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东南亚民族关系模式分析_全球化论文

当代东南亚民族关系模式分析_全球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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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33;D815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8-0460(2010)04-0074-08

民族关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的群体关系之一,也是当今世界关注的热点。东南亚是一个典型的多民族地区。东南亚各国全都是多民族国家,其中拥有100个以上民族的有印尼,90多个民族的有菲律宾,50多个民族的有越南,30多个民族的有缅甸。就民族构成来看,东南亚国家大致又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存在着单一型的主体民族,即拥有一个占人口多数的主体民族,如越南(越族占89%)、柬埔寨(高棉族占80%)、新加坡(华族占75.9%)等。二是存在着复合型的主体民族,即由两个较大的民族共同构成主体民族,但没有一个民族的人口超过全国总人口的半数。如菲律宾,比萨扬人和他加禄人分别占总人口的42%和24%,二者共同构成主体民族。三是存在着一个人口优势不大的主体(主要)民族,同时少数民族人口众多,其总数与主体(主要)民族相差不大,甚至超过主体(主要)民族。如印尼,主要民族爪哇族占47%,较大的少数民族有:巽他族(占15%)、马都拉族(占3.3%)、米南加保族(占2.7%)。[1]由此可见,民族构成复杂是东南亚的一个显著特点。而这使得当代东南亚的民族关系也呈现多样化的特征,各国的民族问题以各种方式呈现出来。然而,透过繁复多样的民族关系,可以总结出各民族相处的基本模式,即“共存—分离”式矛盾统一体。在这一模式中,共存是各民族文化统一性的必然结果,而民族文化的两面性及民族间认知的错位则可能导致分离性民族关系的产生。同时,除了和平相处与极端分离以外,亦有大量处于中间状态的民族关系。这几种民族关系模式在全球化的作用下,同时存在于当代东南亚社会,提供了分析当代东南亚民族关系的基本路径。

一、东南亚共存性民族关系及其文化基础

近现代以来,除去短暂、局部的民族冲突外,总体而言东南亚的民族关系较为平和,这当中经济上的相互依存当然至关重要,然而文化上的共同性却更为根本。

近代意义上的民族是与欧洲民族国家同步产生的,基本上可以说是政治民族。以此来考察东南亚的民族,也可以说近代东南亚民族的形成是与东南亚殖民地“国家”的形成密切相关的。但是,还应该考虑东南亚的具体情况,那就是,东南亚的殖民地“国家”毕竟与自发形成的欧洲资本主义国家不同,它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外力促成的,因此不免残存许多前资本主义的因素。由此,近代东南亚的民族保存较多的血缘因素。这一点对研究当代东南亚的民族关系至关重要。血缘因素的作用突出了民族关系中的文化因素,因为文化是历史积淀的产物,而血缘共同体则是历史得以积淀的稳定载体。既然如此,以文化作为论述东南亚民族关系的一条主线,就更能抓住这一关系在从历史到现实的演变中所呈现的特征。

人们常说,东南亚既有多元性又有整体性,而整体性也包含一致性在内。东南亚的民族关系,既有所谓土著民族之间的关系,又有所谓土著民族与外来民族之间的关系。土著民族之间自然有更多的共同性,即便是土著民族与外来民族之间,也不像世界其他地区那样总是格格不入。国外一些史前史学者根据语言的分布和考古材料进行研究后得出结论说,今天东南亚的诸民族,绝大多数是从中国南方迁去的,海岛地区的南岛语民族、中南半岛孟高棉语民族以及傣族、掸族、老族、泰族等泰语民族与中国南方民族都有渊源关系。[2]以东南亚民族关系中最有代表性或最具典型意义的印度尼西亚来说,今天印尼的绝大部分所谓原住民(包括马来族、爪哇族、亚齐族等),即新马来人,都是先后从亚洲(中国)大陆东南部逐渐迁移到印尼群岛的,他们都是中国东南部古越族(大越族)的后裔。这些移民将印尼群岛真正的原住民——尼格里多族(Negrito)和韦达族(Vedda or Wedda)同化,或者将他们赶到偏远地区。另一方面,中国自汉代以后,华人也逐渐移居印尼群岛。可见,不论是新马来人还是华人,都不是原住民而是外来移民,只是前者移入时间较早而已。“所谓‘原住民’与‘非原住民’的区分,都是人为(或主观)制造出来的‘理论’,完全缺乏人类学和考古学上的根据。”[3]因此,除了东南亚真正的原住民(至今存留人数已很少)之外,将该地区各民族区分为土著民族和外来民族是不科学的,二者均属蒙古利亚种,在人种学上没有根本的区别。人们在应用土著民族和外来民族的概念时,只是出于约定俗成的考虑,不能据此认为二者在血缘上毫无关系。

