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比较与汉藏研究_比较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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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印欧语早期的历史比较

英国的威廉·琼斯(William Jones)1786年在印度加尔各答(Calcutta)皇家亚洲学会上所作的发言是18世纪开创历史语言学的宣言书。他说:“无论多么的古老,梵语的结构是奇妙的,它比希腊语更完美,比拉丁语更丰富,比这两种语言都更为精妙绝伦。但是它们在动词的词根和语法的形式上有非常相似之处,这些相似之处绝不可能是巧合,如此的相同,以至于语言学家不得不相信它们有一个共同的来源,虽然这个共同的来源可能已经不再存在了。同理,尽管这些理由不是十分充分有力,我们可以假设哥德语(Gothic)、凯尔特语(Celtic),虽然混有不同的语言成分,跟梵语也是同源的;如果有机会考察古波斯语古老的性质,它也可加入相同的语系。”

这篇宣言书清楚地说明这些语言相同不是偶然的巧合而是有亲属关系的,所依据的就是这些语言里的动词词根(the roots of verbs)以及跟这些词根有关的构词法(the forms of grammar)。他认为梵语的结构比其他古典语言更为精妙、丰富。这些观点对早期的历史语言学家是有启示意义的。

鲍培(Franz Bopp)在他1816年的著作中就是比较梵语、希腊语、拉丁语、波斯语和其他日耳曼语的动词词形变化。不过他的研究比威廉·琼斯“宣言书”里那种直观的、信手拈来式的要更有系统,包坡系统地比较梵语、希腊语、拉丁语、波斯语和日耳曼等语言动词构形,用无可辩驳的事实来说明上述语言是亲属语言(Bopp 1816)。比如表1.01中相当于英语“to be”他称单复数动词的词形变化在一些语言里的元音的交替:

表1.01

印欧语的辅音构拟及它们在各语言之间的对应关系经过Grimm's Law、Grassmann's Law和Verner's Law基本得到了满意的解释。但是元音的构拟和对应关系很长时间没人敢做,原因是梵语是三个元音:[a,i,u],希腊语(当时所知最早的文献是公元前800年左右),拉丁语(最早的文献是公元前300年左右),阿美尼亚语(Armenian)(最早的文献是公元600年左右)是五个元音:[a,i,u,e,o],日耳曼语(最早的文献是公元500年左右)是四个元音:[a,i,e,u]。梵语的三个元音跟希腊语、拉丁语的五个元音之间无法找到对应。早期的历史语言学家认为梵语形态是那么的整齐、辅音的种类也是最多的,所以都假定梵语是代表印欧语的最早形式,而其他语言都是从这个早期形式发展而来的。如果囿于梵语三个元音系统是最早的阶段,那么元音的对应问题、演变问题将无法解决。到了19世纪70年代一批学者在研究辅音时发现梵语的腭化辅音和舌根辅音的分布不均衡,前者出现在[i,a]前,后者出现在[u,a]前,构词形态中也发现有腭化跟舌根交替的情况:

这种情形的本身就说明了梵语一定不是代表原始印欧语最初的阶段。而腭化辅音的产生跟后接元音有关系,如果最初的阶段是像希腊语、拉丁语、阿美尼亚语那样五个元音,梵语的三个元音是从五个元音演变而来,那么梵语中的腭化音变,跟其他语言元音的对应关系也就迎刃而解了,这就是有名的“腭化定律”(The Law of Palatels),见表1.02:

表1.02

腭化定律的发现标志着整个历史语言学的成熟,而新语法学派(Neogrammarian)关于规则音变(the regularity hypothesis)的宣言则代表了十九世纪历史语言学研究的顶峰。

二 历史比较法的内容

印欧语研究的辉煌成就得益于历史比较法(Comparative Method),历史比较法也是迄今为止研究语言历史最为成功和有效的方法。它通过比较亲属语言来追溯它们共同的原始形式。历史比较法不是仅仅局限于比较亲属语的语音,也可以用来比较亲属语的语义、形态、句法,不过语音比较最为成功,也是比较法得以存在的基石。

