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一年两作制江南地区普及问题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江南地区论文,民国时期论文,两作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S-09;K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459(2009)02-0032-07
一年两作制,也即一年两熟制,就是在同一地块上一年内种植并收获两茬作物。就传统时期而言,在自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一年两作制的发展与普及程度是评判一个地区农业发展水平、甚或是总体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作为唐宋以来我国最为发达富庶的地区之一,江南地区一年两作制的发展与普及如何,一直为学界所广泛关注。
总体而言,目前学界对此问题的探讨主要集中在两个时段:一是唐宋元时期,重在探讨一年两作制在江南地区的起始问题①;一是明清时期,重在探讨一年两作制在江南地区完成普及的时间问题②。那除去这两个时段,民国时期一年两作制在江南地区的普及程度究竟如何呢?历史不是一种直线上升式的发展,我们不能因为一年两作制至迟于19世纪中叶已在江南地区完成普及,就想当然地认为民国时期一年两作制在江南地区亦是普及的。毕竟,经过太平天国战争的巨大破坏与五口通商后外向型商品经济的发展,江南地区的作物种植制度亦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因此,下文就将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对民国时期江南地区的作物种植制度做重点探讨。至于探讨的地域范围,则基本限定在江南东部平原区③。
明清以来,因微观环境与作物布局的不同,江南平原逐渐形成了三个相对集中的作物分布区,即沿海沿江以棉为主或以棉稻并重的棉—稻产区、太湖南部以桑为主或桑稻并重的桑—稻产区及太湖北部以稻为主的水稻产区④。因此在下文论述过程中,也将分别针对这三个分区展开进行。
一、棉—稻区:两年三作与三年四作
民国时期江南棉—稻区的基本作物种植制度仍旧以棉稻轮作为主。至于具体的轮作频率则有多种,这其中最为普遍的是两年棉一年稻。如嘉定:“成熟之田二年种棉,一年种稻。稻较棉少,故农家恃棉为生。⑤”宝山县“植棉习惯不施肥料,每间两年必植稻一次,轮稻之田始粪豆饼等以培地力,为植棉之预计。⑥”太仓棉区,也是实行两年棉一年稻的轮作制度⑦。两年棉一年稻外,一年棉一年稻在江南棉区也比较流行。如川沙棉区就盛行一年棉一年稻的种植制度,周而复始⑧。上海县,植棉之地亦是多行一年棉一年稻制度⑨。尤其是抗战时期,由于粮食匮乏,一年棉一年稻在江南棉区曾大为盛行。如在原先盛行两年棉一年稻的宝山,一年棉一年稻就大为扩充⑩。除以上两种主要轮作方式外,还有三年棉一年稻者,如浦东一带,“须三年植棉之后,间隔一年植稻,所以滋润泥土也”(11)。只是这种方式在江南棉区极为少见。之所以要实行棉稻轮作,在于从生态效应角度来说具有许多优点,可达到“田肥美而棉收较厚”(12)的效果。首先是能减少病虫为害,如褚华说:“种棉二年,翻稻一年,即草根溃烂,土气肥厚,虫螟不生,多不得过三年,过则生虫”(13)。现代调查显示,棉稻轮作确具有多种优良效果。除能抵制病虫害外,还可有效清除或抑制杂草生长,并有助于改善土壤理化性质与通气条件,促进土壤有机质累积和分解,提高土壤有效肥力,最终促进棉稻等作物的增产(14)。
