。本文主要研究了政治关联对民营企业价值的正面影响效应和负面影响效应,民营资本和政治权力的融合特征,以及权贵资本对社会效率的影响。主要结论是:(1)在中国转型背景下,政治关联构成了民营企业外在环境的重要部分,民营企业的政治行为和政治战略对于其竞争优势和生存发展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2)政治关联能够为民营企业带来利益掠夺效应,主要是因为政府的政策性目标和政府官员的寻租行为,其根源在于转型背景下法律保护的低效率。(3)政治关联有助于减少民营企业的成本,获得稀缺资源,增加盈利机会,从而提高企业价值。(4)在关系主导和威权政治的模式下,民营资本与政治权力的融合容易导致权贵资本的产生,造成寻租行为的盛行与社会效率的下降。本文的研究不仅有助于理性地认识民营企业的政治关联问题,促进学术界对民营企业政治关联的深入探讨,而且有助于民营企业更深刻地把握中国的政治环境和市场环境,并制定更有效的政治战略,以促进企业绩效和竞争能力的提升。
中国民营企业不仅是在复杂多变的政治经济环境中开展经营活动,而且在由传统计划经济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市场发展程度、规制等方面与成熟的市场经济环境还存在一定距离,政府仍在许多层面上对企业进行干预,因而民营企业不得不面对更多的动态政治变化。“关系”这一非正式的经济手段在转轨经济中所起到的作用是极其重要的。政治关系的基本功能首先表现在将关系作为一种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之间具有一定的替代性,因而能降低交易成本和减少经济中的不确定性;其次,从资源配置的角度看,关系无论对个人还是对企业而言都具有便利资源配置和获取资源的功能。此外,关系还能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经济主体也可以利用关系从掌权者那里获得影响。在中国关系主导的环境中,民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应该采取积极的策略来建立政治关系,以预测或影响政府政策的变化,争取和借助政治力量和政府资源来促进企业发展。
上海市社会科学界第八届学术年会人选论文。
注释:
① Faccio,M.,“Politically Connected Firms:Can They Squeeze the State?”,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96,2006,pp.369-386.
② 在全球范围内,有3%的上市公司具有一定程度的政治联系,而这部分公司代表了资本市场8%的份额,他们的大股东或高层管理者通常是议会、政府官员,或与政治家及政府团体具有直接或间接的从属关系。
③ Qi,Y.,L.Roth,J.K.Wald,“Political Rights and the Cost of Debt”,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95,2010,pp.202-226.
④ Claessens,S.,Feijen,E.and Laeven,L.,“Political Connections and Preferential Access to Finance:The Role of Campaign Contributions”,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88,2008,pp.554-580.
⑤ Faccio,M.,“Politically Connected Firms:Can They Squeeze the State?”,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96,2006,pp.369-386.
⑥ Adhikari,A.,Derashid,C.,Zhang,H.,“Public Policy,Political Connections,and Effective Tax Rates:Longitudinal Evidence from Malaysia”,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Public Policy25,2006,pp.574-595.
⑦ 巫景飞、何大军、林暐、王云:《高层管理者政治网络与企业多元化战略:社会资本视角》,《管理世界》2008年第8期。
⑧ 我国自古就有重视“关系”的文化传统。改革开放以来,由于转轨经济的特殊性,关系更成为正式制度的一种替代机制来保证商业交易的进行。而在各种关系中,与政府的关系则是重中之重。
⑨ 从美国《财富》杂志在上海给世界500强企业做的“政治公关”可以看出,跨国企业正在加紧其在中国占据“政治竞争”优势的步伐。
⑩ 周黎安、陶婧:《政府规模、市场化与地区腐败问题研究》,《经济研究》200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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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傅勇:《财政分权、政府治理与非经济性公共物品供给》,《经济研究》2010年第8期。
(39) 1994年实行的分税制改革,彻底改变了原先统收统支的财税制度。分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调整和明确了中央与地方政府的收入划分,将同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主要税种划为中央税,而将适合地方征管的税种划为地方税;二是确立税收返还制度,中央政府对地方净上划收入以1993年为基数向地方政府返还,并在1993年基数上逐年递增。分税制改革使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在财政收入的分成比例上,中央从原来的不到25%上升到55%,同时,地方的财政收入也出现了相应的下降;而在财政支出中,大约70%发生在地方,55%是发生在省级以下政府。
(40) Shleifer,A.,“Government in Transition”,European Economic Review 41,1997,pp.385-410.
(41) Li,H.,Meng,L.,Wang,Q.,and Zhou,L.,“Political Connections,Financing and Firm Performance:Evidence from Chinese Private Firms”,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 87,2008,pp.283-299.
