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国在两极制下没有战争、职能分化和大国共治_军事论文

大国无战争、功能分异与两极体系下的大国共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共论文,两极论文,大国论文,体系论文,战争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9550(2015)08-0029-37

       一、问题的提出

       本文回答的问题是:近年来,中美两超化趋势突显。如果不久的将来真的出现了中美两极,那么这个新两极的互动会是什么样的?是否会引发一场新的冷战?两极体系下大国权力竞争除了像冷战时期美苏那种各自结盟相互对抗的模式外,是否还可能出现其他更为温和的权力竞争模式?这种更为温和的权力竞争模式能否在历史上找到先例?该模式产生的内在机制是怎样的?

       (一)中美两极化趋势

       进入21世纪的第二个十年后,越来越多的学者认为,中国已经或者即将成为自冷战结束以来国际体系的第二个超级大国;中美两国是当前全球体系中最重要的两个国家;在不久的将来,中国是最有可能威胁乃至取代美国霸权地位的国家。①不仅学术界如此认为,社会舆论在“中国已经成为除美国外世界上最重要的国家”这个基本判断上也有着高度共识。一项针对22个国家民众的民调数据显示,其中15个国家的多数受访者认为中国已经或即将取代美国成为世界头号超级大国(leading superpower)。②更近的一项皮尤民调则显示,在其调查的44个国家中有36个国家的多数受访者也这样认为。在经济领域,2008年时有49%的受访者认为世界经济最强国家(the leading global economic power)是美国,只有19%的人认为是中国。到2014年,这两项数据已分别变为40%和31%。③从学者和普通民众的这些判断来看,一个新的“两极结构”似乎正在形成。

       仅依靠主观判断还不足以使我们确信这个正在发生的国际结构的重大变化,我们还需要更客观的标准和数据。学界判断国际结构的一个通行的操作化标准是:如果有一个大国的实力超过了所有大国实力总和的50%,该体系即为单极体系;如果有两个大国的实力之和超过了所有大国实力总和的50%,且这两个国家各自不低于25%,则为两极体系;如果有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大国,各自占全部大国实力的比重均大于5%、小于25%,且这些大国实力之和不低于50%,则为多极体系。④一国相对实力比重的通行测量方法为(E+M)/2,其中E为该国的相对经济实力,等于当年该国国内生产总值(GDP)/当年所有主要国家GDP总和,M为相对军事实力,等于当年该国军费开支/当年所有主要国家军费开支总和。⑤

       根据这一计算方法,我们得到了21世纪以来美国、中国、俄罗斯、英国、法国、德国、印度和日本8个公认的世界主要国家的相对实力走势(如图1所示)。从图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三个明显的趋势:第一,21世纪以来,美国的相对实力虽然优势非常明显,但始终呈下降趋势,从2001年的55.5%下降至2014年的44.9%。第二,从2008年开始,中国相对于除美国以外的其他国家的实力优势开始突显,2008年成为除美国外唯一一个相对实力超过10%的大国。2014年则超过20%,达到20.5%,已非常接近“两极”结构的最低门槛25%。第三,其他6个国家这14年中没有一个国家的相对实力呈明显上升趋势,到2014年时全部拥挤在4%至7%这个狭窄的区间内。从数据所反映的这三个趋势来看,苏联解体后所形成的美国单极体系的确正在走向结束,并且很有可能在不久的将来被(美中)两极——而非多极——体系所取代,⑥前面所援引的学者和舆论对国际结构走势的判断并非臆断和夸张。

      

       图1 2001-2014年世界主要国家相对实力走势

       资料来源:各国年度GDP数据来自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经济展望数据库”(2015年4月版),http://www.imf.org/external/pubs/ft/weo/2015/01/weodata/index.aspx;年度军费开支数据来自斯德哥尔摩国际和平研究所数据库,http://www.sipri.org/research/armaments/milex/milex_database。

       为了对当前中国的相对实力水平有一个更清晰的认识,我们不妨将其与20世纪80年代末的苏联做一个对比。用相同的方法,笔者计算了1988-1990年苏联的相对实力,分别为24.9%、14.1%和13.9%。⑦这意味着,中国2011年的相对实力已经超过了苏联1989年的相对实力。⑧20世纪80年代末的苏联虽然由于种种原因实力已经严重受损,但当时的国际体系从总体上看仍大致保持着两极态势,苏联依然享有超级大国的国际地位。从这个对比来看,当今的国际体系至少已经可以被视为一个“准两极体系”,而当前的中国至少已可被视为一个“准超级大国”或者“亚超级大国”。事实上,如果根据这8个国家2001-2014年各自GDP和军费开支的年均增长速度计算,中国的相对实力将于2017年超过25%,达到26.0%。果真如此,一个新两极体系可以说真的已经近在眼前。

       现在的问题是,如果中美两极化趋势是真的,我们就不得不面对一个重大而严肃的问题:即将出现的“中美两极体系”会是什么样的?它会重蹈美苏两极体系的覆辙,让世界重回冷战吗?

       (二)两极与冷战的关系

       提起两极体系,许多人几乎都会在第一时间将其和美苏冷战联系在一起。甚至有学者指出,“两极”这个术语从一开始就是与“冷战”这个用于描述二战后国际政治重要特征的概念密切联系的。⑨而冷战时期国际政治最突出的特征,就是对抗与稳定的矛盾组合。一方面,冷战体系被划分为两个敌对的势力范围,经历了近代历史上除战争外最为激烈和持久的对抗,对抗双方都将彼此视为自己生存的主要威胁,甚至不惜耗费巨大资源研制和生产足以毁灭整个地球的武器,并因对抗而在第三世界许多地方造成数百万人丧命。⑩但同时,冷战的另一个引人注目的特点则是两个一级大国之间罕见的“长和平”。尽管双方对抗如此激烈,但美苏两国始终没有过直接的兵戎相见。(11)事实上,美苏两国均有强烈的意愿防止危机升级为两国间的直接军事冲突。(12)

       总之,我们可以将冷战的特点概括为“对抗+无战争”。“对抗”指的是两个一级大国之间以及两个对峙的同盟阵营之间彼此的冲突和对抗。(13)“无战争”指的是两个一级大国之间不发生直接的战争。(14)“对抗”决定了冷战为什么是一场“战争”,“无战争”则决定了冷战为什么是“冷的”。

       而“两极”这个概念之所以会在许多人心目中与冷战紧密相连,就是因为现有的两极理论看起来刚好能够同时解释冷战“既对抗又和平”的特点。(15)

       第一,两极似乎能够解释为什么两个超级大国会彼此对抗并且形成两个对立的阵营。(16)肯尼思·华尔兹(Kenneth N.Waltz)认为,两极结构下,国际政治中不存在边缘地带,任何遥远地区发生的事态都会引发两个超级大国的关注,两个超级大国中任何一方的任何举动和变化都不会逃出另一方从势力均衡角度计算权衡的范畴,而两个大国又都有在权力和安全竞争中占据先机的动机,因此两极结构的一个显著特点就是紧张压力的持续存在和危机的反复出现。(17)这也正是冷战的一个重要属性。(18)

       与此同时,许多学者认为,两极状态下出现两个对立的联盟阵营是一种自然甚至必然的现象,或者将其视为两极体系的一个重要特征。(19)在两极体系下,两大集团都会试图扩大其成员范围,但如果拉拢新成员的努力会迫使一个原本不结盟的国家倒向敌对集团,两个大国则都会宁愿让其继续保持两不结盟的状态。(20)这种理论观点意味着,在两极结构下,大国对其追随者的争夺是排他性的,一个国家要么是某大国的盟国,要么是该大国对手的盟国,要么是不结盟国家,而不可能“骑墙”,既是该大国的盟国又是该大国对手的盟国。

       第二,两极似乎也能解释为什么两个彼此尖锐对峙的超级大国会保持和平。两极稳定论的经典论述是:首先,与多极结构相比,两极结构下谁最有可能成为潜在霸权国、因而最有可能成为其他体系成员的威胁要明确得多,两个超级大国都无处隐藏自己,也很难将自己造成的威胁“嫁祸”给他国。其次,与多极结构相比,由谁来承担制衡潜在霸权国的责任这一点在两极结构下同样要明确得多,很难出现超级大国推诿责任的情况。最后,由于超级大国与其他国家在实力上的巨大差距,因此任何某个具体的盟国对两个超级大国的意义都是微不足道的,这使得两极结构下的大国不大可能像多极结构下的大国那样因为不能无视盟国而被拖入战争。(21)一些历史学家也将两极视为冷战“长和平”的重要因素。(22)

       (三)问题的细化

       现在的问题是,两极是否真的是与冷战紧紧绑定的?具体而言,两极结构是否一定导致大国无战争?是否一定导致体系分化对抗?

       现有的对“两极导致冷战”这一命题的质疑和争论,绝大部分都是围绕前一个问题,即两极结构是否一定导致两个大国之间无战争。(23)许多研究都显示,一旦超越美苏冷战这个特定的案例而将“两极”这个概念扩展至历史上的其他相似体系,就不难发现历史上并非所有两极结构都能保持大国间的和平。例如,古希腊城邦时期的斯巴达和雅典的两极就直接引发了体系性的大战。(25)1521-1559年欧洲出现的哈布斯堡帝国和奥斯曼帝国两极,其战争和冲突的频率与此前的多极结构相比并无明显差异。(26)17-18世纪欧洲国家间出现的短暂的两极以及20世纪初英德之间的两极对峙,同样也没有导致和平和稳定。(27)西汉时期西汉和匈奴两极之间同样发生过多次战争。(28)这说明两极并不是“大国无战争”的充分条件。

       与此同时,两极也并不是大国无战争的必要条件。苏联解体至今20余年的时间,国际体系大致处于单极状态,但世界主要国家之间的和平仍在继续。这说明单极同样能够促进和平。(29)而华尔兹自己后来也明确承认,只要存在核武器,大国间冲突就不会升级至战争。(30)事实上,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注意到,由于核武器、相互依赖以及规范进化等因素,国际体系自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起,就已经进入了一个事实上的大国无战争时代。大国之间不发生直接战争,是这个时代多种因素共同造成的结果,而与某种特定的国际实力结构无关。(31)

       既然两极体系既不是大国无战争的充分条件,也不是其必要条件,因此“两极是否一定导致无战争”这个问题已不是我们关心的重点。在大国无战争时代,无论何种国际结构,大国间直接发生战争的可能性都极低。本文真正关心的是后一个问题:两极是否一定导致体系的分化对抗?如果真的出现中美新两极,它们固然不大可能发生直接的战争,但它们是否会像当年的美苏冷战那样,形成两个泾渭分明、壁垒森严的对峙阵营,从而再一次将世界割裂为敌对的两半?

       乍一看,这似乎也是一个无须回答的问题,至少在纯粹的现实主义者眼中是如此:核武器等因素只能防止冲突升级为战争,却无法抑制大国对权力的竞争,而权力竞争又会引发安全领域的关切,从而导致国际体系分化为两个以两个超级大国为核心的彼此对峙的阵营。应当承认,这的确是两极体系的一种常见状态,但从历史上的一些反例来看,这绝不是一种必然状态。本文案例部分将会展示,在中国春秋时期、北宋和辽对峙时期以及2008年以后的东亚,都曾出现过体系性的或者地区性的两极结构,而在这些体系中,却都出现过小国同时接受两个超级大国领导的大国“共治”现象,即同一个小国既是A大国的属国又是B大国的属国。这与冷战时期小国阵营归属的非此即彼(抑或中立“不结盟”)颇有不同。

       那么当出现两极结构后,两个大国究竟在什么情况下会出现如美苏冷战那样彼此争夺和划分势力范围的分治,又在什么情况下会出现零和程度较低、竞争较为缓和的共治?其产生机制是什么?这即是本文研究的核心问题。

       (四)本文的结构安排

       本文共分5个部分。在本部分提出研究问题后,第二部分将对现有的两极体系的相关理论研究进行简要的回顾。第三部分将从理论上对两极结构下大国与小国可能存在的权力关系做出分类,并以此为基础,揭示两极结构下大国差异化共治的产生机制。第四部分将以古代和现当代4个两极体系中的大国权力竞争为案例,展示这种机制的运转条件和实际过程。最后的结论部分将在总结本文理论发现的同时,对潜在的质疑做出回应,并对未来中美关系的走向做出讨论。

       二、现有两极理论的研究

       随着苏联的解体,学界对两极的理论研究趋于停滞。但中国崛起的新现实和古代两极体系的“旧”反例都提醒我们,我们对两极体系的认识和理解还远未达到完善的程度。不过,现有研究仍然在两极体系的分类、两极与霸权的关系、两极与结盟的关系等重要问题上做出了初步但富有启发性的探讨。(32)回顾这些研究,有助于明确本文研究的出发点和创新点。

