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化催生邹平“土地托管”模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土地论文,模式论文,农机化论文,邹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2005年“三夏”、“三秋”期间,山东省邹平县1.2万多名务工农民由于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土地的种与收。为了帮助这些缺少劳力的家庭搞好生产,邹平各镇(办事处)农机站在县局统一部署下将全县农机大户动员起来,充分发挥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作用,组织近300个帮扶队,以镇、村为单位,提前与务工农民家庭以及其他困难户签订收、种帮扶协议,将服务延伸到日常的田间管理,当起农田“管家婆”,使这些务工农民能安心挣钱。重要的是,在帮扶过程中,一种新的服务方式悄然诞生,这就是农机化了的“土地托管”。它是继农机跨区作业以来,又一个提高农机化水平和发展农业生产力的农机社会化服务形式。
邹平县好生镇是个经济强镇,工业化程度较高,辖区内遍布私营企业,与之相对应的是,农业收入较低,农民多数选择进工厂、当小老板,但这并不等于他们要放弃农业。邹平是山东省较早免除农业税的县,加之减免了一些与农业生产相关的费用,种田成了有利可图的事情,这些分身乏术又无力投资大型农业机械的农户及一些既不愿投资农业机械、现阶段也不愿放弃土地的农户聪明地意识到与农机协会或农机大户签订收种和管理协议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既能享受到现代化农业生产工具带来的便利,完成农业生产,增加收入,也避免了土地资源的浪费。以该镇蒙家村为例,蒙家村现有人口3809人,耕地面积3776亩,人均1亩地,随着从事二、三产业的农民越来越多,使之与粮食的播种和管理产生了矛盾,直接影响到粮食的稳产和高产,甚至出现了撂荒土地现象,每年粮食减产70多万斤,全村农业产值下降45万元。今年出现的农机化“土地托管”现象,仅一季麦收就为该村增加30多万元的收入,原因是这些农机大户既有现代化的农业机械,又是种田的好把式,使土地种植走向粮食生产规模化、产业化和科技化经营之路成为可能。
早在几年前邹平就出现了这种农机化了的“土地托管”现象。2001年,邹平韩店镇西王村为了提高粮食生产的整体素质和规模效益,发挥资源优势,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在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的前提下,充分征求农民意愿,引导务工农民将720亩责任田委托给村委会统一管理,由村委会通过公开竞价招标发包给10个农机大户管理,实现承包权与经营权的有效分离。村委会从承租金收益中扣除农户应缴税费统一上交县乡财政,剩余部分则一律分红到户。这样,农民就可以安心地打工挣钱了,既不用担心田地抛荒变瘦,又不承担任何税费,年终时还能领到村委会发的红包。不过这种有组织、有意识的集体行为有其局限性,它不能代表每个土地出让方的意愿,即便当时愿意,过一时不一定愿意,一旦模式确定,很难在短时间内更改。而现在这种完全自发的、无意识的“土地代管”行为,由于周期性短(可以是一季、一年,或者是几年)、灵活多变(可以是只负责种或只负责收,也可以收种兼之,还可以收种管理一条龙服务),更易被农户和有现代化农业机械的代管户接受。可喜的是政府和农机管理部门已经在关注这种新型农机化服务模式了。
从2004年夏季开始,邹平县农机和有关部门便以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组织为重点,在技术培训、农机配置、农贷资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方面给予倾斜,不断提高和完善他们的农技水平、农机配置程度、资金实力和生产条件,全方位提高他们的生产能力,促使他们很快成长为“庄稼保姆”。同时在有条件的村依托村委会建立村级土地托管机构。机构根据耕地等级制定“土地托管费”的参考标准,收集有关信息,担当“土地托管”受让双方的“红娘”,并对托管情况实施监督,全力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从而确保了“土地托管”的顺利进行。
据统计,在2005年“土地托管”这项新型农机化服务方式驱动下,通过大力培育“庄稼保姆”,促进了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邹平县走出土地务工的农民达5万人,打工收入3500万,成功托管土地8万亩,涌现出50亩以上种粮户476个,200亩以上种粮大户7个。粮食生产实现了“面积最多、产量最高、创收最丰”三个历史性突破,粮食种植面积68万亩,总产量预计达10亿多斤。
邹平这一探索农业产业化“新型合作”之路的农机化“土地托管”办法解决了新时期农村出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探索出了一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路子,稳定和发展了农村粮食生产,大大降低和节约了生产成本,进一步推动了粮食生产机械化、品种优质化和管理现代化的进程。实践证明,这种农机作业社会化服务方式不仅提高了农业机械的利用率,实现了农机资源的流动和优化配置,减少了机具的重复购置,节省了大量的投资,改变了以往家家户户办农机的局面。更为重要的是,使大多数无力投资大型农业机械的农户及一些既不愿投资农业机械、现阶段也不愿放弃土地的农户较好的完成了农业生产,防止了土地资源的浪费,其社会效益远远大于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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