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政治教育的公共转型_公共空间论文

思想政治教育的公共转型_公共空间论文

思想政治教育的公共化转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思想政治教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中国社会进入日新月异的21世纪之后,思想政治教育的现代转型问题已日益受到学界的关注和重视。这既是中国社会深刻转型和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发展的必然趋势。从目前情况看,学界对思想政治教育转型问题的思考正日益深入,尤其是在转型的背景、转型的必然性、必要性方面,已有不少精到的阐述,不过,在思想政治教育转型的实践取向问题上,尚有很大的讨论空间,社会的开放性、复杂性趋势更增加了判断、预测未来转型取向和具体实践模式的难度。正因为此,对未来的任何构想都应该是有意义的。本文拟从思想政治教育的公共性视角对思想政治教育的发展与转型作一初步思考,以求在与同仁们的共鸣、争鸣中共同深化对转型问题的认识、校准对未来发展取向的判断和预测,促进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的未来发展。

一、思想政治教育公共化的涵义与公共化转型的必然性

思想政治教育的公共化,意在强调思想政治教育在未来的发展中无论在目标、内容还是方法、路径、载体、手段乃至资源、环境等方面,都会日益突出地体现出公共性,从而在思想政治教育总体性层面上呈现出公共化的特色和趋势。在现代政治学理论中,“公共性”是指越过了神权、皇权和近代封建专制制度之后的(由当时资产阶级发起的)市民社会倡导下的产物。它是在近代尤其是到当代民主化社会中所拓展的多重公共领域(如政治公共领域、社会公共领域、文化公共领域及经济公共领域)之中所产生的对应的语汇。这里的“公共性”一语,与现代政治学意义上的“公共性”并非完全同义,它主要与“私人性”相对,强调民众对于社会资源、社会空间和社会过程的共有、共在、共享。不过,它所具有的公众参与、公众舆论和社会公众授权等深刻寓意则构成了本文中所称“公共性”的基本内涵。

思想政治教育公共化,是以社会主义公共人为培养目标的新型思想政治教育。具体地说,它通过教育使人们具有以公共情感、公共理性以及致力于公共事务的奋斗、牺牲精神所构成的公共精神为核心的公共性品质,同时,通过创造有联系的公众,让受教育者密切关注公共生活,积极参与公共事务,不仅关心他人,更拥有并不断践行对众人、集体、国家和社会的深切关怀,从而成为真正关注、关心并实际贡献于国家、社会建设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而思想政治教育的实践过程也相应地转变为:主要以公共环境与设施的潜在影响、公共文化空间的参与建设与公共传播、公共交流空间的日常参与、公共事务参与或模拟参与、公共服务(尤其是公益性组织及其活动)等作为教育的主要影响路径,以指导这些活动的能力提升和活动顺利开展为主要活动内容、方法。在这个过程中,公共生活的点点滴滴都应当成为思想政治教育者关注和思考的对象,这些片断式的思考和相应的对受教育者的影响,会通过受教育者的素质自我建构,完成其公共品质的整体性成长的过程,实现受教育者在政治、道德、法律等诸方面的社会化,并获得较强的社会适应性。

公共性品质的培养,实际上是社会主义教育目标的题中应有之义,因此,也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对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的必然要求。教育本来就是一种公共的实践,思想政治教育尤其如此。关于思想政治教育的本质,尽管有“政治性”、“意识形态性”、“教育性”等多种理解,但恐其不变的部分恰在于对公共性的遵循和实践,这也正神合于马克思的理论追求和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实践进程。按照贾英建的观点,马克思的理论视界在于“回到公共的生活世界”,马克思哲学变革的实质在于“‘改变世界’的公共实践哲学”,马克思哲学的人本立场体现为“‘公共人’的终极关怀”,马克思哲学的唯物主义新质则在于“社会共同体价值本位的公共性理念”。①思想政治教育是一个培养现实的人的素质的政治实践,既然“马克思所理解的现实的人是一种在历史中生成的以公共价值为理想追求的‘公共人’的不断生成”②,那么,思想政治教育就应该是一种以培养以公共价值为理想追求的社会主义“公共人”为目标的公共性实践。

