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信任的破坏与建立:经济学视角下的“信任”_经济学论文

论信任的破坏与建立:经济学视角下的“信任”_经济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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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历史的终结与最后的人类》轰动知识界的福山,最近又出了一本书,名为《信任》,据说是要讨论历史终结后人类社会如何创造经济繁荣。据福山自己在书中表达的意思,他之所以对“历史之后”的人类经济繁荣问题感兴趣,是因为经济学家并没有回答好这个问题。也因此,知识界本来就反对“经济学帝国主义”的学者便对福山的观点高声附和。比如郑也夫先生,一方面在中文版书的《序》中大量运用经济学观点如科斯的企业理论,但另一方面却说:“庆幸的是,当经济学帝国主义的面貌初露峥嵘之时,批判已如影随形。福山的《信任》无疑是其中一部极有特色的作品。”

尽管我是“搞”经济学的,我的观点也是反对经济学帝国主义行为,认为必有经济学无法解释的现象与领域存在。但对于福山书中对经济学家的批评以及他提出的有别于经济学家的所谓创见,我还是想从经济学视角解释几句。

其一,福山以为,经济学家之所以无法回答好“历史之后”人类如何缔造经济秩序问题,是因为“经济学家向来严重忽略了我们经济生活中的文化因素”,而之所以忽略文化的原因,“是文化因素无法吻合经济学界所发展出来的通用成长模式”。

不能说福山对经济学的批评没有道理。事实上,韦伯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一书已经对此作了批评。但实际情况却是:首先,经济学家并没有真正忽视文化因素,但区别于社会学家之处在于:经济学家将文化视为由经济交往内生出,而不是社会学家所认为的文化是外加于经济生活的。这一点,古典政治经济学不待说,就是现代经济学也是这么认为的。比如韦伯讲的新教伦理强调节欲,凑成了资本原始积累,但经济学家却认为恰恰相反,是因为人们发现,与将钱仅拿去购买消费品相比较,将钱作为资本进行投资更可以发大财,使得资本价格不断被抬高,因而产生了新教伦理中强调节约的因素。再比如福山在《信任》一书中强调合作对于经济繁荣的重要性,但在经济学家眼中,合作并非是自我产生的文化,而仅是专业化与分工的必然要求。因为越是原初的生产,越不需要合作,一个人就可以完成。新制度学者代表人物诺斯更是认为,是资源相对价格的变动导致制度变迁,而制度变迁的内容中,就有文化因素的变动。其次,当代经济学的发展更是已经将文化作为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单元加以对待。老制度学派代表人物凡勃伦、康芒斯,就力图将经济发展纳入文化的背景,但也正是由于他们将文化处理为外生性变量,犯了一般社会学者一样的毛病,因而在经济学界难成主流;但老制度学派发展到以道格拉斯·诺斯等为代表的新制度经济学,就很巧妙地处理了文化问题。一方面,新制度学派关于制度的定义中明确指出,制度包括成文法与不成文法,其中不成文法主要是由民族传统、信仰、风俗、习惯等等构成,而且这些因素相对于宪法法律等成文法来说,在制度变迁中起决定性作用;而另一方面,新制度学派又继承了新古典经济学传统,将文化作为对价格变动的反映的结果,而非相反。所以,新制度学派在主流经济学中不仅站住了脚,而且几近成为主流中的主流。

其二,福山认为,以新古典经济学为代表的经济学家认为,经济繁荣是个人追求最大私利的结果,这种结论是错误的。恰相反,经济繁荣是相互信任的个人合作的结果,而且,未来的社会经济繁荣更依靠于人们之间的互信。

在此,福山存在对经济学的极大的误会。关于“理性经济人”假设,我也未必同意,但在逻辑上却是自洽的。其实,人是自利的经济人,与人只有合作才能促进经济繁荣,是一个钱币的两面。正是因为人是自利的经济人,追求自我满足,而专业化与分工使人不可能自我满足,所以,人与人之间要学会合作。也就是说,钱币的一面是:追求自我满足最大化,构成了合作的动机;钱币的另一面是:只有学会合作,才能达到自我满足的目的。以物易物是最原始的合作形式:生产粮食的人用多余的粮食去换取布匹,这样,他自己满足了文明与御寒的需要;而生产布匹的人拿布匹去换粮食,也满足了肚皮的需要。亚当·斯密作为现代经济学的鼻祖,第一个提出“人都是追求自利的经济人”假设,但也正是亚当·斯密,第一个发现人类合作的伟大之处,视之为社会进步的源泉,并将“学会合作”作为“人猿相揖别”的关键之处。因为在动物世界,动物们追求自我满足的办法是遵守“丛林法则”:谁能有能力抢到,就是谁的。所以,斯密写道,人类进步的根源恰就在于人学会了“以物易物、物物交换和把一件东西换来另一件东西”,他同时特别举例子说:“从来没有人看到狗赶集市和仔细考虑与另一条狗用一块骨头交换另外一块”。如此看来,经济学家从来都是看重“合作”的。在未来的社会,分工与专业化趋势会更快,“每个人知道越来越多的越来越少的事”,所以,对合作的要求自然也就更高了,也无关乎什么“历史终结”之类的其他理由。

