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民族主义的起源与发展_民族主义论文

现代民族主义的起源与发展_民族主义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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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主义是当代的热点问题之一。本文论述了现代民族主义的由来与发展的历史过程,并预测了民族主义的发展前景。文章认为,民族主义是一种特殊的关于发展的意识形态,它在一个民族的发展过程中自有其特殊的地位和作用。民族主义兴起所造成的种种负作用,也会随着现代化的进程而逐步淡化。因此,民族主义问题最终只能通过发展去解决。

当代世界各种问题的背后,都不难发现民族主义的影子,冷战结束后,这一点尤为明显。在观测世界未来的发展趋势时,民族主义已成为一个重要参数。正因为如此,它重新受到了人们的关注。

一、民族主义的孕育

欧内斯特·盖尔纳认为,“民族主义主要是一种政治原则,它坚持政治与民族的单位必须一致。”甚至断言,没有现代的国家政权,就没有民族主义问题。①这就意味着,民族主义的诞生有一个孕育的过程。人从其存在的根源来说是社会性的,人深深地依赖于自己的团体,一旦脱离团体,就会感到孤独和痛苦。团体是人精神活力的主要源泉,个人也将对团体的忠诚作为自己的义务。这种对团体的忠诚是民族主义情绪最初的、天然的萌芽。然而,这种萌芽式的忠诚情绪在农牧业社会中,其指向只可能是家庭、部落、领主,而不可能长久的指向某一特定的国家政权。当遭遇外来威胁时,大伙会更紧密地聚合在一起,如同古希腊人遭波斯入侵那样,人们会产生强烈然而毕竟是短暂的“民族主义”情绪;而一旦危机过去,这种情绪也就很快淡漠了。换言之,人们并未意识到他们的文化、政治乃至经济生活依赖于民族实体的命运。

民族主义只能以某种“隐性”的形式存在,与农牧业社会的社会与政治结构有关。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使得这种社会总是自然地分化为两大集团。一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直接从事生产劳动的农民或农奴,一是一小撮居于上层的统治集团。在这种社会经济基础上形成的,不是一种单一的统治者占优势的文化,而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文化,即“上等人”的文化与“下等人”的文化。社会上层及其政权关注的是维持和平的秩序,征税,修建一些公共工程以及诸如此类的事务,对促进整个社会的沟通使之成为一个文化上的整合体却并无太大的兴趣。②这种文化的割裂使得处于“隐性”状态的民族主义情绪很难以一种公开而持久的形式存在,特定地区人民其忠诚也不可能固定地指向某一高高在上的统治政权。近代以前,世界各国政权的更迭并未引起当地人民长期而深刻的心理痛苦。

然而,这种文化与政治的边界很少完全一致的现象并不否认在一个更大的文明范畴内,社会没有共同的精神生活。在西方世界几千年的历史中,教育与有关的精神生活,基本上是以宗教的范围来进行的。古罗马帝国的建立,孕育出了一种世界帝国或世界主义的意识,而基督教的产生更从精神上加强了世界主义的共识。在中世纪的欧洲,虽发生过多次诸侯与国王之间的战争,教皇作为一种世界主义象征的地位至少未受到根本的动摇。换言之,在近代以前,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人们在一个大范围内的社会交往的联系,主要是以文明为单位来进行的。③

然而,这种“大一统”的格局在近代的西欧首先被打破了,于是,西欧成为了现代民族主义的策源地。原有格局的破坏是从文艺复兴之后的改革运动开始的。新教、清教或类似教派的产生,从本质上讲是人们争取信仰自由的行动,而新教在西北欧地位的巩固,打破了中世纪天主教一统天下的局面,实际上也破坏了世界主义的信仰基础──既然人们可以在信仰自由的基础上建立自己的宗教,为不能在同样的基础上建立自己的国家呢?文艺复兴与宗教改革最终导致了在信仰与政治领域的多元化,而在此之后出现的绝对君主制,又逐渐摧毁了封建领主的城堡,经济的发展需要范围更大的联系,而君主国们日益独立的经济体系又要求更多的领土,这一切变化,为现代民族主义奠定了基础。

