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基督教的产生看古代文明的相互影响与交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基督教论文,古代文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宗教作为人类文化的一部分在人类文明发展史上起着重要的作用。它不仅是一种意识形态,人们的一种信仰和一种精神上的慰藉,还是我们了解和认识人类文明发展历程的缩影。因为任何一种宗教都不会脱离社会历史独立发展,尤其在古代,一些宗教如佛教、基督教都不同程度地折射出古代文明相互影响与交融的影像。
本文主要从基督教产生的社会、文化背景,来探讨古代地中海区域诸民族文化是如何相互影响与交融的,以及如何在此基础上产生了一种全新的基督教文化,从而奠定了近代西方文化的基础。
多民族的罗马帝国为基督教的产生提供了社会环境
基督教产生于公元1世纪的罗马帝国时期。此时,罗马已发展为以地中海为内湖的大帝国,囊括了古代埃及、西亚、希腊等文明地区。随着地域的扩大,罗马帝国的民族成分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除罗马人之外,还有高卢人、日耳曼人、希腊人、埃及人以及地中海沿岸的诸多民族,如犹太人等。
在奥古斯都时代,古罗马人在帝国中的主导地位逐渐衰落,多民族的混合乃至相互融合,已成为当时的历史趋势。帝国境内民族成分的复杂性带来了人们宗教信仰的多元性和互补性,从而为融合各民族文化特色的新宗教的产生提供了社会环境。
古代民族,多奉行多神崇拜,罗马人也不例外。起初,罗马人的宗教为自然宗教,即崇拜自然界现象和力量。罗马人相信,任何物体、任何自然现象,都有自己的灵魂,自己的神。也就是说,一山一水、一草一木,日月星辰、雷电风雨,都受到各种鬼神的控制;不仅如此,人的生老病死,衣食住行,也脱不开鬼神的监视与保护。
罗马人所奉祀的男女众神灵,各有职司,名号极其繁琐,如掌管农田的女神鲁米那、山岭之神朱哥提努斯、河谷女神瓦罗尼亚等,甚至将谷物从播种到收获的不同时期再委托给不同的神,如播种女神塞亚、成熟女神玛图塔。[1]人也如此,抚育一个孩子,从婴儿起,整个童年时代需要43个神的共同合作,如婴儿第一次哭泣的神、摇篮的神、知觉的神、走第一步神等。[2]这种对神的职能过细的划分,反映出早期罗马人不善于抽象思维的原始性。
另外,和这种原始的具体性相关联的,是罗马神的不确定性。直到公元前6世纪在伊达拉里亚和希腊文化的影响下,罗马的神才开始有了人的形象。
由于人在社会活动中无时无刻都要与神打交道,因此人的所有行为都要受到神的保佑。尽管神和人之间并没有隔着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但人也不断地感受到神的力量。
于是,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就应该和神有和平的关系。而这种人与神之间的“和平”则是一种契约关系,并且这种契约是以“我给你是为了你给我”为原则的。也就是说,为了求得神的助佑,罗马人就要通过各种祭祀和礼仪来“取悦”于神,否则就得不到“和平”。可见,这种契约是建立在“给”与“受”的功利主义之上的。不过,这种人与神订立契约的形式,与后来犹太教和基督教宣扬的人与神的契约关系是有相似之处的。这也是后来罗马人能够接受基督教的一个原因。
罗马的原始宗教,到了共和国时期发展成了有组织的民族宗教。作为罗马的国教,它仍然保持着多神崇拜。公元前8-6世纪,随着希腊人的大殖民运动,希腊人来到了意大利南部,以后,随着罗马人对意大利的征服,希腊文化包括宗教信仰也传到了罗马,并在罗马日后的社会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一些希腊的神如宙斯、赫拉,也变成了罗马的朱庇特和朱诺。到了共和国后期,罗马疆域扩展到小亚细亚、巴勒斯坦、埃及等地。