从另一方面看,当拉塞尔·雅各比在宣称“公共知识分子的消逝”③的结论时,他突出地关注了过度专业化对知识分子的公共责任的影响,然而,这个结论在中国或许不能适用,也不应当适用,无论是对普通民众,还是对思想政治教育者来说,对民族、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关注和关怀,对公共利益和公共事务的关注和关心,都该成为其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难以想象,一个对民族、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公共利益、公共事务缺乏应有的关心的人,能够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思想政治教育不能无视民众对他人、社会和国家的漠不关心,至少也应当将民众培养成为罗伯特·贝拉所说的那种平时被动地遵守法律,而在对个人的或本社区的利益受到威胁感到关切时会积极卷入到公共事务之中的“关切的公民”。当然,这种关切只有经由“信奉相对宽容的超地域价值,转而信奉能够确保社会整体性的那种公共利益责任观”④,才能使民众的公共性品质得以完善。

以公共情感、公共理性以及致力于公共事务的奋斗、牺牲精神所构成的公共精神为核心的公共性品质的培养,可以视为思想政治教育区别于通常所说的“德育”的重要标志。换言之,德育更多地关注私人生活中的德性,而思想政治教育则更多地关注人的公共生活素质和公共生活责任,这也是当前德育适应中国公共生活发育的一次必要的转型。正是“公共性品质培养”这一理念,为解决长期以来困扰理论界的德育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关系问题提供了一个有效的思维路径,同时也是对当前中国德育由“小德育”向“大德育”转轨的可靠诠释。如果说私德基本可以满足旧有的熟人社会中人际关系、社会适应和社会秩序、社会发展的要求,那么,在社会的开放性、交互性若此的今天,思想政治教育尽管仍需以私德培养为基础,但已不可能再以私德为中心。此外,在思想政治教育的发生论意义上,它的存在首先是出于对公众的国家、社会的关怀品质的培养,而不是对私德的关心。因此,思想政治教育的公共化转型,也是思想政治教育现代化的显著表征。

强调思想政治教育的公共化,强调其目标在于培养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人的公共性品质,并不是在西方学者意义上或者激进社会角色意义上重提西方公共知识分子理论,而是对当前思想政治教育实践的一种反思。思想政治教育绝不能仅仅满足于培养处理私人关系的个体德性,否则,就无异于向传统德育的一种蜕变。仅仅满足于增强主体对社会的消极适应性的思想政治教育,也许只会培养出那种“躲进小楼成一统”的萎缩型人格,或者在消费社会中那种只会“享受”消费生活的消极人格,连传统德育“推己及人”、“以天下自任”的儒者人格都难以培养出来,遑论引导社会成员“齐家”、“治国”、“平天下”,或者“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呢?若果如此,思想政治教育岂不是在培养颓废的一代、垮掉的一代、漠不关心的一代?

二、公共空间与公共生活:思想政治教育的新型存在方式

思想政治教育之公共化转型的具体实践,不仅依赖于对“怎样的公共化”的认识,更需要以对“何为公共”、“谁的公共”等问题的把握作为理论前提。如章清所言,“将‘公共领域’引入中国近代历史研究,之所以引起较大歧义,部分缘由就在于忽略了西方‘公共’概念和中国有关‘公’的说辞之间的距离”⑤。在笔者看来,“公共”首先应作为与“私人”相对的概念,“公共性”作为与“私人性”相对的概念,强调民众对于社会资源、社会空间和社会过程的共有、共在、共享。每一社会主体的生活空间均可分为私人领域和公共领域两大部分。私人领域主要涉及私有财产和私人生活空间,它是为个人生命的维持和避开公众注意的隐私需要而提供的一个可靠的隐蔽场所;公共领域则是基于人类的共同生活以及在生存、发展中个体与他人的联系、合作。在一般意义上,每一个个体的人作为一种社会性的存在,都必然在与群体、与其他个体建立相互联系乃至合作关系中生活。因此,公共生活本应成为人的生活的基本形态。如汉娜·阿伦特所言:“私人生活领域与公共生活领域的区别对应于家庭领域与政治领域的区分,而至少从古代城邦兴起以来,家庭领域和政治领域就一直是作为两个不同的、分离的领域而存在的。”⑥当然,阿伦特的公共领域更强调的是其政治性、行动性和自由气质,尚与社会领域或本文所称的“公共空间”、“公共生活”有异,但她曾论及的“公开的公共领域”则有本文所称的“公共”意味。在她那里,“从隐蔽的家庭内部到公开的公共领域——社会的出现(家政及其活动、问题以及组织手段的兴起),不仅模糊了私有与政治之间那条古老的界线,而且几乎不可想象地改变了这两个词汇的含义以及对个体和公民生活的意义”⑦。在笔者看来,这种意义就在于,揭示了公共空间、公共生活对于人类生存、发展的重要性和现实价值。

