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政党关系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兼论政党和谐关系是多党合作制度的本质属性_政治协商论文

和谐政党关系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兼论政党和谐关系是多党合作制度的本质属性_政治协商论文

和谐的政党关系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兼论政党关系和谐是多党合作制度的本质属性,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政党论文,和谐论文,关系论文,多党合作论文,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2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0138(2007)01—0007—05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促进“政党关系的和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不久,胡锦涛总书记又进一步强调了这个问题,他说:要维护和加强各党派的团结,促进政党关系的和谐,把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团结起来,把一切积极因素调动起来,让一切有利于社会发展进步的创造活力竞相迸发、一切有利于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不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这就提出了一个十分重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构建和谐的政党关系,必须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下简称多党合作制度)。

一、充分认识构建和谐的政党关系、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大意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前提

值得注意的是,《决定》是从两个角度提出构建和谐的政党关系和坚持多党合作制度的,一是从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和根本保证的角度,二是从激发社会活力的角度。

关于从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和根本保证的角度,《决定》是这样指出的:“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必须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力和利益,引导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因此,就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从各个层次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这一论述,深刻表明了我们党对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制度、促进和谐的政党关系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高度,十分明确地把这一问题视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和根本保证之一。这也就是人们高度评价的中共中央关于和谐社会的建设,已经从思想意识形态层面的论证发展到制度建设的实践层面。

从政党政治的角度看,公平正义就是社会中各个政党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在已经确立的政党制度框架内,各个政党都有施展抱负和发展壮大的条件和机会,各个政党之间的矛盾和其他矛盾得到正确处理。从这个意义上说,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涉及今天我国实行的多党合作制度内的各个党派的根本利益。公平正义作为衡量和评价处理政党与政党之间、政党与社会之间利益关系准则的综合性范畴,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的原有之义,是中国共产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体现,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

社会的公平正义是建立在制度基础上的,制度是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社会制度或体制的设置有多种目的和功能,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规范和调整社会中人与人之间、不同群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因此,政党制度对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是通过它对社会中党际关系的调节来实现的;一个社会是否具有公平正义,关键是看这个社会中的政党与政党之间关系的性质和状况如何,而党际关系的性质和状况,根本上又取决于主要以调节党际关系的政党制度的性质和状况。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认识,即一个社会中不同政党的存在和发展状况是否体现了公平正义,在根本上是取决于它建立的政党制度的性质和状况。政党制度是现代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法律规定或实际生活形成的政党的社会地位和作用,特别是政党执掌、参与或影响国家政权的具体体制和运行机制,包括政党之间相互关系的制度。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党制度是由该国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和现实条件决定的,与该国的历史传统、民族习惯、政治制度、阶级关系状况等有着密切的联系。政党制度的主要功能就是规范和调整各个政党之间的关系、政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政党与国家之间的关系、政党与社会之间的关系、政党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健康的积极的良性的、符合人类政治文明发展方向的政党制度,将充分保证体现在政党关系上的公平正义,即各个政党能够充分施展自己的抱负,政党之间和谐相处,共同成为为人民服务的、代表人民执掌政权的忠实工具,从而成为整个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

作为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多党合作制度,就是当今中国所实行的政党制度。其显著特征和基本特点是:(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即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这个政党制度的核心,亦即多党合作的核心,其通过决定正确的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和政策,团结各民主党派,为实现这些路线、方针和政策共同努力。不断加强和完善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长期合作的经验总结和根本保证。(2)坚持多党长期合作,即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合作不是一个短时期的行为和做法,更不是权宜之计,而是长期的合作,至少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都要合作。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之间没有在朝在野之分,共产党是执政党,民主党派是参政党。民主党派是与共产党通力合作,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长期合作的具体形式是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3)有一定的组织形式。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多党合作的一种重要组织形式,它是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重要场所,通过这一渠道对国家的大政方针以及统一战线内部的各种问题进行民主、平等、真诚的协商。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能够充分反映各方面的意见、要求、批评和建议,可以起到其他形式的监督不能替代的作用。(4)具有宪法保证。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的内容,确立了它在国家根本大法中的地位。而且还规定各政党“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这对于更好地坚持和发展多党合作制度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这个政党制度处理政党关系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它生动地体现了我国各个政党之间牢不可破的和谐关系。

这清楚地表明了我国现行的政党制度,公平地维护和实现了其框架内的各个政党的利益,公平地给与了各个党派应有的地位,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各个党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性,给各个党派提供和创造了合作共事、平等协商、互相监督的可能和条件,进而充分保证了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

