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西部大都市丹佛的郊区化及其社会影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大都市论文,丹佛论文,美国西部论文,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美国是一个城市郊区化发展非常迅猛的国家。30年代郊区化现象已初露端倪,战后加快步伐,50至70年代进入美国大都市的人口中,有80%分散于郊区。[①]1977年人口普查表明,郊区人口占37.2%,市区人口和乡村人口各占31.4%,[②]郊区人口比重最大。而到1980年,郊区人口达44.8%[③],可以说美国已成为一个郊区化的国家。
美国城市郊区化的发展,给社会带来了深远的影响。由于人口的郊区化及郊区人口素质的提高,促使各种经济活动向郊区转移,即经济的郊区化。而郊区经济势力的增强,又提高了郊区在大都市区内部的政治地位,即政治的郊区化倾向。郊区对中心城不再俯首听命,于是出现了“诸候割据”,甚至联合对抗“中央”的局面。由于中心城与郊区的对抗和竞争,使都市区内本来就难以解决的各种问题更加棘手。
丹佛位于落基山和大平原交接之处,是科罗拉多州的首府,美国西部内陆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战后,随着丹佛经济的高度繁荣,大都市人口的猛增,郊区化有长足发展,并产生了深远的社会影响。这些在美国内陆城市的发展中具有典型意义。
一、丹佛大都市的膨胀与郊区化
战后,随着丹佛经济的繁荣,丹佛大都市区也迅速膨胀,根据1950年人口普查资料,奥蒂斯·邓肯把丹佛与西雅图、波特兰、旧金山等并列为区域性大都市。[④]30年代丹佛都市区人口增长率仅为12.7%,而50年代则高达51.8%,60和70年代均在30%以上,[⑤]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在全国25个大都市中,丹佛的人口增长率列居第5位,仅次于阿纳海姆、菲尼克斯、圣迭戈和休斯敦。[⑥]1940年丹佛都市区人口为44.5万人,而1984年则高达179.3万人,增加3倍以上。[⑦]
丹佛大都市区的膨胀主要是由于郊区的发展。这一时期丹佛市区人口增长缓慢,甚至出现了负增长,而郊区人口却猛增。比如1960年至1975年丹佛市区人口增长率为-2%,而郊区的亚当斯、阿拉珀霍、博尔德和杰斐逊四县为109.4%。从市区所占大都市区的人口比例来看,1940年为72%,1960年降为53%,1970年和1975年又分别降为42%和36%。[⑧]
显然,70年代市区的人口优势已由郊区所取代。如果仅从数字来看,这种转变似乎意义不大,但从人口郊区化的影响来看,则蕴含着深刻的社会意义。
首先,人口的郊区化,使郊区的人口素质不断提高,家庭状况日益改善。由于市区人口密度的增大,生活环境不断恶化,人们纷纷迁居郊区以寻求优美的生活环境,中产阶级尤其如此。这样郊区人口以中产阶级居多,而市区人口中高校学生、青年、穷人、少数民族和需要医疗的老弱病残等占比重相对要高,[⑨]所以市区人口素质有所降低,郊区则相应提高。从25岁以上并享有13年以上学龄的人口比例来看,1950年市区和郊区分别为23.6%和19.6%,而到1970年则分别为29.5%和35.1%。郊区已经明显优于市区。而从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所占人口比重以及家庭收入状况而言,情况亦然。[⑩]。
