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代陕西人口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隋代论文,陕西论文,人口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见于记载的户口数及相关研究成果
史籍中留传下来的隋朝户口数字不多。《通典·历代盛衰户口》说:隋“大业二年,户八百九十万七千五百三十六,口四千六百一万九千九百五十六,此隋之极盛也。”《隋书》卷29《地理志》总序则说:大业五年“大凡郡一百九十,县一千二百五十五,户八百九十万七千五百四十六,口四千六百一万九千九百五十六。……隋氏之盛,极于此也。”上述数字口数完全相同,户数仅差10户,它们应当同出一源或《通典》系抄录《隋书·地理志》。《隋书·地理志》记载此数未明言系于何年,因此有的学者据此认为“《隋书·地理志》总序所称实为大业二年户口数”,并据此计算出炀帝大业年间的人口增长率。[1](P191)按诸实际,此论似欠妥当。按《隋书·地理志》文意判断,其所载户口数应为大业五年数,而且“正史户口数一般都记极盛年份,此数自应属大业五年”。[2](P144)其实《通典》将此户口数系于大业二年是错误的,《资治通鉴》即未采用其说,而将此数系于大业五年。《通鉴》说:大业五年“天下凡有郡一百九十,县一千二百五十五,户八百九十万有奇。……隋氏之盛,极于此矣。”[3](《资治通鉴》卷191)司马光编纂《通鉴》以考证精审著称,他将此数系于大业五年应是经过审慎考证的。另外,《通典》本身对隋代户口系年也有自相矛盾之处。《通典》卷2《食货·田制下》称:“开皇九年,任垦田千九百四十万四千二百六十七顷。隋开皇中,户总八百九十万七千五百三十六。按定垦之数,每户合垦田二顷余也。……至大业中,天下垦田五千五百八十五万四千四十顷。按其时有户八百九十万七千五百三十六,则每户合得垦田五顷余,恐本史之非实。”[4]这里提到的两个户口数完全相同,然而前面说是开皇年间户数,后面又说是大业中的数字,而此数与《通典》卷7《食货典》所记完全相同。可见杜佑在《通典》中把同一个户口数分别系于“开皇中”、“大业中”、“大业二年”三个不同的年代。这说明杜佑对这一数字的系年并不十分清楚,至少是没有经过审慎的考证。总之,这一户口数字应系于大业五年(609年),将其系于大业二年是不妥当的。
以往不少论著对隋代陕西人口数量都有所涉及,其中代表性的意见有:《陕西地理沿革》认为大业年间陕西有71万户,约371万人。[5](P98)《陕西省志·人口志》认为:大业五年(609年)陕西有747526户,3737630口。[6](P64)《中国人口·陕西分册》认为有717727户,3710648口。[7](P52)《中国人口史》则认为此年今陕西有718497户,3711756口,加上稽胡籍外人口20000人,共计3731756口。[8](P143)《陕西通史》则认为有71.8万户,359万口。[9](P101—102)上述意见上下相差达3万余户,而对口数的估算则相差近15万人。
以往的研究成果仍有若干疏漏之处,如《陕西省志·人口志》在分割各郡人口数量时就是如此。其一,据《隋书·地理志》,扶风郡辖9县,而《人口志》却作11县,未知何据。其二,隋安定郡与今陕西辖境毫无关系,而《人口志》将安定郡鹑觚县人口计入陕西人口。按:隋鹑觚县治在今甘肃灵台县境,不在今陕西境内。[10](P7—8)其三,据《隋书·地理志》,朔方郡仅辖岩绿、宁朔、长泽三县,县治在陕西境内者仅宁朔一县,《人口志》却认为朔方郡在陕西境有4县。该《志》所谓德静县(在今陕西境)其实并非县级建置而是一个镇。其四,义城郡辖7县,县治皆在四川境内,没有一个在今陕西境内,《人口志》却认为义城郡在陕西境有景谷、绵谷二县,并将两县人口计入陕西人口。