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伦理与和谐社会_政治论文

政治伦理与和谐社会_政治论文

政治伦理与和谐社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和谐社会论文,伦理论文,政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建立和谐社会是中国人几千年以来的理想,现在已经变成十三亿中国人的奋斗目标和现实的实践。和谐社会包括人类社会与自然的和谐、代际和谐国家与国家的和谐、社会组织与社会组织的和谐、社会组织与个人的和谐、个人与个人的和谐、个人身心的和谐等方面。和谐社会需要有伦理道德理念、制度、规则、传统、风习的支撑。建立和谐社会,必须要研究其与和谐社会密切相关的政治伦理。我们必须要认识这样一个事实:社会的不和谐主要由不良的政治铸成,而社会的和谐也同样由优良的政治造就。

建立和谐社会需要各方面的努力,但最重要的仍然还是政治。建设和谐社会需要经济的或物质的基础。没有比较充分的物质基础,要求得人与人之间的长期而稳定的和谐是不可能的。古人云:让生于有余,争起于不足。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礼义之行在谷足。都是在讲物质条件对于人与人之间和谐关系的重要意义。当然,在条件极其艰苦的情况下,德行高尚的人仍然可以维持协作和团结。然而,艰苦条件下的和谐,短期可以,长期不行;对于少数道德高尚的人可以,对于广大的一般民众不行。因此,发展和繁荣经济,使社会财富充分涌流,是建设和谐社会的一个基础条件。

其实,经济也是政治。“文革”十年动乱搞的政治是不要经济建设的政治,“改革开放”后的政治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政治。“文革”十年的政治,不要经济建设,崇尚政治斗争,下与上斗,民与官斗,子与父斗,妻与夫斗,大斗而特斗,斗得个不亦乐乎。人们因穷而斗,越斗越穷。贫穷使人们变得斤斤计较,斤斤计较使人丧失了起码的宽容。在政治挂帅、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社会中,人与人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是荡然无存的。中国共产党正是认识到了和谐要以富强为基础,故而把注意力集中到经济建设上来。现在党中央强调,要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正是基于对以往执政经验教训的反省。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需要作为当今政治的根本方针,就是我党坚持的第一条政治伦理原则。

基于对我国社会财富、人民生活水平和综合国力的正确认识,我党提出了在特定时期内“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政治伦理思想。因为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要有坚实的物质基础。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讲求效率,就是在为建立和谐社会提供基本的物质条件。一穷二白的社会是不能实现和谐的。不仅如此,与国际社会的和谐也同样需要以实力为基础。国力衰弱就要被动挨打,就要受人欺负,想求和谐也不可得,这也是历史告诉我们的真理。

同样,构建和谐社会,也需要注重公平。如果贫富两极严重分化,“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试想贫穷冻馁者可能安于现状吗?如果公民权利得不到保障,富贵者横行无忌,贫贱者有冤无处申,试想被欺压者甘于与欺压者和睦相处吗?不平则鸣,有冤则争。因此,要建设和谐社会,就要实现全社会的公平。只有解决了不公平的问题,和谐社会才是可能的。

无论是讲公平还是讲效率,都应该以建设和谐社会为目的。就构建和谐社会来说,注重公平更为重要。建设和谐社会必须注重公平,而公平则需要正确理解。在许多人的心目中,公平等于平等,等于平均,等于没有差别。这是不正确或不全面的。平均主义是封建社会中农民阶级的基本观念,等贵贱、均贫富是起义农民的理想。这种主义和思想超越了历史发展的阶段,因而从来也没有实现过。即使他们推翻了一个不平等的政权,但自己营造的政权也同样不能实现,更不能保持他们理想中的平等。我们所说的公平包含平等,但不归结为平等。公平包含的平等主要是指公民权利和义务的平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有详细而准确的规定。没有任何人、任何组织可以凌驾于宪法之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因贫富、贵贱、愚智、性别、民族等等的不同而有任何差别。谁蔑视和破坏这一平等,谁就是蔑视和破坏公平,就是对人民的挑战,理所当然就要受到法律和人民的审判。

公平也包含着差别。差别是一种客观的社会存在。人有年龄、智力、体力、知识、经验、能力的差别;有所处其中的文化传统、民族生活方式和习惯的差别;有生活境遇、所在地区、社会关系的差别,因而产生了财富收入、行业职业类别、社会地位、社会角色等差别,有这种差别并不意味着不公平。不承认这种差别,不是唯物主义的态度。社会是丰富多彩的,没有个体之间的这些差别,也就构不成社会。社会发展的阶段越高,这类差别也就会越大。一方面,行业、职业等不同类型之间可能产生不公平,如目前存在的某些行业的霸王条款,另一方面,同一类型同一职位之间也可能产生不公平,如人为造成的有偏向现象。这些不公平导致了各种各样的人际矛盾和冲突。只有通过公正的制度不断地解决这些不公平的社会现象,解决人际的种种矛盾和冲突,社会才能从不和谐走向和谐。

就建设和谐社会来说,在我国全面实现小康社会之后,效率问题已经不是主要问题了,公平问题的解决才是当务之急。社会公平可以说是左右社会和谐与否的决定性因素。要解决社会公平问题,主要依靠公正的政治和良好的政治文明。