在民族主义的孕育过程中,绝对君主国家起了很大的作用,它出现之后,才在其疆界内形成一个民族的基础。正因如此,绝对君主国是“现代民族主义的带步人”。④而当一个“民族”形成以后,又反过来使绝对君主国转变成为“民族国家”。

欧洲的城市在这一过程中也起着重要作用。这种城市是一个政治的实体,它们部分或全部自治,有其自己的政治生活,有其自身的传统与习惯。这种城市同样也是一个生产与交易的中心,它可以依靠自身的力量维持生存。⑤这种城市因之有一种要求自治的冲动,这种冲动同样推动着民族国家的诞生。

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显然是另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随着经济的发展,各封建政权必须能够动员自己的资源来使社会的骚动降至最低限度,这就产生了绝对君主制国家。人民拥护中央集权,对消除封建割据的行动给予支持。行政与法律制度的划一促进着商业的发展,加速了民族形成的过程。而君主们也当仁不让地将自己作为新国家利益的代表。路易十四不仅宣称“朕即国家”,而且认为,“国家利益必须放在首位。一个人必须放弃自己的偏好,不要将自己置于这样一个位置上而受到责备;因为私人利益而妨碍了本可以干得更好的更为重要的事,并抛弃了一个人应有的对国家的伟大、福利和权力的尊崇。”⑥

一个新的概念,“国家利益”出现了。绝对君主们似乎是它的当然代表。然而绝对君主制不是这一时代潮流发展的终极目标,仅仅是一种过渡形态。它们必须迅速地转变为真正的民族国家,否则,它们就仍然缺少足够的合法性。

合法性的获得,既然已不能求助于上帝,则只能求助于自身。无论是亨利八世还是伊丽莎白一世,都率先进行改革,力求使自己的政权合理化。此外,他们还必须取得自已臣民的尊敬与忠诚,使臣民觉得自己是某个特定君主的臣民。而只是民族主义才能使这种忠诚建立在一种稳固的基础上,那就是“我们”有共同的利益,属于某种共同的团体。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显然有助于这一共同利益观念的形成。在工业化的浪潮波及全世界时,无论成败,一个地区,一个民族的人们总会有时觉得自己在经济交往中受到了“不公平”的对待,一旦有了这种“共同的情感”,一个民族就开始诞生了。⑦

二、民族主义的兴起

民族主义的产生与兴起是与现代化进程同步的。可以这样认为,如果没有以工业化为火车头的现代化进程,民族主义也不可能发展到如此巨大的规模。在这一过程中,绝对君主制一旦完成了其“带步人”的使命,也会很快被赶出历史舞台。因为,在绝对君主制中脱颖而出的民族主义,它带给世界的第一个完整的宣言是自由。

无论是封建君主与教皇的冲突,还是市民争取自治的运动,或是其他类似的斗争,新兴民族追求的初始目标几乎无一例外地是要求“自由”地捍卫自己的利益。因而新兴民族主义将自由写在自己的第一面理想主义的大旗上,也就在情理之中了。由于这面旗帜首先产生于英国清教革命中,它自然同时也带上了浓厚的英国清教的色彩。

英国革命是在自由之子的名义下进行的──人们起而反抗暴政的理由是为了捍卫自由。还是在清教兴起的过程中,上帝选民的意识得到了复活。新崛起的英吉利民族把自己看成是新的以色列,因而,这种与宗教密切相关的民族主义一开始就具有某种神圣的热情,而这热情本质上是一种对自由的渴求。这种个人自由的观念在弥尔顿的著作中表现得十分明显。在他看来,民族主义并不是仅仅追寻一种集体的从枷锁之下的独立,而是对个人自由在权威之下的确认。对于这种自由,弥尔顿认为最重要的就是“根据自己的良心学习的自由、谈话的自由和争论的自由。”⑧当英国人经过反复的斗争最终获得这些自由的权利时,英国的北美殖民地却再也不能维持原状了。