亲属语言的最终确认必须经过比较法的检验。也就是说要看在假设有亲属关系的语言里,基本词汇的语音形式是不是有成系统的,可以重复的语音对应。没有建立成系统、可重复的语音对应,那么这种所谓的亲属语言还只是停留在假设的阶段。表2.01是诸语言中基本词汇的语音形式有系统的对应(根据Campbell 2004重新编排):

表2.01

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语中的k,对应于法语的∫或k,而法语的∫和k出现是有条件的:

k————∫/—{前,不圆唇元音}

——k其他条件

所以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语中的k,对应于法语的∫,如果后面的音段是前不圆唇元音;在其他情况下则对应于法语的k。有诸如上述同源词语音形式的系统对应,我们才可以确认意大利语、葡萄牙语、西班牙语、法语是有谱系关系的亲属语言。

语言亲属关系确定以后,就语音比较而言,比较法的基本步骤有:

第一,在亲属语言里初步选定候选同源词(putative cognate set)。同源词的择选一般在100-200基本词汇里,如果有构词形态(morphological paradigm),从构词形态选择同源词也是较为可行的方法。选择同源词从音义相同、相似开始。

第二,在这些候选同源词里建立语音对应关系,确定正式同源词。如根据表2.01可以建立意大利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和法语的这些词汇有如下语音对应:

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语 法语

k k

k ∫/—{前,不圆唇元音}

摒弃不符合语音对应的候选同源词。

第三,构拟原始形式,并解释以后的演变。上述四种语言两套语音对应k-k,k-∫有三种可能的构拟:原始形式是*k,∫则是以后的变化;原始形式是*∫,k是以后的变化;原始形式既非*k,也非*∫,而是第三种。根据音变的经济性、自然性以及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选择*k作为原始形式,k到∫是一种音变关系:

*k→∫/—{前,不圆唇元音}

第四,根据语音对应关系及音变的方向、条件等寻找更多的同源词。有了一些语音对应关系,也知道了一些音变的方向,我们就可以以这些对应关系为线索找到更多的同源词。

第五,构拟原始语言的音系、音节结构。构拟原始语言的音系、音节结构既要考虑到语音的系统性、也要顾及世界语言语音的总体类型和共性。这方面的例子有原始印欧语辅音的喉音化理论(glottalic theory)、原始印欧语的擦音选择等。

第六,建立一个原始语言下的谱系树(Stammbaum or family tree)。谱系树中的下位语言分类以“共享创新”(shared innovation)为标准分类。解释各亲属语言的演变历史和谱系关系就是要对假设的原始母语作下位分类(subgrouping)。下位分类是根据“共享创新”原则把语系(language family)分作语族、语支、语言、方言等,藉此看出它们之间的亲疏远近程度。十九世纪中叶Schleicher就提出印欧语的谱系树图谱(Schleicher 1871),二十世纪初发现了Anatolian和Tocharian两大语族后,印欧语的下位分类才得以完成。

日耳曼语族与其他印欧语族的分类是看是否经历了Grimm's Law,经历的语言就是日耳曼语族,否则就是非日耳曼语族;原始西日耳曼语支跟原始东日耳曼语支的分类标准是看语言里是否发生i-umlaut音变,如果是,就是西日耳曼语支,否则是东日耳曼语支(哥德语);在西日耳曼语支中古英语跟高地德语的分类标准就是看是否经历了高地德语的辅音音变(High Germanic Consonant Shift),古英语没有这个特征所以跟高地德语区分开来。语言之间的亲疏远近关系可以根据语言谱系树形图来判断,比如英语与德语的关系比英语与法语的来的近。

第七,编写同一语系或语族的同源词词典。

虽然可以把比较法的操作大致按上述七个步骤进行,但是在实际的操作中各步骤之间界限和先后并不是绝对分割的,很多的时候这些步骤是重叠的,有时步骤还要倒过来反复修正前面的结果。比如考虑到语音的系统性和世界语言的语音类型,要倒过来重新修订构拟的原始语音;随着同源词和语音对应规则的增加,可能把先前不认为有亲属关系的语言也列入同一谱系树下。