判断一个地区一年两熟制是否盛行,最主要的标准是看主茬作物之后作是否盛行。就江南棉区来说,就是要看棉稻后的冬作是否普遍流行。江南棉区的冬作主要有三麦(大小麦、元麦)油菜及蚕豆等,这其中又以大小麦占优势地位。但是,在作物安排上并非棉稻之后都有冬作的种植。通常稻收获后会接着种植麦、豆、油菜等冬季作物,而棉花收获后则多土地休闲或种植绿肥作物,藉以恢复地力。下面就对江南几个重要的产棉县之轮作制度略作分析。太仓县,棉区主要的作物种植制度为三年四熟制,只是并非全是在种棉之后进行休闲,而是棉稻各有一次休闲,标准种植模式为棉—休闲—棉—麦—稻—休闲。(15)上海县,由于是一年棉一年稻,因而通常是两年三熟,种棉后休闲或种植苜蓿、紫云英等绿肥作物,种稻后则种麦或油菜。(16)南汇县,钦公塘以西地区,传统上为两年三熟或三年五熟;以东地区,则多为一年一熟或两年三熟。民国时期,轮作形式则以两年三熟制为主,种棉后休闲或种植绿肥等作物。(17)川沙县,民国时通行的种植方式是两年三熟制,两年中种一茬绿肥以做稻田基肥。(18)“川沙农田向行两年三熟制,麦为小熟,棉稻为大熟。”(19)宝山县,北部地区主要种植方式为三年四熟,只是稻的前作为三麦,标准种植模式与上述太仓县同。南部地区则以年花稻的两年三熟为主。(20)奉贤县,从清光绪年间直到解放前夕,一直以两年三熟制为主,种棉后休闲或种植绿肥作物。(21)
当然我们说稻后冬作、棉后休闲并非绝对。在江南棉区也确有棉后种植冬作的情况存在,上述太仓与宝山北部地区就是如此。不过这并没有改变三年四熟的熟制,因为虽然增加了一季棉花后的冬作种植,水稻收获后却进行了休闲,仍然是三年中有两次休闲。不过,江南棉区也的确有三年六熟或两年四熟的熟制存在,并且在有的产棉县中还占到主要地位。如在嘉定,一直到解放后的50年代,虽然为两年棉一年稻,但占主体地位的熟制却并非三年四熟,而是三年六熟,即塘元麦(或冬小麦或蚕豆)—棉花—塘元麦—棉花—塘小麦—水稻(22),也就是说土地已很少休闲。只是这种情形就整个江南棉区来说为数很少,并不占重要地位。棉后种植冬作,反过来说,也就是在一个轮作周期内,就棉与稻来说都存在前作是冬播作物的情况,尤其是在三年六熟或两年四熟的熟制下。与后作的搭配一样,棉与稻在前作的搭配上也有所不同。与大麦或元麦相比,小麦成熟期通常要晚半个月,一般小满左右才能收获,而这时已错过了棉花的最佳播种期,正如农谚所云:“立夏花,大把抓;小满花,不回家。”(23)同样油菜也会对棉花适时播种产生限制。而与棉花相比,水稻由于需要育秧移植的缘故而不会受到多大影响。所以在作物的搭配选择上,棉花一般只能与大麦、蚕豆等早熟冬作配伍,而水稻则不受限制。(24)如在嘉定:“向例凡田之临种稻者,其先种小麦;临种棉者,种大麦,取种植时期之更替迟早之适均也。”(25)不过人们可以通过套种的方式解决这一问题,即在冬小麦收获前一二十天把棉籽播于麦田内,待小麦收获后再行发育。对此,包世臣曾说:“沟塍种小麦者,及小满可于麦根点种。刈麦,棉长数寸,锄密补空,每窝三茎,深锄细敲,无减专种。”(26)在川沙这种方式被称为“攒花”,只是小麦通常要条播方可。(27)油菜田也可同样实行此种办法,如在奉贤县新寺镇,习惯是当油菜头上还剩下一朵花时把棉籽点播于田内,十余天后出苗,再结合锄草间苗,俗称“隔花”。(28)
一年两作是一种技术进步,为什么民国时期江南棉—稻区的农民并不普遍采用呢?肥料匮乏应该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因。(29)所以在提到为何棉花前作不能种麦时,褚华就曾说“谚曰歇田当一熟,言息地力,即古代田之义”,若万不得已而种之,则一定要“粪壅力补之”。(30)但现实问题是,江南很多农民都面临肥料不足的难题。而冬播作物又比较消耗地力,如宝山就有“麦讨债”的说法,言三麦吸肥多,消耗地力,而经济收入又不高,故种植面积不广。(31)若不顾肥料缺乏之现状而种植冬作,则结果必然是两败俱伤:冬播作物收成不高,又影响到下一季作物的收成。如直到解放后,太仓新建乡的农民仍是囿于习惯行三年四熟制,究其原因就是怕棉田种植冬作会影响来年棉花生长。(32)
