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邓小平对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的理论贡献_社会主义荣辱观论文

论邓小平对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的理论贡献_社会主义荣辱观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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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荣辱观是社会主义阶段对于光荣与耻辱问题的基本观点。邓小平作为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第二代领导集体的核心,对社会主义荣辱观问题有许多重要的论述,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为新时期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构建奠定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一、知荣明耻。邓小平构建起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逻辑起点

新中国成立后。中华民族获得了独立,人民获得了翻身解放,面对以主人翁地位和身份热情投身于新中国建设事业的广大人民群众和火热的劳动场面,邓小平感慨万千,他热情地赞颂劳动和劳动人民,盛赞劳动光荣,也告诫人们剥削的耻辱。他明确提出:“在我们的时代里,一切光荣都是劳动的产物,不劳动而剥削他人的劳动,对于人民群众来说。乃是最大的耻辱。”[1](p242) 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确立后,建设社会主义的任务提到了全国人民的面前。邓小平深知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必要性。因此他继承和弘扬中国传统荣辱观的历史传统,教育人们特别是青少年知荣明耻、趋荣避辱。他引用毛泽东的话说:“我们正在做我们的前人从来没有做过的极其光荣伟大的事业。”[1](p278) 他认为,在过去的长期的革命斗争和近年来的建设工作中,中国青年已经有了良好的表现。“他们不怕牺牲,不怕困难,不怕吃苦,热爱劳动,遵守纪律。”[1](p278) 他坚信,在建设社会主义这个极其光荣伟大的事业中,共青团员的模范行为和创造精神将起重大的作用。

在社会主义建设速度上,邓小平的荣辱观也有鲜明反映。1958年4月邓小平在中共中央书记处会议讨论教育工作时发表讲话说:在宣传上,还是毛主席的话,心要热,头要冷。现在主要不是抓指标,而是抓措施。“慢一点也不是不光荣,不是机会主义。”[1](p282)

在改革开放新时期,邓小平明确提出“为社会主义中国的前途而奋斗是当代青年的最崇高的使命和荣誉,”[2](P255) 号召广大青年积极投身于改革开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他一再告诫人们:“最重要的一条是,在经济得到可喜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改善的情况下……应该保持艰苦奋斗的传统。坚持这个传统。才能抗住腐败现象。所以要加强对人民进行思想政治工作,提倡艰苦奋斗。这是中国从几十年的建设中得出的经验。”[3](p290)

邓小平关于耻辱问题的论述并不很多,1943年他《在北方局党校整风动员会上的讲话》道出了他对这一问题的深刻认识:“在真理面前屈服是可贵的精神,决不是耻辱。”“要提倡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态度,对同志、对自己、对上级都应抱有这种态度”。他在党的八大《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鼓励和支持由下而上的批评,禁止压制批评的行为,谴责对批评者采取打击报复的可耻行为。邓小平的人生轨迹践行了这些诺言。他性格刚毅。一生只屈服于真理。而决不屈服于个人。他为坚持真理,捍卫真理而斗争奋斗了一生。20世纪30年代,他与王明“左”倾冒险主义路线作斗争,建国初,与高、饶反党联盟作斗争,“文革”时期,与“四人帮”作斗争,都表现出他不唯书、不唯上、不信邪、不怕压的革命意志和勇气,不论是自己处于什么样的逆境,他都始终坚信,真理在马克思主义、在人民群众、在中国共产党一边。他总能在逆境中,沉着坚韧。从不消沉,对未来抱乐观主义,而把自己的一切献给党和人民。献给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事业。

二、正本清源。把被颠倒了的荣辱观念重新澄清过来。把没有搞清楚的荣辱观念重新搞清楚。还社会主义荣辱观以本来的面目,这是邓小平构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一环