东南亚各民族在血缘上的共源性,决定了该地区文化的共同性。当然这还因为东南亚是一个历史、地理和文化的相对独立的单元。从文化上看,考古发现表明,东南亚各地的新石器文化具有较高的一致性。从人类学的角度看,东南亚的许多民族在风俗习惯和信仰等方面,也有许多相同或相似之处,如妇女地位较高、信仰万物有灵论和盛行祖先崇拜等。即使后来这一地区先后接受了许多外来文化,但那些基本的共同因素仍然延续了下来。美国学者约翰·卡迪在谈到爪哇人的万物有灵信仰和祖先崇拜时指出:“虽然象征形式或许不大精细,但这些独特的爪哇信仰和习俗,却为许多东南亚民族所始终珍视。甚至在他们正式皈依印度教、佛教或伊斯兰教之后,也仍然如此。”[4]也就是说,当东南亚步入外来文化影响越来越重要、文化多元化趋势越来越明显的时代后,反映整个地区共同特点的那些“文化基因”仍然还在起作用,从而使这一地区文化的共同性得以保持下来。

东南亚地区文化的共同性,乃是该地区多民族共存的决定性因素。我们所说的多民族共存在这里虽然指的是当今的现状,但现状源于历史。历史上东南亚各民族当然也有相互攻伐征战,但各民族和平共处却居于更为主导的地位。这在宗教信仰上表现得最为明显。东南亚是公认的多宗教并存的地区,并且没有发生过长期、大规模的、以消灭或驱逐“异教徒”为目的宗教战争。近代以前,一般而言东南亚没有鲜明的以民族为界限的宗教信仰,相反,多个民族信仰同一宗教或同一个民族信仰多种宗教的情况却所在多有。这是因为世界各大宗教在传入东南亚之后,都程度不等地被“当地化”了,东南亚早期文化的诸要素深深地渗入了各个宗教,从而使这些本地化了的宗教具有某些共性,进而有效地避免或缓解了民族—宗教双重矛盾所导致的冲突。著名的美国文化人类学家、具有长期在印尼生活经验的克利福德·格尔茨这样写道:“时至本世纪(20世纪)30年代,组成传统的基本成分——印度教的、中国的、伊斯兰教的、基督教的、波利尼西亚的——都悬浮在一种半溶解的状态中,在其中,矛盾甚至是对立的生活方式及世界观都达到了共存,即便有些紧张,甚至有些冲突,至少是共存在某种经常有效的、自行其是的安排中。”[5]可见,不同渊源的文化和信仰相互容忍、交织,共同构成了东南亚传统文化的基本内涵。而这样一种超越民族界限的文化内涵,就是从历史到现状的多民族共存的基础。

