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大的历史选择--重读邓小平同志对香港历史、现状和未来的判断_邓小平理论论文

伟大的历史选择--重读邓小平同志对香港历史、现状和未来的判断_邓小平理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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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1997年元旦的钟声,香港回归祖国怀抱的脚步声越来越临近了。

1997年7月1日,对于中华民族来说,将是一个伟大的历史性的日子。在这个日子到来的时候,所有的中华民族子孙,包括海外的中国同胞和侨胞,都会有一种共同的心情油然而生:中国政府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香港地区经过百余年的风雨沧桑,终于胜利地回归祖国。这是20世纪90年代中国历史上的辉煌的一页。可谓国人幸甚,国家幸甚,民族幸甚!

在期待和激动的日子里,新年伊始,重读邓小平同志自80年代至90年代初的九年当中,关于香港之历史、现状及未来的一系列论断,抚今追昔,展望前景,念历史之悠悠,感时代之奋进,作为一个史学工作者,有说不尽的情怀。

本世纪70年代末,中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面对这样的现实,面对一个新的时代,中国有远见的政治家和一切有爱国心的中国人,包括有历史责任感的史学家,能忘记历史吗?能忽视国家的主权和尊严吗?能不心系祖国的统一大业吗?当然不能。非但不能,中国人的这种情感和认识,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更进一步得到升华。邓小平同志关于香港之历史、现状及未来的一系列论断,以及由此而作出的历史性的抉择,反映了一个伟大的爱国者的宽阔胸襟和政治家的远见卓识,代表了中华民族各族人民的愿望和所有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心声。十几年来,香港回归祖国步伐的进程,证明了邓小平这一伟大的历史性的抉择符合历史发展的潮流。

从历史上看,不论中国历史还是世界历史,任何重大抉择,都必须考虑到历史、现状和未来;只有这样,才能确立抉择的根据和确定抉择的方向。邓小平关于香港问题的抉择,也是这样。

关于香港的历史,邓小平同志强调指出,“主权问题”是本质问题、原则问题。1982年,邓小平同志在会见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时,明确而坚定地指出:

我们对香港问题的基本立场是明确的,这里主要有三个问题。一个是主权问题;再一个问题,是一九九七年后中国采取什么方式来管理香港,继续保持香港繁荣;第三个问题,是中国和英国两国政府要妥善商谈如何使香港从现在到一九九七年的十五年中不出现大的波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2页。下引本书,只注页码)这一段具有历史意义的谈话,阐明了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对香港问题的基本立场。

这里说的“主权问题”指的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也是一个现实问题。说到香港的历史,中国人自然会有一种高度的历史敏感和高度的民族自尊从心灵深处激发起来。英国殖民主义者对中国发动的鸦片战争,以及中英签订的一些不平等条约,早在上个世纪已被马克思揭露得淋漓尽致。1858年《天津条约》签订后,马克思当即对所谓《英中条约》发表评论。他犀利地指出:“1842年8月29日亨利·璞鼎查爵士签订的、并且像新近与中国订立的条约一样也是在炮口下强加给对方的对华条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版,第721页)。事实正是如此,不论是1842年的《南京条约》,还是1860年的《北京条约》,以及1898年的《展拓香港界址专条》;也不论是所谓“永久割让”也好,还是所谓“租借”也好,它们都是“在炮口下强加给对方的对华条约”,都是十足的侵略行为。这就是历史的本质。对于当时清朝政府来说,这是一次次的丧权辱国行为,是其腐败、落后的表现。对于中国人民来说,这是一页页屈辱的历史,是中国人的不幸,民族的不幸。

1858年,马克思在另一篇评论文章《鸦片贸易史》中还指出:鸦片贸易和抵制鸦片贸易所必然引起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然而,“在这场决斗中,陈腐世界的代表是激于道义,而最现代的社会的代表却是为了获得贱买贵卖的特权——这真是任何诗人想也不敢想的一种奇异的对联式悲歌。”(同上书,第716页)从历史的眼光来看,“陈腐世界”终究是要走向“现代”的,而企图以“特权”和武力去战胜“道义”,却是违背历史发展的法则的。因此,当邓小平同志讲到“香港问题”时,那种政治家的原则性和坚定性,是任何力量都不能为之摇撼的。他说:

关于主权问题,中国在这个问题上没有回旋余地。坦率地讲,主权问题不是一个可以讨论的问题。现在时机已经成熟了,应该明确肯定:一九九七年中国将收回香港。就是说,中国要收回的不仅是新界,而且包括香港岛、九龙。中国和英国就是在这个前提下来进行谈判,商讨解决香港问题的方式和办法。如果中国在一九九七年,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四十八年后还不把香港收回,任何一个中国领导人和政府都不能向中国人民交代,甚至也不能向世界人民交代。如果不收回,就意味着中国政府是晚清政府,中国领导人是李鸿章!……如果十五年后还不收回,人民就没有理由信任我们,任何中国政府都应该下野,自动退出政治舞台,没有别的选择。(第12—13页)

作为一位有世界影响的政治家,邓小平同志的这番话绝不是随便说的。在他看来,一个有尊严的和有崇高的历史责任感的中国人民的领导者,一个敢于维护自己国家主权的中国政府的领导者,这是他的庄严的使命和神圣的责任。时隔将近十五年之后,今天来读他的这些话,仍然可以感受到字字千钧的分量,可以感受到它所具有的深远的历史意义。

关于香港的现状,邓小平同志在1984年中英两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会谈基本上达成一致的时候,非常及时和睿智地提出了一个关键问题:“我们非常关注香港的过渡时期”。他在会见英国外交大臣杰弗里·豪时讲道:

坦率地说,在香港问题上,我们非常关注十三年过渡时期,只要过渡时期安排好了,我们并不担心一九九七年后的事情。(第67页)

他具体指出了“我们希望香港在过渡时期内,不要出现”的“几种情况”,正确对待包括港币地位,土地契约,公职人员的数量和薪金及退休金金额,特别行政区领导班子,稳定英资等问题。他还极有预见地指出:“我们希望过渡时期不出现问题,但必须准备可能会出现一些不以我们意志为转移的问题。”(第68页)这些问题的提出,一方面表明香港在过渡时期内,确有不少重要的工作要逐步做好,一方面也充分显示出邓小平同志的丰富的政治家的经验和智慧。事实证明,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香港的“十三年过渡时期”是极不平静的,有时甚至出现有人蓄意违背中英联合声明精神、妄图逆转历史潮流的举动。这是举世皆知的。然而,历史潮流、人心所向毕竟是任何人也阻挡不住的。从1984年至今,虽历尽风风雨雨,但从大局来看,香港的这个“过渡时期”是顺利的、成功的。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所有的中国人可以为此而感到鼓舞,感到自豪,因为这是80年代至90年代的中国历史上的重要一页。从历史学的眼光来看,当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非常关注香港的过渡时期”这个问题时,它的意义究竟在哪里呢?现在人们可以看得很清楚了,那就是:它反映了一位伟大的政治家的远见和务实精神的和谐与统一。远见,要靠务实甚至斗争才能实现,而务实又总是在明确的远见的指导下进行的。

香港特区第一位行政长官的产生和香港特区临时立法会的产生,标志着香港民主发展的新纪元。这是“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重要体现,预示着香港“过渡时期”即将结束,从而揭开它的未来的新篇章。

在重读邓小平同志关于香港问题的许多论断时,关于香港的未来蓝图的设计,尤其反映了邓小平同志为了实现祖国统一大业而表现出来的理论勇气和伟大创造。这就是他提出来的“一国两制”的构想和主张。1982年,他就这一问题提出了初步设想:

保持香港的繁荣,我们希望取得英国的合作,但这不是说,香港继续保持繁荣必须在英国的管辖之下才能实现。香港继续保持繁荣,根本上取决于中国收回香港后,在中国的管辖之下,实行适合于香港的政策。香港现行的政治、经济制度,甚至大部分法律都可以保留,当然,有些要加以改革。香港仍将实行资本主义,现行的许多适合的制度要保持。(第13页)

这就是说,中国在收回香港后,“香港仍将实行资本主义”。两年后即1984年,邓小平明确地提出了“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理论,并阐述了这一理论指导下的具体政策:

我们对香港的政策五十年不变,我们说这个话是算数的。

我们的政策是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具体说,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十亿人口的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香港、台湾实行资本主义制度。……