二、桑—稻区:一年两作与一年一作
与棉—稻区及水稻区不同,桑—稻区的农业用地有其独特之处,即除了“田”外还有“地”,也就是水田与桑地,而这两种农业用地具体作物种植制度是有所不同的。
先看桑地作物栽培制度。由于桑树是一种多年生植物,因此也就不存在与其他作物轮作的可能性,而只能采取其他作物于桑园中间作的方式。陈恒力通过对《补农书》的研究后认为,当时(明末清初)桑地的作物栽培制度视桑的生长情况而大约分为三个阶段:首先是桑树种植后的前四年时间内,由于还未正式剪叶,这时可以在桑园内种植豆、油菜等作物,但忌有藤作物及麦类作物;其次,当桑叶达到茂盛时,就禁止间作其他作物;再次,当桑树年久荒废、而又尚未更新之前,一年可种豆两熟。(33)不过,到近代、尤其是民国时期,在桑地中间作其他作物的情形可能已变得比较普遍,并且情况也有些改变。如在浙江诸产桑区,“桑园间作有豆、麦、棉花、冬芥菜、油菜、玉蜀黍、白菊花、烟叶、玫瑰花、荞麦、药材、乌柏树、番薯、瓜类等,惟如桐庐、富阳、分水、于潜、昌化、新登等县,桑树本身,几为间作,故实无间作之可言。间作之普遍者为豆、麦、菜及瓜类”。(34)而这些作物中本来有些是不适合在桑园中间作的,如麦类作物,因“桑树之在麦田中者,食之坏蚕”。(35)另外,这些间作的作物肯定已不仅仅只是在未发育完全的桑园中种植,如何庆云于浙江乡间做田野调查时就发现从菱湖至双林的沿河两岸,“均为桑地,桑下间种小麦及蚕豆”。(36)如此一来,若桑叶算一熟,桑园中间作之物算一熟,则也就算是一年两熟了。
但就水田而言,在整个桑—稻区,民国时期冬播作物的种植却并不普遍,而是以绿肥为主,并部分休闲。据统计,两者合计约占总面积(含桑地等在内)的60%以上,其余部分土地才用来种植大小麦、蚕豆、油菜等。(37)也就是说,此区水田占主体地位的作物种植模式是水稻——绿肥的一年一熟制。如在嘉兴、桐乡两县,麦类作物虽也有种植,却并不普遍。“两县之农作,几可代表浙西。因种晚稻,多为一熟制。……兹就冬季言之,嘉桐两县,有不冬耕而撒播草子者,或以椿在板田打洞,种以蚕豆者,俗谓‘牵懒陇头’;或亦翻土种春花者,俗名‘勤谨陇头’;又有于收获后撒播紫云草者,为数颇多。”(38)吴兴,全县九个区,每一区的作物种植基本都以水稻为主,麦类作物极少种植,如第一区耕地面积6万余亩,内种稻4万亩,其余皆栽桑而无麦。(39)这种情况我们也可以从统计资料上看出来,如据立法院统计处的资料,几个蚕桑县份冬季作物种植的比率都比较低,一般在20%左右,(40)而这些冬播作物中肯定还有一部分是种植在桑地中的。
之所以出现如上格局,是由多种因素促成的。首先就是地理环境的影响。如在吴兴,当谈到为何麦作不兴时,原因之一即是“排水不畅,故只能栽种稻作一次,其他春花,如小麦、蚕豆、芸苔、绿肥等作物都不能种”。(41)但不良的环境可以通过一定的技术措施来加以改变,以保证冬作的种植,问题在于桑区的人们不愿意耗费人力、物力去从事此项工作。之所以如此,又与本地区蚕桑业的极为发达有关。嘉湖平原区是我国最主要的蚕桑产区,蚕桑生产在农家生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因而他们都特别重视。正如谢肇淛在《西吴枝乘》中所言:“湖人尤以(蚕桑之事)为先务,其生计所资,视田几过之。”故而,人们都普遍认为“多种田不如多治地”。(42)而“五口”通商以后,随着中国生丝的大量出口,蚕桑收益的重要性更是愈发明显。于是相对而言,粮食种植便有所忽视。即使是作为主要口粮的稻米生产都不太被重视,更遑论作为副作的春花作物了。如在嘉兴、桐乡等地,“农民以蚕桑业为主,丝价高时,养蚕即可够一年生活”,故“稻实为副作”。(43)吴兴亦存在同样的情形。由于“蚕桑事业极为发达,获利颇丰,因而人民习于懒惰,不勤劳作”,(44)“对于其他农作物,多不重视,地虽肥美,每年禾稻,仅一熟而已”。(45)另外,晚稻的种植也是导致本区冬作不发达的重要原因。