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角色认同的变化——以核心期刊为样本,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人大代表论文,样本论文,核心期刊论文,角色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7320(2008)01—0062—08
一、问题的提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法》则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但实际上,人们常把宪法规定的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视为一般的民意机关、咨询机关或单纯的立法机关[1](第23—26页)。诸如审查批准预算、监督预算执行等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长期以来并没有得到充分行使,实质上只是一种虚设的、形式上的、程序性的权力[2](第92—94页)。问题的根本在于,作为人民代表大会组成人员的人大代表在法律规范和社会认同中存在着巨大的差异,那么人大代表到底是谁,其言行、作用的发展变化又如何呢?也就是说,人大代表的角色认同的内容是什么,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什么特点呢?
二、研究方法
由于人大代表是一个有任期的群体,如果对不同时期的人大代表作一个详尽的访谈,再根据不同时期人大代表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深入的辨别,这样的研究无疑是有效的。但是,这样的工作将是艰巨的而且面临抽样不周的问题。本文将采取一个特别的角度来分析人大代表角色认同的变化,即根据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1979年到2006年这28年来的以人大代表为研究标的的核心文献特点的变化,从另外一个角度来反映人大代表角色认同的变化。
这样研究的理论依据在于认同理论。认同(identity)是辨别、确认、并保持一致。古典认同强调的是外在,个体在成长的过程中不断地认知社会、造就自我。而现代认同强调的是内在,自我的起点就是现代认同的起点。角色认同强调的是角色扮演者和角色相对方共同确认角色,在交往中协调发展。也就是说,角色认同实际上也是一个建构的过程,变化的过程,形成的过程。学术期刊的论文作者就是人大代表的研究型角色相对人,而核心期刊是一个相对稳定的文献系统。不同时期核心期刊对人大代表相关论文选择的侧重本身就是人大代表角色认同的理论佐证。于是,核心期刊的相关文献就成为我们分析人大代表角色认同变化的有效独立样本,文献样本蕴含着人大代表角色认同变化的历史痕迹。当我们发现从角色扮演者的角度研究人大代表认同,其时间跨度、访问群体都不是一般研究可以涵盖的时候,那么从人大代表角色认同互动建构的角度出发、从研究人大代表的文献着手,从研究文献的内容、数量变化特征来探讨人大代表角色认同的发展就成为一个可行的路径。
三、从人大代表文献的数量变化来探讨角色认同变化
(一)总数数量变动
图1 文章总数年度变动图
图1表明,以人大代表为题的核心期刊文献年度变化趋势清晰,整体趋势是文章年度总数稳步增加。这说明人大代表在文献叙述的关注程度上正走向视野的中心。而人大代表受到关注的增加从另外一个角度说明了人大代表角色认同内涵的变动。
(二)分类① 数量年度变动
图2为人大代表言行描述年度变动图,按照人大代表个体言行描述、群体言行描述和视察检查活动来分类。如图2所示,横坐标为年份,而纵坐标为文章篇数。(图后为详细分析)
图2 言行描述年度变动
分析1:人大代表的文献叙述开始首先以群体言行(1979)的形式出现,然后是个体言行(1982)的形式,而视察检查工作(1986)则相对较晚。群体言行的形式阐明人大代表的角色认同为他们是代表人们表达心声的一类人。个体人大代表,在1980年时主要还是反映出他们大多是各行各业的行家里手。对人大代表从群体到个人的关注的变化已经使人大代表的角色清晰化。而检查视察工作,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能的一种方式,文献叙述的反映则是人大代表职能实化的一种形式。
