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组织社会学的建构张力及其解决_社会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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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社会学学科知识体系之建构性张力

“原始”的社会组织之于早期人类社会和“人工创立的”社会组织之于现代社会的重要性都是不言而喻的(科尔曼,1999)。社会学,作为伴随现代社会发展而诞生和发展的学科,必然对社会组织特别是正式社会组织(也包括与其相关联的非正式社会组织)表达自己的关注。组织社会学就是表达社会学的这种关注的专门分支领域。学者们一致认为组织社会学滥觞于韦伯的科层制研究,而在20世纪40-50年代是组织社会学形成独立的分支领域,为此作出贡献的是帕森斯和他的学生墨顿。他们继承了韦伯的学术遗产——科层制研究,同时又将社会组织当作社会系统加以结构——功能主义的理解。这种继承被继续下去:墨顿的四位学生塞尔兹尼克(关于田纳西洲的研究)、李普塞特(工会研究)、布劳(科层制动力研究)和科尔曼(社区研究)把组织社会学的研究的领域大大拓宽了。然而在60年代以后,组织研究本身在深入(70年代出现了组织研究的四个流派:组织生态学、资源依附理论、新制度主义和交易成本经济学)的同时,组织研究的社会学渊源、经济学渊源、管理学渊源难以分清了,所有关于组织研究的新成就都可以算做是组织社会学研究的新成就。(王思斌,2000;杨伟民,1989;拉法耶,2000)

但是与组织社会学的研究成就相比,组织社会学的学科知识体系则处在尚待成型的过程中,甚至可以略嫌苛刻和不严密地说它尚处在前学科状态。当然,对现代社会各个领域的研究而言,学科分野的价值已越来越让位于问题的价值,特别是组织研究更是如此。因此过分执着于组织社会学独特的学科知识体系似乎有些胶柱鼓瑟的味道。但是,“组织社会学”作为一个分支社会学的名称已经被如此广泛地使用,而且不断有社会学者在努力建构组织社会学的知识体系,以至于至少在社会学学科领域内正视和厘清组织社会学的知识体系建构问题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就笔者对现有的组织社会学的文献的有限阅读所形成的印象而言,组织社会学这一社会学分支领域的知识体系似乎尚未整合到令人满意的水准:作为一个社会学的分支,它的知识体系存在诸多建构性学术张力。简便地说明笔者上述印象何以形成的最佳途径就是把组织社会学的教科书当作分析的主要基础,因为虽然教科书的知识内容总是滞后于学术研究的前沿思想,但是它们往往是学科知识体系的一种阶段总结。通过对四部组织社会学教科书(张家麟,1988;方向新等,1990;拉法耶,2000;于显洋,2001。)和一部有代表性的组织社会学的理论文集(Scott,W·Richard,1994)的知识体系的分析,我们可以清晰地描述组织社会学知识体系建构中面临的张力所在。

(一)组织理论知识传统的主导与社会学知识传统的缺失

从学科建构角度而不是从问题研究的角度来说,组织社会学应当是一门具有学科交叉性的知识领域,它的学科优势正是在融合一般社会组织研究传统(一般社会组织研究传统中管理学家和社会学家占据着重要地位,其形成的基础知识是“社会组织学”,而其最高成就和指导思想是组织理论(注:鲁品越主张把organization theory翻译为“社会组织学”(鲁品越,1989)。他的这一看法提醒我们,英文术语organi-zation theory确实存在两层含义:1)抽象层次较低的关于社会组织的最一般的分析(近似于社会组织概论),可以翻译为汉语的“社会组织学”;2)抽象层次较高的概念和命题系统(不同学者对社会组织的理解和关注点也不同,因此有不同的流派),它仍然该翻译为汉语的“组织理论”或“组织学理论”,以符合汉语“理论”一语的原意。我在这里使用的“组织理论”是organization theory的第二层次意义。这种语言差异带来的学术术语的混乱经常发生。))和社会学研究传统(其形成的基础知识体系就是“社会学概论”,其最高成就和指导思想是社会学理论)基础上形成关于社会组织的独特知识体系,在这一知识体系中,社会学的传统(包括理论的和方法论的传统)应当获得充分体现。而且,如前所述,社会学对组织的研究也取得了不少成就。虽然在组织社会学的知识体系建构中,学者们对一般组织研究传统的迷恋和对社会学研究传统的信心是同时并存的,但是从现有的组织社会学的知识体系中,人们可以看出,学科交叉并未真地带来新的成熟学科的形成,而只是诞生了一种生硬的知识组合形式。请允许我先将前文所列的教科书的知识结构介绍如下(我是在对作者们充满敬意的基础上来讨论的,丝毫没有批评他们的意味)。

