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地下经济的现状、成因及借鉴_经济论文

俄罗斯地下经济的现状、成因及借鉴_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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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13/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999(2002)02-0195-05

在俄罗斯和几乎所有的东欧、中欧国家,都存在着十分活跃的地下经济,其规模之大、比例之高、影响之深,十分引人注目。我国经济中也存在着十分严重的地下经济现象,对国家经济的发展存在着极大的影响,并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我国经济的起伏波动和国家经济决策的失误。对俄罗斯地下经济的分析,一方面可以让我们正确认识这些国家的真正经济实力,另一方面则可以通过对产生地下经济的诸多原因的分析,为我们找到消除地下经济的有效良方,从而促使更多的地下经济转化为“地上经济”,进而使国民经济走上自由化、透明化、规范化的发展道路,并保持其健康与快速的增长。本文拟对俄罗斯目前的地下经济现象进行分析,揭示其产生的根源,并提出若干对中国有意义的启示。

一、地下经济界定

地下经济,亦称影子经济,是指那些游离于官方经济之外的经济行为和现象。西方经济学家也称为“第二经济”或“平行经济”。当今的俄罗斯则习惯地称为“灰色经济”。

地下经济作为一种游离于官方以外的经济行为和现象,它总是逃避政府的监管,因而未能纳入官方统计之中。它运用合法或非法的手段或渠道,通过逃避税收、欺诈、走私、贩毒等各种方式获取暴利。从其产生与运动的方式可以看出,地下经济的重要特征可以概括为隐蔽性、国家的不可控性、发展的非规范性和非合法性以及高回报性等。

地下经济可分为以下几种活动方式。(1)未申报的经济活动。这是指进行合法的经济活动,但产品和劳务却未纳入官方统计以便逃税。其中之一是公民自谋本职工作以外的第二职业,甚至同时在几个地方兼职,其收入都是不纳税的。其中之二是利用国营企业的房屋、设施成立子公司开展经营活动,尽管与母公司密切相关,但在经济上独立核算,母公司并不掌握。(2)非法交易活动。是指法律所禁止的非法经济活动,如:进行军火、毒品交易,经营赌场、妓院。从事非法交易活动的主要是黑社会组织和秘密犯罪团伙。(3)隐形交易活动。就是通过各种形式的投机、诈骗、行贿等,获取并不属于应得的收入。中、东欧国家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出现了五花八门的“好处费”,受贿的大多是能为企业提供优惠条件的部门,有权影响物质利益和资源分配的机关,如:有权分配进出口配额、批准发放许可证、有权决定优惠贷款的单位,以及海关等特权职能部门。

对地下经济的产生,各国由于具体情况不同,其原因也各式各样,但都可以归纳为经济因素和非经济因素两个方面。(1)经济因素。与国家的总体经济水平有关,如:国内商品和劳务市场发育水平如何,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发展是否均衡,居民购买力大小,国营经济成分的规模和性质,金融和税收政策以及政府对经济的监管程度,失业率高低,社会问题是否严重以及解决程度如何等。(2)非经济因素。包括选择工作的自由度,改变专业和工种的可能性,对国民经济走向的心理预期,政府官员在居民心目中的威望,经济管理部门的效能,管理人员是否廉洁等。

决定地下经济存在与否和规模大小的因素则是综合性的。如:对地下经济所生产的商品和劳务有多大的社会需求,地下经济活动能产出多少产值、获得多少纯利,地下经济对国家经济的拾遗补缺作用如何等等。

二、苏联时期的地下经济与隐性收入

在前苏联时期,地下经济现象十分盛行,其生产资料完全由国家控制和掌握,中央计划无所不包。然而,僵硬的经济管理方式未能满足全社会居民各种各样的日常生活需要,形成了“短缺经济”现象。尤其是在居民的日用消费品和日常服务方面,“短缺”问题更是严重。这就为各类地下经济活动提供了市场。在当时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地下经济活动主要表现为从事第二职业、个体服务性劳动或短缺商品的倒买倒卖等。

在官方的术语中,可以把前苏联经济的各部分分类为“合法的市场”、“黑市场”和“灰市场”,这第三类是界于前两类之间的一个范围广大的活动,它包括那些不完全合法,然而为官方的知识或半官方和私人的合作所指导的活动,诸如出售无合法凭证的商品,利用国家的计划价格与黑市价格之间的差额倒买倒卖商品等活动。这样的活动并没有得到执法当局的积极反对。从实际经济现实来看,第二与第三种都可以归为地下经济。

由于一些地下经济活动与居民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所以这类地下交易的社会影响很大,范围也很广。苏联报刊杂志经常报道各类不正当的经济活动。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中期,也就是苏联体制的末期,地下经济无论是活动领域还是活动规模都进一步扩大。根据大量资料分析,地下经济成分占苏联官方经济的10%-20%。西方学者的调查表明,原苏联社会中,个人收入的12%-13%来源于地下经济,全部消费支出中约18%用于各类私人提供的商品和劳务。