健全的民主政治制度和民主政治的实践,是建设成理想的和谐社会的又一基础条件。在政治独裁之下,人民有话不敢说,有冤不敢伸,独裁者以一个人的意志统治所有人的意志,取代所有人的意志,民众如军人,万马齐喑,虽然表面上一致,但这不是和谐。在暂时的一致中蕴藏着极其可怕的矛盾和冲突。这在中国历史上是有前车之鉴的。秦朝尽数代之力建立的法政治,虽然赢得了国家的强盛和统一,但同时也积聚了政治的矛盾。在其盛极一时之后,急转直下,社会矛盾大暴发,在血与火之中秦代社会分崩离析,被汉取而代之。同样,有民主但民主不健全,要建成和谐社会也是不可能的。平均主义的民主,并不能给社会带来和谐。人是一种有个体意志的、有理性的动物。对于同样的一件事情,一人有一个看法,二人有两个看法,十人有十个看法。如果依靠平均主义的民主,不仅不能达成共识和和谐,还会导致长期的争吵,或因这种平均主义的民主本身而导致新的不和谐。

现代法治对于建设和谐社会来说也是十分重要的。法治可以限制独裁,同时也可以纠正过头的民主。但是,法治给人的是一种最低程度的或者说是底线的善,它的基本的社会功能是制恶而非扬善。不论东方还是西方,建立法治的出发点无不是针对人性的不足。因而仅仅依靠法治,建立不起和谐的社会,即使建立起了和谐社会,也不过是一种低层次的和谐社会。现代的法治不仅仅是指国家法律法规的建立健全,还指各种社会部门、组织、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还指整个社会的规则体系的建立健全。社会规则体系的建立健全是重要的,而全体公民对于社会规则体系的自觉的尊重和遵守则更为重要。在改革开放的时代,在崇尚创新的时代,突破规则常常是前进的标志,但是,改革和创新也常常造成人们对于规则的轻视和对于规则的轻率的逾越。后一个方面,应当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现代化的社会应该是一个重规则的社会,处于现代化社会的公民应该是具有高度规则意识的公民。我们讲的民主,不是不要规则的民主;我们讲的自由,不是不要规则的自由。没有规则的民主,必定是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没有规则的自由,必定是弱肉强食,富侮贫,贵傲贱,诈欺愚。

现代法治实际上是崇尚规则的政治。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是一个从无规则到有规则、从较少规则到较多规则的历史,从被迫遵守规则到自觉遵守规则的历史。如果说动物的生活是本能地适应自然规则的生活,而人类的生活则是自觉地遵循人类自己设立的社会规则的生活。一个没有规则的社会,必然是一个混乱无序的社会;一个没有规则意识的人,不可能成为一个文明的、有教养的人。

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规则。在以往的阶级社会中,社会规则是一部分人压迫另一部分人的手段。有压迫就有反抗,故而以往的阶级社会虽有规则但并不能造就社会和谐。在当今的社会主义社会,公民的权利和地位平等,社会规则成为维系这种权利和地位平等的手段,因而规则愈健全就愈能导致社会和谐。

规则总是因时因事而定的,时事异则规则异,时事变则规则变。规则是可以变的,但规则的内在指导性原则和精神却应该是一已贯之的。公正的、以人民为本的政治伦理就是各种规则的不可变更的原则和精神。

公正的、以人民为本的政治伦理的内涵是极其丰富的,但这种政治伦理的根本性内涵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尚公。公众之事谓之政。政治的天职在于增进公利和公益。公利公益是每个社会成员私利和私益的集合。公与私的分别具有相对性。就个人与家庭的关系来说,个人利益为私,家庭利益为公;就家庭和单位的关系来说,家庭利益为私,单位利益为公;就单位和国家的关系来说,单位利益为私,国家利益为公;就国家和世界的关系来说,某国家的利益为私,世界利益为公;就本代人和未来人的关系来说,本代人的利益为私,未来人的利益为公。公与私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合伦理的政治必然要遏制侵害公利的私利,必然要使公利公益的增进同时也变成是每个人利益的增进。

其二,尚正。正是与邪、枉对立的。伦理的政治崇尚正大光明,而不崇尚阴谋权术。在中国封建社会,封建帝王毫无例外地都有在规则之外搞些权术来对付臣下和人民。工于权谋、算计和数术的君主总是令人畏惧的。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不需要任何的权谋数术。政治越透明,人民就越喜欢;领导者越是光明正大,老百姓就越感到亲切。

其三,尚平。在政治生活中,总是有各种政治力量在起作用。尚平就是使各种力量能够达到平衡和共处。平还是权利、条件和机会的平等。在社会主义社会不能允许有特殊的公民。平还是贡献和利益之间的平衡,劳多多得,劳高高得。平还意味着安。改革开放之前的那种穷折腾、轰轰烈烈、一个高潮接着一个高潮的运动式的政治是蹩脚的政治。这种运动式政治在今天有其变种,这就是搞“形象工程”的政治,就是搞轰动效应的政治。搞这种政治的人,不是为了一己的升官发财,就是为了一己的青史留名。

其四,尚和。政治因人际的争夺、不和谐而生,因解决争夺和不和谐而存在。好的政治应该能使全社会的人和睦共处,使地区之间、部门之间、民族之间、贫富之间、穷达之间、代际之间和睦、协作、互利。不好的政治总是制造人群之间的矛盾和对立,造成社会的不和谐。

总之,公、正、平、和应该成为政治伦理的不可动摇的基本理念。这种基本的政治伦理理念应该在社会的法律法规和各种规则中得到贯彻,应该在各级行政实践活动中得到贯彻。这种基本的政治伦理理念贯彻得好,和谐社会当下即是。

摘自《江苏社会科学》(南京),2005.4.91~96

标签:;  ;  

政治伦理与和谐社会_政治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