因为在北美这块没有封建基础的土地上,移民于英格兰的人们认为他们应该寻求一种形式更高的自由。其结果是,他们在争取英国内战时那些自由的权利时,不仅建立了一个更加自由的宪法国家,而且“创造”了一个完全在启蒙主义理想影响下的全新民族。这个民族的建立不是基于共同的血统,而是基于共同的信念。他们为了争取英国式的传统与权利而与英国统治者进行了英勇的斗争,在这场斗争中,原来只属于英国人的权利现在已转变为属于所有到新大陆来的人,并给世界送去了一个新的信息;英国人和美国人现在所享有的权利他们同样也可以通过斗争得到。就这样,争取自由理所当然地成为了新兴民族主义的同义语。当这种观念向欧洲倒流时,法国大革命爆发了。

法国大革命给民族主义注入了新的因素,这就是卢梭的思想,卢梭承袭了人生而自由,人生来平等等启蒙思想,也相信个人自由的价值,但他同时也认为这种建立在个人基础之上的自由尚不完整。随着旧的政治与宗教权威的崩溃,卢梭认为应当用一种公意或集体意志为基础建立的民族政权来作为新的权威中心,重新恢复社会的正义与秩序。

强调集体主义,在口头上高唱个人权利在实际上又予以否定,这就是卢梭给民族主义注入的新内容。这种把民族和集体的目标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上的思想,对激发法国人民的爱国热情起了很大的作用,并成为法兰西民族一次又一次地战胜强敌的主要动力。拿破仑军队的经历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在战争中,用爱国主义武装起来的法兰西军队比忠于封建王公的军队具有更强的战斗力。然而,当法军连连获胜,将战争推进到它国之后,情况发生了变化。在法国大革命博爱理想的薰陶下,首次被全面唤醒的欧洲民族主义一开始只不过是对某一文化和语言体系的群体效忠情绪,但很快便将一种敌对情绪转向了他们曾经热烈欢迎的解放者法国军队。因为此时法国军队已成为外来压迫的象征,他们只是为法国的利益服务。而反抗外来压迫,争取自由本来就是新生民族主义的首要任务。于是,法国大革命在揭开世界民族主义蓬勃发展的序幕时,也同时给这个世界带来了持久而残酷的纷争。这种局面也许是最初的民族主义者没有预料到的,但事实上这却是每个新生民族主义在争取自由的过程中所必然产生的后果。自由是要付出代价的,当一个民族的自由疆界与另一个民族碰撞时,冲突就必不可免了。

现代民族主义起源于自由,从文艺复兴时期人的个性的萌芽开始,历经了宗教改革所形成的信仰自由,最终发展成为一个特定地区和国家的人民争取自己当家作主,自己决定自己命运的自由,而法国大革命则将其思想和影响扩展到整个世界。而支持和加速这种变化的基础,则是迅速发展的资本主义经济。

然而,也还是由于现代民族主义传播的特殊方法,欧洲各民族从拿破仑军队那里学到的再也不是英美式对个人自由的尊崇,而是对一种集体力量的崇拜。由此而产生的变化是,民族的自由是高于一切的,个人的自由是微不足道的,为了民族的“大我”牺牲一已的“小我”,不仅成为一种正常的信念,而且成为一种义不容辞的职责。这样,民族主义就完成了从个人自由向集体自由的转变。

三、民族主义的扩展

无论在英美还是法兰西,新生民族主义的基本社会载体是新生的工商阶级,即常被西方学者称之为middle class的阶级。要求权力受到控制的政府以及公民的自由得到保障等要求,基本上代表着他们的利益。当这种性质的民族主义传播到中欧和东欧以后,它碰到的是一个完全不同于西欧的社会结构与传统,这里只有非常脆弱的中产阶级,主要的社会集团是地主贵族和一贫如洗的农民。于是,民族主义在这里并不能立即成为特定社会阶级的政治与经济利益的旗帜,而只能首先成为一种文化运动,一种学者和诗人的梦想与希望。在世界其余地区,情况也大抵如此。