侵蚀国有财产、损公肥私也是地下经济中惯用的手法。苏联时期,不少人利用工作之便,“顺手牵羊”,偷拿国有财产。侵蚀国有财产的方法多种多样,其中最富有代表性的做法是,把属于国家的产品从官方渠道转移出去。有些企业领导人把紧俏商品转入其他秘密渠道,而不反映在账目上。这种作法到了戈尔巴乔夫时期更加普遍。

1985年戈尔巴乔夫上台后,苏共中央在如何对待地下经济问题上反反复复。在当时的苏共中央第二把手叶·利加乔夫的指示下,1986-1987年社会掀起了反“非劳动收入”的运动,矛头指向各种地下经济活动。但是,其后不久的《个体劳动法》、《合作社法》的通过又反映了苏共期望利用民间的积极性,消除经济“短缺”状况。1987-1988年,苏联个体劳动以及合作社经济发展势头迅猛。一些俄罗斯“新贵”就是这时候起家、发迹的。不少经济变革的“弄潮儿”此时积累了财富、积累了经验,而苏联地下经济的成分也急剧膨胀。

三、俄罗斯地下经济发展现状及其危害

随着20世纪90年代苏联的解体、苏共的垮台,俄罗斯的经济改革全面铺开。急速转折所造成的“权力真空”,内部管理的失控和法律政策的漏洞,给某些经济力量牟取暴利提供了良好的机会。钱权勾结、腐败盛行,形成了一张张有形无形的“地下经济网”。

据美国财政部专家的一份报告说,俄国人的收入有一半来自地下经济,即实际国民收入和国内生产总值比俄官方的统计高一倍。俄国人在私营企业工作者,实际收入比官方统计的数字高1.5-2.5倍。而瑞士银行协会的东方问题专家绍博则认为,俄国地下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高达60%。俄罗斯国家统计委员会估计,俄地下经济的规模相当于GDP的25%,俄高层专家估计为GDP的40%,而俄罗斯联邦安全局甚至认为其规模接近于GDP的50%。普京则认为这一指标可达到40%。美国新墨西哥大学的俄国问题专家阿维·沙马通过实地考察后得出结论,他所调查的200多家私人企业的产值年均增长15%-150%,收入和纯利的90%并不申报,而且以现金支付、虚假交易和作假账等方式掩盖真实的经营和收益情况。大多数人隐瞒的部分占总收入的40%。

由此可见,地下经济在俄罗斯国民经济中所占的份额是很大的,比例是很高的,俄罗斯在改革后国内生产总值连年下降,地下经济的盛行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地下经济的盛行为俄罗斯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地下经济偷税漏税,减少了政府财政收入,加剧了财政赤字,降低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并致使俄罗斯政府内外债务缠身,经济发展稳定水平下降,并形成对外资的严重依赖性。(2)地下经济的盛行导致经济犯罪增加,社会道德水平下降,并促使权钱交易和腐败的进一步蔓延以及法律虚无主义的膨胀。它还导致经济自由化和市场化程度的降低,并且妨碍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建立。(3)它导致人们收入差距的进一步拉大和贫富悬殊。据俄罗斯经济委员会估计,俄收入最高的10%的居民与收入最低的10%的居民的收入差距为14倍,而国际标准为10倍。严重的贫富差距导致了社会的不稳定,俄罗斯近年来游行示威、罢工静坐连绵不绝。由此可见,地下经济已成为俄罗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个顽疾。

四、俄罗斯地下经济盛行的原因

俄罗斯地下经济的产生是有着深刻的原因的。探究其产生的根源,对于我们正确认识俄罗斯经济发展的历史与现状,寻找消除其地下经济的各种措施以及其对中国经济改革与发展的启示是有着极大的现实意义的。笔者认为,俄罗斯地下经济盛行的原因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前苏联时代体制因素的遗留。俄罗斯的地下经济不是在改革后一夜之间突然产生的,而是在长期的经济发展中缓慢形成的,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前苏联的旧体制造成的制度缺陷所滋生的。前苏联时期,其国民经济中地下经济的比重就已相当高,这一情况在苏联解体和旧体制消除之后并没有随之消失,而是相应地遗留到了各独立起来的新国家。俄罗斯地下经济有相当大的成分是由前苏联时代遗留下来的,这方面的具体情况在本文第二部分就已具体论述过了,这里不再详述。

