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度组织化:中国城市社区建设的结构背景及其社会学意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意蕴论文,社会学论文,中国论文,社区建设论文,背景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自社会学创立以来,比较一直是一种基本研究方法,在社区研究中也同样如此。然而,从中国城市社区建设的现实情况来看,比较方法的应用似乎受到了极大的挑战。既借用世界范围社区研究的概念,又刻意与之保持距离,是中国社区研究的一个术语学倾向。比如,既袭用了社会学的社区概念,又特意附加以“行政”这一限定语,而生成学理上不无悖谬的“行政社区”概念;既采用了与国际上通用的Community development十分相近的说法,又别出心裁地名之为“社区建设”,有意识地突出一个外在于社区的“建设主体”,如此等等。政府和行政在社区和社区建设中的高调存在,使得“社区”看上去仅仅成了一个标签。
诸如此类的自相矛盾是否意味着中国城市社区建设具有某种绝对独特的性质,判然有别于一般所说的社区发展,以至完全不具备国际可比性?恐怕也不能这么说。
中国之引进社区概念,又明以“行政”暗以“建设”来限定之,深刻显示出这同一个社会过程中潜藏着两种不同的指向:“行政”或“建设”反映的是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力图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在草根层面进行的自我调整,它是相对于(严格意义上的)社区而言的外在主体对城市基层生活和组织方式的一种合目的安排;而“社区”本身则更多地反映出城市区域社会,也就是“市民社会”意义上的区域社会自组织、自发展的趋势,这一趋势究其实质,是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后,社会生活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根本性转变。如果说前者有可能表现为政府及其作用范围的扩大的话,后者则必然导致政府及其作用范围的缩小。有意思的是,这种眼前的扩大也许是长远的缩小之必不可少的前奏。从这层意义上说,“行政社区”之类的概念,与其说窒息了比较的可能,毋宁说辟出了一个独特的视角,使研究者得以从比较不同结构背景着手,探索中国城市社区的发展和发展道路。
一、重新组织化:社区发展的基调
在社会学理论框架内,社区概念从其提出之日起,指的就是社会的一种组织方式、联系纽带和结合原则。这在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的Gemeinschaft和Gesellschaft这对概念中规定得十分清楚。此后100多年中,大多数社会学家对“社区”概念的使用,基本上也定位于此。
不仅如此,从滕尼斯明显带有怀旧感伤的"Gemeinschaft"到芝加哥学派的"urban community"到二次大战之后兴起的"Community development"到20世纪末中国的“社区建设”,社区概念明显具有一种动力学性质,社区不单纯作为现代城市社会组织方式传统对照物,还是针对市场和政府在组织城市生活中的内在缺陷而兴起的重新组织过程。
在滕尼斯的分析框架中,Gemeinschaft和Gesellshaft是一对社会几何学概念,代表了人类社会组织方式演变的一个连续统一的两个端点位置,其内涵是两套相反相成的社会生活构成要素的组合。人类生活的进化就是一个Gemeinschaft要素不断削弱,而Gesellschaft要素不断增强的历程。这一看法基本上是能够成立的。问题在于,Gemeinschaft中内含着人类永远的乌托邦,从而使得这种看似对现实社会的几何学分析,从一开始就高扬着价值的追求:重建共同体。
在芝加哥学派那里,乌托邦式的追求很大程度上被实际解决城市病的方案所取代。面对着大量移民在贫民窟中杂乱聚居和城市中罪恶丛生,市场视若无睹,甚至推波助澜,政府则心有余而力不足,甚至无能。以区域社会自组织为形式,以地域群体(往往是族类群体)内在联系为手段,城市社区成为解决移民自身问题和对付城市罪恶的有效策略,也成为重建共同体的可行方式。
二次大战之后,新兴的民族国家在殖民体制的废墟上崛起,面对的又是一番情景:部落制被摧毁了,劳动分工与市场并没有同步形成,国家行政体制也只是半成品。失整合的社会,首先是农村社会,无法一下子全面组织起来,由建设区域社会入手,化整为零地解决国家层面的任务,成为又一种社区发展的思路。
