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改善农民在我国收入分配中的地位——农民增收难问题的行为经济学模型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在我国论文,农民增收论文,收入分配论文,经济学论文,模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作为当前我们全部工作重中之重的“三农”问题,其影响的严重性和全局性已逐渐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但是对于“三农”问题产生的根源以及应采取的对策,可以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本文拟运用行为经济学对此问题作进一步探讨。
一、现实中的城乡收入差距
我国是一个地道的农业和农民大国,13亿人口有9亿居住在农村。研究和思考中国现实中的一切重大社会问题,必须从这一基本国情出发。我国的“三农”问题已经累积了很长时间,今天之所以如此倍受关注,是因为面临以下情况:
其一,农业、农村的“造血”功能十分低下,与我国的总体经济发展形势不相适应 这具体表现为农民收入水平低、增收缓慢,农村消费水平呈下降趋势(参见表1、表2)。
表1 我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和人均消费水平平均增速(%)
年份1979~1980 1981~1985
1986~1990
1991~1993
1994~1996 1997~1999 1997~2001
收入 农村21.59
21.5714.5211.4336.33
4.924.57
城镇19.54
10.9520.8723.5629.25
6.998.35
消费 农村14.49
18.9912.9116.5835.59
3.00N/A
城镇11.23
12.3422.0426.5126.46
8.39N/A
数据来源:收入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2002年,第320页;消费数据来自《中国经济年鉴》2001年,第943页。
表2 我国农村商品零售总额占全国商品零售总额的比重(%)
年份19781985199019921993199720002001
比值67.256.553.250.2 42 39 38 37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金融年鉴》2002年第689页各年数据计算所得。
其二,城乡差别的进一步扩大和社会阶层的分化已到了足以影响我国安定团结的地步 有资料表明,我国的基尼系数已经超出0.4,并有进一步增大的趋势。按照联合国有关组织的规定,基尼系数低于0.2表示收入绝对平均,0.2~0.3表示比较平均,0.3~0.4表示相对合理,0,4~0.5表示收入差距较大,0.6以上表示收入差距悬殊。按照这个标准,我国现在的收入分配处于收入差距较大的状态,这点从表3中可以看出。
表3 我国城镇与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消费及储蓄差距
年 份1985 1990 1995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收入之比 1.86∶12.20∶1 2.71∶1 2.47∶1
2.51∶1 2.65∶1 2.79∶1 2.90∶1
消费之比 2.31∶12.95∶1 3.40∶1 3.09∶1
3.28∶1 3.53∶1N/AN/A
储蓄之比 3.25∶12.86∶1 9.25∶1 6.52∶1
9.44∶1 9.66∶1 7.41∶1 7.18∶1
数据来源:收入数据来自《中国统计年鉴》2002年,第320页;消费数据来自《中国经济年鉴》2001年,第943页;储蓄数据来自《中国金融年鉴》2002年,第488页。本表数据均是根据以上各年数据整理计算所得。
其三,我国将来的粮食安全可能会受到威胁 1998—2001年间,我国的粮食产量分别为平均每亩300公斤、299公斤、277公斤和284公斤,有下降的趋势。而表4中的恩格尔系数也表明,我国的农村居民依然处于温饱边缘,粮食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表4 我国城乡居民家庭的恩格尔系数(%)
年份1978 1980 1985 19901995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农村67.7 61.8 57.8 58.8 58.6 56.3 55.1 53.4 52.6 49.1 47.7
城镇57.5 56.9 53.3 54.2 49.9 48.6 46.4 44.5 41.9 39.2 37.9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2年,第320页。