二、东南亚分离性民族关系及其根源

另一方面,在当代东南亚民族关系中,民族分离运动也很常见:缅甸克伦人、印尼亚齐人、泰南马来人、菲南摩洛人都深陷其间。其原因何在?当东南亚各国从殖民地国家(或王朝国家)过渡到现代民族国家时,都面临着一个民族国家的整合问题,一个“国族”以及国族文化的塑造问题。然而,在多民族国家中,主体民族居于主流地位是不可避免的。此时的国族必然以主体民族为主,国族文化亦如是。在这种主流与非主流的关系中,便贯穿着一种客观存在的歧视。如果再加上主观的因素,这种歧视就有可能演变为排斥。受排斥一方愤而反抗,其极端形式就是民族分离主义运动。而这种发展过程的文化根源在于,一方面,民族文化的独特性使其天然地对异质文化具有排斥性;另一方面,民族作为一个历史范畴,在发展中又会融入许多异质文化成分,从而存在着多种民族文化并存互通的基础。民族文化的两面性反射到民族主义的肌体上,便形成了聚合型与离散型两副不同的民族主义面孔。在争取民族国家独立的进程中,主体民族与少数民族面对共同的敌人,双方的民族主义都凸显聚合的一面,甚至合流为一致对外的民族主义。而当独立后外部压力减轻,双方的文化差异便日渐显露,主体民族“以我为主”的统合意向遭遇了少数民族分离企图的冲击,不仅国族文化的整合难以实现,甚至国家统一也受到威胁。

进一步的深入分析表明,东南亚的民族国家存在某些先天不足,从而其具备了民族分离运动的土壤。一般而言,殖民地时期爆发的东南亚各国革命,具有民族革命与民主革命的双重性质。然而,当新的民族国家建立起来时,虽然民族革命基本上完成了,但是民主革命却尚未完成。其后果是,新生的东南亚国家与现代公民国家尚存在差距。本来,“民主化的公民权中有含糊不清之处:作为民族国家的一员,他既要在政治共同体中表明自己的公民归属,又要在民族共同体中表明自己的文化归属。政治共同体中的所有公民都被视为是平等的,他们的个人特征(性别、民族和宗教等)无关宏旨。而在民族共同体中则相反,它是以共同拥有被认为是独特的文化特征为基础的。”[6]即使在欧美发达国家中,公民身份与民族身份也时有矛盾。而在东南亚国家这样的发展中国家,由于民主革命的不彻底,公民权经常是有限且不均衡的,少数民族借由平等的公民身份与主体民族平起平坐并非易事,于是他们更加强调自身的文化归属,甚至弃公民归属于不顾,进而要求分离出去建立自己的国家。

问题的分析尚不止于此。殖民地时期的东南亚国家本来就是世界资本主义体系的一部分,独立后的东南亚各国更加深了对全球市场的卷入和依赖。政治上的独立自主也无法使它们不被全球化浪潮所席卷。这就使东南亚各国在外部压力下加速国家的整合。它们没有欧美发达国家在其历史上所具有的渐进式整合的时间条件,往往不得不以超常的步伐赶上现代化与全球化重叠的时代。于是,社会动荡便产生了。从民族关系的角度来看,就是主体民族不顾少数民族滞后的社会发展阶段,强行将它们纳入国家现代化进程,因而产生了民族国家整合中的阵痛。在东南亚国家,整合往往意味着主体民族对少数民族的剥夺和同化。“与那些拥有公民权利的强大国家之形象不同,东南亚的现实是,面对政治不稳、经济停滞和社会混乱的时代挑战,东南亚国家仍停留在脆弱与开放的状态。”[7]公民权利的缺失在少数民族成员身上表现尤为突出,这促使他们在国家整合进程中不予配合,甚至要求分离或独立。

如果转而从少数民族自身的角度加以分析,首先要弄清东南亚的少数民族与现代意义上的民族究竟有无区别。可以借用英国著名学者安东尼·D@史密斯的“族裔”(ethnie,原文为法语,亦译为“族群”)概念来阐释这一问题。安氏说,他从“前现代时期”的历史中“发现了很多松散的集体文化单元,我们称之为族裔,我们可以把它定义为‘具有共同祖先神话和历史记忆、具有共享文化成分、与历史版图有一定联系、具有一定团结的(至少在精英层是这样的)、有名称的人口单元’”。这与近代以来形成的“大众化、法律化、公共化与地区化形式的民族”是不同的。[8]一般而言,东南亚的少数民族大多有自己的民族意识和政治要求,也有自己的疆域空间,但离真正意义上的现代民族还是有些许差距的。可以说,它们兼具了族裔与民族的特征,或者说,它们是残留有“前现代因素”的现代民族。