关于从激发社会活力的角度,《决定》是这样指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既是充满活力的社会,也是团结和睦的社会。必须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巩固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巩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大团结。”那么,什么样的社会是充满活力的社会、怎样才能形成充满活力的社会呢?《决定》提出了四条标准和要求,即“增强全社会创造活力,形成万众一心共创伟业的生动局面”、“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的团结,为实现高中华民族的为大复兴而奋斗”、“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显然,从促进政党关系和谐的角度激发社会活力,最主要和最重要的就是“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统一战线是我们党长期以来始终坚持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它建立的初衷就是在革命阵营内追求最大的和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人,争取一切可以争取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性,万众一心地去实现反帝反封建的伟大任务。正因为如此,我们党和毛泽东同志高度重视统一战线,把统一战线视为中国革命的三大法宝之一。在今天,统一战线更是充满了现实意义。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明确指出的:今天“统一战线的主题是大团结、大联合,根本任务是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可以也应该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重要作用。”“我们要充分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优势,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重要作用,团结全体人民同心同德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高举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发挥统一战线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独特优势,支持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的作用,加强各党派的团结和谐。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合作共事,不断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多党合作事业。

从以上两个角度认识促进政党关系和谐、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制度对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将使我们自觉地通过构建和谐的政党关系、通过坚持和发展多党合作制度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充分认识政党关系和谐是多党合作制度的本质属性、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理论基础

那么,和谐的政党关系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两者之间,是什么关系呢?这是需要我们深入思考的问题。从根本上分析,这两者是完全一致的。多党合作制度所体现的就是一种和谐的政党关系,换言之,在中国,和谐的政党关系是通过多党合作制度表现出来的。然而,仅仅认识到这一点是不是就够了呢?《决定》启示我们还需要做更深入的思考。

《决定》开宗明义地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把构建和谐社会的问题提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高度,这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的重大理论贡献。其中特别有意义的是,这一新的理论判断,对于我们更深刻地认识和谐的政党关系与多党合作制度的关系具有重大理论指导意义。我们应该站在一个新的高度来认识和谐的政党关系与多党合作制度的关系。可以这样认为,如果说“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那么,政党关系和谐就是多党合作制度的本质属性。

所谓政党关系和谐是多党合作制度的本质属性,就是说,政党关系和谐是多党合作制度本身所要求的、所必须体现的,而且决定着这个制度的其他诸方面。在现实中也的确如此,多党合作制度本身已经深刻地体现和反映了当今中国政党关系的和谐性,是构筑和谐的政党关系的制度保障。这一制度设计把和谐的内涵和精髓寓于政党关系之中,以团结、合作、和谐、协商、包容取代了西方政党制度无法摆脱的互相倾轧和互相攻击的弊端。具体地分析,这一本质属性所要求的多党合作制度的和谐性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首先,追求和谐是多党合作制度建立的目的。自近代以来,中国就处在动荡和分裂之中,中国人民渴望有一个政党和政党制度能够给他们带来和平、和谐和安宁。在漫长的岁月里,旧中国各种各样的政治家们模仿西方的政党制度从事政治活动,但无论是民国初年的多党制,还是一党制,都难以在中国的土壤中生根。国民党的一党独裁制无情地扼杀了其他党派生存的空间和机会,更没有给中国人民带来和谐与和平,战争不断、生灵涂炭。在中国确立和实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人士亲密合作、共同追求政党关系和谐的结果。从此,中华民族实现了真正的和谐,结束了近百年来的动荡与分裂,党派关系实现了前所未有的团结和和谐。

其次,体现和谐是多党合作制度的本质要求和根本内容。从制度安排的角度分析,多党合作制度所要求和安排的内容和机制及具体措施,都是为了实现和谐而设计的,无不体现和渗透着和谐的精神。“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保证了这个政党制度有一个坚强的、众望所归的、能够团结各个党派合作共事的领导核心。“坚持政治协商的原则”,是执政党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是执政党和参政党相互协调的科学机制。“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参政议政作用”是民主党派参政党性质的必然要求,是多党合作制度的直接实现方式。“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作用”,反映了参政党与执政党的相互依存和良性互动,是多党合作和实现党际关系和谐的根本途径。“加强中国共产党和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保证与其他党派合作、和谐的有效方式、是实现政党之间和谐与合作的人事安排和保证。