这种文化运动式的民族主义自然受到西欧的重大影响,然而,随着其自身的发展,这种对西欧的依赖就开始刺伤了这些民族的知识分子。一旦他们自身的民族主义意识开始觉醒,他们就与西欧的传统保持一定的距离,并且大力赞颂自己的传统,尽管这种传统与英美个人自由为基点的民族主义相去甚远。于是,一种新的民族主义产生了,与西欧那种目标十分明确的民族主义不同,这种扩展了的民族主义的意义是较为含混的,它往往包含着一种低人一等的情绪,却往往以高人一等的自豪表现出来,其结果是从强调人的自由等较为具体的目标转为强调民族主义本身的“意义”,一个民族的“灵魂”或“使命”,本民族固有的传统精神与西方观念的关系等等。

在民族主义的扩展中,各国知识分子都多少作出了自己的贡献,而在理论上将新的因素熔入民族主义之中的,则主要是德国人。德国民族主义的一个主要特点是用一种较为含混但在实践中却易煽动人们情绪的“同胞”概念取代了主要以法治和理性为基础的“公民”概念,著名的学者赫尔德(Johann Gottfried Voa Herder)在这一转变的过程中起了很大作用。

赫尔德认为同胞需要有共同的历史情感和共同的光荣业绩,以及在此基础上扎根的民族精神,他认为自然与历史都是如同一个有机体一样在生长发展,而在这种创造性的生长过程中,人们不应当关注那些普通和一般的东西,而应当关注个人或那些不同寻常的事件。他第一个提出,人类文明不是扎根于“人类”这个大范围的概念,而是扎根于特定的民族社会之中。⑨普通的创造性的力量,不是通过个人,而是通过集体的个性和社会来体现。个人说到底是他那个民族社会的成员,也只有在那个民族社会中,个人才能通过他的民族语言和民族传统真正具有创造性。于是,赫尔德的学说为现代德国的民族主义奠定了基础;创造性的个人是历史发展的动力,但这些个体只有在一个民族团体中才能发挥作用。

赫尔德认为,每个民族的民族性都是神圣的,都代表着上帝的意旨,因而,真正的民族主义将有助于世界和平。但他的和平主义的观点却不能为他的后继者所接受,因为政治上分裂的德国渴望一个强大而统一的政权。于是,黑格尔的观点适时地填补了赫尔德留下的空白。

黑格尔提出了一种国家理论,详尽地论述了全权政治统治,也即是强大民族政权的基本原理,从而卓越地适应了他那个时代的需要。黑格尔把新的民族主义与民族政权,即一个独立自主和强大的政权联系到了一起,“它坚持政治与民族的单位必须一致”,从而使得中欧与东欧的民族主义有了自己表达意愿和进行奋斗的具体的目标,以后各种类型的民族主义思潮,其基本目标与这一点都是吻合的,即建立独立自主的民族国家政权,由本民族的人决定自己的命运。黑格尔的国家理论主要包括以下一些内容:1.“国家是伦理理念的现实”,即国家是一个民族伦理精神的体现,是一种民族精神的具体表达形式;2.“国家是绝对自在自为的理性的东西”,换言之,国家是独立自存,永恒的,绝对合理的东西,它自己就有其自身存在的合理性。3.“由于国家是客观精神,所以个人本身只有成为国家成员才具有客观性,真理性和伦理性”。即是说,个人如果脱离了民族国家,他就丧失了他自身存在的合理性,也就丧失了作为人的种种权利,当然也包括自由。⑩