其次,人口的郊区化,尤其是富裕阶层向效区的转移,带动了经济活动的郊区化。商业活动率先转向郊区。1972年市区零售额为13.67亿美元,而郊区四县为21.5亿美元。1962年到1970年间,市区的批发业务增加了59.5%,而郊区四县增加了218.0%。各种制造业和服务业在郊区也有较快的增长。从工作职位的增长率来看,1960年至1970年市区增加了19.8%,而郊区则增加了60.8%;1970年市区的工作职位数占大都市区的63.3%,1980年减少到51.7%。[11]各项经济活动向郊区转移的趋势,表明市区在逐步丧失其经济垄断地位,而郊区却在日益壮大,这种变化反过来又进一步增强了郊区对市区的竞争力。
再次,丹佛人口的郊区化,郊区经济实力的增强,导致了郊区在政治上日益摆脱中心城的控制,要求与丹佛市平分秋色,即政治郊区化倾向。政治郊区化最明显的表现就是在州议会中,市区代表不断减少,郊区代表不断增多。在州参议院中,60年代初市区比郊区多出9名代表,到60年代末降为只多2名;同期的州众议院中,市区代表由原来的比郊区多4名降为只多2名。市区在州议会中的优势在逐步消失,而1970年人口普查之后,市区的优势几乎荡然无存了。[12]因此,在都市区内的诸多事务中,郊区敢于与市区一争高下。60年代初,市区在与郊区的争端中还能占据上风,而进入70年代后则屡屡败北。
二、市区与郊区的矛盾与争端
市区和郊区的矛盾与争端涉及面很广,比如对政府在交通、服务和文化设施等方面拨款的争夺,市郊供水问题和市区兼并郊区土地问题等,不一而足,而以后两者最为突出。
郊区化给市区造成了巨大危害,由于人口和经济活动向郊区的转移,市区资产大为贬值,市区的资本集团深受其害。进而税收锐减,财政日蹙,公共设施破败,生活质量下降。丹佛供水局试图阻止郊区的进一步蔓延。50年代科罗拉多州大旱,市区供水紧张,丹佛市供水局于1951年在丹佛政区图上勾出一条兰线,拒绝向该线以外的郊区供水,直到1960年大旱结束为止。该政策招致郊区的不满,于是纷纷建立自己的供水系统,摆脱对丹佛市的依赖。[13]如奥罗拉与50英里以外的科罗拉多斯普林斯建筑了一项供水工程,耗资5,000万美元。[14]供水局的作法不但对抑制郊区化毫无收效,反而使市郊关系更加恶化,丹佛市区在政治上陷于孤立,其后的一系列措施均遭郊区的联合抵制。比如丹佛市曾倡议建立一个“都市县”,即一个区域性联合机构来负责都市区内6项基础设施的建议。该议案在议会中1965年至1967年连续3次进行表决,都因郊区的抵制而搁浅。1968年该提案的一个“联合修正案”也遭否决。丹佛又提出以供水为条件,试图与郊区达成妥协,但郊区对蓝色供水线耿耿于怀,不肯让步,因而使这一提案最终破产。[15]
丹佛减轻郊区化压力的另一办法是兼并郊区土地,扩大市区面积。因为市区面积的扩大,可以增加人口,吸引投资,刺激市区经济,扩大税源等。40和50年代市区兼并的土地只有13平方英里,60和70年代增加到42平方英里。[16]面对市区咄咄逼人的兼并势头,各郊区也不示弱。他们采取了两种对策,一种是郊区城镇自己也兼并土地,或者邻近的小镇合并以扩充实力。比如杰斐逊县的莱克伍德与惠特里奇的合并,奥罗拉的兼并热潮。另一对策则是对市区的兼并活动加以限制。郊区官员与郊区的州议会代表曾多次聚会,就这一问题展开讨论,最后形成议案提交州议会表决。由于郊区议员在议会中势力雄厚,终于在1974年通过了两项州宪修正案,其一为“庞德斯通修正案”,规定市区兼并土地,需经所在县全民投票表决;另一修正案规定市区的兼并计划还需征得一个由三位市区代表和三位郊区代表组成的“市区边界控制委员会”的多数选成。[17]这两项修正案毋宁说把丹佛牢牢地束缚住。而郊区诸镇却不受此约束,可以无所顾忌地兼并土地。所以市区的反郊区化措施是失败的。
三、市区复兴运动