第三,在实践中不断实现和谐是多党合作制的重要特征。这一政党制度不但在制度设计上充分体现了和谐,而且在它几十年的发展中始终实践着和谐,以追求党际关系和谐的真正实现。中国共产党对此作出了积极的努力和探索,在实践中始终坚持与民主党派合作与协商,并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不断丰富和发展多党合作的内容、完善制度、提出和制定规范性文件,以指导多党合作的实践。这种实践是全方位和多领域的。这种实践,体现在党际关系方面,中共中央经常邀请民主党派领导人就国家经济政治生活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座谈和通报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体现在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即在人民代表大会中,明确规定民主党派成员在各级人大中占有一定比例,使他们能够充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体现在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和多党合作的重要机构,即在人民政协中,民主党派成员占有较大比重,他们可以就国家的大政方针发表意见、提出议案;体现在各级人民政府和司法机关中,都有民主党派成员在其中担任领导职务,有职有权地与执政党在国家政权中合作共事,共同创造着国家稳定和社会和谐的大局。

三、构建和谐的政党关系,要在坚持的前提下,努力完善、丰富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笔者提出应该把政党关系和谐提高到多党合作制度的本质属性的高度来认识,不仅仅是一个理论问题,而是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它将指导我们更自觉地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制度。这是因为,政党关系和谐虽然是多党合作制度的本质属性,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和谐的政党关系能够自然而然地实现。多党合作制度只是提供了实现政党关系和谐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要真正做到政党关系和谐,乃至社会和谐,还需要我们作出艰苦的努力。实践也表明,我们虽然有了一个很好的政党制度和一定的实践基础,但它毕竟是人类历史上一种崭新的政党制度,建立和实践的时间仅有50多年,其在实践中的表现还远没有完全反映出它本来固有的优越性。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领导问题。毫无疑问,“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多党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这是不能有丝毫的动摇的。但是,我们需要正视的问题是,这一“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虽然是由历史决定的,而且是现实的需要和人民的选择,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一领导地位会自然而然地实现和一劳永逸地存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国外若干社会主义政党先后丧失政权的教训深刻表明,在社会主义国家政党制度架构内能否坚持和不断完善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不仅关系到党所创立的政党制度,而且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原本看似牢固的制度大厦轰然倒塌,一个重要原因是,这些政党逐步丧失了领导地位,没有跟上时代前进的步伐和社会发展进步的要求,失去了民心和其他党派的支持。因此,我们应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加强和改善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领导,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要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的原则,在重大是非、重大原则问题上,做好政治引导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善于通过广泛深入的协商和讨论,使中国共产党的主张成为各民主党派的共识。

关于进一步完善政治协商的内容、形式和程序问题。政治协商是多党合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多党合作体现党际关系和谐的重要标志。政治协商主要是中国共产党就国家大政方针、政治生活中的重大事项、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等,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与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以及各族各界代表人士进行协商。今后工作的重点是如何切实坚持好“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就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决策执行中进行协商”这一政治协商的重大原则。这就要求执政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人,真正把政治协商作为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这个环节绝不是可有可无的,更不是随意的,它应该有严格的制度加以保障。这种政治协商应该表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方面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协商;另一个方面是中国共产党在人民政协同各民主党派和各界代表人士的协商。这两个方面缺一不可,互相补充,构成了一个体系完整的协商政治的架构。

关于进一步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作用问题。在多党合作制度中,和谐的政党关系并不是没有原则的一团和气。这一和谐的政党关系是建立在相互监督基础上的,是通过相互监督来实现的。这种监督是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中国共产党处于领导和执政地位,更加需要自觉接受民主党派的监督。民主党派对共产党民主监督的内容主要是:国家宪法和法律的实施情况;中国共产党和政府重要方针政策的制定和贯彻执行情况;各级党委依法及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现在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在实际生活中参政党的民主监督还比较薄弱,民主监督的机制还不够完善。今后要在知情环节、沟通环节、反馈环节上建立健全制度,及时通报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畅通民主监督的渠道;对民主党派提出的批评意见要认真研究,及时反馈。执政党的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要真诚接受民主党派的监督,鼓励和支持民主党派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并勇于坚持正确的意见,做中国共产党的诤友;要保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的正当权利。

关于进一步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问题。在多党合作制度中,虽然共产党是执政党并居于领导者的地位,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并接受共产党的领导,但是,这两者是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两者缺一不可,和谐的政党关系应该能为各党派的发展提供动力,它不仅要求执政党不断发展,而且也要求参政党不断发展。只有执政党的发展,而无参政党的发展,不是和谐的政党关系,也不符合多党合作制度的根本性质。多党合作制度的发展和完善,是以参政党的健康发展为基础和前提的,加强参政党的建设也就是十分重要的。要把执政党的建设与参政党的建设紧密地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中国共产党要把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责任。支持民主党派根据各自章程规定的参政党建设目标,按照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体现政治联盟特点、体现进步性和广泛性相统一的原则,以思想建设为核心,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把自身建设提高到新的水平。各民主党派要不断提高政治把握力、参政议政能力、合作共事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同中国共产党一道,把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好、发展好。