如在嘉兴、桐乡,“因种晚稻,多为一熟制”。(46)受蚕桑生产影响,桑—稻区的水稻种植要向后拖延,通常要到夏至、小暑间,(47)这必然使收获期也向后推迟,通常要到阴历十月份左右,如此一来春花作物、尤其是麦类的种植定会受到影响。其实早在明清之际人们就已经认识到迟播是导致小麦产量不丰的重要原因,“知种麦之多收,而不知所以多收之故,在得秋气,备四时也”。虽然后来出现了小麦移栽技术,“下麦子于高地,获稻毕,移秧于田,使备秋气”。(48)只是这项技术并没有得到普遍推广,因此也就没有从根本上解决稻麦种植中所存在的季节性冲突问题。最后,如同棉—稻区与水稻区,肥料问题亦限制了桑—稻区冬播作物的种植。如在吴兴,“田间施用肥料甚少,虽有天然肥料,如蚕沙、羊粪、人粪尿等,但因施用法及施用日期不合适,尚不能尽收肥料之效果”,(49)也是导致本地麦作不兴的原因之一。
总之,桑—稻区存在着两种作物种植制度,即桑园中较为普遍的一年两熟制与稻田中占主导地位的一年一熟制。但就整个桑—稻区而言,一年一熟制应该占主体地位,因为在具体的播种面积上,还是以水稻占绝对优势地位。如据立法院统计处的资料,在本文所涉及的这几个蚕桑县内,桑树栽种面积占总耕地比重最高的吴兴也只有36%。(50)
三、稻区:一年一作
相比于棉区,民国时期稻区的基本作物种植制度相对简单,基本以水稻种植为主。就总体而言,由于地势低洼,稻区大部分土地并不适合冬播作物种植,因而以一年一熟制占主导地位。
松江县,解放前作物种植历来就以水稻—紫云英轮作的一年一熟制为主,而在西部和北部的一部分特别低洼地区,则更是只实行冬闲的制度。(51)即使到了解放初期情况依然如故,“县内大部分地区每年仅栽培一季晚稻,冬季种植绿肥红花草(紫云英)作为水稻基肥,小麦、油菜、蚕豆等冬作,种植极少,农民亦不重视”,只是在东南部的漕泾、亭林等少数地势较高地区“冬季种植麦类油菜较多”。(52)金山县:“除秋收稻谷外,农人狃于习惯,不肯冬耕,故春令毫无收入,大抵秋谷登场而后,并不翻松泥土,即撒播紫云英种子,春间茁长,翻入土中,作为肥料,间有种植油菜及蚕豆,不过南部少数乡村而已。”(53)嘉善县,作物种植较粗放,农田大都不冬耕而直接撒播草子,只是第三、四区种春花较多。(54)昆山县,娄江以北的低洼圩区,解放前以一年一熟为主,水稻收获后灌水沤田,不再种植其他作物或只撒播草子。(55)常熟县南部,作物种植也以一熟稻为主。“南乡多湖沼,地形较低,部分田亩每年仅种稻一次,名叫‘一熟头’田。”(56)太仓县西部,解放前耕地大多是终年积水,群众称之为“白水田”,一年只中一季早籼稻。(57)吴江县,在民国以前以一熟制占绝对地位,虽然民国时期两熟制面积逐渐增多,却仍旧以一熟水稻为主。(58)“地势低下,河泊又多,故常有水患,八坼、平望、黎里之西南,地愈低,而受患亦愈烈,计十余年来冬作物寥寥可数,盖无岁不被水淹也。……惟北部同里等处地势较高,冬季尚能种植小麦、油菜之属。”(59)青浦县,解放前中部及西南部皆以种单季稻为主,(60)“低区冬春休闲,较高之田,亦可栽植油菜及元小麦之属。”(61)嘉定县西部地区,由于地势较低且土质粘重,也是以一熟水稻为主,水稻收获后撒播绿肥制草塘泥,以用作来年水稻种植的基肥。(62)吴县北部元和塘低洼圩区,在解放前也以一年一熟制为主。(63)总之,我们可以发现稻区的大部分地区都是以一年一熟为主。
不过由于微观地貌环境的差异性,本区的作物种植又并非完全是一年一熟制,而是亦存在少量面积的一年两熟制。昆山县中南部,虽为湖荡地区,但地面高程却一般在4~6米之间,(64)因此在这些地区一年两熟制亦很盛行。吴县,东部亦为半高田区,地面高程在3到4米之间,历史上就一直以一年两作为主。(65)另,一定技术措施的施行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这一地区冬播作物的种植,如“垦麦棱”、修圩田等都可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冬作种植。在昆山这项工作就进行得十分出色,据统计,建国前夕境内70%左右的耕地共形成了500多个大小圩围,并筑有外塘圩岸518.8公里,这极大改变了土地低洼易涝的状况,从而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一年两熟制的施行。(66)
