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体系的若干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哲学社会科学论文,体系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168(2004)01-0017-05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要“建设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体系”。这在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建设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体系,是加快建设更加完备的国家创新体系的迫切需要,是积极建设更加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的迫切需要,是主动顺应当今世界发展潮流的迫切需要,是大力发展和繁荣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促进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协调发展的迫切需要。
建设和完善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体系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程。从确立科学的体系建设理念,到进行尝试性的实践;从探索体系的特征到建立体系的运行机制;从充分发挥本体系的特有功能,到正确处理与其他创新体系之间的诸多关系,等等,都有大量的问题需要廓清,都需要建设性的创意和有效到位的行动。
一、建设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体系的提出与实施是对国家创新体系理论与实践的新发展
在近现代西方经济学界,从理论上提出创新问题并系统阐述的,是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其成名作是1912年出版的《经济发展理论》一书,熊彼特以技术创新为主的有关创新问题的论述为国家创新体系的理论研究添加了一块重要的基石。
1987年,英国经济学家克里斯托弗·弗里曼出版《技术和经济运行:来自日本的经验》一书,通过总结日本政府尤其是通产省“技术立国”的技术创新机制,提出了国家创新体系的基本思想。同年,美国学者纳尔逊出版了《作为深化过程的技术变革》一书,通过研究美国的“政府、企业、大学”的技术创新中的互动作用,也提出了国家创新体系的基本思想。他在1994年出版的《国家创新体系:比较分析》一书中,比较研究了159个国家和地区支撑技术创新的组织机构与创新体制。与此同时,丹麦学者伦德华主编了《国家创新体系:一种创新和应当学习的理论》一书,该书在弗里曼、纳尔逊注重研究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二项综合的基础上,加上了科学知识创新,构成三项综合,并把科学知识创新放在了首位。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GD)的专家们接过了国家创新体系这一思想。1996年,经合组织发表了题为《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的报告,引起了众多政府和学者的关注,引发了一场世界范围以围绕知识经济而展开的全球科技大角逐。1997年,该组织又推出了《国家创新体系》(《National Innovation System》)专题报告,认为知识经济在一个国家的进程,取决于国家创新体系的建设与完善,还提出了一套国家创新体系的分析、评价方法。
西方学界提出的国家创新体系的理论,是我们党和政府关于国家创新体系理论的有益思想材料,有着可贵的借鉴作用,但并不是我们党和政府提出国家创新体系理论的源头。创新作为一种世界性潮流,从马克思、恩格斯那里可以寻找到理论渊源。他们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资产阶级除非对生产工具,从而对生产关系,从而对全部社会关系不断地进行革命,否则就不能生存下去。”[1]这一论述大约是创新思想的最初阐发。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专门研究了近代资本主义兴起时期的科技创新活动,为马克思主义创新研究开了先河。
在处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中国,创新研究得到了空前的重视。邓小平以广阔的世界眼光,继承和发扬了马克思主义的创新思想,又把西方盛行的创新概念借鉴过来。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对创新问题作了系统阐发,形成了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创新观。
1997年9月2日,时任国务院总理的朱镕基要求中国科学院以创新精神、改革精神编写中国科学院的发展规划。同年12月9日,中科院向中央正式呈报了题为《迎接知识经济时代,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的汇报提纲和研究报告。1998年2月4日,江泽民同志在调研报告上批示:真正搞出我们自己的创新体系(《人民日报》1998年6月10日第1版)。
1998年6月,中科院“知识创新体系”试点工程正式启动,标志着我国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开始。同时,我国政府制定出了建设国家创新体系大的时间表:“争取到2010年前后,基本形成适应国家发展和国际竞争的新的国家创新体系及运行机制。”(李岚清,1998年6月17日)当代世界发达国家的创新体系主要存在两种机制模式:一是偏重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日本模式;一是技术创新与知识创新并重的美国模式。而我们党建立的则是全面创新的中国特色模式。当然,这也经历了一个过程,即从知识创新、技术创新、体制创新等到党的十六大报告所阐明的全面创新的不断完备过程,进而深化了人们对国家创新体系内涵和外延的理解。