       (一)两极体系的类型

       如果超越冷战时期美苏两极的经验局限,从理论上讲两极体系可能有哪些形式和类型?对于这个本文所关心的问题,现有的研究并不充分,这显然与当时的学者研究两极体系的主要目的就是认识他们所处的冷战时代有关。但仍然有少数学者做出了初步的尝试。

       莫顿·卡普兰(Moron A.Kaplan)曾在美苏两极结构出现后不久,将两极体系划分为两大类:松散两极体系(loose bipolar system)和紧密两极体系(tight bipolar system)。在前者中,存在两个一级大国以及以其为核心的两大集团,同时还存在一些不属于两大集团中任何一个的不结盟国家;而在后者中,(几乎)没有哪个国家游离于两大集团之外。卡普兰认为,在松散两极体系中,两个对峙集团都会不惜诉诸战争来阻止对方获得压倒性的实力优势,而且如果某个集团的内部组织原则具有等级性质,该集团甚至有可能为消除敌对阵营而发动大战,而如果是非等级性集团,则不会出于增加自身实力的目的而主动发动大战。(33)相对于松散两极体系,紧密两极体系由于没有可在两大对峙集团之间起缓冲和调节作用的非结盟国家,因此该体系下的紧张程度和不稳定程度均会高于松散两极体系。(34)

       沃尔弗拉姆·汉瑞德(Wolfram F.Hanrieder)在卡普兰分类的基础上又引入了“对称/非对称”这一维度,从而将两极体系划分为4类:对称的(symmetrical)、不对称的(asymmetrical)、异质性对称的(hetero-symmetrical)和异质性不对称的(hetero-asymmetrical)。其中前两类属于卡普兰所说的紧密两极体系,后两类属于松散两极体系。在对称的两类两极体系中,两个极势均力敌且在任何功能领域均享有双寡头垄断地位。而在不对称两极体系中,两个极相较其他国家均具有压倒性优势,但同时其中一极相较另一极又拥有十分显著的优势。对于最为常见的异质性不对称两极体系,其有两种可能的演变趋向:一种是由于两大集团中的一个解体而导致体系转变为单极体系,另一种则是原来处于不结盟地位的某个国家取代某一极从而使体系由旧两极转变为新两极。(35)

       以目前的眼光来看,上述这些在半个世纪以前两极结构刚刚出现不久时做出的理论判断,有些与后来的历史经验不符,有些则不乏超前的预见性。但总的看来,现有理论的共识是,两极结构下世界总是会因两个大国的竞争而被割裂,中小国家要么选择中立,走不结盟路线,要么就必须在两个大国间做出非此即彼的选择,两个阵营在地理空间和成员上基本不重合,有着清晰的界线。

       (二)两极与霸权的关系

       在现实主义理论阵营中,长期存在着均势现实主义和霸权现实主义的分野,两者在究竟是霸权还是均势更有助于体系稳定这一问题上存在明显分歧。(36)这种分歧给人们造成的一种印象是,两极与霸权是彼此排斥的两种状态:如果一个体系是两极体系,那么它就是一个均势体系,因而不可能同时存在霸权;相反,如果体系中存在霸权国,那么该体系就不可能是两极体系。这种印象是致使目前许多人无法承认一个新的两极体系正在形成的重要原因,因为无论从何种角度看,美国的绝对实力优势和霸权地位都将继续保持相当长的时间。(37)

       托马斯·沃尔吉(Thomas J.Volgy)和劳伦斯·尹万力(Lawrence E.Imwalle)通过对冷战时期美苏两极的实证研究否定了这种将两极与霸权对立起来的看法。一方面,根据学界普遍接受的判断标准,冷战时期美苏两极的存在是确定无疑的;(38)另一方面,通过与19世纪英国霸权的对比,两位学者发现冷战时期美国的相对实力优势甚至比19世纪的英国还明显,如果不否认19世纪的英国是当时体系中的霸权国,那么美国更毫无疑问是冷战时期的霸权国。(39)不仅如此,两位学者通过分析英美两国霸权的实力组成结构又进一步发现,英美两国各自的实力构成要素都不均衡。英国的霸权主要是基于其在经济领域相对于其他大国的优势,其军事实力在列强中并不拔尖。美国霸权则更多地依赖其军事实力,经济领域的主导地位并不十分明显。(40)

       上述研究对我们的启示有两点:第一,两极与霸权并不必然冲突。如果不久的未来的确形成了中美两极,也并不意味着美国霸权地位的丧失。(41)反过来,美国继续保持其霸权地位,并不妨碍中国——或者任何一个大国——崛起为新的一极。成为极的门槛低于成为霸权的门槛。(42)第二,一国实力要素发展不均衡依然有可能成为一极。如果英美自身实力要素的不均衡都不妨碍其获得霸权,那么中国目前仅在经济领域实力优越而在军事领域仅为诸强之一的事实,并不必然妨碍其在较近的未来成为美国之外的单独一极。

       (三)两极与结盟的关系

       两个超级大国的出现是否一定会导致两个对立的联盟阵营的形成?一个体系是否必须存在两个对立的联盟阵营才能被视为两极体系?过往的文献对这两个问题的认识曾一度处于含混状态。正如有学者曾总结的,有关国际体系的极的研究的一个基础性障碍就是极这个概念的不确定性,有时是指体系中的一级大国,有时又是指联盟集团。(43)不少学者对“两极(bipolar)”和“两集团化(bipolarization)”这两个概念的区别并不十分清楚,有时甚至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两个概念存在区别,因而在研究中不加区分地使用。(44)但实际上,二者的区别是简单而明确的:“两极”是指国际体系的权力主要分布于两个大国,“两集团化”则是指世界主要国家分化为两个对立的联盟阵营的趋势。(45)

       即使“两极”和“两集团化”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在一些学者看来,这两种现象总是同时存在的:只要出现两个极,就自然会形成以这两个极为中心的两个集团(bloc/cluster/camp)。例如雷蒙·阿隆(Raymond Aron)对两极体系的定义就是:该体系中有两个行为体相对于其他行为体而言拥有显著的支配地位,以至于这两个行为体分别成为一个联盟阵营的核心,而其他行为体则不得不选择加入其中一个阵营,除非它们有选择中立的机会。(46)华尔兹更专门构建了一个国际政治理论,以解释两极结构下均势状态出现的“必然性”。(47)

       但戴维·拉普金(David P.Rapkin)等学者的研究对此提出了质疑。他们指出,在两极对峙的状态下,的确很有可能出现以这两个极为核心的高度两集团化现象,但这并不应成为两极体系理论的一个先验假定,两极是否一定会导致两集团化是一个经验问题。他们分别用世界主要大国军事实力占全球比重、联盟集团内部合作程度与两集团间冲突程度三个指标衡量了自1948年至1973年国际体系的极与集团化的程度。结果显示,这一时期美苏两极结构始终清晰而稳定,但两集团化程度却总体呈下降趋势,至20世纪70年代初时甚至已经低至两集团化不存在的程度。拉普金等由此指出,两极不一定总会与两集团化共生,是否存在两个对立的联盟集团并非两极存在与否的必要条件。(48)

       拉普金等学者的研究对我们研究两极体系下国家互动状态的多样性提供了重要的启示。留待本文解决的问题是:冷战时期的美苏两极在最开始的确导致了高度的两集团化,只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两集团化程度逐渐下降,那么未来可能的中美两极是否有可能从一开始就避免高度两集团化这种紧张的对峙状态?如果可能,规避这种状态的机制是什么?如果这种状态得以规避,那么替代它的状态又是什么样的?

       三、两极结构下大国差异化共治的产生机制

       本部分将首先从理论上对两极结构下大国与小国可能存在的权力关系做出分类,并分析“共治”这种权力关系较为罕见的原因。然后以此为基础,揭示两极结构下大国差异化共治的产生机制及其意义。其中,大国对外功能出现分异以及大国不会因争夺对小国的独占权而发动对另一个大国的战争,是促使大国实现并保持共治状态的关键因素。

       (一)两极结构下大国与小国权力关系的四种类型

       根据华尔兹的标准,国际体系中的所有国家可以简单地划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能够影响国际结构的国家,即极,华尔兹称其为“大国(great power)”;(49)另一类就是体系内的其他国家,相对于“大国”它们可统称为“小国”。显然,只有那些成为极的大国,才有资格竞标主导国际体系的权力。而权力是一个关系性的概念,(50)是指让他人做其原本不愿做的事情的能力,(51)只有在控制(control)与被控制、影响(influence)与被影响的关系中才能体现。假如世界上只有一个人,那么这个人也就无所谓是否拥有权力。同样地,超级大国的权力必须通过对小国的控制和影响才能实现。这种控制和影响亦即政治学中所谓的统治(rule/governance)。从理论上讲,两极结构下大国与小国的统治与被统治关系包括4种类型(如图2所示)。

      

       图2 两极结构下大国与小国权力关系的四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是孤立,即有一个超级大国,没有或者只有很少的接受其领导和支配的小国。第二种类型是垄断,即有一个超级大国实现了对体系内全部或者大多数小国的领导和支配。在两极结构下,一个超级大国的孤立往往意味着另一个超级大国对权力的垄断,因此在两极结构下类型1和类型2在本质上是一样的。这种一个大国明明有竞争权力的实力却放弃竞争而将整个体系的主导权都拱手让给对手的情况,现实中并不多见,但不排除由于国家内部的某些原因,在一定时期内国际体系出现这种权力归属“一边倒”的情况。例如,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由于苏联对东欧的“松绑”导致东欧社会主义阵营彻底瓦解,国际体系出现了短暂的有两个超级大国但却只有一个联盟阵营的局面。

       第三种类型是分治,即两个超级大国分别领导和支配一部分小国,从而形成两个壁垒分明而又相互对峙的集团或阵营,即所谓的两集团化。从均势理论的视角看,这是国际结构呈现两极特征后的必然结果。(52)因此如本文文献回顾所述,许多学者将两极与两集团化视为一种共生现象。但正如拉普金等学者所指出的,两集团化这种两极结构下的分治充其量只是一种出现概率很高的经验现象,而非两极结构下大国与小国权力关系的唯一状态。(53)

       另一种可能的替代性状态就是如图2所示的第四种类型——共治,它是指两个超级大国共同对体系内所有或大部分小国施加领导和支配。在分治状态下,某个小国是 A大国的盟国、就不是B大国的盟国,某个地区是A大国的势力范围、就不是B大国的势力范围,两个大国的权力范围是按照国家的地理边界划分的,彼此泾渭分明。而在共治状态下,两个大国的权力范围在空间上大都是重合的,大部分小国既接受A大国的领导,同时也服从于B大国。如果稍稍放松一点定义,甚至可以说在此类型下,大部分小国既是A大国的盟国,又是B大国的盟国。对于目前的主流国际安全理论来说,这种共治状态即使不是不可能的,也是不可想象的。然而最近已有学者指出,从无政府状态导致大国自助这一点出发,其实并不像结构现实主义所认为的那样能够从理论上得出两个超级大国会相互制衡的推论。(54)

       结构现实主义的理论推论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对微观经济市场的类比。(55)但根据微观经济学理论,寡头企业在彼此互动中并不必然选择相互竞争。事实上,两个寡头企业合谋的收益往往会高于它们彼此竞争的收益。正是由于寡头企业的合谋(对消费者而言)有如此大的“危险性”,因此国内社会通常都会出台法律防止这种合作的出现。如果国际政治的两极体系可以类比双寡头市场,那么体系中的两个极国家就不一定如新现实主义所宣称的那样——同时也不一定如美苏冷战历史所展示的那样——相互制衡,也有可能为了自身更大的收益而选择相互合谋,实现共治。(56)事实上,正如本文案例研究部分将要详细展示的那样,中国古代春秋国际体系的晋楚两极结构时期,就曾出现过所有小国同时臣服于晋楚两国的大国共治现象。

       (二)大国共治在历史上罕见的原因

       上述4种大国与小国权力关系的类型中,最常见的无疑是第三种类型,甚至很多人以为它是一种必然的规律。相比之下,第四种类型则非常罕见,几乎没有现成的国际安全理论试图去解释这种现象。既然两大国共治在理论上是可能的,而且也存在实际发生了的先例,可它为什么会如此罕见呢?