张家麟编著的《组织社会学》是社会学在中国大陆恢复重建后出版的较早的有代表性的组织社会学教材。其内容共15章:绪论、组织理论、组织分类、组织目标、组织结构、组织互动、组织过程、组织控制、组织冲突、组织变迁、我国行政组织变迁的概况、组织发展、组织的社会化、组织文化、我国组织问题的社会学探讨。方向新等人的著作有13章:组织社会学的研究对象与内容、西方组织社会学思想的历史回顾(上、下)、组织结构、组织目标、组织决策、组织沟通、组织的人际关系、组织冲突、组织与个人、组织与社会、组织文化、组织变革。于显洋的著作有13章:组织的概念及其运行、组织社会学的理论发展、组织分类与研究方法、组织目标、组织结构与设计、群体与群体之间的关系、组织文化、权力与冲突、组织的决策过程、组织的沟通过程、组织的领导过程、组织变迁、组织发展。拉法耶的著作有五章:作为出发点的官僚主义现象、从正式组织到有组织行为、问题中提到的组织、向企业社会学发展、从其他角度观察的组织。拉法耶的著作是力图体现社会学的传统的,他把大量笔墨放在对社会学家关于组织研究的回顾上,他的书更像是组织社会学思想史的著作。

可以看到,学者们也是力图从基础知识和理论两个层次来建构组织社会学的知识体系,因此他们编写的组织社会学教科书的知识体系也包括两个层次:组织社会学的理论概述和组织社会学的基础知识,而且大多以后者为主。这与社会学概论类教材知识结构很相似。而在基础知识的建构中,“变迁”、“控制”、“冲突”等概念的引入和“组织与社会”关系的讨论也体现了社会学的一些传统。不过,总体而言,这些教科书的知识点与社会组织学的教科书的知识点没有明显的区别,其理论概述基本就是组织理论的概述,其基础知识体系的内容与一般组织研究的基础知识(即“社会组织学”)体系的内容存在大面积重合。

为了清晰地比较和节省笔墨,我再把鲁品越编译的《社会组织学》(原书名为“Organization Theory”)的知识结构简要介绍如下。该书16章内容分别是:组织学和管理者、组织学理论的发展、作为系统的组织、宏观环境的各要素、技术的作用、组织的界面网络、组织间关系、战略与对付环境、界面观念的应用、组织的目标和工作系统、组织设计概观、组织设计图式、权力、职权和冲突、组织中的权力与政治、组织规模和复杂性、组织的更新、对未来组织的预想。

简要的结论就是:组织社会学的基础知识体系仅仅是在社会学的名义下对一般社会组织研究的基础知识(即作为社会组织学意义上的Organization Theory)的复述。

那么作为组织社会学知识体系中最高成就和指导思想的组织社会学的理论之建构情况又如何呢?在前述的教科书中,“组织社会学的理论”被当作了“组织理论”的另一个名称,不必予以讨论。或许是意识到组织社会学知识体系中的理论建构问题,W·R·Scott编辑了一本名为Organizational Sociology的理论文集,它收录了,W·R·Scott所认为的组织社会学领域理论文章选集。在这部文集中,W·R·Scott把组织社会学领域的理论观点分为七个流派:权变理论(Contingency Theory)、资源依附理论(Resource Dependence Theory)、种群和群落生态学(Population and Community Ecology)、交易成本理论(Transactions Costs Theory)、新马克思主义理论(Neo-Marxist Theory)、制度理论(Institutional Theory)、综合取向(Attempts at Integration)。这本文集的编辑思想实在匪夷所思:W·R·Scott显然把他对社会组织这种社会事实本身的开放性理解“移情”到对社会学这一学科的知识体系开放性中来了。这种开放的视野对于组织社会学的知识体系的建构无疑是十分有益的:它能够让组织社会学容纳足够新和足够多的知识点。但是,这种组合也让我们看到:所谓的组织社会学的理论基本上是把社会组织的各种新理论捆绑在一起,理论之间共同性仅在于分析的对象的一致性。也就是说组织社会学的理论又一次等同于组织理论。