“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构想是我们根据中国自己的情况提出来的,而现在已经成为国际上注意的问题了。中国有香港、台湾问题,解决这个问题的出路何在呢?……实现国家统一是民族的愿望,一百年不统一,一千年也要统一的。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我看只有实行“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从世界历史来看,有哪个政府制定过我们这么开明的政策?从资本主义历史看,从西方国家看,有哪一个国家这么做过?我们采取“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办法解决香港问题,不是一时的感情冲动,也不是玩弄手法,完全是从实际出发的,是充分照顾到香港的历史和现实情况的。(第58页,第59—60页)

从这些阐述中,可以看出:第一,“一国两制”这一构想和决策,是根据中国国情提出来的。具体说来,就是香港、台湾问题,就是国家统一问题;而国家统一,是中华民族的愿望。第二,“一国两制”这一构想和决策,就香港问题来说,是照顾到香港的历史和现状的;而任何一项重大的政策和决策,只有充分考虑到历史、现状和未来的联系时,才是正确的,才能够获得成功。第三,“一国两制”的构想和决策,在世界历史上是一个创造,显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在活力及其领导人的开明、豁达,为世界上一些国家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了一个范例。

不论从哪个方面来看,“一国两制”的构想和决策,都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而这一构想和决策一旦付诸实施,必须依据法律的条文和威严。对此,邓小平也有明确的论断。1987年,他在会见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时,严肃地指出:

我们的“一国两制”能不能够真正成功,要体现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里面。这个基本法还要为澳门、台湾作出一个范例。所以,这个基本法很重要。世界历史上还没有这样一个法,这是一个新的事物。(第215页)

这里,讲“基本法”的重要,一个根本的立足点,就是国家的统一。对待香港如此,对待澳门、台湾亦如此。国家统一,是整个民族的愿望。这种愿望反映在邓小平同志关于香港问题的许多谈话和论断中,时时溢于言表,令人激动不已。

1990年春天,当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完毕时,邓小平同志十分兴奋地对出席“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第九次全体会议的委员们讲道:

你们经过将近五年的辛勤劳动,写出了一部具有历史意义和国际意义的法律。说它具有历史意义,不只是对过去、现在,而且包括将来;说国际意义,不只对第三世界,而且对全人类都具有长远意义。这是一个具有创造性的杰作。(第352页)

这一段话,把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产生的历史意义和国际意义阐述得非常透彻,给予了极高的评价,言简意赅,一目了然。从一个史学工作者的眼光来看,这一段话给予我们的深刻的启示在于:首先,围绕着香港问题,邓小平同志所作的思考和抉择,总是把它的历史、现实和将来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来看待的。这就是说,对于未来的抉择,是以现实和历史为基础,脱离这个基础,就难以作出正确的抉择;换言之,关注现实,研究历史,正是为了对于未来的目标作出正确的抉择。因此,人们既重视现实和未来,也就不能不重视历史。其次,围绕着香港问题,邓小平同志所作的思考和抉择,总是把祖国统一事业置于崇高的地位来看待的。因此,澳门、台湾问题自始至终都在他的构想之中;他说的“历史意义”自有这一层含义。再次,围绕着香港问题,邓小平同志所作的思考和抉择,还考虑到应对当代世界产生良好的影响,从而在世界历史上成为一个创造性的举措,表现出了中国作为一个泱泱大国应对全人类的进步事业不断有所贡献的宏伟气度。

1997年7月1日这个历史性的日子的到来,标志着香港的一个旧时代的结束和一个新时代的开始。它将以其所具有的重要的历史意义和国际意义记载在中国历史与世界历史上,记载在一代伟人邓小平为中华民族的繁荣昌盛和祖国统一事业所设计的宏伟蓝图及所进行的伟大实践的长卷之中。

(1997年1月6日撰讫)

作者附记 这篇文章,写于一个半月以前,是深为邓小平同志在香港问题上的历史性抉择和香港即将回到祖国怀抱这一历史性日子的到来所鼓舞而撰写的。今天,惊闻小平同志逝世,万分悲痛!谨以此文表达一个史学工作者对他的深切悼念。

(1997年2月20日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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