群体代表言行的文献叙述年度变化不大:1983年已经达到5篇了,之后一直在这附近变动,直到2006年还是5篇。但个体言行与视察却有较大的变化。在2000年前后,个体言行的文献叙述保持高位,而人大代表视察的文献叙述却急剧下降甚至有些年度为零。这不是人大代表视察工作少了,而是人大代表的视察在核心文献中已经失去它存在的价值。他已经成为一种工作的常态,没有必要去叙述他。
为了进一步说明人大代表在言行描述文献方面的侧重变化,我们把1979—2006这28年分成4段②。接下来的图3、图4分别为人大代表描述性文献的内部类别比例图和人大代表描述性文献和学术性文献的比例图。
图3 人大代表描述性文献类别比例
图4 学术及描述比例阶段变动
分析2:把关于人大代表的描述性文献作为一个整体,探讨核心期刊有关人大代表描述性文献的年代变化。个体代表的传记性叙述是保持上升趋势的,而人大代表群体性言行叙述则是保持下降趋势的。视察工作的叙述,从低到高,又从高到低,很有特点。无论是个体传记性叙述还是群体言行叙述,无论在哪个年代都高于人大代表视察工作的叙述。
分析3:在这4个阶段中,学术比例是逐渐上升的,而描述性比例逐渐下降。到现在为止,描述性文献还是比学术性文献比例高。学术性文献可以反映学者的反思,描述性文献的存在则同样反映了社会对人大代表的关注。但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关于人大代表的学术性文献尽管逐渐增加,但还是相对较少,反映了人大代表在各阶段中的反思还不够广泛和深入。从趋势上,人大代表的学术性文献未来会占有更高的比例。人大代表的学术性文献大多涉及人大制度、法理方面的考量,有些还要涉及国家根本的法律制度和政治制度,还待更猛烈的文化碰撞和现实整合。
分析4:第一篇以人大代表为题的学术性文献出现在1988年,而第一篇关于人大代表选举的文献出现在1987年,即使我们把人大代表的言行描述的文献从1979年算起,也差不多晚了10年。从描述性向解释性、研究型的文献转型,反映了人大代表的角色认同是否可以“言说”。人大代表的相关学术研究是人大代表角色认同的内涵的投射。学术界对人大代表制度给予沉思,人大代表角色认同的内涵也在发展。
图5 学术论文及选举相关年度变动
关于人大代表选举的文献在1987年出现1篇以后,又归于沉寂了,直到1997年才出现新的文章,又是一个整整10年。前文提及,选择核心文献系统作为研究标的是建立在它本身固有的选编原则上的。尽管,核心期刊容量很大,每个期刊都有自己的风格,但核心期刊的整体正好消除了个体的差异影响而保证了整体的有效性。核心文献对人大选举文献在这10年中的隐藏恰恰反映了人大代表角色认同中关于选举的不必“言说性”。至于原因并不是本文所关注的。
关于人大代表学术性文献和选举的相关文献在2003年以后达到了新高,但在2006年又有了下降,由于后续几年的数据还没有出现,我们不能简单地做出结论。
四、从人大代表研究的内容变化来探讨人大代表角色认同的变化
(一)1979—1985年,人大代表的角色认同——反映心声
这个时期的人大代表的文献虽然数量较少,但比较集中。我们不能轻视这段时间的叙述,尽管没有研究型的文献,但它表明了人大代表在那个时代被叙述的状况,是我们探讨人大代表角色认同的一个很好的角度。这个时候关于人大代表的叙述主要有两方面:一方面是某些人大代表的言论集合,另一方面就是人大代表的传记性叙述。和后续阶段这两方面人大代表的文献不同,这个阶段有着很鲜明的时代特征。比如人大代表的言论集合,在这个时期经常表现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某方面工作的意见的形式。这些意见不是正式的提案而是在人大、政协开会期间邀请他们座谈或他们在大会上发言的摘编,并没有把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的特殊性体现出来,只是把他们和政协委员的意见集中起来,出于听听来自人民的不同声音以改进工作的目的。从他们的发言内容中分析,人大代表往往是作为这个专业和领域中的资深人士和重量级人物来提出中肯的深思熟虑的意见。