按诸地图,绵谷县在今四川广元市,景谷亦属四川,上述二县皆不在今陕西境。其五,房陵、榆林、弘化、盐川等郡辖境皆兼有今陕西之地,经测算,上述四郡辖境在陕西境内共计13800平方公里。而《人口志》却对这些地区的人口弃而不计,这样做显然不妥。其六,由于《隋书·地理志》仅记户数而未记口数,《人口志》在估算人口时,便按每户5口折算,这样折算亦属不妥。据《隋书·地理志》:大业五年全国有8907546户,46019956口,每户平均5.17口,可见《人口志》的估算亦欠精确。其七,据《隋书·地理志》,顺政郡仅辖4县,而《人口志》却作5县,显然有误。重要的是,顺政郡仅4261户,《人口志》却误为24719户,该郡本属小郡,根本不可能有如此多的人口。[6](P63—64)
二、隋大业五年(609年)陕西在籍人口
《隋书·地理志》记录了大业五年全国各郡户数,下面根据该《志》所载户数,对当时在今陕西境内的在籍人口作一探讨。
本文探讨隋代陕西人口数量,皆以当今陕西省辖境为空间范围,这样也就必然导致当今陕西省辖境切割隋代行政区划的现象,从而出现隋代某些郡的部分区域属于今陕西,而另一部分区域则在今陕西境外的现象。如何科学地确定被切割地区的户口数量无疑是一个无法回避的困难问题。目前学术界所采取的办法主要有三种。[11](P17—19)本文在探讨隋代陕西人口规模时,则采用“原户口统计区户口平均密度法”,同时也对某些数字作必要的修正。这种修正主要根据三个方面的因素:其一,各地自然条件的差别。从理论上讲,凡自然条件较好的地区则人口密度较高,反之则人口密度较低。其二,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开发程度对人口分布的影响。一般说来,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经济开发程度较高的地区则人口密度较高;反之,则人口密度较低。其三,有关研究区域与相邻地区的人口密度。在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大体相同的情况下,某一地区的人口密度与相邻地区的人口密度一般相差不会太大(如汉中地区和安康地区)。因此在分割人口数字时,充分考虑到研究区域相邻地区的人口密度。这种修正当然不一定十分精确,但由于考虑到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其误差应该是比较小的。
大业五年,与今陕西境有关的郡有18个,其中京兆、冯翊等7郡完全在今陕西境内。另外11个郡,有的郡治虽在陕西境,但其辖境却伸至今邻省境内,如扶风、上洛、盐川、河池、汉川等5郡即是如此;有的郡治虽不在陕西境,但辖境却伸入至今陕西境内,如榆林、朔方、弘化、北地、义城、房陵等6郡即属此类。第一类7个郡全在陕西境内,其人口自然属陕西人口。下面即对后11个郡所属人口进行具体分析。
扶风郡西部及西北部伸入至今甘肃华亭与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境约470平方公里,此地位于六盘山南段及陇山以西,皆为山区,自然条件极差,人口稀少。而扶风郡在隋代作为畿辅之地,人口相当稠密,如史称:“文帝以天下户口岁增,京辅及三河地少而人众,衣食不给,议者咸欲徙就宽乡”。[4](《通典》卷2《食货·田制下》)为此估计该郡所辖今甘肃之地的人口密度最多可达扶风郡平均人口密度的1/6。按此估计计算,则该郡甘肃地区有512户。扣除此数后,扶风郡所辖陕西之地有91711户。