在我国,随着认知水平的提高和实践活动的深入,我们党和政府将知识、教育层面的创新提升到了文化创新的高度,将体制层面的创新提升到了制度创新的高度,将技术层面的创新提升到了科学技术创新的高度。尤其是将理论创新置于全部创新之首。正如党的十六大报告所指出的:“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通过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创新,不断在实践中探索前进,永不自满,永不懈怠,这是我们要长期坚持的治党治国之道。”[2]
理论创新是人们对自然、社会和人类自身发展规律更深刻的认识。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一样,同样肩负着理论创新的重任。1991年6月,江泽民同志在《加强党的理论建设》一文中,通过对爱因斯坦相对论的巨大作用和马克思主义不断创新历程的分析得出这样的结论:“理论问题,不管是自然科学理论,还是社会科学理论,都很重要”,“无论是自然科学的发展,还是社会科学的发展,一旦形成新的理论,就会直接或间接地对实践产生巨大的作用”。[3]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表明,自然科学理论创新与社科理论创新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同等重要。自然科学研究上的伟大发现有助于人们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人们对自然科学的研究、评价和应用也离不开哲学社会科学的引导和制约。社会科学的理论创新能够促进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直接或间接地推动自然科学的发展。
由高度重视和大力提倡理论创新,到高度重视和大力提倡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再到提出建设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体系,这是我们党对哲学社会科学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深化和摆位越来越高的必然。2001年8月7日,江泽民同志在北戴河同国防科技和社会科学专家座谈时,用“四个同样重要”概括了自然科学和哲学社会科学的关系。[4]2002年4月28日,江泽民同志在考察中国人民大学时,提出了对哲学社会科学的“五个高度重视”。[5]党的十六大报告和胡锦涛同志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都对发展和繁荣哲学社会科学作出重要论述。从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党提出建设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体系的过程,也启发我们对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体系在整个国家创新体系中的作用的理解和认识。
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与自然科学理论创新一同构成了理论创新体系的两大有机部分,同时,又是理论创新体系中的两个子系统,这两个子系统既相互关联,又各具独立意义和独特价值。
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体系还可以为制度创新体系、科技创新体系、文化创新体系、党的建设创新体系以及其他创新体系提供思想条件、理性指导和价值取向。以制度创新体系为有力保证,以科技创新体系为强大动力,以知识创新体系为坚实基础,以包括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体系在内的理论创新体系为坐标指南,全面推进各方面工作的创新,这构成国家创新体系运行的总机制。
二、党和政府在建设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体系进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与美国的企业主导型的国家创新体系和日本的政府主导型的国家创新体系相比照,我国国家创新体系的主体之一,是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这就决定了我国的国家创新体系是党领导型的国家创新体系。依此理推论下来,我国的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体系,主体主要包括亿万人民群众及其他们的劳动实践,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高等院校、党校、社会科学院,党和政府。其中党应当是诸多理论创新主体的核心力量和领导力量,都起着决定性作用。
江泽民同志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关心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积极创造支持科学探索、鼓励学术创新的社会环境和学术氛围。”[6]胡锦涛同志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重大意义,加强对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领导,加大对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投入,加强哲学社会科学队伍的建设,关心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工作和生活。[7]这是一个整体性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在领导和指导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体系的建设进程中,起码要充分发挥以下几个方面的作用。