如果说限制郊区发展,兼并郊区土地是外向的被动的反郊区化措施,那么“市区复兴运动”则是一种内向的寻求自我完善的措施。市区通过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部资本,扩充经济实力,来加强市区对郊区的竞争力,维持市区的资本利益。这一措施的实施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30年代以来,商业区的投资很少,景象衰败:街道老化,建筑失修,照明不足,贫民窟与17街银行形成鲜明对照。Q·牛顿当选市长后,便着手市区的改进工作,大张旗鼓地吸引外部资本。1965年由176家公司组成了“丹佛商业区改良协会”,以推动州议会成立“市区复兴局”。1958年,“丹佛市区复兴局”成立,该局的最初计划主要是在联邦政府的资助下,对某些陈旧残破的居民区进行改建,至1974年,该局已拨款247项用于住房的改建,另外144项拨款,约112.1万美元,用于旧宅的维修等。[18]后来,市区复兴计划的规模不断扩大,几乎囊括了各项基础设施、文化设施、商业办公设施和社会机构的建立与改进等。
在众多的复兴计划中,规模最为宏大的要数“城市剪影计划”。该计划是由“丹佛商业区业主计划委员会”于1963年提出的。为了推行这一计划,1964年成立了一个“进步都市丹佛”的小组委员会,为争取市民投票赞成发行800万美元的公债而展开宣传活动,但市民们行使了否决权。1967年市长选举时,该计划又被提出并付诸市民表决。因为取消了计划中的公债发行,计划才获得批准,从计划实施到1978年,约有6亿美元的政府拨款和私人资本投入各项建设之中,包括排水系统、体育设施、图书馆、警察和消防机构及一个耗资3,100万美元的丹佛表演艺术中心。[19]基础设施的改善,加强了对外部资本的吸引力,商业区投资剧增。到1982年,除了政府的巨额拨款外,仅商业区的私人投资就超过20亿美元,50多幢摩天大楼拔地而起。[20]商业区的税收也显著增加,在实施“城市剪影计划”的113英亩的面积上,财产税由原来的38.1万美元增至80年代初的600万美元。[21]商业区不仅从衰落的边缘拯救出来,而且投资呈现加速增长的势头。
在丹佛的复兴运动中,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外部资本居主导地位。拉姆州长指出,商业区半数以上的商业用地由外来公司所占有,办公大楼建筑投资的99%来自外州或外国。[22]1973年至1982年建起的50座摩天大楼中,有14座由加拿大公司投资,两座由法国公司投资。丹佛市区复兴局的主要负责人J·罗伯特·卡梅伦表示他愿意吸引任何来源的投资,“如果加拿大人愿意在此投资,我们很欢迎。就我们而言,我们会给予任何人在此发展的机会。”[23]正由于丹佛大力吸引外部资本,丹佛的市区复兴才得以实现。可以说,是外部资本拯救了丹佛市区。
市区复兴运动实质是一场市区资本与郊区资本的竞争。因为只有市区基础设施的改善,才能吸引人口和投资,阻止郊区化的恶性膨胀和市区的衰落,保持市区的主导地位;才能使市区财产的价值保持稳定,减少市区资本的损失;才能不断扩大税源,增加税收,以获得充足的财政力量来维持和改善市区各项文化服务设施,保障市区生活质量的提高。市区复兴运动作为一种反郊区化措施,又是一种自我改进自我完善措施,不象前两项反郊区化措施那样直接危害郊区利益,因而并未引起明显的社会矛盾,阻力不大,效果却很显著。
尽管市区复兴运动收到了一定效果,然而各种迹象表明郊区化趋势不是在减弱,而是在加强。沿落基山东麓,北起科林斯堡,南抵科罗拉多斯普林斯的“都市长廊”已悄然形成。
四、区域规划的失败
丹佛经济的飞速发展,大都市区的膨胀和郊区的蔓延,不可避免地造成一系列社会问题,比如犯罪、住房、交通、资源环境和城市供水等。这些问题能否得到妥善解决,将决定丹佛能否保持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及发展的后劲。因此,70年代科罗拉多州进行了区域规划的尝试,但由于各利益集团,尤其是市区利益集团和郊区利益集团之间的掣肘而告破产。