在运用比较法时有三点要特别指出:

第一,同源词的寻求是建立在基本词汇(basic vocabulary)或基本形态格式(basic inflectional forms)中语音形式的系统对应基础上,而亲属语言的建立就是看所比较语言的基本词汇或基本形态格式的语音形式有没有系统的对应。选择基本词汇和基本形态格式就是因为它们不易被其他语言取代。比如在英语里只有百分之十的基本词汇是外来的,百分之九十是自己的。而非基本词汇中被外来语言取代的情形很多,有人统计英语中百分之七十左右的非基本词汇是外来的(Thomason & Kaufman 1988、Windord 2003)。可见语言中最为基本的核心基本词是不容易受其他语言侵蚀和替代。通常我们会选择100到200个基本词汇作为亲属语言比较的开端,并据此来寻找同源词。东南亚语言的谱系分类长期以来存在着争议,1937年李方桂先生发表《中国语言与方言》,把汉藏语系分为汉台语和藏缅语两大语族,汉台语族,以后他把汉藏语系的谱系修改为汉语族、侗台语族、苗瑶语族和藏缅语族(Li 1973)。美国学者白保罗(Paul K.Benedict)在上世纪40年代提出了不同的分类,在他上世纪七十年代修订的著作中把汉藏语系下辖为汉语族和藏—克伦语族两个分支,认为侗台、苗瑶跟汉藏语系没有发生学上的关系(Benedict 1972)。与此拉开了汉藏语系分类的争议序幕。此争议的关键是如何看待汉语跟侗台、苗瑶语中存在着大量的具有语音对应关系的词。陈保亚曾用斯瓦迪什200基本词表来观察汉语和侗台语的关系,发现最基本的前100核心词(他称为高阶核心词)语音对应大大少于次核心的后100词(他称为低阶核心词),据此他断定汉语与侗台语属于接触关系而非同源关系(陈保亚1996)。

第二,语音的系统的对应是指同源词的数量不能是孤立的两三个,而是有了一定的数量。无论是Grimm's Law,Grassmann's Law还是Verner's Law,它们所管辖的同源词是成批的、大量的。只有这样,才能在这些数量众多的同源词里存在着系统的、可重复的语音对应关系。亲属语言分化的时间越久远,所具有的同源词数量必定越少。不过,如果仅用一两个或几个孤立的“对应词”来设法说明语言间有亲属关系,或有远距离亲属关系,其本身已经不具备历史比较法同源词的语音对应要系统性、可重复性的先决条件,或者可以说这种比较不属于严格意义的经典历史比较法(the Classical Comparative Method)。

第三,比较法重视同源词的语音对应规则(regularity of the sound correspondence),而不是简单的读音相同或相似。从同一母语分化出来的语言,分化的时间越久远,同源词的语音面貌就越不相似。梅耶曾举过法语、意大利语和西班牙语“八”的例子,在这些语言里“八”的读音形式分别是huit,otto,ocho,差异比较大,“但是并非偶然,因为这样的对应关系还有许多,如法语的nuit‘夜’,意大利notte,西班牙语noche;法语的cuit‘煮’,意大利语cotto;以至法语的lait‘乳’,意大利语的latte,西班牙语的leche;法语的fait‘事实’,意大利语的fatto,西班牙语的hecho等等”(梅耶1925)。最为经典的例子是原始印欧语的“二”构拟形式是*dw-,但是到了阿梅尼亚语却是对应为erku。

原始印欧语 希腊语 梵语 阿梅尼亚语

*dw-duo dva

erku

但是阿梅尼亚语erk-和原始印欧语dw-相对应是遵循一般的对应规则的(梅耶1925)。一旦语音对应关系建立了,音变的过程也可能会找到。上述原始印欧语“二”到Armenian语的音变有人认为是这样的(Hock 1991):