北地郡治安定(今甘肃宁县),有70690户,平均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7.397户。北地郡兼有今陕、甘两省之地,北部属甘肃,南部属陕西。该郡南部伸入至今陕西旬邑、长武、彬县、永寿境约4148平方公里,这里位于关中北部,且距隋朝国都长安很近,开发较早,人口自应较为稠密。而北地郡所属甘肃之地位于子午岭南段以西及马莲河流域,在地理位置、地形等方面明显劣于陕西地区。因此估计这一地区的人口密度应稍低于该郡平均密度,大约可达平均密度的90%。按此估算,则北地郡所属甘肃之地有36007户,陕西地区有34683户。
弘化郡治合水(今甘肃庆阳),有52473户,平均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2.579户。弘化郡北部伸至今陕西吴旗、定边境约4657平方公里,这里位于白于山之南、洛河发源地一带,地势较高,自然条件较差,而且这里位于该郡最北部。所以这里的人口密度应低于该郡平均水平,估计可达该郡平均人口密度的60%左右。按此计算,则弘化郡所辖陕西之地当有7204户。
汉川郡治南郑(今汉中市),有11910户,平均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0.4856户。汉川郡南部伸至今四川南江、旺苍境约3210平方公里。该郡北部为秦岭南坡,中部是著名的汉中盆地,南部则属米仓山地,山地面积约占2/3,汉中盆地面积约占1/3稍强。汉川郡所辖今陕西地区有不少地方为山区,但地形平坦、土壤肥美的汉中盆地却全部位于今陕西境内。而其所辖四川南江、旺苍一带却全部位于米仓山南坡,自然条件远不能和汉中盆地相比。据此估计汉川郡所辖四川之地的人口密度可达该郡平均人口密度的50%。按此计算,汉川郡所辖四川之地当有779户,陕西地区则有11131户。
河池郡治梁泉(今陕西凤县),有11202户,平均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1.017户。该郡西部伸至今甘肃两当、徽县、成县境约4620平方公里。河池郡所辖今陕西之地包括凤县、留坝、太白县等地,位于秦岭山脉西段,几乎全为山地。从自然条件综合考虑,该郡所属甘肃地区应稍优于陕西地区,因此估计陕西地区人口密度大约可达该郡平均人口密度的80%。据此计算,该郡所属陕西之地应有4415户。
义城郡治绵谷(今四川广元),有15950户,平均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1.528户。该郡北部伸至今陕西宁强、南郑境约2573平方公里,这里位于米仓山以西,几乎全部为山地,自然条件较差。该郡辖境南至今四川苍溪、仪陇一带,其南部地区皆属四川省境,地势相对较低,地形较为平缓,自然条件明显优于陕西地区。而且该郡所辖7县中,有6个县的县治都在四川广元以南。可见该郡南部(今四川地区)经济发达,人口较为稠密。为此估计该郡所辖陕西地区的人口密度大约可达平均人口密度的1/3。按此计算,则义城郡所属陕西地区当有1310户。
房陵郡治光迁(今湖北房县),有7106户,平均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0.433户。该郡西北部伸至今陕西平利县境约370平方公里。房陵郡辖境较大,但山地所占比重亦较大。该郡所辖今陕西之地亦属山地。此处姑且按该郡平均人口密度来估算陕西境内的人口,约有160户。上洛郡治上洛(今陕西商州市),有10516户,平均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0.505户。该郡南部伸至今湖北郧西境约1993平方公里。该郡所属湖北地区实为秦岭山地的南沿,与该郡所属陕西之地同属秦岭山地,自然条件大致相同。故此处按平均人口密度法估算陕西地区的人口。按此计算,上洛郡所辖今陕西之地有9510户。