       这是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共治这种状态是不稳定的。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首先,A、B两个大国都有独占全部小国的机会主义动机。这种动机源于大国对权力和相对地位的追求。进攻性现实主义认为,国家对相对权力非常敏感,总是尽可能使自己的权力最大化,同时伺机削弱对手的权力。(57)但进攻性现实主义还是从国家的生存动机出发得出这一推论的,而事实上,国家对权力和地位本身的追求可能是驱使一个大国伺机削弱另一个大国权力的更重要的动机。(58)地位体现于不平等和差异,因此即使两个大国实现了共治,只要其中有一个大国相信有把握击败对方,共治就不是一个纳什均衡状态,该大国就会选择通过对另一个大国发动战争来谋求自己更高的地位,(59)而赢得战争的一方则会“赢者全得”,共治也就不复存在。

       其次,随着地理距离的增大,大国对距离自己遥远的小国的控制力会显著减弱。地理距离对国家军事投送能力的负向影响很早就已为国际关系学者所注意。(60)对于那些与大国毗连的小国,由于大国能够轻易地对其施加胁迫和控制,因此这些小国会更容易选择追随大国。(61)而随着距离的增加,特别是在当代这种全球体系下,海洋巨大的水体会对一国权力的投放产生非常明显的阻遏作用,从而阻止全球霸权的出现。(62)在古代东亚朝贡体系中,中原王朝对周边政权的影响也存在明显的随距离增加而递减的现象。(63)即使在科技已高度发达的今天,距离对控制力的这种削弱效应依然存在。(64)当前中美两国在东亚地区的军事能力差距同样因距离的相对远近而被极大地缩小。(65)因此,在两极体系下,那些远离某大国而接近另一个大国的小国,会更容易被后者所控制,从而使权力关系类型由共治滑向分治。

       最后,小国同时臣服两个大国比只臣服一个大国的成本高、难度大,因此小国有改变共治状态的动机。大国要想获得对小国的统治让小国听命于自己,归根结底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胁迫(coercion),即“如果你不听我的命令我就要你的命”;另一种是利益交换,即“如果你听我的命令我可以给你好处”。换言之,小国之所以愿意接受大国的支配,是因为其能够因此而获得大国的某种保证,要么是负面保证“我保证不再侵犯你”,要么是正面保证“我保证给你某种好处”。就正面保证而言,在无政府状态下,大国最常给小国提供的——而且也是小国最常需要的——好处就是安全保障。而负面保证本质上也是一种安全保障。但问题是,小国对安全保障的需求是一种缺乏弹性的需求(inelastic demand),在有一个大国能够给它提供保证并满足它的这一需求时,新增另一个大国的保证对小国安全效用的改善不会太明显。(66)

       但另一方面,新增一个大国的保证,会使小国承担双倍的臣服义务。在古代东亚的朝贡体系中,这意味着小国必须同时向两个大国朝觐进贡。在现代国际体系中,这意味着小国必须在军事上同时承担对两个大国的同盟义务,在政治上同时支持和服从两个大国,这对于小国来说无疑会增加巨大的负担。此外,同时臣服两个大国不仅成本加倍,而且实施的客观难度也比较大。社会心理学中结构平衡理论(structural balance theory)的一个基本原理就是,将朋友的敌人作为敌人,三者之间的关系会非常稳定;相反,将朋友的敌人作为朋友,三者的关系将极不稳定。(67)两极体系下两个超级大国彼此互为竞争对手这种身份是明确的,小国很难与这两个“敌人”同时保持良好关系。总之,在两个大国都只能对小国做出安全方面的保证时,小国同时臣服两个大国所增加的收益并不明显,而成本和难度却会显著增加,因此小国往往会选择“一边倒”或“不结盟”,而不是接受两个大国的共治。

       (三)大国功能分异与差异化竞争

       探究大国共治罕见的原因,有助于我们寻找大国共治出现的条件和机制。如上所述,大国共治之所以难以出现和维持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小国接受两个大国共治的收益和成本不匹配。那么如何才能让小国更情愿同时接受两个大国的领导呢?关键在于大国的功能是否出现分异。

       众所周知,国家功能无差异是华尔兹结构现实主义研究纲领的一个基本假定。华尔兹认为,在无政府状态下,每个国家都必须保卫自身安全并对本国国内的各项事务提供协调和治理,因此国家都是相似的单元(like unit)。(68)但在一些学者看来,无视国家功能的分异(differentiation)不仅在理论上是一种重大缺憾,(69)而且也与经验事实不符,他们认为国际体系中客观上存在着许多不相似的国家。(70)但正如笔者在其他地方已经指出的,华尔兹国家功能无差异假定的关键缺陷在于他未能意识到国家对内功能和对外功能的区别。所有国家的对内功能都是保卫自己国家的安全,并不意味着每个国家对其他国家、对国际社会所发挥的作用和其所扮演的角色也都是一样的。就对外功能而言,每个国家的功能显然是存在差异的。(71)

       国家的对外功能是指“一个国家所提供的能够满足其他国家各种需要的服务”。(72)国际体系中的国家就像市场中的消费者一样,也有各自的需求(demand);而一些国家(特别是大国)也像市场中的企业一样,能够通过提供某种“商品”或“服务”来满足其他国家的需求。当一个国家能够满足另一个国家的某种迫切的需求,而后者自己又无法满足自己时,后者对前者就会产生依赖,前者对后者的权力也就产生了。(73)如前所述,大国获得小国的服从和支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胁迫,另一种是利益交换。前一种方式的内在逻辑是:“因为害怕你,所以支持你”;后一种方式的内在逻辑是:“因为需要你,所以支持你”。(74)大国对外功能的意义就在于此:它能够满足小国的某种需要并使小国因此对大国产生某种依赖。

       显然,如果一个大国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对外功能,很好地满足大部分国家的重要需求,那么这个大国在国际体系中一定会备受推崇并拥有很大的影响力。(75)正如历史学家保罗·施罗德(Paul Schroeder)所观察到的,19世纪前半期欧洲国际体系中的英国、俄国等大国由于分别发挥了维持欧洲大陆均势、保护小国不受他国威胁等功能,因此得以彰显和扩大其国际影响力。(76)另外,霸权稳定论的一个核心观点是,霸权体系之所以能够稳定,是因为霸权国能够为该体系提供安全和发展的秩序和各种公共产品。(77)等级制理论的核心逻辑与霸权稳定论相似,即一个大国能否让其治下的国家甘愿接受某种“不平等”的等级关系,关键在于大国能否为这些国家提供安全保障、经济发展秩序以及公正的纠纷仲裁。(78)这些理论从侧面印证了国家对外功能的存在及其对大国权力的重要意义。

       如前所述,小国之所以不愿同时臣服于两个大国是因为如此则须承担两份臣属的义务、却只能得到一种好处。而如果这两个大国的对外功能存在差异,能够分别满足小国两种不同但都很重要的需要,那么小国同时接受两个大国领导的意愿就会上升。从供给与需求的角度出发,我们可以给出两极体系下大国功能出现分异的两个条件:

       条件一:作为功能需求方的小国,除基本的生存需求外,还普遍存在另一种其同样非常重视的需求。

       条件二:作为功能供给方的两个大国,均只有能力和意愿满足小国的某一种需求,且它们所能满足的不是同一种需求。

       当这两个条件同时满足时,就意味着这两个大国开始扮演起不同的角色,开始对小国具有不同但都很重要的意义。此时,小国出于确保自身不同需要都能得到满足的考虑,就会在不同领域接受相应大国的领导;而两个大国则会为了获得比对手更大的对小国的影响力,不断提高自身对小国相应需求的满足程度,从而形成一种发挥各自比较优势的“差异化竞争”。(79)目前在东亚地区所呈现的中美经济—安全二元领导格局,就是这种差异化竞争的一个实例。正是由于中美两国分别发挥了自己在经济和安全领域的比较优势,从而使其他东亚国家愿意同时在这两个领域分别接受中美两国的领导。(80)

       (四)共治的产生机制及其意义

       即使满足了上述两个条件实现了大国功能的差异化,也并不一定能够形成或维持大国共治的状态。如前所述,形成共治的条件很苛刻,即使两个大国均只能满足小国的某一种需求,但在权力欲望的驱使下,两个大国仍然有动机寻求机会发动对对方的战争,通过武力征服对手的方式将所有小国都置于自己一国的统治之下。因此,导致大国共治局面得以出现和维持的另一个必要条件是:大国受战争成本或规范性因素的约束,不再能够通过战争和暴力的方式强迫另一个大国退出权力的竞争或使其丧失竞争权力的实力。

       在一个没有更高权威的无政府世界中,这个条件在大部分时间里的确都很难满足。但幸运的是,如本文第一部分已经提到的,自1945年二战结束开始,国际体系已经进入了“大国无战争”的时代,由于核武器、经济相互依赖等因素的影响,大国问战争的成本已经高到难以承受的程度。而且从规范的层面看,随着主权规范的不断深化,领土兼并更是一种不可接受的策略选项,大国无战争的时代同时也是“主权零死亡”的时代。(81)而从社会演化的角度看,这种大国间低暴力的状态已经不大可能出现倒退和逆转。(82)从这个意义上讲,1945年以后的国际体系具备出现大国共治的有利条件。

       综合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两极结构下大国实现差异化竞争并对小国进行共治的产生机制,如图3所示:当“小国普遍有不止一种重要需求”和“两大国均只能满足小国某一种需求”这两个条件满足时,会首先引发两个大国功能的分异。而大国功能出现分异,既为小国同时臣服于两个大国提供了行为动机,同时又使得两个大国获取权力的途径得以“差异化”。如果此时大国与大国间不再能够发生直接的战争,那么每个大国就都无法通过摧毁或征服对方而垄断对所有小国的领导权,由大国功能分异而导致的差异化竞争态势就会得到保持,从而出现两大国共治的状态。

      

       图3 两极结构下大国差异化竞争与共治的产生机制

       与冷战时期的两极分治状态相比较,这种差异化竞争和共治有着明显的积极意义。首先,相对于同质性竞争,差异化竞争的冲突性和对抗性会更弱。好比一个菜市场中的两个商家,一个卖蔬菜、一个卖水果,其竞争的激烈程度一定比两家都卖蔬菜的竞争激烈程度要低。其次,由于两个大国共治大部分小国,因此两个大国的“势力范围”不再纯粹以空间划界,而更多地会以功能领域划界(如一个大国在安全领域领导小国,另一个在经济领域领导小国),这使得大国政治的地缘政治色彩会比分治状态下弱。(83)最后,共治状态得以维持的一个前提是两个大国均能充分地满足小国某个方面的重要需要,这意味着这样的大国权力竞争具有“正外部性”,小国会因大国间的竞争而获得好处。差异化竞争会迫使两个大国尽可能地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小国则会因此从两个大国那里获得更“优质”的“服务”。

       综合这三点意义可以看到,大国和小国的处境都会因差异化共治而改善,因此实现差异化共治是一种帕累托改善。因此差异化共治是我们对未来中美两极所期望看到的状态。

       四、案例研究

       本部分将分析古代和现当代4个两极体系中的大国权力竞争案例,以检验第三部分提出的大国共治的出现条件和机制。案例分析显示,只有当大国无战争和大国功能分异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时,两极结构下的大国共治才会稳定地得以持续。

       (一)春秋晋楚弭兵

       在历时三百多年的春秋体系中,晋楚两国的权力竞争是大国争霸的核心和焦点,晋楚两国的历史构成了春秋史的中坚。(84)在公元前632年城濮之战至公元前546年向戌弭兵之会之间的80多年时间里,国际体系基本处于晋楚两极结构之下。(85)晋楚两国争夺体系霸权的主要途径就是争夺小国的归附。城濮之战、邲之战和鄢陵之战等这段时期发生的重大战争,都是由晋楚两国争夺对宋、郑等中原国家的领导权而引发的。晋楚作为当时体系的两个超级大国,都想将尽可能多的国家纳入自己的领导范围,这是晋楚矛盾的焦点。

       但长期而频繁的争霸战争令各国都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有统计显示,晋楚两国在城濮之战至向戌弭兵之会间大小战争有20余次。(86)郑、宋等作为晋楚两国争夺焦点的中小国家均饱受战争的荼毒。“其民人不获享其土利,夫妇辛苦垫隘,无所底告”,(87)“民死亡者,非其父兄,即其子弟,夫人愁痛,不知所庇”。(88)在这种情况下,停止战争就成为当时的主流社会思潮。例如,晋国大夫韩宣子就认为:“兵,民之残也,财用之蠹,小国之大菑也。将或弭之,虽曰不可,必将许之。弗许,楚将许之,以召诸侯,则我失为盟主矣。”齐国大夫陈文子也认为:“人曰弭兵,而我弗许,则固携吾民矣,将焉用之?”(89)可见当时是否“弭兵”已经关系到民心向背和霸权的得失。

       与此同时,北方霸主晋国国内公室日益衰微,卿大夫势力日益膨胀,国内权力争夺日趋尖锐,因此不得不将主要精力转到国内。而南方霸主楚国则面临侧后方日益崛起的吴国的巨大威胁。(90)在这种情况下,晋楚两国均接受了当时宋国执政向戌的建议,决定正式弭兵。(91)