*dw->tg>tk>rk>erk

所以在运用比较法的过程中语言间语音形式的对应要远胜于语音形式的简单相似。

第四,亲属语言虽然可以用生物的谱系树说来类比,但是亲属语言间的比较并非一定得从最底层开始逐层往上作层级比较,也可以作跨级比较(cross comparison)。即同一语系中的不同语言,尽管它们分属不同的语族、语支,也不管它们的“辈分”的高低,都可以用来作比较(陈忠敏2007)。历史语言学几个经典的音变法则,如上文所举的Grimm's Law、Verner's Law、Grassmann's Law以及the Law of Palatels等的取得都得益于跨级比较。语言的谱系树分类理论得益于动植物的分类和进化理论,但是这两者之间有本质上的不同。生物的分化是A代传承到B代,B代再传承到C代;A和C是隔代,它们之间没有直接的传承关系;C代直接传承B代,是从B代脱胎换骨而来,所以C代的特征全部来自于B代,如果要从C代复原A代的特征,必须要先复原中间的B代,然后从B代再复原到A代;反过来,从上往下看,如果要从A代看C代的特征,非得经过中间的B代不可,因为C代直接脱胎于B代。语系往下的语族、语支、语言、方言等语言学的下位分类并不是这样的,下位分类的标准我们在上面已经说过是看有没有一个或若干个共享的创新特征。依据某一个或某几个创新特征,并不是语言中的所有特征。语言中的特征的地理走向常常是犬牙交叉,按照不同的特征作语言下位分类会得出不同的下位树形图,所以语言的下位分类往往有很大的人为性。再说语言中每个特征的创新、存古的速率是不均衡的,某一特征是创新的,并不代表此语言的所有特征都是创新的,反之亦然。英语的辅音、元音经历了格里姆定律的演变,或i-umlaut音变,这是创新特征,但是,它的不规则形态所代表的强式动词(strong verbs)和合乎规则的弱式动词(weak verbs)以及它们的区别,是直接反映最古老的原始印欧语面貌。所以我们可以通过最底层的英语动词强式和弱式的区别跨越到最高层去考察原始印欧语的动词面貌。索绪尔正是从英语、德语等日耳曼语言里这种强式动词的不规则现象提出关于解决原始印欧语元音交替(ablaut)的喉理论(the Laryngeal Theory)(Saussure 1879)。

汉藏语里用跨级比较和跨级构拟的一个例子是重纽的拟音。所谓的重纽是指中古支、脂、祭、真、仙、宵、侵、盐八个三等韵,其喉牙唇音字除开合口的区别外,还各有两套反切下字,形成对立。中古重纽B类(即重纽三等)和重纽A类(即重纽四等)的区别、拟音,以及它们的上古来源等从上世纪的三、四十年代到现在一直是汉语语音史的热门话题。如果从汉语本身探索,从现代汉语方言读音到中古音,再到上古音,即“从最低的语言层次开始,逐渐往上推”作这种层次构拟,恐怕无法解决重纽的问题,因为在现代汉语方言能保留重纽区别的,往往是韵母主元音的不同。但是,既然《切韵》重纽两类用同一个韵目,就不可能是主元音的不同,所以无法根据方言往上推,作层次构拟,而必须倒过来作汉语跟藏缅语的跨级比较,才能真正了解中古重纽三四等区别所在,以及它们的上古来源。跟藏语、缅语同源词比较,发现汉语重纽三等和重纽四等的区别是*-rj-和*-j-的区别(龚煌城1997,下面的例子也是引自龚文):

上古脂真部>中古脂旨至、真轸震质韵(重纽三、四等)

由上面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出,对应于汉语重纽三等的在藏缅语里有-r-,所以我们可以通过藏、缅语跟汉语的跨级比较,把重纽三等字的上古来源构拟为*-rj-。上古来母拟定为*r-,把重纽三等的上古来源构拟为*-rj-,可以很好地解释它跟来母字的通转问题(郑张尚芳1987、1995)。如重纽三等和来母可比较的有:禀/廪、命/令、位/立、冰/凌、泣/泪、品/临、京/凉、禁/林。