公共领域并不是一个拥有固定边界的实体空间,即一个公共建筑或者公共场所,而是一个能被附加许多外在属性并与具体的实体空间相区别的范畴。公共领域是一个由人们透过言语及行动展现自我,并进行协力活动的领域。它也可以帮助人们有意识地去与人沟通,使人与人之间的互动共同构成一个公共空间。在这里,相互交往的人们能够相聚、相连而又相互分离,构成人们生存的关系域和意义域。不过,“人类社会生活经历了从共同生活向公共生活的演变”⑧,在国家与社会尚未分离之前,并不存在公共生活的形态与观念,最初存在的只是共同生活。古希腊时期的城邦式共同生活是一种群体性的或集体性的自主生活,雅典仍然存在着公民与非公民之间不平等的对立,城邦作为一个共同体,只属于公民,奴隶和女人被封闭在家庭中,是被排除在共同体之外的,不具有公共性,因为,这个社会的生活是由完全不同的系统构成,不同的系统之间没有统一性的内容。区别于私人生活领域的公共生活领域是首先基于经济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在最原初的意义上,公共生活是基于各自的利益打算而结成的存续的时间和范围各有不同的经济共同体,它们不断产生并日益扩展开来,愈来愈超出经济领域,成为政治、文化现象,公共生活由此正式形成。在近代社会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或者说在社会分化过程中,出现了市民社会和国家的分离,同时,也由于私人生活的出现而同时造就了公共生活。在中国社会历史发展中,也存在着类似的过程,只是在传统社会中,公共交往和公共生活尚不发达,这种公共生活的特点是:“公共生活基本上是熟人基于生活需要而建立起来的熟人社会”;由家庭和家庭伦理构成了“非功利性”、“非对等性”、“出于规定或义务”、“信度较高而风险较低”的共同体。⑨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共生活的形式和范围不断扩展,社会生活的公共性随着共同体的必要性增强而日益增强。公共空间与公共生活也因此将日益成为人的存在方式。

从另一方面看,对于公共生活以及与公共生活相适应的民众公共生活素质培养的强调,也是对以往强调集体生活的教育实践进行反思的必然结果。集体的,往往意味着不是每个人的,任何人对之既没有影响力,也没有行动的自由;公共的,则意味着是任何人的,任何人都既能通过广泛深入的参与以施加影响,又在其中有着充分的表达和行动的自由。因此,要想防止国家成为一种可能破坏团结的纽带和个体自治、危及公民对国家的依存性的异己力量,防止集体的相对性导致的小团体主义不断滋生,防止集体还会蜕变为压制个体自治和个体发展的异己力量,可行的路径不是强化集体,而是强化公共空间和公共生活。

尽管中国并未形成良好的公共生活传统,但并非没有公共生活的发展。在新中国成立后的一个特殊历史时期,公共生活不仅成为人们的重要生活方式,甚至侵入了民众的私人生活领域,使得日常生活呈现出过度政治化的样貌。在这个没有公共生活传统而又曾因短暂的、过度政治化和形式化的公共生活以致民众对公共生活产生警惕性的国度,公共生活尚未真正发挥其应有的赋权、维权功能,而是在一定程度上成了一种理查德·桑内特所说的“形式的义务”⑩,而且,由于改革开放以来民众的个体权利、自由观念的觉醒和生活意识的扩张,在履行这种义务时越来越表现出“被组织性”。一个公民社会的生成,需要公民意识的培养,更需要公民理性的培育。而公民理性的培育必须在公共空间中进行,并经由公共生活得以检验和发展,因为公民理性“既植根于公共生活又植根于精神领域”(11)。尤其是在娱乐成为重要的生活主题的时代,如何将娱乐大众从个体娱乐拉回到公共生活中,重建对众人、国家和社会的关心,是当前思想政治教育不得不审慎面对的重要问题,拯救“公共人衰落”之危机的责任历史地落在了思想政治教育者的肩上。