到20世纪60年代,在发展中国家中逐渐成熟的社区发展战略重新回到概念的起源地,欧美诸国纷纷应用这一思路以解决城市面临的各种问题。社区发展就此成为世界范围的区域社会发展策略与模式。
从上述社区发展的几个重要阶段来看,这项历史性运动始终采取了一种从基层入手,重新组织社会,主要是区域社会的途径。这是世界范围社区发展的基调,也是中国选择走社区发展道路的初始出发点。区别主要在于结构性背景不同。
二、过度组织化:中国城市社区建设的结构背景
从世界各国社区发展的背景来看,其共同特征是在社会结构上存在着明显的“欠组织化”或曰“组织程度不足”问题。这既指社区发展运动兴起时,整个社会正因急剧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变迁而处于失整合状态,更指该社会即使在失整合之前,也从未真正达到高度组织化程度。无论产业革命前的欧洲国家还是殖民前的亚非国家,以现代的标准来衡量,其组织化程度都相当有限。这意味着,这些国家的社区发展运动既是一个再组织化过程,又是一个加强组织化过程,这一组织化过程说到底是在欠组织化留下的空间中实现的、以社会自组织为主要形式并渗透以一定的行政要素的加强组织化过程。
与此不同,中国城市社区建设运动的兴起,其结构背景恰恰是过度组织化,某种面临消散但尚未消散的过度组织化。在历史上,中国曾借助“家国同构”的体制,形成了相对最为组织化的统一国家。以一个政府在如此长的时间中统治如此多的人口,这在人类历史上是绝无仅有的。痛感于西方列强欺凌中国的“一盘散沙”,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形成一种更为完备的政府全控体制。通过人员的单位所有制和单位的行政归属制,政府几乎将社会生活,特别是城市生活的一切方面都纳入单位——行政体制之下。所剩无几的遗留空间则归之于街道这一地区性行政机构控管之下。由此形成了高度单一的社会联系方式和社会联系纽带,说得更精确一点是高度单纯的行政联系。
强有力的行政联系极为有效地将整个国家组织了起来,其严紧程度没有给其他联系方式和整合机制留下什么存在空间,更没有多少发挥作用的余地,后者自然萎缩到了没有意义的程度。
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市场发育成长了,资源的市场配置意味着政府全控局面的打破,借企事业单位而得以运作的行政体制,也随单位性质的转变而面临消解。过度组织化的城市生活空间开始出现空白,但几乎与此同时,由政府全力推进的城市社区建设也开始兴起。刚刚从单位中退出的行政体制,转而借助街道架构向区域范围中的基层生活转移和蔓延。“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提法,清晰不过地表明,城市社区建设就其性质而论,首先是在作为地域范围而非生活共同体的“社区”中进行的行政体制建设。这样一种行政体制建设与其说是城市社区的一种发展方式,毋宁说构成了未来真正意义上的社区之发展的结构背景,一种更加过度组织化的背景。现在最大的问题在于,这种合目的安排真能实现安排所服务的目的吗?
三、政府依赖:中国城市社区建设的一个社会学两难
坦率地说,目前中国城市社区建设面临一系列难题,其中一个根本性难题是政府依赖。这既指政府对自身,也就是对单纯行政手段的依赖,“事必躬亲”,也指群众对政府的依赖,特别是对“首长拍板”的依赖。这种依赖具有“两难”的性质,反映出一种既欲摆脱之,又不得不依靠之的矛盾处境。
政府之所以力图通过社区建设来强化城市基层的行政体制及其作用,其中一个原因在于意识到: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先纵向垂直的行政隶属关系必然大量地被横向的、选择性的交换关系所取代。不仅如此,从行政体制中解脱出来的组织和个人,还需要建立某种不同于市场的网络,以形成区别于市场和行政的第三种资源配置和支持系统。这种“第三次分配”若能有效发挥作用,包括其整合作用,肯定有利于削弱市场的副作用和减轻政府的行政负担。但由于“过度组织化”的结构背景,基层生活中除了第一域的市场和第二域的政府之外,没有现成的第三域的社会机制来承担这一功能和发挥规范作用。无论因特殊历史原因而得以存留的社会团体,还是新萌发的社会组织,由于缺少自治的传统,缺少自治得以存在的机制,缺少自治运作的动力源——相应的价值理念,不是走向商业化就是走向行政化乃至政治化,一时难以发育成为成熟的第三域组织,包括真正意义上的社区。政府之启用并强化原先只承担“剩余行政功能”的地区——街道行政组织,防止横向组织缺乏甚或失控所带来的消极后果,是其一个主要考虑。