盐川、朔方、榆林等三郡的人口较为复杂,难以用上述方法估算。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第5册《关陇诸郡图》中,上述3郡郡界皆不完整,无法据以计算各郡面积。这里只好改用其他方法对上述3郡所属陕西人口作一大致估计。盐川郡治五原(今陕西定边),有3763户,其东南部属今陕西定边县境约3761平方公里。据《隋书·地理志》,盐川郡仅辖一县,即五原县。古代州、郡、县治所的选择,一般都要考虑地形、交通、社会经济、人口状况等各种因素。一般说来,古代郡、县治所往往位于该地区地形较好、交通便利、经济发达、人口稠密的地方。盐川郡及五原县治所皆设在今陕西定边县,说明这里是该郡人口较稠密地区。因此估计盐川郡所辖陕西之地的人口约占该郡人口的一半,即1881户。
朔方郡治岩绿(今陕西靖边县北),辖3县,有11673户。该郡东南部属今陕西境,包括今靖边、横山、榆林市明长城以北地区,面积约12134平方公里。该郡所辖3县中,宁朔县在今靖边东,长泽县在今靖边县以北,即今陕西省界附近,岩绿县在今靖边县北部,位于陕西与内蒙古自治区交界附近,亦即十六国时夏国都城统万城。据以上情况判断,朔方郡所属陕西地区是当时该郡人口较为稠密的地区。因此估计朔方郡所属陕西地区的人口至少应占该郡人口的2/3左右,即7782户。榆林郡治榆林(今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辖3县,有2330户。该郡东南伸至今陕西神木、府谷境约5008平方公里。榆林郡所辖3县只有1县(富昌县)在陕西境,为此估计陕西地区的人口约占该郡人口的1/3左右,即777户。
综上所述,大业五年(609年)今陕西境内在籍人口共有732683户。前文指出,大业五年全国户均口数为5.17口。按此计算,今陕西境在籍人口应为3787971口(详见表1),占全国在籍人口总数的8.23%。必须指出,这仅仅是列入政府版籍的人口数,而没有包括各种未入籍人口。
表1 隋大业五年(609年)陕西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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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今陕西户口数
郡名史载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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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数 口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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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兆郡
308499 308499
1594940
冯翊郡91572 91572473427
扶风郡92223 91711474146
北地郡70690 34683179311
上 郡53489 53489276538
延安郡53939 53939278865
弘化郡52473
7204 37245
雕阴郡36018 36018186213
盐川郡 3763
1881 9725
朔方郡11673
7782 40233
榆林郡 2330777 4017
汉川郡11910 11131 57547
西城郡14341 14341 74143
河池郡11202
4415 22826
顺政郡 4261
4261 22029
义城郡15950
1310 6773
房陵郡 7106160