       公元前546年夏天,晋、楚、齐、秦、鲁、宋、郑、卫、陈、蔡、许、曹、邾、滕等14个大小诸侯国在宋国召开规模空前的诸侯国间会议,商定晋楚弭兵,史称“弭兵之会”或“弭兵之盟”。会上楚国提出“请晋、楚之从交相见也”,亦即让晋国的属国今后也要到楚国去朝觐,楚国的属国也须到晋国去朝觐。晋国则指出齐、秦两国实力地位的不同:“晋、楚、齐、秦匹也。晋之不能于齐,犹楚之不能于秦也。楚君若能使秦君辱于敝邑,寡君敢不固请于齐?”最终两国约定,除齐、秦两国外,其他国家须两面朝觐。随后晋楚两国还曾一度为歃血盟誓的先后产生过争执。晋国认为:“晋固为诸侯盟主,未有先晋者也。”楚国则表示:“子言晋、楚匹也,若晋常先,是楚弱也。且晋、楚狎主诸侯之盟也久矣!岂专在晋?”最终晋国同意让楚国先歃。(92)

       由这次弭兵之会的决议和过程可以看到,当时无论是其他国家还是晋楚两国自己,都将晋楚视为势均力敌的两个超级大国。而这次弭兵之会的实质,就是由这两个大国以及国际社会共同承认了两国的这种战略均势,并且由这两国共享体系的霸权。(93)共享霸权无疑是这次弭兵之会最为突出的一个特点。冷战时期美苏两国虽然也承认彼此的均势,但美苏绝不与对方分享各自的“势力范围”,实行的是泾渭分明的分治。但在此次弭兵之会上,晋楚两国却同意让自己的属国也成为对方的属国。这其中,陈、蔡、许等是楚国的属国,鲁、宋、卫、郑等是晋国的属国。(94)这意味着晋楚两国达成了共治的协议。在弭兵之会刚刚结束不久时,这种共治协议还曾一度得到遵守。弭兵之盟的第二年,即公元前545年,“齐侯、陈侯、蔡侯、北燕伯、杞伯、胡子、沈子、白狄朝于晋,宋之盟也”,“为宋之盟故,公及宋公、陈侯、郑伯、许男如楚”。(95)

       不过,晋楚虽然暂时形成了共治,但两国的“对外功能”依然是高度同质化的。弭兵之会上晋楚两国宣扬的口号是:“将利小国,而亦使安定其社稷,镇抚其民人,以礼承天之休。”(96)这里所谓的给小国的“利”,实际就是指由弭兵而给小国带来的和平稳定的外部环境。公元前541年,周景王卿士刘定公在奉命慰劳晋国执政赵武时也表示:“微禹,吾其鱼乎!吾与子弁冕端委,以治民临诸侯,禹之力也。子盍亦远绩禹功,而大庇民乎?”(97)希望赵武领导下的晋国能够发扬大禹的功绩,承担起庇护各国人民的责任。可见当时国际社会期待晋楚这样的大国所发挥的主要功能就是安全保障。事实上,晋楚两国长期以来都在同时采用正面保证和负面保证的方法为小国提供安全保障。(98)

       在晋楚两国为小国提供同质性好处的同时,“晋楚共治”又使得小国的负担加倍。事实上,单是仅奉一国为“伯主”的负担就已经很重。晋国称霸时对其属国的要求是:“三岁而聘,五岁而朝,有事而会,不协而盟。”(99)而在实践中,霸主对属国的要求往往更苛刻。例如,郑国对晋国就曾“不朝之间,无岁不聘,无役不从”。(100)鲁国对晋国也是“职贡不乏,玩好时至,公卿大夫,相继于朝”。(101)而弭兵之会上规定的“晋楚之从交相见”则显然将小国这种本已十分沉重的负担翻倍,变成同时向两个霸主纳币朝聘。(102)当时晋楚两国虽然弭兵,但这主要是出于顺应民心和应对国内国际压力,并非像二战后那样是由于大国间战争本身的成本高到大国无法承受。事实上,弭兵之会后,晋齐、吴楚、吴越之间依然经常发生军事冲突乃至战争,这说明当时大国通过战争获利的机会主义动机依然存在。

       在大国功能未分异且大国间战争的可能性依然存在的情况下,由弭兵形成的晋楚共治局面必然很不稳定。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国对权力的排他性占有的欲望就逐渐显现出来。公元前535年,楚国章华之台落成,要求各国派使臣前往祝贺。鲁昭公不得已赴楚,此举引起晋国不满,晋国要求其必须立即将此前占领的杞国的土地全部归还。(103)鲁国正卿季孙在决定同意晋国的要求时曾无奈地表示:“君之在楚,于晋罪也。又不听晋,鲁罪重矣。晋师必至,吾无以待之,不如与之,间晋而取诸杞。”(104)这很好地体现了当时小国在两个大国的双重胁迫下不得不首鼠两端、左右逢迎的无奈窘境。公元前531年,楚国无视晋国的劝阻进攻蔡国,最终灭掉了蔡国。(105)很快,大国与小国的关系又重新回到了弭兵之会以前那种晋楚两国各自威逼小国臣服于自己的分治状态。

       (二)宋辽争夺高丽

       公元960年建立的北宋并没有实现大一统,华北部分地区和整个东北为辽所统治。(106)所以在北宋存续的相当长的时期内,东亚地区实际呈现的是一种宋辽两极南北对峙的格局。宋辽两国都想成为当时朝贡体系的中心,而作为当时朝贡体系核心成员的高丽自然就成为两国争夺的焦点。在北宋和辽争夺高丽的过程中,北宋无疑占有先天的优势。这是因为高丽虽然是边陲小国,但却有超越基本生存需求的对文化认同和政权合法性的需求,而后一类需求恰恰只有作为中原汉族王朝的北宋才能提供和满足。

       高丽开国之主王建在给后世子孙的《训要十条》中说:“惟我东方,旧慕唐风,文物礼乐,悉尊其制。殊方异士,人性各异,不必苟同。契丹是禽兽之国,风俗不同,言语亦异,衣冠制度,慎勿效焉”,“以强恶之国(辽)为邻,按不可忘危,兵卒宜加护”。(107)这等于从建国之初就立下了遵慕唐风、勿效契丹的国训,这对此后历代高丽政权的合法性以及高丽与宋辽的关系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108)960年北宋建立后,高丽成为第一个向其朝贡的国家。962年,高丽国王王昭遣广评侍郎李兴佑等入宋朝贡,(109)963年改用宋太祖“乾德”年号。(110)自此,两国正式建立朝贡关系。

       自963年之后的30年间,高丽曾向宋朝派遣使团26次,宋朝也向高丽派遣使团10次。在缺乏现代交通工具的当时,这种互访频率堪称密集。高丽王朝还希望通过与宋朝的政治往来,更好地学习和吸收汉族先进文化。976年,高丽主动派遣留学生到宋朝国子监学习中国文化。(111)当然,这种频繁的朝贡更主要的是体现了北宋对高丽王朝政权合法性的重要意义。981年,高丽国王胄病重,禅位于其堂弟治。国王治随即派使者向北宋报告其即位的原委,请求宋朝的册封。在得到北宋册封之前,他只敢以摄位者自居,自称“知国事”。(112)而高丽在文化和合法性上对北宋的这种高度依附心理,北宋也非常清楚。曾任宋使随员的徐兢在其《宣和奉使高丽图经》中就曾指出:“本朝之于高丽,如彼之远,北虏(指辽)之于高丽,如此其近。然(高丽)附北虏者,常以困于兵力,伺其稍驰,则辄拒之。至于尊事圣朝,则始终如一,拳拳倾戴,虽或时有牵制,不能如愿,而诚意所向,坚如金石。”(113)

       而辽相对于北宋的竞争优势则在于它与高丽在地理上的临近性,这使得它能够在军事和安全层面对高丽施加更大的控制。高丽与辽陆路相邻、壤土相接。(114)而自从后晋割弃燕云之后,高丽和中原王朝陆路不再接壤。(115)两国隔海相望,只能靠海上交通维系两国关系。(116)在这种情况下,辽和北宋在军事争夺高丽上的优劣就显现出来了。985年宋太宗决定伐辽,派监察御史韩国华赍诏书到高丽,要求高丽出兵,“可申戒师徒,迭相犄角,协比邻国,同力荡平”。(117)但北宋联合高丽伐辽的计划已经被辽国所预料到,两年前(983年10月)辽圣宗亲阅东京(辽阳)留守兵马,并命侍中萧蒲领、东路林牙萧恒德等制订讨伐高丽的计划。(118)985年7月,辽圣宗诏令诸道修缮兵甲,“以备东征高丽”,只因8月“辽泽沮洳”而罢师。(119)

       虽然到985年为止,辽和高丽并未发生正面冲突,但是辽却扫荡了鸭绿江下游一带女真人住地,为军事进攻高丽扫清了障碍,从而对高丽构成了强大的威慑。迫于辽的安全压力,高丽国王对北宋的要求一再拖延,“迁延不发兵”。(120)经宋使“(韩)国华谕以威德,(高丽)王始许发兵西会”。(121)但实际上,高丽虽然派出了2.5万军队,但却没有证据显示高丽军队曾与契丹军队交战,这显然是受契丹威慑和外交举措的影响。(122)986年春,“契丹遣厥烈来请和”,(123)高丽就在宋辽对峙,而自身安全受到辽极大威胁的情况下,接受了辽的提议,辽丽关系就此恢复,(124)高丽尊辽为“上国”。(125)

       此时的北宋受制于自身的军事实力以及地缘位置上的劣势,只能坐视辽对高丽的控制而无力阻止。由此,当时的东亚国际体系在事实上出现了北宋和辽共治高丽的局面:北宋在文化认同和政权合法性方面影响高丽,而辽则在安全领域控制高丽。之所以会出现这种共治,是因为辽宋两个大国都不能单独满足高丽在生存安全和认同、政权安全两个领域的需求。

       一方面,辽国由于是由北方游牧民族建立,在文化领域具有先天的劣势,无法满足高丽对中原文化和汉族统治正统性的需求。正因如此,高丽才会在多次面对辽强大的武力胁迫的情况下,仍不肯轻易断绝与北宋的朝贡关系。993年,辽第一次征伐高丽。994年2月,高丽被迫向辽称臣,依据双方议和条件,高丽应断绝与北宋的关系。但高丽却于同年6月,遣使赴北宋,“诉以契丹寇境”,“乞师以报前年之役”。(126)997年,高丽国王治卒,弟诵立。此时,高丽已奉辽为正朔,“受制于契丹”,但却仍然“尝遣兵校徐远来候朝廷(指‘宋’)德音”,无奈“远久不至”。(127)1010年辽第二次伐丽后,1014年高丽仍遣使携贡品入宋,“仍请归附如旧”,(128)甚至于1016年恢复使用宋朝大中祥符年号纪年。(129)

       另一方面,北宋军事能力的孱弱又使其无力给予高丽足够的安全保障。面对高丽的屡次求救,宋朝每每以“北鄙甫宁,不可轻动干戈,为国生事”为由,予以拒绝或消极回应。(130)由此可见,宋辽对高丽的“功能”的分异,是由这两个大国自身实力要素不均衡导致的。在高丽既不愿放弃生存需求也不愿放弃文化认同和政权合法性的需求的情况下,它只能选择同时接受宋辽两国的领导。

       但是,当时的体系是一个大国间有战争的体系,两个大国(特别是军事上占优势的辽国)都有依靠武力强制而独占对高丽的宗主权的强烈动机。在这种情况下,大国由于功能分异而出现的共治必然是短暂而不稳定的。最终,“高丽慑于辽之威,恐遭侵掠,不仅不敢出兵助北宋作战,甚至被迫向辽朝贡,与北宋断绝外交关系,以求自存”。(131)“其后,(高丽)绝不通中国者四十三年。”(132)

       (三)美苏冷战对峙

       美苏冷战体系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大国无战争体系。这里所说的大国无战争,并不仅仅是指从事后看,客观上一级大国之间没有发生过战争,而更主要的是指一级大国之间在主观意图上从未考虑过主动发动战争,甚至发自内心地惧怕大国间发生直接战争,这是此前历史上所没有过的。而导致这种变化的核心因素就是核武器的出现。随着1945年的“原子革命(atomic revolution)”和20世纪50年代中期的“热核革命(thermonuclear revolution)”的完成以及洲际弹道导弹的出现,所有的领导人都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他们所处的世界已经彻底发生了变革,相互摧毁使得没有任何一个战争参与者能够在战争结束后幸存。(133)

       正是这种相互确保摧毁,使得冷战时期美国和苏联尽管在很多战略目标上存在巨大分歧,但在一个问题上两国的目标始终高度一致,那就是避免第三次世界大战以及美苏之间的一般性战争和核战争。(134)为此,美苏双方都努力将它们之间的冲突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这种形成默契的合作根源于核武器的出现。(135)事实上,冷战体系与1945年以前国际体系的一个最显著的区别就在于冷战时期大国对战争这种手段的极端谨慎。在使用战争有可能导致美苏两国直接军事冲突的情况下,出于对热核战争的恐惧,美苏两国宁可选择放弃战争,哪怕这么做会使大国间权力对比向着对自己不利的方向改变。这一点无疑是此前的国际体系所不曾有过的。(136)