然而,政府全面而具体地介入基层生活事务,固然可以起到政治整合作用,却不可避免地占据了第三域本来就不多的生长空间,而没有第三域,仅凭政府本身无法完全应对市场及其内在缺陷所必然带来的挑战,更不用说个人横向联系加强而自发组织自律性缺乏所带来的挑战了。其现实后果表现为:一则街居两级日常任务繁重而不堪负担;二则国家福利性支出急剧增加,还不一定落到实处;三则行政事务同经济、社会事务划分不清,基层运作不规范;四则居民事无巨细直接找政府,上访之频繁,事由之琐细,不堪其扰。
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可以感觉到,即使不作为目标,仅仅作为手段,真正的社区和居民的自治自律自协调,也具有巨大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意义。
反过来,从居民群众的角度来看,既有因政府全面管束而难以充分行使自我管理的一面,有因缺乏传统和能力而不知不愿自我管理的一面,也有因有政府可依赖而不想自我管理的一面。改革开放以来,市场上个人对政府的依赖日渐减轻,但市场外社会生活中,至少相当部分的人对政府的依赖却日渐加重;相应地,政府在市场上日渐洒脱,但在市场外社会生活中却日渐拖累,已经形成鲜明而奇特的反差。
以上海来说,自1996年以来,上海城市社区建设取得的成果是明显的,甚至是巨大的,其意义也是多方面的,但仅从区域生活空间中行政管理任务量有增无减,居民对政府的依赖日甚一日,而“群众参与”则固执地停留在口号和形式的层面而落实不下去来看,真正意义上的社区发展还有待开始。
四、政治社会化:中国社区发展的真正起点
在当前中国的语境中,社区与其说是一个社会学范畴,毋宁说是政治学范畴,充其量也只能说是政治社会学范畴。真正意义上的社区只能在政府主动出让的空间中生长起来,并在政府仍然十分强大的总括性体制架构的框限下发育,这使得社区发展不仅仅是一个“社区的社会发育”过程,更成为一个“社区的政治成熟”过程。为此,社区发展不能不重视政治社会化的问题。
作为社会学范畴,社会化指个人由单纯生物体通过学习而成长为合格的社会成员的过程,其重要内容是将社会主流价值目标和行为规范内化而形成合乎社会生活要求的行动指向和行为模式。
政治社会化是政治社会学的重要范畴,通常指个人为了以合格的公民身份参与政治生活而必须经过的学习和转化过程,其中同样包括将主流的政治价值目标和行为规范内化的内容。
从当前社区发展的特定情境来看,政治社会化的重点内容至少有以下三项。
一、全社会包括政府、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认清和认可市场、政府和社会三个领域的界划,确保社会组织和居民在“社会”或“社区”的领域内活动,而不致过于紧迫地挤占其他领域的空间。诸如业主委员会挑战居民委员会,非营利组织谋求个人的经济利益,都属于政治上不成熟的表现,因为它打破了三个领域的界划。
二、全社会包括政府、社会组织和社区成员认清和认可第三域的价值理念。不同领域有自己特殊的运作原则,在政治是权力,在经济为利润,在社会就是一套普世主义的伦理价值,所谓“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新生的社会组织之所以会去挤占其他领域的空间,部分就在于自觉不自觉地以其他领域的原则取代了第三域的原则。由于中国传统伦理是亲友伦理或至少是“熟人伦理”,而现代第三域的伦理更多地是一种“陌生人伦理”或相对传统“五伦”而言的“第六伦”,社会组织和社区的运作原则为人们所熟悉和认可,需要做大量的工作。
三、创造条件,促进小规模的居民自治实验。很大程度上由于文化和结构使然,中国人天生就是官员和商人,但却不是很好的社会工作者。许多时候都可以发现,中国人善于管人,也善于让人管,但却不善于自己管自己。培养这样的能力和习惯直至成为传统,是社区发展的政治社会化的重头戏。但目前正在酝酿的居委会直选,因其规模过大,一个居委会所涉及的户数,少则500,多则2000,甚至更多,对于没有自治经验和传统的居民来说,可能一下子负担过重。所以,有必要在社区选择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为群众深切关注的事务,引导群众形成自治性的集群,围绕该事务开展自治和参与。然后,根据其所达到的政治社会化程度,相应地扩大规模、增加难度,直至达到整个社区的自治。
在中国,社会和社区的发育是必然趋势,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但由趋势而成为现实的过程是否顺利,则取决于人的行动。作为社会和社区发育的前提条件的,不仅有整个国家的政治稳定,还有社会和社区发育对政治稳定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