827
上洛郡10516
9510 49167
合计
732683
3787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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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史载户数”据《隋书·地理志》。
2.口数系按户均5.17口折算。
据以上分析,以往学者对大业年间陕西人口数量的估计普遍偏低,户数比本文低1.5万左右,口数则低7—8万,最少者则低近20万。只有《陕西省志·人口志》估计的户数比本文高1.48万户。但如前文所述,顺政郡仅4261户,而《人口志》却误为24719户,仅此一项就多出2万余户,所以扣除此数后其数亦属偏低。
三、隋代陕西实际人口数
前文据《隋书·地理志》探讨了陕西在籍人口数,这一数字与实际人口数仍存在较大差距,为此下面再对实际人口数作一探讨。
南北朝时,户口隐漏相当严重。隋朝采用大索貌阅、强令析籍等措施以防止户口隐漏,成效显著,但户口隐漏现象不可能在短期内完全消除。直至大业中,仍有不少脱籍人口游离于政府户籍之外。隋文帝时“禁网疏阔,户口多漏。或年及成丁,犹诈为小,未至于老,已免租赋。(裴)蕴历为刺史,素知其情,因是条奏,皆令貌阅。若一人不实,则官司解职,乡正、里长皆远流配。又许民相告,若纠得一丁者,令被纠之家代输赋役。是岁,大业五年也。诸郡计帐,进丁二十四万三千,新附口六十四万一千五百”。[12](《隋书·裴蕴传》)这一记载说明:其一,大业五年“貌阅”取得了不小成绩;其二则说明直至大业五年,政府户籍仍存在较严重脱漏现象,隐漏人口仍然不少。由此可以肯定《隋书·地理志》所载大业五年入籍人口数之外仍存在不少隐漏人口。这一现象在全国各地普遍存在,陕西自然也不例外。学者大多认为,隋代北方地区户口隐漏现象不及南方地区那样严重。葛剑雄先生指出,“估计当时北方的户口隐漏不超过10%”。[2](P145)隐漏户口姑且按8%计,那么陕西境内隐漏户口当在30万人左右。
隋都大兴城(今西安市)及其附近地区有不少人口由于种种原因而未列入政府版籍。《隋志》所载人口其实只是归郡县管理的人口,可称之为“郡县人口”或“赋役人口”。京师地区作为国都所在地,有大量的“特殊人口”不直接归郡县管理,而归中央政府各有关部门管理。这些人口包括皇室成员、宦官、宫女、官奴婢、官户、乐户、太常音声人、女妓、寺观户以及京师禁卫军、私奴婢等。
皇室是一个相当庞大的群体,包括皇帝、皇后、各级妃嫔以及皇帝子女如太子、诸王、公主等。古代帝王及其子弟皆实行多妻制,其子女远较普通百姓为多。皇室成员的名籍由中央政府宗正寺掌管,郡县官员无权过问。而且皇室成员由于其所处的尊贵地位,还配备有大量的附属官员,如太子家令、率更令等,“大长公主、长公主、公主,并置家令、丞各一人,主簿谒者、舍人各二人等员”。[12](《隋书·百官志》)大业二年,炀帝长子元德太子杨昭死后,“元德太子左右二万人悉隶于(齐王)暕”。[12](《隋书·炀三子传》)据此可知皇族的附属人员是相当多的。
此外宫廷中还有从事各种杂役的宦官、宫女、乐户、工匠等人员,他们的数量亦颇不少。开皇初,将梁、陈、北齐、北周的乐工放免为百姓,但到大业初又将其编为乐户。史称炀帝“大括魏、齐、周、陈乐人子弟,悉配太常,并于关中为坊置之,其数益多前代”。[12](《隋书·音乐志》下)《隋书·裴蕴传》则说:“(裴)蕴揣知帝意,奏括天下周、齐、梁、陈乐家子弟,皆为乐户。其六品已下,至于民庶,有善音乐及倡优百戏者,皆直太常,……增益乐人至三万余。”这些乐户皆隶属于太常,父祖子孙世代相承,其社会地位低于一般百姓而近似于奴婢,几乎没有人身自由,自然不会编入郡县户籍之内。唐武德二年诏对此说得相当明白:“太常乐人,……前代以来,转相承袭,或有衣冠世绪,公卿子孙,一沾此色,后世不改。