进一步把上述的理论建构与前述教科书的基础知识的建构关联起来,我们看到的组织社会学似乎就是“社会组织学”或“组织理论”的另一种名称。这就意味着,虽然在组织研究中社会学贡献了足够的智慧,但是,在组织社会学的现有知识体系中,社会学的传统特别是理论传统并未充分地融合进来。理论传统的缺失必然导致教科书基础知识体系的偏颇。

(二)普适的组织概念与狭隘的知识体系视野

社会学和组织理论对社会组织的解释都带有普适意义。对组织社会学教科书在对组织的概念分析上继承了一般组织研究关于组织的广义解释,虽然对社会组织(简称为“组织”)的概念有不同的解释文本,但是作出这些不同文本解释的学者传递的都是这样一种学术信心:组织社会学的“组织”能够指涉作为社会事实存在的各种形式的社会组织。简要引证如下。“组织是人们为了共同实现某一纲领或目的,并根据一定的程序和规章而共同行动的群体”(张家麟,1988,P2);“所谓组织,就是动态的组织活动过程和相对静态的社会实体单位的统一”(张家麟,1988,P16);“正式组织是指人们为了达到某种共同目标,将其行为彼此协调与联合起来所形成的社会团体”(于显洋,2001,P13)。不过,在作出了组织概念的普适性解释之后,学者们往往似乎忘却了他们当初的学术信心。

当学者们在构筑关于组织的知识体系时,当他们讨论作为一种经验的社会组织时,他们表现出来的似乎是狭隘的经验。这种狭隘性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他们知识体系所对应的经验的社会组织存在时间特性上的狭隘。组织社会学教科书的绝大部分知识内容都是围绕欧洲工业革命以后社会领域中的社会组织现象,仅仅是在讨论某类组织(主要是行政组织)的变迁时涉及到历史因素。更准确地说,这些知识内容主要适合于说明或解释欧洲工业革命以后主要是存在于20世纪社会领域中的社会组织现象。

其次,即使是在狭隘的时间领域内,他们知识体系所对应的经验社会组织仍存在知识对象的单调性。他们有的明确建议“正式组织”、“专业组织”(企业和机关)是组织社会学的研究对象,而绝大多数在构筑知识体系时把已经成型的正式组织(主要是产业组织及准产业组织、国家范围内的行政组织)作为讨论的出发点。在这种知识体系中,组织实际上被理解为一种既定社会单位,它不被反思地存在着。应当公允地指出,组织社会学知识对象的单调性,与组织社会学的学术渊源紧密相联。韦伯的关于科层制的研究和泰勒的科学管理思想就分别是对应于讨论正式的行政组织和正式的工业组织的。

第三,面对单调的知识对象,组织社会学的知识体系的学术意涵也具有狭隘性,这突出表现在方法论的片面性。现有的组织社会学的知识体系的方法论上呈现的基本特点是碎片化和客观主义的,缺少整体性和综合性的视角。现实中作为整体而有机存在的社会组织在符号领域中被解剖成了碎片,现实中活的充满主体跃动的社会组织在符号领域中成了由机械部件组合的机器。碎片化和客观化固然是解剖社会组织的一种不可缺少的路径,但是仅有这一路径是无法获得关于组织的完整的学术理解的。这种片面性也证明了上述第一个张力讨论中关于组织社会学“社会学传统缺失”的判断。

在上述狭隘的知识视野下,组织被理解为一个“平面化”和“片断化”的社会要素,这种关于组织的认识既缺乏立体感也缺乏历史感。

(三)对西方社会组织的亲和与对中国社会组织解释力的缺乏

这种张力的存在是依附性的:正如社会学的起源于工业化进程中的西方社会(准确地说是西欧社会)一样,组织社会学的起源也来自于工业化进程中的西方社会。西方学者的经验领域是西方社会工业化进程中的社会组织,因此他们建构的知识与他们所处的社会的经验性的社会组织具有天然的亲和力:就社会学渊源的组织研究而言,韦伯的科层制是对他所处时代西方行政管理组织的理想类型的总结,帕森斯关于社会组织的系统论观点指涉对象也基本上是成熟的西方现代社会组织类型,再往后而言,基本是循此路向。就管理学渊源的组织研究而言,自泰罗始就是以西方社会的工业组织为分析对象(20世纪70年代,日本的工业组织才纳入他们的研究视野)。