关于进一步深化多党合作制度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问题。对于多党合作制度来说,制度建设是带有根本性意义的建设,也是构建和巩固和谐的政党关系的重要保证。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摸索,我们已经形成了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基本制度框架,在制度建设方面奠定了重要基础。但是,对于一种成熟的政党制度来说,仅有基本框架还是不够的,它还要有一系列与基本制度框架相配套的具体制度;它从建立到稳定和完善是有一个时间和实践的历史发展过程的,其客观规律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还有许多方面需要完善。现在,我们特别需要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具体制度,以确保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主要特点及优势充分发挥出来,使已有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规范和程序进一步稳定和成型、进一步系统和全面,使已有的基本制度框架丰满起来。我们要不断研究新情况,积极探索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新机制新方式,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内容更加丰富、机制更加健全、程序更加规范。

需要强调的是,我们在发展和完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时候,要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处理好借鉴和照搬的关系。我们已经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的道路,建立起了符合中国国情的政党制度,要始终坚持这个大方向,要坚持“社会和谐”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要坚持“政党关系”和谐这一多党合作制度的本质属性。

四、和谐的政党关系能否实现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命运紧密相连

《决定》明确指出:“社会和谐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为促进社会和谐进行了艰辛探索,积累了正反两方面经验,取得了重要进展。”由于政党关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因此,政党关系和谐是我们党在不懈追求社会和谐的同时追求的目标。多党合作制度所经历的56年的实践表明,它所要求的和谐的政党关系能否实现,与多党合作制度本身的命运息息相关。什么时候多党合作制度坚持的好、发展的好,政党关系就和谐;反之,政党关系就不和谐。一旦多党合作制度遇到挫折,政党关系就必然紧张。

1949年,在中国的政党关系史上,是非常重要的一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诞生,随着多党合作制度的建立,追求民主和革命的各个政党实现了中国自政党产生以来前所未有的大团结,政党关系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和谐。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多党合作制度彻底否定了国民党和蒋介石顽固坚持了28年之久的一党独裁制。中国共产党以其先进的形象和先进的理论赢得了全体中国人民的信任,以宽广而包容的胸襟赢得了各民主党派的拥戴。中国共产党创造性的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解决了在中国这样的经济社会比较落后的国家如何建立现代的、符合人类政治文明发展方向的民主政治和政党制度的问题,解决了不同政党之间如何建立和谐关系的问题。这就在一开始就从根本上决定了政党关系和谐是多党合作制的本质属性。

从建国初期一直到50年代中后期,中国的政党关系所表现出来的和谐、合作关系健康发展,充满了生机。其原因是,这一时期多党合作制度蓬勃发展,开始初步形成并奠定了多党合作的制度基础,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各民主党派积极参政、踊跃议政,参加各级政府的领导工作(特别是在国家和中央政府一级担负领导职务的民主党派人士占有很大比重),参加国家大政方针的制定。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精诚团结、民主共事、互相监督、知无不言、言无不尽。1956年,中共八大的召开使这一时期和谐的政党关系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八大对当时国内的主要矛盾和基本形势作出了科学判断,为新时期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继续合作提供了客观依据。重要的是,根据这个客观依据,多党合作制度的政治基础由《共同纲领》中规定的新民主主义发展为共同建设社会主义;同时,毛泽东在总结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长期合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吸取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经验教训,提出了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从加强监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战略高度出发,提出了“两个万岁”的思想,即“共产党万岁”、“民主党派万岁”,为多党合作制度成为一项长期的基本政治制度奠定了理论和政策基础,标志着这一政党制度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进一步确立。多党合作制度所体现的和谐政党关系随之更为巩固。

由于多党合作制是一种崭新的政党制度,没有任何经验可以借鉴,因而在实践中会不可避免地遇到挫折。在国内外种种因素的作用和影响下,从1957年起,随着新生的多党合作制度进入曲折发展的阶段,原本和谐的政党关系呈现紧张状态;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多党合作制度受到严重挫折,和谐的政党关系被彻底破坏了。沉痛的教训表明,中国共产党正确,多党合作制度坚持的好,政党关系就和谐融洽,民主党派就兴旺发展;中国共产党遇到挫折,多党合作制度坚持的不好,政党关系就紧张失衡,民主党派就举步维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党关系和政党制度就失去了光彩。