重纽三等扩张成两个音节,后一个音节为来母:

笔→不律;豾→不来;冯(凭)→冯陵。

以后发展为中古的重纽三等介音(潘悟云2000),这样也可以圆满地解释中古重纽三等、四等的区别。语言可以人为地进行类似谱系似的划分,但是语言关系的远近以及特征的存古、创新程度并不适合用生物学上的整体“辈分”(generations)的大小来衡量。

第五,语系以下的下位分类必须按共享创新(shared innovation)特征分类,而不是其他。谱系树的下位分类是语言的一种新的演变和分化,如果两个或几个语言共同出现新的相同的音变规律就能说明它们有相同的演变方向,以此正好可以跟别的语言相区别。语言特征除了有创新外,也有留存特征(retention)。留存特征是保留语言早期的特征,留存特征一般不宜作为下位分类的依据,因为下位分类的本质是语言的新的分化,留存特征并不能显示语言的这种新的分化。换句话说,我们把两个或多个亲属语言(方言)分为一类,并不是仅仅看它们是否有共同特征,还要看这个特征是否属于共同创新。在这一点上,早期的印欧语研究为我们提供过经验教训。长期以来人们总认为梵语的形态最古老,最接近原始印欧语的面貌,所以把梵语的三个元音i、u、a系统看作是原始印欧语的原始形式,这样,希腊、拉丁等语言的五元音系统i、u、a、e、o就是从原始印欧语的三元音系统演变而来,而且希腊、拉丁等语言的e、o也确实对应于梵语的低元音a;日耳曼语、巴尔托—斯拉夫(Balto-Slavic)语的元音e也跟梵语的低元音a对应,如果把*a作为原始形式,*a→e则是创新音变,这样就可以把印欧语一分为二,属印度一伊朗(Indo-Iranian)语族保留原始三元音系统,其他的欧洲印欧语从原始印欧语中分裂出去,归为一组,因为它们共享*a→e创新音变。腭化定律发现后,人们才打破原来的思维。原来梵语,包括整个印度—伊朗语族的三元音系统是从五元音发展而来的。这样印度—伊朗语族的三元音系统才是真正的创新音变,据此,它们归为一组,为印度—伊朗语族。而其他的拉丁、希腊等欧洲印欧语是保留了原始形式,所以不能据此留存特征来归类,而必须寻找其他的创新特征重新分类。

三 历史比较法的理论基础及其缺陷

历史比较法成熟于十九世纪末叶,在印欧语的历史研究中确实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二十世纪以后语言学家把这种方法运用于印欧语以外的其他语言的历史研究中,也取得了相当满意的成果,所以历史比较法不是只适用于印欧语历史研究,它是迄今为止研究任何语言历史最可靠、最权威的方法。要全面理解历史比较法,就必须对它的理论背景和它的理论基础有一定的把握。比较法得以运用的理论基础有四:

第一,音义结合的任意性。语言是音义的结合体,而音义的结合必须是任意的,换句话说,语言中除了极少数拟声词(onomatopoeia)、儿言(nursery terms)等外,词的音和义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什么样的音代表什么样的概念各个语言、每个语言不同的历史阶段都是不一样的。正因为如此,当发现不同的语言它们的基本词汇有成系统的语音对应,才会觉得不是偶然的,必定可推理出它们是出于一个共同的母语。假设音义有必然的联系,什么样的意义就要配什么样的读音,世界的语言就不会有差异,那就无所谓亲属语言,语音比较自然也就失去意义。

第二,音变的规律性。规则音变(the regularity of sound change)是比较法得以在语言历史研究中运用的很重要的理论基础。规则音变是由新语法学派提出的,它的主要内容是:音变有时间性和地域性;音变无例外,相同的语音条件必定有相同的音变;音变的条件是纯语音的,跟语义、句法、形态等非语音因素无关;破坏规则音变因素有两个,类推和语言假借。