1966年至1976年发生在我国的“文化大革命”已经被历史学家以“十年动乱”或“十年浩劫”载入我们民族不堪回首的史册。“文化大革命”对我们民族的影响的确是灾难性的,政治上始终处于动荡状态,经济上几乎到了一种崩溃的边缘。是非观念、荣辱观念被颠倒、被扭曲,混乱到了使原本由于社会制度的巨大变革而充满激情的民族,由于以阶级斗争为纲加之荣辱观念的误导而难以自控的地步。林彪、“四人帮”反革命集团在“文化大革命”中提出了“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宁要社会主义的低速度。不要资本主义的高速度”、“宁要社会主义的贫穷,不要资本主义的富裕”、“越穷越光荣”等完全违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错误口号:劳动光荣变成了只是对体力劳动、简单劳动的热情赞颂。无视、贬低脑力劳动;科技工作得不到足够的重视;丑化脑力劳动者,把知识分子贬称为“臭老九”,他们动不动就用“脱离政治”的罪名打击科学技术人员,谁努力钻研业务,就会被扣上“白专”帽子;宣扬交白卷光荣,赞颂藐视党纪国法的所谓“反潮流精神”。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邓小平承担起了把林彪、“四人帮”搞乱了的理论是非和荣辱观澄清过来的重任。

首先,他批判了“贫穷的社会主义”和“越穷越光荣”的错误观念,勇敢地提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的著名命题。科学地阐释和解答了“致富光荣”的口号。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在拨乱反正的过程中,邓小平从各个方面对“四人帮”的谬论进行了批判。这些批判不可避免地集中到“四人帮”的社会主义观上。邓小平认为,“四人帮”社会主义观的本质特征,就是以极左面目出现的主张普遍贫穷的假社会主义。在邓小平看来,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决不是道德使然,社会主义要优于资本主义,其生产力发展速度必须高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如果老是穷,它就站不住。正是在这一拨乱反正的基础上,邓小平提出了“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的著名论断。1978年,邓小平就指出:“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表现,就是能够允许社会生产力以旧社会所没有的速度迅速发展,使人民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能够逐步得到满足。”[2](p128) 这就是说,社会主义就是要在迅速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体现出其优于资本主义,如果在很长的历史时期内,社会主义国家生产力发展的速度比资本主义国家慢,就谈不上优越性。“讲社会主义,首先就要使生产力发展,这是主要的。只有这样,才能表明社会主义的优越性。”[2](p314) 号召工会要教育全体会员认识实现四个现代化的伟大意义,“工人阶级要发扬艰苦奋斗、大公无私、严守纪律、服从调动、爱厂如家的光荣传统,团结一致”[2](p136),工会会员要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管理、技术、文化水平,为实现四个现代化做出优异的贡献。

其次,他崇尚教育和科学,主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赋予了新时期社会主义荣辱观丰富而又鲜活的内容。

从“文化大革命”这场深重灾难中走出来的邓小平,看到亚洲“四小龙”的崛起和资本主义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我们与之形成的巨大差距,清醒地认识到科学技术和知识、人才的重要性。1977年5月他在同中央两位同志的谈话中讲道:“我们要实现现代化。关键是科学技术要上去。发展科学技术。不抓教育不行。靠空讲不能实现现代化,必须有知识,有人才。”[2](P40) 并强调:“一定要在党内造成一种风气:尊重知识,尊重人才。要反对不尊重知识分子的错误思想。”[2](p41) 1977年8月邓小平在《关于科学和教育工作的几点意见》的讲话中明确提出:“要尊重劳动。尊重人才。”

邓小平还批判了“四人帮”把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对立起来的错误倾向,指出“四人帮”把今天我们社会里的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工歪曲成为阶级对立,正是为了打击迫害知识分子,破坏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的联盟。破坏社会生产力,破坏我们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2](p89) 他针对“文化大革命”中轻视脑力劳动的错误倾向,引导人们对劳动要有全面认识。他说:“不论脑力劳动,体力劳动,都是劳动。从事脑力劳动的人也是劳动者。”[2](p41) 他还进一步强调:“从事体力劳动的,从事脑力劳动的,都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者。”[2](p89)

针对在“文化大革命”中,“四人帮”把知识分子称为“臭老九”败坏知识分子形象,严重挫伤了广大知识分子的工作积极性的情况,邓小平明确表示:“知识分子的名誉要恢复”。我国知识分子的“绝大多数已经是工人阶级和劳动人民自己的知识分子,因此也可以说,已经是工人阶级自己的一部分。”[2](p89)“正确认识科学技术是生产力,正确认识为社会主义服务的脑力劳动者是劳动人民的一部分,这对于迅速发展我们的科学事业有极其密切的关系。我们既然承认了这两个前提,那末,我们要在短短的二十多年中实现四个现代化,大大发展我们的生产力,当然就不能不大力发展科学研究事业和科学教育事业,大力发扬科学技术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革命积极性。”[2](p89—90) 1977年9月邓小平在同教育部主要负责同志的谈话中更为明确地讲道:“搞教育是很光荣的。要鼓励大家热心教育事业。”[2](p70) 后来他又多次讲道:“忽视教育的领导者,是缺乏远见的、不成熟的领导者,就领导不了现代化建设。各级领导要像抓好经济工作那样抓好教育工作。”[3](p121)