在这两种渊源的研究(晚近还可以加上经济学和心理学)的成果的指导下,组织社会学的学科知识体系的建构的实际对象就主要是西方的社会组织了。当人们用组织社会学知识体系中的知识点去理解西方的社会组织时,一切都显得恰如其分:符号中的组织和现实中的组织具有良好的对应性。

不过另一方面,在总体上,组织社会学的知识体系在解释中国社会的组织方面存在着理论与经验的脱节,对中国的社会组织仍然缺乏解释力。这种解释力的缺乏,不仅表现在知识体系中关于中国社会组织存在“失语”状态,而且表现在知识体系中关于叙述中国社会组织的语境建构的缺乏。这其中的一个根本原因是,虽然在全球化的趋势下,未来中国社会的社会组织的型态或许会恰如现时的工业化社会的组织,但是当下的和与当下有着历史关联的从前的中国社会组织的型态(不是形态)却不是那些奠定组织社会学知识领域基础的学者们所经验的那种社会组织。

当然,一些有学术洞见的学者(既包括中国学者,也包括西方学者)早已意识到这种背离状态,他们各自做出了令人钦佩的努力(那些把组织社会学知识体系中国化的学者也是在做这种努力),正是这些努力鼓舞起了后来者深入探究的勇气。关于中国社会组织的研究勃兴于中国改革开放之后。国内社会学者的研究较为集中的一个领域是单位制(此外,乡镇企业制度研究也是颇为新进的),这种研究是从讨论社会结构的目的出发来研究社会组织问题的。而国外学者的研究则是从对组织内的制度(主要是企业制度)变迁的孤立研究转向对制度与其社会环境关系的研究(周雪光,1999,2003)。这些研究一方面具有强烈的社会学传统,另一方面也贡献了关于中国社会组织的有智慧的解释。不过这些研究仍处于学术研究前沿,其知识的体系化,特别是如何与西方社会组织研究纳入统一的知识体系中,尚须时日。也许恰恰是出于对组织社会学引入中国后的学科适应性的思索,国内学者的组织社会学教科书都十分关注对本土社会组织问题的介绍,例如关于行政管理组织的介绍、关于单位制的介绍,这充分体现了一种严肃的学术立场。但是,这种介绍尚未成为知识体系的一个有机部分。作为知识体系本身,组织社会学对中国的社会组织仍然缺乏解释力:符号中的社会组织和现实中的中国社会组织有着太多的隔膜。

任何学科的知识体系都会存在学术张力,有时张力的存在恰恰是学科包容性和学科活力的一种模式。但是组织社会学领域的上述张力不属于那种体现学科包容性和学科活力的成熟学科中的学术张力,因为这些张力恰恰破坏了组织社会学成长为成熟学科的学术努力,它们会导致组织社会学的学术地位和学术价值的弱化和模糊(或者说,这些张力的存在使得组织社会学的学术地位和学术价值难以最终确立)。因此上述所分析的组织社会学的学术张力是组织社会学的知识体系中建构性张力。为要保证组织社会学赢得学科尊严,就必须在分析这些张力发生的原因前提下寻找消解这些张力的学术路径。

二、研究的起点:基于反思的组织社会学的理论基础建构

显然,在此前的组织社会学知识体系的建构中,学科自身的学术反思是缺乏的:建构性张力被忽略了或者尚未被意识到。因此消解建构性张力的最关键的第一步,就是展开深入的学术反思。只有在深刻的关于组织社会学学科的学术反思的基础上,才能探寻到消解张力的恰当的路径。通过学术反思,才能回答这样两个问题:上述建构性张力的原因何在?以何种学术策略才能有效地消解这些原因对建构性张力的促生作用?