实际上,城乡收入差距不仅仅限于以上这些数字,如果扣除农民纯收入中包括的实物折合部分,那么农民获得的现金收入是相当有限的;如果再考虑城镇居民事实上存在的诸如住房补贴、物价补贴、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最低收入保障等此类的“隐性收入”,则城乡人均收入之比至少在5∶1;如果再进一步考虑到城镇居民的收入主要用于消费和储蓄,而农民的纯收入除了要用于消费和储蓄外,还有相当一部分(约三分之一,参见表5)要用于扩大再生产,那么城乡收入差距会进一步扩大。而城乡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不仅仅会影响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还必将引发很多社会问题。所以,今天的“三农”问题已不仅仅是农民自己的问题,它对我国经济的全面、快速、稳定发展,乃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都有重大影响。道理很简单,仅从需求方面来讲,80%的农民的购买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国国内需求水平,进而会影响城镇居民的生产和生活水平。其传导机制如下:农民收入低下→农民购买能力低下→国内有效需求不足→产品销售量下降或增长缓慢→生产被迫压制,结果是广大非农人员的就业和收入也受到影响,最终导致经济增长缓慢,这正是我国宏观经济现在面临的事关全局的有效需求不足问题,因此农民问题才日渐得到重视。正如盛洪所说的那样:“农民人数虽多却是一个政治上弱势的团体。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农民的问题并不是作为农民本身的问题而被考虑,而是当它影响到另外一些利益集团,并且涉及全局时,才被重视。”[1]事实表明:“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而农民问题的关键是农民收入缓慢问题。无论如何,改善农民收入问题已经被认识到并得到国家的重视,但对于究竟如何改善农民收入进而解决“三农”问题,相关理论探讨和对策研究很多,意见纷纭,归总起来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类:
表5 我国农村居民人均支出情况(元,%)
年份
1990 1995 1999 2000 2001
总支出(1)
903.47
2138.332390.37
2535.01
2779.96
再生产性支出(2) 261.38684.04 657.35718.63774.10
(2)/(1)28.9 32.0
27.5 28.3 27.8
注:这里的再生产性支出包括年鉴中的家庭经营费用支出和购置生产性固定资产两部分。
资料来源:《中国金融年鉴》2002年,第694页。
一是立足于农村解决农村问题,主要是通过增收或减负解决农民问题 如翟虎渠等指出,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是在保持农业持续、稳定发展的同时,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和地区间的差异[2];另外有人认为,在目前的制度环境下,农民增收非常困难,而更有实际意义的政策是切实减轻农民负担和增加农民福利,林毅夫等主张取消农业税、农林特产税,并由中央财政负担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工资[3]。
二是通过城市化解决“三农”问题 这些人认为,就已有的理论和经验来看,仅从农村的角度来处理农民问题或曰“三农”问题是个死胡同,而城市包围农村,推进城市化才是惟一的出路。而就如何城市化而言,又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应搞“离土不离乡”的城镇化[4];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农民群体的富裕,要靠不断流入大城市,不断冲击和剥蚀附着在户籍之上的诸如就业、医疗、住房、物价补贴,受教育权利等之类的“含金量”,直到户籍的含金量和人口自由迁徙的成本相接近为止[5]。
三是从社会公平和权利均衡方面寻求解决“三农”问题之法 盛洪指出,从几十年的农业政策史及其经济后果来看,缺少一个反映农民利益的、平衡的政治结构,是许多损害农民利益进而损害全社会利益的政策轻易出台的重要原因[1];张晓山等也指出,农民问题的要害是政策的城市倾向和国有工业倾向,农民负担问题的根源在于分税制所反映出的扭曲的国民收入分配体制,所以他认为问题的解决是要调整国民收入的再分配[6]。