婚姻绝于士类,名籍异于编氓”。[13](《唐大诏令集》卷81《太常乐人蠲除一同民例诏》)隶属于将作监和少府的大量工匠,也有不少人不列入郡县户籍。隋朝官、私奴婢数量仍然不少,其社会地位十分低贱,等同于主人私人财产,也没有列入政府版籍之内。大兴城及其附近地区为王公贵族聚集之地,富商豪强亦颇不少,他们往往役使大量奴婢。如大贵族杨素“家僮数千,后庭妓妾曳绮罗者以千数。……有鲍亨者,善属文;殷胄者,工草隶,并江南士人,因高智慧没为家奴”。[12](《隋书·杨素传》)贺若弼“家珍玩不可胜计,婢妾曳绮罗者数百,时人荣之”。[12](《隋书·贺若弼传》)宇文述“后庭曳罗绮者数百,家僮千余人”。[12](《隋书·宇文传述》)达官贵族的奴婢、妓妾有不少来自皇帝赏赐。如隋文帝为赏杨素灭陈之功,“又赐(杨素)陈主妹及女妓十四人”,后又“赐良马百匹,牝马二百匹,奴婢百口”,炀帝又赐给他“妓妾二十人”。这样的事例在《隋书》中可谓屡见不鲜。炀帝宠臣郭荣因功“赐奴婢三百余口”。[12](《隋书·郭荣传》)苏沙罗“赐奴婢百口”[12](《隋书·苏孝慈传附苏沙罗传》)杜彦因功“赐奴婢百余口”。[12](《隋书·杜彦传》)张衡因功“赐奴婢一百三十口,物五百段”。[12](《隋书·张衡传》)王韶因功“赐奴婢三百口”。[12](《隋书·王韶传》)史祥因功“赐奴婢六十人,马三百匹”。[12](《隋书·史祥传》)崔仲方因功“赐奴婢一百三十口,黄金三十斤”。[12](《隋书·崔仲方传》)段文振因功“赐奴婢二百口”。[12](《隋书·段文振传》)王仁恭因功“赐奴婢三百口”。[12](《隋书·王仁恭传》)裴仁基因功“赐奴婢百口,绢五百匹”。[12](《隋书·裴仁基传》)周法尚因功赐“奴婢三百口,给鼓吹一部。……赐綵五百段,奴婢五十口”。后又四次赏赐奴婢,少者100口,多者达300口。[12](《隋书·周法尚传》)仅据《隋书·周法尚传》统计,他先后六次接受朝廷赏赐的奴婢至少达800人以上,女妓数十人以上。当然,上述达官贵族未必都在京师居住,赐奴婢之事也并非都发生在大业年间(赐奴婢当以隋初为多)。但上述史实足以说明王公贵族拥有私奴婢数量不少,而京师地区王公贵族人数最多,所以关中地区私奴婢人数亦应最多。王公大臣在接受朝廷赏赐的同时,有的则采用买卖方式获得奴婢,有的甚至掠取百姓为奴婢。除达官贵族拥有私人奴婢外,寺院及豪强富人也往往拥有私奴婢。例如“长安富人宗连,家累千金,……(赵)元淑感愧,遂娉为妻,(宗)连复送奴婢二十口”。[12](《隋书·赵元淑传》)据上述史实判断,当时京师长安地区的私奴婢、女妓等估计至少有数万人之多。
除私人拥有私奴婢外,宫廷及中央政府各衙门服杂役的官奴婢人数当更多。隋政府之所以能够给大臣赏赐大量奴婢、女妓等,就是因为官府拥有大量官奴婢。隋政府往往将犯罪者家属籍没为官奴婢,甚至一些达官贵族家属也因得罪皇帝而沦为官奴婢。如贺若弼因与人“私议得失,为人所奏,竟坐诛,……妻子为官奴婢”。[12](《隋书·贺若弼传》)阎毗与太子杨勇关系亲密,“及太子废,(阎)毗坐杖一百,与妻子俱配为官奴婢”。[12](《隋书·阎毗传》)有的官员因为盗窃国家仓库的粮食,其家属被没为官奴婢。[12](《隋书·刑法志》)云定兴等人“坐媚事太子勇,与妻子皆没官为奴婢”[3](《资治通鉴》卷180),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从文献记载看,不仅皇宫拥有大量官奴婢,隋中央政府各部门也有官奴婢。如少府就有不少官奴婢[12](《隋书·宇文述传》附云定兴传),太史局甚至也有官奴婢。史称:“高祖配(耿)询为官奴,给使太史局”。[12](《隋书·耿询传》)上述二例说明,当时中央政府各衙门都有不少的官奴婢从事各种杂役,其数约在数万人以上。