黑格尔认为,国家是人类精神在历代的进程中所达到的最高境界,只有在国家这个领域中,理性才能意识到自己,从而得到充分的自由。所以,国家代表着完善的整体,是合理的,是最真正的自由,并达到了一般意志和个别意志的统一。因此,国家以自身为目的,它是那种展开了其实际的现实性的一般性,唯独在一般之中个人才能得到拯救,因为无论个人要获得什么样的成就,都只有通过国家才能实现。由于个人只有在民族国家的范畴中才能享有广阔的生活,保持着自由和有理性的主体,所以个人感恩戴德地服从国家权威是其基本义务。

黑格尔的此种观点曾招致了很多批评,许多自由主义的捍卫者激烈地攻击黑格尔的理论,认为他是专制政治主义的先知。但实际上,黑格尔在民族国家的理论上,提出了一种新的卓越的见解,那就是他不仅将民族主义与传统而且与本国面临的实际问题联系起来进行考查。自由、对个人权利的保障等,在英美那样的社会环境中,不是抽象的概念,而是实实在在的东西。但在德意志这样连一个统一的民族政府都没有的地方,这些在英美并不抽象的民族主义目标,在这里就显得不着边际了。因此,尽管黑格尔的理论有十分明显的缺陷,但他将民族主义理论与本民族急待解决的问题联系起来考虑的思路却是有划时代意义的事。黑格尔的观点首次提醒人们注意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各民族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并未处于同一起跑线上,因而将别人的理论照搬过来,不仅是愚蠢可笑的,而且是十分危险的,今天,很多第三世界国家把发展和取得民族自决权放在首位,而不是将英美式的人权放在首位,从另一个侧面证实了黑格尔这一看法的合理性。

这种新民族主义浪潮显求,将一种思想传统移植到一个陌生的环境中是一个反复改造的过程,其结果往往是产生出一种新的更能代表这一陌生历史传统与现实利益的思想。西欧民族主义向世界其他地区的扩展就是这样,经改造后的民族主义,如果不是全部,也是在很大程度上放弃了西欧那种世界主义的,个人自由为基调的民族主义目标,取而代之的是能为本民族谋取最大利益的民族主义,无认是歌颂本民族光荣的传统,还是主张建立强有力的民族国家政权,或是认为本民族属优秀种族,其基点都是完全立足于本民族的利益。这与“正宗”的西欧民族主义已相去甚远了。而完成民族主义的这一转型,将其理论进一步加以论证的,则是德国著名的经济学家弗德里希·李斯特。

李斯特主要提出了以下两个观点:1.反对自由主义者的世界主义观点,认为在人与人类这个总体之间,还有一个中介,这就是国家。在这个世界上,并不是个人与个人直接发生关系,而是由个人构成的集团之间相互发生关系。每个个人都是某一国家的成员,他的一切利益在很大程度上依靠他所处的国家的政治威力。世界大同的理论虽然不错,目前的形势是国家力量不同,利益不同,要完全做到平等相处是困难的,因而,人个只有通过维护国家利益才能维护自己的利益。2.国家利益是崇高的,维护国家利益必须放在首位来考虑。国家必须强大,必须富足,必须有发达的现代工业,方能有效地维护自身的利益。国家的经济贸易政策必须以此为出发点,必须发展本身的生产力,甚至为了发展生产力的长远国家利益而暂时牺牲眼前的利益。“一个国家为了获得发展文化、技术和联合生产的力量,必须牺牲和放弃一定数量的物质财富,它为了保卫将来的利益必须牺牲某些眼前的利益。”(11)

李斯特的思想是一种现实主义与实用主义的混合体,其指导思想,即为了全民族的将来利益,国家权力应在经济领域发挥作用的观点,今天来看仍未过时,同时,李斯特的思想标志着民族主义彻底的转型。当英美民族主义要求限制政治机构的权力,尽可能减少对个人自由权利的威胁之时,李斯特则从经济科学的角度证明,国家权力的加强是必须的,个人的利益首先是从属于某一国家的。个人捍卫国家的利益就是捍卫自身的利益,如果说个人利益只有通过维护民族国家的利益来实现的话,那么,民族国家的利益高于一切就不是什么不可理喻的信念了。