本文的观点接近第三类观点,我们从行为经济学视角分析认为,目前农民收入低下的根源是在收入分配的决策上,农民没有参与决策权,而只能被迫接受分配的结果。在这种情况下,很难保证农民的利益不受侵犯,也很难避免造成收入分配格局的扭曲。因此,必须采取措施,改善农民在我国收入分配中的地位,只有这样,农民收入缓慢问题进而“三农”问题才可能得到妥善解决,经济才能良性发展。
二、行为经济学研究模型及对我国农民增收难问题的分析
这里我们借助于行为经济学家Werner Güht[7](pp.11-24)用最后通牒模型研究人们如何决策的实验结果。最后通牒模型是这样的:这里有一个值为正数的“饼”(c),要按以下程序在X和Y之间进行分配:X先提出一个分配方案(x,y),其中x+y=c并且0≤y≤c。对于这个分配方案,Y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绝。如果Y接受这个方案,则X得到x,Y得到y=c-x;如果Y拒绝,则两人什么都得不到(如图1所示)。注意这里对X和Y只做一次实验,不重复。按传统经济学和博弈论的观点,X只会分给Y极少的一部分,而自己占有几乎所有的c,因为Y认为得到y总比不得到y好,所以分配的结果就是(c-,0+)。但实验的结果却很接近于(c/2,c/2),即两人各得一半。如在Werner Güth所做的实验中,当c=16时,在22个X中,有16人给出了(8,8)的分配方案,所有X给出的y的平均值是7.86,很接近于8。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果呢?Werner Güth给出了这样的解释:X之所以提出接近于(c/2,c/2)的分配方案而不是(c-,0+),除了害怕因Y的拒绝而一无所获之外,X在提出分配方案时还考虑到了Y的福利水平。也就是说,在X做出这个决策时,他不但会考虑自己的福利状况,还会考虑到Y的福利状况。为了证明这一点,Werner Güth又将这个模型作了改进,那就是Y只能否决从而放弃自己的所得,但他的否决对于X得到x不构成影响,或者Y干脆就没有否决权,即他只能接受X提出的方案(参考图2)。在这种情况下,X就不必害怕因Y的拒绝而一无所获。如果X根本就不考虑Y的福利水平,那么这时X完全可以占有整个c,但实验结果却不是如此。在c=16时,实验的结果是:在Y只能否决自己所得的情况下,X给出的y的平均值是5.82;在Y根本就没有否决权的情况下,X给出的y的平均值是5.77。这两个数虽然都低于Y有否决权条件下的平均值7.86,但还是占整个c=16的相当大的一部分。因此可以证明在X做出决策时,他不但会考虑自己的福利状况,还会考虑到Y的福利状况。
图1 最后通牒模型的决策过程
图2 当Y只能否决自己所得或根本无否决权时的最后通牒模型的决策过程
但是在将这个模型进一步改进后,实验结果却有所不同。改进的模型是这样的:这里有一个值为正数的“饼”(c),要按以下程序在X,Y和Z之间进行分配,即先由X提出一个分配方案(x,y,z),其中x+y+z=c并且0≤x≤c,0≤y≤c。对于这个分配方案,Y可以接受,也可以拒绝。如果Y接受这个方案,则X得到x,Y得到y,Z得到z=c-x-y;如果Y拒绝这个方案,则三个人什么都得不到(参考图3)。在这个实验中Y知道X提出的分配方案(x,y,z),Z在实验中没有任何权利,并让同一组的X,Y,Z连续做3轮这一实验。按照上面两人模型实验的结果,Y不但会保护自己所得的份额y,而且会为Z的所得份额z着想,但是实验结果却不支持这一设想。在第一轮36个实验对象中,35个X提出的分配方案被Y接受。第二轮中提出方案时,在35个被接受的分配方案中有12个X增加了Y的分配份额y,这其中有10个X在增加Y的份额y的同时也增加了自己的份额x,这样z=c-x-y会减小,结果36个分配方案都被接受。在第三轮提出方案时,在36个被接受的分配方案中又有7个X增加了Y的分配份额y,其中有5个X在增加Y的份额y的同时也增加了自己的份额x,显然z=c-x-y会进一步减小。在这个实验中,很明显X学会了以牺牲Z的分配份额为代价来贿赂Y,以便和Y一起来瓜分Z的利益,结果也得到了Y的默许。这就是Werner Güth的实验结果。其实,Werner Güth和 Eric van Damme[8]在1998年的实验中已经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他们用216个大学生来做这个实验,其中c=120,在Y知道(x,y,z)各份额大小时,X提出的x,y,z的平均值如表6所示。
图3 改进后的最后通牒模型
表6 Werner Güth和Eric van Damme(1998)实验结果[8]
从表6中可看出,随着分配的进行,没有参与决策权的参与者Z的份额有进一步下降的趋势。下面我们将借用这个研究成果来分析我国的“三农”问题。