(一)建构性张力的成因

在我看来,组织社会学知识体系中上述建构性张力发生的原因主要是三个方面。首先是社会组织研究本身的多学科参与使得组织社会学的学术边界难以厘清。在社会组织研究领域,社会学、管理学、心理学、经济学甚至政治学都贡献过各自的学科智慧。“组织理论”、“社会组织学”、“组织行为学”、“组织管理学”、“组织社会学”等知识门类之间相互关联、内容交叉,它们彼此之间的知识谱系是混乱的。由于这些知识门类对象的一致性,使得这些不同学科的学者虽然能够在对各自的学科知识领域的做一个清楚的定义,但是在他们建构各自的知识体系时,他们并不能够有一个清晰的区分标准。组织社会学也不例外甚至更为突出。大部分的组织社会学教科书都把组织社会学的知识领域定义为三个方面:对抽象的社会组织本身的分析和描述(结构与功能、过程与变迁等等)、组织与组织内的社会要素关系的描述和组织与环境之间关系的描述。然而这三个方面的知识内容在社会组织学和组织理论的内容中也同样包括。如何体现出组织社会学的独特性就成为一个十分艰难的学术任务。更何况,组织理论与社会学的组织研究成果之间本就是互为承继的关系:社会学的组织研究成果丰富了组织理论,而组织理论中非社会学的思想可以指导社会学的组织研究。在这样的情形下,组织社会学的知识体系必然出现组织理论知识传统主导的局面,谱系的混乱就导致学科地位界定的含混。

建构性张力发生的第二个方面的原因是社会学理论传统和方法论传统本身的多元性。在社会学的理论传统中存在四种理论取向:实证主义的、解释学的、批判的和综合的(谢立中,1998)。而社会学的方法论也存在实证主义和人文主义、整体论和个体论的、客观主义和主观理解等分野。而就社会学对社会组织的认识而言,有的社会学家是在自己的社会学理论体系中对之加以讨论,即仅仅把社会组织当作一种社会元素或社会单位。而有的社会学家是通过专门的社会组织研究而形成关于社会组织的认识。理论传统和方法论传统的多元性,影响了作为社会学的分支学科的组织社会学知识体系在社会学传统的观照下进行整合的便捷性,使得建构性张力的发生不可避免:因为传统的取向本身是多元的,所以在一个知识体系内对传统的表达难以清晰化。

建构性张力发生的第三个方面的原因是组织社会学学科发展的学术积累不够深厚。一个学科知识体系的成型需要足够的学术积累,包括研究成果的积累和研究队伍的历史传承。而组织社会学在这两个方面都不够深厚。在研究成果方面,正如前面分析的那样,组织社会学的研究领域基本集中于行政组织和工业组织的研究,关于西方社会组织的研究远远多于关于中国社会组织的研究,而对工业化时代的社会组织的关注始终是组织社会学研究的主题。在研究队伍的历史传承方面,真正关注组织社会学的知识体系的建构的社会学大师并不多,包括韦伯、帕森斯在内的许多组织社会学大家的学术焦点主要集中在运用社会学的智慧分析社会组织现象而不是建构组织社会学学科知识体系本身。这样,组织社会学的知识体系建构任务只能由一部分学者来承担,缺乏一个必要的历史积淀过程。由于学术积累的不够深厚,使得组织社会学知识体系整合缺乏足够的学术素材和学术经验。

(二)张力消解的路径:学科的理论基础建构

上述建构性张力原因的分析表明,这些作为建构性张力诱因的学术事实是已经存在而又难以改变的。因此,那种试图依托于现有的组织社会学知识体系框架本身来解决其张力问题的策略是难以奏效的:我们无法改变作为诱因的学术事实,又如何能够在基于这些诱因的知识体系的框架内解决由它们所带来的张力?

