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国际私法研究的回顾与展望_法律论文

1998年国际私法研究的回顾与展望_法律论文

1998年国际私法学研究的回顾与展望,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国际私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1998年的国际私法著作

1998年,国际私法学领域又取得了新的成就。在国际私法著作方面,今年是比较丰收的一年,体现在专著、译著和论文的出版和发表上,尤其是论文,据不完全统计,包括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年会上发表的,总数达到240篇以上!

国际私法专著:有林欣、李琼英编著的《国际私法》,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年1月第1版;郭玉军著《国际贷款法》,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1月第1版。此外,余先宁教授又出版了一本国际私法。

国际私法译著:出版了李双元、胡振杰、杨国华、张茂译的(英)J.H.C莫里斯主编的《戴西和莫里斯论冲突法》(上、中、下)三册, 约141万字,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8年1月第1版。

国际私法论文是丰收的一年,可以分为三大部分:(1 )《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创刊号。该年刊共收集国际私法论文37篇,共分为评论,国际法律适用,中国参加海牙公约可行性研究,比较法研究,国际法学科问题讨论,实际法律冲突,国际商事仲裁,案例研究,译文,博士论文摘要选登部分;(2)报刊上发表的论文。 根据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出版的复印报刊资料《国际法学》的材料,1998年发表的国际私法论文将在155篇以上(注:该《国际法学》第1—5期(到10 月止),共有国际私法论文129篇;再以此五期的平均数26篇作为第6期折算数,共155篇。);(3)中国国际私法学会1998年年会论文共43篇。

二、着重研究的几个国际私法问题

本年度中国国际私法学比较集中研究的问题有:

1.国际私法的基本理论问题。年会论文中约有11篇,都有所深入和创建,涉及的问题非常广泛:国际私法的对象、多方当事人诉讼中的国际私法问题(管辖权和法律适用)、跨国民商事关系的法律调整及司法制度、人权与国际私法(注:《人权与国际私法》,上海大学法学院蒲伟良,98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年会论文第1页,第1段。)、国际私法中的识别问题新论、国际私法上公共秩序研究、意识自治原则的内涵探折及理论与实践、国际私法的活动空间、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中的国际私法、冲突规范连接点的软化处理问题等。论文在以下几个方面提出新见解:(1)人权与国际私法。 这是除了卢峻教授主编的《国际私法公约集》第一次将两个人权公约收入国际私法公约外,第一次见到有关论文。有学者认为,外国人权利或人权与国际私法有着密切的关系;(2 )国际私法的对象。这是长期以来探讨的老问题,但作者提出了新含义,国际私法对象是指在国际民商事交往中产生的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国家法律利益的、具有法律冲突的民事关系。它具有国际性、广泛性和冲突性的特点,并由此确定国际私法对象范围为法律适用问题、外国人的法律地位、国籍住所问题、涉外民事诉讼和仲裁程序问题(注:《也论国际私法的对象》,中国政法大学宣增益,98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年会论文,第10页及结论。);(3)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内涵。这是个老问题, 长期无人提及,论者提出了新意,即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限制是“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本身应有的内容,或者更确切地说“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作为一项原则应当包括两个方面,其一,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于他们之间的合同关系的法律;其二,当事人这种选择法律的权利要受到某种限制(注:《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内涵探析——再论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吉林大学法学院吕岩峰,98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年会论文第1 页第2段。)。此外,国际私法的活动空间问题, 国际经济一体化趋势中的国际私法等,都是阐述新条件下国际私法的积极作用的。(注:这两篇文章分别见由李双元、蒋新苗、李先波及章尚锦提交的98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年会论文。)

2.国际民商事交流中的具体国际私法问题。这方面情况复杂,问题很多,98中国国际私法法学会年会上发表的有关论文共15篇,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以前没有研究或很少研究的问题有BOT项目协议法律适用、合伙的法律适用、海上货物运输的诉讼时效、国际贸易中银行担保的法律适用、国际收养的承认制度、荷兰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关于完善我国涉外侵权行为法律运用原则等。其中(1)BOT项目协议的法律适用问题,过去国际私法著作中尚未见有阐述。1998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硕士生第一次作了有关BOT 的司法管辖权和法律适用硕士论文,颇有争议;而年会论文明确提出这是国际私法问题,并提出其法律适用原则为:适用东道国法律强制性规范和公共秩序、最密切联系原则与特征履行方法、意思自治原则。还探讨了我国BOT 项目协议法律适用原则:应适用意思自治原则,也要突出特征履行方法及最密切联系原则;相关的BOT项目协议法律适用原则:应适用意思自治原则, 也要突出特征履行方法及最密切联系原则;相关的BOT 协议也要适用我国强行法,尊重我国社会公共秩序;对于BOT 协议特许权协议则必须适用中国法;(注:《论BOT项目协议的法律适用》,辽宁大学法律系王国华,98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年会论文。)(2 )完善我国涉外侵权行为法律适用原则问题。有人在介绍了涉外侵权行为的法律冲突,评析了我国现行侵权行为法律适用原则后,提出了完善我国涉外侵权行为法律适用原则的建议:引入最密切联系原则,将一般侵权行为和特殊侵权行为分开规定,撤销关于侵权行为地法的规定;对侵权行为地的确定采用混合原则,具体规定选择标准。(注:《关于完善我国涉外侵权行为法律适用原则的探讨》,北京联合大学应用文理学院法律系孟宪伟,98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年会论文。)