在我国现实的收入分配体系中,如果仅有两个参与者,也就是说,除了农民利益集团之外,只有一个利益集团,我们不妨称之为非农利益集团,或者说在农民之上只有一个管理层,譬如说中央政府,那么,根据上述研究结果,无论有没有参与决策权,农民的福利水平都会被决策者(即这里的非农阶层或中央政府)所考虑,从而在“分饼”过程中,农民会得到相当的份额。但现实中,除了农民利益集团之外,还存在不止一个利益集团;除中央政府之外,还有层层地方政府,虽然任何一个单独的利益集团或任何一层单独的政府在决策时都表示关心农民的福利,但是当所有的利益集团一起决策或当各级政府一起决策时,情况就完全变了。这时的情况就和改进后的三方参与的模型一样,农民在我国收入分配体系中的地位就相当于改进后的三方参与模型中的Z,没有参与决策权的农民阶层的应得利益份额会被其他利益集团所忽视甚至侵蚀,地方政府也可能会以牺牲农民利益来取悦中央政府。这时,农民没有参与决策权的弊端就会显露无遗。
这里我们不妨把我国的财政支出看成一个“饼”,看看这块饼有多少能分给农村。从表7中可以看出,改革开放后,特别是从1994年的财政改革开始,我国用于农业的财政支出几乎是呈连年下降的趋势。随着经济的全面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第一产业在GDP中的比例必然会下降,但即便是如此,第一产业对于我国GDP的贡献率远高于我国财政支出中农业支出所占的比重(参考表7后半部分)。为什么会这样呢?难道中央政府不重视“三农”问题?当然不是,前任总理朱镕基在记者招待会上说他最揪心的是“三农”问题,而温家宝总理也一再强调“三农”问题是我们全部工作之中的重中之重。那么是地方政府不关心农民生活吗?当然也不是,各级政府也不断提到要关注农村问题,关心农民生活,问题是实际机制是否能完成或实现这种形式上的要求,才是至关重要的。我们的现实是基层领导一边叹息农民太苦,农村太穷,农业真危险,一边又不得不向农民征收各种摊派,因为他们没有多少财政收入但又不能拖欠干部和教师的工资。此外,我国还要向农民征税。与国外相比,发达国家大都实行农业补贴政策,而很少向农民征税。最近美国国会又通过了新农业法案,规定今后十年,美国联邦政府用于农业的补贴将达到1900亿美元,比旧法规定的补贴增加了80%[9]。而在我国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按照上面的模型,我们认为,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比例之所以在改革开放之初下降是因为利益集团的增多。改革开放之前,全国财政一盘棋,由中央决定各行业的分配比例,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指导下,实行以农哺工,这时国家财政用于农业支出的份额受到一定影响,但还是在10%~15%之间;而在改革开放之后,随着利益集团的增多,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逐渐低于10%,并在1985年达到最低的7.66%,之后虽然这个比例有恢复性上升,但多数还是在低于10%的水平波动。而在1994年财政改革之后,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进一步分开,决策层数的增加使得没有参与决策权的农民应得利益进一步下降,国家财政用于农业的支出进一步下降。地方政府在财政收入有限的情况下,不得不以牺牲农民的利益来使上级满意。这样,层层决策者对于农民的关心得到的却是对于农业财政支出的减少和农民收入的停滞不前。所以,农民没有真正参与分配决策是农民利益受到侵蚀的根本原因,如果农民能得到与他们人口比例相称的参与决策的席位,那些损害农民利益的政策自然就会被否决。
表7 我国财政资金用于农业的支出占国家财政总支出的比重
财政支用于农比重 财政支用于农
比重GDP 第一产 比重
年份
年份出总额业支出
(%)出总额业支出 (%) (亿元)
业产值
(%)
(亿元) (亿元)
(亿元) (亿元) (亿元)
1971~75 3917.94401.22
10.24 1988 2491.21214.07
8.59 14928.3 383125.66
1975820.88 98.96
12.06 1989 2823.78265.94
9.42 16909.2 422825.00
1976 806.2110.49
13.71 1990 3083.59307.84
9.98 18547.9 501727.05
1977843.53108.12
12.82 1991 3386.62347.57 10.26 21617.8
5228.624.46
1978
1122.09150.66
13.43 1992
3742.2376.02 10.05 26638.1 580021.77
1979
1281.79174.33
13.60 1993
4642.3440.45
9.49 34634.4
6882.119.87
1980
1228.83149.95
12.20 1994 5792.62532.989.2 46759.4
9457.220.23
1981
1138.41110.219.68 1995 6823.72574.93