在1978年3月召开的全国科学大会上,邓小平鼓励科学技术人员应当把最大的精力放到科学技术工作上去。1988年他又大力倡导“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再次,邓小平辩证地分析了“白”的概念,从荣辱观的角度出发科学地阐明了人才的标准。针对林彪、“四人帮”的错误倾向,邓小平明确指出:“白”是一个政治概念。只有政治上反动。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才能说是白。怎么能把努力钻研业务和白扯到一起呢!即使是思想上作风上有这样那样毛病的科学技术人员。只要不是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就不能称为白。我们的科学技术人员,为社会主义的科学事业辛勤劳动,怎么是脱离政治呢?社会主义事业是有分工的。各行各业的同志在坚持社会主义的政治立场的条件下,努力做好自己的岗位工作,这不但不是脱离政治,而且正是有社会主义觉悟的表现。[2](p94) 他深知科学技术工作与社会主义两者的密切联系,强调指出:“如果为了科学上和生产上的需要。有人连续奋战七天七晚,那正是他们热爱社会主义事业的忘我精神的崇高表现。我们对于他们只能够学习、表扬和鼓励。”[2](p94) 在邓小平看来,“政治态度好主要应该表现在为社会主义劳动得好,做出的贡献大。”[2](p101) 他认为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人才标准应该是又红又专。

三、在改革开放大潮中。把处理义利关系作为荣辱观的基础。关注人格和尊严。并由此生发出重视国格和民族尊严这个基本点,邓小平在新时期赋予了社会主义荣辱观鲜明的时代特色

当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大潮席卷而来,重利轻义甚至唯利是图、拜金主义的价值观与中国传统价值观发生激烈冲突的时候。邓小平把义利关系融入社会主义现实之中并对其进行深刻思考,赋予其许多新的内容。他强调“义”对“利”的反作用,并由此出发弘扬良好的社会风尚,主张积极推进社会道德建设。

首先,在处理个人利益与国家、集体利益。个人利益与他人利益关系时,邓小平提倡在必要时牺牲个人利益的高尚道德。邓小平认为,在社会主义阶段,仍然存在着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差别和矛盾。但是这三种利益从根本上来说是一致的,“必须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来调节各种利益的相互关系。”[2](p175) 邓小平解释说,我们提倡按劳分配。承认物质利益,是要为全体人民的物质利益而奋斗。虽然每个人都应该有他一定的物质利益,但是决不能因此而抛开国家、集体和别人,专门为自己的物质利益奋斗。正是立足于这一思考,邓小平在提倡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方先富裕起来的同时,又强调指出,“多劳多得,也要照顾整个国家和左邻右舍”。[2](p258)

邓小平批评了重利轻义、舍义逐利的错误倾向,强调谋利应不损义,要合理合法取利。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些人的权力、金钱、幸福等观念出现了扭曲,搞拜金主义,信奉“权力万能”,疯狂地挥霍;有些人见利忘义,不惜以身试法,行贿受贿,走私贩毒,搞假冒伪劣,坑蒙拐骗,图财害命等等。邓小平对“一切向钱看”的歪风是深恶痛绝的。他批评这种现象,表示“对于那些只顾迎合一部分观众的低级趣味,而不惜败坏社会主义文艺工作者光荣称号的人,广大人民群众表示愤慨是理所当然的……有些混迹于艺术界、出版界、文物界的人简直成了唯利是图的商人。”[3](p43) 他在1986年1月17日的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忧心忡忡地说:“经济建设这一手我们搞得相当有成绩。形势喜人,这是我们国家的成功。但风气如果坏下去。经济搞成功又有什么意义?会在另一个方面变质,反过来影响整个经济变质,发展下去会形成贪污、盗窃、贿赂横行的世界。”[3](p154)为此。他提出,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同时,还要抓好法制建设。