       前面的两个案例显示,大国无战争是两极体系下大国共治得以稳定的必要条件,但它并非充分条件。在大国功能未发生分异的情况下,即使在冷战时期这种大国无战争时代,共治也很难出现。二战结束后,由于战争带来的破坏以及人们普遍对战争的恐惧,因此中小国家对经济发展和安全保障都有着迫切的需求,亟须得到大国的援助。除此之外,由于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对立,因此东西方不同政治制度的国家对意识形态这种本体安全也有着同样迫切的需求。(137)按说,小国普遍有不止一种重要需求是大国功能出现分异的一个关键因素。但当时的两个超级大国各种类型的实力都比较均衡和强大,都能够独立满足各自盟友这几种不同类型的需求。这使得美苏两国的对外功能非常趋同,都分别同时扮演着小国的安全保障者、经济援助者乃至意识形态支持者的角色。

       在功能未分异的情况下,美苏的权力竞争也就很难实现共治。冷战时期美苏的核心利益以及争夺的焦点在欧洲,而在欧洲的核心矛盾则是德国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美苏对德国的争夺就是两国对体系主导权争夺的一个缩影。(138)本文以此为案例,观察美苏竞争如何导致了对小国的分治而非共治。

       二战结束后,美苏两国都不希望德国分裂局面延续下去。但它们的这种意愿并非纯粹出于对德国主权完整的尊重,而更多的是有着各自的战略考虑。苏联不希望美国以德国分裂为借口强化其在西欧的军事存在,而美国则希望在一个统一的德国推行民主制度以降低德国对地区安全的威胁。(139)但两国又都不愿德国是以对方所希望的方式实现统一。由于双方势均力敌,因此德国的分裂就此延续下来。而处于苏联占领区的德国原首都柏林,自然成为美苏双方争夺的焦点。1947年美国伙同英国在德国西部占领区推行货币改革,引发苏联震怒,苏联随即决定封锁西部占领区与柏林的交通。美英法三国因此又对苏联实施反封锁,切断从西欧通向德国苏占区的交通。由此导致了第一次柏林危机。这次危机直接导致了柏林的分裂和东西两个德国的建立。(140)

       但柏林和德国的分裂并没有化解美苏两国在德国的矛盾,相反,这种矛盾不断积累,终于在20世纪50年代末引发了冷战时期第一次美苏双方的严重军事对峙危机,即第二次柏林危机。20世纪50年代后期,美国开始默许联邦德国发展核武器。北约的美国司令官明确表示:“防御性核武器对于加强联邦德国国防军的防御力量是绝对不可缺少的。”(141)1958年10月27日,民主德国领导人瓦尔特·乌布利希(Walter Ulbricht)提出西方国家无权留在柏林,由此开启了第二次柏林危机的序幕。同年11月10日,赫鲁晓夫公开声称:“签订波茨坦协定的国家应当放弃占领柏林制度”,随即提出对西柏林实施非军事化和自由化。(142)美国对此立即做出强硬反应。杜勒斯警告说,如果有必要,西方将动用武力确保其出入柏林通道的畅通。赫鲁晓夫则针锋相对地表示,那将意味着第三次世界大战的爆发。(143)

       在随后的近三年时间里,苏联和西方就柏林问题展开了旷日持久的讨价还价和反复交涉,但双方始终未能达成妥协。为解决柏林危机,1961年6月4日,美苏两国领导人在维也纳举行峰会。会谈中肯尼迪表示柏林是“美国最大的关切”,希望苏联不要将美国置于一个使其国家利益深受威胁的形势中。赫鲁晓夫则坚持苏联1961年年底与民主德国签订和平条约的决定不可改变。(144)1961年6月15日和7月25日,赫鲁晓夫和肯尼迪分别发表电视讲话,再次强调各自在柏林问题上的坚定立场。两国随后均宣布提高国防预算,美国还下令国民预备役部队转入现役状态。(145)在双方僵持的过程中,为阻止东柏林公民外逃,苏联又做出冒险举动,从8月13日开始在东西柏林边界线上建造了一堵水泥墙,将东西柏林隔开。(146)这种冒险改变现状的行为直接导致了1961年10月27日美苏坦克在东西柏林边界上的对峙。

       应当承认,美苏对德国的争夺是导致德国和柏林分裂的重要原因。(147)首先,民主德国领导人之所以敢于提出让西方国家离开柏林的要求,是因为他确信苏联能够有保障地满足民主德国的各种需求。其次,美苏两国出于权力竞争的考虑,在德国和柏林问题上互不让步,但同时双方又都不愿通过直接的武力和战争来谋求对德国和柏林的独占,可谁也无法通过恫吓令对方完全妥协,因而只能对这个国家和这个城市进行平分。这正是美苏冷战致使世界分裂的一个缩影。

       (四)当前中美东亚竞争

       进入21世纪后,特别是自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中国在东亚地区的相对实力优势开始不断突显,从而在这一地区形成了中美两个彼此竞争的权力中心,(148)东亚地区层面的两极结构逐渐清晰。(149)地区两强格局的浮现使得中美两国之间的竞争在所难免。与此同时,随着金融危机的蔓延、美国重返亚太战略的实施以及中国崛起势头的强化,自2009年开始,亚太地区国家对经济和安全领域公共产品的需求同时上升。而在此之前本地区还很少有过中小国家同时对经济和安全的外部供给都有强烈需求的情况。(150)再加上核威慑、经济相互依赖等导致二战后大国无战争的因素依然存在,中美两国的对外功能开始出现分异并初步呈现出差异化共治东亚的态势。

       这种国家功能的分异体现在,中国主要为本地区国家提供经济发展和合作的机制、机会和援助,而美国则为本地区提供安全方面的积极和消极保证。

       在经济上,随着日本经济增长的停滞和美国经济的相对衰落,自冷战结束以来,中国对东亚国家经济的重要性就不断得以显现。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后,中国没有推卸责任选择人民币贬值,反而有意增加从亚洲其他国家的进口,帮助其他国家渡过难关。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经济实力已进一步增强的中国表现出了更强的为地区乃至全球提供经济公共产品的能力和意愿,通过稳定自身经济增长带动了地区经济的恢复。(151)2013年9月和10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倡议,特别是2014年丝路基金的设立和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筹建,更体现出中国为地区经济合作和基础设施建设做出更大贡献的意愿。

       目前,中国是日本、俄罗斯、韩国、朝鲜、蒙古国等所有东北亚国家的最大贸易伙伴,是印度尼西亚、越南、泰国、马来西亚、缅甸等东南亚国家和巴基斯坦、印度、澳大利亚等泛亚太地区国家以及东盟的最大贸易伙伴。特别是在日本、韩国、澳大利亚、菲律宾和泰国这5个美国的亚太盟国中,除菲律宾外其他4国最大的贸易伙伴都是中国。2010年中国取代美国成为东亚第一大出口市场。(152)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全面建成,中国和东盟6个老成员国(文莱、菲律宾、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新加坡)之间超过90%的产品已经实行零关税,中国对东盟平均关税从9.8%降至0.1%。(153)亚太地区国家在经济上对中国的依赖已是不争的事实。

       但中国政府同时又反复重申“不结盟”政策,坚持走“结伴不结盟”道路。(154)而在现代国际社会,建立正式同盟是为他国提供安全保障的必要形式。(155)因此,“不结盟”就意味着中国尚不能给亚洲其他国家提供至少是正式的和稳定的积极安全保障。这一方面是由于中国自身的军事实力相对于其经济实力的不足,另一方面也是由于美国在本地区安全物品供给上的“先动优势”。苏联解体后美国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都是全球和地区的唯一超级大国,这给了美国足够多的时间巩固和扩大其盟友阵营,在崛起国尚不具备竞争能力的时候就尽可能地挤压崛起国的潜在争取对象。(156)而美国的这种做法客观上加强了其在东亚地区的安全保障功能。

       自2009年美国提出重返亚太战略和随后的亚太再平衡战略以来,美国一方面强化和巩固了与日本、韩国、菲律宾、泰国和澳大利亚这5个传统盟国的关系,拓展了其安全合作形式和合作领域,另一方面则努力与印度、越南、新加坡等非同盟国家积极发展准同盟关系或伙伴关系。2012年奥巴马连任后即出访缅甸,成为美国历史上首位访问缅甸的在任总统。美国2010年《国家安全战略报告》明确称,美国与其亚太盟友的同盟是“亚洲安全的基石和亚太地区繁荣的基础”,美国将“继续深化和发展这些同盟以应对本地区变化的动态和21世纪的战略趋势”。(157)这些都显示出美国积极发挥其地区安全保障功能、继续保持在东亚地区领导地位的意愿。

       美国在亚太地区的安全保障功能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在冷战结束后相当长的时期内限制了作为经济大国的日本在地区内发挥领导作用,减弱了其他国家对日本成为政治和军事大国的安全担忧。其次,缓解了其他东亚国家对中国崛起的忧虑。最后,防止地区内的危机升级和冲突扩散。(158)目前在东亚地区,还没有第二个国家有能力完全替代美国在这三个方面的作用,因此本地区的中小国家对美国继续发挥安全保障的功能大都持支持态度。2008年芝加哥全球事务委员会和韩国东亚研究中心对亚太地区6个国家联合开展的一项民意调查显示,韩国72%的受访者和日本68%的受访者都认为美国在亚太地区的军事存在促进了这一地区的稳定。(159)而许多东盟国家同样愿意依赖与美国的正式或非正式同盟关系,以此确保自身的安全并平衡中国不断扩大的地区影响力。(160)

       由此在东亚地区呈现出这样一种“独特”现象:越来越多的东亚国家都希望既能在经济上与中国未来的发展紧紧捆绑在一起,同时又能在安全上继续依赖美国的保护。(161)之所以会如此,是因为中美两国的供给能力和意愿存在差异性和互补性,合在一起才能满足东亚地区在经济和安全领域的公共需求。(162)由于中美两国在供给能力和意愿上的这种差异性在短期内难以改变,因此东亚地区“经济上靠中国、安全上靠美国”的二元格局不会是短期内就会消失的过渡状态,而会在今后一个时期内长期存在。(163)从2015年诸多美国铁杆盟友纷纷加入亚投行这一事件来看,这种格局甚至可能进一步强化,并随着中国逐步成为真正的一极而向全球范围扩展。

       五、结论

       (一)理论总结

       两极结构下两个大国会如何互动?它们和中小国家的关系会呈现何种特点?这些重要的但一度被搁置的理论问题,随着中国的崛起将不得不被我们重新纳入研究议程。然而,如果仍然局限于现有的理论思维定式和美苏冷战这个现代两极体系的孤例,我们就无法对这些问题做出全面而准确的回答。事实上,正如本文所展示的那样,在理论层面,两极结构中的大国并不必然相互制衡;在经验层面,历史和现实的其他许多两极体系也并不都像美苏冷战那样出现两个泾渭分明的等级性阵营。

       根据本文的理论,如果小国有超过一种重要需求,而两个大国又恰好分别只能满足其中的一种需求时,大国的对外功能就会出现分异,从而使小国有动机同时接受两个大国的领导。两个大国的权力竞争将不得不采取差异化的方式,尽可能地发挥各自的优势功能以争取小国的归附。而如果大国间战争的成本非常高且(几乎)没有赢得战争的可能性,那么两个大国尽管非常希望自己独占对小国的领导权,但也只能(无奈地)接受这种共治的状态。案例研究结果如表1所示,案例1和案例3合在一起展示了大国功能分异是引发大国差异化共治出现的重要前提。案例1和案例2合在一起展示了大国无战争是确保大国差异化共治能够得以稳定维持的必要条件。案例4展示了大国无战争和大国功能分异两个因素合在一起,是导致大国出现稳定的差异化共治的充分条件。

      

       (二)对潜在质疑的回应

       对本文的一个显而易见的潜在质疑是:两极化趋势是否真的存在?一方面,中国的实力真的(快)达到作为单独一极的水平了吗?另一方面,崛起的就真的只有中国一个国家吗?为什么一定是两极化而不是多极化?而如果中美两极化的判断不成立,这篇文章是否就会因此而失去意义?笔者对此的回应如下:

       首先,中美两极化趋势的判断有事实依据。如图1所示,除美国外,其他6个主要国家与中国的实力差距都在逐年拉大,而美国的相对实力则在逐年下降。从这些客观数据来看,在“单极化”、“两极化”和“多极化”这全部三种可能的国际结构变化趋势中,第一种和第三种的可能性都小于第二种的可能性。预测国际结构将会向中美两极的方向发展,是赢面相对最大也相对最为诚实的一种判断。如何在对外宣传上尽可能地“弱化”中国是一回事,中国真实的实力地位有多高是另一回事。尊重事实是正确制定战略、有效维护利益的前提。