这样的少数民族与更为现代化的主体民族之间,在民族认同上显然是有分歧的。“在族裔的模式中,民族被看做是一种血缘和本土文化的大众共同体”;“在公民的模式中,民族被看做是公民的地域性共同体”。[9]在民族身份与公民身份的协调方面做得不够好,主体民族掌控下的民族国家固然负有其责,但少数民族也难辞其咎。一些少数民族领袖为了一己之利,利用本民族大众的民族感情,他们以受到主体民族排斥为由,深化本民族的自我认同,同时削弱了国家认同。这些领袖重构本民族的历史,通过“记忆、神话与象征符号的链条把民族与那种普遍而持久的共同体,即族裔联结在一起,而正是这些东西赋予了民族独一无二的特征,并使其牢牢地控制了如此众多的人们的感情和想象”。[10]20世纪以来菲南摩洛人分离运动、泰南马来穆斯林的斗争等,莫不如是。而这种对主体民族与少数民族双向互动的分析表明,“政治冲突与经济剥夺的增强,并非主体民族所实施的占主导地位的政策之直接后果,其出现源于文化差异以及相互抵触的‘想象的共同体’”。[11]

三、处于中间状态的民族关系之探讨

在民族矛盾与冲突中,除了民族分离主义运动这种极端形式之外,还有大量的处于中间状态的矛盾与冲突。所谓中间状态,意即它们并非各民族成员之间浅层次的互不关联的个人恩怨,而是具有历史渊源的整体性的民族积怨、误解、歧视乃至相互排斥,与此同时它们又不可能发展成极端形式的难于化解的矛盾与冲突。在东南亚,这种中间状态的民族矛盾与冲突既存在于同为土著民族的主体民族和少数民族之间,又存在于土著的主体民族与外来的少数民族之间,而后者更具典型意义。这是因为后者所表现出来的文化分歧更为深刻,在对它的解释过程中,实际上已经涵盖了前者所具有的那种较为不深刻的文化分歧。当然,如果就易于走极端这样一个趋势来考察,倒是同为土著的主体民族与少数民族之间更为典型。但这一点也反过来说明土著的主体民族与外来的少数民族之间的矛盾冲突更具“中间状态”的含义。在东南亚的外来少数民族中,华人(华族)与主体民族的关系最受关注,因而可以将这一关系作为处于中间状态的民族矛盾冲突的研究之典型。相对于主体民族的政治、文化强势地位,华人一直处于弱势。而华人在经济上被夸大的“强势”(仅限于民间经济,而且不是任何时间地点都是如此),不仅无助于自身政治、文化地位的提高,反而是其遭受打击、排斥的一个重要原因。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华人与主体民族的关系是东南亚各民族间互动的缩影。

当一个民族受到外部压制和威胁时,一种凝聚力常会油然而生,促使该民族成员采取集体行动以捍卫自身权益。但其行动模式因时因地而异,乃视双方力量对比如何而定。阿尔伯特·希尔曼(Albert Hirschman)提出“表露”(voice)和“退出”(exit)这两个概念,作为任何个人与群体在受到不公平待遇时的反应模式之选择。① 在东南亚,如果弱势族群集中在相对固定的地域,人数亦足够多,即可采取“表露”的模式,亦即公开的抗议直至武装反抗。如果弱势族群人数不多且分散各地,并无反抗资源,通常只能隐忍不发,或者采取较为隐蔽的消极反抗方式,直至离开原地或从原行业退出,寻找其他机会另谋发展。华人、印度人和其他外来移民便是如此。“退出”模式一般可视为“中间状态”的矛盾与冲突之必然表现形式。退出并不意味着绝对不反抗,这一行动本身就表明弱势族群不愿安于现状,这是一种“弱者的反抗”。但是一般情况下他们又不会走极端,而会以维持生存为前提采取中性的或具有妥协性的自我保护措施。