就整个稻区而言,一年两作制不盛行的最主要原因在于本区低洼的环境。阳澄淀泖湖荡平原区位于太湖平原碟形地貌的底部,是整个江南平原地势最为低洼的地区,而低湿的环境非常不利于冬作的种植。以小麦为例,各生育阶段的适宜土壤(0~20厘米)水分,一般播种到出苗以田间持水量的60~70%为宜,从分蘖到拔节期为70%左右,拔节到抽穗则为70~80%左右。但由于本区地势低洼,土质粘重,地下水位高,大部分地区又处于洪水位以下,土壤持水量很多时候远远超过小麦发育的需要量,因而渍害严重。其直接结果就是导致小麦根系长期处于缺氧状态,根系活力衰退,影响麦株正常吸收水分和养分。同时土壤中还会产生大量还原性有害物质,毒害根系,造成烂根死亡。(67)故乾隆《震泽县志》说:“邑中田多洼下,不堪艺菽麦。”前述诸技术措施的施行,根本目的就在于降低田间持水量,从而有利于冬播作物的种植。解放以后,伴随着农田方格化及大规模水利工程的兴修,本区的冬播面积才大量增加。如在松江县,通过兴修水利,单在1955年一年就增加种植麦类作物43583亩,实际增产粮食500多万斤。(68)另外,肥料缺乏也是导致本区冬作不兴的重要原因之一。所以在谈到为何松江冬作稀少的原因时,除土地低洼、土壤软黏外,另一个就是肥料缺乏:“如种小熟,需肥很多,农民无生产成本,如不下肥,不仅收成少,而且影响大熟产量”。(69)
四、结论
以上我们对民国时期一年两作制在江南地区的普及情况做了相关探讨。从中我们可以发现,总体而言此一时期内一年两作并不在江南东部平原区占有支配地位。而这一点,实际上也为当时的调查统计资料所证实。如据张心一的调查统计,1920年代末上海和苏州(相当于清代的苏州与松江二府)作物复种指数仅为159%。(70)具体而言,在不同的作物种植区内又是有所不同的:棉—稻区以两年三作或三年四作为主,桑—稻区以一年两作或一年一作为主,水稻区则以一年一作为主。
对于民国以前一年两作制在江南地区的普及情况,李伯重先生认为,其于明清之际在江南平原上取得了支配性地位,并最终到19世纪中叶完成普及;至于棉田也是同样如此,到19世纪中叶棉花与麦类作物的轮作也变得非常普遍。也就是说,与19世纪中叶相比,民国时期一年两作制在江南地区的普及出现了下降的情形。这一点,实际上也被李伯重先生的研究所证实,如他认为19世纪中期的复种水平要比20世纪20、30年代“多得多”。而之所以下降,绿肥种植增加是重要原因。而绿肥之所以增加,一是由于豆饼输入减少所导致的肥料匮乏,二是劳动力的短缺。(71)
注释:
①代表性的成果如:《太湖地区农业史稿》,农业出版社,1990年;李伯重:《我国稻麦复种制起源于唐代长江流域考》,《农业考古》1982年第2期;李根蟠:《长江下游稻麦复种制的形成和发展——以唐宋时代为中心的讨论》,《历史研究》2002年第5期。
②代表性的成果如:[日]北田英人:《宋元明清中国江南三角洲農業の進化と農村手工業の发展に関すゐ研究》,1988年;[美]黄宗智:《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经济发展》,中华书局,2000年;李伯重:《江南农业的发展》(1620-1850),王湘云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
③本文所说的江南东部平原区(含崇明岛),相当于清代苏松嘉三府、太仓直隶州及湖州府东部平原区。
④具体参见李伯重:《明清江南农业资源的合理利用》,《农业考古》1985年第2期。