以往的思想政治教育一直暗含着一种不切实际的假设:正确的就一定是人们愿意接受的,也一定会被人们所接受。因此,教育者过多地纠缠于论证所欲传导的思想的正确性,却对那些被主流观点所否定的观点的广为流传所依赖的心理与社会机制缺乏应有的关注。因此,教育在理论、方法与技术上都未能获得实质性的进展。在笔者看来,要想改变思想政治教育的现状,必须让公共空间、公共生活成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新的存在方式,思想政治教育必须以充分利用公共空间、重建人们的公共生活为己任。思想政治教育不能满足于简单地为公共生活确立秩序规则让民众接受和遵行,而是必须经由公共空间,努力确立起民众正确的公共生活观念,指导民众的公共生活实践,促进民众的公共性品质的形成和完善。

三、思想政治教育公共化转型的基本路径

思想政治教育的公共化转型,既是教育理念、目标的转型,也是路径、方法的转型。公共化主要包括社会资源、公共空间的共有、共在与共享以及公共生活的共同参与等方面。这正是上文所言公共空间与公共生活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新型存在方式”的具体要求。

在笔者看来,在当前社会,思想政治教育公共化转型主要可以通过以下路径的教育影响得以体现和实现:

(一)公共环境、设施的教育价值利用与再造。思想政治教育的公共化,要求尽可能通过公共物品的提供,拓展思想政治教育资源领域,丰富资源类型和样式,同时,要求学校、社区以及非单位化或后单位时代的政府或国有单位在资源上摒弃其单位所有制的旧习,增强单位的开放性和资源的共享性,将这些资源以免费共享的方式提供给受教育者。城市公共环境(广场、园林、建筑、公共艺术等等)、具有教育意义的纪念地(或场馆)、各级各类学校的校园环境和教育设施等等,并在提供资源的同时加强教育引导,从而充分实现公共环境、设施的思想政治教育价值。此外,公共环境、设施的提供还有一个是否符合思想政治教育的要求(包括价值取向、交流可能性等方面的要求)的问题。由公共环境、设施的物质形态所决定,受教育者对其感知首先是静态的、事实性的,而非价值性的,要想使之蕴含教育意义,做简单的文字嵌入并非在教育效益上的最佳方法,为此,环境、设施的设计者不仅要具有教育意识,还要可以艺术性地将政治取向、生活价值取向等融于其物质载体之中。与此相联系,在环境、设施中为民众提供较多的交流场所,也具有增进教育效益的潜在空间。

(二)公共文化空间与公共传播途径的利用与再造。在当前情势下,公共文化空间和大众传媒,已日益成为影响民众政治信仰、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的主要渠道,也自然成为其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品质生成、变化的主要影响因素。有学者从微观层面上把传媒在构建公共领域中的具体作用概括为四个方面,即:意见整合的平台、政治社会化的途径、民主进程的加速器以及传播本义的复归。(12)这表明,在人的公共性品质的生成上,其影响力尤其显著。通过公共文化服务和大众传媒,思想政治教育者将自己的公共精神传达给公众,由此,在使公共精神进入公众的生活世界和心灵深处的同时,也使自己在更广泛的意义上、更深刻的层次上实现其公共价值。在目前公共传媒日益介入甚至不当泄露个人隐私、干预私人生活的潮流之下,这或许是不合时宜的,但不仅应当而且必要,无论对社会生活还是国家发展来说都是如此。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思想政治教育实际工作者必须密切关注、充分利用公共文化空间和大众传媒(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而不能仅仅依靠学校思想政治课程的教学。当然,近些年来,媒体的舆论监督功能得到了较多的强调,甚至在缺少有效监管和惩处的条件下,媒体监督甚至开始出现了蜕变为一种新的话语霸权的苗头,或者在公共领域和利益领域之间滑向利益的一端;与此同时,媒体的教育功能却遭到了不应有的忽视,不少媒体、作者将“文以载道”的中国传统抛之脑后,很多貌似公共评论的言论潜藏着私利的企图,很多作品甚至本身就在传播消极的政治观念、价值取向。因此,必须在宣传、文化管理及其他相关部门的监督和主导下实现公共文化空间和大众传媒的再造。