3.区际法律冲突问题。这是近几年来的热门话题,不计报刊发表的文章,单是年会论文就有8篇,内容基本上是新的。如, 借鉴美国法律冲突立法和实践解决我国区际法律冲突;论国际私法公约在法制冲突国家的适用;遵照邓小平同志的遗志正确解决台湾地区与祖国大陆及港、澳地区的法律冲突;中国内地与香港地区签订《承认与执行仲裁裁决协议》的法律探讨;海峡两岸民商事交往中的法律适用问题;中国区际民商事诉讼程序的协调等;(注:本拟将赵相林等的《借鉴美国冲突立法及实践解决我国国际法律冲突之我见》及黄进的《论国际私法公约在法制不统一国家的适用》加以简介;但未分发有关论文,只得缺如。)其中,《遵照邓小平同志的遗志正确解决台湾地区与祖国大陆及港、澳地区的法律冲突问题》,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论证解决我国区际法律冲突的文章,主要论述“一国两制”的方针下,台湾地区与祖国大陆和平统一后将成为一个特别行政区,保留原有的社会经济制度和法律制度不变;从法律上台湾地区将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域;台湾地区与大陆及港、澳地区之间存在着区际法律冲突;文章还论证了解决的方式和可能性,对台湾地区单独制定国际冲突法的存疑;评述了台湾地区制定的《香港澳门关系条例》,指出把解决国际法律冲突的办法来类推解决区际法律冲突并不贴切。(注:《遵照邓小平同志的遗志正确解决台湾与大陆及港澳的法律冲突》,上海财经大学经济法系,余先予,98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年会论文。)

4.国际与区际司法协助问题。年会有关论文共5篇,涉及的问题有:中美两国司法文书域外送达法律冲突及其解决,祖国大陆承认和执行台湾地区仲裁裁决的若干问题探讨,国际司法救助中的法人主体,关于民商事国际管辖权和判决承认与执行问题——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特委会的讨论情况等。国际司法协助、国际司法救助是不同的;区际司法协助,和前二者也是不同的。

5.涉外仲裁问题。年会发表的有关论文共4篇, 涉及以下内容:中国涉外仲裁裁决的执行——实践中的问题;仲裁员身份制度——兼论祖国大陆与港、澳、台地区仲裁员身份制度之比较;国际商事仲裁准据法之晚近发展趋势;涉外仲裁案件的法律适用等都颇有新意,不一一列举。

6.其他:除了上面五方面以外的问题, 年会上还有其他方面论文3篇。如,《列支敦士登1996年关于国际私法的立法》等(注:武汉大学法学院杜涛译,98中国国际私法学年会,资料。)。

三、1998年我国国际私法学大事记

1998年,我国国际私法学领域,出现了以下几件大事:

1.《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创刊号,于1998年9月出版, 刊载论文37篇。从此结束了中国没有国际私法学园地的历史,具有我国特色的国际私法学将进入一个新的历史发展时期。

2.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第11届年会于1998年10月23——26日在江西省井岗山市茨坪召开,出席代表85人,提交论文43篇。同时召开了理事会和《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编委会。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私法示范法》条文注解和释义以及英、法、日文等译本,将于年底出版。

4.包括国际私法在内的北京市法学会国际法学会召开第1届年会。 该学会于1997年12月27日成立,于1998年9月10日——20 日在北京市密云召开了年会,会上先后提交国际私法论文4篇。

5.收集和整理国际私法三个材料。中国人民大学章尚锦组织收集和整理了以下三个材料:(1 )我国立法和司法解释中有关国际私法的条文摘编;(2)解放以来,国际私法教材、专著译著、论文集、 案例选编、文件汇编等目录;(3)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私法条约目录。

四、我国国际私法学1999年展望

回顾1998年国际私法学的成就,展望未来,国际私法学的形势大好!1999年是面临新世纪的一年,也是我国改革开放刚过20年的一年,也将是国际私法学继续发展的一年,而且将是有巨大前进的一年!

1.1999年将是我国国际私法学发展新的阶段或时期开始的一年。众所周知,解放以来,我国的国际私法学可以说已经到了一个发展时期的高峰,新时期发展的前夕。由于改革开放,国际私法学界的眼界开阔了,接触面和材料扩大和丰富了;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的实践,又有许多新问题需要研究解决,如BOT的法律运用问题、 一些新技术的国际私法问题等。所有这些因素,将孕育着我国国际私法学新的发展阶段或时期的到来,其标志将是新内容、新体系的国际私法教材和专著的出版!

2.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中国国际私法学会理事会或其他法学杂志,将撰写我国国际私法50年的文章,以资庆祝;

3.为纪念改革开放20周年,包括国际私法学在内的北京市法学会国际法学会将出版纪念论文集。载入论文集的有分别撰写国际私法、国际公法和国际经济法20年的文章;

4.为配合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制订有关国际司法管辖权国际公约,我国国际私法学界对司法管辖权的研究将付出更多的努力;

5.对涉外经济贸易仲裁问题的研究将掀起新高潮:1998年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年会上,关于对外经济贸易仲裁的论文及大会发言中都提出了有关的若干问题。这些问题需继续深入研究解决,1999年也许对此掀起研究的新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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