       其次,中国成为单独一极不意味着中国的综合实力在规模和质量上达到或超过美国。很多人质疑中国准超级大国地位的核心理由是:中国的人均GDP水平、经济质量、科技实力、军事实战能力、文化软实力等均远逊于美国。这种质疑混淆了“超级大国”和“世界第一超级大国”两个概念,或者误将美国作为衡量超级大国地位的唯一标杆。事实上,冷战时期的苏联在经济、军事、科技乃至文化等诸多领域从未超过甚至达到美国的水平,但其超级大国地位无人可以否认。本文的文献回顾也表明,两极和霸权并不冲突,两极体系同样可以存在霸权。“中美两极化”并不否认中国与美国的实力差距。

       最后,即使“中美两极化”这一判断错误,也不妨碍我们从一般意义上探究两极体系的可能进程和结果。本文从理论上揭示了两极体系下两个大国分治中小国家的一般机制,这个机制适用于任何两个体系一级大国。即使按照某些学者所选择的衡量指标中国远未可能成为体系的一极,如果另一个能够成为体系一极的国家在经济领域能够让中小国家产生足够的依赖,那么这个新两极同样可以走向共治。而即使按照另一些学者的观点体系正在走向多极化而不是两极化,本文的基本原理同样适用:只要中小国家的重要需求类型足够多,而成为极的那些大国又都只能分别满足中小国家的某一种需求,共治同样可以在多极体系中实现。

       (三)中美互动的前景

       本文的理论对身处大国无战争时代的崛起国的一个重要启示是:要想成功崛起与霸权国竞争国际影响力和领导权,崛起国必须至少要有“一技之长”,必须有自己的“比较优势”。特别是当面对美国这样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科技等几乎所有领域都曾长期高居世界第一的“全能型”单极霸权时,崛起国与其不切实际地寄希望于在各个领域同时实现赶超,还不如积极发挥自己的“特长”,才有可能在自己拥有竞争优势的领域分得一杯羹。(164)

       目前中国所走的似乎正是这条崛起道路。2015年3月,共有来自五大洲的57个国家申请成为由中国主导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的意向创始成员国,其中域外国家20个,包括诸多美国的老牌盟国。(165)这固然体现出中国的经济影响力正在超越地区走向全球,同时也意味着中国与美国的差异化竞争与共治正在向全球扩展。根据本文的理论不难预测,只要以下三个因素不变,中美差异化共治的趋势就会继续:(1)中国经济继续保持相对于其他国家的强势发展状态;(2)中国军事能力在中短期内达不到美国水平;(3)中国继续坚持不结盟政策。(166)

       至于中美这种共治局面的延续和扩大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从本文的视角看,共治无疑比分治要好。首先,由于两国提供给小国用以换取它们追随的好处是差异性的,因此中美竞争的冲突性和对抗性会比美苏冷战时期更弱而不是更强。其次,由于两国的“势力范围”是按经济和安全这样的领域进行划分的,它们的领导对象是同一批中小国家,因此其竞争的地缘政治色彩也会比美苏冷战时期更弱而不是更强。

       截稿:2015年6月

       注释:

       ①Randall L.Schweller and Xiaoyu Pu,“After Unipolarity:China's Visions of International Order in an Era of U.S.Decline,” International Security,Vol.36,No.1,2011,p.52; Rosemary Foot and Andrew Walter,“Global Norms and Major State Behavior:The Cases of China and the United States,” Europe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Vol.19,No.2,2011,p.329; Aaron L.Friedberg,A Contest for Supremacy:China,America,and the Struggle for Mastery in Asia,New York:W.W.Norton & Company,2011,p.35; Nuno P.Monteiro,“Unrest Assured:Why Unipolarity Is Not Peaceful,” International Security,Vol.36,No.3,2011/2012,p.9; Christopher Layne,“This Time It's Real:The End of Unipolarity and the Pax Americana,” 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Vol.56,No.1,2012,p.206; James Dobbins,“War with China,” Survival:Global Politics and Strategy,Vol.54,No.4,2012,p.7; Richard K.Betts,American Force:Dangers,Delusions,and Dilemmas in National Security,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2012,pp.171-188; Robert J.Lieber,Power and Willpower in the American Future:Why the United States Is Not Destined to Decline,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12,p.95; Campbell Craig,et at.,“Correspondence:Debating American Engagement:The Future of U.S.Grand Strategy,” International Security,Vol.38,No.2,2013,p.182; Hugh White,The China Choice:Why We Should Share Power,Oxford:Oxford University-Press,2013,chapter 1; Charles A.Kupchan,“The Normative Foundations of Hegemony and the Coming Challenge to Pax Americana,” Security Studies,Vol.23,No.2,2014,p.253; David A.Lake,“The Challenge:The Domestic Determinants of International Rivalry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China,” International Studies Review,Vol.16,No.3,2014,pp.442-443; David A.Lake,“Status,Authority,and the End of the American Century,” in T.V.Paul,Deborah Welch Larson and William C.Wohlforth,eds.,Status in World Politics,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14,p.263; John J.Mearsheimer,The Tragedy of Great Power Politics(Updated Edition),New York:W.W.Norton & Company,2014,chapter 10; Steven E.Miller,“Introduction:The Sarajevo Centenary—1914 and the Rise of China,” in Richard N.Rosecrance and Steven E.Miller,eds.,The Next Great War? The Roots of World War I and the Risk of U.S.-China Conflict,Cambridge:The MIT Press,2015,p.x;袁鹏:《中美:新两极对立?》,载《世界知识》,2012年第2期,第48页;阎学通:《权力中心转移与国际体系转变》,载《当代亚太》,2012年第6期,第9页。

       ②Joseph S.Nye,“The Twenty-First Century Will Not Be a 'Post-American' World,” 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Vol.56,No.1,2012,p.215.

       ③“Global Opposition to U.S.Surveillance and Drones,but Limited Harm to America's Image,” Pew Research Center,July 14,2014,chapter 3,http://www.pewglobal.org/2014/07/14/chapter-3-balance-of-power-u-svs-china/,登录时间:2015年5月6日。

       ④George Modelski,World Power Concentrations:Typology,Data,Explanatory Framework,Morristown:General Learning Press,1974,p.2; David P.Rapkin,William R.Thompson and Jon A.Christopherson,“Bipolarity and Bipolarization in the Cold War Era:Conceptualization,Measurement,and Validation,” The Journal of Conflict Resolution,Vol.23,No.2,1979,pp.261-295; William R.Thompson,“Polarity,the Long Cycle,and Global Power Warfare,” The Journal of Conflict Resolution,Vol.30,No.4,1986,pp.587-615.

       ⑤用本国实力与全部大国实力的比值来衡量一国的相对实力及在国际体系中的实力地位,是实证研究中最常见的一种国家实力的量化思路。区别在于,有些学者仅选择军事实力一个指标,如David P.Rapkin,William R.Thomoson and Jon A.Christopherson,“Bipolarity and Bipolarization in the Cold War Era:Conceptualization,Measurement,and Validation,”pp.261-295; Thomas J.Volgy and Lawrence E.Imwalle,“Hegemonic and Bipolar Perspectives on the New World Order,”American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Vol.39,No.4,1995,pp.819-834。有的学者则仅选择经济实力一个指标,如John J.Mearsheimer,The Tragedy of Great Power Politics,New York:W.W.Norton & Company,2001,p.67。当然也有综合选择多种指标的,如Stephen G.Brooks and William C.Wohlforth,World Out of Balance:International Relations and the Challenge of American Primacy,Princeton and Oxford: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8。显然,经济实力与军事实力是一国实力构成要素中最重要的两个,它们构成了其他类型实力的基础。与本文量化国家相对实力方法相同的文献,参见秦亚青:《霸权体系与国际冲突——美国在国际武装冲突中的支持行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33-234页;孙学峰:《战略选择与崛起成败(1816-1991)》,北京:清华大学2005年博士学位论文,第32页。

       ⑥有学者指出,如果有一个国家的相对实力低于50%、高于45%,此外没有任何国家达到25%,这种情形就意味着国际结构将有很大可能由单极向两极或多极转变。参见William R.Thompson,“Polarity,the Long Cycle,and Global Power Warfare,”p.599。而根据客观数据所展示的趋势,当前国际体系在近期转变为两极的可能性显然远大于转变为多极的可能性。

       ⑦为了与2001-2014年的数据做对比,我们仍选择美、苏、中、英、法、德、印、日8个大国。这8个国家1988-1990年的年度GDP和军费开支数据分别来自联合国统计司数据库(http://unstats.un.org/unsd/snaama/resQuery.asp)和“战争相关指数(COW)”数据库(http://www.correlatesofwar.org/data-sets)。美国这三年的相对实力分别为39.1%、47.7%和45.7%。

       ⑧根据前面的计算,2011-2013年中国的相对实力分别为14.8%、16.7%和18.8%。

       ⑨R.Harrison Wagner,“What Was Bipolarity?”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47,No.1,1993,p.79.

       ⑩John Lewis Gaddis,“The Long Peace:Elements of Stability in the Postwar International System,”International Security,Vol.10,No.4,1986,p.100;沃尔特·拉费伯尔著,牛可、翟韬、张静译:《美国、俄国和冷战(1945-2006)》,北京:世界图书出版公司2011年版,引言,第1页。

       (11)John Lewis Gaddis,“The Long Peace:Elements of Stability in the Postwar International System,”pp.99-142; John Lewis Gaddis,“Looking Back:The Long Peace,”The Wilson Quarterly,Vol.13,No.1,1989,pp.42-65;徐天新、沈志华主编:《冷战前期的大国关系——美苏争霸与亚洲大国的外交取向(1945-1972)》,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11年版,第1页。

       (12)Ken Aldred and Martin A.Smith,Superpowers in the Post-Cold War Era,London:Macmillan Press Ltd.,1999,pp.46-49.

       (13)因此有学者认为如果中国结盟,就将重回冷战。参见朱锋:《大国不愿与中国结盟,新冷战属战略性愚蠢》,载《环球时报》,2012年1月15日。

       (14)这里的“一级大国”即能够作为一“极(pole)”的国家。在这个含义下,本文将不加区分地混用“一级大国”、“超级大国”“极”三个术语。

       (15)R.Harrison Wagner,“What Was Bipolarity?” p.77.

       (16)Louis René Beres,“Bipolarity,Multipolarity,and the Reliability of Alliance Commitments,” The Western Political Quarterly,Vol.25,No.4,1972,pp.702-710; Frank Whelon Wayman,“Bipolarity and War:The Role of Capability Concentration and Alliance Patterns Among Major Powers,1816-1965,” Journal of Peace Research,Vol.21,No.1,1984,pp.61-78.

       (17)Kenneth N.Waltz,“The Stability of a Bipolar World,” Daedalus,Vol.93,No.3,1964,pp.882-883.

       (18)Michael Brecher and Wilkenfeld Jonathan,Crises in the Twentieth Century,Vol.1,Handbook of International Crises,Oxford:Pergamon Press,1987,quoted from Thomas J.Volgy and Lawrence E.Imwalle,“Hegemonic and Bipolar Perspectives on the New World Order,” p.826.

       (19)Bruce Bueno de Mesquita,“Measuring Systemic Polarity,” The Journal of Conflict Resolution,Vol.19,No.2,1975,pp.87-216; Raymond Aron,Peace and War:A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New York:Doubleday,1966,p.128; Thomas J.Volgy and Lawrence E.Imwalle,“Hegemonic and Bipolar Perspectives on the New World Order,” pp.819-834.

       (20)Morton A.Kaplan,“Balance of Power,Bipolarity and Other Models of International Systems,” The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Vol.51,No.3,1957,p.693.

       (21)Kenneth N.Waltz,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Reading:Addison-Wesley Publishing Company,1979,chapter 8; Kenneth N.Waltz,“The Stability of a Bipolar World,”pp.881-909.一些模型和实证研究也似乎支持这种理论。参见Alvin M.Saperstein,“The‘Long Peace’:Result of a Bipolar Competitive World?”The Journal of Conflict Resolution,Vol.35,No.1,1991,pp.68-79; Manus I.Midlarsky,“Polarity and International Stability,” The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Vol.87,No.1,1993,pp.174-180。

       (23)John Lewis Gaddis,“The Long Peace:Elements of Stability in the Postwar International System,” pp.99-142.

       (24)相关争论和批判参见Michael Haas,“International Subsystems:Stability and Polarity,”The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Vol.64,No.1,1970,pp.98-123; Charles W.Ostrom,Jr.and John H.Aldrich,“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ize and Stability in the Major Power International System,” American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Vol.22,No.4,1978,pp.743-771; Patrick James and Michael Brecher,“Stability and Polarity:New Paths for Inquiry,” Journal of Peace Research,Vol.25,No.1,1988,pp.31-42; Richard Ned Lebow,“The Long Peace,the End of the Cold War,and the Failure of Realism,”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48,No.2,1994,pp.249-277; Randolph M.Siverson and Michael D.Ward,“The Long Peace:A Reconsideration,”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56,No.3,2002,pp.679-691。

       (25)Peter J.Fliess,Thucydides and the Politics of Bipolarity,Baton Rouge:Louisiana State University Press,1966.