处于土著民族汪洋大海中的外来少数民族,一方面通过异族这面“镜子”进一步增强了自身的民族意识,另一方面又从异族对自身的看法中体认出处世之道。对他们来说,后者更为重要,那才是他们赖以生存的根本。因此,从土著与华人两个不同的视角来考察东南亚华人在民族关系中的位置,才更能反映华人的真实处境。华人与土著的主体民族从疏离到接近的变化,从被排斥到被接纳的变化,正是东南亚多民族共存发展历程的一个缩影。

四、全球化对民族关系模式的作用和影响

研究当代东南亚的民族关系,不可脱离全球化的背景。全球化对各国各民族之间联系的加强起到促进作用,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全球化还有分化和消解作用。安东尼·吉登斯曾就此指出:第一,“全球化在抽离国家力量的同时,还进一步使事物本土化。全球化为地方自治和新型地方主义创造了需求,地方身份认同开始变得备受关注”。第二,“中央分权在全球时代的治理变得极为重要。治理不再是对地方的集权,而是必须允许地区自治”。第三,全球化时代的很多问题“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弱小国家或欠发达国家缺乏有效治理,催生了比传统国家更多的矛盾和问题”。第四,全球化“还挤压出一个新的领域”,那就是跨越了“传统文化边界”的新的地域,它“有时候会与旧的身份认同重合在一起”(他举了西班牙加泰罗尼亚地区为例)。他的结论是:“我们生活在一个全球化的世界,但随着新的矛盾和分化的出现,我们同时也生活在一个碎片化的世界。”他进而指出:“这就是为什么分离主义运动会变得如此重要的原因。”[12]作为世界的一部分,东南亚的情况基本上符合吉登斯所论。

以东盟的建立和发展为代表的东南亚区域一体化进程令人瞩目。虽然区域化与全球化时有相悖,但区域化更主要的是作为全球化的准备与动力而出现的。真正的全球化是在区域化的基础上实现的,是区域一体化全球性整合的结果。在全球化时代,民族问题已经超越国界,成为区域性或全球性问题。所以,东南亚区域一体化对处理本地区民族问题无疑是有正面作用的。东盟禁止其成员国支持或庇护他国的包括民族分离运动在内的反政府活动,即可为证。然而,民族分离运动本身也在全球化。当20世纪90年代东南亚所有10个国家都成为东盟成员国时,“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正是在这一时期,伊斯兰激进分子承认他们要建立一个伊斯兰教国,以便将穆斯林占多数的印尼、马来西亚、文莱、菲律宾南部和泰国南部联为一体”。[13]而印尼国内多地分离运动的此起彼伏,使有些学者惊呼印尼已进入了“民族国家毁灭的阶段”。[14]可见全球化为分离运动的区域整合与高涨创造了需求。

为什么全球化时代的东南亚在区域化程度越来越高的同时,民族分离运动也趋于高涨?这又要回到民族主义具有聚合与离散的两副面孔这样一个问题上来。“在全球化的历史大势下,‘合作型’民族主义才是捍卫与促进国家利益的重要手段”,“‘合作型’民族主义是国家间互动的产物,是地区主义等国际合作现象发生、发展的前提”。[15]合作型民族主义是聚合型民族主义的延展和扩充,它使多民族共存的和谐局面扩展到包括多个国家在内的大区域的范围。然而,一国政府在顺应全球化和区域化的同时,对国内的治理却跟不上时代,这就是所谓的缺乏有效治理。从民族关系的角度来看,有效治理是对一体两面的民族关系的协调和整治。其后果是充满矛盾的:国家层面上的民族主义在对外展示时呈现聚合的一面,而单个民族层面上的民族主义在对内展示时则呈现了离散的一面,继而离散型民族主义又以“全球化”的形式来进行“反全球化”的活动。十国大东盟形成之际,穆斯林激进分子建立横跨东南亚的伊斯兰教国之企图,却得到各国一些底层民众的支持,“特别是自认为构成全球穆斯林大社会之一部分的那些人”,[16]即可为证。