罗马在地中海世界的胜利使罗马的民族成分和宗教信仰发生很大变化。以犹太人为例,在环地中海区域的希腊半岛、意大利半岛、比利牛斯半岛、法国、多瑙河沿岸、北非、叙利亚、小亚细亚、等地都有犹太人居住。而在塔尔苏斯、以弗所亚历山大、迦太基、罗马、马西利亚、科尔多瓦等诸多城市,都有大型犹太人社团;公元1世纪,巴勒斯坦以西的罗马帝国中的犹太人已逾600万,其中有100万生活在埃及,而其中绝大多数集中在亚历山大。[3]
到公元300年,除不列颠以外,犹太人已遍布罗马帝国的各个角落,人数虽有减少,也至少达300万,其中100万生活在美索不达米亚以西地区。他们活跃在各地的农村与城市,从事多种职业,如农人、牧人、街头小贩、贩奴者、纺织匠、成衣匠、演员、商人等。[3]另据材料表明,在罗马帝国境内犹太人的总数当有700万人,约占帝国总人数的7%。[4]
此时,除罗马民族宗教外,希腊的、埃及的、东方的比如犹太教、弗吉尼亚宗教、巴比伦宗教、波斯宗教等也都充斥在帝国之内,使罗马成了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国家,从而为新宗教的创立打下了社会基础。
善于吸收外来文化的罗马人为基督教的产生提供了机会
罗马人是善于吸收外来文化的民族。罗马文化在很大程度上是吸收、融会和贯通外来文化的结果,其中尤以希腊文化影响最深。希腊人在意大利半岛南部的殖民活动,以及罗马人在地中海区域的商业往来、军事活动,使其较早地与希腊文明发生接触。
在宗教信仰上,罗马人是以多神崇拜为特征的,但罗马诸神略显冷酷和非人性,鲜能给人以慰藉或灵感,而近人性、富有冒险与幽默感的希腊诸神则更能引起罗马人的兴趣。这是罗马人接受希腊神的一个重要原因。
早在公元前496年,得墨忒尔(Demeter)与狄奥尼索斯(Dionysus)便传入罗马,成为罗马的谷物女神克瑞斯(Ceres)和酒神利柏尔(Libef);不久,卡斯托尔(Castor)与波吕丢克斯(Pollus)也成了罗马的保护神;公元前294年医神阿斯克勒庇奥斯(Aesculapius)被迎至罗马,并在台伯河中的岛上为他建立了医神庙;克洛诺斯(Cronus)则成了罗马农神萨图恩(Saturn)。[4]而天神朱庇特(Jupiter)、天后朱诺(Juno)、爱神维纳斯(Venus)、月神狄安娜(Diana)、战神马尔斯(Mars)更是由希腊神变成了罗马人自己的神。罗马卡皮托利诺山的朱庇特神庙、帕拉提乌姆山上的阿波罗神庙就是这种文化交融的象征。
罗马人还热心学习希腊的宗教仪式,而官方祭司们也乐于此事,因为这对维持罗马社会秩序与满足人们的精神信仰都有好处。在罗马朱庇特神的地位不断提高,逐渐具有了誓言的作证者、监护神、道德审判神、监督法律之神的含义,[4]这就为罗马后来接受一神的基督教创造了条件。
随着罗马向东的扩张,东方神秘宗教也随之而入,如小亚细亚的大母神、波斯的密斯拉神、埃及的埃西斯——奥西里斯神等在帝国时代曾一度盛行民间。
大母神是在第二次布匿战争(前218-201年)中传入罗马的。当时迦太基名将汉尼巴重创罗马军队,使得罗马人陷入风声鹤唳之中。元老院束手无策,先是以人作牺牲,后又求助希腊、罗马诸神,均不奏效。公元前205年元老院宣称得到预言,只有将东方的大母神请来才能使罗马摆脱危机。于是,罗马人以非常隆重庄严的形式,将大母神的化身——一块黑石,迎进胜利女神庙。大母神所到之处,虔诚的人们都在自家门口焚香膜拜。此后罗马人每年4月都要庆祝大母神节。看来以迎接外来神来解除罗马的统治危机、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团结确是罗马统治者的高明之处,但客观上却促进了东西文化的交融。
罗马人对待外来文化的这一特性,集中表现在罗马的万神殿中。罗马人习惯于把被征服者和外来移民所奉之神引进罗马万神殿。例如维爱战争之后维爱城的俘虏就是捧着本城的神像进入罗马的。当维爱城的神成为万神殿的一个新神时,罗马将其视为一种征服的象征和保证。同样,罗马人也允许迁入罗马的外地人带着他们的神同来,以免新居民的精神道德之源被突然折断,而无法适应新的生活环境。从某种意义来说,罗马的万神殿成了容纳各民族文化的聚宝盆。
罗马人务实的特性和处理人际关系的杰出才能,使他们能够积极地接受各种外来文化,这一传统到希腊化时代更是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此时,在地中海区域形成了一种东西文化合二而一的新的综合性的、国际性的文化,它通过各种渠道传到了罗马,以希腊罗马的形式由罗马共和国和罗马帝国继承下来。