第三,语言演变的均变性。均变性原则(the uniformitarian principle)是历史比较法运用的另一个不可或缺的前提。语言演变的均变论是指:语言演变的基本原则、机制现在是这样的,过去也应该是这样的,所以可以通过比较亲属语言现在的语音形式来构拟和追溯以前的语音面貌。

第四,原始语言的一致性和分化的不交融性。语言谱系分化的假设是原始母语分化之前是一个单一的(the uniformity of the proto-language),内部没有变异的同质系统(homogeneous system);语系不断分化为语族、语支、语言、方言等,分化以后的各语族、语支、语言、方言则是相互独立发展,彼此间无交融。

在上述四个理论基础中,学术界对第一、第三的争议很少,而对第二、第四的争议颇多,我们将重点评说学术界对第二、第四的争议。

新语法学派提出的规则音变以后不断有人提出质疑。德国方言学家Wenker在1881年的文章里指出,德语里长元音的裂化(vowel breaking)在某些边界地带呈现不规则音变,即音变在不同的词里有的变了,有的没变,似乎不是规则音变(Wenker 1881)。方言学家Gilliéron更指出:“每一个词都有自己的历史”。在语言的边界地带由于是两种语言的交界点,语言间会相互影响,所以反映语音的同言线犬牙交叉,这是情理中的事。我们可以把这些不规则现象归结为语言接触,而规则音变的实施范围并不包括语言接触。对规则音变挑战最大的莫过于词汇扩散理论(Lexical diffusion theory)。词汇扩散论认为语音的变化是突变的、离散的,但是这种突变在词汇中的表现并不是规则音变所讲的是整齐划一,要变一起变的,而是通过一个一个词汇逐渐地扩散开去,整个过程呈连续性(Wang 1969,Cheng and Wang 1972,Chen and Wang 1975,Wang 1977),见表3.01:

表3.01

表3.02

词汇语音

新语法学派突变渐变

词汇扩散论渐变突变

词汇扩散论跟新语法学派的规则音变看起来是对立的,其实在某种情况下它们也有互为补充的一面。规则音变考虑音变的两头,未变和已变;词汇扩散论重点放在中间——正在进行中的音变,角度不同,得出的结论也会不一样。当一种音变只看未变和达已变两个阶段我们看到的是规则音变。词汇扩散论把音变过程“窗口”的时长拉长,就自然会看到音变过程中的各种变异。换句话说,词汇扩散到符合某一特定语音条件的全部词项,就是规则音变。这种音变我们也可以说是规则音变在音变的过程中蕴含着词汇扩散现象。由语言接触引发的音变跟由一个语言内部的自身音变所产生的结果是很不一样的。由语言接触引发的音变往往会不规则,这也是新语法学派早就注意到的,他们认为破坏规则音变有两个因素,一个是类比(analogy),另一个就是语言接触(language contact)。词汇扩散论早期对潮州方言阳上调的研究(Cheng and Wang 1972)现在看来是由语言接触引发的不同层次间的音变竞争(Wang and Lien 1993)。王士元早就指出一种音变如果受另外一种音变的冲击,这种音变会中止,中止的表现就是产生音变的残余(Wang 1969),不过当时并没有考虑到这种情况是否由于语言接触而引发的。所以在讨论词汇扩散时要排除由语言接触造成的不规则现象。剩下的一种情况是:规则音变跟词汇扩散代表两种不同类型的音变。无论是历时的,还是共时的,我们都能看到大量的规则音变现象,同时也有词汇扩散现象发生,可能这是两种不同类型的音变。Labov认为音变如果受低层级的语音条件支配,那就是一种规则音变;当音变受高层次的更为抽象的因素支配,音变往往呈现词汇扩散型的改变(Labov 1981)。总之虽然不排除有词汇扩散式音变现象,但规则音变仍然最为普遍的,古今中外规则音变的例子也是大量,这也是历史比较法赖以存在的基础。