其次,邓小平倡导义利辩证统一的现实体现是物质鼓励与精神鼓励的有机结合。邓小平认为,现实社会中,人们的贡献是不同的,因此在待遇上也应该有差别,“任何人对四个现代化贡献得越多,国家和社会给他的荣誉和奖励就越多。”[2](p136)他说:“我们实行精神鼓励为主、物质鼓励为辅的方针。颁发奖牌、奖状是精神鼓励。是一种政治上的荣誉。这是必要的。但物质鼓励也不能缺少。”[2](p102)“对知识分子除了精神上的鼓励,还要采取其他一些鼓励措施,包括改善他们的物质待遇”[2](51) 同时,邓小平也提醒要避免单纯靠物质鼓励的倾向,他说:“我们提倡按劳分配,对有特殊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也提倡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方由于多劳多得,先富裕起来。这是坚定不移的。但是也要看到一种倾向,就是有的人、有的单位只顾多得,不但不照顾左邻右舍,甚至不顾及整个国家的利益和纪律。”[2](p258) 邓小平这种辩证统一的义利观扩展开来,“就是我们在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时,一定要坚持发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3](p110) “两个文明”一起抓,不能顾此失彼。

再次,改革开放时期的邓小平始终关注个人的人格和尊严、国格和民族尊严这个基本问题。他高度重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重视社会主义接班人和建设者的人格培养和塑造,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之一。是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

改革开放新时期的邓小平在分析阐述荣辱观时总是牢记并宣传共产党人和优秀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以他们的人格魅力感染和影响全体社会成员。他倡导“努力学习周恩来等同志的榜样,在艰苦创业方面起模范作用”[2](p260) 学习刘伯承“把自己融洽于党的事业之中,毫无个人荣辱得失的考虑,真正达到了忘我的境界。”[3](p188—189) 他要求人们记住并学习钱学森、李四光、钱三强那一批老科学家,认为他们为国家做出了贡献,争得了荣誉。新中国成立,中国人民赢得了自己的民族独立,真正拥有了自己的民族尊严,邓小平对这一国格一直倍加珍重,念念不忘。1989年他对一位外国客人说道:“一九四九年毛泽东主席宣布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中国取得了一个资格:人们不敢轻视我们。”[3](p289) 他也坦言,中国还有维护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的任务。

改革开放过程中,邓小平一直高度重视人格与国格的联系问题。早在1980年《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这篇著名讲话中他就明确告诫:“现在有些青年,有些干部子女,甚至有些干部本人,为了出国,为了搞钱,违法乱纪。走私受贿,投机倒把,不惜丧失人格,丧失国格,丧失民族自尊心,这是非常可耻的。”[2](p337—338) 他要求“必须把肃清封建主义残余影响的工作,同对于资产阶级损人利己、唯利是图思想和其他腐化思想的批判结合起来。”[2](p338) 立足于维护国格和民族尊严。邓小平坚定地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周恩来等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确立的新中国独立自主的外交原则,他说:“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不论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我们的立足点。中国人民珍惜同其他国家和人民的友谊和合作,更加珍惜自己经过长期奋斗而得来的独立自主权利。任何外国不要指望中国做他们的附庸,不要指望中国会吞下损害我国利益的苦果。”[3](p3)

四、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党,邓小平明确了社会主义荣辱观建设的核心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那一天起就担负起了谋求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国家繁荣富强和人民共同富裕的历史重任。因此,“热爱国家,热爱人民,热爱自己的党,是一个共产党员必须具备的优良品质”[1](p30),是个人荣辱观的一种最高境界。1980年邓小平在《目前的形势和任务》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培养社会主义新人就是政治。社会主义新人当然要努力去实现人民的利益,捍卫社会主义祖国的荣誉,为社会主义祖国的前途而英勇献身”。他在1981年2月14日为英国培格曼公司将要出版的英文版《邓小平副主席文集》所写序言中说:“我荣幸地以中华民族一员的资格,而成为世界公民,我是中国人民的儿子。我深情地爱着我的祖国和人民。”在1982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词》中他满怀激情地讲道:“中国人民有自己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以热爱祖国、贡献全部力量建设社会主义祖国为最大光荣,以损害社会主义祖国利益、尊严和荣誉为最大耻辱。”他一贯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老百姓“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判断我们工作的最高标准。因而他时刻关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和愿望,总是把“三个有利于”作为制定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在1992年“南巡”谈话中他真挚地说道:“对我们的国家要爱,要让我们的国家发达起来。”[3](p378)

收稿日期:2007—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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