这种集体言论占绝对优势的情况在文献叙述中从1983年开始转变,出现了较大比例的人大代表个人传记性叙述。第一篇是出现在1982年:《愿世世代代为农民演出——访全国人大代表方秀兰》[3](第5—6页)。戏曲家方秀兰凭借30多年为农民演出的资历和对基层剧团的演出现状的深刻体会,从满足农民文化生活的角度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高度讲出了文化工作管理体制需要改革的呼声。人大代表个体作为文献叙述的对象无疑表明了人大代表角色认同层次的提高。1983年后也就是六届人大召开以后,关于人大代表个体的文献叙述就逐渐多了起来。这个阶段关于人大代表的个体叙述集中于他们是所在领域的先进人物,而对他们如何履行人大代表职能几乎很少涉及。如《为储蓄事业贡献青春——访六届人大代表胡燕玲》[4](第60—61页) 介绍了省劳模胡燕玲是如何做好本职工作的。从这个角度来看,人大代表的角色认同是一种特殊的荣誉。当然,人大代表在制度设计之初就期望具有代表性[5](第64—65页),行业的代表无疑应该是这个行业的行家里手。同期《中国金融》的另外一篇文章中提到的马旭升就是保险业的代表[6](第58—59页)。我们发现,在人大代表文献叙述的第一阶段,文献是相对集中的③。特点是叙述人大代表工作先进性的居多,人大代表的职能履行非常少。人大代表更多的是一种荣誉称号。在下个阶段中,人大代表传记性叙述散布于各个部门的期刊中。在这个阶段,有2篇人大代表参与政治的文献叙述,当然也只是在题目上;而内容上,人大代表还是处于反映人民心声的角色④。
在这个阶段,人大代表的角色认同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人大代表主要是反映人民的心声;二是人大代表一般是那个行业的先进性体现者的一种崇高的荣誉。三是人大代表还没有被人民广泛地关注。
(二)1986—1992年,人大代表开始参政议政但并未达到“代表”的角色要求——行动呈现
尽管在人大代表文献描述的分段上,我们主要是从相关文献数量变化的角度来衡量,但关键性的文献也起到了很大的作用。1986年出现了真正意义上的人大评议政府工作[7](第18页),尽管是基层人大。而核心期刊系统给予这类文献的关注也表明了这种角色认同。人大代表参政议政的一个很重要的行为就是代表人民对政府工作的实质性评议,所谓实质性评议强调并非听报告、鼓鼓掌、走过场,而是提出异议、指出不足,也就是后来的质询。这次人民代表评议政府工作有点有面,在广泛性上涉及“区政府的体制改革、科教文卫、城乡建设、公路交通、经济开发、社会治安以及区政府的工作作风、服务观点、工作效率、生产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二百六十七条批评意见和建议”,而且直指区长工作“忙则忙矣,可没忙到点子上,效率不高”。这次评议的结果是“过去有问题,找上门也难以解决,现在,区政府主动下基层解决问题,这样的区政府我们信得过,人民代表评议政府工作好”。同时也出现了人大代表视察部门工作的文献描述[8](第47—48页),这是人大角色的一个发展。
1987年核心期刊文献中出现了第一篇关于选举的叙述[9](第4页),强调这次观察的选举和以往人大基层选举的不同,如坚持自下而上地依法推举人大代表候选人和坚持实行差额选举等。人大代表作为人民的代表,其角色的进入方式必定是来自人民的。人民的选举是人大代表履行人大代表职能,服务选民的根本。显然,人大代表的角色在这个阶段是个重要的转型时期,我们还是要注意到当时的时代背景,比如这篇文献在结尾关于法律的看法:“法律是什么?法律是把我们党的方针政策中那一部分成熟了的东西,经过实践检验了的经验,把它制定成法律。”
在这样的背景下,人大及人大代表被赋予更重要的历史责任。然而,实际问题是相当数量的人大代表不能完全地履行他们的职能。这段时期,也出现了早期的关于人大代表的学术文献,且主要集中在人大代表有哪些不足上。这个阶段,人大代表素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代表意识不强[10](第30—33页),这本身是个人大代表自我认同的问题,代表履行职责的参政议政能力不足[11](第58—60页),这是角色认同中角色扮演的规则问题。和角色扮演的规则问题有关的还有上文提到的选举、角色产生的规则问题和人大代表的职责履行的时间保障问题[12](第12页)——角色扮演的另一规则问题。这个时期,尽管宪法对人大代表的角色有一个法律规范,但人大代表和民众对人大代表的角色认同是不清晰的,导致学术界认为人大代表的角色错位,或角色扮演不充分——未能完全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能,出现了会议代表、挂名代表。当然,我们必须注意,该阶段关于人大代表的角色定位的可探讨性本身就是一个进步。而且这阶段,人大代表角色认同的焦点都集中在人大代表个人的身上。例如在人大代表执行职务保障上,由于没有具体规定,兼职的人大代表的代表工作成了8小时以外的工作,代表的言论与行为在民众心目中的分量也就可想而知了。这说明人大代表的角色认同在不断地丰满起来,由前一个阶段的“荣誉代表”向工作代表转化。人们对人大代表产生的关注、能力的关注、工作时间的关注表明人们认为人大代表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