分析治理不当,有助于理解“比传统国家更多的矛盾和问题”。然而这种分析不应只停留在操作的层面,而应进一步深入到文化的层面。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弱国家”(weak state)和工具主义者(instrumentalist)的解释是不充分的,不应该忽略群体融合、国家效能、历史反思等因素。[17]而这些因素均属于文化层面。吉登斯也正是将治理不当与地方分权、身份认同、文化边界等因素(均可视为文化因素)联系在一起的。东南亚一些国家在其整合过程中,过分强调中央集权而忽视地方的或少数民族的权利,无视新时代地方身份认同加强的必然性,不自觉地继承了殖民政权的地方政策或少数民族政策。虽然这些国家的政府也从经济上照顾或安抚少数民族,但对少数民族的文化自主权却视而不见。如果仅从操作的层面来解读这些政府行为,就无法触及深层次的问题。而且表层的解读也无助于对新时代的矛盾之理解:全球化时代的国内矛盾是与国际环境息息相关的。这就是深入到文化层面的分析之必要性与必然性。

考察学者们(包括吉登斯和其他学者)提出的问题,无论是族群融合、国家效能、历史反思等实际问题,还是地方分权、身份认同、文化边界等理论问题,都可以归结于文化这个核心。这当中又有一个文化与经济的关系问题,因为在核心问题的诸多来源中,都牵涉到经济问题。笔者曾提出“经济—文化双重结构”的释义模式,认为在“经济—文化双重结构”这一对立统一体中,文化(而不是经济)居于主要的矛盾方面之地位。[18]那么,是什么造成了文化的地位之上升呢?

首先,这是全球化时代独特的历史条件造成的。二战后世界历史的发展表明,“发展的重点先是从政治自由转移到经济增长,继而转移到社会平等,最终转移到文化自主。”就发展中国家而言,独立后的变革主要是经济变革。然而经济变革不仅具有不确定性,其过程还会加剧业已存在的不平等。此时执政者最易犯的错误,一是“一味追求经济增长而把对于分配公正的考虑挤到一边”,一是“忽视特质文化的要求及其争取自主的自我表现”。二者的要害都是否定文化的中心作用,因为分配公正与文化自主都是经济发展本身所无法提供的,它们乃是根植于相应的社会道德文化之中。“如果以蛮横的态度对待文化,文化会做出暴烈的反应,为发展而进行的许多努力可能因此毁于一旦。”[19]

其次,这是政治文化的急剧变迁造成的。民族认同根深蒂固,它不因经济地位的变化而更改,它也是文明的特质、各文明间差异的决定性因素。由于近代民族突出了“政治民族”的性质,所以民族文化的政治性也因之凸显。全球化时代的“新认同政治”(the new politics of identity)猛烈冲击着传统政治,“种族认同、地方认同、性别认同等正在冲击和替代着传统的阶级认同、政党认同”。新时代“快速的变化造成了身份界限的模糊”,使人们“加强了对身份归属的紧迫要求”。由于传统的阶级认同无法解决文化归属的问题,而“文明无疑是确立身份和意义的有效源泉”,[20]于是民族文化认同便取代阶级认同,成为全球化时代的主要认同取向。

总而言之,文化性解释是分析当代东南亚民族关系不可忽略的重要维度。东南亚各民族在血缘上的共源性和历史的整体性造就了本地区文化的共同性,成为多民族共存的决定性因素。但是,民族文化固有的接纳与排斥的两面性,使由此生成的不同类型的民族主义相互碰撞,主体民族与少数民族不同的“想象的共同体”也由此而产生冲撞,多民族共存与民族分离主义就成为东南亚民族关系的一体两面。再加上一些不易走极端又难以和谐共处的民族关系大量存在于东南亚,增加了本地区民族关系模式的变动性。处于全球性条件下各个层次的民族群体对于文化自主权的追求,则加强了民族文化的聚合与离散作用,“共存—分离”遂成为东南亚地区民族关系的重要表现模式与研究范式。

收稿日期:2010-01-07

注释:

① Albert Hirsehman,Exit,Voice,and Loyalty,Harvard University Press,Cambridge,1972.转引自江炳伦:《南菲律宾摩洛反抗运动研究》,台北:中国文化大学法学院,1999年,第140、156页。江氏将exit译为出走,voice译为声音,笔者认为不妥,故分别改译为退出和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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