这也就意味着,我们应当为组织社会学的知识体系寻找到新的学术基础,这个学术基础可以让知识体系得到整合,形成一个无建构性张力的知识领域。本章在前面讨论现有的知识体系的建构性张力时,曾经提到:学科知识体系有基础知识体系和学科理论两个层次。学科理论体现了学科研究的最高水平,同时对基础知识体系的建构起到指导性作用。而组织社会学知识体系的张力中,缺乏整合的具有社会学传统的理论是一个带有核心意义的问题:它既使得理论和基础知识体系脱节,也使基础知识体系的建构缺乏足够的指导,还使得基础知识体系的普适性和亲和力受到影响。

既然我们无法改变现有的知识体系的学术诱因,那么我们就要要重新构架一个不依赖于这些诱因新的知识体系来消解张力。而要建构新的知识体系,就首先要重新建构这个知识体系的理论基础:以便在这个新的理论基础指导下重新建构知识体系中的基础知识内容。当然这个新的理论基础应该是同时体现社会学传统和组织理论传统的,它也应当是在整合两种传统的理论元素基础上的具有无建构性张力特征的和普适性的,在这个基础上,组织社会学的知识体系才有可能统一起来。

理论基础建构正是消解组织社会学的建构性张力的研究起点。

三、消解张力的旨趣:中国社会组织研究的理论突围

然而,如果组织社会学的研究仅仅是出于组织社会学知识体系的建构性张力的消解的目的,那么这种研究的学术价值仍然是有限的。这首先是因为,在社会学的传统中关于社会组织的理论元素十分丰富,而组织理论本身也是流派繁多,不同的学者都可以抽取他自己感兴趣的理论元素进行组合形成一个他自己的知识体系,而本文的研究充其量也只是众多选择中的一种而已。其次还是因为,仅仅建构理论基础并不能够代表知识体系本身的建构,在理论基础和基础知识体系之间的关联还需要艰苦的学术努力才能实现,而这个学术努力在这篇论文中是难以被同时完成的,而一个只能完成一个学术任务整体中一个部分的研究不能算是一个很好的研究。

在笔者看来,与组织社会学知识体系的建构性张力的消解相比,还有一个更有价值的学术目标:在理论上实现关于中国社会组织研究的学术自觉。

西方学者关于社会组织的研究中,西方的社会组织是他们当然的关注对象的分析背景,而中国的社会组织是他们学术研究中的另类。对于中国学者来说,中国的社会组织应该成为我们分析的当然关注对象和分析背景,至少组织社会学的知识体系能够普适于中国社会组织。中国组织研究必须借鉴西方组织研究的成果(包括话语体系),这是毫无疑问的。而且那些带着西方理论背景的学者在研究中国的组织领域问题时所提出的富有启发性的论点也说明西方学者组织研究的成就在中国组织中能够有所作为。但是事实表明了我们必须立足于中国社会组织来展开研究的重要性,这个事实就是中国社会组织研究的当下对象的特性与西方组织研究所面对的“当下”对象特性有着总体性殊异。

从组织的宏观空间特性来看,西方组织研究的主要对象是工业化时代来临之后具有深刻一致性特质的工业组织或为工业组织伴生的组织,它们形成了理念一致、结构相似、标准共识的组织总体状态。中国社会当下的组织总体状态正处在一个奇诡的时代:理念对立的组织共存、结构殊异的组织同在、各种特殊性标准盛行。从组织的历史发展特性看,西方组织研究对象中的主体——工业化组织是在近代化进程中从民间自发创立的企业基础上逐渐发展而成,自下而上的契约型组织占据着核心地位,组织整合有着一致性基础。中国组织研究的对象的发展历程则根本不同:迄今为止,核心地位的工业化组织是在国家行政力量的卷入下以自上而下的方式创建的,组织整合基础是国家行政力量在组织中的有效权威。而那些以自下而上的方式兴起的组织(主要是工业组织)还很少真正摆脱过对国家行政力量的幻想式的依赖。而且,在中国组织的总体生存状态中行政组织仍是中心,现代的工业组织根本不是中心。

从组织生存状态背后的文化背景看,西方组织研究的对象是在整个社会实现从传统理性向现代理性转化背景下成长起来的,因此社会理性、组织理性、个人理性的目标呈现趋同趋势,这为组织研究提供了不言自明的诸多共识假设,而中国组织研究的对象是处在传统理性与现代理性并行的文化背景下,社会理性、组织理性、个人理性的目标彼此冲突,远未形成共识。

显然,如果仅仅是运用现有西方组织研究的理论来研究中国的社会组织,如果忽略中国社会组织的上述特性,就会“削足适履”,丧失关于中国组织认识的真理性和有效性。因此,学术自觉成为中国社会组织研究的当务之急(在社会学界,对于学术自觉的关注早已有之,例如费孝通先生曾专门发出过“文化自觉”的呼吁)。