8.43 58478.11199320.51
1982
1229.98120.499.80 1996 7937.55700.43
8.82 67884.4 13844.220.39
1983
1409.52132.879.43 1997 9233.56766.398.3 74462.6 14211.219.09
1984
1701.02141.298.31 1998 10798.18
1154.76 10.69 78345.2 14552.418.57
1985
2004.25153.627.66 1999 13187.67
1085.76
8.23 82067.51447217.63
1986
2204.91 184.28.35 2000 15886.5
1231.54
7.75 89442.2 14628.216.35
1987
2262.18195.728.65 2001 18902.58 1516
8.02 95933.3 14609.915.23
资料来源:GDP数据来自《中国金融年鉴》2002,第658页。财政支出数据分别来自《中国统计年鉴》1996,第223页、第233页;《中国统计年鉴》2002,第265页、第269页。
另外,从2000年我国中小学教育经费的投入中也可以看到农民没有参与决策权对农民利益的影响。从表8中可以看出,虽然农村小学和初中的适龄人口分别占全国小学和初中适龄人口的70.68%和66.13%,但是相应的教育经费占全国教育经费的比重却分别低于各自适龄人口比重约15个百分点,这里还没有考虑农村学校数量较多,分布较为分散,教育成本相对较高的特点。应用上面的模型分析,我们知道由于农民没有参与决策权,农民没有得到与其适龄人口相应的教学经费和教育资源。
表8 2000年学校教育经费和适龄人口比较[10]
全国
农村 农村占全国比重(%)
普通小学教育经费(亿)1081.4 613.956.77%
初级中学教育经费(亿) 613.6
30649.87%
小学适龄人口(人)16663911778670.68%
初中适龄人口(人)118910 7863866.13%
这样的分析绝不仅仅是为了使用上面行为经济学模型的实验结果,这也正是我们现实的反映,现实中农民真正参与决策的机会和在决策中所起的作用都非常有限。虽然我国宪法规定每个公民的权利是平等的,但是选举法却实际上规定,农民选举一个人大代表的人数是城里人的4倍。也就是说4个农民的权利相当于一个城里人的权利[1],这样在决策中9亿农民也只能算是少数了。再加上所谓的“农民代表”真正设身处地为农民讲话的没有几个,而在决策层中真正的农民和真正了解农民又敢说真话的代表更是寥寥无几。“在第十届2238名政协委员中,农业界委员只有68名,只占3%,而在这68名委员中有2名跟农不沾边的酒店房地产老板,其他66名中,领导、科研院所和其他委员各占1/3……农民委员只有来自安徽省的一名,实在少得可怜。”[11]所以,正是这种决策中农民主体的缺位,才使得一些不利于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的政策出笼。
三、结语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目前,解决我国农民收入问题只有两条路:其一,减少利益集团的数量和管理层级数量,但这在目前不太现实;其二,就是改善农民在我国收入分配中的地位,让农民平等地参与分配决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没有农民的积极参与,只能是一句空话。在农民可以真正参与决策以后,在市场的自动调节下,农民会获得平均收益,也即农民收入低下的现状自然可以得到改观。同时,农民的自卫能力和参与的积极性也会得到加强。因此,改善农民在我国收入分配中的地位,让农民平等地参与分配决策是解决我国农民增收问题和“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当然,如何设计一套有效的制度与机制,使农民能有效参与决策,有真正意义上的决策权,这又是另一方面的具体研究课题,但我们不妨就这个问题提出以下三点建议:其一,在一切决策中,农民应作为一个平等的民事主体被考虑。其二,农民应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包括民主法制教育,应培养农民的民主参与意识。其三,农民应平等地分享社会信息并根据所得信息进行独立决策。具体做法可考虑以下两点:第一,近期内考虑取消城乡户籍差别和对农民的歧视,以及由中央财政负担农村教育投入,使农民的子女能真正享受9年义务教育。第二,长期内应考虑以法律的形式确定各行业参与决策的代表人数,以增加农民参与决策的人数,这样就会从根本上避免有损于农民利益决策的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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