       (26)Ted Hopf,“Polarity,the Offense-Defense Balance,and War,” The American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Vol.85,No.2,1991,pp.475-493.

       (27)William R.Thompson,“Polarity,the Long Cycle,and Global Power Warfare,” pp.587-615.

       (28)孙力舟:《西汉时期东亚国际体系的两极格局分析——基于汉朝与匈奴两大政治行为体的考察》,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07年第8期,第17-25页。

       (29)William C.Wohlforth,“The Stability of a Unipolar World,” International Security,Vol.24,No.1,1999,pp.5-41.

       (30)詹姆斯·费伦:《两极格局的形成与国际政治的不平等:对话肯尼斯·沃尔兹》,载《国外理论动态》,2013年第2期,第4页。

       (31)近年来论述大国无战争现象及其原因的代表性文献参见Joshua Baron,Great Power Peace and American Primacy:The Origins and Future of a New International Order,New York:Palgrave Macmillan,2014; Christopher J.Fettweis,Dangerous Times? The International Politics of Great Power Peace,Washington,D.C.:Georgetown University Press,2010; Raimo Vayrynen,ed.,The Waning of Major War,London and New York:Routledge,2006。有关更宽泛意义上的战争和暴力行为趋于消亡的论述参见Steven Pinker,The Better Angels of Our Nature:Why Violence Has Declined,New York:Viking,2011; John Mueller,“War Has Almost Ceased to Exist:An Assessment,” Political Science Quarterly,Vol.124,No.2,2009,pp.297-321。

       (32)现有研究讨论最为集中的问题实际是两极与稳定(和平)的关系,但这方面研究与本文的核心研究问题关系不大,且已在第一部分中做过回顾,故这里从略。

       (33)卡普兰认为,冷战时期的北约集团是相对非等级性的,共产主义集团则具有等级性。

       (34)Morton A.Kaplan,“Balance of Power,Bipolarity and Other Models of International Systems,” pp.691-693.

       (35)Wolfram F.Hanrieder,“The International System:Bipolar or Multibloc?” The Journal of Conflict Resolution,Vol.9,No.3,1965,pp.303-304.

       (36)关于这两种理论的区分,参见Jack Levy,“War and Peace,”in Walter Carlsnaes,Thomas Risse and Beth A.Simmons,eds.,Handbook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London:Sage Publications,2002,pp.354-355。

       (37)关于美国霸权地位仍将延续的论述,参见Joseph S.Nye,“The Twenty-First Century Will Not Be a‘Post-American’World,”pp.215-217; Michael Beckley,“China's Century? Why America's Edge Will Endure,” International Security,Vol.36,No.3,2011/2012,pp.41-78; Sheena Chestnut and Alastair Iain Johnston,“Is China Rising?”in Eva Paus,Penelope Prime and Jon Western,eds.,Global Giant:Is China Changing the Rules of the Game? New York:Palgrave Macmillan,2009,pp.242-248; Josef Joffe,“The Default Power:The False Prophecy of America's Decline,” Foreign Affairs,Vol.88,No.5,2009,pp.21-35;宋伟:《国际金融危机与美国的单极地位》,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10年第5期,第25-48页。对其的质疑参见Joshua R.Itzkowitz Shifrinson and Michael Beckley,“Debating China's Rise and U.S.Decline,”International Security,Vol.37,No.3,2012/2013,pp.172-177; Christopher Layne,“This Time It's Real:The End of Unipolarity and the Pax Americana,” pp.203-213; David P.Calleo,Follies of Power:America's Unipolar Fantasy,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9。

       (38)如前所述,这个判断标准是:体系中有且只有两个国家的实力之和不低于全部大国实力的50%,且这两个国家的实力分别均不低于25%。

       (39)Thomas J.Volgy and Lawrence E.Imwalle,“Hegemonic and Bipolar Perspectives on the New World Order,” pp.820-825.

       (40)Thomas J.Volgy and Lawrence E.Imwalle,“Hegemonic and Bipolar Perspectives on the New World Order,” pp.824-825.

       (41)失去的只是“单极霸权”地位。

       (42)同为极的大国其实力可能存在极大的不均衡,但较弱一方仍是一极。参见Edward D.Mansfield,“Concentration,Polarity,and the Distribution of Power,” 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Vol.37,No.1,1993,pp.105-128。

       (43)Patrick James and Michael Brecher,“Stability and Polarity:New Paths for Inquiry,” p.32.

       (44)例如Michael Haas,“International Subsystems:Stability and Polarity,” pp.98-123; Michael D.Wallace,“Alliance Polarization,Cross-Cutting,and International War,1815-1964:A Measurement Procedure and Some Preliminary Evidence,” The Journal of Conflict Resolution,Vol.17,No.4,1973,pp.575-604; Bruce Bueno de Mesquita,“Measuring Systemic Polarity,” pp.187-216; Frank Whelon Wayman,“Bipolarity and War:The Role of Capability Concentration and Alliance Patterns among Major Powers,1816-1965,” pp.61-78。

       (45)David P.Rapkin,William R.Thompson and Jon A.Christopherson,“Bipolarity and Bipolarization in the Cold War Era:Conceptualization,Measurement,and Validation,” pp.261-295; William D.Jackson,“Polarity in International Systems:A Conceptual Note,” International Interactions,Vol.4,No.1,1978,pp.87-95; Joseph L.Nogee,“Polarity:An Ambiguous Concept,” Orbis,Vol.18,No.4,1974,pp.1193-1224.

       (46)Raymond Aron,Peace and War:A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p.128.

       (47)Kenneth N.Waltz,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chapter 6.

       (48)David P.Rapkin,William R.Thompson and Jon A.Christopherson,“Bipolarity and Bipolarization in the Cold War Era:Conceptualization,Measurement,and Validation,” pp.261-295.

       (49)Kenneth N.Waltz,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p.162.

       (50)学术界对“权力(power)”有两种理解方式:一种是作为资源的权力路径(power-as-resources approach),另一种是关系性权力路径(relational power approach)。前一种理解方式实际上是将权力等同于实力(capability)。而这里所说的权力,亦即狭义的权力,遵循的是后一种理解方式。参见David A.Baldwin,“Power and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in Walter Carlsnaes,Thomas Risse and Beth Simmons,eds.,Handbook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London:Sage Publications,2002,p.178。

       (51)Robert A.Dahl,“The Concept of Power,” Behavioral Science,Vol.2,No.3,1957,pp.202-203;丹尼斯·朗著,陆震纶、郑明哲译:《权力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页。

       (52)Kenneth N.Waltz,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chapter 8.

       (53)David P.Rapkin,William R.Thompson and Jon A.Christopherson,“Bipolarity and Bipolarization in the Cold War Era:Conceptualization,Measurement,and Validation,” p.263.

       (54)Jonathan Kirshner,“The Economic Sins of Modern IR Theory and the Classical Realist Alternative,” World Politics,Vol.67,No.1,2015,p.158.

       (55)参见Kenneth N.Waltz,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pp.88-99; Richard Little,“International Relations and the Methodological Turn,” Political Studies,Vol.39,No.3,1991,p.473; Barry Buzan,Charles Jones and Richard Little,The Logic of Anarchy,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93,pp.178-180; Jonathan Haslam,No Virtue like Necessity:Realist Thought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Since Machiavelli,New Haven and London:Yale University Press,2002,p.238。

       (56)参见Jonathan Kirshner,“The Economic Sins of Modern IR Theory and the Classical Realist Alternative,” pp.158-160;另可参见叶泽:《寡头垄断企业竞争策略》,北京:科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六章。

       (57)John J.Mearsheimer,The Tragedy of Great Power Politics,New York:W.W.Norton & Company,2001.

       (58)Richard Ned Lebow,A Culture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8; Jonathan Kirshner,“The Tragedy of Offensive Realism:Classical Realism and the Rise of China,” Europe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Vol.18,No.1,2010,pp.53-75.

       (59)实际上这正是1648年至今大多数国际战争爆发的根本原因。参见Richard Ned Lebow,Why Nations Fight:Past and Future Motives for War,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10。

       (60)Kenneth E.Boulding,Conflict and Defense:A General Theory,New York:Harper and Brothers,1962,pp.229-231.

       (61)Stephen M.Walt,The Origins of Alliances,Ithaca:Cornell University Press,1987,p.24.

       (62)John J.Mearsheimer,The Tragedy of Great Power Politics,pp.40-41,pp.114-119.

       (63)因此朝贡体系才会由内而外被划分为“汉字圈”、“内亚圈”、“外圈”等圈层或者内臣地区、外臣地区、暂不臣地区等。参见费正清主编,杜继东译:《中国的世界秩序——传统中国的对外关系》,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页;高明士:《东亚古代的政治与教育》,台北:喜玛拉雅基金会2003年版。

       (64)Daisaku Sakaguchi,“Distance and Military Operations:Theoretical Background Toward Strengthening the Defense of Offshore Islands,” NIDS Journal of Defense and Security,No.12,2011,pp.83-105.

       (65)Evan Braden Montgomery,“Contested Primacy in the Western Pacific:China's Rise and the Future of U.S.Power Projection,”International Security,Vol.8,No.4,2014,pp.115-149.甚至有学者认为,受地理距离的影响,20世纪90年代的东亚就已经形成了地区性的中美两极均势。参见Robert S.Ross,“The Geography of the Peace-East Asia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International Security,Vol.23,No.4,1999,pp.81-118。

       (66)在无政府状态下,小国单靠自己很难确保自身的安全,因此对小国来说,“外部安全保障”这个“商品”的可替代性低。而商品的低可替代性决定了对该商品的需求缺乏弹性。商品的需求弹性测量的是商品的需求量对价格变化(亦即供给变化)的敏感程度。需求越缺乏弹性,增加供给对提高需求的拉动作用就越不明显。参见罗宾·巴德、迈克尔·帕金著,张伟等译:《微观经济学原理》,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30-132页。

       (67)Fritz Heider,“Attitudes and Cognitive Organization,” The Journal of Psychology,Vol.21,No.1,1946,pp.107-112; Fritz Heider,The Psychology of Interpersonal Relations,New York:John Wiley & Sons,Inc.,1958.

       (68)Kenneth N.Waltz,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pp.96-97.另见Colin Elman,Miriam Fendius Elman and Paul Schroeder,“Correspondence:History vs.Neo-realism:A Second Look,” International Security,Vol.20,No.1,1995,p.189;陈小鼎:《试析国际关系理论的合成——一种科学哲学的分析视角》,载《国际政治研究》,2006年第4期,第167页。

       (69)Barry Buzan and Mathias Albert,“Differentiation:A Sociological Approach to International Relations Theory,” Europe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Vol.16,No.3,2010,pp.315-337.

       (70)Barry Buzan,Charles Jones and Richard Little,The Logic of Anarchy,pp.121-131,p.146; George

,“States Are Not 'Like Units':Types of State and Forms of Anarchy in the Present International System,” Journal of Political Philosophy,Vol.6,No.1,1998,pp.79-98.

       (71)杨原:《体系层次的国家功能理论——基于对结构现实主义国家功能假定的批判》,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10年第11期,第129-153页。

       (72)杨原:《体系层次的国家功能理论——基于对结构现实主义国家功能假定的批判》,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10年第11期,第138页。

       (73)依赖产生权力的经典论述,参见罗伯特·基欧汉、约瑟夫·奈著,门洪华译:《权力与相互依赖》,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章。

       (74)杨原:《武力胁迫还是利益交换?——大国无战争时代大国提高国际影响力的核心路径》,载《外交评论》,2011年第4期,第106-107页。

       (75)杨原:《体系层次的国家功能理论——基于对结构现实主义国家功能假定的批判》,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10年第11期,第147页。

       (76)Paul Schroeder,“Historical Reality vs.Neorealist Theory,” International Security,Vol.19,No.1,1994,p.126.

       (77)Charles P.Kindleberger,“Dominance and Leadership in the International Economy:Exploitation,Public Goods,and Free Rides,” 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Vol.25,No.2,1981,pp.242-254; Robert Gilpin,War and Change in International Politics,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1; Robert Gilpin,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87; Michael C.Webb and Stephen D.Krasner,“Hegemonic Stability Theory:An Empirical Assessment,” Review of International Studies,Vol.15,No.2,1989,pp.183-198.

       (78)David A.Lake,“Escape from the State of Nature Authority and Hierarchy in World Politics,” International Security,Vol.32,No.1,2007,pp.47-79; David A.Lake,Hierarchy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Ithaca and London:Cornell University Press,2009; Ahsan I.Butt,“Anarchy and Hierarchy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Examining South America's War-Prone Decade,1932-41,”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67,No.3,2013,pp.575-607.