70年代初,人们认识到发展规划的必要性。丹佛商会和“进步都市”等组织在《落基山新闻》中指出:“曾几何时,发展践踏了规划……现在是改弦更张的时候了。”[24]早在1973年,拉姆担任州参议员时,就曾提出一些规划方案,他在1974年当选州长后,又采取了一系列区域规划措施,其中1979年颁布的“公民居住政策”行政命令,成为第一个较大规模的区域规划尝试。政策强调,科罗拉多州已进入一个人口经济迅速发展的时期,如果本规划方案失败,将导致更加严重的后果,因此政府将对申请州或联邦基金的地方规划加以监督。如果地方规划违反了本政策方案的几项标准,危及到空气、水源、资源、野生动植物和历史古迹等,州政府必将予以制裁。州议会对此反应强烈,1980年3月郊区共和党议员要求州长撤销该政策方案。拉姆指责议会“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议会则以否决州长的财政预算作答,甚至威胁赋予议会行政决策权。由于议会和地方官员的强烈反对、“公民居住政策”方案徒具空文。[25]1979年11月拉姆又推出了第二套方案,即“前沿山麓方案”。他呼吁企业界及各级官员竭诚合作,以实现区域规划。然而议会及地方官员心有疑虑,认为该方案是前一个方案的延续,拉姆在给规划协调委员会主席的信中也供认不讳。 为了防止重蹈覆辙,委员会主席要求该方案应具有更广泛的民主性。1980年5月在丹佛召开了前沿山麓会议以制定基本方案,六七月间山麓13个县又多次商讨,终于制定出第一个年度议程,该议程强调规划的指导性,任何试图控制发展的建议均遭抵制。[26]正因为强调规划方案的指导性,从而使规划方案不具法律效力,各地方政府各行其是。而且规划方案内容空泛,有形无实,区域规划的尝试再次失败。
失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是这些方案具有不公平性。各项规划方案中有关控制发展的矛头皆指向郊区各县,其目的是限制郊区各县与市区的竞争,以实现“和谐”发展,维护市区的主导地位。而郊区各县雄心勃勃,对“和谐”与否不屑一顾。因此总是市区官员提出议案,地方加以反对,议会进行否决。其次是美国的个人主义传统,政府不能过多干预公民的私人生活。一个养猪农场主告诫州众议院的一个委员会说:“我们不能像养猪似的管束人民,我们应该赋予人民以选择住所和居住条件的权力,只要他们承担得起。”[27]这反映了郊区居民的普遍心态。第三就是美国的议会民主。议会是立法机关,议员代表了不同阶层、不同集团的利益。在郊区化高度发展,各种观念和利益互相冲突的时候,任何规划方案都难调众口,势必引起激烈的纷争,导致区域规化方案的失败。
战后,丹佛经济的发展推动了丹佛大都市区的膨胀,尤其是郊区化的迅速蔓延,对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如人口、经济和政治优势向郊区的转移,市郊矛盾的加剧等。这种市郊矛盾的加剧,对于解决丹佛大都市区在发展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区域规划都产生了消极的影响。
注释:
① ②,⑤ ⑦,⑧,⑩,(11),(12) (14),(15),(16),(17)卡尔·艾博特:《新都市化的美国——阳光带城市的发展与政治》,北卡罗来纳1987年修订版,第60—62,38—44,191—192,72,194—195,192,54,193页。
③卡尔·艾博特《当代美国大都市——从1920年至今》,伊利诺伊州阿灵顿海茨,1987年版,第7页。
④卡尔·艾博特《郊区化的阳光带》,载《城市史杂志》,1987年5月第13期第3号。
⑥,(13),(18),(19) (20) (22),(23),(25) (26) (27)苏珊·S·费恩斯顿等合编《城市的重建——大都市政治经济的新发展》,纽约1986年修订版,第169—170,186—187,179,180—181,183—184,191—194页。
⑨托马斯·J·诺埃尔《丹佛——落基山区的黄金》,田纳西1980年版,第174页。
(21) (24)莱尔·W·多塞特、迈克尔·麦卡锡合著《皇后城丹佛史》,博尔德1986年第二版,第324,268—27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