四、民族主义的前景

在18、19世纪,民族主义曾以保障个人自由、反对暴政、解除压迫的形式给不少民族的发展带来过令人振奋的东西。在本世纪,民族主义对激发第三世界人民反抗西方帝国主义的侵略,捍卫自己的民族独立也起了积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19世纪中叶以来,民族主义也渗进了不少非理性因素,如种族主义、地方观念、固执、狭隘、盲目的狂热和排外等,使得一些民族主义的信徒变得十分凶残和好战,由于爱国主义和种族主义成了同一个民族主义钱币的两面,导致不少国家的爱国主义者都咒骂他国的民族主义,而认为自己所独有民族主义是可贵和高尚的,这就更使问题复杂化了。

从前面的论述中我们已经了解到,民族主义是一个外延和内涵都相当广泛和复杂的概念,它是与特定的历史阶段相联系的,这种概念的出现极大地改变了人类历史的时程,因为在此之前,个人的忠诚不是建立在对民族国家忠诚的基础上,而是对本部落、本种族,甚至是家族忠诚的基础上。因此,这种民族观念的产生,也改变了世界政治理念的格局;在此之前,无论是在东方或是西方,从理论上讲,“世界”是在同一种文明的基础之上,由各种不同的种族和部落构成的,在西方是教皇或上帝充当这个政治理念上的世界帝国的主宰,在东方则是由“天子”来主宰这个“天下”的一切,而现在,民族国家成为人们观念上的新主宰,它自身就有它存在的一切合法性与合理性,它自动地获得本民族的拥戴和忠诚,更为重要的是,它给人们的价值判断确立了新的标准,那就是民族标准,在两个民族之间相互发生冲突时,这种标准往往会压倒其它的一切标准,本民族的利益成为高于一切的准则。正如汉斯·科恩所说,二十世纪是全人类首次在历史上接受了同一政治态度的时期,这种政治态度就是民族主义。它意味着人们更积极地参与政治生活并要求一种新的社会秩序,但却使得创造一个有凝聚力的、相互合作的人类社会更为困难。(12)

民族主义的这种负作用,使得当今的世界更为动荡不安,并由于核武器的出现给人类和平造成了更加严重的威胁,也使得全世界的有识之士更加关心民族主义发展的前景。

民族主义在亚非拉和东欧一些地区的发展势头正盛,第三世界国家之间的相互冲突的次数和烈度已大大超过了发达国家。印巴之间的冲突,玻利维亚和秘鲁的领土纠纷,阿拉伯国家与以色列的斗争,索马里等非洲国家的内战,都成为世界关注的热点。然而最令人注目的,则是前南地区的冲突。这种民族主义狂热煽动起来的冲突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除了在战场上不断发生的种族清洗的大屠杀外,冲突各方在宣传活动中也透着一股浓厚的血腥味,波黑穆族电台的最新的最受欢迎的歌曲之一,便是预言战争结束后塞族尸体将飘满河流;而塞族的最新歌曲之一,则是描写所有穆克大地都将在塞族手里燃烧。从这些迹象看,民族主义所造成的裂痕似乎永无愈合之日了。

然而,另一些统计资料却表明,在西欧这一块经济发达区域,民族主义却在逐渐衰退。1977年索弗雷在法国人中做了一次调查,其中有一问:是否为我自己的国家感到自豪?每三个法国人中就会有一个会回答说:“这个问题我无法理解。”而在另一项调查中,在一般状况下,准备为祖国牺牲的人只占5%,不愿为任何事情牺牲的人却占了53%,(13)这种状况表明,“民族国家乃是最高价值的化身,它是各民族独有的生活方式的庇护所和唯一的保护者”的想法在当代西欧大体上已经消失了。而且,很多学者估计,民族主义在西欧这一区域的衰颓大概还会持续下去。因为,民族主义中的集体主义因素现在已为大多数欧洲的新生代所抛弃,他们现在信奉的是自我奋斗的个人主义。