这种文化虽然正在潜移默化地对罗马的多神社会、多宗教信仰造成威胁,但罗马统治者一贯地对各种宗教的“宽容态度”和政府对各宗教“一视同仁”的政策,不仅使这种新文化有了立足之地,也为日后一神教的基督教的发展与传播提供了机会。
基督教是古代地中海区域诸民族文化交融的产物
罗马疆域的扩大,使帝国成了当时西部世界诸文化的一个汇聚点。各地区各民族文化的交融与整合,不仅使独特的希腊罗马文化成了罗马文化的主流,也为以基督教文化为内涵的近代西方文化奠定了基础。亚历山大对东地中海地区的征服和统治,打破了这一地区各国、各民族的隔绝状态。在散居于巴勒斯坦以外的犹太人中间,也出现了打破民族界限的思想倾向;而希腊文明则在更广阔的世界中,为不同的思想的传播提供了一种共同的语言——希腊语;罗马大道为各民族的交通提供了便利。随着各民族间思想文化交流的不断扩大,西亚地区的各种宗教也逐渐向周边地区扩散,从而为新宗教的产生创造了条件。
基督教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其宗教源流主要是犹太教和东方神秘宗教。对基督教最直接的文化影响则主要来自希腊罗马哲学。而基督教的教会组织则深受罗马的影响。
基督教的一神论思想主要来自犹太教。犹太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一神教,被视为“人类世界观的革命”,[5]在人类认识史上是一个飞跃。上古的美索不达米亚,作为人类最早文明的发祥地之一,在宗教信仰上奉行主神和多神崇拜,偶像崇拜流行。犹太教的一神思想,可追溯到公元前2000年左右亚伯拉罕率族人离开乌尔迁往迦南地时。
当希伯来人出现在美索不达米亚时,这里农业、手工业、商业都处于发展时期,其地物质生活条件良好,文化悠久,社会秩序安定;而他们要去的迦南地,自然条件却较为恶劣,到处是沙丘和岩石,只有少量的绿洲点缀其间,生活环境并不稳定。人们经常被迫迁徙或濒临死亡。但是,这里却是各民族迁徙往来、文化汇聚与交流的地方,是新思想容易产生和传播的地方。因此,亚伯拉罕率族外迁,不大可能是因为生活环境的缘故,而更可能是因为对当地生活和思想中那些不合理的东西感到不满。
可见,希伯来人在其民族形成之时,就已孕育着一种与众不同的新思想,且这种思想与当地人的思想格格不入,无奈之下,只得离开故土,举族外迁。希伯来人的民族特性由此显现出来:他们不是某种传统文化的继承者,而是新思想、新文化的创造者。
按照旧有的观点,人类的命运是和自然规律分不开的,它像自然界的万物,以既定规律周而复始地轮回。由于人的生存与阳光、空气、雨水、土地等自然物联系在一起,于是就出现了多神与偶像崇拜。希伯来人否认这种观念,他们有了一种关于人类的新看法,即一种新的世界观。这种思想到摩西时进一步完善。他们认为,上帝是惟一的、抽象的、真实的存在,是历史的创造者和监督者。
犹太人认为上帝是无始无终、自有永有的,上帝是造物主,他创造世界,创造一切,而且上帝造世的活力在于他干预世界的发展,不断赋予它新的生命力。“上帝本身不受自然力循环规律的制约。上帝的意志不是在自然界中,而是在人类历史中实现的。生活的规律不是重复而是前进。”[5]这就打破了人类历史循环发展的理论以及人类命运宿命的枷锁。历史是线形发展的,人是上帝创造的,生命是值得珍惜的,人类具有其他万物绝对没有的尊严和才干。
犹太教认为,上帝以自己的形象创造了人,这体现了上帝对人的关爱和期望。人永远直接面对上帝,上帝也直接面对人。神与人的关系,犹如灵魂和肉体,任何力量都不能将他们分开。所以,人和上帝的沟通与交流,不需要天使或巫师等第三者。由于上帝与人的特殊关系,所以上帝是人类的解放者,其以上帝与犹太人立约的形式规定了犹太人必须遵守的律法,用律法约束世人,最后把全人类引入天国,进入永恒的欢乐。上帝是救世主,他不仅使犹太民族得救,而且拯救万民。
犹太人注重现世,上帝救世的另一个更加现实的意义是拯救人的灵魂,帮助人们除去心灵深处的罪孽与邪恶,纯正灵魂。然而,在万民中,只有犹太人是上帝的特选子民,是上帝从万民中挑选出的一个特别的民族。这一观念的产生和上帝与犹太人立约紧密相连。特选于民的观念,隐喻着犹太人肩负着上帝的使命,要在全世界传播上帝的旨意。这是他们的责任,而不是一种特权。