       (79)如果上述两个条件不全部具备因而导致大国对外功能未出现分异,在此情况下两个大国通过拉拢小国而进行的权力竞争则可称为“同质性竞争”,意为两个大国的功能以及赢得小国支持的原因是“同质的”。

       (80)张春:《国际公共产品的供应竞争及其出路——亚太地区二元格局与中美新型大国关系建构》,载《当代亚太》,2014年第6期,第52-72页。

       (81)Sharon Korman,The Right of Conquest:The Acquisition of Territory by Force in International Law and Practice,Oxford:Clarendon Press,1996,chapter 7; Tanisha M.Fazal,“State Death in the International System,”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Vol.58,No.2,2004,pp.311-344; Tanisha M.Fazal,State Death:The Politics and Geography of Conquest,Occupation,and Annexation,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7;姜鹏:《规范变迁与身份再造——主权零死亡时代大国崛起战略之路径重构》,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年版。

       (82)Shiping Tang,“Social Evolution of International Politics:From Mearsheimer to Jervis,”Europe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Relations,Vol.16,No.1,2010,pp.31-55.

       (83)地缘政治因素只能减弱而不会完全消失。由于地理空间对权力影响范围的削弱作用,距离某大国较近的小国受该大国影响的程度总是会大于受另一个距离较远的大国的影响。因此地理空间意义上的“势力范围”以及对其的争夺在共治状态下也不会完全消失。

       (84)顾德融、朱顺龙:《春秋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62页。

       (85)公元前546年弭兵之会的决议本身就是当时晋、楚、齐、秦等大国权力地位的很好体现:除齐、秦两国外,其他国家均须同时向晋、楚两国朝贡。与会各国对此均无异议,这反映了当时各国对晋、楚两国所享有的超越其他国家的权力地位的一种共识,所谓“晋、楚狎主诸侯之盟也久矣”。参见《左传·鲁襄公二十七年》。

       (86)王庆成:《春秋时代的一次“弭兵会”》,载《江汉学报》,1963年第11期,第41页。

       (87)《左传·鲁襄公九年》。

       (88)《左传·鲁襄公八年》。

       (89)《左传·鲁襄公二十七年》。

       (90)黄朴民:《梦残干戈——春秋军事历史研究》,长沙:岳麓书社2013年版,第345页。

       (91)据《左传》记载,在此之前,晋、楚两国还曾于公元前579年举行过一次“弭兵之会”,约定“无相加戎,好恶同之,同恤菑危,备救凶患”(参见《左传·鲁成公十二年》)。但这次弭兵之会显然并不成功,因为就在4年后的公元前575年,晋、楚两国就又爆发了鄢陵之战。事实上,公元前579年的这次弭兵之会究竟是否真实发生过,在史学界还存在争议。参见杨升南:《春秋时期的第一次“弭兵盟会”考——兼论对“弭兵”盟会的评价》,载《史学月刊》,1981年第6期,第1页。

       (92)《左传·鲁襄公二十七年》。

       (93)黄朴民:《梦残干戈——春秋军事历史研究》,第348页。

       (94)童书业:《春秋史》,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版,第240页。

       (95)《左传·鲁襄公二十八年》。

       (96)《左传·鲁襄公二十八年》。

       (97)《左传·鲁昭公元年》。

       (98)积极保证是指帮助小国抵御其他国家的侵略,消极保证是指向小国保证自己不对其进行侵略。

       (99)《左传·鲁昭公三年》。

       (100)《左传·鲁襄公二十二年》。

       (101)《左传·鲁襄公二十九年》。

       (102)高锐:《中国上古军事史》,北京:军事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56页。

       (103)晁福林:《春秋战国的社会变迁》(上册),北京:商务印书馆2011年版,第121页。

       (104)《左传·鲁昭公七年》。

       (105)《左传·鲁昭公十一年》;晁福林:《春秋战国的社会变迁》(上册),第119-120页。

       (106)杨昭全、何彤梅:《中国—朝鲜·韩国关系史》(上册),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218页。

       (107)《高丽史》(卷二),太祖二十六年。

       (108)杨昭全、何彤梅:《中国—朝鲜·韩国关系史》(上册),第352页。

       (109)《高丽史节要》卷二,光宗十三年。

       (110)《高丽史节要》卷二,光宗十四年。

       (111)陈尚胜:《中韩交流三千年》,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版,第25页。

       (112)蒋非非等:《中韩关系史(古代卷)》,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年版,第159页。

       (113)《宣和奉使高丽图经》卷四十,正朔。

       (114)蒋非非等:《中韩关系史(古代卷)》,第156页。

       (115)蒋非非等:《中韩关系史(古代卷)》,第156页。

       (116)杨昭全、何彤梅:《中国—朝鲜·韩国关系史》(上册),第218页。

       (117)《高丽史》卷三,成宗四年。

       (118)《辽史》,圣宗统和元年十月。

       (119)《辽史》卷一一五,高丽传。

       (120)《高丽史》卷三,成宗四年。

       (121)《高丽史》卷三,成宗四年。

       (122)Jing-shen Tao,Two Sons of Heaven:Studies in Sung-Liao Relations,Tueson:University of Arizona Press,1988,p.80.

       (123)《高丽史》卷三,成宗五年。

       (124)926年,辽灭亡渤海国。高丽认为“契丹尝与渤海连和,忽生疑贰,不顾旧盟,一朝殄灭,此为无道之甚,不足远结为邻”(《高丽史》卷二,太祖二十五年)。于是,942年辽国遣使赴高丽时,高丽太祖将30余名辽国使臣流放到海岛。从此,丽辽关系破裂,双方断绝了官方往来。参见李春虎等编著:《朝鲜通史》(第二卷),延吉:延边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67-68页。

       (125)993年,辽以高丽占其土地和“越海事宋”为由第一次入侵高丽,“汝国兴新罗地,高句丽之地我所有也,而汝侵蚀之,又与我连壤而越海事宋,故有今日之师,如割地以献而修朝聘,可无事矣”。高丽使臣回复时即称辽国为“上国”,“若论地界,‘上国’之东京皆在我境,何得谓之侵蚀乎?”参见《高丽史节要》卷二,成宗十二年;《高丽史》卷九四,徐熙传。

       (126)《高丽史》卷三,成宗十三年;《宋史》卷四八七,高丽传。

       (127)《宋史》卷四八七,高丽传。

       (128)《高丽史》卷四,显宗五年;《宋史》卷四八七,高丽传。

       (129)《高丽史》卷四,显宗七年。

       (130)《高丽史》卷三,成宗十三年;《宋史》卷四八七,高丽传。

       (131)杨昭全、何彤梅:《中国—朝鲜·韩国关系史》(上册),第219页。

       (132)《宋史》卷四八七,高丽传。

       (133)John Lewis Gaddis,“Conclusion,” in John Lewis Gaddis,et al.,eds.,Cold War Statesmen Confront the Bomb:Nuclear Diplomacy Since 1945,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9,pp.261-264.

       (134)Gordon A.Craig and Alexander L.George,Force and Statecraft:Diplomatic Problems of Our Time,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5,p.105.

       (135)Michael Mandelbaum,The Nuclear Revolution:International Politics Before and After Hiroshima,New York: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1,p.66,p.72.

       (136)Gordon A.Craig and Alexander L.George,Force and Statecraft:Diplomatic Problems of Our Time,p.107.

       (137)对本体安全(ontological security)的需求是根植于人性的一种基本需要。参见亚历山大·温特著,秦亚青译:《国际政治的社会理论》,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162-164页。关于本体安全的含义以及对国家行为的影响,参见Brent J.Steele,Ontological Security in International Relations:Self-Identity and the IR State, London:Routledge,2008。

       (138)于振起:《冷战缩影:战后德国问题》,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2010年版。

       (139)Wilfried Loth,“Germany in the Cold War:Strategies and Decisions,”in Odd Arne Westad,ed.,Reviewing the Cold War:Approaches,Interpretations,Theory,London:Frank Cass Publishers,2000,pp.242-244.

       (140)方连庆、王炳元、刘金质主编:《国际关系史(战后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20-23页。

       (141)孔华润主编,王琛等译:《剑桥美国对外关系史》(下册),北京:新华出版社2004年版,第344页。

       (142)王绳祖主编:《国际关系史》(第八卷),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95年版,第440-441页。

       (143)孔华润主编:《剑桥美国对外关系史》(下册),第345-346页。

       (144)William Taubman,Khrushchev:The Man and Era,New York:W.W.Norton & Company,2003,pp.499-500.

       (145)方连庆、王炳元、刘金质主编:《国际关系史(战后卷)》,第282-283页;沃尔特·拉费伯尔:《美国、俄国和冷战,1945-2006》,第174页;Aleksandr A.Fursenko and Timothy Naftali,Khrushchev's Cold War:The Inside Story of an American Adversary,New York:W.W.Norton & Company,2006,p.368,pp,371-372。

       (146)孔华润主编:《剑桥美国对外关系史》(下册),第355页。

       (147)Vladislav M.Zubok,A Failed Empire:The Soviet Union in the Cold War from Stalin to Corbachev,Chapel Hill:The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2007,p.62.

       (148)祁怀高:《中美制度均势与东亚两种体系的兼容共存》,载《当代亚太》,2011年第6期,第56-74页;蔡鹏鸿:《亚太两强竞争性合作格局趋势与中国外交》,载《国际观察》,2013年第1期,第9-16页。

       (149)有学者认为东亚地区的这种两极均势在较早的时候就已形成,参见Robert S.Ross,“The Geography of the Peace-East Asia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pp.81-118; Robert S.Ross,“Bipolarity and Balancing in East Asia,”in T.V.Paul,James J.Wirtz and Michel Fortmann,eds.,Balance of Power:Theory and Practice in the 21st Century,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2004,pp.267-304。

       (150)高程:《区域公共产品供求关系与地区秩序及其变迁——以东亚秩序的演化路径为案例》,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12年第11期,第25-29页。

       (151)张春:《国际公共产品的供应竞争及其出路——亚太地区二元格局与中美新型大国关系建构》,载《当代亚太》,2014年第6期,第61页。

       (152)相关数据参见周方银:《中国崛起、东亚格局变迁与东亚秩序的发展方向》,载《当代亚太》,2012年第5期,第8-9页;周方银:《东亚二元格局与地区秩序的未来》,载《国际经济评论》,2013年第6期,第109-110页;江瑞平:《共建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走出东亚格局中的二元困境》,载《东南亚纵横》,2014年第10期,第12页。

       (153)刘丰:《安全预期、经济收益与东亚安全秩序》,载《当代亚太》,2011年第3期,第20页。

       (154)《结伴不结盟,中国“伙伴”遍全球》,http://news.xinhuanet.com/2014-12/23/c_1113752345.htm,登录时间:2015年5月15日。

       (155)James D.Morrow,“Alliances and Asymmetry:An Alternative to the Capability Aggregation Model for Alliances,” American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Vol.35,No.4,1991,pp.904-933; James D.Morrow,“Alliance: Why Write Them Down,” Annual Review of Political Science,Vol.3,No.1,2000,pp.63-83.

       (156)关于冷战后美国权力竞争的这种“先动优势”,参见杨原:《大国无战争时代霸权国与崛起国权力竞争的主要机制》,载《当代亚太》,2011年第6期,第20-27页。

       (157)“National Security Strategy,”May 2010,p.42,http://www.whitehouse.gov/sites/default/files/rss_viewer/national_security_strategy.pdf,登录时间:2015年5月12日。

       (158)刘丰:《安全预期、经济收益与东亚安全秩序》,载《当代亚太》,2011年第3期,第16-18页。

       (159)Christopher B.Whitney and David Shambaugh,Soft Power in Asia:Results of a 2008 Multinational Survey of Public Opinion,The Chicago Council on Global Affairs and the East Asia Institute of South Korea,2008,p.11.

       (160)Ralf Emmers,“Regional Hegemonies and the Exercises of Power in Southeast Asia:A Study of Indonesia and Vietnam,” Asian Survey,Vol.45,No.4,2005,pp.664-665.

       (161)G.John Ikenberry,“American Hegemony and East Asia Order,” Australi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Vol.58,No.3,2004,p.354.

       (162)高程:《区域公共产品供求关系与地区秩序及其变迁——以东亚秩序的演化路径为案例》,载《世界经济与政治》,2012年第11期,第27-28页。

       (163)周方银:《中国崛起、东亚格局变迁与东亚秩序的发展方向》,载《当代亚太》,2012年第5期,第10页。

       (164)当然,崛起国也不可放松其他领域实力的发展。

       (165)《亚投行首发阵容确定,57国一起“立规矩”》,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5-04/15/c_127688319.htm,登录时间:2015年5月15日。

       (166)应当注意的是,中美共治局面的形成当然不是美国主观上妥协退让的结果。美国积极推动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谈判,就是美国不愿放弃亚太地区经济领导地位的一个突出例证。事实上,没有任何霸权国在自身实力还未出现绝对性衰退的时候甘愿这样做。之所以在东亚乃至更大范围会出现中美“经济—安全”二元格局,根源在于中国经济崛起客观上挤压了美国在这一领域的权力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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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国在两极制下没有战争、职能分化和大国共治_军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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