(42) 周黎安:《晋升博弈中政府官员的激励与合作》,《经济研究》2004年第6期。
(43) Shleifer,A.,and R.Vishny,“A Survey of Corporate Governance”,Journal of Finance52,1997,pp.737-783.
(44) 周黎安、陶婧:《政府规模、市场化与地区腐败问题研究》,《经济研究》2009年第1期。
(45) 例如,2008年全国立案侦察涉及国家工作人员的商务贿赂、贪污贿赂、重特大渎职案共31120件,涉案犯罪人员县以上国家工作人员达2678人,犯罪人多为公共权益的掌权人。
(46)(48) Khwaja,A.I.and A.Mian,“Do lenders Favor Politically-Connected Firms? Rent Provision in an Emerging Financial Market”,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120,2005,pp.1371-1411.
(47) McMillan,J.and C.Woodruff,“The Central Role of Entrepreneurs in Transition Economies”,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 16,2002,pp.153-170.
(49) 胡旭阳、史晋川:《民营企业的政治资源与民营企业多元化投资——以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为例》,《中国工业经济》2008年第4期。
(50) Khwaja,A.I.and A.Mian,“Do lenders Favor Politically-connected Firms? Rent Provision in an Emerging Financial Market”,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120,2005,pp.1371-1411.
(51) Faccio,M.,“Politically Connected Firms:Can They Squeeze the State?”,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96,2006,pp.369-386.
(52) Brandt,L.and H.Li,“Bank Discrimination in Transition Economies:Ideology,Information or Incentives?”,Journal of Comparative Economics 31,2003,pp.387-413.
(53) Walder,A.,“China's Transitional Economy:Interpreting its Significance”,China Quarterly 144,1995,pp.963-979.
(54) 余明桂、潘红波:《政治关系、制度环境与民营企业银行贷款》,《管理世界》2008年第8期。
(55) Che,J.and Y.Qian,“Institutional Environment,Community Government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 :Understanding China' s Township-Village Enterprises”,Journal of Law,Economics and Organization 14,1998,pp.1-23.
(56) Bai,C.E.,Lu,J.Y.and Tao,Z.G.,“Property Rights Protection and Access to Bank Loans:Evidence from Private Enterprises in China”,Economics of Transition 14,2006,pp.611-628.
(57) Allen,F.,Qian,J.,Qian,J.,“Law,Finance,and Economic Growth in China”,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77,2005,pp.57-116.
(58) 权贵资本在东亚国家十分盛行,主要是威权政治下的产物,在一些东亚国家,与政府领导层有密切联系的利益集团控制着经济命脉。裙带严重、以权谋私、官商勾结、集体腐败,被视为东亚权贵资本的四大典型特点。权贵资本直接或间接引发1997年东亚金融危机。权钱交易、设租与寻租在东亚国家相当普遍,形成了本地私人资本、跨国资本和官僚的结合体。东亚一些国家两极分化的加剧与暴富的少数和贫困的绝大多数的对立,产生了严重负面效应,人们表现出社会对抗心理,动摇了社会稳定的基础。
(59) 庄礼伟:《亚洲的病痛:裙带资本主义研究》,《南洋商报》,1996年1月7日。
(60) Faccio,M.,“Politically Connected Firms:Can They Squeeze the State?”,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96,2006,pp.369-386.
(61) Fisman,R.“Estimating the Value of Political Connections”,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91,2001,pp.1095-1102.
(62) 中国的性质是社会主义,作为公仆的部分官员在发生异化之后,与“非法资本”结成“利益共同体”,形成权贵资本。由于中国最高层执政者的反腐败态度是坚决的,所采取的措施是有力的,所以中国的“权贵资本”不是整体国家性的,而是地方性的和局部性的。
(63) 马克思说过,如果有100%的利润,资本就敢于冒绞首的危险;如果有300%的利润,资本就敢于践踏人间一切的法律。
(64) 黄光裕曾风光无限地三次问鼎中国首富的宝座,《2008胡润百富榜》发布,黄光裕以财富430亿元,第三次当上中国首富。黄光裕的入狱也揭开了其背后权钱交易黑幕的“冰山一角”。牵一发而触全身,黄光裕的利益“同党”链条相继浮出水面,极其复杂的社会关系网让人难以想象。黄光裕一方面以国美电器和鹏润地产为幌子将自己“树立”成为不打折扣风光形象的正面企业家,另一面则是在背后实施近乎疯狂的敛财行动。黄光裕案展现了黑金政治的特色,引起了中央高层的警惕。据调查发现,多年来黄光裕共花费人民币几十亿元在中央部门、高级法院及各地方政府,买通了上千名各级官员作为其“保护伞”,编织贿赂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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