随着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中国共产党开始全面认真纠正“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的“左”倾错误,重新为促进社会和谐进行不懈的努力,多党合作制度得到了恢复和新的发展。中国共产党在深刻反思和准确把握民主党派的社会基础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的基础上,明确了民主党派的性质已经成为各自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和一部分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的政党,是在共产党领导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政治力量。这一判断为构建和谐的政党关系奠定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中共十二大是党的历史上一次重要的会议,大会提出了要把党建设成为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坚强核心。这使得我们党对统一战线的认识有了进一步的深化。大会明确指出,“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统一战线仍然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邓小平高度评价了民主党派的地位和作用,他在开幕词中指出:“我国各民主党派在民主革命时期同我们党共同奋斗,在社会主义时期同我们党一道前进,一道经受考验。在今后的建设中,我们党还要同所有爱国民主党派和爱国民主人士长期合作。”为此,大会进一步丰富了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团结合作的方针,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十六字方针。它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合作关系的历史经验的概括和总结,也是与民主党派团结合作共事的一贯方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发展和深化,对于坚持和发展多党合作制度,进而促进和谐的政党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共十三大的意义是,大会系统地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基本路线。这对于坚持和发展多党合作制度产生了深刻影响和重大指导作用。大会明确把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一起作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大会的政治报告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是我们的特点和优势”。绝不能丢掉这些特点和优势,照搬西方的“三权分立”和“多党轮流执政”。“要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完善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这是多党合作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和谐的政党关系的进一步发展。

1989年12月,中共中央提出了《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这是建国以来,我们党关于多党合作制度的第一个文件,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意见》明确指出,多党合作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它根本不同于西方国家的多党制或两党制,也有别于一些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一党制。它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革命与建设相结合的一个创造,是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这个意见的提出,标志着多党合作制度有了重要发展,为构建和谐的政党关系进一步奠定了重要理论基础。1993年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在序言中增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的内容,确立了它在国家根本大法中的地位。这对于更好地坚持和发展多党合作制度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随着多党合作制度的不断发展,中共十五大把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制度列入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政治纲领。十五大是一次在世纪之交召开的,具有承前启后、继往开来意义的会议。在具有这样意义的会议上,从新世纪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高度,再次确立多党合作制度,表明了中国共产党在新世纪继续坚持和发展多党合作制度的坚定决心,为进一步发展和谐的政党关系提供了重要保证。

在进入21世纪之际,中国共产党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其实质就是要求全党“必须从中国和世界的历史、现状和未来着眼,准确把握时代的特点和党的任务,科学制定并正确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研究和解决推动中国社会进步和加强党的建设问题”。从而使我们党更加自觉地坚持和发展多党合作这一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使其更加体现出中国特色和时代特征,并使新世纪和谐的政党关系建立在与时俱进的思想理论基础之上。

中共十六大关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理论和纲领,为全党和全国人民指明了在新世纪新的发展阶段继续前进的方向。其中一个重要的发展方向就是把坚持和完善多党合作制度同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联系起来。大会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为实现这个目标,重要的任务之一就是要“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更好地发挥我国社会主义政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这表明我们党对多党合作制度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更高的水平,随之政党关系更加和谐和融洽。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十六大以后,中共为了坚持和发展多党合作制度、促进和谐的政党关系、在制度建设方面做了更多、更具体的工作。2005年初,中共中央提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这是继1989年12月以来中共中央作出的第二个关于坚持和发展多党合作制度的意见,充分反映了15年来多党合作制度的新发展和新经验,在认真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对多党合作制度作了进一步规范,是指导新世纪新阶段多党合作的纲领性文件。2006年2月,中共中央提出了《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同年7月,中共中央又提出了《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这两个意见都十分重要,从不同的角度进一步丰富和明确了坚持多党合作和促进和谐的政党关系的内容及要求。可以肯定,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与和谐的政党关系将进入一个新的更高的发展阶段。

简言之,我国的多党合作制度要求并保证和谐的政党关系的实现和发展;和谐的政党关系会进一步促进多党合作制度的巩固和发展。发展和促进和谐的政党关系,必须坚持、发展和完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基金项目:北京市政治文明建设研究中心科学研究项目(07002)

标签:;  ;  ;  ;  ;  ;  ;  ;  ;  ;  ;  

和谐政党关系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兼论政党和谐关系是多党合作制度的本质属性_政治协商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