所谓的学术自觉,具有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在意识到中国社会组织和西方社会组织之间不同的事实逻辑的前提下研究中国社会组织。也就是当我们建构关于社会组织的知识时,我们应当自觉地意识到我们在符号中构建的那个社会组织的原型应当是或至少应当涵盖作为社会事实的中国社会组织,而且这个作为社会事实的中国社会组织与另一个作为社会事实的西方社会组织具有着不同的事实逻辑。实际上,这种学术自觉已经在一些学者的研究中得到了体现,关于中国单位制的研究、关于中国农村基层组织的研究都是具备这种学术自觉的意义。在第一个层次的学术自觉的成果就是关于中国社会组织的独特认知。我想以对单位制的研究对此作一说明。

对单位制度和单位组织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路风,1989)。大体上,说早期的研究是偏重于单位制度的,即研究者把“单位”理解为中国社会某段历史时期的一种制度安排,是从社会制度角度来看单位(路风,1989;李路路等,1992;李汉林,1993;孙立平等,1994)。而晚近的研究,是偏重于单位组织的研究,即把单位理解为一类特殊的社会组织,然后来讨论这种组织内部的制度化机制和新的制度环境下的变迁等问题(李猛等,1996;李路路、李汉林,2000)。晚近的研究与组织理论的制度主义一派有着相似的理论视野:或强调制度环境对单位组织内的影响,或强调单位组织内的因素对组织制度化的影响。这些研究与西方学者研究的最本质的差异在于研究者是在对研究对象有着直接深刻的体察基础上进行分析的,所以这些研究更具有现实针对性,或者说有了更深刻的现实关怀。

在我看来,单位制度和单位组织讲究的最大理论贡献在于尝试着对中国社会组织理想类型作出归纳。其理论意涵可以做如下挖掘:可以说,“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中的地位类似于“公司”在西方社会组织中的地位。单位化的社会组织是一个历史时期中国的“标准化社会组织”,公司化的社会组织则是西方社会的“标准化社会组织”。

学术自觉的第二个层次是如何将具有不同的事实逻辑的社会组织纳入到一个共同的学术逻辑之中。在经验研究领域,面临不同的事实逻辑以及研究者的研究背景的差异,研究的学术逻辑就会出现明显差异。西方组织研究的学术逻辑基本是三个方面:理论焦点必须与组织管理实践的焦点相一致、实证的研究是获得真理性组织知识的根本途径、规范化的工业组织是社会组织的理想类型。中国社会组织研究的学术逻辑尚在成熟之中,但是至少在对社会组织的理想类型的把握上与西方的研究是不同的(正如同上述对单位制研究的回顾所分析的):自上而下的行政组织才是中国社会组织的理想类型。只有将这两种学术逻辑同一起来才算是完成了第二个层次的学术自觉。这种自觉很难由西方的组织社会学研究者完成:他们并不关心他们的组织社会学是否能够包容作为事实的中国的社会组织的事实逻辑和研究中国社会组织遵循的学术逻辑。这种自觉也很难仅仅通过对中国社会组织的经验研究来实现:经验研究所获得的往往是差异性的知识。

这种自觉必须依靠在比经验研究更抽象的理论建构内完成:在对社会学关于社会组织的理论知识进行反思的基础上建构这样一个新的理论基础,它能够包容两种不同的事实逻辑和学术逻辑。也就是说,只有在理论领域内进行一次学术突围,才有可能摆脱两种逻辑殊异的迷思。这一理论突围也同时能够为中国社会组织研究的深化和扩张开启一扇新门。出于对学术自觉的追求,未来的组织社会学的学术研究应以这种理论突围作为旨趣,以期获得关于中国社会组织研究的新路径。

理论突围既是一种突破,但同时也是一种继承。它不是要割裂和摈弃社会学已有的关于社会组织的理论认识和已有的一般组织理论知识,恰恰相反,它是在反思、整合前人的理论成果的前提下,提炼和创建能够普适于两种事实逻辑和学术逻辑的那些理论元素,以形成一个新的组织社会学的理论基础。在学术继承的基础上进行学术对话和学术创新才是组织社会学创新研究的基本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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