首先是确立科学的一元化的指导思想,确保一以贯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指导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指南,是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体系的灵魂。他既是社会科学理论创新在当代中国的最高成果和集中体现,又是建设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体系的科学指导思想。离开这一指导思想,或搞指导思想上的多元化,整个体系和体系建设就会发生根本性的偏差。
要明确要求并竭力做到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体现在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体系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贯穿体系建设的全过程。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所展现出来的尊重客观规律、勇于探索求真的科学求实态度和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来统摄和引领体系建设。切实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衡量体系的性质、方向和水平的根本尺度,努力使这一体系建设真正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
值得指出的是,党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哲学社会科学体系建设过程中还承担着一个重要任务,就是通过这一体系的建设,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体系的根本任务是为了更好地进行理论创新,理论创新最重要的是党的基本理论的创新,永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生机和活力。2000年6月22日,江泽民同志在宁夏、甘肃视察时指出:我们进行理论创新,就是要使我们党的基本理论在继承的基础上不断吸取新的实践经验、新的思想而向前发展。建设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体系的首要任务正在于此。用发展着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体系建设,通过体系建设不断丰富和发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两个方面有机融合为同一个过程。
第二是制定并实行正确的方针政策,为学术探索、理论创新营造宽松自由的环境和氛围。这里,制定和实施正确的方针政策极为重要。
坚持“双百”方针是建设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体系的必然要求。在哲学社会科学理论体系框架内,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前提下,社会科学涉及的包括政治问题在内任何问题都可以研究、论证。对学术理论上的是非问题,可用争鸣的方法来解决,提倡积极批评和自我批评,忌用行政命令的方法来确定学术上的是非问题,也不能用少数服从多数的方法来解决学术上的是非问题,否则就会扼杀学术进步和理论创新。要把学术问题和政治问题区别开来,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在一时区分不清的时候,宜按照学术问题对待。
要允许试验,宽容失误。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发展都离不开科学试验。在科学试验中,要像看待自然科学那样,允许失败,允许犯错误,更允许纠正错误,做到宽容、宽厚、宽以待人。
一个平等参与、公开竞争的文化环境,对于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来说极为重要。当下,人们在小生产条件下形成的对权威的崇拜极大地弱化,那种在科研中一味听从于权威的习惯做法应当让位给科学、民主的方式和机制。要弘扬科学的批判精神,克服中国传统文化中中庸思想的消极影响。在讨论科学问题上是人人平等的,不应以权威压制人,以威望排挤人,以资历轻视人。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提出“以人为本”,这同样适用于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体系的建设。国家创新、组织创新,往往从个体创新开始。哲学社会科学理论体系的建设中,要注意把创新研究的整体协调与自我个性张扬有机结合起来。珍重个性和个性化研究,使个性化研究成果得到尊重,纳入集体创新之中,是坚持“以人为本”的体现。通过贯彻“以人为本”的理念,切实做到尊重人才,聚拢人才,人尽其才。
第三是为实现理论创新提供重大课题的指南,组织实施重大研究工程。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程的不断发展,党要提出那些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作为广大社科工作者理论创新的主攻方向,成为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体系运行的着眼点和着力点。胡锦涛同志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提出了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十四个如何”,[8]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亟须探索、在理论上有所创新的重大课题。问题明确了,就极大地有力于调动队伍,集中力量,联合攻关,取得实质性突破,增强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体系的效绩。