其三,福山关于中国部分的论述是我当初最感到受启发的部分,但有一些问题福山用文化的观点却讲不清楚,反倒用经济学的观点能讲得更令人信服一些。

我看福山的这本书时最让我感到受启发的,是关于中国为什么生长不出大企业的论述。福山认为,中国是个人与人之间信任度很低的社会,信任的范围仅限于家族内部,因此,中国的企业包括世界范围内的华人企业,都是家族式的,因而也很难做大。

福山的解释一定程度上是对的。但问题在于,他未能深究下去:为什么中国的文化是人与人之间信任度低的文化?未来中国文化有没有可能走向一种信任度高的文化?这些问题显然又是福山用文化本身的观点无法讲清楚的,但经济学却能讲清楚。

其实,中国文化产生于一个人地矛盾不断累积与突出的封闭的农业社会背景下,人地矛盾一紧张,社会农业剩余就少,所以,靠社会保障个人不现实,因而中国发展起一种家族文化:靠家族内部进行保障。这样的结果是家族势力的强化,家族内部强调互信,而社会公共空间狭小,社会信任程度低。这就是中国社会信任度低的文化产生的经济根源。而要扭转这种文化,营造一个适应未来商业社会的高信任度的社会文化,其基本办法仍然要从经济中去寻找,而不应就文化论文化。因为经济学认为,是市场重复交易产生出商业社会所需要的道德即商业信誉。因为市场交易具有自愿性,必然要求只有双方都觉得有利可图的情况下交易才可能进行;同时,市场交易具有重复性,某个交易者在某一时刻可能会有欺诈行为,但他不可能在同一地点另一时刻再欺诈同一个交易对象,斯密举例说:“经常每天和人签订二十个合同的人,绝对不可能因欺骗附近的人而得到大好处。他的奸诈面目一旦被人识破,失败便无可避免。”所以,出于为了自我利益最大化并长期化,交易者自然而然发展起一种重信誉的习惯。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就写道:“一旦商业在一个国家里兴盛起来,它便带来了重诺言守时间的习惯。在未开化的国家里,根本不存在这种道德。欧洲各国中,荷兰人最重视做生意,同时也是最重诺言的人。在这方面,英格兰人比苏格兰人较胜一筹,但不能和荷兰人同日而语,而生活在较偏僻地区的人,又比不上商业城市的人。这种差异并不是像一般人们想象的那样是出于国民性方面的原因。”

其四,关于信任的社会经济功效。

福山用厚厚一本书论述信任如何如何重要,郑也夫先生也有一本书论述这个问题,但在经济学上,长篇论述很少。因为在经济学视角中,信任在社会经济中的功能其实可“一言以蔽之”:可以减少交易成本。交易成本就是生产环节以外的所有成本。譬如两个信任度很高的人之间达成一笔交易,可以不必费时费力讨价还价,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可以不要公证处公证,可以不必要整日价跟在别人屁股后面怕人家不履行诺言,可以不必对簿公堂……总之,由不信任导致的不确定性进而导致的用于扯皮的事的费用都省了。交易成本节约了,经济效率也就高了,社会也就繁荣了。

就这么简单。但福山的书中却没有“交易成本”四个字。足见福山经济学知识至少还有待增加。

最后,关于经济学帝国主义。

就一句话,经济学帝国主义有其内在理由,恰就因为“理性经济人”假设,比其它任何学科工具更能穿透种族、等级、文化、制度等等障碍,将所有的人真正彻底平等地对待。弗里德曼说过一句话:以理性经济人观之,在追求私利方面,上帝与魔鬼没有区别!

我也不同意弗里德曼的话,而且我著文批判过。我仅是想再次提醒:要想真正打倒经济学帝国主义,不了解不尊重经济学内部固有的逻辑,而试图从外部攻击之,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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