(三)1993—1999年,人大代表新认同的酝酿阶段——职能发现
从文献叙述的着力点上看,这个时期与上个时期都是从人大代表个体⑥ 身上来探讨人大代表角色。但这个阶段比上个阶段涉及的内容广了,尽管仍然是谈人大代表的角色扮演方面存在的问题,但思路更清晰了,提法也更明确了。随着人大代表个体实践的增加,新问题产生了,于是这个时期不再像上个时期那样仅仅是指出人大代表在某些方面有些不足,而是直言提高人大代表素质,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这个阶段已经不再讳言有些人大代表的素质是低的,而是探讨采取什么样的方法来提高人大代表的素质。这就隐含了人大代表角色认同的一种转变:人大代表的存在和产生是有代表性的,多是各个行业、地区的先进性的代表,但这些本职工作非常优秀的人却在人大代表的角色上出现了所谓的不足,需要提高素质,不提高素质则难以发挥更大的作用。人大代表是要参政、议政、督政的,这就要求他对立法和法律制度非常熟悉;人大代表是要提议案反映民生的,这就要求他有社会调查的能力、分析问题的能力。而人大代表的素质的提高和能力的发挥直接关系到人大在社会和治理环境中的权威[13](第39—42页)。如果对人大代表这个角色扮演要根本改进的话,那无疑是应该在角色进入的时候,即人大代表的产生有一套规则。不过在这个阶段,注意力还放在如何提升经过组织安排的人大代表的素质和能力上。这个阶段已经明确认识到,当人大代表具备了相应素质且其角色认同也到位的时候,人大代表就会更好地履行人大代表的职责。因为,大家已经明确人大代表是兼职的,人大代表一般都是事务繁忙的人员,人大代表要做好“额外”的工作必须要有奉献精神,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这个时期也是对人大代表角色和职能进行探索的时候,文献叙述已经在探讨人大代表是为谁服务的[14](第64—65页),该做些什么、能做些什么[15](第11—14页) 以及如何评估人大代表是否是称职的[16](第69—72页)。有些地区聘请人大代表做些人大代表的分外工作,如审计监督员等[17](第51页)。这类职位角色特点是具有公信力的,这对人大代表的角色认同是一个丰富。
(四)2000—2006年,通过对制度的反思来建构人大代表新的角色认同——角色建构
这个阶段,人大代表作用发挥、角色扮演的反思被放在制度层面,即学术的重点从对人大代表个体的关注向人大代表制度转移,通过制度改革和完善来确立和巩固人大代表的作用。
这个阶段的文献所关注的问题有些是上个阶段已经关注的,比如人大代表的素质问题。但是在这里已经不是哪一个或哪一类人大代表的问题,而是提出构建制度或改革一个制度比如人大代表专职化和选举制度改革,从角色构建角度来提高人大代表素质,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这个阶段主要是人大制度改革的学术探讨,主要有选举制度、人大代表专职化⑦、人大代表的履职保障制度。整体上看,人大制度可以研讨、需要变革从而使人大代表的政治活动更好地为国家服务,这种观点已经成为共识。这就意味着人大代表在角色认同上已经发生变化,是社会发展的内在需要。
把好代表入口关,完善选举制度以提高代表素质,成为焦点。选举制度改革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竞选的问题:组织推荐抑或选民推荐都要有竞争机制,人民代表由人民选出来才能代表民意。这个阶段,也首次有关于选民的研究。人大代表作为人民的代表行使人民对国家的治理权力。在以往的文献叙述中,只有人大代表如何为民众服务,却未有选民如何通过人大制度参与国家治理。与其说是人民参政的积极性提高了,倒不如说是我们国家的政治民主进步了,我们开始考虑到民治的问题了。城市和农村的选举权差别问题这时也更多地被人们探讨,平等的选举权、直接选举的范围扩大等等更经常地进入了人们的话语[18](第20—21页)。
随着人大代表在职务履行时有了更多的实际行为,人大代表角色扮演的履职保障成为人大代表在新时期角色认同的又一个焦点[19](第41—43页)[20](第73—77页)。而政府部门对人大代表的监督权的实践也提出了认同上的差异,在《监督法》出台之前有着热烈的探讨。