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体系正面临着一项重要任务,即应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需要,要集全党全国人才之力,组织实施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过程。这是一项浩大繁复的系统工程。要对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进行系统的研究和梳理,明确回答哪些是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原理;哪些是必须结合新的实践丰富发展的理论判断;哪些是必须攻破的对马克思主义的教条式理解;哪些是必须终结的附加到马克思主义名下的认识观点,从而形成体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最新理论成果的各个学科,从各个方面丰富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基础理论体系。完成对马克思主义集体性研究这样的宏伟事业,没有党和政府的领导和支持,没有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体系强有力的运作,是根本无法办好的。
三、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体系的主要运行机制
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各教育部门、宣传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和各高等院校、党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各司其职,各展优长,形成合力,构建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体系的良好运行机制,特别是注重培养和发扬以下几个机制功能:
第一,整合。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体系要充分发挥对研究力量的整合功能,以期改变眼下社科理论与自然科学研究、社科研究内部各自为政的局面。据专家预测:未来的科学技术很可能在各科学之间的交叉领域形成新的科学前沿,发生新的突破。[9]这就要求特别加强社会科学研究队伍和自然科学研究队伍的联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实现新的整合,发挥出新的伟力。现代科学越来越趋向于复杂和综合,许多重大科学成就的取得,往往都是来自于交叉和边缘学科。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相互渗透已成为未来科学发展的重要特征,以合作与竞争互动为特征的科学家群体,已成为当今科学研究的主导性力量。当前,学术界闭塞现象依然严重,小生产的影响仍阻碍着人们的观念创新,门户主义、小团体主义和行会思想时有增长,跨学科、跨领域的交流更少。这显然落后于交叉学科已成主导的潮流。在这个问题上,中国人民大学探索出了“捕捉问题——学习沙龙——跨学科联研——跨学科申报立项——跨学科研究”的五段式组织方法,有效地实现了不同学科的联合攻关。在这五段式组织方法中,学习沙龙和联研可以说是社会科学课题研究成果的孵化器,在确定课题主攻方向和切入点,打破学科壁垒,实行多学科联合攻关,开拓学者的学识和思路,提高成果质量等方面发挥出了明显的作用。人大的这一方法很有启示和借鉴作用。
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体系的整合功能的另一个重要任务,是把目前分散设立并分别发生作用的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管理部门的功能作用整合起来。现在,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教育部、文化部以及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都设有专门负责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管理机构。设立这些机构的长处在于各司其职,短处在于往往相互隔绝,使资源得不到合理配置,影响到整体创新能力的增强。故此,笔者建议,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成立一个总揽全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规划的机构,由这个机构负起宏观指导、统筹规划、合理配置资源、资金支持等职责。围绕着繁荣和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尤其是理论创新,进一步明确分工,克服低水平的、重复性研究。国家级的社科研究机构和重点高等院校,主要承担基础理论研究,关系党和国家发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及重大现实问题的研究,并努力形成各自的优势和特色。地方社科研究机构,应该围绕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开展应用及对策研究,有条件的可开展具有地方特色和区域优势的基础研究。要充分发挥国家级项目的导向和示范作用,形成上下互动、左右互补、协同共振的理论创新网络。
第二,平抑。浮躁是科学的大敌,而恰恰是浮躁之风在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中存在已久。现在的社会科学界,一些人仅有“创新”的冲动,缺乏创新所具备的种种条件,特别是必备的心态、知识、见识和人格。有的自诩是创新的成果,实际上是上不接天际、下不接地气的梦话呓语,有的是抄国人洋人甚至侵占学生研究成果的虚伪之作。难怪有人基于这种现象辛辣地嘲讽起“丑陋的中国学术人”。出现这种情况,固然同一些社科研究人员的个人素质有关,但同现行有关政策的引导也大有关系。如今,评定社科研究基地、研究中心以至教研人员的晋级任职,都免不了有一年内在核心期刊发表多少篇论文、担任多少个国家或省部级项目的研究、获得多少国家级省部级奖项等条条款款。这就使一些社科工作者迫于既得利益,忙于“一年磨十剑”的平庸之作,很难达到“板凳坐得十年冷,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境界。