(三)公共性活动的开展及其价值引导。主要包括公共交流、公共服务、公共事务的参与。社会成员的公共交流不仅会营造充满活力的公共空间,通过人际互动实现观点的公共化呈现;而公共服务活动(尤其是公益性组织及其活动)则不仅可以实际地服务于他人和社会,更能逐步使民众学会关心,并养成良好的利他行为习惯。同时,它们还可以创造有联系的公众,丰富人们的生活内容,建构或澄清人们的价值世界,从而逐步形成以公共情感、公共理性以及致力于公共事务的奋斗、牺牲精神所构成的公共精神为核心的公共性品质,还可以让受教育者学会密切关注公共生活,逐步形成良好的公共生活方式,也即,通过积极参与公共事务,不仅关心他人,更拥有并不断践行对众人、集体、国家和社会的深切关怀,从而真正关注、关心并实际贡献于国家、社会建设。当然,“微观公共领域一直专注于合作解决问题、创新和创造力、公民教育和参与、政策评估、为弱势群体提供表达机会等等”(13),这些方面的政治参与、社会参与,也是公民自我教育的基本途径。当前,社会提供给人们的社团生活机会、允许公共舆论表达和传播的技术、制度和交往的公共讨论、协商的社会条件日益增加,通过教育活动(包括学校内的公民训练与模拟性公共事务参与实践等),不断提高人们的社会参与能力将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任务,公共讨论、公共事务(尤其是公共决策)的参与过程,也自然成为一个行之有效的实践教育路径。

在思想政治教育公共化的情势下,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也应当实现适应性调整。一方面,学校课程是否必须继续维持现有的“主渠道”、“主阵地”的地位,似待斟酌。在受教育者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形成的影响因素日益复杂化的今天,对于青少年学生来说,无论来自家庭教育、同伴群体的影响,还是社会风尚、大众传媒等方面的学校外环境的影响,都可能比学校教育更深刻、更广远;同时,学校对于这些影响因素的干扰可能性却在不断丧失,换言之,由学校主导下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合力几无可能。此外,在学校中,由于中小学所面临的升学压力和高校面临的毕业生就业压力,备试知识或专业理论必会受到更多的重视,思想政治教育则往往实际地遭到忽视。由此,若不加强来自社会公共空间的教育影响力,单靠学校根本无法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在笔者看来,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教学尽管仍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路径,但其意义主要在于基础性,而从关键性、紧迫性层面看,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必须转移到公共空间和公共生活中,通过引导人们的公共生活实现对人的公共性品质的培养。另一方面,在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的实施上,必须在强化意识形态性的同时,改善教育过程,注意吸收其他国家意识形态传播和国民教育的经验,变显性的观点传达为隐性的观点潜化,变理论的系统灌输为以公共性品质问题为中心的价值观念引导、澄清和公共生活能力的训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教育接受,最终达成“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培养目标。

注释:

①参见贾英建:《公共性视域——马克思哲学的当代阐释》,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4、93、144、219页。

②同上书,第196页。

③参见[美]拉塞尔·雅各比:《最后的知识分子》,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4页。

④[美]罗伯特·贝拉等:《心灵的习性:美国人生活中的个人主义与公共责任》,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1年版第272页。

⑤章清:《近代中国对“公”与“公共”的表达》,载许纪霖编:《公共性与公共知识分子》,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93—194页。

⑥[美]汉娜·阿伦特:《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载汪晖等编:《文化与公共性》,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62页。

⑦[美]汉娜·阿伦特:《人的条件》,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9页。

⑧张康之、张乾友:《从共同生活到公共生活》,载《探索》2007年第4期。

⑨晏辉等:《公共生活与公民伦理》,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5、37页。

⑩[美]理查德·桑内特:《公共人的衰落》,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年版第1页。

(11)[美]菲利普·汉森:《历史、政治与公民权:阿伦特传》,江苏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5页。

(12)许剑:《新闻媒体与我国当前公共领域的构建》,载《新闻大学》2003年春季号第34—38页。

(13)[美]詹姆斯·博曼:《公共协商:多元主义、复杂性与民主》中央编译出版社2006年版“中文版序”第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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