之所以认为这个阶段是人大角色认同的建构阶段,一个主要原因是人大代表的自我角色认同和他者角色认同都有了新的变化。一个典型的标志就是人大代表由被动选举向主动选举变迁。以选民为表征的社会从以往的对人大代表的缺乏关注到对人大代表产生的积极参与[21](第59—64页)[22](第126—128页)。人大代表的角色认同在相当大程度上是出于人大代表和选民的互动。这不但完整了、正常化了角色认同的内涵,而且也标志着人大代表的自我认同在发展,进而推动了人大代表制度的发展。在这个阶段,有的文献已经从制度发展的角度佐证了互动对角色认同的建构作用[23](第53—57页)。
五、余论:人大代表角色认同之未来
1979年以来的近30年来我们发觉,人大代表的角色认同走的是一条壮大之路、发展之路、深得民心之路。从反映民声的传声筒到人民利益的捍卫者、代表者,人大代表在法律制度的规范中取得角色认同的长足进步。由于我国存在着党和人大之间的关系,考虑到组织上的领导关系和制度上的地位关系,人大代表作为一个特殊的个体,将被赋予更加重大的历史责任。许多学者提出,应采取专职制或提高直选的层次来提高人大代表的素质,选出真正为民呼号、为民奔走的人大代表。我的观点是,人大代表的角色认同是历史的存在。人大代表怎样看自己、选民怎样看人大代表、我们党对我国人大制度发展的安排等,各种因素相互作用,最后构成人大代表的角色认同。不论是直接选举还是间接选举,或者兼职代表还是专职代表,只要人大代表的角色认同建构与所处时代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保持和谐,就有利于国家的发展和人民的幸福。
收稿日期:2007—05—23
注释:
① 根据人大代表的职能和文献研究的集中程度,我们把有关人大代表的文献分为如下几类:调查视察类、群体建言类、个体传记类、学术研究类和选举类。其中,调查视察针对的是某个部门,群体建言则针对某个政策或重大问题,而个体传记则是介绍个人的事迹。此三者归为行为描述,是人大代表行为的“田野写实”;而学术研究更多的是涉及人大代表制度的法理问题。行为描述的侧重变化和学术研究的关注变迁是了解人大代表认同的一个途径。
② 在后续文献深入探讨中,我们也是按照这个阶段分法来进行的,除了有28年的均分考虑外,我们发现,在这种分段情况下,人大代表文献叙述在每个年代阶段的划分点也有重要的变化。
③ 比如《中国出版》对有关出版行业的人大代表是逢会必登,而《中国金融》则在1983年六届人大召开的时候着墨甚多,显示了人大代表逐渐在某个领域、某个部门中形成他的角色认同。《中国水产》这个现象也非常显著,1984年和1985年共有3篇文章介绍本行业的全国或省人大代表。
④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这两篇文章“文不对题”。参见张孟仪、李尚志:《共商国家大事——李先念陈云同志会见部分人大代表侧记》,载《瞭望》1983年第1期。这篇文章的缘起是李先念和陈云同志未能参加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部分人大代表前来探望并汇报情况,探望汇报有余,共商国是不足。施宝华的《全国人大代表审议中英联合声明》(载《瞭望》1985年第15期)的题目完全是新闻的手法,内容主要是与香港、台湾、福建有关的人大代表谈“一国两制”的重大历史意义,并无审议内涵。
⑤ 提到人大代表的产生,路有全的《关于自荐当人大代表的法律思考》(载《政治与法律》1988年第5期)值得注意:这篇文章中关于人大代表这一角色“自荐”的思考代表的是学术界对人大代表角色产生方式的关注。
⑥ 在这个阶段,有两位来自全国人大的作者就全国人大代表数量结构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这是针对人大制度的整体性关注而不是针对人大代表个体的,在当时的研究中实属凤毛麟角,有些观点即使现在看来也很有远见,这也许与他们所从事的工作和看问题的高度有关系。详见尹中卿、徐华飞:《全国人大代表数量结构改革的设想和建议》,载《政治与法律》1994年第3期。
⑦ 人大代表专职化的提法并不是这个阶段提出来的,不过人们从人大代表兼职的弊端,比如时间不能保证、议案质量不够高等侧面的角度转换到人大代表专职化如何可行以及有哪些益处等正面角度上,是学术探讨对人大代表角色认同的一个跨步。参见何斌:《浅析人大代表的专职化》,载《理论与改革》2003年第4期;曾慧:《专职代表制是提高人大代表素质的有效途径》,载《社会主义研究》2004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