比较法假设原始母语是一致的,内部并没有差异,而分化以后的语族、语支、语言、方言等是独立发展的,相互间没有交融,这也是谱系树说理论。谱系树说最早是由施莱赫尔(August Schleicher)提出的。如果说早期的历史语言学,如包坡、格利姆,他们的研究还带浓厚有人文主义气息,那么到了十九世纪中叶的施莱赫尔的研究则崇尚自然科学主义。他说(Schleicher 1873):“植物和动物分类和分化的模式照样可以运用在语言里……,把达尔文所建立的关于动植物分化的规律至少大致上可以应用于语言上。”所以施莱赫尔所作的语言谱系树图很像生物、植物的不断分化图谱。把语言演变跟生物、植物的进化等同起来在历史语言学的发生和成长过程中有它的积极意义,这种思维使得历史语言学作为一门学科独立于以前的其他人文学科;使得人们在语言的历史研究中更注重于系统性、科学性;使得语言历史具有直观性、类比性;使得研究方法具有可操作性。不过语言毕竟不是生物、植物,它还有很强的社会属性。语言分化以后可以有交融,生物、植物的进化不可能再逆向交融。

针对语言相互接触、交融、影响,斯密特(Johannes Schmidt)在1872年提出跟谱系树形图相反的学说——波浪扩散模式。(Wave model)(Schmidt 1872)

亲属语言的谱系分化以及语言间的交叉影响都是语言事实。从纵的角度来看亲属语言的谱系分化我们已经有了可靠的研究方法——历史比较法;但是我们还没有一个合适的方法来研究语言间相互交叉、相互影响。语言间交叉和影响的类型在不同的地区也是不一样的,印欧语诸语言的分布比较像图3.01中的几个语言相互交叉,语言的中心地带(focal area)本语言的特征具备,也典型,语言的边远地区(distance area)由于语言交叉影响,本语言的特征减弱,不典型。有的地区的语言则是另外一种语言接触的类型,多种语言/方言聚集在一起,各语言的特征已经混合在一起,经过长期互动,形成稳态的区域特征,这种类型语言接触发生在Austronesian语系和南美的一些语言里(Dixon 1997)。东亚以及东南亚的语言又是另外一种情景,中原地区的汉语官话两千多年以来一直是整个东亚及东南亚的权威语言。这种权威语言对周边语言的长期侵蚀,使得周边地区的语言(方言)的类型、面貌逐渐向此权威语言靠拢。

第一,权威话地区,即辐射中心的人们一般只能操一种语言(方言),而周边地区的人们一般可操两种或两种以上语言,其中一种就是权威话,或跟权威话接近的变体。今天的全中国的权威话是北京官话,权威官话地区的人在没有特殊的情况下无需另学一方言或语言作为交际的工具,所以在这一中心地区的普通百姓一般只能熟练操这种权威方言。而周边地区的人,不管他的母语是汉语非官话方言,或是民族语言,由于交际的需要,会去学权威话官话,起码会听懂权威官话。所以在周边地区双语、多语、中介语等现象十分普遍,为从事社会语言学研究提供了绝好的场所。

第二,以权威话为辐射源,向四周辐射。这种辐射的广度和深度跟两方面的因素有关:

1.跟辐射源的距离远近相关,离辐射源近的地区语言(方言)更接近权威话的现在状况,离辐射源远的地区语言(方言)则接近权威话的早期面貌。罗杰瑞(Jerry Norman)曾用十个官话方言的语言特征来划分汉语方言的大类,这十个特征是(Norman 1988):

(1)第三人称单数是“他”或是“他”的同源词形式

(2)偏正结构助词是“的”或是“的”的同源词形式

(3)一般的否定词是“不”或是“不”的同源词形式

(4)动物的雌雄性别修饰词在中心词前,如“母鸡”