第二,伴随着私有化的进展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而产生的私营企业数目的增多及国家对经济活动的控制相对减弱。1992年颁布的俄罗斯《私有化纲领》对私有化的目的作了具体阐述,其中规定私有化的途径就是“通过出售国有和地方财产,尽可能吸引广大居民参与私有化过程”。其主要形式有对国有小企业的优惠转让、出售拍卖和租赁以及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股份制改造。随着私有化的进展,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被私人所拥有或控制,私有化企业逐渐摆脱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的干预,从而为其逃避政府的监管提供了条件。

第三,权钱交易的盛行和腐败的蔓延。地下经济的很大成分具有非合法性,但由于其具有的高回报性,因而成为权力寻租的重要对象。俄改革后随着经济体制的转轨,政治体制也在发生着巨大的变化,但由于旧体制的遗留和政策的失误,俄罗斯的政治体制很不完善,权钱交易十分盛行,腐败现象十分严重。由于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各级政府官员利用手中的特权收受贿赂,大搞权钱交易和“地下经济”,乘机捞取巨额财富,并且逃避政府的监管。目前,俄罗斯已被国际社会公认为是世界上最腐败的国家之一,距离公正的、规范的市场经济相去甚远。

第四,俄罗斯在宏观经济政策上追崇“自由放任”。现代市场经济是宏观调控的市场经济,只有把市场的作用和国家的作用有机结合起来,才能既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的基本作用,又能弥补市场失灵的一面。但是,“休克疗法”的设计者从对传统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深恶痛绝和西方市场盲目崇拜的情感出发,一开始就把市场经济和宏观调控对立起来。一方面,他们把市场的作用绝对化和神话化,坚信经济自由化是使俄罗斯从“社会主义的地狱”过渡到“资本主义的天堂”的捷径,认为“只要转向市场,一切经济问题和社会问题就可迎刃而解”。另一方面,他们把国家的宏观调控作用等同于国家官僚性质的决策和行政干预,认为要改革传统体制就必须让国家最大限度地离开市场,让“市场决定一切”,用“看不见的手”来完全替代“看得见的手”。

对自由放任政策的推崇,必然导致国家放松对国民经济的管制和调控,从而为许多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他们投机倒把,倒买倒卖,利用政策上的空子,通过一系列手段逃避政府的监管,甚至有些活动即使在政府监管之下也不受其约束。政策的失误为地下经济的发展打开了方便之门。

第五,弱化法律机制和法律虚无主义的盛行及忽视人文精神建设。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需要不断健全法律机制。俄罗斯在缺乏健全的法律和法规的条件下,匆忙向市场经济过渡,而因政局动荡和各党派政见尖锐对立引发的政府职能的弱化,又不能弥补法制不健全的“真空”,结果使肆无忌惮的金融寡头、特权阶层、黑帮集团,在失控的社会里巧取豪夺,横行霸道,形成了严重的犯罪经济。私有化成了一些大官僚和大企业家大发国难财,通过资产转移进行个人资本原始积累的“合法”手段,成了他们“大捞一把”的代名词。而贪污受贿、偷税漏税,则成子一些中小官僚、中小企业家“小捞一把”的基本方法。以致普里马科夫也承认,目前“几乎所有中小企业,所有银行和机构都作假账,私设账外资金”,“地下经济已占整个经济的1/3”。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但这并不意味着一切都要诉诸法律来解决。市场经济中的大量问题是通过道德规范达到有序的。因此,人文精神作为经济发展的支柱和动力,对一国的社会经济具有强大的规范和推动作用。但是,由于俄罗斯在盲目追崇西方制度的过程中,既没有真正地学到西方文明,又同时放弃了传统的社会精神支柱,使全社会陷入社会精神支柱的真空状态,从而导致相当部分的俄罗斯人,尤其是青年人缺乏应有的信念,社会道德水准急剧下降,法西斯主义嚣张盛行,犯罪团伙逍遥法外,色情、凶杀、卖淫、吸毒在当今的俄罗斯更是比比皆是。由此可见,弱化人文精神建设也造成了地下经济的比例急剧上升。

第六,偷税漏税和减免关税。俄罗斯政府设立的税种名目繁多,课税也很重,然而收缴税收却很困难,原因在于偷税漏税严重。由于税收体制管理混乱,加上银行体制不健全,俄罗斯境内许多公司的业务经常通过私下的现金甚至外汇形式进行,这样就为偷税漏税活动提供了便利。

