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三种方式探讨论文_李国升

政府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三种方式探讨论文_李国升

第一种方式:搭建信贷周转资金扶持平台

1.1 针对目标

生产经营基本面较好,信贷信用记录较好,产品有竞争力、有市场、有订单的企业,或拟上市企业,或高端制造业、骨干企业的配套企业,因为某种原因暂时出现经营或财务困难、面临还贷付息较大压力的。

1.2 政府支持方式

政府通过财政、金融等部门设立中小企业信贷周转扶持资金,在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的情况下,以委托贷款的方式,向中小企业提供信贷应急周转资金支持,帮助企业渡过暂时的难关,避免企业生产经营受到重创。

1.3 平台架构

搭建政府部门、担保机构、银行、中小企业广泛参与的信贷周转扶持平台。财政和金融部门利用金融指标调度与考核,引导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信贷投放。平台公司负责受理企业申请,提出初步意见。担保机构负责担保考察,提报担保考察意见。合作银行负责办理贷款手续、本息清收。由以上单位组成信贷周转金决策委员会,负责贷款审批。

1.4 平台运作

1.4.1 运作风险

周转金面临着中小企业因经营困难可能出现的逾期不还、无力偿还,甚至因企业倒闭破产形成贷款坏账、死账以及恶意逃避债务等方面的风险,需要有系统性的风险防控机制、资金运作监管制度和规范的操作程序加以防范。

1.4.2 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

企业在符合担保机构担保条件的前提下,如因暂时不具备正常的贷款条件,但企业有确凿的订单、机器设备等实物,应收账款、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或者有资质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等,按照核准程序,由平台委托银行放贷。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需要退出:①资信良好,达到银行信贷条件,转为银行信用放贷;②不讲信用,意逃避债务的;③因种种原因不能持续经营,依法破产倒闭的。第二种方式:设立创业投资引导资金

2.1 针对目标

处于初创期的高新技术企业,或具备自主知识产权、高成长性的中小企业。有技术、无资金是上述企业普遍面临的瓶颈。

2.2 政府支持方式

政府拿出部分资金设立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并以此吸引社会金参股合作,或者引进专业的风险投资公司进驻,进一步壮大创投资金的规模和种类,形成政府创投资金、社会创投资金、政和社会合作创投资金三种形式。在高新技术企业的创业阶段、成长阶段、技术研发阶段、上市阶段对其提供资金支持,并相应占有企业一定股份。在企业进入高速成长期后,或被战略投资者收购,或企业运作在创业板上市时,创投资金再溢价退出,实现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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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资金规模

因在初创期投入,按每户企业100万-300万元给予参股支持,即可发挥较大作用。

2.4 资金定位

不过分关注投资对象发展初期的盈亏,而在于他们的前景和长性,以便能通过上市或转让股权获得高额的资本利得回报。这样,即便前些年无股权分红,也视同政府财政给予无偿资金扶持。

2.5 运作主体

从机构精简和资源共享的角度考虑,可选择 1-2 家本地金融类国有企业作为创投公司,作为创投运作主体;如无合适的国有业,可考虑新成立 1 家国有创投公司,主要负责政府创投基金的运作,并负责与社会创投基金的对接和合作。

第三种方式:牵头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

3.1 针对目标

走过初创期,步入稳定发展阶段,需要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为自身发展壮大筹集资金支持的中小企业。

3.2 集合债券特征

统一组织、统一冠名、统一担保、分别负债、集合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由多家中小企业构成的联合发行人作为债券发行主体,各发行企业作为独立负债主体,在各自的发行额度内承担按期还本付息的义务,并按照相应比例承担发行费用。

3.3 政府支持方式

政府确定某个部门作为牵头人,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债券发行工作。选取若干个中小企业,构成集合发债主体;联系确定合作银行或证券机构作为承销商;协调确定总的发行额度;联系确定有实力的第三方为债券发行提供统一担保;协调确定统一的债券名称,等等。

3.4 发行条件

《证券法》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符合以下条件:①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类型企业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6000 万元;②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企业净资产 ( 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 ) 的 40%;③最近三年可分配利润 ( 净利润 ) 足以支付企业债券一年的利息;④筹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⑤利率不得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⑥已发行的企业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

3.5 集合债券优势

①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打破了只有大企业才能发债的惯例,为一批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机会。②债务融资债权人不具备管理权和投票选举权,与发行股票相比,发行债券不会影响公司的所有权结构和日常经营管理。③融资成本低,债券发行利率低于同期限商业银行贷款利率。④集合债券发行需要多个企业主体共同参与,一定程度上分散了总体风险,一个企业只需要承担本企业的融资风险。⑤债券发行后,企业需要按规定披露信息,有利于企业规范运作,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并可在资本市场上树立良好的信用形象,为企业持续融资打下信用基础。

结束语:构建政府、银行、担保、证券、风投基金、企业等良性互动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既是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做大做强的最佳模式,也是地方政府培植源、财源,推动经济持续增长的现实需要。政府只有发挥好牵头、协调、引导作用,促进各方不断合作、探索、实践,才能找到行之有效的方式,达到双赢和多赢的局面。

论文作者:李国升

论文发表刊物:《红地产》2017年9月

论文发表时间:201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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