针对浮躁和急功近利等不良现象和做法,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体系要注意发挥平抑功能。北京大学正在尝试的“代表作”制度就是一个好办法。所谓“代表作”制度,即对文科学者的评价不以成果的形式和数量多少为依据,主要依据是经学术委员会评审,看主要著作或论文是不是该学科领域里目前最有代表性的成果。如果是,则在某一时期内(如3年或5年)不再对该教师进行科研成果的量化考核评估,这一时期内他一篇论文不发也不要紧,只要他的教学等指标都达标,那么他就仍享受原有的一切待遇,这样可以使学者们毫无后顾之忧地在学术领域里潜心研究,尽情地发挥自己创造性的水平,以期再出现更好成果。就是要实施类似这样的平抑手段,鼓励社会工作者们潜心研究,不追求论文数量,不追求著作厚度,养成耐得住寂寞的气度,超凡脱俗的冷静,牢记社科研究人员的身份和本分,固守对真学的追求,远离急于求成、浮躁肤浅的习性,避免“学而优则仕”的倾向,神凝一处,锲而不舍地“十年磨一剑”,出力作,出精品,真正实现社会科学工作者的价值。
第三,投入。基于经费的相对不足,各级社科管理组织不得不压缩研究项目的立项数量,减少对项目的资助力度。研究资金短缺,成果发表难出版难,这已成了众多社科工作者的切肤感受。
理论创新是一个沙里淘金的过程,整个过程都需要一定财力的支持。现有的国情决定了政府要担负起实际上也一直在担负着对社会科学予以财政支持的职责。按照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同样重要的精神,这一支持根据财政状况要逐步增加,以至在一定时期有相当大的倾斜。同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社会研究资金的筹集和使用要走市场化的路子,形成多元集资、有效使用的机制。各类公司企业、各类事业单位、中介机构、基金会等,都可以是社科理论创新研究的投资主体。
要投入,就要注重产出,要考虑成本。要把有限的资金真正投入到有助于理论创新、学术突破的研究项目。社科研究的优质产品就是富有理论创新价值的精品。要大力提倡和鼓励把研究项目都尽力做成精品,对于能够出精品的项目,要加大支持力度。经某一级学术委员会的认定确属精品的科研成果,要尽量解决出版难的问题,予以资助出版。
第四,转换。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要适应市场经济的环境,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社科成果与社会的转换或交换机制,从社会上不断获取发展资源,促进社会科学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对于基础理论成果,应拿出一定的资金或其他资源与科研机构交换,将资金集中投入到水平高、能力强的科研机构或学者手中,促进更多的高质量成果的产出。要开通各种通畅的信息交流窗口,将基础理论创新成果及时宣传出去,防止成果内循环,杜绝成果“问世”之时就是成果“死亡”之日的现象发生。对于应用理论成果,应鼓励研究者与社会需求者之间进行直接交换,建立起应用理论成果与市场需求之间的转换机制。政府、企业和事业单位在发展过程中遇到问题需要向社科研究机构咨询解决的,可通过招标等形式向研究机构或个人提出咨询服务要求。据报载,[10]国家发展与政策委员会发布消息,要向国内外公开招标第十一个五年计划规划前期研究课题。这是在中国经济发展史上首次将未来发展规划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向社会咨询、征求方案。如此重大规划向民间买思想的做法实在是开了个好头,具有多重重大意义,可以促进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激发各界人士理论创新,从中也开辟出一条新的投入渠道和引资方式。要使市场需求成为社科应用理论发展的一个动力,推动社会应用理论研究的可持续发展,并逐渐形成社科咨询服务产业,使社科应用理论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形成良性循环。
第五,评估。要建立科学公正的评估体系。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直接衡量标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本身根源于实践,经过实践检验被证明是真理。他同实践标准是内在统一、根本一致的。实践是最终标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则是直接标准,理论创新的成果正确与否,要首先经过他来衡量,并最终经过实践来检验。
衡量社科理论创新成果的标准首先看其是否遵循三个基本原则: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前提,以最广大人民的实践为源泉,以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目的。除政治标准和实践标准以外,还要从具体操作层面建立一套严格的、尽可能量化的评估标准。中国社会科学院制定了一套理论研究成果的评估指标系统,许多单位正在仿照这个系统。如果有条件,最好能制定出一个适用于全国整个社科研究成果评估的指标系统,使这项工作能有一个基本的参照和遵循。在这个评估系统中的若干指标,要注意参照国际通行的规定和办法,避免“武大郎开店”。另外,针对我们现行的评估机制存在的缺陷,要做到定好制度程序与选好评估人的有机结合。
第六,激励。要参照对自然科学家的激励机制,建立对社会科学家的激励机制,让同等贡献的社会科学家和自然科学家享受同样的待遇。据悉,有关部门正在做这方面的调研并设计相关方案。我国首次哲学社会科学大会的召开,标志着党和政府将哲学社会科学提升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将受到越来越多的厚待。
简言之,建立哲学社会科学理论创新体系的良好运行机制,必须着眼于“四个有利于”:即有利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和优秀成果、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有利于研究方法、研究手段的改进和多学科的协同攻关及新研究领域的开辟;有利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对策研究的相互协调和共同推进;有利于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转化推广和社科研究资金的筹集。
收稿日期:2003-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