隋代僧尼、道士也不列入郡县户籍。南北朝时,佛、道二教势力就已相当可观,当时陕西境内佛、道二教胜地不少,僧尼、道士数量也急剧增加。为此周武帝于建德三年(574年)下诏:“初断佛道二教,经像悉毁,罢沙门、道士,并令还民”。[14](《周书》卷5《武帝纪》)周武帝毁佛后,“关陇佛法,诛除略尽。……五众释门,减三百万,皆复军民,还归编户”。[15](《广弘明集》卷10)可见北周僧尼、道士人数之众。隋文帝和炀帝皆为崇佛之君,佛、道二教在隋朝又得以迅速恢复,并比以前有更大发展。据载,开皇三年,“周朝废寺,咸乃兴立之。名山之下各为立寺。……度僧尼二十三万人,立寺三千七百九十二所”。隋炀帝于长安造二禅定、并二木塔,“并立别寺一十所,官供十年。修故经六百一十二藏,二万九千一百七十二部,治故像十万一千区,造新像三千八百五十区,度僧六千二百人”。[16](《法苑珠林》卷100)由于隋文帝大力提倡佛教,名僧大德云集长安,遂使京师成为佛教重镇。隋代佛教中心有西京长安、东都洛阳及江都(今江苏扬州),但以西京长安为最重要。[17](P7)据载,京师大兴城“大业初,有寺一百二十,谓之道场”。[18](《长安志》卷7)而京城附近地区的佛寺亦颇不少,其中著名的佛寺有位于秦岭山上的至相寺、圣寿寺、悟真寺、仙游寺,今户县东南有草堂寺,今临潼东有灵岩寺等。据以上史实判断,隋时京师长安及其附近地区僧尼人数应在2万人以上。如果加上其他地区的僧尼,那么隋代陕西境内的僧尼人数大约在3万人左右。
隋代道教不如佛教那样兴盛,但也颇具实力。当时京师大兴城内的道观为数不少,仅可考知其确地的就有五通观、灵应观、清虚观、会圣观、玄都观、至德女冠观、清都观、澄虚观。[19](P74-75)据《长安志》卷7统计,京师大兴城内在大业初年“有道观十,谓之玄坛”。可见当时大兴城内的道观至少在十所以上。不仅京城有道观,京城附近的京畿地区也有相当数量的道观,位于周至境内的楼观就是其中之一。史称隋文帝“迁都于龙首原,号大兴城,乃于都下畿内造观三十六所,名曰玄坛,度道士二千人”。[20](《历代崇道记》)据此可知,当时京畿地区的道士女冠至少在数千人以上。隋炀帝亦颇崇道教,对其大加扶持,因此“大业中,道士以术进者甚众”。[12](《隋书·经籍志》)除京畿地区以外,今陕西境内终南山、华山及汉中地区也都是道教活动的热点地区。汉中地区具有浓厚的道教传统,史称“汉中之人,……好祀鬼神,尤多忌讳,家人有死,辄离其故宅。崇重道教,犹有张鲁之风焉”。[12](《隋书·地理志》)据上述史实判断,大业中,今陕西境内道士、女冠应在1万人左右。
隋代的陵户、墓户、庙户是具有特殊身份的人户。炀帝大业三年诏:“自古已来帝王陵墓,可给随近十户,蠲其杂役,以供守视。”[12](《隋书》卷3《炀帝纪》)这类陵户由帝王陵墓附近的百姓充任,他们似乎应列入政府版籍。但唐代的陵户、墓户也有不少人属于身份低下的官户或奴婢。《唐大诏令集》卷77《谒五陵赦》称:“陵户并放在良,终身洒扫陵寝。”《旧唐书》卷148《李吉甫传》:“‘臣恐不如量置墓户,以充守奉’。翌日,上谓吉甫曰:‘……然朕不欲破二十户百姓,当拣官户委之。’”由此推知隋代可能也有一些陵户、墓户、庙户由近似于奴婢的贱民充任。自周、秦、汉迄于南北朝,关中地区多次为国都所在地,古代帝王陵墓尤多于他处,陕西境内的陵户、墓户、庙户自然也就较多。可以肯定,当时有些陵户、墓户未列入郡县户籍,但具体数目未详。
综上所述,隋炀帝大业中,今陕西境内由于各种原因而未入籍的人口至少在45万人以上。当时陕西境内入籍人口为378.8万人。如果加上未入籍人口,那么大业五年(609年)今陕西境内实际人口当在423.8万人以上。根据各种记载判断,隋代陕西人口峰值并不在大业五年(609年),而应在此以后几年出现,估计在大业九年(613年)左右。笔者认为,大业九年陕西人口达到435万当不成问题,这应是隋代陕西人口的最大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