⑤民国《嘉定县续志》卷5《风俗》。
⑥民国《宝山县续志》卷6《实业志·农业》。
⑦中共江苏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江苏省农村经济情况调查资料》,1953年2月7日,第210页。
⑧中华职业教育社:《农民生计调查报告》,1939年,第44页。
⑨上海社会局:《上海之农业》,中华书局,1933年,第34页。
⑩上海市宝山县县志编修委员会:《宝山县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175页。
(11)叶良德:《浦东之棉花》,《申报》1926年4月21日。
(12)《秦荣光札记》,民国《上海县续志》卷4《水道上》。
(13)褚华:《木棉谱》。
(14)南京农学院等主编:《作物栽培学(南方本)》(下册),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0年,第436~437页。
(15)太仓县县志编纂委员会:《太仓县志》,江苏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83页。
(16)上海社会局:《上海之农业》,第34页。
(17)上海市南汇县县志编修委员会:《南汇县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262页。
(18)上海市川沙县县志编修委员会:《川沙县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158页。
(19)中华职业教育社:《农民生计调查报告》,1939年6月,第44页。
(20)上海市宝山县县志编修委员会:《宝山县志》,第175~176页。
(21)上海市奉贤县县志编修委员会:《奉贤县志》,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326页。
(22)上海市嘉定县县志编修委员会:《嘉定县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162页。
(23)农业出版社编辑部:《中国农谚》(上),农业出版社,1980年,第507页。
(24)曹幸穗:《旧中国苏南农家经济研究》,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年,第95页。
(25)民国《嘉定县志》卷5《风土·物产》。
(26)包世臣:《齐民四术》卷1上《农一》上《作力》。
(27)民国《川沙县志》卷6《实业》。
(28)奉贤县新寺志编纂委员会:《新寺志》,上海三联出版社,1989年,第141页。
(29)李伯重认为,造成近代以来江南地区肥料匮乏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1860年以后,江南地区大豆与豆饼输入量的急遽减少。具体见李伯重:《江南农业的发展》(1620-1850),王湘云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125页。
(30)褚华:《木棉谱》。
(31)上海市宝山县县志编修委员会:《宝山县志》,第175页。
(32)中共江苏省委农村工作委员会:《江苏省农村经济情况调查资料》,第210页。
(33)陈恒力:《补农书研究》,中华书局,1958年,第153~154页。
(34)实业部国际贸易局:《中国实业志·浙江省》第4编《农林畜牧·蚕桑》,(丁)172页,1934年。
(35)同治《湖州府志》卷30《农桑上》。
(36)何庆云、熊同龢:《田间调查见闻记》,《浙江省建设月刊》第9卷第1期,1935年7月,第2页。
(37)方载辉等:《浙江的耕作制度》,浙江科学技术出版社,1984年,第101页。