民族主义在西欧国家的衰颓和在其他地区的兴盛,形成了一种鲜明的对比。那么,隐藏在这种现象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呢?可以这样讲,尽管有种种的社会、历史与文化的因素,但最根本的原因却是各国发展的差异。

和平与发展是当今世界的两大主题。而发展的基本单位却是民族国家,很难设想有不依靠民族国家的发展。民族主义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兴旺起来的,因此,它是一种工业化的产物,当然最终也会随着工业化任务的完成而逐步消失。目前的东欧和广大的亚非拉地区,正处于一个发展的起步阶段,民族主义对于鼓舞人民的斗志,向着现代化的目标前进应当是有某种积极作用的,因而民族主义自有其广阔的市场。反观西欧乃至北美地区,工业化的任务已大体完成,其国民收入超过发展中国家几倍乃至几十倍。在此情况下,民族主义似乎已失去了它自身发展的动力,开始走下坡路了。从这个角度看,我们不妨这样认为,民族主义的问题本质上是一个发展的问题,它引起的种种麻烦迟早也会随着发展的进程而消失。西欧目前的情况也证明了这种看法的正确性。

当然,由于发展的差异,世界各民族目前仍在事实上处于不平等的地位。既然不可能在短时期内改变这种事实上的不平等地位,就必须以现实主义的的眼光考虑问题。那就是,各民族的利益仍然是以民族国家为基本单位来表达的,爱国主义仍然还是捍卫这种利益的有感召力的口号。我们主张用和平的、对话的方式来解决各民族之间的利益冲突,以“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来指导各民族国家之间的相互关系,事实上是对这种现实的承认。至于未来,如果各民族国家都能发展得繁荣兴旺,那么,民族主义的消亡是可能的。西方发达国家在二战结束后的几十年间能通过对话而不是战争来协调彼此之间的利益冲突,当是一个很好的先兆。在一个富裕的基础上来协调各民族的利益冲突,显然比在一个贫穷的基础上容易得多。而民族主义也可能会逐渐从“一种政治形式”(14)转化为一种文化形式。如果出现这样一种前景,当是令人欣慰的。

注释:

①欧内斯特·盖尔纳:《民族与民族主义》(Ernest Gellner,Nations and Nationalism)康乃尔大学1983年版,第1-5页。

②欧内斯特·盖尔纳:《民族与民族主义》(Ernest Gellner,Nations and Nationalism)康乃尔大学1983年版,第10页。

③参阅卡尔·多伊奇:《民族主义与社会通讯》(KarlDeutsch,Nationalism and Social Communication)纽约1966年版。

④汉斯·科恩:《民族主义的观念》(HansKohn,The Ideaof Nationalism)纽约1945年版,第4页。

⑤里德汉蒙:《中国的艺术与科学》(J.Reedham,Arts and Science in China)伦敦1964年版,第17页。

⑥诺曼·F·坎托与塞缪尔·伯纳主编:《近代欧洲:1500-1815》(Norman F.Cantor& Samuel Bernered,Early Modern Europe 1500-1815)纽约1970年版,第207-208页

⑦欧内斯特·盖尔纳:《民族与民族主义》第112页。

⑧罗伯特·埃克尔谢尔主编:《英国自由主义》(RobertEccleshall,British liberalism)朗曼1986年版,第69页。

⑨汉斯·科恩:《民族主义:它的含义与历史》(Hans Kohn,Nationalism:It's Meaning and History)纽约1955年版,第31页。

⑩黑格尔著:《法哲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253-259页。

(11)弗里德里希·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28页,218页。

(12)汉斯·科恩:《民族主义:它的含义与历史》第89页。

(13)让·斯托策尔:《当代欧洲人的价值观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8年版,第34页。

(14)约翰·布罗伊利:《民族主义与国家》(JohnBreuilly:Nationalism and the state)芝加哥大学1985年版,第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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