(5)调类的阴阳只出现在平声

(6)舌根音声母在高元音-i前腭化

(7)“站”或“站”的同源词形式可作为“站立”义解释

(8)“走”或“走”的同源词形式可作为“行走”义解释

(9)“儿子”或“儿子”的同源词形式可作为“儿子”义解释

(10)“房子”或“房子”的同源词形式可作为“房子”义解释

他发现根据这十个特征的有无可将汉语方言划为三大组,全部有的是北方官话方言,都没有的是远离官话方言的闽、粤、客家方言,而地理上跟官话方言比较近的吴、赣、湘等方言则是有的特征有,有的则无,正好显示中间态(Norman 1988)。

2.跟辐射源向外移民的早晚时间有关。时间越早则更多保留权威话的早期特征时间较晚的,则更接近权威话的现在状况。长江以南的吴闽赣湘等地离中原地区近,中原地区汉族移民最早进入这些地方;西南边陲的云南、贵州等地长期居住着各少数民族,以军屯为先导的大规模汉民族移民是从明朝开始的;整个西北、东北边疆大规模汉民族移民是清朝才开始的。所以吴闽赣湘等地的语言更多反映权威官话的早期面貌,西南地区、西北东北地区的汉语则更多反映权威官话的晚近面貌,其中西北、东北的汉语更接近权威话的现状。

第三,由于权威语言对周边语言长时间的不断挤压,土族语言会越来越退居到权威语言辐射圈的边缘地带,以至于在辐射圈的边界产生语言的折叠。语言折叠的情形主要表现为两个特征:

1.我国东南沿海、西南边陲地区语言(方言)纷繁复杂,彼此呈叠床架屋貌;2.既是是同一语言(方言),也蕴含着来自权威话的多种渗透层次。

第四,在整个东亚、东南亚不管是否亲属语言,权威话跟周边语言的“关系词”存在着系统的语音对应关系,这一现象在其他地区很难找到。不光“关系词”的语音形式有系统的对应,而且还有不止一层的语音对应关系。层次早的对应于权威话的早期面貌,层次晚的则对应于权威话的晚近面貌。一中心多层次语言演变模式中的权威语言对周边语言的渗透是长时间、多层次的,周边语言一次一次接受来自权威语言的渗透,语言的渗透层面就会一层一层沉积下来,晚来的层次覆盖早期的层次,而最新的层次又覆盖上来。早期的层次由于来得早,早已经跟当地的土族语言融为一体,所以较难从土族语言中分离开来。

由于渗透时间长、方向性强、程度深,如果直接运用历史比较法会显得力不从心,比如在东南亚语言谱系分类上,很难区分借词和同源词,因为汉语的借词已经渗透到周边语言的最为基本的词汇中去了,所以在汉藏语及东南亚语言的历史研究中语言接触的研究可能比语言谱系分类的研究更显得迫切和重要;在运用历史比较法的时候,有时无法像印欧语那样拿音义相配的词(字)直接比较,来重建它们的早期形式和解释它们的以后演变,因为在共时的语言(方言)中叠加着多重读音层次,简单的拉郎配比较是层次错乱的比较。

语言谱系的下位分类的标准在历史语言学里是看是否有共同的创新演变,这种分类标准对语言不断分化而造成的语言(方言)差异的分类是很合适的,但是东亚及东南亚语言除了自身的分化演变以外,一个很重要的特点是中原地区的权威官话对周边语言的渗透、侵蚀,从而在周边语言里造成来源于权威话的历史层次,所以语言(方言)分类的标准除了要考虑纵向面的共同创新演变外,还要考虑横向面的一层层层次特征。所以我们认为在研究东亚、东南亚语言,包括汉语方言的历史,必须首先运用历史层次分析法梳理出不同的层次,整理出各个语言(方言)点的某一音类层次的时间先后,并由近及远建立语言(方言)间对应的层次,然后在此基础上再运用历史比较法构拟每一层的原始形式,解释它们以后的音变。

总之,语言接触的类型不同,所用的研究方法也必须加以调整,调整以后的研究方法必须跟比较法相结合,这样才能有效、真实地揭示某一区域的语言演变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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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比较与汉藏研究_比较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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