(38)徐国栋:《嘉桐纪行》,《昆虫与植病》第2卷第5期,1934年2月11日,第122页。
(39)何庆云、熊同龢:《吴兴的稻麦事业》,《浙江省建设月刊》第8卷第6期,1934年12月。
(40)张心一:《浙江省农业资料统计》,《统计月报》第2卷第8期,1930年8月。
(41)何庆云、熊同龢:《吴兴的稻麦事业》。
(42)徐献忠:《吴兴掌故集》卷13《物资·农桑》。
(43)徐国栋:《嘉桐纪行》,第122页。
(44)何庆云、熊同龢:《吴兴的稻麦事业》。
(45)刘大钧:《吴兴农村经济》,1938年,第29、15页。
(46)徐国栋:《嘉桐纪行》,第122页。
(47)如桐乡“我乡耕作晚,小暑盛插禾。料理蚕桑毕,经营豆麦过。青秧幸已长,膏雨不嫌多”(《我乡》,金淮纂、濮鐄续纂:《濮川所闻记》);湖州“夏至两边田”(民国《濮院志》卷6《风俗》)。
(48)陈恒力:《补农书校释》,农业出版社,1983年,第105、106页。
(49)何庆云、熊同龢:《吴兴的稻麦事业》。
(50)张心一:《浙江省农业资料统计》。
(51)何惠明、王健民主编:《松江县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319页。
(52)《松江县1955年农业生产计划》(修正稿),1955年5月9日,藏松江区档案馆,档案号:5-7-11。
(53)金山县政府:《金山县鉴》,1946年,第22页。
(54)杨演:《嘉善农作概况》,《昆虫与植病》第2卷第20期,1934年2月11日,第56页。
(55)江苏省昆山县县志编纂委员会:《昆山县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192页。
(56)华东军政委员会土地改革委员会:《江苏省农村调查》,1952年,第54页。
(57)太仓县县志编纂委员会:《太仓县志》,第183页。
(58)吴江县县志编纂委员会:《吴江县志》,江苏科技出版社,1993年,第174页。
(59)东大农科:《江苏省农业调查录》(苏常道属),1923年,第12页。
(60)上海市青浦县县志编纂委员会:《青浦县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210页。
(61)丁宗儒:《青浦农村社会概况》,《农行月刊》第2卷第7期,1936年7月15日,第10页。
(62)上海市嘉定县县志编纂委员会:《嘉定县志》,第160、162页。
(63)吴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吴县志》,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289页。
(64)江苏省昆山县县志编纂委员会:《昆山县志》,194页。
(65)吴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吴县志》,第288~289页。
(66)吴洁人主编:《昆山市农业志》,上海科技文献出版社,1994年,第1页。
(67)南京、江苏农学院主编:《作物栽培学》(南方本),第219~221页。
(68)《松江县1955年农业生产计划》(修正稿)
(69)华东军政委员会农村土地改革委员会:《江苏省农村调查》,第207页。
(70)具体数据参见张心一:《江苏省农业概况统计》,《统计月报》第2卷第7期,1930年7月。
(71)李伯重:《江南农业的发展》(1620-1850),王湘云译,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57~62、34、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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