偷税漏税甚至成为一些企业生存或发展的惟一手段。据调查,俄罗斯70%的企业家都有过偷税漏税的经历。1996年,俄罗斯社会有近一半的税金未能收缴,造成国库收支困难。为此,叶利钦总统下令成立“临时特别委员会”进行检查。1997年初,俄罗斯检察院总检察长尤·斯库拉托夫在议会作了题为《俄罗斯的法制状况与1996年检察院机关的工作》的报告,称全俄260万法定纳税人中有1/3不向税收机关报表,不履行纳税义务。特别是一些特大型企业拖欠税款更加严重,14000家大型欠税大户所欠税款占拖欠总额的40%。一些机构利用各种名义,疏通关系,寻求减免税赋。与俄罗斯最高层领导关系密切的“体育基金会”,利用减免税特权大量进口酒类。仅此一项,两年中使国家预算少收入10万亿卢布。据俄罗斯有关资料显示,1999年官方减免的税收总额达100万亿卢布,拖欠的税额为147万亿卢布,而国家的税收总额为200万亿卢布,也就是说,减免税额占税收总额的一半,拖欠税款则高达75%。

第七,黑社会势力的膨胀和插手经济活动。最新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在俄罗斯,犯罪尤其是团伙犯罪已成为公众最为关切的头号问题。团伙犯罪猖獗,黑社会势力膨胀,黑帮现象也令俄罗斯政府甚为头痛。黑手党日益猖獗的活动,不仅影响着社会治安和居民的人身安全,而且也渗透到了经济中的各个领域,直接威胁着政局的稳定。他们积极参与各种经济活动,以图取得合法的身分和获取更大的利益。他们利用改革政策的漏洞和自身资本上的优势,有的大肆购买房地产,有的从事商业倒卖,有的控制紧俏的各种进出口许可证或配额。有时为了不让他人染指,黑社会势力和各种地下经济成分之间也会发生“火并”。有时则会相互“分割地盘”,达成某种默契。

俄罗斯经济生活中,集团犯罪组织在经济中的影响日益增强,有人认为,已控制了俄罗斯经济的60%。1999年,俄罗斯内务部公布的新资料表明,各类黑社会组织控制了40%的私人企业,60%的国有企业和50%到80%的银行。此外,大部分私人企业和银行被迫定期向犯罪组织支付大量的保护金,一般占到利润的10%-30%。

可见,黑社会势力的膨胀和其对国民经济的染指,是俄罗斯地下经济盛行的一个重要原因和特征。

第八,国内商品和劳务市场的水平低下,日用消费品短缺、质量低劣,服务业极不发达,从而导致地下商品交易和服务业变得盛行。这类活动不仅在居民中影响很大,而且官方对此的态度也模棱两可。居民对一些日常用品和服务需求上升,表明了经济体制的日趋僵化和经济潜力的不断萎缩。正是在这种半公开、半地下的条件下,地下经济得以膨胀和蔓延。这种对地下经济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的巨大需求,反映了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落后和经济体制僵化而导致的产生地下经济的必然性。

五、对中国的启示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经济一直快速发展,经济体制改革顺利开展,政府对市场的监管逐渐趋向规范,中国的法制建设日益加强,经济的宏观调控力度加强并逐步完善,经济市场化发展程度较高,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初步形成。但是由于种种原因,中国目前也存在着严重的地下经济成分。据有关专家评估,中国经济成分中地下经济的比例约达20%,这已是相当高的比重。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中国的地下经济分为三种类型:(1)非法经济,主要表现为走私、贩毒、卖淫、拐卖人口、开办地下企业等等;(2)未申报经济,这是指经济主体没有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未将其经营活动向行政主管部门申报;(3)未统计经济,指国家统计机关没有进行统计或遗漏统计的,以及由于错报、假报等所导致的“统计错位”,而没有真实地反映在有关统计报表上的经济活动。

可见,地下经济的盛行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原则,扰乱了人力物力资源的分配,减少了政府财力和其对市场经济的调控力度,导致腐败的进一步蔓延,妨碍了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建立,严重限制了经济发展。

中国与俄罗斯同为转轨国家,改革前均实行高度的计划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均为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在经济发展上有许多相似之处。因而,我们在对待地下经济的做法上可以借鉴俄罗斯的教训来采取措施。我们认为,为减轻地下经济给国民经济带来的危害,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加强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法制意识和社会道德水平。

第二,严厉打击腐败和权钱交易。实践证明,腐败是产生地下经济的温床,要消灭地下经济,必先消灭腐败。

第三,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完善税收立法,定期进行税收稽查和税务检查,并联合审计、工商、质检等部门共同开展工作。

第四,严厉打击走私、贩毒、拐卖人口、卖淫等非法活动。

第五,对企业资产重组进行规范,防止在企业拍卖、招标投标、股份化中的权钱交易和国有资产流失。

第六,加强统计部门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工作真实性,防止弄虚作假和错报漏报,并加强对企业的统计监督。

第七,在进行市场化建设的同时重视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以宏观调控弥补市场的不足,并加强对市场主体的规范和监督。

第八,加强个人财产的申报制度,健全与完善存款实名制和个人信用制度,建立发达的金融市场体系。

收稿日期:200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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