犹太教的一神论思想,后来被基督教所汲取,并构成基督教信仰中的基本内容。基督教所信奉的上帝是“全在”、“全知”、“全能”的,是宇宙万物及人类存在的“至高无上”、“惟一的”神。“从来没有人看见上帝。”[6]但上帝是“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7]基督教继承了犹太教的选民思想,但选民已不仅限于犹太人,而是把选民扩大到一切民族,“福音要传给住在地上的人,就是各国、各族、各方、各民”。[7]这说明基督教已跳出民族宗教的范围,开始向世界宗教迈进。
基督教也将古代东方神秘宗教的一些内容融入其中。基督教的洗礼,相信永生、天堂、地狱,在星期日举行宗教仪式,将12月25日作为教会的一个重要节期等就深受公元1世纪盛行于罗马帝国的波斯密特拉教的影响。当然,后来的圣诞节与罗马的太阳神有关。基督教宣扬死而复生和追求美好的来世生活,则和埃及、小亚细亚等地的宗教有关。“基督已经从死里复活,成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8]与古埃及奥西里斯神、小亚西细亚阿提斯神死而复活的传说非常相似;而基督教圣母、圣子的故事也脱胎于埃及的伊西斯与荷鲁斯的传说。东方各民族信奉的神秘宗教互相影响渗透,为一个全新宗教的诞生提供了条件。但基督教与神秘宗教存在着本质的区别,这主要表现在基督教教义的核心是人的内在信仰。
基督教最直接的文化影响或神学思想主要来自希腊罗马哲学。希腊化时代,亚历山大城成为希腊化文化传播的中心。“当时希腊文明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对犹太人逼得很紧。不管到哪里,变不变成一个希腊人的问题,没有一个犹太人能够逃避或漠视。”[9]“尽管犹太人想把自己禁锢在自己的市区内,但他们不能长久地避开这座位于埃及土地上的、希腊化的世界性城市的影响……会讲希腊语的年青犹太人通过这种莎草纸书卷阅读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的著作以及斯多葛学派的禁欲主义学说。”[5]这些散居在亚历山大城的犹太人创造了一种独特的兼具犹太和希腊特征的文化,这种文化对早期的基督教产生了相当大的作用。
古希腊晚期和罗马时期的斯多葛派和新柏拉图主义哲学,曾对基督教神学产生直接影响。这些集中反映在以斐洛(Philo,前30-45年)为代表的犹台——希腊哲学中。斐洛是当时最有代表性的著名犹太哲学家,他精通希腊语,熟悉希腊文化,善于将希腊哲学与犹太教信仰结合起来,用希腊哲学解释犹太教经典。他以柏拉图的理念论制定了他的理念——逻各斯说,认为神是绝对超越的存在,是万物的基础和本原,他至尊、至善、至美,以“逻各斯”为中介创造了万物。斐洛的学说将来自于希腊和犹太的两股思潮结合起来,形成一种全新的神学思想,为基督教神学奠定了基础。
初期基督教是以互助的社团形式进行活动的,逐渐地出现了教会组织。“罗马教会不仅接受了罗马在接受基督教以前的各种宗教上的服装及形式——即异教徒的袈裟及法衣、香料和斋戒中用的圣水、圣坛前的蜡烛及长明灯、圣者的祝祷、古希腊式的会堂建筑、罗马式的法典及教皇称号,且到了第4世纪,拉丁文成了加特利仪式所用的语文。最重要的是教会承袭了罗马政府体制,当地上政权衰亡时,它变成了新的统治者”。[4]
基督教就是这样,“从普遍化了的东方神学,特别是犹太神学和庸俗化了的希腊哲学,特别是斯多葛派哲学的混合中悄悄地产生了”。[10]从基督教产生的文化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出,它不是某种宗教的改革或外延,它是在地中海区域各民族宗教文化的长期交融、渗透、碰撞过程中,出现的一种新的文化上的飞跃。
基督教作为一种独具特色的新文化,既克服了犹太教的狭隘性、封闭性,又无希腊罗马民族的高贵性,体现了人人平等、世界大同的思想,所以最初的基督徒都是犹太人或“外帮人”中的下层民众。由于基督教的神学思想、宗教生活等隐喻着地中海沿岸多种宗教的内容,所以容易为各国、各民族所接受。越来越多的人集合在基督教的旗帜下,亚非欧文明独立发展的状况被打破,世界文明开始在更广泛的基础上连成一片。